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台灣)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封面

中華民國(台灣)[1] 是自2005年7月30日至2008年5月19日,在陳水扁擔任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期間,在中華民國總統府外交部行政院新聞局等政府部門的官方網站上使用的中華民國之稱號。其中,「中華民國」為法定的正式國名,括弧內的「台灣」作為加註。根據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在修改之初所做的特別說明,外國人常將「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與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混淆而造成不便困擾,加註「台灣」是為做合理而明確的區別[2]。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就任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後,這些網站上的括號「台灣」加註已經陸續去除,而仍保留英文國名後面的Taiwan字樣[3]

目录

[编辑] 緣由

2005年7月30日中華民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宣佈,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於「中華民國」國名之後,以括弧加注「台灣」。該單位表示加注之原因,乃是因外界人士易把「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故造成各界困擾和不便;並造成許多國際人士或網友誤以為該網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官方網站,而把寫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的信寄到這裡。中華民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稱,加註原因是為了減少對總統府造成的困擾及留言寫信的網友所造成不便。在加注「台灣」的同時,總統府英文網頁則也相應地改為「Republic of China (Taiwan)」。[4]

[编辑] 加註情形

2005年7月,中華民國總統府首次在國名「中華民國」後加註「台灣」,也是台灣正名運動的步驟之一。總統府首先使用後,中華民國外交部等政府部門跟進,中華民國部分駐外國大使館也如此使用。至於行政院等中央最高機關與各部會僅新聞局加註,其他機關如中華民國交通部中華民國內政部並未在其網站上加註。此外,中華民國(台灣)亦於部分官方文件中沿用。

[编辑] 後續

2007年7月,總統府及外交部英文網頁及相關文件,則又將國名補充詞之用(Taiwan)的括號去除,並擴大台灣的英文字體與顏色;惟中文相關網站或文件未予更動。

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上任中華民國總統後,總統府、外交部及行政院新聞局中的「中華民國」後加註的「台灣」已被移除,僅保留英文國名後面的Taiwan字樣。

[编辑] 國際反應

[编辑] 參考資料

  1. ^ 英語寫法: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2. ^ 「台總統府網頁加注『台灣』」,BBC中文網,2005-08-29
  3. ^ 總統府網站又見「中華民國」,聯合報,2008-05-21,李明賢
  4. ^ 南方快報
  5. ^ 馬韻筠,《陳水扁“四段論”就是“台獨”注腳》,東方網,2005年8月31日。
  6. ^ 住民票に「台湾」、都容認 公文書で全国初
  7. ^ 移民申請、「元の国籍」は「台湾」でOK—米国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个人工具
名字空间
操作
导航
帮助
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