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崇案
沈崇案是1946年12月24日發生於中國北平(今稱北京)的一起犯罪,在北京大學女學生沈崇[1]疑似遭到兩名美軍士兵強姦的新聞傳開後,成為當時中共領導反美运动的导火线,並造成中国国民政府與美國關係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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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
[编辑] 此前不久的类似事件
在沈崇事件发生之前,美国在华驻军引发的类似社会问题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如著名的“臧大咬子事件”。1946年9月22日晚上在上海,黄包车夫臧大咬子(“大咬子”在苏北话是小名,“大儿子”的意思。因为文盲,人们不知道他的官方名字,也许他没有官方名字)扭住了一西班牙水手,因为他乘车不付钱。水手的新认识的美国海军士兵上来把一个臧大咬子给打死了。美军军事法庭宣海军士兵无罪,双方语言不通,所以造成误会。在反美浪潮的压力下西班牙水手被国民政府警察局拘留,但他仅乘车不付钱没有打人,无法判罪。
[编辑] 中共北平市工作委员会的动态
1946年7月1日,中共北平市工作委員會通告:〈關於反美工作的指示〉(節錄):「根據目前國內國外的實際情況,美帝國主義已經揭下了它的假面具,開始直接向中國人民挑戰,......為了反對美帝國主義一切陰謀,為了中國人民和全世界無產階級的利益,我們必須立刻針對這一情況,決定我們鬥爭的方向,積極打擊美國,孤立國民黨」[2][3]
1946年7月7日,中共北平市工作委員會發出通告:「一、為著要燃起群眾的反美情緒,要努力擴大美國士兵在街道上、酒吧間、戲院、舞場中的一切越軌行為。二、對于工人、民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和學生,要強調宣傳,使他們明瞭美國的經濟擴展,是造成中國的實業破產、人民失業、教育水準低落的唯一原因;使這階級的人們動員起來作罷工和示威運動。三、要努力使美國的人民和士兵明瞭他們政府的反動性質,轉變他們對國民黨的好感,造成他們與美國好戰集團的互相衝突。」[4][5]
[编辑] 沈崇案的過程
1946年12月24日平安夜,北京大學先修班法文组女學生生沈崇往东长安街的平安影戏院看完電影的回家途中,在北平東單被美國海軍陸戰隊伍長威廉斯·皮爾遜和下士普利查德强行要求发生性关系,北平工人孟昭杰经过目睹,跑到北平警察局内七分局报案,主犯当场被逮獲。
翌日,北平亞光通訊社發表新聞:
亚光通讯社,是一家私人皮包通讯社,主办人王柱宇。王原是北京小报《实报》的记者,曾在《实报》上开辟《柱宇谈话》专栏,每天一段,纵论古今,针砭时事,小有名气。后《实报》停办,转为《世界日报》工作。据说当时有个人力车夫目睹沈崇案件,向王报料。他获得了这个重要消息后,于事发次日12月25日写成新闻稿发出。北平警察局则通知国民党中央社,请各报暂缓刊登这条消息。但是12月26日《世界日报》、《北平日报》、《经世日报》、《新生报》、《新民报》等报依旧发表了消息。《新民报》还将国民党中央社的有关电令编成一条新闻刊登出来。事后,王柱宇遭到拘留,并被《世界日报》除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曾任前门区的政协委员,1960年代初去世。
[编辑] 事后
事件发生后,北平各高校学生随即组织游行示威,抗议美军的暴行。
1946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給董必武、吳玉章、张曙时、葉劍英、刘晓、方方、林平等人《中央關於在各大城市組織群眾響應北平學生運動的指示》,内称: [6]
董(并转沪工委),吴、张(通知昆蓉),剑英,刘晓(并转钱瑛),方、林:(一)北平学生因美兵强奸女生事,已造成有力的爱国运动,上海、天津闻亦将响应,望在各大城市(平、津、京、沪、渝、昆、港、蓉、杭等)及海外华侨中发动游行示威,并坚持下去,不能游行的地方,亦可进行请愿及组织后援会,一面提出目前具体要求,如要求此案及以前历次悬而未决的惨案彻底解决,要求美国兵犯罪由中国法庭按中国法律公开审判(如华侨在美犯罪一样)等,一面依据情况联系到美军全部撤离中国,反对美国干涉内政,出卖军火,进行借款,助长内战,及废除中美商约,抵制美货等口号。在运动中要尽量推动一般中立分子出面,造成最广泛的阵容,并利用国民党所宣布的元旦起实行宪法人权条文,采取理直气壮的攻势,使国民党不敢压迫,并达到暴露国民党之媚外卖国及其国大制宪全系欺骗之目的。
