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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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化字 | |
|---|---|
| 类型 | 意音文字 |
| 语言 | 漢語 |
| 使用时期 | 20世紀50年代至今 |
| 母书写系统 | |
| 姊妹书写系统 | 繁體字 粵語白話文 |
| ISO 15924 | Ha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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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别稱简体字[註 1],在西方國家,則稱之為简化中文(Simplified Chinese),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現代漢字的法定標準寫法,与未简化的繁体字(中华民国(台湾)官方称为正体字)相对。在中國大陸,简化字以1964年公告,1986年修订的《简化字总表》为国家标准。此外,马来西亚在1981年2月出版了《简化汉字总表》,收錄了与大陆完全一致的2238個简化字。新加坡在1969年曾推出自己的《简体字表》(有别于当前大陆字形),新马两地于1974年正式采用了中国大陆颁布的《简体字总表》。[1]
另外,日本也有在传统汉字(舊字體)的基础上簡化漢字,此类簡化字称为「新字體」,其字形有别于中国大陆之简化字。
兩岸民间一般稱「簡化字」為「簡體字」,主要是乍看之下,簡化字在「字體」形象上很明顯的簡化了,同一汉字,簡化字通常比未簡化漢字(繁體字)的筆劃為少。簡化字有兩大原則,即簡化字體之外,也包括淘汰「異體字」,并減少規範漢字的數量。故「簡化字」之称,比「簡體字」相衬。故有指「簡化字」比「簡體字」貼切正確。
不過,汉字也有很多未簡化之处,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些漢字称为傳承字,既不是繁體字,也不是簡化字。狹義而言,「簡化字」所代表的是大陸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中的簡化字。如此相對,「繁體字」與「異體字」就是台灣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中未簡化的汉字。「傳承字」則是兩岸通用的字。
廣義而言,「簡化字」與「簡體中文」、「大陸規範漢字」、《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等完全相同;「繁體字」與「繁體中文」、「台灣規範漢字」、《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等相同。[來源請求]
漢字簡化一直有兩個觀點。支持者以為簡化字「好寫」且「易學」;批評者則以為,簡化字省力有限,形近難辨且歧義又增,更喪失了美感。
目录 |
历史 [编辑]
- 1931年,徐澤敏的《常用簡字研究》出版。9月26日,蘇聯為推動中國廢除漢字改行拉丁化文字,在海參威舉行「中國新文字第一次代表大會」,中共代表瞿秋白、吳玉章等人與蘇聯共同草擬「北方話拉丁化新文字」,並發表中蘇雙方13條共同宣言:(節錄)「中國漢字是古代封建社會的產物,成了統治階級壓迫勞苦群眾的工具之一」、「要根本廢除象形文字,以純粹的拼音文字代替。並反對用象形文字的筆劃來拼音或注音」、「大會反對中國資產階級的所謂統一國語運動」[2]。
- 1941年蘇聯紅軍佔領中國蒙古後,創立以斯拉夫字母為基礎的新蒙文。[3]
- 1950年蘇聯史達林指示將協助中國廢除漢字:「全世界都是要通過新民主主義走向社會主義而實現共產主義的,全人類的語言文都是要通過統一的民族語走向區域語,而實現共同的世界語。」毛澤東對此附和:「中國文字改革的方向要走向世界各國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並採納吳玉章提議,著手進行廢除漢字的工作。1952年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重点研究汉字简化问题。1953年毛泽东提出:“作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出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减缩。只有从形体上和数量上同时精简,才算得上简化。”[4]1954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直属于国务院。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俄籍顧問謝爾應琴柯(Selchiuchinko)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會議上指示:「嚴格的拼音原則是採用中國共產黨員在蘇聯創制的那套拼音文字是最合理的」[5]。文改会估計漢字難以在短時間改為拼音文字,中間會有新舊文字的過渡時期,因此在策略上需破壞漢字形體,削弱漢字效用,以簡體字創造漢字內部利於拼音化的條件[6]。
