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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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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萝卜炒饭与田中罗密欧留言 | 贡献2013年10月17日 (四) 13:00 名稱都要列明來源?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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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江歌案 § 提議討論: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笔误或失当

本討論摘要:本條目中存在對事件細節的表述偏差、不當改寫或刪減可信來源的情況,可能導致事實失真或偏離中立性,敬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2月3日 (二) 05:18 (UTC)

經濟、貿易與公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雪茄 § Vuelta Abajo的翻譯

Vuelta Abajo一開始的翻譯是「大阿瓦奧」,2008年7月18日被IP用戶改為「下布埃尔塔」(Special:diff/7362653/7525810

「下布埃尔塔」英文和西文讀音都不像,所以找了一下資料。

  • 2015年《紐時》是用「大阿瓦奥」([1]
  • 一個古巴雪茄網站的中文版用到「下布埃爾塔」這個譯名([2]
  • 樂詞網是「下弗埃爾塔」([3]

到底哪一個才是準確?--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2:07 (UTC)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更改。(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裡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Talk:太平洋島國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汉族 § 汉族名人图组问题

近日,Leoshuo于汉族条目进行了一笔争议性的重大改动:他在原编者被封禁的时候,立即将原有的赵孟頫(唯一的元代汉人和画家代表)和蔡伦(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的第7名)换成了岳飞和史可法这两位具有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色彩的武将,打破了图组的选人平衡,过于倾斜军政人物。 我虽是一位新用户,但也认为Leoshuo的改动有不妥之处,于是便恢复了稳定版本内容。但Leoshuo仍旧不带任何理由,违反中立方针恢复了争议性编辑。经本人查明,此人曾因为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扰乱性编辑,获得两次警告,并曾被封禁3日。 根据WP:CAUTIOUS的说法,“应谨慎作出重大改动。请在重大修改前先在条目讨论页得出共识,以避免出现编辑战。不同编辑对如何改善条目的看法或有不同。如您决定大胆作出修改,则应在讨论页详细解释。”;根据WP:BRD的说法,““修改、回退、讨论循环”是维基百科上达成共识的一种方法。”所以我便发起此次讨论,力求能够解决问题。--一心扫尽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2024年12月7日 (六) 05:28 (UTC)

Talk:乡 (波兰) § 行政单位的译名

关于波兰第三级行政区划单位,从现有的中文及英文条目来看,应该译为“市镇”更好。诚然中国外交部使用“乡”的名称,但这层行政区划单位有三种类型:城镇乡、城镇乡村结合乡和乡村乡,听起来怪别扭的!况且县级市也是一个“乡”!但如果称为“市镇”的话就明了了。市镇有三种类型:城镇型市镇、城乡结合型市镇、乡村型市镇。而县级市既是一个县,也是一个市镇。

欧洲(至少是欧盟)各国的基层政权单位都应该译为“市镇”,因为在欧盟文件各语言互译里都会采取英文municipality在各语言里对应的单词(参见之前Talk:希腊行政区划里的讨论)。类似的讨论还有Talk:乌克兰行政区划Talk:丹麦市镇Talk:市鎮 (亞美尼亞)Talk:市鎮 (格魯吉亞)。中文来源里至少《欧洲时报》采用“波兰市镇”的说法

波兰有近2500个市镇,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市镇都有自己的条目。另外还牵涉到分类等。因此影响范围很广,希望能在社群内取得共识后统一更新。--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20:12 (UTC)

Talk:喀尔巴阡山省 § 译名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是“喀尔巴阡山麓省”。新华社历史资料库里没有信息。但此译名确实使用度不高。现条目名有绝对高的常用度,且中国外交部也在使用。另外新华社及央视网也使用“喀尔巴阡省”,但总体用法不多。请社群讨论一下条目名该采用那个译名。--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09:30 (UTC)

Talk:西里西亚省 § 译名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都是“希隆斯克省”,在网上找到一份应该是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地图也是用此译名。谷歌搜索比“西里西亚省”少,但“西里西亚省”有可能包括历史上相关地名的结果。个人觉得应该根据译写导则的精神来采用根据该国官方的标准地名的译名。另外这个讨论结果也适用于下西里西亞省 (波蘭),就不再另外提出来讨论。@BigBullfrog @Kethyga--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23:26 (UTC)

語言及語言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Talk:Lolly Talk § 厂牌

Herbertman认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据各大音乐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显示版权℗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应该是经过授权才正式出版。照这种说法,但应该依靠于可靠第三方来源的支持。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ScarsnevergoawayMilkypineTw dramaDabao qian特克斯特

看了一下[4],應該是負責數位發行,所以平台都是寫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Abcet10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14:03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Talk: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 中華民國的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當選人日後死亡、辭職、被停職、被解職、被罷免,或其他人補選當選、遞補的資訊

如題。

具體實例: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立法委員游錫堃洪申翰任內辭職,並分別由王正旭王義川遞補的事項,這些記述在模板{{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或條目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名單中就已經足夠。

理由是,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記述的主體之一應是「立法委員當選人」,而不應是「立法委員」。「立委當選人」不等於「立委」,立委當選人需經過宣誓就職才能成為立委,而日後立委的變動已經不是立委選舉條目所應該著眼的範圍了,選舉條目就應該僅止於選舉結果。

請問各位先進認為如何?---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9 (UTC)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 § “社会主义国家”来源

数月以前我给“社会主义国家”加了{{需要第三方来源}}模板,后被U:The Puki desu移除,U:向史公哲曰倾向认同我的编辑而U:Flyinet不认同。我认为用某国宪法来佐证某国性质实在有悖《WP:可靠来源》指引中的“使用第三方来源”要求。并且这并不是没有争议的问题。建议参考英维,直接写为“国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5:26 (UTC)

Talk:太平洋島國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2024年韓國戒嚴 § “非常戒严”?“紧急戒严”!

@Alexwikix以“机翻”为由将全文“紧急戒严”改为了“非常戒严”(见版本差异1版本差异2)等数笔编辑(2024年12月4日 (三) 11:11 (UTC)补充:方才又写入了注释)。首先(!)強烈抗议将“紧急戒严”称作“机翻”,不仅新华社中央社等通讯社均使用“紧急戒严”一词,Google搜索中,“紧急戒严”也比“非常戒严”多了不止一个数量级。在此申请将全文“非常戒严”复原为“紧急戒严”。--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1:09 (UTC)

宗教與哲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建議更名:“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

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习近平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新华社通稿且是总书记指示,应该会有较多来源转载使用该名称,符合NC:常用名称。--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5 (UTC)

“冲撞行人”应该比“撞人”更突出事件的性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9 (UTC)

Talk:小沈阳 § 关于繁体“小沈陽”

有资料可以证明“小沈阳”的繁体是“小沈陽”吗,我记得他曾经在歌中唱过“沈是沈阳的沈哪,阳是沈阳的阳”。参见Wikipedia:字词转换/修复请求/存档/2017年5月#小瀋陽。--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28 (UTC)

Talk:中国新闻周刊 § “周刊”与“週刊”

以繁体模式浏览本条目,基本使用“周刊”,但也有一处“週刊”,似应统一用词。查繁体來源发现“《中國新聞周刊》”[5][6]与“《中國新聞週刊》”[7][8][9]都有使用,其中陆委会虽然使用“中國新聞週刊”与“鏡週刊”,但也用了“《商業周刊》”,卓越新闻奖基金会使用“中國新聞周刊”,却也使用“《時代》週刊”。应以哪个写法为准?——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29 (UTC)

建议替换大陆简体的“星际旅行”到“星际迷航”

2009年来,经过第11部电影和第12部电影的上映,现在大陆民众已经基本已经习惯使用“星际迷航”而非“星际旅行”,故在下建议将大陆简体的“星际旅行”替换为“星际迷航”。----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0日 (五) 06:52 (UTC)[回复]

之前的电影、剧集用习惯了“星际旅行”的,就不要改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4日 (二) 00:41 (UTC)[回复]
我是这么想的,之前的剧集使用的可以不改,但出于利于读者阅读的考虑,在导言需要说明,还有在首页的特色、优良条目推荐的繁简转换也需要改一下--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4日 (二) 02:50 (UTC)[回复]
繁简转换可以做更多的功课了,“zh-cn:星际迷航; zh-tw:星艦奇航記; zh-hk:星空奇遇記;zh-hant:星艦奇航記;zh-hans:星际旅行”这样如何?--JuneAugustRe: 2013年10月1日 (二) 01:15 (UTC)[回复]
這只影響zh-sg zh-my吧——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4:49 (UTC)[回复]
zh-hans和zh-hant只用于繁简转换,不用于地区词转换。—Chiefwei - - - 2013年10月5日 (六) 07:49 (UTC)[回复]
目前,在没有特别标注的情况下,zh-sg预设跟随zh-hans。——♠白布¤飘扬§§ 2013年10月13日 (日) 19:53 (UTC)[回复]
zh-sg本身就是默认跟随zh-cn的,不应使用zh-hans用于地区词转换。—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4日 (一) 10:02 (UTC)[回复]
的确现在“星际迷航”知名度好高--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8:58 (UTC)[回复]

大熊貓的頁面被替換成大貓熊

這是個長久以來的爭議沒有錯,不過只因為頁面被寫成「大貓熊」,還有裡面是「大貓熊」的事情,就被替換成「大貓熊」也真是太過分了。 在台灣講成「熊貓」的也不在少數,難道一定要硬性規定「貓熊」才是正確的用法嗎?講成「熊貓」難道是錯的。 如果這樣「功夫熊貓」、「熊貓人」等寫成「熊貓」的事物,不都是要換成「貓熊」了。 同理「小熊貓」的部分也被替換成「小貓熊」了。 有人說「小熊貓」才是「熊貓」,「大熊貓」才是「貓熊」,現在被弄成都是「貓熊」,哪來的區分啊! 不聲不響的把頁面給替換掉,也沒有經過大家的共識,好好的一個國寶級動物被改成這樣,真過分。 「中華一番」裡的「大魔術熊貓麻婆豆腐」是不是也要改成「大魔術貓熊麻婆豆腐」才合理啊! 東西都用了這麼久了,還被偷換掉,實在很過分,大家也都講習慣了,而且繁體字典裡也有「熊貓」對那動物的稱法,怎能因此捨棄,對此有些不滿。 所以希望兩邊都可以移回去大熊貓小貓熊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2日 (日) 04:00 (UTC)[回复]

完成:全部移回最初名称(大熊猫与小熊猫),详见页面历史及两个条目的讨论页。--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2日 (日) 06:59 (UTC)[回复]
58.115.136.6,請不要自作主張把語言轉換刪除,台灣官方正式名稱還是如此。--Outlookxp留言
其实,所谓的官方名称只有拉丁学名才算啊,不管是大熊貓还是大貓熊都不是官方学名,只是common name。另外,其实大陆地区在1980年代学术上还大多用的是大貓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3日 (一) 01:13 (UTC)[回复]

现在已经变成编辑战并且大熊猫条目已经被保护,所以希望大家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双方所持的观点和理由可以在编辑摘要、条目讨论页和用户讨论页看到。--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02:15 (UTC)[回复]

另请注意,User:Chinuan12623涉嫌违反WP:3RR。--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05:18 (UTC)[回复]


鉴于长时间没有相关的回复。谨在此重新叙述一下双方的观点,并真诚希望大家加入讨论。--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复]

熊猫

以下1至5点--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复]

  1. 命名原则之常用名称
  2. 命名原则之时间优先,亦是多年前讨论的共识
  3. 大陆学术界现时采用的官方名称
  4. 机械性将全文“熊猫”换成“猫熊”造成多处红链与图片断链
  5. “大熊猫”内文“名称溯源”一节提供的证据

相关指责

猫熊

以下1至4点--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复]

  1. 属于熊科而不是猫科,汉语语法的偏正结构
    (:)回應小熊猫属于小熊猫/小猫熊科,自成一科。大熊猫所属的科亦有争议。--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复]
  2. 全文都是写的猫熊,所以移动到猫熊
    (:)回應全文都是写的猫熊是某IP用户与某新用户无共识编辑的结果,其中亦涉及繁简破坏。--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12:30 (UTC)[回复]
  3. 台湾的官方名称,大陆学术界之前采用的官方名称
  4. 英文cat bear指小熊猫

能有人关注一下吗?--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6日 (四) 10:46 (UTC)[回复]

較早前的討論,請參考:

新的討論

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以及其他百科全书中都是大熊猫“参见大猫熊”,就像“海带”要“参见昆布”一样,私以为从百科全书编写角度,大熊猫应当移动到大猫熊。但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中则使用的是大熊猫,并说明又称“大猫熊”,可见两种说法在大陆也是常见并可以接受的。可能是词典和百科全书侧重的点不同吧?另外,大熊猫与大猫熊一事,与功夫熊猫神马真心没有关系,因为大猫熊的是针对生物学物种的,与流行文化应当侧重的点不同。

于是我在中国知网检索了“大熊猫”与“大猫熊”,发现在中国大陆,1979年及往前,期刊、论文(如《动物学报》)大多使用“大猫熊”,1980年起“大熊猫”才开始超过大猫熊的频次,但二者在1955年至今一直通用。考虑到中国大百科全书(前两版)等著作大都采用的是1980年之前的文献,所以写作“大猫熊”可能比较合适。

综上,我参考星际旅行的名称问题,建议保持原名称不变,并在注释或段落中解释清楚熊猫和猫熊在中国大陆实际上通用等相关信息。


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7日 (五) 04:03 (UTC)[回复]

在下有不同意见,百科全书必须反映当下的语言使用情况。正如您所说,“大熊猫”是80年代开始在中国大陆发生的语言习惯变化产物。中国大百科全书因为出版较早,因此未能记录下这一语言变化,而新近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最新版已是第6版)以及百科全书式的辞书《辞海》(最新版为2009年版)均因应了这一变化。查询知网期刊可知,现今中国大陆动物学界早已不再使用“大猫熊”一词,并非“至今一直通用”。因此,至少在大陆而言,“大熊猫”才是合适的称谓。—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04:16 (UTC)[回复]