(二)我们在各地学生及妇女中的关系,应尽量利用学生及妇女中通信办法,向各地推动发展,并推动各界撰文通电,向各方声援呼吁,务使此运动向孤立美蒋及反对美国殖民地化中国之途展开。
中央
亥世[7]
事件發生後,除北平外,天津、上海、南京、武漢、重慶等全國數十個大中城市學生均舉行了示威遊行,抗議美軍暴行,要求美軍撤出中國。進而掀起“反政府”,“反饑餓”,“反內戰”的示威運動。。皮爾遜经美国在华军事法庭审判,被判有罪并处以10年徒刑。但他返回美国后,华盛顿的美国海军当局复审推翻了初审的判决,皮尔逊被无罪释放[8]。
此事件讓美軍陸續撤離北京、天津、青島等地駐軍,並停止對華援助,馬歇爾也旋即發表「離華聲明」。
北京大學訓導長兼先修班委員會主任委員的陳雪屏曾懷疑沈崇的身分,而說了這段話:「該女生不一定是北大學生,同學何必如此鋪張」,隔天又否認講過此話[9]。當時陳雪屏所依據的消息來源主要有兩處:一是事件發生前,1946年8月16日由國民黨教育部轉發內政部給北大的一封電報中提及「(中共)以大量金錢收買平津各大學學生」、以及12月14日「奸匪近選派青年貌美女工作員二百七十人」[10];二是事件發生後,北大校內出現了署名「情報網」的壁報,說沈崇是「從延安派來的女同志」,「逗引美兵製造事件」[11]。
陳雪屏來台後,他回憶起這段往事:「三十五年前耶誕節的前夜,一住在北京大學一年級的女生,名叫沈崇,在夜晚十一點的時候,獨自在北平東交民巷的練兵場附近散步時,遭一名醉酒的美國兵強暴。……後來,經過調查才發現,這位名叫沈崇的女學生,早在考取北大之前,已經在上海上過兩年大學,同時,她還是中共的職業學生」[12]
[编辑] 1949年后
2003年,據《人民报》的报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證明沈乃中共黨員,奉命色誘美軍,製造強姦事件,中共利用“沈崇事件”達到了發動反美運動的目的。沈崇後來嫁給畫家丁聰為妻,1990年代,沈崇移民美國,對外澄清這次強姦事件乃子虛烏有,並未遭到美軍強姦(但事后证明此事纯属诬陷,丁聪之妻名为沈峻,在上海读书,并未去过北京读书,也未移民美国。现沈峻女士仍居住在北京)[13]。
2005年,胡志偉在訪談孫元良時曾說:「1950年中共在南京為沈崇舉行「表揚沈崇大會」,公開宣佈:『沈崇早就是一個共產黨員』」[14][15]據1935年入黨的人民文學出版社副總編輯聶紺弩回憶:文革期間紅衛兵審查沈崇時,她承認自己扯下了彌天大謊,和盤托出了當年 中共的意圖,說是中共地下黨指示她色誘美軍士兵皮爾遜的;實際上她並未失身。她承認:製造這一假案是為了「積極打擊美國,孤立國民黨」[16]。
根据《名人传记》2000年第8期和北京晨报陈四益的报道,丁聰之妻名为沈峻,毕业于复旦大学,主修俄语,且多年来一直居住在北京[17]。事實上,移居美國之說不知從何而來、何時開始,丁聰的獨生子雖然在美國,但沈峻與丁聰從未移居美國。至於沈崇後來嫁給某畫家一說,大約在1991年就已經存在了[18]。而胡志偉說的內幕秘辛為蔣中正生前所未知悉,且事關重大的部分,應該是指「中共建政後,曾於1950年在南京舉行表揚沈崇的大會」、「紅衛兵審查沈崇時,她坦承自己扯下彌天大謊」,但前者未說明引用來源,後者的消息來源是自稱沈崇的友人所提供[19]。「表揚沈崇大會」一說,其依據為王健民的《中國共產黨史稿》在註3所描述的:「1950年6月的,南京中共某報報導,……有尹修莊者,曾閱此報,後來台灣[20]。
關於聶紺弩回憶沈崇之事,網路曾誤傳出自〈沈崇的婚姻問題〉一文,但事後證明該文並無提及相關內容。〈沈崇的婚姻問題〉(1947年2月21日)收入於《冷眼閱世:聶紺弩卷》、《聶紺弩雜文集》、《聶紺弩全集》(第一卷)[21][22]。
2004年6月、7月,山西省《黃河》雜誌副主編謝泳於演講「个人遭遇如何成为公共事件——以1946年发生的沈崇事件为例」中提出:美国审理沈崇事件的法庭记录已经解密,如果法庭记录可信,则判定“皮尔逊没有强奸沈崇”是可以接受的结论。 [23]
