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路
台灣交通系列條目 |
|---|
| 台灣公路 |
| 台灣鐵路 |
| 台灣水運 |
| 台灣空運 |
| 台灣通訊 |
| 台灣交通史 |
| 其他台灣系列 |
本條目講述台灣公路概況及歷史。
目录 |
[编辑] 定義
依中華民國公路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列舉之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及專用公路等[1]。
[编辑] 歷史
[编辑] 古道
清治時期為「開山撫番」及日治時期有效管理山區之原住民所開闢之道路.。
[编辑] 日治時期
依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所採取的公路之始,為日治時期之縱貫道路及指定道路,以軍事戰備為首要目標。[1] 日本本土於1920年通過道路法,1926年台灣之5州行政區所轄市內重要道路有了快速發展,但全島性道路系統要自1936年台灣總督府交通區道路港灣課提出全島道路舖設計畫,才有更進一步的系統性發展。除延續1926年道路改良計畫外,並於國道、指定道路與地方道路之建設。[2]50年殖民年間之道路建設成果:指定道路總里程3689.7公里(包含縱貫道路461.4公里),及市街庄道路13994.6公里。[3]
[编辑] 戰後
二次大戰時,多處公路因盟軍轟炸被毀,戰後所剩能通車路段僅餘百分之四十。1945年,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始設立公共工程局,掌台灣省公路工程事宜。1946年設立台灣省公路局,1949年,公共工程局歸併公路局。1959年進行公路規劃,評估日後二十年公路發展並分為環島公路、橫貫公路、內陸公路、濱海公路及聯絡公路等五大類,總里程約一萬六千公里。1961年完成全省公路普查及公路編號。今日之公路系統於1983年的公路普查中大致定型[1]。
[编辑] 分類及編號
[编辑] 分類
- 依行政系統
- 國道
- 省道
- 縣道
- 鄉道
- 專用公路
- 依運輸功能
- 高速公路
- 快速公路
- 主要公路
- 次要道路
- 地區公路
- 依地理環境
- 高速公路系統
- 快速公路系統
- 環島公路系統
- 橫貫公路系統
- 縱貫公路系統
- 濱海公路系統
- 聯絡公路
- 依設計標準
- 一至六級路
[编辑] 編號
1947年,中華民國行政院始公佈道道網計畫,有「基四」、「經五」、「緯六」及聯絡線二十二條之編號。1949年內戰失利,政府遷台而未實施。1960年公路法所設為省、縣及鄉道三級。
[编辑] 現況
台灣公路遍及台灣及澎湖地區各鄉鎮,公路系統依公路法規定分為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共五級,總長度40,262公里(2007年止)。除以上五級公路外,其餘為普通道路,道路又分由水土保持局管理的農路、由林務局管理的林道、位於都市計劃區內的市區道路(含市區快速道路、巷弄)和其它普通產業道路及私人道路。
台灣公路由高公局(負責國道和台2己線)、公路總局(負責省道與代養受託縣道)、縣市政府(負責縣道、鄉道與專用公路)負責養護[4]。直轄市內道路除國道與省道外均屬市區道路,除國道外均由直轄市政府自行管理。
[编辑] 國道
國道標誌以中華民國國花梅花為型,目前有10條(含國道7號),除國道三甲外均為高速公路。重要的幹線國道有以下三條:國道一號為中山高速公路,興建於1970年年代,北起基隆港、南至高雄港,全長373.3公里;國道三號北起基隆、南至屏東東港,全長431.5公里,又稱福爾摩沙高速公路(正式命名前,一般都稱為第二高速公路、二高,目前仍然常用,反而較少人知道正式名稱);國道五號自國道三號南港系統交流道分出,迄於宜蘭蘇澳,全長54.3公里,正式名稱為「蔣渭水高速公路」,一般多稱為北宜高速公路,是台灣目前唯一橫跨東西部的高速公路。