看來大陸火星文的維基者也一堆,如果你要大家在客棧看得懂就不要寫火星文,如「神馬真心」是啥啊!你們那邊學問不是很嚴謹嗎?在維基這裡,你要大家說服,還寫火星文,你是不是有問題啊!而且我也從來沒說過這和功夫熊貓有關,只是說功夫熊貓這動物名字,就是現在常用的「熊貓」,那故事的主角就是隻喜歡動物的大熊貓,就這樣而已,我們還叫熊貓阿波呢!「大熊貓」在台灣也是通用的,我們確實還是有叫「熊貓」的。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05:21 (UTC)[回复]

“火星文”只是台湾的说法,大陆也是不用的。—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06:31 (UTC)[回复]
本來懶得回復了,但IP用戶的的常用度判斷方式也太糟糕了所以跳出來講一下。根據IP用戶的講法大概就是「有個紀錄片叫做《天安門》,由於記錄片這麼命名我們可以知道『天安門XX』比起『XX事件』更常用,所以『天安門XX』才應該是某個政治風波所該使用的條目名稱」(我忘了怎樣用模板解決牆壁問題了,就先用這個方式講吧……),這樣叫做「嚴謹」的條目名稱理由?--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0:46 (UTC)[回复]

其实这种纷争2008年就有过,看编辑历史就可以知道。当时是以“海狮”为例子解决的。另外大熊猫“名称溯源”一节提供了不少信息,可以参考一下。--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7日 (五) 10:44 (UTC)[回复]

抱歉!我本來是想用「網路文」的,可是寫用「網路文」之後一定有人說我用的就是網路上人知道的事情,因此我才不得以用同類的「火星文」,要不然難道要說「腦殘文」嗎?當然我也知道「火星文」這名詞是來自於我們台灣。因為這裡是互助客棧,所以既然要說的有理,怎麼會寫這個「神馬真心」呢!說真的由字判斷可能是「什麼??」的錯誤寫法,因此這樣說不是都讓大家很懂的。之前我寫錯了,正確是阿波是隻喜歡功夫的大熊貓。我對於「天安門」什麼的紀錄片是什麼也不知道的,只知道這也叫做「六四事件」。另外我在想,既然如此,哪為何還有人要更改這動物的名稱呢!可見這個人在2008年是不存在於維基上的,也就是近年來才出現的,不然他早就來說了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1:24 (UTC)[回复]

我只是想告訴你Template:BreakLink當作命名來源本來就不是正確的做法,還有誰規定2008年以前的標題就不能改的?--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3:27 (UTC)[回复]
另外我就直接講在這樣有命名爭議的情況下,個人認為基於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的「先到先得」原則,條目的頁面名稱應該是「大熊猫」,而關於地區用詞的差異則應該是要用轉換的方式解決。在台灣部分(因為我位於台灣所以只了解這一塊),儘管「大貓熊」和「大熊貓」都是常用名稱,但是在使用頻率上並沒有哪個名稱特別明顯地高,更甚者也有許多來源已經提到台灣與中國有分別使用「貓熊熊貓」的傾向。而基於「名從主人」之原則,由於台灣是以貓熊作為官方名稱,因此應該是要以轉換的方式將條目中的主詞統整為「貓熊」。至於那種說什麼用電影標題判斷或者作為反駁之依據,我真的沒看見那種方法哪裡較具有嚴謹性。--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4:20 (UTC)[回复]
那么多大陆人看不懂“火星文”这个词也没抱怨,“神马”这种词汇你看不懂就要开po来抱怨。真的怨气那么大?—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4:50 (UTC)[回复]
= =不是我想说谁,你们真心认为大陆人看不懂“火星文”三个字?如果这么说的话大陆人还不知道“给力”啥意思呢= =?汗!
我想强调的是,“熊猫”与“猫熊”二者在大陆也是通用的,所以真心感觉没有必要在条目中说认为大陆叫熊猫,台湾叫猫熊。另外我的意思也不是说80年起语言变化导致“大熊猫”没有被《中国大百科全书》收录,《全书》只是采取了类似于我们重定向的“参见XX条目”处理。文献结果并没有显示出“猫熊”频次的消亡,而仅仅表现出“熊猫”频次的上升。考虑到Chiefwei兄也提到应当反映当下的语言使用情况,所以,我也认为“熊猫”是大陆地区的最合适称谓,但并不是唯一合适称谓,不应该说“大猫熊”是台湾独有的说法——因为在大陆,占很大比重的人也是接受“猫熊”的。
(~)補充大陆地区很广阔,同一名词,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职业有很多不同称呼,因而常常不能仅凭几个大陆用户和几个台湾用户的常识,就认定某个词是台湾用法或者是大陆用法,很多用法实际上可能是通用的,只是各地区的使用频次和习惯程度与人数比例不同而已--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27日 (五) 17:38 (UTC)[回复]

我一直主張根據先佔原則進行命名的。但是對方堅持貓熊才是正確的名稱。大家是否亦認為這純屬地區詞命名的爭議,兩個命名本身沒有對錯之分?謝謝。另回KOKUYO,閣下要找的模版叫{{breaklink}}。--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7日 (五) 17:53 (UTC)[回复]

感謝你提供,雖然在這之前的編輯我已經有使用了。我個人的感覺是「時間優先」應當是在「常用名稱」和「名從主人」都無法有個準確的依據時才使用,而「時間優先」只是大家都無法解決問題時使用的最後處理方案。大陸地區因為我不是生在該處所以我不知道其使用傾向為何,但是至少我是判斷說就台灣新聞媒體使用上來看兩者之間並不是那種明顯的使用差距(例如《AIR》與《青空》般這類顯著的落差)。但是一來在探討這類命名問題時許多來源是表示台灣地區以「貓熊」使用之頻率較多,並與大陸可能習慣使用的「熊貓」之用法有所不同;二來至少在作為主要飼養機構也大致上統以使用「貓熊」這一名稱,而並沒有向新聞媒體般舉棋不定。因此在不違反「常用名稱」以及遵循「名從主人」的情況下,個人是認為就維基百科為何這樣命名這方面台灣地區使用「貓熊」可能會比「熊貓」還要更有理據許多。--KOKUYO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8:30 (UTC)[回复]

有个疯子冲进议会,说我是议员,那他就真是议员了,这就是维基百科互助客栈的特性。谁都可以说话,但谁都无法确保说话的人是理性的。既然大猫熊已经确定是“有用但不常用的名字”,而大熊猫现在学术界跟大众都这么用了,那大猫熊重定向至大熊猫不就完事了么?非得为谁做主吵几天还要扯上火星文,真是无聊。--109.169.70.175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0:13 (UTC)[回复]

所以看來有人的意思是指台灣使用「熊貓」是錯的,「貓熊」才是對的囉!請你這位台灣人去看看關於「熊貓寶寶」的討論新聞,回復說是「熊貓」的也有一半以上,而且之前兩隻熊貓來台的時候,也有文章說過不要硬把別人說的「熊貓」改成「貓熊」。當然這裡我再舉電影是不當,不過「神馬真心」我們也不常用,我也不知道大陸如何用這類文,如果這樣建議在「火星文」條目上用上大陸用的「某某文」的轉換,這樣也好和當地溝通,本來是想用「網路文」的,之前說過用這個有問題。如果這麼說台灣使用「熊貓」的都該去死是不是,很多現在的新漫畫翻譯還是都使用「熊貓」的翻譯,你能否定台灣已經不常用了嗎?至於1996年出道的Puffy,因為當時歌詞已經翻譯成「白色的貓熊」,以至於之後的代理不得以採用這翻譯,不然早就是「白色的熊貓」了。我不否定台灣有說「貓熊」的,但也不能否定台灣說「熊貓」的。雖然說台灣已經硬用「貓熊」為名詞,但是你敢說「熊貓」是非官方的嗎?若是非官方為何大家還在用,這樣不是很奇怪。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4:19 (UTC)[回复]
我從前面的發文中從來沒有講過「台灣使用『熊貓』是錯的,『貓熊』才是對的囉」,而且我也已經講了這兩者都是常用名稱。但是基於條目標題我們只能有一個、而且之後內容的主詞也應該與標題統一,在這般情況維基百科勢必必須在兩者中選擇一個較好的名詞,並且有其說服力能夠讓人了解為甚麼要現在是使用這名詞。「熊貓」一方面在使用頻率上並沒有比「貓熊」有出現明顯的差距,探討這類命名時我也沒有看到有來源是說台灣地區是使用「熊貓」居多,而作為主要飼養機構的台北市立動物園也的確是以「貓熊」當作最常使用的寫法(至少我還沒找到他們用過「熊貓」這種寫法)。那麼為何台灣地區應該使用「貓熊」作為命名的依據,我想應該總比一個只使用作為最後調解手段的「先到先得」方案的「熊貓」還要來得好吧。--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0:04 (UTC)[回复]

上面的意见归结起来是说明了台湾地区应该用猫熊作为命名依据。也就是说不管最后标题定为什么,zh-tw版本都应该用”貓熊“(当然,有不同意见可以再提出来)。那么zh-cn版本呢?应该用“熊猫”吧(上面的意见似乎没有明显偏向某一方)?源代码的版本呢(本次争论的核心)?--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8日 (六) 10:36 (UTC)[回复]

大陸那邊我不熟就不方便評論了,不過如果是繼續之前咱在台灣地區的理由來看。來源提到命名問題時通常是講是「熊貓」是大陸常用法,至於大陸地區兩者是否有明顯的使用頻率差距或者是主要關聯機構的使用習慣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條目頁面名稱(網址出現的那個)部分,如果台灣和大陸的共識結果是相同的話就是使用該名稱,如果兩者有所差異的話那就是「先到先得」之原則繼續使用「大熊貓」。--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0:48 (UTC)[回复]
『如果台灣和大陸的共識結果是相同的話就是使用該名稱,如果兩者有所差異的話那就是「先到先得」之原則繼續使用「大熊貓」。』我同意。--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8日 (六) 11:00 (UTC)[回复]
個人認為「先到先得」本來就是解決爭論的最後手段,但是前提是應該要在每次爭論時先把過去為何如此命名的依據提出,並且跟為何要求改名的理由相互依照維基百科:命名常規比較討論,設法獲得共識但無效後才能使用「先到先得」之原則。--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31 (UTC)[回复]
依據已經在上面列出。歡迎逐點評述。我也同意先到先得是最後手段,不過還要注意命名原則中的各條是沒有優先級的差別的。按本人理解,衹要按命名原則中不同的原則得出的結論存在差異,就可以並且應該引用命名衝突一節的相關條款。--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9日 (日) 06:55 (UTC)[回复]
嗯!是啊!我也只說台灣也還是有一半以上的人使用「熊貓」這稱呼,不過並不能強制規定在台灣一定要把名稱說成「貓熊」。當然不能否認一方堅持「熊貓」,另一方堅持「貓熊」。雖然說沒有看到有來源是說台灣地區是使用「熊貓」居多,但另方面也不能說在台灣使用「貓熊」的也居多的。當然動物機構動物園已經設立為叫「貓熊」,可是也不能說「熊貓」的稱法就不對。要尊重這稱呼,另一個稱呼也要給予相當的尊重,不然硬性規定在台灣稱呼只能有一個,是不妥當的。對於維基百科當然只能用一個作為命名,我認同,不過另一個也要給予適當的輔助就是了。58.115.136.6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05:57 (UTC)[回复]

總結

綜合以上討論,可以得到的社群的共識為:

  1. 在中國大陸,最合適的稱呼為「熊貓」,因此大陸簡體版本應該採用「熊貓」內文與「熊貓」標題;
  2. 在台灣,最合適的稱呼為「貓熊」,因此台灣正體版本應該採用「貓熊」內文與「貓熊」標題;
  3. 綜合以上兩點,轉換標籤是必需的;
  4. 由於兩岸存在分歧,按照命名常規中先到先得的原則,源代碼標題統一採用「熊貓」;
  5. 關於地區詞的說明,內文僅僅需要指出「XX,也稱為XX」,不再加入「在台灣也稱為」等字眼。

此外,本人建議:

  1. 由於命名常規明確寫著僅僅適用於標題,為了避免編輯戰,內文一律維持現狀,不再就「熊貓」與「貓熊」進行修改,但可以作不涉及本命名爭議的修改;

以上如有異議,請盡快提出。否則將作為社群共識用{{consensus}}寫入兩條目討論頁頂端,避免將來再出現編輯戰和移動戰。--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4:34 (UTC)[回复]

請在下面提出異議

(+)贊成這個方案好像不錯--Temp3600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3:09 (UTC)[回复]
(?)疑問那對於繁體也有使用「熊貓」的部分,請一定要解釋的清楚,不然會變成繁體一定要稱為「貓熊」,「熊貓」就會變成錯的。如果台灣這邊可這樣用(「大貓熊」,又稱為「大熊貓」,通常稱呼為「熊貓」或「貓熊」)就可以了,把「在台灣也稱為」拿掉沒問題。另外還是一樣,因為在台灣和大陸稱「熊貓」的也不在少數,如果這方面能解釋清楚就沒問題了。120.124.199.39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1:39 (UTC)[回复]
我認為除非有必要,內文的用法應該是要與標題一致才對。--KOKUYO留言2013年10月2日 (三) 10:29 (UTC)[回复]
那閣下的意思是如何處理「小熊貓」條目?大熊貓條目目前文題已經一致。--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2日 (三) 11:52 (UTC)[回复]
如果确实是地区词的话应该去找每一句话的原作者写的样子吧……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2日 (三) 20:35 (UTC)[回复]
這是個大工程。--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3日 (四) 03:50 (UTC)[回复]

在香港,只說「熊貓」,不說「貓熊」。--Gakmo留言2013年10月4日 (五) 03:58 (UTC)[回复]

(+)贊成我也支持感觉不错--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9:10 (UTC)[回复]
(!)意見,目前有分歧的只是台湾正体,其他地区都是称做“熊猫”,在没有NoteTA的情况下,现在“熊猫”、“猫熊”在内文中交错出现,对非台湾读者来说显得很唐突。请先暂时恢复NoteTA,使用单向转换,让“猫熊”能在其它非台湾正体环境中显示为“熊猫”。——♠白布¤飘扬§§ 2013年10月13日 (日) 20:29 (UTC)[回复]

搭车讨论:南昌站 (江西省)是否应移动到南昌站

如题。无论按照知名度原则还是“南昌”地名的来源,南昌站都应该以南昌市的这座火车站为主页面。--Gilgalad 2013年9月25日 (三) 14:16 (UTC)[回复]

