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社會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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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運動

社會運動(英語:Social movement)是由個體社會群體鬆散組織為了實現推動、執行、抵制、阻止或撤消社會變革變化,而用體制外的策略,來改變現有體制的一種政治現象行動與集體。社會運動被描述為“組織結構和戰略,這些結構和戰略可能使被壓迫人口能夠提出有效的挑戰,並抵抗更強大和更有優勢的精英”。某些觀點認為,非營利機構非政府組織,有其社會責任存在,單單有著善意,不代表這組織能負起社會責任,而近來對非政府組織的社會責任的關注也在增加。

精選條目

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是美國民權運動的一部分,是非裔美國人為爭取與白人同等的地位而發起的群眾性鬥爭運動,乃是經由非暴力的抗議行動,爭取非裔美國人民權的群眾鬥爭。這個全國性政治運動除了黑人外,亦有不少白人支持。該運動起源於19世紀末期的美國重建時期,於1954年-1968年間到達高峰,以期終結美國的種族隔離制度、種族歧視以及對黑人的選舉權剝奪

1954年,歷史轉折點到來,第14任美國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領導下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發起了一場自由主義「憲政革命(Constitutional Revolution)」,逐漸摧毀美國的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 沃倫法院作出了一系列里程碑式的判決,主要包括1954年的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1964年的亞特蘭大之心汽車旅館訴美國案英语Heart of Atlanta Motel, Inc. v. United States以及1967年的洛文訴弗吉尼亞州案英语Loving v. Virginia,這些判決禁止了公立學校和公立場所內的種族隔離、裁定包括弗吉尼亞州在內的17州反異族通婚法違憲。沃倫法院的判決還協助終結了美國南部各州的種族隔離法——吉姆·克勞法。此外,1955年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黑人公民以全面罷乘來反對公車上的黑白隔離措施;1963年華盛頓林肯紀念堂廣場聚集二十五萬名群眾反種族隔離,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博士發表的演說《我有一個夢想》為民權運動的高峰。

精選傳記

梁天琦(英語:Edward Leung Tin-kei,1991年6月2日)是香港本土派政治人物、社會運動者、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他曾主張推動香港獨立運動,並提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武漢市出生,父親是香港人,母親當時戶籍為武漢市。1歲時他隨同母親移居香港定居,先後就讀天主教崇德英文書院元朗公立中學校友會鄧兆棠中學香港大學哲學系、副修政治及公共行政。

2016年1月,梁天琦代表本土民主前線,參加香港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補選。同年2月,他因參與旺角魚蛋革命遭到逮捕,但也提升個人聲望。最後在該次補選中,他以66,524張選票落選,支持度15.3%。這次選舉鼓舞本土派參選同年9月的香港立法會選舉,但導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要求參選者簽署確認書。對此,梁天琦簽署確認書,表示放棄香港獨立運動的政治立場。然而選舉主任認定其並未放棄原先的主張,最終取消粵语取消資格參加選舉的資格。2018年6月,他因為在旺角革命期間,於亞皆老街襲警罪與參與暴動罪成立,被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判處6年有期徒刑。

精選圖片

伏爾泰琳·克蕾(英語:Voltairine de Cleyre,1866年-1912年),是一位美國無政府主義作家和女權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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