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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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論(Determinism),又称拉普拉斯信条,是哲學的一種命題,認為每個事件的發生,包括人類的認知、舉止、決定和行動都是因為先前的事而有原因地發生。如果從原始宇宙以來,有一連串的事件註定地、從未中斷地發生,自由意志則是不可能的。[1][2]
決定論相信,宇宙完全是由因果定律之結果支配,經過一段時間以後,任何一點都只有一種可能的狀態。許多歷史性辯論給決定論主題帶來了很多變種和哲學立場,最突出地,自由意志辯論捲入了相容論和不相容論(compatibilism and incompatibilism)。
決定論不應在原因、動機和慾望或者命定說(Self-determination)(這個學說明確地依賴於上帝存在這一信條)上弄昏人類對活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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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编辑]
决定论认为,自然界和人类世界中普遍存在一种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一切结果都是由先前的某种原因导致的,或者是可以根据前提条件来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结果。
其重要的观点即是:“有其因必有其果。”
对科学界的影响 [编辑]
决定论在18、19世纪基本上统治了科学界。它认为一切都是有“因果关系”联系起来的,一切世界的运动都是由确定的规律决定的;知道了原因以后就一定能知道结果,现在发生的一切都是由过去所决定的,它们是通过因果建立起关系来的。在这一基础上,科学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例如,用牛顿力学算出的天体运动,对未来具有准确的预见性。
在这种思想下,世界就像一部鐘,像鐘表一样走动,未来的一切均已写好。这种观点得到了当时包括爱因斯坦在内的许多科学家的支持。爱因斯坦在给波耳的一封信中写道:
所以,在牛顿主义者看来,世界都是有序的,都是按照著严格的定律来的,它的行为完全可以预测,都有因果关系决定。
参考文献 [编辑]
- ^ Van Inwagen, Peter, 1983, An Essay on Free Will, Oxford: Clarendon Press.
-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決定論 於2011 年3 月21 日查閱
参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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