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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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字,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内地推行的規範漢字中經簡化過的漢字。同一漢字,簡化字通常比未簡化漢字(繁體字)的筆劃為少。簡化字是在簡體字的基礎上經整理改進由政府主管部門公佈的法定簡體字,具有唯一性。在中國大陸,現行的簡化字是收入《漢字簡化方案》(後發展成《簡化字總表》)中的簡化字。

不過,漢字也有很多並沒有被簡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些漢字叫作傳承字,既不屬於繁體字,也不屬於簡化字。使用簡化字和被選用的傳承字的中文常常被稱作簡體中文

目录

[编辑] 历史

主条目:简化字历史

1955年10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会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讨论的结果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申请委员会审定。

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其中收录的39个选用字习惯上看作简化字。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了《简化字总表》。

1977年12月20日,公佈《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称为“二简字”,试用一段时间(约八年)後,因为字形过于简单且混乱而宣佈废除。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宣布废除“二简字”。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刊载在10月15日的《人民日报》(共收2235个简化字)。

[编辑] 简化的原则

以下是一些簡化字研訂時所稱的原則:

  • 从俗从简
  • 规范化:
    • 消除异体字
    • 突出形声特性
    • 尽量保留表意特性
  • 稳定性
  • 实用性
  • 适当的艺术性


此外,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确定了以“述而不作”作為漢字簡化的原則,即主要是採用通行已久的俗體字或筆畫簡單的異體字,而不另創新字。然而即使在《簡化字總表》中,也有為數不少的形體,並沒有在過去任何文獻和資料中發現。「二簡」裏更有大量新造字。

[编辑] 簡化的方法

簡化字的產生方法,有許多並不依從漢字原來的六書系統。然而簡化字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新的系統,依賴對繁體字之改造,因此也不能完全脫離於六書系統自成體系。

[编辑] 錢玄同8項簡化原則

過去,錢玄同曾在1922年提出了8項簡化原則,包括:

  1. 假借字,采用一个同音或者近音的字代替。其中有些是采用了更古的汉字,例如:丰与豐;腊与臘。有时候,使用同一个字的更古代的简单版本(如从与從)。
  2. 形声字,借用形声字的原理,将原有的形声字更换形旁或声旁使之更简单。
  3. 草书楷化,将草书的写法转成楷体,如专和專。
  4. 特征字,原来的字可能有多个部分,现在仅保留其具有特征的一部分,如医与醫。
  5. 轮廓字,保留原来字的轮廓,如鸟和鳥等。
  6. 会意字,借用会意字的造字原理,用较简单的表意部件来代替原来的复杂笔画。如泪和淚;尘与塵。
  7. 符号字,將原來字中筆畫較繁複的部分變成簡單符號,例如鸡与鷄。
  8. 偏旁类推字,从简化的偏旁部首类推出由它们合成的字的简化。

然而,這些原則頗為籠統,而且不能涵括實際的漢字簡化方法。

[编辑] 實際簡化方法

在制訂簡化字的過程中,採用了以下的方法:

以簡單符號替換原來的偏旁。
例:对(對)、邓(鄧)、观(觀)、欢(歡)、叹(嘆、歎)、难(難)、鸡(雞)、聂(聶)、凤(鳳)、冈(岡)、风(風)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1]
例:广(廣)、夸(誇)、灭(滅)、习(習)、宁(寧)、伫(佇)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後,再加以變形。
例:妇(婦)、丽(麗)、归(歸)、显(顯)、务(務)、宽(寬)
採用繁體字的輪廓特徵。
例:飞(飛)、龟(龜)、齿(齒)、夺(奪)、门(門)
行、草書楷化。
例:书(書)、长(長)、乐(樂)、车(車)、头(頭)、兴(興)、发(發)
同音或近音代替,以普通話為準。
例:谷(穀)、丑(醜)、只(隻)、干(乾、幹、榦)、发(髮)
已淘汰的通假字固定化。
例:余(餘)、后(後)
新造會意字。[2]
例:体(體)、众(眾)
採用古字。[3]
例:泪(淚)、从(從)、云(雲)、网(網)、与(與)、杰(傑)、无(無)、异(異)
採用罕用异体字。
例:尘(塵)、灶(竃)、肤(膚)
採用筆畫較少的古字,再加以變形。
例:异(異)
采用俗字。
例:猫(貓)、猪(豬)、来(來)
采用异体字。
例:侄(姪)
改換形聲字的聲旁,多以普通話為準。
例:毙(斃)、蜡(蠟)、钟(鐘)、舰(艦)、邻(鄰)
新造形聲字,多以普通話為準(注2)。
例:护(護)、惊(驚)、艺(藝)、响(響)
用声旁替换字的一部分。餘下的部分未必是形聲字裏的形旁。
例:华(華)、宪(憲)
偏旁类推字
使用简化的偏旁重新构造:
页(頁):颜(顏)、颌(頷)、顺(順)、额(額)
专(專):传(傳)、转(轉)、砖(磚)
学(學):觉(覺)、黉(黌)
择(擇):译(譯)、泽(澤)、择(擇)、驿(驛)
注意部份類推並不一致,如:
难(難):汉(漢)、叹(嘆、歎)、滩(灘)、瘫(癱)、摊(攤),但
欢(歡)、劝(勸)、观(觀)、权(權);(然而「灌」,「罐」則不簡化。)
仅(僅);鸡(鷄);邓(鄧);对(對);戏(戲);圣(聖)
树(樹)。(然而「廚」則簡作「厨」,「澍」、“彭”、“鼓”則不簡化。)
卢(盧):鸬(鸕)、颅(顱)、鲈(鱸),但
炉(爐)、驴(驢)、芦(蘆)。
汤(湯):杨(楊)、场(場)、殇(殤)、炀(煬),但
阳(陽);伤(傷);荡(盪)。
门(門):闷(悶)、问(問)、闻(聞),但
开(開)、关(關)、闲(閒、閑);
闹(鬧)、阋(鬩)。(然而「鬥」則簡作「斗」。)
與(与):嶼(屿)、歟(欤),但
誉(譽)、举(擧、舉)。(然而「兴」是「興」的簡體。)
  • 注释
  1. ^ 广、宁又都是古罕用字,意义读音和廣、寧均不同,还有其他这种情况的。
  2. ^ 當中以採用民間既有的手頭俗字,所謂「新造」是指對應傳統正字而言,一般是由魏晉南北朝、宋元戰亂時所造的俗字,也有新至「解放區」或當代民間所造的俗字。而众字並不是古字,它不見於古書或字典,有人指它是古字,是以訛傳訛。
  3. ^ 雲本作云,象形,又借作表示说话的云,后人因本意假借而作雲。

