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德曼調停
陶德曼調停,指中國抗日戰爭中,德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陶德曼為和平解決中日戰爭,而所作的調停工作。[1][2][3][4][5][6][7][8][9][10][11]
背景
[編輯]中德合作
[編輯]1928年11月,德國上校馬克斯·鮑爾攜帶一個由26人組成的軍事顧問團抵達中國,開啟了國民政府聘請德國軍事顧問的先河。直至1938年,德國軍事顧問在中國的活動持續了十年之久,期間有5位德軍將領曾擔任軍事總顧問。儘管德國政府對外聲明這些顧問的活動是私人性質,與政府無關,但無德國政府的默許,這樣的中德軍事合作難以實現。德國顧問成為了其遠東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12]隨着遠東局勢的變化,德國與中國的軍事和經濟合作日益緊密,德國成為繼日本之後第二個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的國家,德國軍事顧問團也擴大到了43人。這一時期,德國對中國和日本採取了所謂的「等距離外交」政策,但隨着1935年德國將與中國的外交關係提升至大使級,中德之間的合作達到了空前的緊密程度。[12]
1935年3月7日,中國駐德公使劉崇傑前往德國外交部詢問關於德日秘密談判的傳聞,這些傳聞讓國民政府感到不安,同時影響了德國顧問在中國的地位和聲譽。儘管國民政府對德日秘密勾結表示了擔憂,但仍對德國顧問表示了充分的信任。[12]1936年11月,德國計劃向中國派遣現役軍官,並按照德國模式在中國建立國防經濟參謀部。然而,這個計劃因為德日簽訂的防共協定而被阻止。得知防共協定簽訂後,程天放詢問德國政府如何處理可能由日本政府提出的要求德國在華軍事顧問提供中國軍事情報的情況。得知防共協定簽訂後,程天放詢問德國政府如何處理可能由日本政府提出的要求德國在華軍事顧問提供中國軍事情報的情況。德國國防部長布隆堡表示,德國政府會拒絕這種不合理的要求,因為情報交換僅限於共產黨活動,不涉及第三國國防或內政事務。蔣介石對德國國防部的回應表示滿意。[12]
德日關係
[編輯]一二八事變後,日本開始質疑德國軍事顧問在華的角色,認為他們是中國軍隊能夠抵抗日本的關鍵因素。儘管德國顧問受限於德國法律和政府命令,不得參與前線作戰,日軍轟炸在上海的同濟大學,以表示對德國允許其軍事顧問在華服務的報復。[12]1935年,德國加強了與日本的關係,希特拉的外交問題特別顧問里賓特洛甫與日本駐德大使館武官大島浩經常會面,討論簽訂防共協定的細節。[12]1936年11月25日,德國與日本簽訂了《反共產國際協定》,該協定還附有一份補充議定書和一份秘密協定,規定兩國結成共同反對蘇聯的軍事同盟。日本從此取代中國,成為德國在遠東最重要的合作夥伴。德國在東亞的政策立場引起內部不同聲音。德國駐日大使狄克遜對於與日本的合作感到欣喜,而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則表現出擔憂。陶德曼指出,德國的東亞政策一直在德中和德日政策之間搖擺,缺乏一致性,這種立場的不確定性既可能親近中國,也可能傾向於日本,但無論傾向哪一方,都可能引起另一方的不滿。他指出當前的困境在於,德國一方面尋求與日本的友誼,另一方面也在支持日本的對手中國,這種矛盾的策略讓德國在東亞的外交政策面臨難題。[12]
