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銷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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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門銷煙想像圖

虎門銷煙是指公元1839年(道光十九年)時,清政府任命林則徐欽差大臣前往廣州查禁鴉片歷史事件,旨在禁絕鴉片貿易以遏制白銀外流[1]:176-181。由於清廷之煙禁忽嚴忽弛,又貿然採取禁錮英使與英商的強硬手段勒令繳出鴉片,觸及了英方的根本利益和外交底線,被視爲鴉片戰爭的導火索[2]:100

清朝一口通商令中外的邦交與貿易隔絕,英國曾多次遣使訪華請求通商不果[2]:100。結果,18世紀的中英貿易嚴重失衡,大量白銀流入中國[1]:165。由於中國民間早有吸食鴉片的習慣,以英國商人爲首的洋商發現鴉片在中國大有銷路,便向中國輸入鴉片,以扭轉英國對華貿易赤字[1]:165-169。鴉片的不斷輸入導致中國白銀不斷外流,清政府出現財政困難[1]:169-170。1838年底,道光帝決定嚴禁鴉片,派林則徐前往廣州查禁鴉片[1]:176

1839年3月,林則徐抵後,一方面武力封鎖外國商館、強制外商繳交鴉片並簽署保證書,一方面拘拿中國的鴉片販子與吸食者、收繳民間菸具[1]:176-179。6月3日,道光皇帝命令林則徐在廣州虎門(現為東莞的一部分)當眾銷毀鴉片,至6月25日結束,共歷時23天,銷毀鴉片19,187箱和2119袋,總重量2,376,254

中華民國政府後來將虎門銷菸的開始日期6月3日定為禁菸節[3]戒菸專線號碼也由63組成[4]

背景[編輯]

清朝閉關政策[編輯]

18世紀的廣東十三行

清初實行廣州、漳州、寧波、雲台山「四口通商」[5],尤以廣州最爲繁盛,但當地有諸多陳規陋習和腐敗橫行、敲詐勒索的現象,故英國商人希望在更北尋求在較偏北的口岸開展商務[1]:137-138尤其注意寧波[6]:36。1755年(乾隆二十年),英國東印度公司派遣通曉華語的洪任輝(James Flint)前往寧波,諸事進展順利[6]:36。但朝廷擔心商船北上會助長外人與內地奸民勾結[1]:138,乾隆帝遂在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以海防重地規範外商活動為理由,通知洋商:「嗣後口岸定於廣東,不得再赴浙省[7],稱爲「一口通商」。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洪任輝攜同預先準備好的呈文,直接前往大沽,上北京申訴[6]:36,通過直隸總督向乾隆皇帝遞交訴狀,希望清朝開放多個通商口岸,並指控廣州海關勒索陋規、行商拖欠貨銀、保商制度多弊[6]:36-37。乾隆皇帝以洪任輝「勾串內地奸民,代為列款,希冀違例,別通海口」罪名,將其圈禁在澳門三年[8][6]:37

洪任輝事件發生後,清政府對貿易採取更嚴格的限制,把對外貿易城市限於廣州一口,並且規定外商來華買賣都必須通過廣州十三行的「行商」之手[9]:6,實行公行制度壟斷對外貿易[1]:140。此後,廣州貿易體系對於外商的限制更嚴,勒索更重,令外商更爲不滿[6]:37。此外,行商稅吏巧立名目,額外費用多達60多種,引起外商不滿[10]。至此兩廣總督再訂立《防範外夷規條》五事,主要用意在於制止外人與人民往來,包括嚴禁外商在廣州過冬、外商必須居於商館等[6]:37,後來又規定外人不得坐轎、不得學習中文,外國婦女不得進入廣州等[1]:148;加上「一口通商」令原本產於江蘇浙江福建等地的生絲茶葉全須運往廣州,造成交通費用劇增和茶葉變質的問題,這都讓外商更爲不滿[11]

中英外交糾紛[編輯]

