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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署內衛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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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署內衛部隊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福建省的地方軍隊,存在於1923年—1926年。

民國十二年(1923)年3月,孫傳芳任福建督理。同年7月,孫傳芳組建福建督理公署直轄的部隊,稱督署內衛部隊第一團、第二團,各約2000人,由陸軍第二師參謀長孫基昌和福建督理公署副官長張世銘分別兼任團長[1]

民國十三年(1924年)5月,周蔭人接任福建督理時,新建第三團,每團均轄3個步兵營、1個機槍連、1個迫擊炮排,官兵約1700—1800人,由陸軍第十二師參謀長王炎、梁春圃、福建督理公署副官長王雲岳分任團長。此外,還有督署手槍營,約400—500人;督署直轄機關槍連,有8挺機槍,約120—130人[1][2]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