- 各國道列表:
| 編號 | 名稱 | 起迄點 | 銜接方向 | 道路長度 (公里) |
現況 | 計畫建設/備註 |
|---|---|---|---|---|---|---|
| 中山高速公路 | 基隆-高雄 | 南北 | 372.7 | 全線通車 | 全線完成拓寬 | |
| 桃園環線 | 桃園機場-鶯歌系統 | 東西 | 20.4 | 以國道一號機場系統為分界點,以西拓寬為雙向8車道(桃園機場止)、以東拓寬為雙向6車道(鶯歌系統),2009年已動工。 | ||
| 大園支線 | 西濱公路-大園交流道 | 東西 | 2.0 | 尚未通車 | 起自大園交流道,終於台15線西濱公路,因民眾抗爭而尚未興建。 | |
|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第二高速公路) | 基隆-林邊 | 南北 | 432.0 | 全線通車 | 計畫延伸至枋山 | |
| 台北聯絡線 | 台北-深坑 | 東西 | 5.6 | 全線通車 | 唯一的國道快速公路,可行駛排氣量達550毫升之重型機車;深坑方向可經由深坑外環道銜接國道五號。 | |
| 台中環線 | 清水-豐原 | 東西 | 18.5 | 部份通車 | 後續路線:計畫往南經大坑、太平至霧峰銜接國道三號,東勢等山城地區進出國道4號臺中環線改善計畫。 | |
| 蔣渭水高速公路 (北宜高速公路) |
南港-蘇澳 | 南北 | 54.3 | 部份通車 | 後續計畫將往南延伸至東部地區,經花蓮、台東,貫穿中央山脈南端後銜接國道三號;因政府資金短絀、環保意識高漲和經濟效益偏低等因素,目前尚在評估中。 | |
| 中橫高速公路 (南投支線) |
霧峰-埔里 | 東西 | 38.0 | 部份通車 | 計畫延伸至花蓮,但可行性極低。 | |
| 高雄港東側聯外高速公路 (港都高速公路) |
高雄港-仁武 | 南北 | 27.1 | 尚未通車 | 本路線於2010年經行政院核定,預計2011年開工、2016年底完工、2017年正式通車。 | |
| 台南支線 | 南市-新化 | 東西 | 15.5 | 全線通車 | 另闢連結台61線市區道路(2-7號道路) | |
| 高雄支線 | 左營-旗山 | 東西 | 33.8 | 左營方向連接高雄都會快速公路及高鐵左營站。 |
[编辑] 省道
省道標誌以盾牌為型,目前大約94條(含使用省道快速公路),以台北市的忠孝東西路和中山南北路口為台灣公路原點[5],公路南北向為奇數,東西向為偶數。台1線為著名的縱貫公路,早在19世紀即有今天的路線。台8線為中部橫貫公路,而台9線則是東部的縱貫道路。台61線為西部濱海快速公路,自1992年起興建至今逐段通車。此外,為能夠連結國道一號與國道三號,同樣自1992年起,實施12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原稱「東西向快速道路」)的興建計畫,至今大多已局部或全線通車。
- 各省道快速公路列表:
| 編號 | 起迄點 | 銜接方向 | 道路長度 (公里) |
現況 |
|---|---|---|---|---|
| 八里-2-7號道路(台南市) | 南北 | 305.7 | 部分通車 | |
| 八里 | 南北 | 2.0 | 全線通車 | |
| 彰濱-和美 | 南北 | 6.513 | ||
| 萬里-瑞濱(瑞芳鎮) | 東西 | 18.8 | ||
| 台中-草屯 | 南北 | 18.9 | ||
| 草屯 | 南北 | 2.5 | ||