2010年,李凌、胡邦定、沙叶三名北大校友對謝泳的說法產生質疑,並提出反證,認為他所根據的材料不夠充份、可靠,結論過於牽強。同時對近年來盛傳的幾個傳聞一一提出反證。李凌等人提供的這些反證有些是有根據的,論點大致上是具說服力。但有些也同樣是向相關人士口頭上求證,所以也僅僅是當作參考而已。[24]
2010年,同樣也是北大校友的馬句、宋柏亦對謝泳批評甚力,試圖提出種種的證據與論點來反駁。[25]
[编辑] 注釋
- ^ 沈崇出身福建名门,清代名臣沈葆楨之曾孙女,林则徐之外玄孙女,为世家之女、名门大家闺秀。
- ^ 王淦.青運工作概論.民國59年.台北知識青年黨部.第84頁
- ^ 中共教育評析.汪學文.1987年6月.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員會印行
- ^ 金達凱.中共宣傳政策與運用.近代史研究所.民國43年10月.香港版,頁162
- ^ 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抗戰期間中共青運工作之實質.閔爕.1977年6月
- ^ 中央关于在各大城市组织群众响应北平学生运动的指示(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亥世”指十二月三十一日
- ^ 胡素珊 著, 王海良 等译. “第二章:反战学潮”, 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 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1997年11月. ISBN 7-5006-2519-7
- ^ 《經世日報》,1946年12月28日、29日。
- ^ 李秉奎:〈沈崇身份疑點補正〉《中共黨史研究》,2006第5期,頁126。
- ^ 《燕京新聞》第13卷第8期。
- ^ 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抗戰期間中共青運工作之實質.閔爕.1977年6月.124頁
- ^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3/4/18/25883b.html
- ^ 胡志偉訪談整理:〈說國軍消極抗戰天理何在──抗日名將孫元良訪問記〉,《黃花崗》(網路雜誌),總第14期,2005年8月27日,第3期,頁74。
- ^ 胡志伟:〈鄭義:一百個偶然演變成一個必然——論國民黨為什麼敗走台灣〉(2005年11月18日)收入於《胡志伟文集》
- ^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8/15/n2995977.htm
- ^ http://www.shuku.net:8080/novels/zhuanji/pngheceanmpkd/039.html
- ^ 李韋:〈訪袁永熙談陳璉之死〉《傳記文學 (雜誌)》:「沈崇現已年過六旬,聞係大陸某畫家妻」(1991年10月)
- ^ 胡志偉訪談整理:〈說國軍消極抗戰天理何在──抗日名將孫元良訪問記〉,《黃花崗》(網路雜誌),總第14期,2005年8月27日,第3期,頁74。
- ^ 王健民:《中國共產黨史稿》第三編延安時期,(香港)中文圖書供應社,1975年,第568頁、570頁。
- ^ http://www.bookschina.com.tw/1546641.htm
- ^ http://www.bookssearching.com/product/100001/898058/
- ^ http://history.news.163.com/09/0520/11/59OK2JDE00011247_4.html
- ^ 李凌:〈駁關于沈崇事件的一種謬說〉《百年潮》(2010年,第4期),頁46-50。
- ^ 馬句:〈沈崇事件與抗議美軍暴行再回顧〉《百年潮》(2010年,第4期),頁40-45。
[编辑] 外部連結
- 张莘夫案
- 谢泳:《重说「沈崇案」之迷》,二闲堂文库
- 沈崇和谭卓——关于沈崇事件非由中共方面刻意导演的详细论证及案件相关证据和地图
- 沈崇事件档案在美国解密,网易新闻
- 沈崇美軍強姦事件的真相
- 駁中共香港文匯報周奕副社長:所謂「沈崇被姦案」是個假案
- 北大女生沈崇「強姦案」的背後
- 大江大海騙了你-關於沈崇事件
- 中美關於處理在華美軍人員刑事案件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