洪任輝事件發生以後,廣州外商所受的壓迫更甚,糾紛更多[12]:38;1784年「赫符斯號(Lady Hughes)」炮手處死案使得外國人的不安全感達到頂點,也加劇了其對廣州貿易體系的普遍不滿情緒[1]:151[6]:38。當時英國人以爲,在華通商所遇到的困難都只是廣州地方官吏所致,如果能讓中國皇帝知道,他必定願意改革[12]:5。英國分別在1792年和1816年派出馬戛爾尼使團阿美士德使團訪華,旨在擴大與中國的貿易並建立外交關係,但都因覲見禮儀問題與清廷發生糾紛,使團所有的通商請求都遭到拒絕[6]:39-40[1]:153-163

當時中國自視為天朝上國宗主國),視外國為蠻夷(藩屬國),認爲洋人到來都是傾心慕化和納貢稱臣[13];其時中國不承認他國的平等地位,把來華的西洋人當作琉球人、高麗人看待,外人到來必須尊中國為上國並以藩屬自居。當時中國認爲沒有聯絡外邦的必要,並無「外交」的觀念,對外只有「剿夷」和「撫夷」兩種政策,這個體統和儀式問題就成爲邦交的大阻礙[12]:2

威廉·約翰·律勞卑,第九代律勞卑勳爵(英語:William John Napier, 9th Lord Napier,1786年10月13日-1834年10月11日),英國皇家海軍職員、政治家和外交官
威廉·約翰·律勞卑

1832年(道光十二年),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壟斷權被取消[1]:170[14]。次年,英國國王任命上議院議員、海軍將官律勞卑(William J. Napier)為駐華商務正監督,左右副監督各一人[6]:44。這個事件標誌著中英關係已發生根本性變化,「英國政府」替代了「東印度公司」與中國交往,官方關係替代了非官方關係[1]:171。然而,中國人絲毫未能理解這一變化的政治含義,也沒有做任何準備來應付這一新形勢[1]:171

1834年律勞卑抵華,發了一封平行公函給時任兩廣總督盧坤,要求建立平等的中英外交關係[15]:531。但盧坤視此舉為大逆不道,認爲即使是英國官員「亦不能與天朝疆吏書信平行」[16]:24,拒絕接受信函和直接會面,呼籲律勞卑遵守舊制,並要求他立即返回澳門[15]:531;但律勞卑不服,堅持要求平等待遇[16]:24。這令中英雙方就公函「平行款式」問題僵持不下[6]:45。盧坤下令全面終止與英國貿易,並派兵包圍英國商館,撤走所有清朝傭工,嚴禁人民向英人提供任何食物、水和藥物。律勞卑立即召集兵船駛入內河,炮轟虎門炮台,盧坤亦調兵增防[6]:45-46。後來英商不願貿易長久停止,與公行達成和解;律勞卑及兵船離開黃埔,中英貿易隨之恢復,雙方爭執暫告一段落[6]:46

律勞卑在廣州時已染重病,回到澳門後病逝;此後兩年,繼任駐華商務正監督的德庇時(John F. Davis)和喬治·羅賓遜英語George Robinson, 1st Marquess of Ripon(George Robinson)都採取消極的靜默政策;當時英國內閣改組,亦主張以和協的方式改進對華關係;廣州的英商不滿,聯名上書,請求派遣全權代表率領船艦,要求撤懲盧坤,賠償損失,加開口岸[6]:46

海軍上將查理·義律爵士,KCB,RN(英語:Admiral Sir Charles Elliot,1801年8月15日-1875年9月9日),英國軍人和殖民地官員
查理·義律

1836年(道光十六年),巴麥尊重掌外部,副監督查理·義律(Charles Elliot)力請積極行動,巴麥尊隨即派他為正監督,一稱領事[6]:46-47。義律試圖與廣州當局接觸,放棄過去兩年的靜默政策,照舊經過行商,具稟兩廣總督鄧廷楨,請求前往省城,管治英國商賈、船夫;經鄧廷楨奏准,1837年(道光十七年)4月,義律到達廣州,鄧廷楨拒絕與他直接往來,巴麥尊又訓令他不准提稟,不許由行商代轉,他只好返回澳門;此時鴉片停運問題漸趨嚴重,次年英國東印度艦隊司令馬他倫(Sir F. Maitland)奉命前往廣東,義律再到廣州,改向鄧廷楨投遞書信,請他與馬他倫互相以「平行格式」致函,但遭鄧廷楨原封駁回[6]:47