中蘇關係
[編輯]7月7日,中日戰爭爆發。在7月21日至28日的一周內,蔣介石先後會見了英國駐華大使許閣森、美國大使詹森、德國大使陶德曼、意大利大使柯萊、蘇聯大使波格莫洛夫和法國大使那齊雅等人,要求各國出面調停中日戰爭。但日方態度強硬,宣佈不歡迎任何第三國的調停。7月26日,陶德曼對蔣介石表示,雖然德國願意調停,但日本已聲明不願第三國干涉,因此調停不會收到成效。蔣介石指出,中日戰爭的繼續發展必將導致中國在中蘇關係上發生轉變,以此來要挾德國出面調停。[12]
這一談話傳回柏林後,德國政府不得不慎重考慮蘇聯插手的問題。7月28日,希特拉指示德國駐日大使狄克遜,要求他設法通過外交途徑阻止日本把中日衝突升級為戰爭。由於害怕蘇聯恢復對華影響,德國的對日態度逐漸變得生硬。德國外交部要求狄克遜向日本政府表明,日本企圖利用反共產國際協定來為其進犯中國找一個體面的藉口是不合適的。德國認為「日本(對中國的)進犯違背反共產國際協定精神,妨礙中國穩定,促使共產主義在中國蔓延,並最終使中國投入蘇聯的懷抱」。同時表示拒絕終止對華軍火輸出,拒絕召回在華軍事顧問。[12]
8月13日,日本軍隊進攻上海,淞滬會戰爆發。日本本企圖速戰速決,在擊敗中國軍隊後強迫對方訂立城下之盟。但是日軍在淞滬戰役中直接面對中國最精銳的部隊,即德械師和德訓師,因此在戰事中失利,遲遲不能攻佔南京。淞滬會戰的爆發使德國認識到中日戰爭不可能只是華北的局部衝突,而將是一場長期的戰爭,因此在對日立場上有所改變,在新聞報導中對日本採取偏袒態度。8月21日《中蘇互不侵犯條約》的簽訂尤其使德國震驚,衝擊了德國外交部中對中日戰爭採取中立態度的傳統派勢力。[12]
各方立場
[編輯]軍火利益
[編輯]8月23日,德國駐日本大使狄克遜向德國外交部提出調整遠東政策的請求,理由主要有三點:首先,隨着軍事形勢的變化和戰場的擴大,德國難以繼續保持中立,尤其是隨着戰火向華北擴散,德國顧問難免會被牽涉進來。隨着戰爭的升級和損失的加劇,日本可能會相信外界關於德國顧問直接參與淞滬戰役的謠傳,並將德國視為替罪羊,認為德國的中立立場對日本不利。其次,為避免德日之間的衝突,德國政府召回在南京的顧問可能是最安全的策略,但這一行動勢必會影響德中關係。狄克遜與德國駐華武官奧托一致建議,通過嚴格的條文限制德國軍事顧問在華的活動,同時採取適當措施以安撫日本。第三,考慮到難以保持中立,德國可以考慮介入調停,但前提是中國必須首先向日本做出讓步。德國在華顧問的重要任務之一是勸告蔣介石停止戰爭以避免全中國陷入血戰,另一任務是協助調停行動。9月9日,經過與德國國防部的磋商後,德國外交部發表聲明,明確指出德國沒有向任何國家派遣過軍事顧問團,只是有些國家聘請了少數私人軍事顧問。然而,這一聲明並未使日本滿意。[12]
1937年10月中旬,戈林和里賓特洛甫要求國防部終止向中國供應軍火,並要求外交部採取鮮明的親日立場。這一要求引起了國防部和外交部的強烈不滿。德國一旦調整其東亞政策,就將在中國失去許多重要的經濟利益,而日本方面卻不能保證德國在華貿易的優勢。在這樣的考慮下,戈林又改變了立場,指示德國供應商可以繼續向中國提供軍火,但需由丹麥貨船運送,並通過新加坡的一家英國公司中轉。[12]
