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民
胡汉民 胡衍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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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立法院院长 | |
任期 1928年10月8日—1931年3月2日 | |
前任 | (职务设立) |
继任 | 邵元冲(代理) |
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 |
任期 1927年4月21日—1928年2月23日 | |
前任 | 顾孟余 |
继任 | 戴季陶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 | |
任期 1925年7月1日—1926年5月21日 | |
前任 | 伍廷芳 |
继任 | 陈友仁 |
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 陆海军大元帅 | |
任期 1925年3月12日—1925年7月1日 | |
前任 | 孙中山 |
继任 | 汪兆铭(国民政府主席) |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 | |
任期 1925年3月12日—1925年7月1日 | |
前任 | 孙中山 |
继任 | 汪兆铭 |
任期 1927年4月12日—1928年3月7日 | |
前任 | 张静江 |
继任 | 蒋中正 |
任期 1935年12月7日—1936年5月12日 | |
前任 | 张静江 |
继任 | 蒋中正 |
广东省省长 | |
任期 1912年4月25日—1913年6月14日 | |
前任 | 陈炯明 |
继任 | 陈炯明 |
任期 1923年1月20日—1923年2月22日 | |
前任 | 陈席儒 |
继任 | 徐绍桢 |
任期 1924年9月5日—1925年7月3日 | |
前任 | 廖仲恺 |
继任 | 许崇智 |
西藏宣抚使 | |
任期 1913年6月14日—1914年7月3日 与陈贻范同时在任 | |
前任 | 温宗尧、王人文 |
继任 | (职务裁撤) |
中华民国总统府秘书长 | |
任期 1912年1月1日—1912年3月10日 | |
前任 | 饶汉祥(鄂军都督府秘书长) |
继任 | 梁士诒 |
中华民国粤省军政府都督 | |
任期 1911年11月9日—1912年1月1日 | |
前任 | 张鸣岐(大清两广总督) |
继任 | 陈炯明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字 | 展堂 |
号 | 不匮室主 |
出生 | 1879年12月9日 光绪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大清广东省番禺县 |
逝世 | 1936年5月12日(57岁) 中华民国广州市 |
死因 | 脑溢血 |
墓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眼洞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胡汉民墓 |
籍贯 | 江西省 吉安县 |
国籍 | 大清(1879—1911) 中华民国(1911—1921) 中华民国(1921—1936)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1905—1936) |
配偶 | 陈淑子 |
儿女 | 胡木兰(女儿) |
学历 | 光绪二十七年举人 日本弘文学院 日本法政大学 |
著作 | 《总理全集》 《不匮室诗钞》 《胡汉民自传》 《唯物史观批评之批评》 |
军事背景 | |
军衔 | 智威将军(1917年授予) |
参战 | 黄冈起义(1907年) 黄花岗起义(1911年) 辛亥革命(1911年) 二次革命(1913年) 护法运动(1917年) 第二次南北议和(1919年) 国民革命军北伐(1925年) 清党事件(1927年)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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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民(1879年12月9日—1936年5月12日),原名衍鸿,字展堂,号不匮室主,广东番禺县人氏,原籍江西吉安府庐陵县延福乡青山村,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书法家与诗人,中国国民党元老和早期主要领导人之一,也是国民党前期的右派代表人物之一[注 1]。