同年,有十多名中國水手在新加坡海面遇險,被英人救起,義律希望藉此促進與中國的關係,便通知鄧廷楨,稱這可促進「兩國間」既存的「和平與友好的關係」;鄧廷楨甚為震驚,認為「蕞爾小邦」不可與「天朝上國」相提並論,如何能有「和平與友好的關係」[17]?至此,中英兩國就彼此外交觀念的分歧,相持不下[6]:47

中英貿易失衡[編輯]

十八世紀,貿易順差的有利地位嚴重偏向中國一邊[1]:165[18]:282,在1830年(道光十年)以前中國人在對外貿易上經常是出超,白銀不斷地從印度、英國和美國流入中國[19]:2。當時中國對英國的輸出首為茶葉,次為絲綢、土布、瓷器[6]:47。十八世紀,飲茶成爲英國的一種國民風尚,英國人對茶葉的需求非常大[1]:146 ,需求量增長非常迅速[19]:4

自從法國皇帝拿破侖一世敗亡和工業革命之後,英國已晉身為工業大國[20]。英國完成工業革命後,需要一個廣大的市場作為貨品出口地,而中國剛好符合此條件[18]:282。英國早期對華輸出的貨物,包括毛織品、金屬、鐘錶、玻璃,以及來自印度的棉花、棉織品;然而,在男耕女織的中國農村經濟自給的情況下,英國商品在中國缺乏市場[6]:47。故此,英商要交易茶葉唯有用白銀購買[6]:47東印度公司駛往中國的船舶經常裝載90%至98%的黃金,只有10%的貨物是商品。十八世紀前期,英國輸入中國的貨值,經常不及進口白銀的十分之一;在歐洲盛行重商主義、重視現金的時代,英人認爲這是國家的巨大損失[6]:47

英國在18世紀開始實行金本位貨幣政策,而中國則以白銀作為貨幣,由於與中國的所有貿易需以銀兩折算,令英國需要從歐洲大陸購入白銀作貿易用途,金銀一買一賣,英國利潤受損巨大;稅率方面,中國對英國進口貨物需要抽20%的稅率,同時由於海關官僚腐敗和貪婪,使得除稅率之外還產生許多不可預估的費用,英國爲此大爲不滿[18]:282。此外,十八世紀中葉起,爲了擴大對華貿易,外商開始向中國行商放高利貸,部分行商借貸過多而無力償還,令「商欠」事件頻頻發生,欠款數額越來越大,引起英商強烈不滿而發生糾紛,令中英矛盾更爲尖銳[15]:530-531

鴉片與漏銀[編輯]

吸食鴉片者

英國政府英國東印度公司開始對華貿易之時,並不支持販賣鴉片,認為有損國家的體面[21]。但由於18世紀的廣州貿易順差嚴重偏向中國一邊,大量白銀流入中國[1]:165。當時不論中外的經濟學家都認爲金銀的輸出對國家有害,各國都想方設法增加貨物的出口和金銀的進口;在華外商經過多年的實驗,發現鴉片是種上等的商品[12]:7

鴉片在明朝時稱為烏香、鴉片或阿芙蓉,南洋諸國以其為貢品,市鎮亦有貨賣,價值與黃金相等,葡萄牙人自印度來廣東後,輸入漸漸增加[6]:47。16世紀晚年(明中葉),海關開始徵稅,列入藥材項下,與自菲律賓傳入之菸草混合吸食[6]:47。主要用來做止痛安神的藥;為求享受而吸食鴉片的情況很少[1]:165。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中國開始出現吸食鴉片的記載,據稱當時在台灣一些人將鴉片與菸草混在一起吸食,這種做法在17世紀60年代傳到福建廣東,在那裡,吸食的方式得到改進——吸食者就著燈火燒化鴉片,並用一根竹管來吸。吸食鴉片迅速成為有閒階層的一種時尚,不久後甚至連窮人也沾上這種習慣。對鴉片的需求導致外國進口的鴉片增加,也導致在四川雲南、福建、浙江和廣東種植罌粟[1]:165-166[22]。清初其法益精,「煮土成膏,鑲竹為管,就燈吸食其煙,不數年流行各省,甚至開館賣煙」;1729年(雍正七年),雍正帝以鴉片淫蕩傷人,予以禁止,但所指為菸草與鴉片合製之鴉片煙,並非鴉片本身[6]:47