1937年9月以後,中日戰爭的形勢已經明朗化,這場戰爭不可能是一場短期的衝突,而必將成為一場長期的、耗費巨大的戰爭。經過多次反覆,德國在中日戰爭的立場問題上逐漸採取了現實主義的態度。一方面,納粹黨中的親日派不希望日本的實力消耗在中國戰場上;另一方面,德國軍政界和工業界的保守派勢力也不希望日本完全佔領中國、壟斷中國市場和戰略原料。因此德國在1937年10月初表示,希望中日雙方通過談判儘快停戰。此時日本也出台了《處理支那事變綱要》,表示願意促使中國重新考慮中日關係問題,結束事變,恢復邦交。在這種情況下,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展開了調停工作。[13]
偏向日本
[編輯]關於在陶德曼調停中德國的立場,並非如德外交部給德駐華大使館電(文件第510)所要求那樣,讓陶德曼在調停時候做到「至少就目前而說,我們並不想超出一個遞信員的地位。」實際上,在調停中德國是傾向日方的,盡力推動中方接受日方的條件。
11月3日,狄克遜給德外交部電(文件第514號):「我們現在似可對南京施加壓力,使它接受這些條件。請考慮可否令軍事顧問們在向蔣介石報告戰局時鼓吹和平談判。」11月8號,狄克遜給德外交部電(文件第520號):「我認為只要可行的話,就必須使用他們(德國軍事顧問)向委員長嚴重地陳述戰事延續對於中國的後果,以促使他考慮和平。」11月9日,陶德曼給德外交部電(文件第521號):「應我的請求,福根霍遜向蔣介石、他的妻子、財政部長孔祥熙和白崇禧將軍指出戰局的嚴重。他要孔祥熙注意,如果戰事拖延下去,中國的經濟崩潰,共產主義就會在中國發生。」11月26日,陶德曼主動向孔祥熙表示,德國願意繼續負責調停中日衝突。此後,他又接連拜訪了孔祥熙和外交部長王寵惠,大肆遊說中國官員。陶德曼一再聲稱:「日本人的條件並不苛刻,偉大元首希特拉也希望中國考慮同日本議和。」11月29日,蔣介石僱用的德國軍事總顧問法肯豪森利用其特殊身份,對孔祥熙說:「從軍事角度看,妥協總比無限制地拖延戰爭好。」12月1日,德國外交部長牛拉特與中國駐德大使程天放談話:「為中國的利益着想,不要不加考慮便拒絕日本的和平建議,還是儘速議和為好。中國方面就是盡最大的努力,也不再能把日本的軍事勝利扭轉過來。因此首先需要顧及這種情況。中國政府遲延議和的時間越久,中國國家解體的危險也越大。」顯然,德國是在設法利用中國在戰場上的困境,並通過德國的軍事顧問向蔣介石施加影響,讓中國接受日本的條件。[14]
對於日本議和條件的逐步加碼,德國卻給予了理解。狄克遜給德外交部電(文件第536號)對日方加碼的條件解釋道:「我以為,從最近這幾日〔日本〕在軍事上的巨大勝利和中國的嚴重失敗——如我在12月3日第3號電報第八段中所說的——看來,日本對它提出的要點加以一定的擴大,是不可避免的。」[15]但是,日本所提的條件如此過分會招致對日本不利的時候,德國卻避而不談。德國認為「沒有人能夠接受這樣的條件。日本應該想到將來,她會招致她自己的敗亡。」陶德曼將廣田弘毅的聲明通知了孔祥熙,孔祥熙問陶德曼日本的要求在德國引起了什麼反應?陶德曼卻並沒有將德國的真實看法告訴孔祥熙,而是向孔祥熙解釋這些條件的來歷,並且告訴他,「日本的極端分子們批評這些條件,認為太溫和了。」[16]
調停經過
[編輯]第一次調停
[編輯]1937年10月底,陶德曼在上海會見了即將回國的日本駐華大使川越茂,試探日本停戰條件的底線。川越表示,日方的基本條件是中國必須斷絕與蘇聯的關係,加入反共產國際協定,以及華北自治。10月21日,日本外相廣田弘毅會見德國駐日大使狄克遜,表達了日本隨時準備與中國直接談判的意向。當時上海尚未全部陷落,廣田提出了四個條件:
- 中國承認滿洲國
- 華北特殊化
- 中日共同防共
- 中日經濟提攜
10月22日,陶德曼在上海會見了日本參謀本部特使馬奈木敬信,商討了一般原則。10月30日,陶德曼奉命拜會國民政府外交次長陳介,勸告中國政府與日本講和,並表示德國願意居間調停,並將談話內容向柏林做了匯報。他說:「九國公約國會議不會產生有利於中國的結果,而中國與蘇聯簽訂互不侵犯條約,乃是大錯特錯,希望中國政府能夠改變這個政策。」11月3日,也就是日軍在金山衛登陸的前兩天,狄克遜再度會晤廣田弘毅,廣田因日軍在上海作已佔優勢而重新提出了日方議和的七項條件:
一、內蒙古在國際法下建立一個與外蒙古情形類似的自治政府;
二、在華北沿滿洲國邊境至平津鐵路線以南一點建立一個非軍事區,在這個非軍事區里,由中國的警察和官吏維持秩序。假如和約立即締結,則華北的全部行政都交給南京政府,只有一個條件,就是要委派一個親日的首長;假如現在不能締結和約,因此有必要在華北建立一個新的行政機構,他們將……行政繼續至以後和約締結的時候;
三、上海建立一個比現在更大的非軍事區。由國際警察管制。其他不變更;
四、停止反日政策僅指履行1935年在南京談判時所提出的那些要求(修改學校教科書等);
五、共同反對布爾什維克主義;
六、減低對日本貨物的關稅;
七、尊重外僑權利。[17]
11月5日,陶德曼將日方條件轉達給蔣介石。蔣表示:如果接受日本的這些條件,中國政府必將無以立足,而共產黨起而當政,對日本也是不利的[18]。只要日本不恢復到七七事變以前的原狀,他就不會接受日本的任何條件。陶德曼對蔣答覆非常不滿。與此同時,希特拉還通過德國顧問福根霍孫,用蔣的話反對來威脅蔣說:「如果戰爭拖延下去,中國經濟一定會崩潰,共產黨一定會取國民黨的政權而代之。」蔣介石之所以拒絕,主要是他還寄希望於為日本侵華而召開的九國公約會議有制裁日本的措施,同時,上海戰事勝負沒有明朗化。
第二次調停
[編輯]11月12日佔領上海。20日,國民政府宣佈遷都重慶。11月24日,九國公約會議草草結束,僅僅通過了一項空洞無物的決議:譴責日本企圖以武力改變中國現狀的政策。中國代表提出對日實行經濟制裁的要求,也被大會否決。日本大大減輕了外交壓力,認為這是中日單獨媾和的機會。11月25日,廣田弘毅再次向狄克遜表示希望德國出面調停,雖然日本在華取得節節勝利,但基本和談條件並沒有升級,希望德國把這一打算轉達給中國政府。28日,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在漢口會晤國民政府行政院長孔祥熙,轉達了日方意見。29日,蔣介石請陶德曼來京面談調停事宜。
11月26日,南京保衛戰開始。28日,陶德曼在漢口拜訪了孔祥熙,轉達了廣田的通知。次日,他又與中國外交部長王寵惠舉行會談,加緊對國民政府進行調停活動。在日本軍事逼降和德國外交誘降雙管齊下的局勢下,蔣介石動搖得非常厲害,他主張「堅守」南京不是為了戰略上的需要,而是等待陶德曼到南京來再作一次調停中日戰爭的努力。
12月2日,外交次長徐謨陪陶德曼乘船返回南京。在會見陶德曼前,蔣介石召集了在南京的軍事領導人,叫徐謨列席,報告昨天陶德曼所轉達的日本的條件,徵求大家對日方和談條件的意見。當時與會的高級將領,揣摹蔣的意旨,均表示日本沒有要求成立華北自治政權,沒有要求承認滿洲國,也沒有要求賠款,條件不算苛刻。蔣則認為日本提出的條件並非亡國條件,決定接受德國調停,與日本議和。12月2日下午5時,蔣介石會見了陶德曼,感謝德國為調停中日戰爭所進行的努力,並表示中國已準備接受調停,向他提出四點:一、以日本建議為和談的基礎;二、保持華北領土主權之完整;三、在和平談判中,自始即由德國任中介人;四、和談中不得涉及中國與第三國已成的協定。[19]蔣介石請德國轉達日本政府,中日舉行和談時日本政府對於所提的條件,必須絕對保密。聞聽此訊,陶德曼異常興奮,甚至急不可耐地提出了雙方停戰的具體步驟。