同感。—Chiefwei - - - 2013年9月25日 (三) 15:07 (UTC)[回复]
重點在於是否有辦法證明這兩個車站的知名度落差有大到一面倒的情況?--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25日 (三) 15:09 (UTC)[回复]
按照人头数或者搜索引擎查都再明显不过,但可能会有港人觉得不甚公平。一个是中国大陆重要火车站,春运指标性车站之一,每年都有大量媒体报道,另一个是香港的一个普通地铁站,个人觉得知名度差异很大。—Chiefwei - - - 2013年9月25日 (三) 15:16 (UTC)[回复]
wp:避免地域中心。南昌站在香港也是一个重要的地铁站。在大陆趋向于指代南昌市的火车站,而在香港则趋向于地铁站。两者无一高于另一者,平等消歧义即是最适合的处理。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5日 (三) 16:53 (UTC)[回复]
按照类似的理由,李登辉在政治领域趋向于岩里政男,在教育文化领域趋向于复旦校长,为什么不平等消歧义?南昌站的知名度情况等价于江西省南昌市和香港南昌街的知名度情况,哪一个更具知名度一目了然。另外请参考银座站银座站 (香港)的命名方式。--Gilgalad 2013年9月25日 (三) 21:40 (UTC)[回复]
因为在大陆,“李登辉”一样存在指代台湾总统的概念,李登辉这个概念在大陆与台湾并不是平等的:大陆的“李登辉”包含了台湾总统与复旦大学校长两个内含,所以不进行平等消歧义。而对于南昌站而言,大陆只存在江西省南昌市火车站一个内含,不会指代香港的南昌地铁站,而在香港则反之,两者不存在隶属关系,所以应进行平等消歧义。阁下所举银座站银座站 (香港)的命名方式本身就是错误的示范。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6日 (四) 03:08 (UTC)[回复]
车站之间怎么会有“隶属关系”?--Gilgalad 2013年9月26日 (四) 03:18 (UTC)[回复]
是名称的内含存在隶属关系。比如,“李登辉”在大陆包含台湾总统与复旦校长两个内含,而在台湾只有总统一个内含,所以“总统”的内含跨越了大陆与台湾,而“复旦校长”内含只局限于大陆。即“总统”涵盖的要大于“校长”,所以在命名时,因优先使用涵盖面大的内含,而不应平等的将各个内涵并列(因为各内含间的涵盖范围存在包含关系)。而南昌站不存在这样的包含隶属关系。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6日 (四) 03:27 (UTC)[回复]
这是条目命名,不是地区词转换。根据WP:消歧义,是否采用主条目消歧义的唯一标准是知名度大小,这与大陆、台湾无关。另外李登辉在台湾也一样可指复旦校长,因为在台湾有复旦中学。李登辉之所以让岩里政男占据主条目,完全是因为他的知名度更大,类似的,南昌火车站知名度远远超过香港某地铁站,应当以前者作为主条目。--Gilgalad 2013年9月26日 (四) 12:34 (UTC)[回复]
李登辉之所以让岩里政男占据主条目,是因为中文区的大部分地区都趋向于把李登辉指代台湾总统。而南昌站不存在这样的普遍认同,大陆指代的是南昌市火车站,而香港指代的是香港地铁站。这与不可考的知名度没有关系,南昌火车站知名度远远超过香港某地铁站这是无从考证的,在大陆与香港两地做南昌站的直接问卷,肯定会得到相左的结果,无从对比得到谁更知名。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名词在各地是否存在统一使用的内涵。若存在统一内涵,如李登辉中台湾总统的内涵,则应将这个广泛的内含作为主消歧义页面;而若不存在统一内涵,如南昌站,则应将主条目作为平等消歧义使用。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6日 (四) 14:49 (UTC)[回复]
你的观点有一个误区:错误地用地区间的使用情况代替普遍性标准。我们还是应该回到WP:消歧义的规定:“如该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那么我们应让该名称成为该主要解释的条目名称。”——也就是说,是否常用、使用的范围是否普遍才是判断是否能作为主条目的标准。你也承认南昌站在大得多的范围(除香港外的整个中文世界)被多得多的人口认同为南昌火车站,那么就应该以南昌火车站作为南昌站的主条目。
另外你的“统一内涵”标准其实是自相矛盾的,比如南京站在南京以外的地区被认为是南京火车站,而在南京本地则又可以指南京地铁的一个车站,那么是否也要平等消歧义呢?--Gilgalad 2013年9月26日 (四) 16:55 (UTC)[回复]
“如该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那么我们应让该名称成为该主要解释的条目名称。”这段话实际应用的结果是为“李登辉”。“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即是李登辉之复旦大学的内涵。而南昌站大陆与香港的内涵均为地区性的广为人知,并不存在某一个内涵在两地均属“重要及常用”,所以不可能以此为依据将南昌市火车站作为主条目。“你也承认南昌站在大得多的范围(除香港外的整个中文世界)被多得多的人口认同为南昌火车站”我并不承认这一点,我也没有看到任何的来源说明这一点。我上面所说的是,在大陆指代南昌市火车站,而在香港指代香港地铁站。超越这两地的信息无从得知。
南京站在大陆,乃至台湾,香港,其内涵都存在指代南京火车站的概念,而仅有南京市本地存在指代南京地铁站的内涵。这样的例子与“李登辉”是一样的,当一个内涵在多地广泛使用,这个广泛使用的内涵应作为主条目消歧义。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7日 (五) 05:46 (UTC)[回复]
“南京站在大陆,乃至台湾,香港,其内涵都存在指代南京火车站的概念,而仅有南京市本地存在指代南京地铁站的内涵。”——请给出来源,并请一并用可靠来源证明“南昌站”在香港不可指代南昌火车站。--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2:49 (UTC)[回复]
南昌站在除香港以外的中文世界都有一致的含义,不是“不存在普遍认同”;大量第三方报道均可以证明二者关注度悬殊,也不是“无从考证”。一个全国铁路枢纽和一个城市地铁站,孰重孰轻其实一目了然,这不是地域中心,而是为了最大限度方便全球读者需求,这也本是主条目消歧义的用意所在。偏偏却有人希望把一个城市(而且还是国内城市)和偌大个中国乃至全体中文世界等量齐观,这才是自以为大的地域中心思想。是的,香港是个特殊的城市,因此很多人希望无视人口差距,让香港具有与中国大陆同等的地位,这在部分情况下没有问题,但在关注度迥异的本例中,如此偏执地防止所谓地域中心,最终损害的是更多读者的阅读体验。—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04:01 (UTC)[回复]
南昌站在除香港以外的中文世界都有一致的含义,请求来源。以媒体基数远于香港的大陆媒体的报道说明悬殊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根据什么认为全球的读者在查询南昌站的时候一定是指代大陆的火车站而不是香港的地铁站?这个最大限度地方便的前提并不明确。避免地域中心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当一个地区的强势概念的覆盖另一个地区一个常见概念,南昌站既如此。乌拉跨氪 2013年9月27日 (五) 05:46 (UTC)[回复]
中文里地名加“站”字一般指代的便是该地车站,这对于每一个中文使用者都是常识,所以如果有特殊情况才需要特别说明。您说应该防止一个概念覆盖另一概念,说明您已经把南昌站的这两个含义根据地区彻底割裂开来了。但事实是,香港作为中文世界的有机组成,即便本地人也不能否认,南昌站本是指代南昌的车站的,这和其他中文地区完全一样。只是因为香港还有一个同名地铁站,导致香港人在日常生活中更多地用以指代后者。一个是包括香港在内的中文世界都能通行的概念,一个是仅在香港本地通行的概念,孰重孰轻?
当然,其实这么说理据依旧不够充分,关键还是在于关注度的差异。所以在下对于馬鞍山站的处理并无异议,因为两个车站关注度都不高。而南昌火车站则不同,这是一个逢年过节都会有大量媒体报道的指标性车站。其关注度若非至此,估计也只会有江西本地媒体常有报道吧?这一点恐怕您也无法否认,所以才会根据媒体基数说这不公平。可是即便把香港和中国大陆割裂开,二者在各自地区的关注度是同一级别的吗?对于整体中文世界而言,关注度是同一级别的吗?如果香港媒体也习惯每年跑去南昌地铁站观察人流量蹲点做报道,那在下便无话可说。—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08:11 (UTC)[回复]
完全(+)支持,南昌站 (江西省)的命名完全是瞎搞!--Fxqf·留言簿 2013年9月26日 (四) 02:19 (UTC)[回复]

請同時參閱Talk:南昌站 (江西省)的討論。--Gakmo留言2013年9月26日 (四) 10:19 (UTC)[回复]

已經討論過的東西原封不動翻出來再吵一次是有啥意義?早已說過如果不同地區對不同的同名事物認知差異度相反時,就應該考量地區差異的概念用平行消歧義避免紛爭。我不是大陸人也不是香港人,啥春運還啥的我根本從來沒有留意過也不覺得重要(我反而曾經親身去過香港的南昌站),上面覺得江西的南昌站比其他地方的南昌站重要的諸君,你們不該一直拿大陸的媒體報導頻率來這邊說嘴,你們該證明的是「江西的南昌站對香港、台灣、新加坡乃至於居住在歐美地區的中文使用人口而言,都比香港的南昌站知名太多」,原本討論到的李登輝這問題,是因為縱使對中國大陸當地的大部分讀者而言,他仍然比復旦大學校長的李登輝還知名,所以知名度懸殊的前提可以成立而適合使用主從消歧義。但是江西的南昌站對於香港讀者而言並不見得比香港的南昌站知名,所以不適合拿來類比。--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27日 (五) 13:07 (UTC)[回复]
最大的意义就是让阁下这样的人跳出来证明一点:中文维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维基,但可以是港台维基。呵呵。--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3:14 (UTC)[回复]

以上的讨论都陷入了一个奇葩的思维,就是,由于语言转换栏设置了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新加坡、马来西亚六个地区,所以讨论时永远都要将这六个地区平等看待。而这个模糊的“平等看待”的“原则”又渗入到所有的方面。有意去忽略了很多无法忽略的事情。首先,大陆的人口(14亿)和上网人口(超过5.9亿)都不是其他地区能比较的,甚至远远超过其余所有地区的总和。第二,“大陆”并不是像“新加坡”、“香港”、“澳门”这样高度同质化的社会,南北差异、东部西部差异、各省份差异、城乡差异,都远远大于其他地区的任何差异。即便是广西一个自治县,里面的民族文化差异也要完爆香港澳门。仅仅因为大陆共有同一套简化字体就将“大陆”看成“只是一个地方”,是极其狭隘无知的表现。即便大陆只有三分之二的人口认为某件事情是这样,也说明了这是超过全体华语使用者人口一半的人的认知。维基百科无法认识到这一点,继续将大陆看成是“共党统治下的一群无知乡民”,把14亿人口和数百万、数千万人口“平等对待”的话,只会继续闹出更多的笑话。—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3:18 (UTC)[回复]

有繁简字体转换本来就足够了,英文世界的用词差异比中文更大,但也没搞什么地区词转换。某些人喜欢说“地区间意见平等”,但他们真实的意思是“某地用户的意见比别人更平等”。--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4:32 (UTC)[回复]
这个问题以前是讨论过,可是有结果吗?没有共识为何不能再来讨论?前面谈到,中文里地名加“站”字一般指代的便是该地车站,这对于全球中文使用者都是常识,而南昌又是中国重要城市之一,因此窃以为对于没去过香港的海外人士而言,知名度差异很明显。当然,他们也可以说自己是台湾人是美国人是宇宙人,所以不知道南昌这么个城市,那在下也没有办法。
其实在下所持立场之理据上文已经写得很清楚,在下也说不出什么新鲜的了,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在此歇笔。遗憾的是,中文各地对其他地区的漠不关心,部分人对于所谓地区平等的偏执,导致此问题恐怕无解。对了,这么一来投票也很难说服对方了,因为人头数不平等,我们要地区平等。—Chiefwei - - - 2013年9月27日 (五) 14:44 (UTC)[回复]

另外再说一句。没有对常用性作出合理的解释,只凭着管理员的常识来判断,就是这种争议层出不穷的原因。—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3:25 (UTC)[回复]

那套不看人口規模差異而把各地區意見視為平等的規則,是當初中文繁體版跟中文簡體版合併時共識同意的前提但書,如果現在要翻案這條,請先把中文繁體版與中文簡體版成功拆分之後再來討論。--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27日 (五) 14:17 (UTC)[回复]
哦?“不看人口規模差異而把各地區意見視為平等的規則”?请出示书面证据以供讨论。—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4:32 (UTC)[回复]
繁简转换体现出的基本精神是公平两个字。无论是简体用户还是繁体用户,都可以自己选择合适的tag,不会对另一方造成任何困扰,这是真正的平等。但是现在有些人嘴上说地区间平等,但是实际操作的时候却是用局部的、少数的观点,压制多数的、更广泛的观点。这是平等?明明是特权。--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8:42 (UTC)[回复]
顺便说一句,我虽然资历浅,某前管理员拿分家当要挟的场景却已经见了差不多五六回了。请就事论事,成熟一些。--Gilgalad 2013年9月27日 (五) 18:48 (UTC)[回复]
將心比心。--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1:35 (UTC)[回复]

这个问题的核心就在于维基命名常规、消歧义等相关方针指引中虚设的“常用性”这一价值。实际上由于香港、台湾等用户非常敏感的神经,这一理论上的首要价值判断根本没有标准、也不允许有标准。从中文维基出现到今天,在绝大多数领域,大陆的政府、媒体、学术界、出版物在质和量上都有了长足实质的进步,一个外国新兴事物或人物在大陆几星期内就可以形成相对统一的译名,而港台还是一盘散沙的各自为政。但是由于地区利益驱使,港台用户根本不愿接受更规范、更统一、更常用的名词和名称。当然,这种所谓的“平等”对于大陆用户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中国政府对于各少数民族一直就是采取这种名为“平等”实为严重“正面歧视”的优惠政策。仫佬族高考加分我们能容忍,香港用户想要个火车站又何妨呢。-Msuker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7:05 (UTC)[回复]