1650-1880年間外銷中國鴉片數量

十八世紀,英國商人發現鴉片在中國大有銷路,遂全力以赴[6]:47。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英國人取代葡萄牙人成為鴉片貿易的領頭羊,同年,東印度公司印度獲得種植鴉片的壟斷權——由孟加拉國掌管從播種到在加爾各答出賣成品的一切事宜[1]:166。東印度公司獲得印度鴉片的專賣權後,鼓勵栽種,管轄鴉片的交通和銷售;當時中國每年進口鴉片四千餘箱,漸增至六千餘箱,每箱售價自140銀兩上漲至350銀兩[6]:48。鴉片貿易的豐厚利潤吸引了幾乎所有的外國商人,當中英國私家商號「怡和洋行」是最主要的鴉片貿易商[1]:168

由於清朝政府不許在陸地上買賣鴉片,也不准將鴉片存於澳門,於是英商就把鴉片倉庫設在船上,名為「躉船」,停泊在伶仃洋台灣的周邊海域,讓走私鴉片者接貨立券,憑券使可在廣州取錢[23],1837年一月加爾各答報紙英國人》如此報導[24]

販賣鴉片的躉船,比中國漁船大得多

「在這裹停留的各種大小不同的船隻,有些是躉船,所載的主要貨物是鴉片,這些船隻多年就沒有移動,……自早至晚,走私船隻從這些躉船上運走鴉片,來往不斷。……走到鴉片船上,到處都可以看到一個活潑的、發財的、買賣的氣象。在甲板的一邊堆著巴特那貝拿勒斯鴉片,另一邊又堆著摩臘婆鴉片,……你再舉目一看,又可看到在船尾上,二千元一箱的洋銀,不知多少箱,也有箱子裡裝著紋銀的。……當你看到這船上這些財富充斥的象徵,而且這些錢在表面上看是如此不注意地分散著,你便對這部貿易的規模之宏大、價值之重要,得有很深的印象了。」

中國的菸民從富家子弟逐漸擴展到各色人等,加上吸食鴉片會導致成癮,故菸民不惜一切代價購買鴉片;由於中國人對鴉片的需求日益增長,鴉片貿易的豐厚利潤吸引了幾乎所有的外國商人[1]:168。結果,鴉片的持續流入引發了白銀的不斷外流[1]:169。清代的法定貨幣是銅錢,為民間所通用,國家的收支則以白銀爲準,人民納稅需按照銀價以銅錢繳抵;中國的白銀產量不多,供不應求,銀價有漲無回[6]:49;加上鴉片進口激增,白銀逐年外漏,無異於火上澆油,銀荒日益加劇[6]:49

19世紀30年代中後期,「漏銀」的情況最爲嚴重,亦影響了中國市面上白銀與銅錢之間的兌換率[1]:169;1740年時,1兩銀換800文銅錢,而到1828年時,1兩銀值2,500至2,600文銅錢,清政府爲此增加了鑄造銅錢的數量[1]:169。由於銀價上漲、銅錢貶值,意味著農民賦稅加重,但國家收入卻毫未增加,引起道光帝的關注,命令官員尋找原因,始發現是鴉片走私引起了大量白銀外流,鴉片貿易至此引起清政府的嚴重關切[16]:36

中國鴉片輸入與白銀輸出關係表[12]:10
年份 鴉片輸入

(箱)

白銀輸出

(銀元)

1800-1809 39,691 51,339,100
1810-1819 74,135 95,288,153
1820-1829 180,169 211,089,961
1830-1839 344,124 243,958,005