12月7日,狄克遜將德國有關調停問題所做的工作匯總為「調停史記」,提交給廣田。廣田聲稱,須徵求軍部的意見,才能作出回答,但根據估計,日本在南京得手之後,恐難按照一個月以前所提的條件進行談判。狄克遜勸告說:「蔣介石如果超過所能承認的限度接受條件,他的政府必將倒台,而蔣介石政府倒台,中日戰爭必將持久,對日本有所不利。」[20]
第三次調停
[編輯]為了壓迫蔣介石徹底就範,日本政府決定在攻下南京以前不作與中國政府和談的打算。12月13日,南京淪陷,次日日本在北平成立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即「華北臨時政府」。12月21日,近衛文麿內閣於通過《關於日中和平交涉問題對德國駐日大使的答覆》,以「最近戰局的急速發展與事態的巨大變化」為由,規定了中日媾和的四項「基礎條件」:[21]
一、中國應放棄容共和反抗日、滿的政策,對日、滿兩國的防共政策予以協助。
二、在必要地區設置非武裝地帶,並在該地區內的各個地方,設置特殊機構。
三、在日、滿、華三國間,簽訂密切的經濟協定。
四、中國應對(大日本)帝國賠款。
該答覆的《日華媾和談判條件細目》要求則更加苛刻:
- 中國正式承認滿洲國。
- 中國放棄排日和反滿政策。
- 在華北和內蒙設置非武裝地。
- 華北在中國的主權之下,為實現日、滿、華三國的共存共榮,應設置適當的機構,賦與廣泛的權限,特別應實現日、滿、華的經濟合作。
- 在內蒙古,應設立防共自治政府,其國際地位與現在的外蒙相同。
- 中國確實採取防共政策,對日、滿兩國的防共政策予以協助。
- 在華中佔領地區,設置非武裝地帶;在上海市地區,日、華合作,負責維持治安和發展經濟。
- 日、滿、華三國,在資源開發、關稅、貿易、航空、通訊等方面,應簽訂必要的協定。
在《附記》中日方還要求:
- 在華北、內蒙和華中的一定地區,為了起保證作用,應在必要期間內駐紮日本軍隊。
- 在日、華間簽訂有關以上各項協定後,開始簽訂停戰協定。[22]
23日,廣田弘毅在向德國駐日大使狄克遜提示上述條件時,還補充道,假如中國接受這些基本條件,必須以反對共產主義的行動來表示誠意,蔣介石須在規定時間內派遣代表至日本政府所指定之地點。狄克遜認為,日本現在的條件遠遠超過11月初的條件,要中國政府接受這些條件是根本不可能的,但廣田一口咬定:「這些條件已由內閣決定,上奏天皇批准,此外就沒有其他方案了。」
獲悉日本的第二次和平條件後,德國外長牛拉特指示陶德曼,繼續進行調停中日戰爭的努力,並向他提出:「日方把1937年底作為中方答覆期限,但德國政府已指令駐東京大使提醒日本政府,由於技術上的原因,德國居中傳遞信息需要一些時間。在未知悉日方和談條件的詳細內容和德方的相關態度之前,建議中國政府不要接受日本新的和平條件。」
當時,國內輿論已經注意到「中日秘密媾和」的動向,這使一直尋求對日妥協的蔣介石感到了一種「痛苦的壓力」。他深知,「和議成後,政府內受國人之攻擊,外受日方之繼續壓迫,不出一二月,政府必不能維持。」為此,蔣介石決定採取「鴕鳥政策」。