給個有趣的比例吧,在過往維基百科的瀏覽紀錄中「南昌站 (江西省)」似乎從來沒有比「南昌站 (香港)」還要多出許多。也就是說儘管中國大陸地區網路使用者有這麼多,可惜願意踏入維基百科者還是少之又少啊。--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1:01 (UTC)[回复]
神逻辑。—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1:14 (UTC)[回复]
好吧……我對於邏輯錯誤表示抱歉。那麼另外再提個數據吧,2012年12月到2013年2月期間維基百科似乎是以「主題目消歧義」的方式,不過似乎「南昌站」本身的條目瀏覽次數也沒有因而比「南昌站 (香港)」還要來得許多(原本「南昌站」應當是會吸收部分「南昌站 (香港)」的瀏覽人數而略多才對)。而照理來講「主題目消歧義」的主條目較具有知名度,也應該意味著即便是平常時期也會比其他同名稱的條目還要有更多瀏覽次數。但在這方面以當前所呈現的這樣情況,我並不認為有達到「該名稱『明顯地』有一個解釋非常重要及常用」。--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09 (UTC)[回复]
神逻辑+1.—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12 (UTC)[回复]

学术图书新闻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29日 (日) 11:03 (UTC)[回复]

顺便,还有马鞍山站呢。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29日 (日) 11:05 (UTC)[回复]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真心浪费超多的时间去数学术图书新闻中的占有率?这个南昌站有几百条还算是好的,有的如果有几千几万条那么就更不可能了。还是随机抽取100条再统计?--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53 (UTC)[回复]

不如干脆定个方针:凡是使用中的火车站和地铁站站名相同时,一律采用主从消歧义(火车站为主、地铁站为从)。这样可以避免地域中心的争议。--Chmarkine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21:39 (UTC)[回复]

囧rz……--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1:48 (UTC)[回复]
  • (!)意見:除非是同一個城市同一個地點,有伴生關係的鐵路車站與地鐵車站,否則我認為硬要把地鐵站的順位擺在火車站後面很莫名其妙,因為在很多地方地鐵站的規模往往比火車站還大、旅運量更高,但也存在很多位在鄉間門可羅雀、一天停不了幾班車的鄉下小站。還有,如果訂這規則的目的是針對南昌站的爭議,那就更沒用了,因為香港的西鐵線其實是九廣鐵路公司擁有的路線,所以嚴格來說香港的南昌站也可看作是一座地下化的鐵路車站,所以總不能說因為它在地底下就矮人一截?現在全球交通運輸的新趨勢是把城市裡的地鐵系統與近郊運輸用的鐵路線相結合,舉日本的例子來說Tokyo Metro旗下的路線有多條是和東武、西武等私鐵公司的路線直通運行的,火車會開進地鐵系統裡面,地鐵系統的車也會開到地面上抵達市郊的鐵路車站。以後會越來越難將地鐵與火車一刀兩斷,更別說啥火車站順位比地鐵站優先的無聊規定。--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1日 (二) 10:53 (UTC)[回复]
同意泅水大象的说法。当时我没考虑周全。--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15:57 (UTC)[回复]
Chmarkine的建议不错,但是需要完善一下,在此我表态下首先不能拿两个条目的浏览量来对比,这完全没有意思,其次香港和江西的本地媒体在报道的时候(特别是香港和南昌)有着很大的区别,在香港那就是说“南昌站”而在南昌除了车站高出的三个大字是“南昌站”车站周边的公交车站都是清一色的“火车站”“火车站东”“火车站西”因此网上的搜索很难作为依据,我搜索的时候发现香港的南昌站由于物业开发等原因经常有新闻,而江西的南昌站在本地媒体报道上使用就有不同。至于地铁站和火车站 好在在大中华地区区分很明显不同日本,就好比上海南站会让人理解成火车站 如果要指地铁站那就说“上海南站的地铁站”,异地的可能有些不同特别是香港除了京九线上的车站大部分车站都是地铁站可能不太好,不过除了这个特例大部分车站都没什么争议。前面说到英文维基百科的处理比如south station 这个东西中文“南站”可以指一大堆城市的南站 而且在南昌也只带“南昌站”但是两边的处理肯定不同(估计外国很少直接用车站名字的方位指代)。--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9:27 (UTC)[回复]
我觉得如果一个车站承担一个市(县)主要区域的铁路客运那重要性应该放在前面,港铁的南昌站明显不是承担主要的地铁客运,而南昌的南昌站承担了南昌大部分(进贤 向塘 莲塘有少量车辆停靠,南昌西站刚刚开通)的铁路客流,这重要性比香港的南昌站高有何不妥?因此想重要城市的铁路枢纽车站可以高过一般的地铁站(有无换乘的地铁站没太大区别)--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9:35 (UTC)[回复]
到頭來根本還是想把中國大陸的觀點強套到香港乃至於全世界頭上,說「好在在大中华地区区分很明显不同日本」,但其實說的根本是中國大陸自己的分類邏輯而已(台灣哪來的「地鐵」呀)。或許中國大陸的鐵路運輸是先有城際鐵路之後再發展市區內的地鐵,所以會有「火車優先於地鐵」的想法,但同一套邏輯放諸全世界卻不見得永遠成立,這個世界上還是存在很多發展過程跟邏輯完全與中國不同的例子的。例如美國西岸就有很多城市,其市區內的各種有軌運輸系統早已發展超過百年,但卻直到近年來才開始擴展成城際高速鐵路系統,此時他們的火車站往往是依附在大型地鐵或區域運輸中心而開發的。
而且,在某甲地一個冠行政區劃名的主要火車站為何重要性一定優先於乙地某個不是地區主車站的車站?您的意思是說松山車站 (愛媛縣)(日本一級行政區愛媛縣境內主要城市松山市的主車站)一定比松山車站松山只是台北市底下的一個區級單位)來得高級囉?但說真的不是轉車站的台北松山車站平均旅運人次其實是日本的松山車站四倍還有剩,縱使沒比較重要,至少不會比較不重要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2:19 (UTC)[回复]
应该这样类比:大陆=香港;大陆一个省=香港一个区;大陆一个城市=香港一座写字楼;大陆一个城市的火车站=香港一座写字楼下面的地铁站。拿澳门来说,南昌站也就等于赌场里的一间贵宾包房罢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2:25 (UTC)[回复]
同樣的類比,新加坡就算傾全國之力,算算人頭也比不上區區一個南昌市,所以新加坡人想啥一點都不重要,中國人只要一個人吐一口口水就足夠讓他們淹死了?--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2:47 (UTC)[回复]
你类比错了。大陆=新加坡;江西省=西南社区一部分;南昌市=武吉巴督;南昌站=一个公车站。—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2:51 (UTC)[回复]
您是從大範圍break-down,我只是反過來從小地方bottom-up上去而已:南昌市有550萬人口,新加坡只有520萬,所以新加坡人全國的意見只能跟南昌市民的意見相提並論,我泱泱大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間還夾了江西省足足高出兩個等級、人口多了1100倍,才不屑跟你們這些蕞爾小國的國民平起平坐。請跟我說您從來沒有這樣想過?--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4:24 (UTC)[回复]
对,以人数多少来论常用性是错误的。我承认这是社群的主流意见。现在主流的意见就是把中文世界分成六个地区,然后地区之间要平等。我只是从这个基础上推定而已。—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4:33 (UTC)[回复]
说白了就是所谓的一切平等原则,说下去也没意思,我建议就是在所在地级市承当主要铁路客运的车站重要性高过所在特区承当地铁客运的一个车站,前者占一个城市大部分铁路运输比,而后者在港铁系统站的客流量比例自然达不到(口说无凭希望有能力的人找资料来证明),如果是这样那就自然是江西的南昌站为主。想距离的马鞍山站的朋友可以考虑下两个国铁车站的规模的客流量,银座站的话考虑到看过某些日本节目(动漫 电视剧之类的)可能知道日本有银座,但是银座一词在国内现在也有使用,香港银座站和东京银座站是否要调整另需讨论,应为日本不算是中文维基百科的主要对象(对于日本华人是不平等的)。至于还有什么例子拿来反驳请注意南昌站还是南局的直属车站,江西南昌站门口的交通辐射的不止是南昌市 (比如有宜春长运的车辆)这个辐射范围以及铁路的辐射范围都比香港的南昌站广,不平等有何不妥?--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06:01 (UTC)[回复]
个人觉得没有不妥,但是就是有人要求绝对平等,您能奈其何?—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1日 (五) 07:17 (UTC)[回复]
呵呵 当时被 香港分子 坑爹我就无语了,哎现在对喂鸡失望到一个新低了,绝对的公平在这个条目上就是个笑话,其实松江站也很搞笑,考虑到上海的松江站规模也没多说啥。--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08:02 (UTC)[回复]

算客运量的话通勤客为主的车站客运量远远大于长途客,在一座城市里铁路运输占比的大头也是通勤客流,举例来说2011年全国铁路客运量18亿,北京地铁22亿,上海地铁21亿。换句话说qa003qa003的说法在南昌地铁通车之后将会遇到麻烦。争来争去就是这么一个名头,有什么大不了的。与其对这个有意见不如去找找看哪些体育条目缺NoteTA,哪些NoteTA里面简体写了繁体字。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10月11日 (五) 18:17 (UTC)[回复]

所以说在绝对中立的原则下会有越来越多这样的问题,像这种例子不出台一个比较好的方法解决以后会继续消耗人力物力。体育我不关注--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04:14 (UTC)[回复]
刚刚看 en:WP:RETAIN,发现英文维基人境界真高:“In general, disputes over which English variety to use in an article are strongly discouraged. Such debates waste time and engender controversy, mostly without accomplishing anything positive.”--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4:21 (UTC)[回复]
这个问题没有折中方法所以导致每次讨论都没有结果。--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9:44 (UTC)[回复]
平行消歧义或者编辑战都可以。--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16日 (三) 11:17 (UTC)[回复]

音乐专辑《吻别》在香港的销量有100万张?

吻别#香港:“由于是国语唱片,而又翻版了之前张学友所唱过的一些歌曲,所以《吻别》在香港的热度显然不如台湾和中国大陆,但唱片销量仍旧接近100万张,是香港唱片销量历史上销量最高的唱片之一。”

这是真的吗?要知道当时香港只有约600万人。前面吻别#臺灣说这个专辑在台销量超过130万张,而以台湾的人口计算,当时每20个台湾人就要买一张正版的《吻别》,如果在香港的销量接近100万张,那岂不是每6个香港人就要买一张《吻别》了吗?那又怎么会“在香港的热度显然不如台湾和中国大陆”呢?我怀疑该条目的编者把10万张错写成了100万张。

还有吻别#新加坡“《吻别》在新加坡的销量超过了60万张”也不太可能,因为当时新加坡的人口只有300万人。--Symplectopedia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9:12 (UTC)[回复]