清朝禁菸[編輯]

弛禁與嚴禁[編輯]

1822年,廣州十三行發生大火,大量白銀熔為銀水

道光年間,朝廷幾乎每年都下令禁止販運鴉片,但這反而激起了空前活躍的走私活動[16]:36。實踐證明,嚴厲執法並不能遏制鴉片走私[25],因爲貪官污吏憑藉禁菸的法令來收受洋商賄賂,「立法愈峻,則索賄愈多,其包庇如故,護送如故,販與食者卒如故也」[12]:7[26]:99。有見及此,廣州著名書院學海堂有班讀書人主張取消煙禁,一面加重關稅,一面提倡種植,以國貨抵抗洋貨,杜絕鴉片走私[12]:7-8[1]:174。至此,清廷內部出現了「弛禁」與「嚴禁」的爭論[15]:528

弛禁派的理論在道光十四、十五年時頗爲得勢,但一直沒有官員敢公開提倡此法[12]:8。直到1836年6月10日(道光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太常寺少卿許乃濟上奏主張弛禁,指出鴉片禁令愈嚴、流弊愈大[15]:528。他表示,白銀外流問題是禁菸令抬高煙價、刺激走私活動所致,而腐敗的吏治與暴利的誘惑使得走私活動無法禁止[16]:37。故此他主張:

  1. 允許鴉片合法進口並按藥材價格徵收關稅,只准以貨易貨,不得用白銀購買,藉此降低煙價並防止白銀外流;
  2. 禁止官吏、兵丁和讀書人吸食鴉片,其他平民則不禁止;
  3. 允許中國內地種植鴉片,令外商無利可圖,不再販運鴉片來華。[16]:38

對於許乃濟的奏議,官員看法各異,如兩廣總督鄧廷楨表示支持弛禁,禮部侍郎朱嶟則反對[15]:529。外商總體上對弛禁的可能性感到興奮,但也有部分鴉片走私商人例外,如查頓便説:「就我們關注的利益而言,我不認爲這個(弛禁)計劃有什麼好處。[1]:174

1836年11月12日(道光十六年十月四日),江南道御史袁玉麟上奏反對弛禁派的主張,其奏摺節錄如下:

今日之弊,事事以辦不動三字藉口,而其尤為因循遷就者,莫如鴉片弛禁之議。……紋銀出洋,誠為可慮……鴉片開禁……是撤藩籬而飼虎狼也……雖日禁兵丁,而終無淨禁之日……天下之患,莫大於一發而不可收[27]

1838年6月(道光十八年閏四月),鴻臚寺黃爵滋上書道光帝[9]:9,奏摺節錄如下:

「上自官府縉紳,下至工商優隸以及婦女、僧尼、人民、道士、隨在吸食。故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歲漏銀一千七八百萬兩。自十一年至十四年,歲漏銀至二千餘萬兩。自十四年至今,漸漏至三千萬兩之多。此外福建、浙江、山東、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數千萬兩。以中國有用之財,填海外無窮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漸成病國之憂,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臣不知伊於胡底!」

——《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折》[28]

黃爵滋提出「重治吸食」的嚴禁政策,內容包括:給予菸民一年時間戒菸,逾期不戒菸者處死;本人處死以外,其子孫不得參加科舉,剝奪政治權利;並發動百姓互相監督和舉報,知情不報者法辦[29]。這封奏摺上奏以後,道光帝命令各省督撫討論,他們雖然未公開地反對黃爵滋,但都覺得他的辦法太過激烈,認爲吸食者尚只害自己,販賣者則害許多人,故此販賣之罪重於吸食之罪[12]:9。唯獨湖廣總督林則徐完全贊成黃爵滋的主張,他進言道光帝:

迨流毒於天下,則為害甚巨,法當從嚴。若猶泄泄視之,是使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興思及此,能無股慄?[6]:52