- 1955年10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会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讨论的结果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申请委员会审定。
- 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其中收录的39个选用字习惯上看作简化字。
-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 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简化字总表》。
- 1965年出版《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規定字形,表中用字如「盗(盜)」、「奥(奧)」很多時會看作简化字。
- 1975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报请国务院审阅。
- 1977年12月20日,公佈《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称为“二简字”,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次日,《人民日报》开始试用“二简字”。
- 1978年7月,中宣部发出通知,在报纸、刊物、图书等方面停止试用“二简字”。
-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宣布废止“二简字”。
-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刊载在10月15日的《人民日报》(共收2235个简化字)。
- 1986年發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內收通用字7000個(含《現代漢語常用字表》中的3500字)。這個表亦代替了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收6196字),規範了中國大陸的印刷字形標準,另外亦恢復了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被淘汰了的15個異體字為規範字。
- 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就剛剛研製出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通用規範漢字表》中不僅恢復了6個繁體字,51個異體字,還擬對44個漢字調整其寫法。[7]
简化原则 [编辑]
錢玄同簡化原則 [编辑]
過去,錢玄同曾在1922年提出了八項簡化原則,包括:
- 假借字,采用一个同音或者近音的字代替。其中有些是采用了更古的汉字,例如:「丰」与「豐」;「腊」与「臘」。有时候,使用同一个字的更古代的简单版本(如「从」与「從」)。
- 形声字,借用形声字的原理,将原有的形声字更换形旁或声旁使之更简单。
- 草书楷化,将草书的写法转成楷体,如「专」和「專」。
- 特徵字,原来的字可能有多个部分,现在仅保留其具有特徵的一部分,如「医」与「醫」。
- 轮廓字,保留原来字的轮廓,如「鸟」和「鳥」等。
- 会意字,借用会意字的造字原理,用较简单的表意部件来代替原来的复杂笔画。如「泪」和「淚」;「尘」与「塵」。
- 符号字,將原來字中筆畫較繁複的部分變成簡單符號,例如「鸡」与「鷄」。
- 偏旁类推字,从简化的偏旁部首类推出由它们合成的字的简化,如「讠」与「訁」,「钅」与「釒」。
這些原則頗為籠統,尚不能涵括實際的漢字簡化方法。但這些原則頗具代表性,簡化字政策亦採用了不少。
簡化字之簡化原則 [编辑]
以下是中國大陸現行簡化字研訂時所採用的原則:[來源請求]
- 从俗从简
- 规范化:
- 消除异体字
- 突出形声特性
- 尽量保留表意特性
- 稳定性
- 实用性
- 适当的艺术性