關於銷售量的數字應該都要要求參考文獻來源。中文唱片一般而言能賣超過10萬張都算是賣座作品,吻別再怎樣受歡迎也不太可能動輒超越一般暢銷作品銷售記錄的10倍、20倍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30日 (一) 05:52 (UTC)[回复]
在台灣的吻別的確破百萬張唱片的銷售紀錄,當年這首歌發布時我剛好在青少年時期,整張專輯在台灣的銷售數量的的確確破百萬張,這張專輯的銷售量可以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作為此段歷史的見證人,我必須跳出來講一下。20年後的現在,唱片要能破10萬張就偷笑了,根本不可能達到百萬張的榮光。
要挖參考文獻來源也行,台灣之前有個節目叫做《國人都叫好》,黃國倫主持的節目,該節目中某一集就特別談到張學友的《吻別》這張專輯,直說他這張在台灣的銷售量破了百萬,要挖的話youtube應該有相關節目存檔,要費心找一下。--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05 (UTC)[回复]
我在裝好心的補充一下,為何現代的唱片達不到百萬張的榮光之原因,原因在於這20年間網路發達起來,這20年可以細分為前半10年跟後半10年,前半10年是因為mp3檔案風行、盜版歌曲傳播容易導致人人不願意花錢買正版專輯,直接用kuro、ezpeer等網路盜版mp3互傳檔案軟體即可免費聽歌、後半10年是因為youtube(2003年左右)崛起,歌曲跟影像可以傳到網路上發布,導致人人不願意花錢買正版專輯,直接在youtube上面聽歌抓歌即可。但你有張良計、我也有過牆梯,現在的影音趨勢變成歌手不靠發售專輯賺錢,歌手變成把自己的專輯拍成MV上傳youtube衝百萬、千萬瀏覽數,瘋狂散佈人氣,當然這種行為他賺不到一毛錢,但可以聚積人氣,然後開始大量的在全亞洲,台灣、韓國、香港、對岸神州天朝等地,開數量驚人的演唱會,現代歌手利用演唱會所收的門票,才是他們獲得報酬的主要來源,他們已經放棄靠賣正版專輯來讓自己獲利。我所說的這種新型態銷售歌曲的模式,在韓國藝人團體上面非常常見,台灣近年也有人在模仿這種賺錢模式(舉例:江蕙在台灣的各大演唱會)。
這就是現在的歌手專輯難以破10萬銷售量的原因。--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21 (UTC)[回复]
最後再補充,張學友的《吻別》這張專輯發售時,當時還沒有網路,電腦也只停留在286蘋果電腦時代,光碟CD片還沒有普及,大家都聽卡式唱片為主流,在當時的時空環境下,不能靠網路交流盜版歌曲,只能在夜市找找看有無盜版卡式唱片,在盜版來源取得不易的情況下,一般人寧願花錢買正版專輯,這就是這張《吻別》專輯銷售量破百萬的原因。--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26 (UTC)[回复]
就算購買正版音樂,大家都會在iTune上下載,HMV都沒了,唱片已經抵不住歷史洪流,跟影帶租賃一樣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9月30日 (一) 06:52 (UTC)[回复]
但在日本還是有像是或是AKB48這種狠角色,雖然音樂到處可以下載(合法 or 非法),但歌迷們還是得為了蒐集裡面附的照片交換卡、握手券或是演唱會門票抽選資格之類的『贈品』跑去買實體唱片,而動輒衝出上百萬張的銷售量。或許有人會批評這些譁眾取寵的東西不是音樂,但是音樂創作賣的其實是一個綜合體驗,難道隨便阿貓阿狗的歌手辦握手會或總選舉投票,大家都會去捧場嗎?只能說時代改變唱片公司也要懂得跟隨改變做調整,才有辦法繼續活下去呀!
話說,縱使是數位下載時代還是有銷售統計數字可以查的,例如日本放送協會的有料配信認定(收費下載認證)。而且,美國的告示牌熱門100排行榜從半個世紀前開始統計時,就已經是採用實體唱片與電台播放次數加總統計的排名方式,2005年時還把合法數位下載的數量加入計算,在這種狀況下排行數字並不會因為實體唱片銷售轉為付費音樂下載而受到影響,雖然數位時代盜版很容易,但在過去也存在很多現在再也看不到的盜版帶,不是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30日 (一) 11:11 (UTC)[回复]
日本的國情比較特別,只要有在看youtube就知道,日本的歌曲MV不可以上傳高畫質版本的,最多480p,若再上去就會被唱片公司以版權理由提刪,理由就是日本現在唱片販賣的機制仍然半停留在舊時代的想法,加上國民較為守法(較有版權概念)守序,會詢合法機制購買自己喜愛的歌手唱片。由此點可見,日本唱片公司在唱片銷售這塊有利潤可賺,當然要努力固守這塊,悍拒youtube的高畫質MV侵蝕自己的唱片上的收益。
反觀韓國的,唱片公司居然還率先在youtube上傳1080p的歌曲MV,讓你在網路上就能下載到,等於就是宣告他們已經放棄在這塊獲利,生財機制改為從大量從亞洲各地開演唱會藉由銷售門票來獲利,這是新時代的思維。由此點也可見,韓國唱片公司已經對唱片銷售能否獲利不抱期望。
日本會不會進化到這種新時代思維,這我不曉得。我只能告訴你,「時代的巨輪」是往這個方向在輾動。將來會不會順便也輾死日本人,我也不曉得。日本這個詭異的國度,唱片市場就跟遊戲市場一樣,自成一格,跟世界潮流發展趨勢太相逕庭。
還有雖說數位時代盜版很容易,以前類比時代,那種卡式唱片、卡式盜版影帶,由於時代的問題,你家沒有個人電腦,不是人人在家就能copy重製後傳播,要盜版這些影音產品還要斥資購買專業設備才能辦到,有技術門檻的限制,不是人人都想嘗試,加上當時沒網路不能經由網路傳播,這種盜版卡式唱片能流出的數量也是有限,想買盜版還要有門路花時間去找,沒那麼好找。不是你光說「過去也存在很多」就真的很多,網路傳播能散佈的盜版數量、品質、傳播速度,跟以前的盜版卡式唱片根本不能比。--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4:52 (UTC)[回复]
你一直提到「卡式唱片」,這到底是什麼啊?中文維基有這個條目嗎?有卡式錄音帶,也有所謂卡式唱片嗎?你是不是誤把卡式錄音帶與黑膠唱片混合成一個名詞了?--克勞 2013年9月30日 (一) 16:10 (UTC)[回复]
隨便你怎麼講,看得懂就好,我還沒生在黑膠唱片那麼老的年代。--Znpp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17 (UTC)[回复]
「盜版卡式唱片能流出的數量也是有限,想買盜版還要有門路花時間去找,沒那麼好找」這句,恕我實在無法接受呀,以前台灣的版權維護還不是很徹底時,光華商場中華商場或是一般夜市的唱片行,要找到盜版錄音帶實在是簡單透頂,連那時還是小學生的我都知道哪裡可以買得到,哪來的門檻。如果有興趣可以去查一下有家叫「細胞唱片」的公司,'80年代就開始接觸西洋音樂的台灣人,大概聽到這名字都會微笑一下吧。日本的唱片還可以賣得出去是因為他們在唱片裡面追加了很多有附加價值的東西,讓消費者覺得花些錢獲得這些附加商品還算值得,不是因為日本人比較笨不懂得作弊。
日本不是所有的MV都不放高畫質的,那要看各家唱片公司、各個樂團或歌手的個別行銷策略,YouTube上的Belief ~春を待つ君へ~(Flumpool)、YouTube上的Listen to me(In 197666)、YouTube上的北川謙二(NMB48)、YouTube上的懺悔(EXILE ATSUSHI × 久石譲)、YouTube上的Re:NAME,上面這些全是各日本唱片公司youtube官方頻道上超過720p畫質的影片。透過演唱會撈錢那種作法不是數位時代的韓國人才發明的,早在還在8-track錄音帶時代美國樂團就已經這麼做了。
回歸原題,古早以前的中文唱片界,不太記得有啥公認的銷售記錄單位,印象中那些華語歌曲排行榜之類的似乎都是各電台用聽眾票選之類的方式產生的。有人知道何處可以尋找公眾的銷售記錄查證這些關於唱片銷量的數字,還是唱片公司說賣幾張就是幾張?--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30日 (一) 16:34 (UTC)[回复]
他說的是盜版卡式唱片,你說的是盜版錄音帶,你能確定你們說的是同一種媒介?我無法確定。我還是想問:什麼是卡式唱片?固然看得懂就好,問題是我看不懂.....--克勞 2013年9月30日 (一) 17:00 (UTC)[回复]
很顯然Znppo君在說的跟我說的是同一種東西,cassette tape,只是打快筆誤了而已,別計較了。據我所知disc類的東西的確曾經出現過卡匣式的,但那是別種用途的東西不是用來紀錄音樂訊號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30日 (一) 17:57 (UTC)[回复]

感觉楼主的问题完全没有解决到啊 囧rz……--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0月5日 (六) 00:19 (UTC)[回复]

樓主的問題很難解決吧,因為真的想不起來中文歌到底有啥公正公開的發行量統計單位,可以透過其找到歷史資料作為佐證。在商言商,大部分發行商公布的數字,多少都有些灌水嫌疑。--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0:20 (UTC)[回复]

这个问题和维基百科没什么关系吧?大家都开始灌水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0:27 (UTC)[回复]

至少最後還是有努力把問題拉回來(到底條目中提及的銷售數字正不正確?)可惜缺乏好的資料來源,巧婦難為無米炊……--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4:42 (UTC)[回复]

重複條目。且雙方在陳良宇的問題上產生重大分歧以致各自編寫自己的版本。希望有人關注並處理。--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0:47 (UTC)[回复]

  • 首先感谢您的关注。不是陈良宇问题,而是上海自由贸易区那个条目的编者整个思路就不大准确,把它基本写成了一个上海市建立的普通的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以及9月28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也特地作了澄清,“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不等于普通的自由贸易区,而是全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标志性试验区,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而且“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不是限于上海市一个地方,其着眼点是整个中国,这也是为什么一定要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而不叫“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名称的原因。准确的说,是中央想建一个试验区,推进改革开放,最终选择了在上海市建,而正好上海市也是有将保税区升级为自由贸易区的需求的城市之一,并且也有改革需求,这才形成了这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由国务院统筹领导,上海市是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04 (UTC)[回复]
  • 至于陈良宇,另一条目的编者仅摘了一句他的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依据,其中并没有提到“区港联动”试点,也没有说明他和“区港联动”试点的关系。其实“区港联动”试点也并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前身,只能说是各地保税区探索突破的尝试之一,因为恰好发生在上海,所以本条目也写上而已。况且“区港联动”试点的申报单位并非上海市,而是由海关总署牵头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提出,这里为什么单把上海市的陈良宇提出来,而根本不提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的领导呢?说陈良宇下台导致上海市建自由贸易区的计划搁浅,那位编者又没给出依据证明这种因果关系。况且当时并非上海市一地申请建自由贸易(园)区,而是天津、深圳、成渝地区等多地都在申请,最终中央一个也没批,这都是因为上海的陈良宇下台造成的?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其他问题还很多,先说到这里。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04 (UTC)[回复]
  • 至于两个版本的问题,我认为不必急于处理,毕竟另一个条目也是人家刚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人家不同意大修大改也在情理之中,我也能理解,不必强求,由读者自行评说,留待将来再说。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4:04 (UTC)[回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貿易區 指的都是同一个东西,所以应该合并,至于怎么合并,我支持把上海自由貿易區的一些文章内容并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把上海自由貿易區重定向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03 (UTC)[回复]

兩者的主題一樣,所以應該合併。上海自由貿易區的建立時間較早,所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內容應該併入前者;至於條目名稱問題,在Talk:上海自由貿易區已有討論,可參考,如有需要,可根據WP:RM提出--Gakm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6:22 (UTC)[回复]

应该以官方名字为主。既然官方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就该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貿易區重定向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7:31 (UTC)[回复]

(※)注意:我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界面看到这玩意:【此條目已被提出存廢討論。請前往此處討論是否應該被刪除以協助達成共識。 請參考刪除指導以獲取更多資料。提报者在掛上本模板後,可能需手动提交存废讨论。】。。。。

我没法打开【前往此處】,你让我怎么参加? 那玩意被防火墙屏蔽了, 我建议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讨论两个条目的去留问题,不然我没法参加——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11 (UTC)[回复]

討論+投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區的條目命名和重定向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區兩個條目講述的同一個事物,由於命名不同造成兩邊分別在編輯。兩個條目的編輯歷史都不少,直接重定向爭議頗大,有必要現在客棧討論。上海自由貿易區上了DYK後,在其討論頁舉行過投票,詳見:討論:上海自由貿易區。兩個條目中:

先前Maibu12345沒有得到社群共識直接重定向後,將上海自由貿易區頁面內容全部刪除,也沒有遵循條目合併的原則,進行內容的複製,造成一個200次編輯記錄的頁面被清零。本人覺得不妥,故回退其編輯後,再次討論和投票。--天天 (留言) 2013年9月30日 (一) 08:17 (UTC)[回复]

(-)反对 :应该以官方名字为主。既然官方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就该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貿易區重定向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8:50 (UTC)[回复]

上海自由貿易區? 什么东西?野名字一个。。。正式名称 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应该 并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8:53 (UTC)[回复]

(※)注意我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界面看到这玩意:【此條目已被提出存廢討論。請前往此處討論是否應該被刪除以協助達成共識。 請參考刪除指導以獲取更多資料。提报者在掛上本模板後,可能需手动提交存废讨论。】。。。。

我没法打开【前往此處】,你让我怎么参加? 那玩意被防火墙屏蔽了, 我建议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讨论两个条目的去留问题,不然我没法参加——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06 (UTC)[回复]

  • (!)意見:先充分讨论再投票能理清问题焦点,不更好吗?因为编写意见的分歧,直接清零重定向他人的条目,这直接威胁到维基百科的根基,人人可编写,呼吁管理员惩戒。另外我表妹告诉我说他们学校语文老师说语言粗陋是精神粗陋的外化,和家庭和父母素质有关。相信来维基百科写条目都是有素质和教养的社会栋梁。协同编写是个好办法-- 白开水  囧rz... 2013年9月30日 (一) 09:08 (UTC)[回复]

由于【存廢討論】已经被防火墙屏蔽,打不开,所以本人建议删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里的: 【此條目已被提出存廢討論。請前往此處討論是否應該被刪除以協助達成共識。 請參考刪除指導以獲取更多資料。提报者在掛上本模板後,可能需手动提交存废讨论。 删除页面 · 移除模板】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21 (UTC)[回复]

不须删除,所有讨论会在这里进行。--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9:26 (UTC)[回复]
(!)意見:依據討論,已經有基本共識,依據先到先得和常用名稱的要求,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併入上海自由貿易區,再對名稱進行討論,上海自由貿易區討論頁已有相關討論。--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09:29 (UTC)[回复]
同意,沒有遲來先上岸的道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9月30日 (一) 09:35 (UTC)[回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併入上海自由貿易區没有问题,关键是怎么并。--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9:37 (UTC)[回复]
有问题,反对这样合并——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44 (UTC)[回复]
(:)回應:什么叫基本共識?我看了那个讨论,叫什么基本共识?其次什么【遲來先上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是第一个有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条目, 应该是上海自由貿易區喧宾夺主!我赞同合并,但是应该是上海自由貿易區定向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把上海自由貿易區原来里面的一些有用的内容纳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42 (UTC)[回复]
这属于标题争议,可以在合并之后再移动过去(繁体字版本没有什么编辑历史,删除无碍)。但是内容上应该按照先占原则。--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9:50 (UTC)[回复]
楼上的所谓合并指的是废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之后把 上海自由貿易區移动到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假如是这样的话,这个重新建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的内容必须以老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主(毕竟,老的内容丰富很多)——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9:57 (UTC)[回复]
正是,必须在合并后的版本内保留较早建立的上海自由貿易區的所有编辑历史。阁下的后半句属于如何合并的问题。--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10:00 (UTC)[回复]
(:)回應:那好吧,我拟定的新的折中方案,不知这个折中方案大家赞同不?同意的话,以此方案为基础投票:废除原来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之后,把 上海自由貿易區移动到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考虑到最早“有关上海自贸区版本”的利益),重新建立的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条文内容必须以原来的那个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基础(“老试验区版本”的内容毕竟内容丰富) ————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0:09 (UTC)[回复]
(:)回應:Maibu12345,你別鬧笑話,你連最基本的“存廢討論模板”不能擅自刪除,不能擅自清空頁面這些最基本方針都不懂的人,你有什麽資格亂開投票!?建議由討論的發起人“天天”開。--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10:19 (UTC)[回复]
  • (!)意見:中國什麽實驗區那個條目大量侵權內容。。。還叫什麽“豐富”,另,Maibu12345你不要在此叫,的確是除了你外都支持將中國什麽實驗區合併入上海自由貿易區,已有共識無誤。中國什麽實驗區那個條目的創建本身就不對,繞過討論直接創建重複頁面,然後複製黏貼,搞得頁面看起來內容“多”,現在雀占鳩巢,哪有這種道理!?---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10:13 (UTC)[回复]

你的原话:【的確是除了你外都支持將中國什麽實驗區合併入】 你要脸吗? 在上海自由貿易區讨论版,我看到的就有三四个反对!其次侵权?你创建的上海自由貿易區也是侵权! 不要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0:41 (UTC)[回复]