林則徐提出了六點方案,包括銷毀煙槍菸具、在限期內改造菸民、懲治本國鴉片商販和吸食者等。他在自己的湖北和湖南轄區成功實施了這項方案,查沒了5,500桿煙槍和12,000兩鴉片;道光皇帝對林則徐的言辭和成就印象深刻[1]:176,認為禁菸並非不可行,於是革除吸食鴉片的慶親王奕竇、輔國公溥喜之爵位,又將弛禁派的許乃濟品位降級[30]。1838年12月底(道光十八年十一月),道光帝頒布《欽定嚴禁鴉片煙條例》,在當月的8天之內召見林則徐8次[31],賜予林則徐紫禁城騎馬之殊榮,授以欽差大臣,查辦廣東海口事件,節制水師,清查鴉片來源的重任[6]:52。林則徐前往廣州負責執行,史稱虎門銷煙。

封鎖商館[編輯]

林則徐越華書院聯

當早前清廷官員仍在爭論弛禁與嚴禁之時,鄧廷楨已於1836年2月署理兩廣總督一職[1]:175。他勒令鴉片洋商在限期內離開廣州,並毫不寬容地緝拿中國的鴉片販賣者和吸食者,到1837年底,成功搗毀了廣州口外所有的走私網絡,令廣州鴉片價格暴跌[1]:175。1838年12月,已有2,000名中國鴉片商和菸民被拘禁,且每天都有菸民被處決;英商查頓報告說,這位總督大人一直在「殘忍地拘拿、審訊並吊死這些可憐的傢伙……我們還從未見過如此嚴厲、如此普遍的迫害」[1]:175。那年年底,外國走私船已絕跡,廣州的鴉片貿易已完全清除。鴉片貿易的停滯,對英國商人產生了災難性的後果[1]:176

1839年3月10日(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林則徐抵達廣州。林則徐首先參觀越華書院,並題了一對對聯[14]

林則徐召集粵秀書院、越華書院、羊城書院三大書院六百四十五學子入貢院「考試」。這次名為考試,實為問卷調查,試題四道:

  1. 鴉片集散地及經營者姓名;
  2. 零售商;
  3. 過去禁菸弊端;
  4. 禁絕之法。

自此林則徐掌握了所有煙商、貪官污吏之名單[21]。他與兩廣總督鄧廷楨、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兩人合作,加緊暗訪密查,嚴拿煙販[32]

林則徐致維多利亞女王的信。

初到廣州之時,林則徐寫了兩則給維多利亞女王的書信,詞句近乎威脅[6]:57[1]:177。其節錄如下:

弼教明刑,古今通義,別國人到英國貿易,尚須遵守法度,況天朝乎?今定華民之例,賣鴉片者死,食者亦死。試思夷人無鴉片帶來,則華人何由轉賣?何由吸食?是奸夷實陷人於死,豈能獨予以生?彼害人一命,尚須以命抵之,況鴉片之害人,豈止一命已乎?

林則徐在信中質問女王明知鴉片有害,在國土上包括倫敦蘇格蘭愛爾蘭等地不產鴉片,嚴禁國民吸食(註:英國嚴禁鴉片吸食要到1912年的鴉片公約通過為止,所以此處不符合事實,抽非藥用鴉片歐洲確實不受歡迎,但此時藥用鴉片業仍相當興盛),但卻在其管轄的印度種植生產鴉片,批准國民在中國進行鴉片貿易;他要求女王去除印度的鴉片,並通知女王中國已經通過《欽定嚴禁鴉片煙條例》,全面禁菸,使英國國民放棄鴉片貿易[36]。但這兩封信最終並未交到女王手中[1]:177

3月18日,林則徐向外商發出收繳鴉片的命令,限3天之內將其躉船上所有鴉片全部交出,到期不繳則封艙封港,又要求外商出具保證書,承諾今後不再販運鴉片來華,否則「貨盡沒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32],他聲稱法在必行,「若鴉片一日未絕,本大臣一日不回」[6]:53;另一道係給行商,責令三日內繳煙和出具保證書[6]:53-54。林則徐同時提出,每箱呈繳的鴉片將獲五斤茶葉的獎勵,但他從未提及金錢賠償[1]:178[37]