此外,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确定了以“述而不作”作為漢字簡化的原則。《簡化字總表》中的形體多來自草書楷化[註 2]和文獻中的俗字與筆畫簡單的異體字、古字,其他字則來自當代民眾的創造[註 3]。「二簡」裏則有大量新造字。
同年,1952年,毛泽东更指出「简化」不只是字體形象上簡化,更要淘汰異體字等,把漢字的數量大量減縮,「才算得上简化」字符[4]。
簡化方法 [编辑]
有許多簡化字並不依從漢字原來的六書系統。然而簡化字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新的系統,依賴對繁體字之改造,因此也不能完全脫離於六書系統自成體系。整體來說,在制訂簡化字的過程中,採用了以下的方法:
- 字型結構簡化
- 簡化字與簡化偏旁之延伸與應用
- 應用第二表所列的簡化字和簡化偏旁,可以系統化地引申出更多簡化字。《简化字总表》第三表列出由第二表作偏旁,以此類推而產生的簡化字,共收集1753個常用字。
- 廢除異體字
- 採用新字形
字型結構簡化 [编辑]
以此方法簡化的字,全部收錄在《简化字总表》「第一表」與「第二表」裡。第一表列出「不可用作簡化偏旁的字」,共350個。第二表列出「可作簡化偏旁用的字」,共132個,另含「簡化偏旁」14個。「第一表」與「第二表」的簡化方法大同小異。兩表分開、清楚標明「第二表」裡的簡化字與簡化偏旁,主要是因為這些可以再延伸運用,滋演出「第三表」。
- 新造會意字
- 例:泪(淚)[來源請求]
- 以簡單符號替換原來的偏旁。最常用的符號為“又”、“乂”。
- 例:对(對)、邓(鄧)、观(觀)、欢(歡)、叹(嘆)、难(難)、鸡(雞)、聂(聶)、凤(鳳)、冈(岡)、风(風)[來源請求]、这(這)[來源請求]、刘(劉)
-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約100多字。[註 4]
- 例:广(廣)、厂(廠)、灭(滅)、习(習)、宁(寧)、亲(親)、业(業)、乡(鄉)
-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後,再加以變形。
- 例:妇(婦)、丽(麗)、归(歸)、显(顯)、务(務)、宝(寶)
- 採用繁體字的輪廓特徵。
- 例:飞(飛)、龟(龜)、齿(齒)、夺(奪)
- 改換形聲字的聲旁,大多以普通話為準。
- 例:毙(斃)、蜡(蠟)[來源請求]、钟(鐘)、舰(艦)、邻(鄰)
- 加入聲旁。用声旁替换字的一部分,餘下的部分未必是形聲字裏的形旁。
- 例:华(華)、宪(憲)、历(歷曆)、宾(賓)、胜(勝)
- 新造形聲字,以普通話為準。
- 例:护(護)、惊(驚)、艺(藝)、响(響)
- 採用罕用异体字、或歸原古字[註 5]。
- 例:尘(塵)[10]、灶(竈)[11]、肤(膚)[12]、从(從)[13]、众(眾)[14]、云(雲)[註 6]、网(網)[15]、与(與)[16]、无(無)[17]、电(電)[18]、礼(禮)[19]
有時候同一個簡化字會採用多種結構簡化方法,例如「云」既是「雲」字省去了偏旁,同時也是古字;又如「鬆」減形後簡化為「松」,而本身又是假借字。
簡化字與簡化偏旁之延伸運用 [编辑]
《简化字总表》第二表列出「可作簡化偏旁用」的132個字,再加上14個「簡化偏旁」。利用這些簡化字和簡化偏旁,可以系統化地引申出更多簡化字,其中較常用的1,753個字,收錄於第三表。運用簡化字和簡化偏旁時,應注意下面幾項要點:
- 《简化字总表》所說的偏旁,不限於左旁和右旁,也包括字的上部下部內部外部,總之指一個字的可以分出來的組成部分而言。這個組成部分在一個字里可以是筆畫較少的,也可以是筆畫較多的。例如「摆」字,「扌」固然是偏旁,但是「罢」也作偏旁。
- 「第二表」裡的132個簡化字,無論單獨用、或是作其他字的偏旁用,都以同樣的方法簡化。例如(單)在「第二表」裡簡化成「单」,依此方法,可以類推獲得:弹(彈)、婵(嬋)、冁(囅)、等等,收錄於「第三表」。
- 「第二表」裡的14個簡化偏旁,不論在一個字的任何部位,都可以使用,但其中「讠、饣、纟、钅」一般只能用於左偏旁。例如(𦥯)在「第二表」簡化成「龸」,依此方法,可以類推獲得:学(學)、觉(覺)、黉(黌)、等等,收錄於「第三表」。
- 「第一表」所收的是「不能作偏旁用」的簡作字,共352個。這些字的繁體一般都不用作其他字的偏旁。有些能作其他字的偏旁,但也不能依照同樣方法簡化。例如(習)在「第一表」裡簡化作「习」,但「褶」不簡化作「衤习」。
- 在《漢字簡化方案》中已簡化的繁體字,不能再依偏旁類推方法來簡化。換句話說,已經在「第一表」或「第二表」裡簡化的字,不能另外再用其他偏旁來簡化。例如(戰)與(誇)已經在「第一表」裡簡化成「战」與「夸」,因此不能按「第二表」裡的「单」與「讠」另行簡化成「单戈」與「讠夸」。又例如(過)已經在「第二表」裡簡化成「过」,因此不能按「第二表」裡的「呙」另行簡化成「辶呙」。
