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統一促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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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統一促進黨
中華統一促進黨黨徽
中華統一促進黨黨徽
主席 張安樂(總裁)
張馥堂(主席)
榮譽主席 {{{榮譽主席}}}
秘書長 唐警生
成立時間 2005年9月9日
解散時間 {{{解散}}}
總部地點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57號4樓之3
黨員人數 不詳
國會席次 {{{國會席次}}}
議會席次 {{{議會席次}}}
政治立場 中國統一
國際組織
網站 官方網站

中華統一促進黨,簡稱統促黨,於2005年9月9日在台灣台北市成立,前身為保衛中華大同盟。黨總裁張安樂竹聯幫黑社會幫派背景,目前仍遭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通緝中而畏罪逃亡海外,未回國面對司法。該黨現有公職人員2名,為台南縣學甲鎮鎮代會主席王文宗(以無黨籍身分當選)及台北縣鶯歌鎮同慶里里長王湧杰。

目录

[编辑] 宗旨

  1. 台灣應在一國兩制相尊重的原則下與大陸和平統一,統一以後整個中國的主權由兩岸人民共享 。
  2. 統一以後,由兩岸人民共同組成的大陸中央政府代表整個中國行使國家主權,同時大陸中央政府也將負起整個中國的國防與外交責任,台灣則成為中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特別行政區,簡稱“台灣特區”。
  3. 統一以後的國號簡稱“中國”,或由兩岸共同協商決定。
  4. 統一以後,代表整個中國的國旗可由兩岸共同協商決定,但台灣特區的區旗則仍然沿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5. 統一以後,台灣特區將由特區居民經全民普選,自行選出包括特區首長在內的各級政府領導及民意代表。
  6. 統一以後,一切有關台灣特區內部事務均由特區政府自行處理 ,大陸“ 中央政府”不加以干預。
  7. 統一以後,台灣特區擁有獨立的司法管轄權及司法終審權,以保障台灣居民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自由。
  8. 統一以後,台灣特區的一切財政收入均由特區政府自行支配,大陸中央政府不在台灣特區徵稅。必要時,中央政府還將對台灣特區進行財政補助。
  9. 統一以後,台灣居民赴大陸就學、就業、經商均可享受大陸居民待遇。

[编辑] 代表人物

  • 總裁:張安樂
  • 現任主席:張馥堂

[编辑] 著名事件

[编辑] 參照

[编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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