洋商起初以爲,林則徐只是普通官吏,表面上大講禮義廉恥,實際上只是爲了講價[12]:11,認爲只需略事敷衍,即可了結[6]:54。3月21日繳煙期限屆滿,外商同意交出鴉片1,037箱,但林則徐認爲太少,拒不接受[6]:54,並逮捕了兩名公行總商[1]:178。3月22日,林則徐下令逮捕英國大鴉片商人顛地[32],威脅顛地向官府自首,否則將兩名公行總商斬首[1]:178。於是鄧廷楨下令封鎖廣州海岸,圍困十三行,顛地意圖逃走,被鄧廷楨活捉[14]

時任英國政府代表、駐華商務總督義律得知消息,於3月23日自澳門啓程趕往廣州商館[1]:178。3月24日,林則徐下令中斷貿易,撤走英國商館中的華人買辦和僕役;當日義律抵達廣州商館,當晚林則徐派兵封館,義律與350名洋商被困在商館裡[6]:54。此後,軟禁長達六個星期,因行商偷送糧食而未有斷糧[1]:178。根據後來中英共同簽訂的《南京條約》的記載,林則徐將英人強留此處,「嚇以死罪,索出鴉片以為贖命」(因此,清政府賠償洋銀六百萬元償補原價)。

3月27日,義律屈服,直接向林則徐具稟,願將英國人經手鴉片悉數清繳,擔保將交出鴉片共20,283箱[6]:54。同日,義律以英國政府的身分發佈了一條佈告,讓所有英商將鴉片交給他轉繳林則徐,宣布英國政府會賠償他們的損失[38]。由於義律的這份宣言,鴉片的所有權易手了——從商人的私有財產變成英國政府的公有財產[1]:179。對此,英國大商人馬地臣(Matheson)形容:

銷毀鴉片[編輯]

虎門銷煙的銷煙池之一,現為虎門鴉片戰爭紀念館
虎門銷煙模擬圖. 攝於香港歷史博物館香港故事」展覽

1839年4月11日(道光十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林則徐鄧廷楨及廣東海關監督豫坤乘船到達虎門[39],會同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驗收鴉片。煙販在沙角繳煙,並在路易莎號簽發收據。

義律命副領事趕赴伶仃洋召集英國煙商,與4月12日開始收繳鴉片[6]:54。5月18日時,義律實際已交出了21,306箱鴉片[1]:179。其中,怡和洋行上繳鴉片7,000箱,寶順洋行上繳鴉片1,700箱,旗昌洋行上繳鴉片1,540箱[40]。林則徐請示過道光帝之後,在虎門挖了三個大坑(每個長150英尺、寬75英尺、深7英尺)。6月3日(四月二十二日),實行銷燬,歷時22日。在銷毀期間,美國船長、商人、教士亦到場參觀,道光帝說是「大快人心」[6]:54。美國漢學傳教士衛三畏指「在世界歷史中,一個非基督教君主寧願銷毀損害他的臣民的東西,而不願出售它來裝滿自己的腰包,這是唯一的一個實例。」[41]

林則徐本想將鴉片運回京師銷毀,不過御史鄧瀛認為為防鴉片被偷偷換掉,就地銷毀更好,道光帝同意。林則徐決定於虎門公開銷煙,接下來林則徐就要找出銷毀鴉片的方法。林則徐曾使用傳統銷毀鴉片「煙土拌桐油硝煙法」(是銷煙初期使用的傳統方法,首先在虎門挖一條地溝後,將煙土拌入桐油,在倒入溝中,點火焚燒),但是由於融化的煙土會滲入地表,犯了毒癮的百姓掘取長溝之土,仍可吸到一些鴉片,成效不彰[42];於是林則徐找出第二種方法「海水浸化法」[14]