- 偏旁類推範例:
- (𦥯):学(學)、觉(覺)、黉(黌)
- 单(單):弹(彈)、婵(嬋)、冁(囅)
- 页(頁):颜(顏)、颌(頷)、顺(順)、额(額)
- 专(專):传(傳)、转(轉)、砖(磚)
- 饣(食):饭(飯)、饱(飽)、饲(飼)、饺(餃)
注意所謂「偏旁類推」,必須根據以上所列的要點執行才可。許多人依直覺自行「發掘」簡化原理,造成了不正確的「類推」,將實際使用的簡化方法錯認成一個不合理、前後不一致的系統。也有學者以文字簡化前的中文傳統為基礎,來衡量簡化後的新文字系統,忽略在簡化過程中已從新定義過的「偏旁」與「偏旁類推」,混淆了簡化是否「有條理」與簡化是否「應當」、是否「破壞傳統」兩件不相關的問題[30]。
- 錯誤的類推實例:
- 見了「汉(漢)」、「难(難)」、「瘫(癱)」、等簡化字,自以為「又」是「漢」字右方的簡化偏旁,拿來類推「叹(嘆)」、「滩(灘)」可以,但是碰到「叹(歎)」、「欢(歡)」、「劝(勸)」、「灌(不簡化)」、「罐(不簡化)」又不行。
廢除異體字 [编辑]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經過多次調整,總共淘汰異體字上千字,從同音同義的異體字中選出一字,當正體字。如果此字已經在《簡化字總表》中簡化,則全部淘汰的異體字一律由簡化字代替。
- 采用异体字之一作為正/繁體字,再依《簡化字總表》加以簡化。
- 例:「裡」作「裏」之異體字,再將「裏」同音替代簡化為「里」。「歎」作「嘆」之異體,再將「嘆」簡化成「叹」[40]。「啟」「唘」作「啓」的異體,再簡化成「启」。「鬦」、「鬪」、「鬭」成為「鬥」,再近音替代成「斗」。「厤」[41]作為「曆」的異體,再簡化成「历」。「歴」成為「歷」,再簡化成「历」(與「曆」的簡化字同形)。
採用新字形 [编辑]
新字形源於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其中所選用之字形,多以手寫俗體為準。1988年出版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內收通用字7000個,繼而代替了《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由於新字形從俗從簡,有些字筆劃少於傳統舊字形,常被錯認為《简化字总表》裡的簡化字。以下舉出幾個範例。
- 「釆」在新字形成為「米」。
- 例:奥(奧)、粤(粵)
- 從「囚」改從「日」。
- 例:温(溫)、媪(媼)
- 將折省寫為點。
- 例:虚(虛)、嘘(噓)
- 「⺥」與「爫」在新字形成為「⺈」。
- 例:静(靜)、睁(睜)
- 「奐」在新字形成為「奂」。
- 例:换(換)、焕(煥)
合併簡化示例 [编辑]
| 此章節没有列出参考或来源。 |
有不少字简化时被合并至另一字,許多繁簡轉換的軟體,在簡轉繁無法正確的轉換。常見轉換失敗或錯誤的字有「后」、「干」、「复」,因此許多情況下,簡轉繁的文章仍可識別原文是簡體字。
下表列舉了一些漢字及其本義,「被合併的字」列出了該字可能對應的繁體字(不包括其自身),簡化後右邊的字被左邊的代替,左邊的字兼具本義和被合併漢字的意義。
| 字 | 本義 | 被合併的字 |
|---|---|---|
| 表 | 表示、表達 | 錶 |
| 卜 | 占卜/姓氏 | 蔔 |
| 厂 | 山崖(古字) | 廠 |
| 斗 | 古代容器、容量單位/星名) | 鬥 |
| 范 | 姓氏 | 範 |
| 谷 | 山谷/姓氏 | 穀 |
| 坏 | 修補(古字) | 壞 |
| 松 | 松樹 | 鬆 |
| 后 | 皇帝的正妻、先秦指代君主 | 後 |
| 制 | 制度、制定、制止 | 製 |
| 于 | 文言虛詞,後接動詞,構成動作/姓氏 | 於 |
| 沖(冲) | 用液體澆、水撞擊的 | 衝 |
| 里 | 公里/故里、巷 | 裏、裡 |
| 朴 | 姓氏/朴樹 | 樸 |
| 机 | 植物名,即榿木[來源請求] | 機 |
| 胡 | 胡亂/姓氏 | 鬍 |
| 须 | 必須、須要、須知 | 鬚 |
| 板 | 成片的較硬物體 | 闆 |
| 仆 | 向前跌倒 | 僕 |
| 布 | 織物/姓氏 | 佈 |
| 只 | 僅僅、惟一 | 隻 |
| 余 | 我/姓氏 | 餘 |
| 几 | 小或矮的桌子 | 幾 |
| 尸 | 古代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 屍 |
| 游 | 水裡行動、流動/不固定 | 遊 |
| 台 | 敬辭,用於稱呼別人:兄台[來源請求] | 臺、颱 |
| 叶 | 和洽 | 葉 |
| 吁 | 歎息、歎詞/表示驚疑 | 籲 |
| 云 | 說話 | 雲 |
| 价 | 古時派遣傳送東西或事情的人/价人 | 價 |
| 系 | 系統、系列 | 繫 |
| 万 | 複姓:万俟(原為鮮卑族) | 萬 |
| 丑 | 夜裡一點到三點:丑時 | 醜 |