大家有话好好说嘛,心平气和一些。我也不同意现在就强行合并起来。从题目到内容都不同,怎么合?从题目上说,根据相关文件、报道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的澄清,之前拟定的各种名称如“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区”、“上海浦东自由贸易园区”、“上海浦东自由贸易区”等各种名称最后都未获采用,均属被弃用的名称,采用的只有一个就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所以除了这个名称外,并不存在可以替代的名称。况且“名从主人”优于“时间优先”和“常用名称”,维基规定得很明确。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没有相应页面,不可理解。内容方面的问题我在上面已经谈到过一些,但解决方案并不唯一。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复]

说这两个条目说的是同一事物,我认为没说对。实际上上海自由贸易区条目像个未成型的大杂烩,几乎是上海市几十年尝试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史,且内容集中在上海市。就连开头模板里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也是我给改的,后来又被恢复成“上海自由贸易区”。实际上这个条目可以称为“上海市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历史”,既缺“中国”也缺“试验”,但由于想包括的方面过于庞杂,内容又过于简略,结果哪个也没写明白,最后弄出一个陈良宇、李克强、韩正一起建的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来。现在将其中“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部分单写出来,对相关内容进行扩充,跳出上海市,放眼整个中国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进程,提供相应的大背景,也符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定位。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8:49 (UTC)[回复]

  • (:)回應:上面的不用继续这样搞得自己像个专家似的,上海自贸区条目公布后我本来就要扩充,也考虑更改名称,你这样子一搞大家没得玩了,总之你是未经讨论擅自创建重复页面,你用大量文字刷版是没用的,重复就是重复!还有,再次提醒,你不懂自贸区就不要乱叫,你以为弄点什么网上来源你就能写自贸区了,就能说自己懂了!?我就在自贸区,清楚得很,我问你,你来过自贸区吗?见过吗?如果都不是,那还是那句话你不懂不要装懂!--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9月30日 (一) 23:25 (UTC)[回复]

已经有用户反映本讨论串的人言语激烈,双方骂街多于讨论,已经严重影响到一些用户参与的兴趣。

请记住,互助客栈的讨论是为了改进维基百科的,请各位就事论事,明确自己来这里的目标是什么。不要将与事件无关的个人恩怨或帮派因素带入。请各位以合理的逻辑和方针作为你们发言的依据,而非凑人头或喊口号,对讨论无任何正面意义。

另外,在下已经通过不同渠道获知,至少有一人正试图引入外部势力介入干涉维基站内事务。无论此人动机如何,我必须在此提醒各位,严禁任何维基人从事以下行为:

  • 在站内或站外,对任何维基人进行涉及真实世界的恐吓、威胁;
  • 在站内或站外,任何试图引入外部势力(包括任何和维基无关的人、组织、政府、公安)干涉维基百科站务运作,或干涉维基人的正常生活。

希望有此动机的人识时务,尽快收手。如果有人一意孤行,导致维基百科受到不正常扰乱,或使任何维基人的真实生活受到压迫或干扰,相关人员将负一切责任。(不仅仅是封禁那么简单)

不要试图去猜或问这个人究竟是谁,我这个警告是给所有的人的。请所有人严肃看待。

--♥VC XC 2013年9月30日 (一) 21:52 (UTC)[回复]

(!)意見:维基不是战场。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我认为这个投票设置得不好。本来是一个涉及到至少六七个条目的问题,一定要一下子靠二合一解决,这不现实。有些问题可以慢慢来,我也不认为有了新条目,原来那个条目必须就此删除。原来那个条目也就是题目不对,内容和新条目完全可以分成好几个条目,然后分别建立相应的条目进行编辑,从而达到定位差异,效果会更好。比如陈良宇的那部分,完全可以转到新分出去的条目里去谈。解决方案并不止两个条目消灭一个这样简单,而可以有很多种。这是我的基本看法。我也正在给相关编辑者写信谈我的一些编辑意见,相信这两天就能写好。维基重在沟通讨论,我也希望大家消消火,不要老是一开始就靠投票数人头解决问题。有问题可先讨论。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复]

(!)意見:另外存废讨论那个页面大陆有屏蔽,无法上去。而且既然挂了合并,就不该同时再提存废。希望管理员把那个存废讨论停掉,全都在这里讨论研究。不要还没讨论完页面就已经没有了,讨论就没意义了。谢谢!还有就是我看到因为同时开了好几个讨论,所以上海自由贸易区条目的讨论页里也有用户发表意见,这部分用户的意见也理应属于本讨论区的讨论意见中。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44 (UTC)[回复]

    • (!)意見:时序原则是在名从主人之后才考虑的规定。有名从主人,为何要先到先得?原来那个条目创建时间较早,使用什么名称都情有可原,后来正式名称出台,其他各种之前报道过的名称包括“上海自由贸易区”均未被采纳。此后再用这个已被枪毙的名称,就不再符合要求了,理应更改。不应该不看情况,只要有了个名字就不许改了,这也不是时序原则应有之意。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复]
    • (!)意見:您不必这样急躁,先消消气。知道您对您的编辑很看重,我也没删除您的页面,您不让改,我也就没改,您为什么非得删除我的?完全可以各编各的,互不相扰。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复]
      • “各编各的”!?如果方针允许描述同一事物的两个条目存在的话,就可以‘各编各的’,如果方针不允许,那就只能有一个。请不要混淆视听,你那个条目本身就是擅自建立重复条目,理应删除。另,你写的那个重复条目的存废讨论不是我发起提删的,是另一位用户,谢谢!--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1日 (二) 03:14 (UTC)[回复]
    • (!)意見:这个投票只提到两个条目的问题,而且名称只是一部分,这样不解决问题。Sgsg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05 (UTC)[回复]

守望者爱孟,您好!首先请您原谅我的无知和愚蠢。我没有重视您的再三提示,执意编辑,这是我的不对,但我不是有意冒犯您。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维基用户,只想简单地编辑条目,享受平静和安宁的生活乐趣,无意卷入到任何政治或纷争中去,也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两个条目完全是重复条目,我的编辑违反了维基百科的规定。现在我作为原作者,将我所创建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目全部删除,并重新保留著作权,任何人包括管理员非经我同意,不得恢复该条目的内容。上海自由贸易区这个条目无论哪方面都是符合维基百科的规定的。我在讨论中对该条目的有关评价很不妥当,现予以全部删除。请原谅我。Sgsg留言2013年10月3日 (四) 08:44 (UTC)[回复]

以下為具體投票

雖然以上討論和意見有初步共識,為統計方便,請與下面投票,使用上海自由貿易區作為條目的名稱,再在討論頁討論條目的名稱。注意,以下只投票,討論請至上一段。--天天 (留言) 2013年9月30日 (一) 10:23 (UTC)[回复]

支持

反對

↑該帳號被證實是Maibu123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注:Maibu12345为已在全站点被永久锁定的Maibu123的傀儡,此投票为绕过封禁,故无效。—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3日 (四) 04:14 (UTC)[回复]

中立

繼續討論名稱

現依據社群共識,已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併入上海自由貿易區條目,現在討論名稱,用哪個名稱較合適?--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5日 (六) 17:44 (UTC)[回复]
(:)回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正式名称。见贸易区挂牌名>---- 白开水  囧rz... 2013年10月5日 (六) 18:04 (UTC)[回复]

從常用名稱和名從主人來看,都應該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6日 (日) 05:41 (UTC)[回复]
名从主人是正式方针的一部分,除非该名称完全不常用,否则在这种事物上根本没有讨论的余地。-Msuker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08:34 (UTC)[回复]
小弟觉得官方名称比较合理啦。--田中是好人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08:45 (UTC)[回复]
我来秀签名,经过维基人提醒,在下知道不能发表无关内容,特此改正。针对条目又被移动回上海自由贸易区,可以和移动者沟通,看看是否能取得共识,不能就打编辑战,编辑战还不能解决问题,我也不知道肿么办了。--白开水 開箱維修 抄錶 囧rz... 2013年10月9日 (三) 18:06 (UTC)[回复]
(:)回應<在维基人再一次的指正下,查看了wp:编辑战,在下思路好像又清楚了。我不支持相互删改的编辑战,我支持的是公开发表不同意见的讨论(俗称对水)。因为这样有利于读者和新老编辑理清分歧重点,继而能有利于修正和解决分歧。>----白开水 開箱維修 抄錶 囧rz... 2013年10月10日 (四) 13:01 (UTC)[回复]

Alexandre Brongniart

Alexandre Brongniart

此名,要翻譯做布隆奈爾特還是布隆尼亞爾?雖然咋一看像前者,感覺按法語發音是後者?--淺藍雪 2013年10月5日 (六) 12:59 (UTC)[回复]

按法语发音是后者。—Snorri留言2013年10月5日 (六) 13:08 (UTC)[回复]
後者較接近法語發音(不過如果用標準法語的巴黎腔,說不定「布宏尼亞」會更接近?)--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7日 (一) 05:24 (UTC)[回复]
的确听起来更接近,但沿袭下来的翻译习惯比较倾向用“拉”来翻译小舌音的音节,这样在同语族的西班牙或意大利相近名词中就容易对接成大舌音。仔细分析起来,小舌音和大舌音都是[l](“拉”)到[r](“日”)渐变音族的一环,和[h]反而较远。—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0:11 (UTC)[回复]
我知道,所以只是以補充說明的方式提及而已。實際上在條目翻譯時我並不推薦過度考究譯名與發音準確,因為那並不見得符合中文維基以最廣為人知譯名為主的政策。--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0:49 (UTC)[回复]
Template:法语译音表可以参考下吧--lavixcanvas M T C I ❤ Hart of Dixie + Pretty Little Liars 2013年10月11日 (五) 07:21 (UTC)[回复]

{{Contains Tibetan text}} 的使用问题

最近发现网民反应在手机上没装字体直接就能显示藏文([10]),我查了一下发现是用了 web font 技术。大家觉得要不要把 {{Contains Tibetan text}} 从使用这个模板的条目里面撤掉?-- ──★──  2013年10月5日 (六) 14:46 (UTC)[回复]

这个问题我也留意到了,不过我想如果没安装字体的话,没有加上lang模板的藏文(中文维基条目上)可能会错误显示,但蒙文、彝文、僧伽罗文、因纽特文、奥里雅文、高棉文、老挝文、藏文、阿姆哈拉文这些文字在Vista/Win7系统都可以直接显示。--Y814756748--留言 2013年10月7日 (一) 09:51 (UTC)[回复]

有人知道Nursery rhyme翻譯成什麼嗎?

en:Nursery rhyme,現在搖籃曲童謠、兒歌都有了--淺藍雪 2013年10月6日 (日) 15:09 (UTC)[回复]

童谣吧,而且根据英文条目内容,好像是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童谣,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童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0月6日 (日) 16:02 (UTC)[回复]
肯定不是摇篮曲,有的nursery rhyme是非常亢奋的。儿歌和童谣,中文也没有一定明确的区别,谁能指出一首一定是童谣但不是儿歌的作品,或者一定是儿歌但不是童谣的吗?-Msuker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08:28 (UTC)[回复]

我不明白為何別人的祖先可以寫進維基百科?有何關注度與重要性可言被記載到維基百科?

請各位看看葉五美,連這種都能搬上維基百科來寫,我不明白為何別人的祖先可以寫進維基百科?有何關注度與重要性可言被記載到維基百科?這樣子的話,不要說葉氏族譜上每一位,恐怕世界上每一戶人家的祖先都能搬來維基百科寫了,怎不見有人去提刪?--36.232.214.38留言2013年10月7日 (一) 17:41 (UTC)[回复]

(:)回應:這個在台灣算是有點有名吧... 每年清明節都會有新聞報導介紹, 是全台灣祭祖活動人數最多的一家--ijliao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06:45 (UTC)[回复]
(:)回應:有名在哪?只因為每年掃墓就搬上新聞就算是有名?這樣就可以寫在維基百科的話,會不會太離譜了?他們葉氏裡也沒有名人,單純是掃墓陣容龐大,而且葉五美條目裡寫的都只是說葉氏家族如何在台灣開枝散葉,看不出哪裡需要被收錄在維基百科,難不成維基百科也可以被人當成族譜來寫嗎?--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1:52 (UTC)[回复]
(!)意見ijliao請拿出理據,你提出那些根本不是寫條目的理由,難不成你也同意維基百科能被當成族譜來寫?--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1:54 (UTC)[回复]
把這個條目改寫成「新屋葉家」不就好了?新屋葉家因為掃墓陣容很顯然有一定關注度,ip兄不覺得有關注度可是那堆媒體可覺得有。--祥龍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43 (UTC)[回复]
(~)補充:新屋葉家的《新屋鄉葉氏嘗簿》曾作為兩篇論文〈日治時期臺灣北部民間借貸利率研究——以《新屋鄉葉氏嘗簿》為主的解讀與分析〉與〈日治時期臺灣北部地方米價的新探索——《新屋鄉葉氏嘗簿》的解讀與分析〉的主要參考來源。--祥龍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50 (UTC)[回复]
(:)回應:關注度若是單純只以新聞媒體的報導為準則,何不試想媒體也是有部分存在利益可言地,不會去分這事的大小程度有無報導之必要性,所以不能排除此質疑部分媒體是會有為了利益而報導,所以我個人是建議不該只單純仰賴新聞媒體的報導來支持關注度,而是需要其它方式取得更多支持,比如學術界發出期刊或論文結果,又比如是地方文史工作者蒐集並紀錄下來的資料(不一定是第一手資料),還有最後一點重點之處在於,葉五美條目記載的內容應建議能比照名人或有其社會貢獻之事蹟,假如葉五美此人曾經有參與什麼足以影響歷史之事,像吳沙來宜蘭開墾,那麼吳沙條目也不會看起來像是只寫吳氏家族發生什麼事,所以重點在於「什麼樣的人就會將葉五美寫成什麼樣」(就是看此人會不會寫葉五美),而不會是葉五美這個人的問題。--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53 (UTC)[回复]

征求人物关注度的意见

条目陈仙辉,所述为中国一名教授,研究员。巡查时总觉得不符合学者关注度里面“已获得世界著名的学术奖项,或取得国家级或国际级等级的荣誉”、“主要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担任主席或获委任名为“杰出教授””、“学术成就于学术界以外已取得了实质性的影响力”等等要求。此人的确在学术界有成就,但是所获奖项的含金量有多大,是否应该收录,请大家给意见。--天天 (留言) 2013年10月7日 (一) 23:04 (UTC)[回复]