生平
[编辑]1879年12月9日,出生于广东番禺县,胡家原籍江西庐陵,至其祖父到广州做官,定居广州。父亲辗转于博罗、茂名、德庆等县做幕僚。八岁时随家迁回广州仓边街居住,就读私塾,与长兄师从张德瀛。1891年,十三岁时岁丧父,辍学,十五岁丧母,家计困窘,次年长兄开课供其读书,接触顾炎武和王夫之的学说并与耶稣会有来往听说孙文革命。后就读于海堂、菊波、越秀等书院。1900年,生活渐渐宽裕,结识史坚如等人,担任广州《岭海报》记者。1901年,代人枪手乡试中举人,获得酬劳六千多两。
1902年,结识吴稚晖、钮永建等人,考取“赴日官费生”,公费留学日本,就读于东京宏文学院速成师范科。6月,胡因反对清公使及日本政府被退学,回国后任教广西梧州中学。1904年,因受地方保守派反对遂回广州,同年任香山隆都私立学校校长,是年秋再赴日本,入法政大学速成法政科,与汪精卫,朱执信,古应芬,李文范等人同窗,1905年7月,与廖仲恺同行返粤,8月20日,在孙成立同盟会,胡即回东京,担任评议部议员,《民报》编辑。1907年,起与汪精卫合办中兴日报。1908年,连续发动潮州黄冈,惠州七女湖等六次起义,胡奔走各地,联络策应。经多次失败,胡将重心从会党转向新军。1909年,胡赴香港策应广州新军运动,11月,成立同盟会南方党部,胡任支部长。1910年2月22日,广州新军起义,和黄花岗之役均为南方党部所发动。
1911年,辛亥革命后从西贡返粤,清军水师提督李准投诚,即入广东咨议局任都督、孙返国后任南京临时政府秘书长。
1913年6月14日,时任广东都督旳胡汉民,被袁世凯改命为西藏宣抚使[1],后参加二次革命,失败后于1914年随孙中山在日本成立中华革命党,创‘民国杂志’。
1917年7月,孙中山在广州发起护法运动,诚邀陆荣廷主持大局,胡汉民借此机会到广西武鸣见陆荣廷,谋取广东省长不遂[2]。8月下旬,广东省长朱庆澜辞职,省议会推举胡汉民为省长[3],但督军陈炳焜竟向北京推荐李耀汉出任省长(此时广东已宣告“自主”,不遵从北京命令),段祺瑞政府欣然接纳[4]。此后随孙文在广东活动,先后任交通部部长、总参议等职。1923年,恢复广州,任省长。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胡被孙中山任命为五人大会主席团之一,并获选中央执行委员,兼任黄埔军校政治教官。这次大会确定了孙中山联俄容共的政策,但遭到胡汉民反对,孙胡产生隔阂,胡汉民一度被外派至上海,后来蒋中正出面调停,孙胡关系缓和[5]。同年9月,孙中山离广州到韶关建立北伐大本营,任胡代行大元帅留守广州。
自1905年孙中山成立中国同盟会后,到1925年孙去世,在孙领导下,胡汉民重在内部策划,汪精卫重在对外联络,蒋介石重在军事任务,三人大致分工合作[6]:21。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于北京逝世,此后中国国民党内最具实力的人是汪精卫、胡汉民和廖仲恺。同年8月,中国国民党左派领袖廖仲恺被暗杀。汪精卫、许崇智、蒋介石三人组成特别委员会,以控制局势和处理廖案。在审理廖案过程中,作为中国国民党右派领袖的胡汉民被认为嫌疑最大,曾一度被拘留。同月,胡汉民出国[7]:10,被派往苏联考察。
第一次胡蒋合,是从1927年4月中国国民党清党,到8月“宁汉分裂”蒋下野[6]:21。1927年,宁汉分裂时,胡支持蒋介石,与其合作共组南京国民政府,主持南京工作,参与反共清党,后任立法院院长等职。
第二次胡蒋合,是从1928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改组,到1931年2月“汤山事件”[6]:21。1928年1月,与孙科与伍朝枢赴英国、德国等地考察。1930年10月3日,蒋发表“江电”,提出召开国民会议、制定新约法等一系列政治主张,但遭到胡汉民强烈反对[8]:364。胡汉民坚持维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认为制定新约法就是在破坏孙文遗教;同时张学良在中原大战支持蒋,对蒋最终获胜贡献不可磨灭,蒋欲提拔张学良的部属为国府委员及部长,又遭胡反对[5]。
1931年2月,胡汉民对召开国民会议,独持异见[7]:22,反对在国民会议中讨论《约法》,与蒋发生矛盾。2月底,胡被蒋软禁于汤山,被迫辞去所有职务。4月底,中国国民党粤方四位监察院监察委员邓泽如、林森、萧佛成、古应芬以蒋非法扣留胡汉民为由,通电弹劾蒋,并例举他种种独裁事实。10月14日,蒋在张静江陪同下去见胡汉民,蒋说:“过去一切,我都错了,请胡先生原谅,以后遇事,还请胡先生指教”。10月14日下午,胡到上海,结束软禁。后至广州,成为南方实力派领袖,持“抗日、剿共、反蒋”三大政治主张,并将蒋介石称为“新军阀”。