| 丰 | 容貌姿態美好 | 豐 |
| 干 | 盾、冒犯、牽連 關涉、請求、水邊 | 乾、幹、榦 |
| 面 | 面子、表面 | 麫、麪、麵 |
| 了 | 明白、結束、完全 | 瞭 |
| 它 | 用於無生命物[來源請求] | 牠 |
| 志 | 志願 | 誌 |
| 准 | 准許、准予 | 準 |
| 出 | 與"入"相對、顯露 | 齣 |
| 升 | 容量單位[來源請求]/上升 | 陞、昇 |
| 广 | 依山崖建造的房子 | 廣 |
| 才 | 才能、能力 | 纔 |
| 么 | 小 排名最尾 | 麼 |
| 千 | 數字,即1000 | 韆 |
| 扎 | 刺、鑽、奮力支撐 | 紮 |
| 凶 | 不吉利/年成不好/喧嘩 | 兇 |
| 汇 | 水流會合在一起、郵匯 | 彙 |
| 术 | 中藥、技藝 | 朮、術 |
| 札 | 書信 | 劄 |
| 占 | 姓氏/占卜 | 佔 |
| 并 | 同「併」 | 並、併 |
| 扣 | 套上、戴上/拘留 | 釦 |
| 托 | 承舉、襯 | 託 |
| 划 | 撥水前進/合算 | 劃 |
| 当 | 相稱、應當、從事[來源請求] | 當、噹 |
| 夸 | 誇大[來源請求] | 誇 |
影响 [编辑]
大陆汉字规范 [编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法律规定,今天在简化字已取代繁体字成为中國大陆的规范汉字,而繁体字、異體字则被定为不规范汉字。日常使用汉字,字形和笔顺要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公布的7千个汉字为依据,而繁体字则是不在这7千个汉字之列的。一般情况下使用繁体字于法无据,只有在特殊场合下可以使用繁体字,例如古代汉语、古典文学、历史、考古学、古文献学等课程相关的书籍,书法美术作品,已经注册的商标,老字号,历史题材的影视剧中的涉及汉字的道具,对台港澳的宣传等等。[42]
國際影響 [编辑]
聯合國的正式中文文件记录一度以繁體中文为正式语文之一,但自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的中國席位之後,逐漸改以简化字作为联合国的中国语文。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地位,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其他国际组织也采用了大陆的简化字。大多数国家因与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关系,也接受了大陆的简化字和普通话作为中文规范。[43]
马来西亚在1981年2月出版了《简化汉字总表》,收錄了与大陆完全一致的2238個简化字。新加坡在1969年推出自己的《简体字表》,新马两地到1974年采用中国大陆的简化字颁布《简体字总表》正式使用简体字。[1]
繁体字在简化字普及前曾经是汉字在海外华人圈中主流,唐人街上的商業招貼及中文媒体、汉语教学曾一律使用繁体字。环球时报引述,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以前,美国的汉语教学一直延续着繁体字的传统。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大陆留美博士毕业,他们开始编写简化字的中文教材。截止2006年,美国2300多所高中开办中文“先修课程”,采用简化字的比率已有一半。[43]
由于大陆居于国际交往强势地位,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近30年,外国人学习中文基本使用简化字。[43] 1990年后,中国教育机构推出一系列面向外国非中文使用者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被称为“汉语托福”),以简体中文为标准。
爭論 [编辑]
對於漢字簡化一直存在著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近年來對於漢字簡化的反思開始升溫。
支持 [编辑]
簡化字的中心思想是「好寫」和「好學」[來源請求],支持簡化字的人認為,簡化字可大幅減少書寫所耗費的時間、精力;筆劃減少較為簡單,新造形聲較有系統,可大幅減輕學習難度,達到掃除文盲的效果。[44]此外,簡化字結構清晰,很多字更容易辨認,如「画(畫)」「书(書)」「昼(晝)」),簡體字在印刷時字體可以更小,節省油墨和紙資源。
反對 [编辑]
批評者認為,現行的簡化字能減省的精力相當有限。在學習方面,由於民眾對簡化字的系統簡化方法不了解,對偏旁類推的道理不熟,容易產生誤解。簡化字尚帶來諸多問題,例如部分字形近容易誤認、無法呈現內涵及解釋字源、歧義增加、喪失藝術美感、簡繁轉換常出現錯誤、無法完全廢除傳統漢字導致想要閱讀古代文獻或其它繁體書籍必須額外學習等。