12月26日,陶德曼將日本所提的新條件轉達給蔣介石,蔣推託有病,叫宋美齡和國民黨政府行政院長孔祥熙代接見。孔祥熙和宋美齡看了嚇一跳。孔祥熙說:「這樣的條件沒人能夠接受了。」到了晚上,蔣看到了日本的新要求,如釋重負。因為日本條件越苛刻,越能打斷主和派的念想。他在日記中寫道:「心為之大慰。以其條件與方式苛刻至此,我國無與考慮,亦無從接受,決置之不理,而我內部亦不必糾紛矣。」
12月27日,蔣介石再次召開國防最高會議,討論對日和戰問題,還是有人堅持議和。對日方所提出的條件,周佛海認為:鑑於中日軍事實力的對比,與日本和談是上上之策。唐生智則認為:答應日本提出的基本條件,進行和談,是真正的亡國之舉。蔣介石認為:「倭寇所提條件,等於征服與滅亡我國,與其屈服而亡,不如戰敗而亡。」
12月28日,國民政府召開非正式會議,討論日本的第二次和平條件,最後一致認為中國無法接受如此屈辱的條款。蔣告知汪精衛、孔祥熙和張群,他已決定拒絕議和。29日,于右任和張群去探病,再次試圖說服蔣。蔣不為所動,說:「抗戰方針,不可變更,此中大難大節所關,必須以主義和本黨立場之前提。」31日,在國民政府國防最高會議上,蔣介石辭去行政院長職務,專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並決定對日方的要求暫不給予正式答覆,採取拖延策略。
德國不希望調停半途而廢,與日本展開了一些私下的磋商。1938年1月1日,陶德曼向中方表示:「對日本提出的條件的解釋,仍有鬆動之處」。1月10日,陶德曼詢問行政院副院長張群,有無對日方的正式答覆。張群答稱:「目前對日本的要求還正在研究之中。」1月13日,陶德曼向中方轉達了日方的要求,限在1月15日前答覆,否則,日本保留自由行動的權利。同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寵惠召見陶德曼聲明:「經過適當考慮之後,我們覺得:改變了的條件太廣泛了。因此,中國政府希望知道這些新提出的條件的性質和內容,以便仔細研究,再作確切的決定。」[23]實際上是拒絕了日本的條件。日本方面認為這種答覆「只能說明中國方面沒有誠意,是在採取拖延政策」[24],於是在1月14日的內閣會議上達成了「不以國民政府為談判對手」的一致意見。1月16日,廣田以外相身份通告德國:日本決定放棄和談。同日下午日本政府發表了《對華政策聲明》,即第一次近衛聲明。陶德曼調停以失敗告終。
結果
[編輯]自陶德曼調停失敗後,日本根據與德國簽訂的《德意日三國軍事同盟條約》為由,要求德國停止對中國的援助,並斷絕與中國的關係往來。希特拉在考慮到東亞戰場上日強中弱的格局後,最終選擇了日本,即以日德合作完全取代了以往的中德合作佈局,停止與中國的一切合作,同時德國國內親華派失勢,戈林、里賓特洛甫等極端納粹勢力得到鞏固,對整個遠東地緣政治佈局產生深遠影響。
調停失敗後,中蘇迅速靠攏,間接上刺激了德日同盟的團結,同時國際反法西斯戰場遠東地區兩大對立陣營也初步呈現雛形。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吳景平. 1938年国民党对日和战态度述评——以蒋介石日记为中心的考察 (PDF). 民國檔案. 2010, (2): 114-126 [2024-02-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2-14).