| 八里-新店 | 東西 | 28.7 | ||
| 五股-土城 | 南北 | 16.82(12.357) | 部分通車 | |
| 觀音-大溪 | 東西 | 27.2 | 全線通車 | |
| 新竹-竹東 | 東西 | 23.5 | ||
| 竹東 | 東西 | 1.188 | ||
| 後龍-汶水(獅潭鄉) | 東西 | 31.0 | ||
| 快官-霧峰 | 東西 | 39.2 | 部分通車 | |
| 烏日-花壇 | 東西 | 10.3 | ||
| 漢寶(福興鄉)-草屯 | 東西 | 32.6 | ||
| 台西-古坑 | 東西 | 43.5 | 全線通車 | |
| 東石-水上 | 東西 | 34.7 | 部分通車 | |
| 北門-玉井 | 東西 | 41.8 | ||
| 台南-關廟 | 東西 | 20.0 | ||
| 鳳山-潮州 | 東西 | 22.5 | 全線通車 |
- 備註:
- 台61線又稱為「西部濱海快速公路」。
- 台63線原為「中投快速公路」,因地形受限,最高時速僅達60~70公里。於2006年7月1日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修正時,降級為「高架非快速公路」。
- 台65線為「台北縣特二號快速道路」之暫定省道編號,尚未正式編入省道系統。
- 台68甲線自台68線竹東交流道主線分岔出,經北興路接縣道123線(長1.188公里)。原為台68線舊的竹東終點。全線為高架,非快速公路。
- 台74甲線為「彰化東外環道」。全線為非高架,非快速公路。
- 台74線為「中彰快速公路」里程數,含大雅到潭子段4.5公里。
[编辑] 縣道
縣道標誌以黑框白底長方形為型,內置三碼數字編號(101號起編),支線以天干記。為聯絡縣(市)與縣(市)的公路,目前共147條。自1961年起公告台灣縣道,當時有許多公路編號雖為縣道,卻因重要性不足而至於鄉道編制內(亦有鄉道編號至於縣道編制內)。早期澎湖縣道於編號前冠以澎湖二字(今日自201號起編至205號)。爾後又經個別調整或縣道公路之升級形成今日縣道系統,縣道如經直轄市境內者依現行公路法之規定將自直轄市界起起編。不隸屬台灣省的金門縣、連江縣境內無縣道。
[编辑] 鄉道
鄉道標誌幾何外形與縣道相同,但編號前冠以縣市簡稱,目前全台灣共2360條(2010年資料)早期跨縣市鄉道(今多依所在縣市各自改編)依行經縣市順序簡稱冠於編號前(如:市嘉南13線)。2007年至2010年間陸續解編市境內的鄉道。預計2010年12月25日北中南高四縣升格後境內縣道與鄉道將全部解編,但因改制後市轄區域廣大且無標誌指引用路人等問題。交通部研議修正《公路法》,擬新增市道、區道兩種,市道、區道之編號將維持原有縣、鄉道之編號[6]。
[编辑] 專用道路
專用公路則依專用公路管理條例可由公私機構申請興建以供運輸,目前有35條。編號與鄉道大致相同,但在縣市簡稱與數字編號間插入「專」字以茲區別。
[编辑] 參考來源
- ^ 1.0 1.1 1.2 認識公路
- ^ 日治時期臺灣近代舖設道路的演進及其發展
- ^ 台灣地區省縣道路線檢討與編號調整規劃
- ^ 縣境內縣道、鄉道及重劃區內農路、水防道路(後兩項視各縣自治條例規定)由縣政府養護,其餘市區道路、村里道路 (含產業道路、農路、巷道)則由鄉 (鎮、市) 公所管理;如自治條例許可,部分縣政府(如嘉義縣、澎湖縣)得將鄉道委託鄉 (鎮、市) 公所管理。(花蓮縣連縣道亦可授權鄉 (鎮、市) 公所管理)
- ^ 台1線、台1甲線、台2甲線、台3線、台5線、台9線的交叉點,即行政院和監察院所在路口
- ^ 新聞稿-因應五都改制及強化公路管理機制配合修正公路法,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