不僅一般民眾對簡化方法不了解,錯誤的信息充斥網路,甚至學者也不時出紕漏。有支持簡化字的學者舉「体」字為例,稱讚該「新造」的字又妥當、又巧妙[45],但其實「体」是古時所造的俗字[46] ,簡化時將其昇為正體,把繁體字「體」降為不規範漢字。
另外,亦有人不瞭解簡化字的各種官方文件(如《簡化字總表》),不懂得簡化的實際規則,依直覺自行「發掘」簡化原理,造成了不正確的「類推簡化」[30][47]。
改造 [编辑]
除了支持和反對兩種觀點之外,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應該在簡體字的基礎上恢復部分繁體字,避免簡繁一對多轉換[48]。例如恢復「後」以區分「前后」和「皇后」(恢復後為「前後」「皇后」)。恢復「髮」以區分「头发」和「发生」(恢復後為「頭髮」「發生」),這種新造的漢字系統被一些人稱為「和諧體」,目前有學者專門研究[49],但官方對此未作出任何回應。
注释 [编辑]
- ^ 「簡體字」與「簡體中文版」是微軟所用的名稱,影響十分大。在大陸官方的稱呼上一向是「簡化字」,包括現有的字詞典。
- ^ 許多偏旁如「讠」、「饣」、「页」、「见」等來自草書,其類推簡化字也因而來自草書。
- ^ 《簡化字溯源》探討了 501 個簡化字的來源,第一類「在過去的辭書、其他出版物和實物資料中有與現在的簡化字完全相同的字形。」共 325 字與 10 個簡化偏旁;第二類「在過去的各種資料中,只有與今天的簡化字相近的字形」佔 49 字與 3 個簡化偏旁;第三類「曾在民眾中廣泛而長期使用,但查不到具體資料的字形」有 113 字與 1 個簡化偏旁。
- ^ 广、宁都是古代罕用字,意义读音和廣、寧均不同,不少簡化字都有這個情況。
- ^ 5.0 5.1 原理同《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但是這些字列於《简化字总表》「第一表」與「第二表」。「第二表」裡所採用的罕用异体字與歸原古字可以用來類推「第三表」,《一異表》裡所選用的字則不能做類推用
- ^ 「雲」本作「云」,象形,又借作表示说话的「云」,后人因本意假借而作「雲」。
- ^ 小說家倪匡曾在報章撰文反對簡體字,聲稱「衛」字的簡體字其實乃在地上豎立的一支軍旗,是會意字,方便文盲的士兵記憶。
參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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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熙字典「体」
- ^ 康熙字典「囯」
- ^ 康熙字典「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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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熙字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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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熙字典「恒」
- ^ 康熙字典「够」
- ^ 康熙字典「异」
- ^ 康熙字典「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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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字简化,可否“后退”半步?.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30日 (中文(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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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 [编辑]
- 張書岩,《簡化字溯源》,ISBN 7801263030。(網路文本)
- 蘇培成,《漢字簡化字與繁體字對照字典》。
参见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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