1935年6月,胡汉民赴欧考察,停止对蒋抨击。1935年12月,尚在法国的胡汉民被中国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选为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
1936年1月,自欧洲返国,留在广州。
骤逝
[编辑]1936年5月9日,在广州一场与朋友的象棋对弈中,突发脑溢血,三日后病逝。
葬礼
[编辑]蒋拨款60万治丧,定为国葬[9]:14。5月25日,在南京励志社举行追悼会,蒋出席并送挽联“沧海正横流,风雨同舟苦共济;中原谁砥柱,荆蓁满地哭元勋”祭悼[9]:363。其国葬于同年7月13日在广州中山纪念堂举行。
为纪念胡汉民的贡献,国民政府将广州市一条路命名为汉民路(今北京路) ,而广州市永汉区(今越秀区)亦曾易名为“汉民区”;在台湾,高雄市小港区及新北市中和区亦有汉民路。
墓葬
[编辑]- 参见:广州被清拆史迹列表
胡汉民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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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天河区龙眼洞银屏岭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36 |
认定时间 | 2002年7月 |
胡汉民在广州去世后,原计划安葬在南京中山陵,陪葬孙中山,但其妻以不方便扫墓、祭祀为由,不同意,于是国民政府就在龙眼洞(龙洞)拨了800亩地来安葬。当时墓地在银屏岭狮山半山腰中兴建,建于1936年,混凝土结构,后来抗日战争爆发,接着又是国共内战,墓地并没有正式竣工,还剩下很多石料在该处。
1949年中共建政后,墓地被广东省林业学校占据,修墓石料均都占用。1960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间墓被毁,上面建成一房,把胡的墓穴压着。
1981年,胡汉民女儿胡木兰托人嘱咐妹妹胡绮霞向当局提议重建。中共中央审查三年,断定胡汉民不是杀害廖仲恺的幕后黑手,重建计划方获批准。当时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拨款人民币七万多元,令广州市人民政府承建,在原墓东面300米处另建新墓,1985年8月7日竣工。
但其女不同意将其父棺木迁至新墓,故新墓实为空冢。新墓为外饰水洗米石的墓,坐东南向西北。当中高3米,一级护岭。碑镌“胡汉民先生之墓”七字。左前方建有“不匮亭”。右侧为胡汉民夫人墓,墓碑中刻“先妣陈太夫人墓”,下款署“民国三十五年”。整个墓园占地约1,800平方米。墓砌有拱手及祭台,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10]
家族
[编辑]家族自祖父来广东做官,开始落籍番禺。父亲胡文照做过博罗、高州等处州县幕僚(师爷)。另有堂弟胡毅生。
评价
[编辑]章太炎:“学问在四督中为第二,拙于用兵,性质狡黠,有种种手段。”[11]
孙中山[12]:“胡汉民先生为人,兄弟知之最深,昔与同谋革命事业已七、八年,其学问道德均所深信,不独广东难得其人,即他省亦所罕见也。迹其平生之大力量、大才干,不独可胜都督之任,即位以总统,亦绰绰有余。”
《李宗仁回忆录》:“至于胡汉民,则确为一刚正不阿、有为有守的君子。然胡氏的器量亦极狭隘,恃才傲物,言语尖刻,绝无物与民胞的政治家风度。”
汪希文《孙中山的左右手:朱执信与胡汉民》:“当年国民党除国父之外,汪、胡(汪精卫、胡汉民)是共同分坐第二把交椅,两人的工作,性质则有多少分别,党中同志,皆认为胡是‘坐宫’;汪是“行宫”。展堂(胡汉民)经常是在国父身边,真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人可以与他比拟。”
书法
[编辑]胡汉民以精于隶书著名,与篆书的吴稚晖、楷书的谭延闿、草书的于右任等人,并誉为“民国四大书法家”。
著作
[编辑]- 《胡汉民先生文集》(全4册)1978中央文物供应社
- 《胡汉民先生诗集》1978中央文物供应社
- 《胡汉民先生自传》1978中央文物供应社
- 《胡汉民回忆录》2013东方出版社
诗文集
[编辑]- 《革命理论与革命工作》,民国二十一年上海民智书局
- 《不匮室诗钞》,民国二十五年胡汉民先生国葬典礼委员会编印
- 《胡汉民先生文集》(全四册),民国六十七年中央文物供应社
- 《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胡汉民卷》,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3-06-15, (398号).