[编辑] 爭論

主条目:漢字簡化爭論

對於漢字簡化,一直以來存在著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近年來對於漢字簡化的反思和爭論開始升溫。

贊同漢字簡化的人,認為從甲骨文到楷書,漢字在演化過程中不斷簡化。漢字的簡化減少了漢字的筆畫數和漢字的數目,因而降低了漢字學習的難度,同時加快了書寫的速度,有利於普及教育。其它使用汉字的国家和地区也存在有官方或民间的汉字简化现象,比如日本在二战后的汉字简化,又比如台湾民间的俗字,将正体的 “臺” 写作“台”等。另外,从简化字运动的时代背景看,简化字运动是在官方人士和学界人士主张彻底拉丁化、消灭汉字的背景下出炉的。简化字实施后,极大程度的消除了文盲现象,从根本上避免了“彻底拉丁化”“消灭汉字”的更糟糕后果,实质上避免了之前錯誤的政策造成汉字在大陆的死亡。(对比今日未简化汉字的韩国,认识汉字的人数已经极少了。)

反對的觀點,主要集中在漢字簡化後,不利於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繼承,又電腦的發明(這是簡化當初始料未及的)導致:一、書寫速度不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鍵盤輸入及印刷。二、傳統漢字在辨視及輸入上反而較佔優勢。漢字的發展並非只是簡化,繁化亦佔很大的比重。簡化字違反了六書造字原則,但又不是另行建立一套完整的造字系統,大大削弱了漢字的科學性與邏輯性。而簡化字的不少問題,例如以一個簡體字代表多個於普通話同音但意義不相關的繁體字 (如 “髮” 和“發” 共同简化为 “发” ;“乾”“干”“幹” 均简化为 “干” ,以致“干(幹)细胞” 可能误解为“干巴巴的细胞”),或简化的结果造成原本形态迥异的汉字变得极其相似(如 “撥” 简化成 “拨” ,与“拔”几乎完全一样;“廣” 简化为“广”,酷似“廠”的简化字“厂” ; “設” 简化成“设”,使得“设有”和“没有”容易混淆),結果非但沒減輕學習負擔,甚至因為系統混亂,比繁體字更難學。

在經過實際以簡化字及繁體字兩組教學後,簡化字學習者在書寫速度優於繁體字,繁體字學習者在整體佈局感優於簡化字,想當然的,繁體字學習者有較佳的效果,且較能自我內化中國字。另一方面,很多从小学习简体字的大陆人,虽然大多无法书写繁体字,但仍能正确识别八成到九成的繁体字,这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第一批简化字中的大多数仍保留了繁体字的“基因”特征。

[编辑] 本有其字的簡化字示例

有不少字雖然被視作簡化字收入《簡化字總表》中,但實質是本有其字,這在簡繁轉換時經常引起問題。

本義 被視作簡化字時對應的繁體字
表示、表達
占卜、(姓氏
山崖(古字)
古代容器/容量單位)、(星座名)
姓氏
山谷、(姓氏
修補(古字)
松樹
帝王的妻子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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