重點是條目內容看了半天後,完全不理解此人有什麼與平常的大學教授不同之處。幾乎每個學校都能列出一堆這種成就程度的教授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8日 (二) 04:28 (UTC)[回复]
(:)回應:已經掛上關注度模板。--天天 (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05:47 (UTC)[回复]

"中子源触发托卡马克核聚变反应堆" 似乎純屬民科研究

中子源触发托卡马克核聚变反应堆似乎純屬民科研究 ? 我不是專家, 但網路上只看到一個叫 "紫言斋" 的人說這是他的獨家觀點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3年10月8日 (二)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建議使用微軟視窗作為條目名稱。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0月8日 (二) 06:58 (UTC)[回复]

(-)反对: Microsoft Windows 比微软视窗常用得多。就像人们一般说“Windows 8”,而不是“视窗 8”。百度搜索:微软视窗:“相关结果约399,000个”; Microsoft Windows:“相关结果约40,200,000个”。“Microsoft Windows”是“微软视窗”的100多倍。--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6:50 (UTC)[回复]
(-)反对:条目不需要非要中文名,英文明显比中文流行范围更广。反正所有商店卖的windows软件我看说明都是for windows xxx而不是什么视窗操作系统专用。--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0日 (四) 13:50 (UTC)[回复]
(!)意見Microsoft官方網站只用“微軟”表示Microsoft,但除了機械翻譯的文章外沒有使用“微軟視窗”來代替“Microsoft Windows”,甚至連“微軟 Windows”也沒有。--Beterc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20 (UTC)[回复]

我在「某人」的編輯紀錄中發現一種很特別的現象,在“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的修订历史查閱之下,最早一筆2007年9月9日 (日) 17:11修訂版本創建這模板之時,創建者原本就是用來做為「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一直到了2010年9月7日 (二) 09:33修訂版本才被「某人」篡改,由修訂历史這三筆編輯可知,是「某人」在這筆編輯差異將「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改成「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很特別的現象是發生在“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的修订历史,他居然自己另外創建「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那麼當初又何必去將原本「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改成「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直接創建「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就好了,如此多此一舉,依照先創建優先原則,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應該改回來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然後再將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合併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最後再依照官方資料所採用「臺」字去將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移動到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使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成為模板名稱(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則是重定向),這種做法才是維基百科處理條目、模板在命名上的處理程序,至於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則建議另外創建,內容可由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搬過來,但是原本放在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的內容就不要搬,因為現在情況根本就是「某人」在亂搞,使得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都混在一起了。--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2:31 (UTC)[回复]

粗體之處就是我指的特別現象。--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2:36 (UTC)[回复]

我已經先將[11]不屬於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內容移除了,就等著更名移動之後,再將被移除的內容搬過去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假如要怪,就怪那位「某人」亂搞。--36.232.221.249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2:42 (UTC)[回复]

(:)回應:很可笑之人又來亂搞了。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含有台中市境內所有被登錄的文化資產 6大類)、Template:臺中市古蹟(僅有國定古蹟與直轄市古蹟)、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僅列歷史建築) 三個模版的差異性,如果你不了解台灣文化資產(文資法)其中類別差異性,就不要胡搞亂搞。「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是臺中市文化資產當初只有此模板,為了擴大文化資產範圍而新增內容 並且將模版名稱改為範圍更大的「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原模板名稱自然變成重定向頁面;現在台中是文化資產類的古蹟與歷史建築 因為縣市合併後而擴大到可以獨立成單一模板,所以花了一個下午編輯新增「Template:臺中市古蹟」「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以方便由模板的設定將其中的古蹟與歷史建築,直接分類到「分類:台中市古蹟」「分類:臺中市歷史建築」(如同「Template:中華民國國定古蹟」「Template: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可直接分類至相關分類裡)。如果你(36.232.XXX.XXX)真的有心,大可以直接幫我將「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重定向到「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而不是拿2009年的事情來攻擊 造謠 在這邊抹黑。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6:43 (UTC)[回复]
又來了,才正說著36.232,這邊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都還沒結束,就開始洋洋灑灑地來鬧版。怎麼不見有人去把躲在暗地裡的IP給封禁起來,任由這樣繼續到處害人,這實在令我無法接受。--少鵬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7:28 (UTC)[回复]
(!)意見:其實我覺得既然已經有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就沒必要建立Template:臺中市古蹟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因為功能重覆到,都是按照地區去整理文化資產,有點疊床架屋的感覺。個人覺得要拆分就是將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裡的古蹟與歷史建築撤掉,或是刪掉Template:臺中市古蹟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兩個模板,不要同時在一個條目擺兩個功能接近的模板,不然就是改變Template:臺中市古蹟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的分法(如從依地區分類改成依「類別」分類)來達到不同的整理方式。--祥龍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14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不是有個原則「先創建者優先」?

既然有人質疑,我就想問各位,維基百科不是有個原則「先創建者優先」?我就是根據這原則去處理,因為最早創建是出自這筆2007年9月9日 (日) 17:11修訂版本,所以根據2010年9月7日 (二) 09:33修訂版本以及編輯差異可知道時間,明顯是比較晚於2007年9月9日 (日) 17:11,雖然說「文化資產」不同於「歷史建築」,但是既然「某人」自己跳出來說,那麼就該知道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創建時間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是明顯晚於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創建時間2007年9月9日 (日) 17:11,只不過是「某人」將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移動過去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怎可以因此就順理成章地違反「先創建者優先」原則?--36.232.213.245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8:26 (UTC)[回复]

我想各位應該很難理解這情況,我就用以下代號說明:
原本只有Y君創建A,後來F君將A移動到B,B理當就取代A,可是突然某天F君創建C,但是C等於A一樣是「歷史建築」,可是B卻是「文化資產」,平白無故地先將歷史建築變成文化資產,然後之後又另外創建一個歷史建築,差別在於C是由F君創建,A是由Y君創建而且被F君給重定向到B,若是「歷史建築」與「文化資產」不一樣,照此理F君不應當將Y君創建A給移動到F君命名的B,否則造成現在情況是B離不開A(編輯紀錄在一起),同時A也不能併入到C(A編輯紀錄是與B在一起),這就是棘手原因,很難達成「先創建者優先」原則。--36.232.213.245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8:39 (UTC)[回复]
(:)回應:基本上就只是A→B,B又拆出C的情況。原先A模板因為欠缺完整的文化資產資訊,所以改成B,之後有人覺得B模板資訊太多需要拆分所以又建了一個新模板,只是這個新模板跟舊模板的功能及名稱類似而已。我個人認為A模版的編輯歷史已經保留在B模板中,沒必要因為同名關係所以一定要將A、C的歷史硬是併在一起,因為實際上A模板的延續是B而不是C。「先創建者優先」指的是同一事物有多個同時可用的稱呼時,在不違背「名從主人」等原則下,以先創建者所使用的條目名稱為準(通常出現於地區詞差異,如Versace可譯為范思哲或凡賽斯,這兩個條目都有人建立的話,以較早創立者為主條目,較晚者改為重定向頁,視情況合併兩者的編輯歷史),於此處似乎不太適用。--祥龍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2:02 (UTC)[回复]
(:)回應:我將你的回應拆開來,以方便逐一討論。--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 你說:「因為實際上A模板的延續是B而不是C」
(:)回應:可是根據編輯差異顯示,最早一筆是2007年9月9日 (日) 17:11創建出來就是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怎麼可能變成你說「實際上A模板的延續是B」?這時間上根本被你說顛倒了,而且C會與A延續不是因為編輯紀錄,而是C比A晚創建,再說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等於是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所以依照創建者優先原則,應當將C合併到A。
(:)回應:如此一來豈不是成了將錯就錯下去?此舉就違反創建者優先,既然當初2007年9月9日 (日) 17:11創建就已經是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怎能因為F君給移動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F君又另外創建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因此就要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給覆蓋掉,使F君創建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來取代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所以這種情況當初錯在於命名上「台」與「臺」之間不同,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早創建,卻被人移動過去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而沒有被創建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就讓人有機可趁地另外創建,來取代原本已經創建的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這根本可以說是有心人利用這種漏洞導致現在這情況所致,否則也不會有人不會避嫌,同一個人操作,先將A換成B,之後自己再創建一個C出來取代A,是「貍貓換太子」戲碼上場嗎?--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 你說:「原先A模板因為欠缺完整的文化資產資訊,所以改成B,之後有人覺得B模板資訊太多需要拆分所以又建了一個新模板」
(:)回應:這我明白當初F君將A移動到B的理由,但問題在於不應該另外創建出來C,好讓人以為是趁漏洞(我前一回應有解釋),因此意圖取代B原本就有的A,實際上就是C等於A,只是二者差別在「台」與「臺」命名不同罷了。換言之,模板資訊擴充並不是反對,而是A與C是同功能與同性質的模板,反對是有人先將A移動到B,好以為大家是他將B擴充模板資訊以及性質不同而移動,但是他卻事後另外創建出C來取代A,若是因為B覆蓋住A理由只因為「文化資產」功能與性質不同於「歷史建築」,為何卻不避嫌地另外創建C呢?此做法豈不多此一舉,當初就不要將A移動到B,直接將B創建就好了,這才是我質疑之處。--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 你說:「『先創建者優先』指的是同一事物有多個同時可用的稱呼時,在不違背『名從主人』等原則下,以先創建者所使用的條目名稱為準(通常出現於地區詞差異,如Versace可譯為范思哲或凡賽斯,這兩個條目都有人建立的話,以較早創立者為主條目,較晚者改為重定向頁,視情況合併兩者的編輯歷史)」
(:)回應:既然如此,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也可以比照「先創建者優先」辦理,不會只因為「台」與「臺」字不同就認為不同事物吧?--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補充:我想我將“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的修订历史搬過來,請各位比較時間的前後順序。
  • (當前 | 先前) 2007年9月9日 (日) 17:11‎ Yiken(討論 | 貢獻)‎ . . (1,523位元組) (+1,523)‎
  • (當前 | 先前) 2010年9月8日 (三) 02:49‎ Fcuk1203(討論 | 貢獻)‎ . . (5,517位元組) (+3,602)‎ . . (重新整理排版以及整合古蹟部分)
  • (當前 | 先前) 2010年9月8日 (三) 02:50‎ Fcuk1203(討論 | 貢獻)‎ 小 . . (5,517位元組) (0)‎ . . (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移动到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 整合台中市文化資產,涵蓋古蹟)
我想我將“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的修订历史搬過來,請各位比較時間的前後順序。
  • (當前 | 先前) 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 Fcuk1203(討論 | 貢獻)‎ . . (4,352位元組) (+4,352)‎ . . (←建立内容为“{{Navbox | name = 臺中市歷史建築 | title = {{fontcolor|white|臺中市歷史建築}} | state = collapsed |...”的新頁面)
綜合對照之下,很明顯的F君創建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是晚於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也就是說,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被移動當天是2010年9月8日 (三) 02:50,一直到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才創建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既然原本就有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為何當初在2010年9月8日 (三) 02:50這天,不直接創建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卻選擇將Template:台中市歷史建築移動,然後到2013年10月6日 (日) 18:31這天去創建Template:臺中市歷史建築,此舉豈不多此一舉?當初就別移動,直接創建Template:台中市文化資產不就好了?--36.232.215.227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轉喻借喻意義不同,是否應加以區分並創建借喻條目?

轉喻指的是「借代」而非「借喻」,「隱喻」條目中的「區別」欄可以看出:

  • 「轉喻」指載體與本體有相關、而不是指兩者有相似性,這正正和借代相近;
  • 「借喻」是比喻的一種,它的含義恰恰相反,它指與本體有相似性,而與本體無相關的修辭。

其共同點是只出現載體而本體不出現,但「轉喻」與「借喻」仍有分別。

「轉喻」是對metonymy的翻譯,它比較接近指中文的「借代」而不是「借喻」。

借喻的例子:

  • 天上的黃色大餅令弟弟垂涎三尺。(黃色大餅代替太陽)
  • 小花貓在桌子印上一個個梅花。(梅花代替腳印)

借代的例子:

  • 飛毛腿在運動場上奔跑。(飛毛腿代替了人)
  • 這份報告含有許多汗水。(汗水代替了努力)
  • 過盡千帆皆不是。(帆代替了船)

參考: http://baike.baidu.com/view/398405.htm

--刃之軌跡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3:04 (UTC)[回复]

李翔宙老是被人亂寫

自從 2013年7月28日 (日) 08:43 出現175.181.181.155開始編輯李翔宙,一直以來都違反生者傳記,多次添加模板及要求改善,即便有來源根據可以寫,但仍然違反生者傳記,像都是照他自己意思去寫的樣子,遲遲不見其改善,就算清除掉不適合的內容,也是被繼續恢復原狀再去寫而已,這方法絲毫對此人無用,其做為可根據“李翔宙”的修订历史查得這些IP指向同一人操作,可請各位去點閱以下IP來查閱編輯紀錄:

試問,面對這種情況,除了將條目半保護之外,有其它辦法嗎?爛泥攤還是得靠別人幫這位IP善後。--36.232.247.20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15:45 (UTC)[回复]

(:)回應:真有心啊,不過時間點很奇怪,為何不是有帳號的user,而是連帳號都沒有的神密客一直有心在收集相關資訊?真是有心啊--,還有神密客用旳「爛泥攤」,是我們台灣人用「爛攤子」嗎?......下面更神來一筆,問玉山的分類,真是有心啊.User:報應到頭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二)12:50 (UTC)
(:)回應:所以呢?與這討論有關係嗎?現在條目李翔宙已被保護,可是問題仍然還在,而你不知道在討論哪裡?請閣下對題討論。--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23 (UTC)[回复]
(:)回應:沒辦法,因此彼此的認知差距應該滿大的,這種狀況要和他溝通也很難。浮動IP也抓不勝抓。--Changnick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36 (UTC)[回复]
(:)回應:不是啦!維基百科寫條目有太多種人,最怕遇到就是明知故犯而履犯者,所以就算是反破壞,管理員不會認為對方寫條目是在破壞,因為這無論是違反生者傳記或是違反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哪一種,只要有照來源寫,而且不是太明顯的違反方針,管理員通常都會以編輯爭議為由叫我們私下討論,就算可以將他封禁,他可以換個IP繼續上來做同樣,過去曾遇過沈芯菱例子,可是缺乏有意願者長期監管,這就是所謂天高皇帝遠,有那麼多人去成千上百條目都在編輯,內容有問題也很難去抓,抓到給他清除不當內容也只是被回退,管理員看到也只是先對編輯戰3RR那人先封禁起來,難怪維基百科有這麼多人物條目會夾雜廣告或個人理念宣傳。--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58 (UTC)[回复]

玉山這條目到底是指哪一種?