- ^ 鄧家彥致胡漢民電. 新闻报 (上海). 1917-09-03.
向者足下窃取联络陆使名义,盘桓武鸣,与其左右赌博,虚糜公款,以遂其逢迎之私,继乃干陆使,许于朱庆澜去职后,得为省长,是时陆与谭月波督军随声附和,乃以一电征陈督军同意,讵陈覆电,不以足下为然,仆至武鸣,友人亲为言之,黄君子荫复亲聆之
- ^ 胡漢民當選粵省長記. 民国日报 (上海). 1917-09-02.
-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7-08-31, (584号).
- ^ 5.0 5.1 蔣中正曾經十分尊重黨內前輩胡漢民,為何兩人最終卻鬧到翻臉決裂?. [2019-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6).
- ^ 6.0 6.1 6.2 蒋永敬. 多難興邦:胡漢民、汪精衛、蔣介石及國共的分合興衰1925-1936. 新锐文创. 2018.
- ^ 7.0 7.1 陈布雷等编著.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传记文学出版社. 1978-06-01.
- ^ 罗敏. 吕芳上主编 , 编. 蔣介石的政治空間戰略觀念研究——以其「安內」政策為中心的探討. 蒋介石的日常生活 (香港: 天地图书). 2014.
- ^ 9.0 9.1 安淑萍、王长生. 蔣介石誄辭說屑. 台北: 传记文学出版社. 2009-05-15. ISBN 9789578506695.
- ^ 名門望族 胡漢民家族:煙雨蒼茫憶父輩 穗港情喚謫仙魂. 南方都市报. 2008-07-25 [2013-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章炳麟對於南省四督之月旦. 盛京时报 (奉天). 1913-06-07.
- ^ 孫文真正的接班人:胡漢民(上). 2020/03/29 [2023-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5).
来源
[编辑]- 胡汉民. 胡汉民先生遗教辑录.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南执行部. 1936.
- 胡汉民. 胡汉民先生演讲集. 民智书局. 1938.
- 胡汉民. 张殿兴 , 编. 胡汉民自述. 人民出版社. 2014.06. ISBN 978-7-01-013598-4.
- 陈红民. 函电里的人际关系与政治.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3.09. ISBN 7-108-02013-0.
- 陈红民 (编). 胡汉民未刊往来函电稿.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12. ISBN 7-5633-5771-8.
参见
[编辑]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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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头衔 立法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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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立法院院长 第一任 1928年10月8日-193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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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林森(未就任) 邵元冲代理 |
政府职务 | ||
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元首 | ||
前任: 孙文 |
陆海军大元帅 代理 1925年3月12日-19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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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汪兆铭 (广州国民政府主席) |
中国国民党职务 | ||
前任: 孙中山 |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 第二任 1925年3月12日-1926年7月1日 |
继任: 汪兆铭 |
前任: 蒋中正 |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 第六任 1927年4月12日-1928年3月7日 |
继任: 蒋中正 |
前任: 张静江 |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 第二任 1935年12月7日-1936年5月12日 |
继任: 蒋中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