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法 (天主教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教會法》(Canon Law)是天主教會教會法及一個得到充分發展的法律體系,它具有全部必須的因素:法院、律師、法官、完全銜接的法典以及法律解釋原則。教會法的學位是教會法學士(Juris Canonici Baccalaureatus,簡稱「J.C.B.」,通常作為畢業學位)、教會法碩士(Juris Canonici Licentiatus,簡稱「J.C.L.」)和教會法博士(Juris Canonici Doctor,簡稱「J.C.D.」)。因為其特殊的性質,民法或神學的高級學位是教會法學習的一般先決條件。

外部連結[編輯]

天主教法典的文本和翻譯,附相關詞彙索引[編輯]

天主教法典的翻譯,不附相關詞彙索引[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