玉山這條目到底是指以下哪一種?

  1. 指的是玉山主峰
  2. 除了玉山主峰,也包括玉山群峰,指的這11座山?
  3. 除了玉山主峰,也包括玉山的前峰西峰南峰東峰本峰北北峰,指的這7座山?
  4. 條目主要介紹是玉山主峰,只有玉山#玉山群峰這章節才是簡短介紹主峰之外的其它高山?
  5. 或者以上皆非,也其它定義者?

請各位釋疑,謝謝。--36.232.247.20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16:03 (UTC)[回复]

(:)回應:不會啊,我們的玉山內容很ok啊,為何要問?真有心內容可以調整啊,到底為何要神來一筆,問一個不需要解釋的問題?--User:報應到頭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二)03:34 (UTC)
(:)回應:那是你自己覺得沒問題才如此說,假如不能將別人認為的問題逐一釋疑,那麼別人又如何知道你所說的沒問題是怎樣子沒問題?若你真覺得這問題如你說「問一個不需要解釋的問題」,那你又何必自個跑來回答呢,你豈不自打嘴巴?換個問題來問,若是沒有事先詢問,那麼動手下筆了,事後反而在別人看來這樣寫是很有問題,那為何不事先將問題拿上來問,卻等到事後發生爭議或是編輯戰,把條目搞成二人之間的問題,我想你應該不會認為這問題會是不需要解釋吧?因為編輯不是讓人解釋,而是發現問題才是需要讓人解釋,既然都看到問題在哪,為何不問?--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06 (UTC)[回复]
(~)補充:等到問題釐清之後,事後爭議自然少很多,避免被人誤會,因為這其中免不了會將內容清理掉,所以還是等到將這討論出來有結果,再來動手編輯也不遲,可不知為何User:報應到頭這麼心急叫別人不要問,反而叫人是先下手去編輯呢?我想這或許是想製造是非吧!--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10 (UTC)[回复]

編輯過程中,若不先將玉山問題釐清,下手改寫勢必有爭議,甚至引發編輯戰,為了能將這些因素事先排除,特開此討論,一旦確定玉山條目寫的是哪一種,處理起來也能名正言順,即使事後有人覺得不妥或其它非議,自然也能用這個討論去回駁,只能怪那些人當時沒來這裡討論,而不是怪有心去寫的人自個兒在瞎胡搞。--36.232.208.89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7:18 (UTC)[回复]

(:)回應:不會啊,我們的玉山內容真的很ok啊,自2004年起始至現在,內容都很正常,為何要問?到底為何要神來一筆,問一個不需要解釋的問題?玉山維基的內容已將玉山山塊都納入了啊,火車是不是要分機車頭、貨車廂、客車廂如此來定議清楚才能寫維基嗎?所以到底為何要神來一筆,問一個不需要解釋的問題?36.232.247.20有心在統計維基其他浮動ip的寫作,36.232.247.20自己也用浮動ip,到底為何要神來一筆,問一個不需要解釋的問題?另請回答,我(報應到頭)是在製造是非嗎?--報應到頭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23:24 (UTC)[回复]
很明顯就是「4.條目主要介紹是玉山主峰,只有玉山#玉山群峰這章節才是簡短介紹主峰之外的其它高山」。這有何需要問「到底是以下哪一種」嗎?你是真的看不出指的是這一種,還是不贊成此條目如此編寫?--克勞 2013年10月14日 (一) 15:47 (UTC)[回复]

興奮劑的條目需重寫

兴奋剂這個條目很奇怪. 討論頁只有一句2009年的話. 興奮劑(stimulant)應該是提高中樞和外週神經系統活性的藥物. 這個條目英文連接是en:Stimulant 而編寫者混淆了en:Doping_in_sporten:Dopeen:Stimulant之間的差異 而且也沒提到其他運動員禁藥 --140.112.245.21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13:34 (UTC)[回复]

小作品有无必要标注{{expand}}/{{unreferenced}}

纳胡姆·索嫩贝尔格就被其他巡查员如是处理了,通常我个人不会这样做。有必要这样吗?--Zetifree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05:59 (UTC)[回复]

分割条目:语义饱和和格式塔崩坏

背景是有人认为语义饱和和格式塔崩坏是相同的而合并了条目,但这两个是相似而不同的。英文页面en:Gestaltzerfall里的附注2文档里提到了Orthographic satiation和Semantic satiation的区别性。日文页面ja:ゲシュタルト崩壊更是指出这是两种或许有关联但并不一致的现象。具体参见各页面。现在条目里混在了语义饱和和格式塔崩坏的内容,十分混乱。提议分割条目。--xanκarттaʟκ 2013年10月13日 (日) 15:56 (UTC)[回复]

(-)反对:参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6/22#.E5.AE.8C.E5.BD.A2.E5.B4.A9.E5.A3.9E英文页面en:Gestaltzerfall不一定准确,且来源很少。--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3日 (日) 16:38 (UTC)[回复]
(~)補充[12] [13] en:Jamais vu,均指的汉字突然不认识是语意饱和,Gestaltzerfall有点原创研究的意味。--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3日 (日) 16:43 (UTC)[回复]
(:)回應什么叫不一定准确,合并就准确了么?即使是英文页面也没有说Semantic satiation = Gestaltzerfall。来源不多很正常,因为ゲシュタルト崩壊是在日本发展的概念。但你的那两个链接更不可能做可靠的来源。在トリビア界,混在"意味的飽和"和"ゲシュタルト崩壊"的例子也有,但心理学会的发表没有一例这样指出。没来源的民科究竟是不能拿来说事的。日文维基里有述"近年では、意味飽和との関連も指摘されているが、ゲシュタルト崩壊の発生要因については未解明な部分が多く、静止網膜像のように消失が起きないことなどから、感覚器の疲労や順応によるのではなく、「比較的高次な認知情報処理過程によって発生する」ことがわかる程度である。"(二瀬由理・行場次朗「持続的注視による漢字認知の遅延: ゲシュタルト崩壊現象の分析」,『心理学研究』第67巻第3号)语义饱和和格式塔崩坏仍被认为存在不明瞭的差异。松鼠科学会"陌生的熟悉字(三)"里,也指出了理论平移上还没有确切的答案。这些例子足以说明合并是错误的。--xanκarттaʟκ 2013年10月13日 (日) 22:38 (UTC)[回复]
(:)回應,那就请依照阁下所谓的可靠来源把该条目改写的让人看出有区别。--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4日 (一) 13:15 (UTC)[回复]
(:)回應那也得先分割条目才行。如果没有异议我就启动分割了。--xanκarттaʟκ 2013年10月15日 (二) 05:50 (UTC)[回复]

上纲上线

我新建了个小条目王非篮球学校,然后就被人提删,跟他好好讨论问题他反倒来了劲头,直接删了之后再说什么根据删除记录我是在打广告,事实上我原先的条目一句广告用语都没有,我呵呵了,现在没数的人真是太多了。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10月14日 (一) 09:58 (UTC)[回复]

問:2013年10月14日的每日圖片解說有錯字

WP:每日图片/2013年10月14日

「都称上是世界级城市」,應該是「得」才對吧!?「的、地、得」不分的現象越來越嚴重……

我要編輯更改之,卻發現它被首頁連鎖保護了。--克勞 2013年10月14日 (一) 15:36 (UTC)[回复]

 已修复 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17:05 (UTC)[回复]

大模板的问题

例如正在被提删的二战模板,各种战役和各国军事历史加入导航页尚且情有可原,历史跨度要大得多的国家放在这个模板是为何?有多少人看到南斯拉夫的条目会想导航到七七事变,或者看到七七事变条目会想跳到南斯拉夫?同理,六四事件模板里,不少条目并不以对事件的参与而闻名,比如全国妇联、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法学会等等。要说参与程度的话,中国国民党和共产党这样历史悠久的组织主导的事件有无数,难道这些党派的条目就可以挂无数事件模板了? 个人认为,仅仅是参与关系,不够成挂模板的理由。如果条目内容并未提到模板主题,或者模板生成的篇幅在上下文中构成不当比重,则不应挂模板。--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4日 (一) 19:14 (UTC)[回复]

就以「正式」而言,劉辯到底是不是漢朝皇帝?

既然劉辯在正史有所爭議,加上多數的史學家並非廣泛認為他是漢朝皇帝,那麼為什麼我在汉灵帝改了就被退回來?就以「正式」而言,劉辯到底是不是漢朝皇帝?我看汉献帝也是寫劉辯為上一任皇帝。--36.232.208.99留言2013年10月14日 (一) 21:53 (UTC)[回复]

有这个头衔是肯定的,在继承关系上也没有疑问。盖棺定论的时候用不用这个头衔,和是否有过这个头衔是两回事情。比如毛泽东曾任北大图书馆管理员,我们一般不用这个头衔称呼他,不代表就可以把他从北大图书馆历史中去掉。--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3:01 (UTC)[回复]
你不要跑題(這裡不是討論「毛澤東曾任北大圖書館管理員」),請對題討論即可,否則說了也是白說。--36.232.208.117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22:13 (UTC)[回复]
认为一个头衔是否能代表这个人,和这个人是否有过这个头衔是两回事。你的意思是,因为大多数史学家不认为他的盖棺定论是皇帝,所以就没有当过皇帝?这不是原创研究么?有人否认过他当过汉政府首脑么(尽管是名义上的)?--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02:24 (UTC)[回复]

條目命名奇奇怪怪,建議移動到大炮火炮。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0月15日 (二) 03:20 (UTC)[回复]

并无不妥,本来加农炮就是Cannon的音译名,而且两者的定义也有所差异。加农炮是火炮的一个分支,无需移动或合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3年10月15日 (二) 05:02 (UTC)[回复]
這不是命名問題,而是對條目內容理解不足吧=.=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6:06 (UTC)[回复]
Cannon本身就是炮,稱其為加農炮就好像叫ATM做ATM Machine一樣,M其實就是Machine的簡寫,ATM Machine變得累贅和多餘了。請參考:en:RAS syndrome。--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0月15日 (二) 07:50 (UTC)[回复]
“加农炮”(cannon)译法同“来复枪”(rifle)、“沙丁鱼”(sardine)甚至“拖拉机”(tractor),其汉语名称早已约定俗成,不能再照搬英文拆解。—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5日 (二) 08:12 (UTC)[回复]
加农炮是只特定口径或(口)宽(炮)长比的一种火炮炮种,等级同榴弹炮相当,火炮单指大部分用热气体膨胀推动弹体排出弹筒的武器,定义不一致,而且有中文音译惯例,重复,无需移动或合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3年10月15日 (二) 08:59 (UTC)[回复]

创建机场专题求助

我认为有必要创建机场专题。首先就是现有大量机场条目命名需要规范,其次条目格式内容尽量统一,最终希望能够有助于建立一些优良或者特色条目。但我本人对于机场不甚了解,恐不能提出完整且适宜的机场条目编辑建议。故特向各位维基人求助,望共同创建机场专题,以期建立更好的机场条目。 --太虚乎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04:13 (UTC)[回复]

條目中所有角色介紹,非常宣傳性的故事,都與「鳳凰天使精品影視」製作的介紹圖上的文字一模一樣。由於鳳凰天使是注冊用戶才可進入,未能查證發佈日期以證是否侵權。請其他編輯幫忙。另一方面,估計文字是從韓文官網翻譯,那又是否有版權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15日 (二) 13:40 (UTC)[回复]

  • 這是加入懷疑侵權文字的Donna2126之回應:「我的確是有參考各處官網的翻譯資料,也有逐句的看,您有看到一模一樣的地方是當時覺得有些介紹也沒地方好再改了,並非故意的,而且翻譯的東西無論誰來翻,整體內容都會差不多,頂多有些形容詞會因人而異吧。如果您認為這樣不行的話,我再將之重新修改便是,望您見諒。」其實拿官網翻譯,本身已是侵權了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16日 (三) 03:50 (UTC)[回复]
  • 1.翻譯屬於「改作」的一種,若未取得同意的確侵犯著作權。2.在您取得對方授權後所翻譯的文章,本身已經是所謂的「衍生著作」,自然享有著作權。--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16日 (三) 04:44 (UTC)[回复]

96G式主战坦克 还是 96式主战坦克

96G式主战坦克条目名称应该命名为"96式主战坦克", "96G"只不过是96式的一个改进型号而已, 这个重定向显然不合适. --颐园新居留言2013年10月15日 (二) 14:56 (UTC)[回复]

有錯

有錯查集氣法居然用塞橡皮塞的試管加熱????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3年10月16日 (三)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大連裕景中心

請大連人指教,大連裕景中心現況如何?--淺藍雪 2013年10月16日 (三) 17:44 (UTC)[回复]

請問大家認為此用戶做出的編輯合適嗎?

個人認為其所有的編輯都像是在寫博客。--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16日 (三) 22:44 (UTC)[回复]

名稱都要列明來源?

重言式中某IP用户多次對「套套邏輯」加上「來源請求」,但tautology本來就有「套套邏輯」的譯法,也非專用或少用的名稱,是否這也要列明來源?--Risk留言 2013年10月17日 (四) 12:25 (UTC)[回复]

閣下所添加的「套套邏輯」我原先的確沒有發現可靠來源,為何不允許質疑?反倒是閣下,明知道有可靠來源卻不添加,是否應該先檢討下自己?看來閣下又要覺得自己被「針對」了。210.209.117.143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2:55 (UTC)[回复]
小弟觉得,这个什么套套逻辑条目,还是加个来源好,不然很容易被人误会的。--田中爱好者本季推荐~家族计划~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2:59 (UTC)[回复]
你看,我就误会了。呵呵。--田中爱好者本季推荐~家族计划~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3:0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