海水浸化法的辦法是在海邊挑挖兩池,池底鋪石,為防鴉片滲漏,四周釘板,再挖一水溝。將鹽水倒入水溝,流入池中。接著把煙土割成四瓣,掉入鹽水,泡浸半日,再投入石灰,石灰遇水便沸,煙土溶解。各工作人員拿木耙不停在池中搞拌,務求煙土完全溶入水中。待退潮時,把池水送出大洋,並用清水洗刷池底,不留涓滴[43]。總共花了二十三天,才徹底銷毀,而當時被命令巡守、查看銷毀鴉片的官員,經過時也都因惡臭而掩鼻皺眉,有的甚至因此中毒病倒。博羅縣典史陳熔在巡視過程中大呼「好臭」,而後竟暈厥在地,兩天後就過世了。

6月2日(四月二十一日),即虎門銷煙前一天,林公寫文祭海,文說:

當天日記裡又說:「以日內消化鴉片,放出大洋,令水族先期暫徙,以避其毒也。」

6月3日,虎門銷煙正式開始,虎門搭起了一座禮台,前面掛著一面黃綾長幡,上書「欽差大臣奉旨查辦廣東海口事務大臣節制水陸各營總督部堂林」,廣東各高級官員全部出席。由於銷煙是公開參觀的,加上是端午節前後,因此人們紛紛前往虎門淺灘[32]。另外,不販鴉片的外商、領事、外國記者傳教士等等,都專程由澳門或其他地方前來參觀,當中無一是英國人,以抗議清廷對英國人財產施加壓迫[14]

當中有帶同家眷之不販鴉片的美商C·W·金、傳教士裨治文、商船船長弁遜等十人,不信林則徐有辦法把所有鴉片完整銷毀,於是前來實地考證。林則徐乾脆給他們進入池邊,讓外國觀察員直接詳看銷煙方法,沿途講解。待觀看全部過程、反復考察後,皆心悅誠服,向林則徐脫帽致敬[43]。事後,傳教士裨治文在任職的《中國叢報》中記述:

此外,《澳門月報》、《季度評論》、《新加坡自由新聞》、《廣州紀時報》等外國人報紙皆大編幅連續報導虎門銷煙,而且得到與鴉片貿易無關的外國人支持及肯定[45][46]。英國本土方面也因此事件而物價增漲,尤其是大米絲綢[47]

澳葡政府亦對查禁鴉片一事相當合作,葡萄牙商人全部承諾不販鴉片,並歡迎林則徐親臨查辦。林則徐於是發表聲明,不但葡萄牙商人可以正常貿易,往中國貿易時更會得到保護,絕不被人欺凌[14]

從四月廿二至五月十日(1839年6月20日)當中,共銷毀兩百三十七萬六千二百五十斤鴉片,其中少數鴉片運送京師作樣本,然後銷毀[23]

後續[編輯]

1839年6月虎門銷煙後,清廷欲將林則徐調任兩江總督,但林則徐拒絕,他認爲雖然銷毀了已到的鴉片,但今後仍可陸續有來[12]:12。林則徐堅持要求英商出具「甘結」(即保證書)承諾以後不再走私鴉片來華,違者「貨盡沒官,人即正法」[1]:178-180。他堅持具結要求是因爲他知道洋人講求信義和契約精神,正如他早前向洋商發出的繳煙諭帖所指:

本大臣家居閩海,於外夷一切伎倆,早皆深悉其詳……聞該夷平日重一信字,果如本大臣所諭,已來者盡數呈繳,未來者斷絕不來,是能悔罪畏刑,尚可不追既往。

——《諭各國夷人呈繳煙土稿》,1839年3月18日

但是,義律和英商則堅決抵制這一要求,認爲清政府「人即正法」不經審訊即處死違約者與國際法相悖,不可接受[48];加上由於走私鴉片的躉船根本無須進口,故義律向林則徐指出,具結的死刑威脅無法震懾在外洋賣貨的躉船主,應設法根除此弊;林則徐的友人魏源認爲義律的建議合理,是和平解決雙方分歧的契機[16]:51。但林則徐「嚴駁不許」,僵局至此形成[16]:51-52

5月24日,結束軟禁的義律和全體英國人前往澳門,沒有接受林則徐的具結要求。義律敦促英國政府對中國採取「迅速而有力的措施」,商人們也呼籲國會採取步驟,以兌現義律對被收繳鴉片作出賠償的保證[1]:179

參考文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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