- ^ 你所不知道的历史:金一南揭秘“九一八”的事实与真相. 聯合讀創. 2021-09-18 [2024-0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14) –透過澎湃新聞.
- ^ 何蘭. 德国调停中日战争及其在德日关系中的地位 (PDF). 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 1998, (2): 98-103 [2024-02-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2-14).
- ^ 蕭李居. 第四章·第三節 日本的防共條件與陶德曼調停. 合作或衝突:防共問題糾結下的中日關係(1931-1945) (PDF). 民國歷史文化學社有限公司. 2021 [2024-02-17]. ISBN 9789865578480.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3-01-16).
- ^ 林美莉. 七七事變之後國民政府走向對日決戰的時局判斷. 國史館館刊. 2015, (46): 1-60 [2024-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19).
- ^ 錢娥芬. 1928-1938年的德中关系 (PDF). 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 1999, (4): 111-115 [2024-02-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2-14).
- ^ 姜良芹. 从淞沪到南京:蒋介石政战略选择之失误及其转向 (PDF). 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 2011, (1): 103-115 [2024-02-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2-14).
- ^ 賈臻. 东京审判是怎样一次审判 (PDF). 洛陽日報. 2015-08-27 [2024-02-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2-14).
- ^ 郭汝瑰; 黃玉章 (編). 中国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作战记 (PDF). 江蘇人民出版社. 2005 [2024-02-17]. ISBN 978721403034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2-14).
- ^ 6章 日中戦争 (PDF). 歴史は生きている. 朝日新聞. 2007-11-27 [2024-02-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2-14).
- ^ Liu, James T. C. German Mediation in the Sino-Japanese War, 1937-38. The Far Eastern Quarterly. 1949, 8 (2) [2024-02-17]. ISSN 0363-6917. doi:10.2307/204913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14).
- ^ 12.00 12.01 12.02 12.03 12.04 12.05 12.06 12.07 12.08 12.09 12.10 12.11 陳仁霞. 德国召回在华军事顾问始末——中德日三角关系背景下的历史考察 (PDF). 抗日戰爭研究: 20-57. [2024-02-17]. doi:10.3969/j.issn.1002-9575.2004.02.00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2-14).
- ^ 舒心. 叛国者汪伪政权秘史 (上). CCTV.com-國家地理-探索·發現. 2003-12-03 [2024-0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14).
- ^ 公安部档案馆:《在蒋介石身边八年——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 群眾出版社. 1991: 第115頁.
- ^ 《炽章(张季鸾)致陈布雷函》,“蒋中正总统档案”. 台北國史館藏. 1940年9月2日.
- ^ 《张治平致戴笠函》,“蒋中正总统档案”. 台北國史館藏. 1940年9月8日.
- ^ 《首都高等法院检察官讯问周佛海笔录》(1946年9月21日),南京市档案馆编:《审讯汪伪汉奸笔录》(上). 鳳凰出版社. 2004: 第108頁.
- ^ 今井武夫:《渡边工作现况》,载黄美真等:《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集团投敌》.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4: 第290-293頁.
- ^ 《宋美龄对条件的意见》,《小川平吉关系文书》(二). 日本書房. 1973: 第615頁.
- ^ 陶菊隱. 《大上海的孤岛岁月》 2005年7月版. 中華書局. 2005.
- ^ 没有停战的和平,白费周折. 檢證戰爭責任. 讀賣新聞. [2024-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25).
- ^ 《小川平吉致东京诸公阁下》(1939年4月8日),《小川平吉关系文书》(二). 日本書房. 1973: 第618—619頁.
- ^ 《蒋总统秘录》第11册. : 第104頁.
- ^ 日本防衛廳防衛研究所戰史室. 《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1卷第2分册. : 第139~140頁;第1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