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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針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

有關公布管理人員任免案投票人數等事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現行條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議條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回复]

这一问题,我支持Shizhao前辈的说法,即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
至于判定的客观标准,和判断条目的标准一样。即是否有“提出新观念”,或是否有“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后者又称“原创总结”)。另见客栈条目探讨区的类似问题,有更详细的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09:00 (UTC)[回复]
我原则上支持这个观点,但是假如我们像条目一样在模板中添加大量参考资料,就会严重影响模板的视觉效果。然而,在“不需要(或不方便、不能)添加参考资料”的前提下要求“不能进行原创研究”,实质上相当于将证明是否存在原创研究的责任转嫁给了质疑者。
我认为应该明确模板中给出参考资料的方法,例如放在noinclude标签中、放在注释中、放在讨论页中等。--——🦝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0:48 (UTC)[回复]
(!)意見:如果因为“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而]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那么将模板从具体涉及的条目移除,是较为可行、中性的解决争议办法,而不必一定采取删除模板的方式。模板本身一般仅用于提供导航便利,而不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以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为缘由提出删除模板本身,或许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23 (UTC)[回复]
如果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那么大部分没有客观标准的navbox都应该删掉。例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1/02#Template:上海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7/31#Template:北京市,但是类似的navbox可能有几千个。--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47 (UTC)[回复]
确实看不出删除类似导航模板的充分理由和必要性。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6:51 (UTC)[回复]
没有人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就像没有人认为一篇条目是原创总结一样),关键是看它总结是否会“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以及我在条目探讨中也表示应该对“暗示”的判定尽量从宽处理。当然,若主题本就没有明确定义,比如说“XX市老街”(假设并没有任何政府或学者定义该市哪些街是“老街”),那么应当按原创研究删除,但它的本质问题是“提出新观念”,而非“原创总结”。我认为如没有明显“得出或暗示新结论”,那么应当由提删者承担举证责任;但若本身主题就没有明显的定义,那么应当由创建者承担“定义”(即给出来源)的责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3:24 (UTC)[回复]
「導航模板」是否是原創研究,本議題討論其實有點狹窄,沒有考慮到維基百科既有的組織條目方式。在英維早就有指引了,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的「導航模板」就提到何時分類替代,何時列表替代,「毫無意義」的時候,個人認為就是刪除的時候。
當然退一步不看英維總結的經驗,要重造輪子的話。個人同意Interaccoonale提出的,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原創總結。個人在更新{{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前後,都會在討論頁給出當年的數據來源。
導航模板部分收錄範圍並不明確,不像「XXX公司遊戲」、「XXX的歌曲」。一些模糊不清的,如{{北斗企鹅工作室}},我不理解為何有「主要配音作品」一欄,按「慣例」其他日配公司模板都只有配音員如{{青二Production}}。上面提到的城市條目也是如此,收錄範圍不明,都沒有「慣例」,還不如跟著當地旅遊局/旅遊冊子的內容收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02:12 (UTC)[回复]
收錄範圍不明者還有{{楚原}}。當某部電影不列在其部分導演作品裡,讀者不知道是不被收錄,還是根本不是他導演的,這算什麼導航呢?-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8月15日 (四) 15:56 (UTC)[回复]
楚原这个模板理论上合适的做法是把所有導演電影都收进模板。--GZWDer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16:29 (UTC)[回复]
其實還是導航模板收錄範圍不明的問題,如果是收錄「楚原」執導作品,導航模板名稱應該為「楚原執導作品」,只有名字就好像與他相關都能收錄,結果就是連他演出過的作品,還有父親和妻子都在這個導航模板裡面。--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39 (UTC)[回复]
最近我还提删了一个完全按喜好收录的{{舟山群岛}}模板,但社群似乎强烈地不认为这是原创研究,然后我建的新模板{{舟山群岛住人岛屿}}也说是我矫枉过正了 囧rz……搞不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6:55 (UTC)[回复]
與你討論的編者似乎是香港人,也許香港島嶼列表和{{香港島嶼}}的區別算是一個參考點,全香港共263個島嶼,導航模板收錄的為何那麼少。我還發現一個範圍更大的{{太平洋島嶼}},也是中維特有的模板。--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7:11 (UTC)[回复]
我认为{{香港岛屿}}这样的无收录标准模板纯属原创研究。模板是嵌入条目内的“表格”,应当有明确标准;只有分类不嵌入条目内,不需要“穷尽”分类项(也通常不会穷尽,因为分类不能建立“红链”)。类比就是{{中国历史}}模板即便没有建立西夏条目也不能不放在模板里,否则显然是严重的误导性内容或表达特定政治意涵的原创总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7:17 (UTC)[回复]
以下仅供参考。引述WP:NAV(非方针/指引):“導航模板是收錄多個相關連結的群組模板,以便在頁面與頁面之間進行導覽。”回归模板的目的/功能,模板只不过是页面间导航工具。“相關”也不是什么严谨的表达。模板不是集合,即使WP:NAV#導航模板例子(尤其是Template:NBATemplate:Harrypotter)也不太有“明确的标准”。--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1:58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的NBA、HaryyPotter不属于原创总结,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一个“主题”,就像“武汉市”条目作为主题并不是非要按武汉市志的目录来组织内容一样。但岛屿模板类似一个“列表”,我认为随手收录构成了原创总结,就像HarryPotter模板中书籍列表部分不能随手只收录魔法石、密室、凤凰社、混血王子4本书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2:16 (UTC)[回复]
仅供参考。上述岛屿模板基于关注度&数量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但有条目则应收尽收。对于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Template:Harrypotter中的角色、地点、网站似未穷尽?再如WP:NAV#導航模板例子中的Template:激素Template:几何术语Template:希腊神话Template:程序设计语言皆未穷尽。--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2:47 (UTC)[回复]
“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可以用“明确收录标准”解决,WP:列表方针也是需要明确收录标准的。因为岛屿是有绝对明确清单的,所以我认为无收录标准的模板属于原创研究;《哈利·波特》的角色、地点等则相对不那么明确。换句话说就是,越是有明确清单的事物(比如浙江省1949年以来有哪些台风登陆),我越是认为必须全收或必须限定标准收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8 (UTC)[回复]
岔开一个话题,为何Template:NBATemplate:NBA場館是两个分开的导航模板?从我个人认为后者应该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我也认同Template:NBA不太有“明确的标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4:56 (UTC)[回复]
Template:NBA有包括NBA場館列表,那個列表應該是Template:NBA場館的基準,原則上沒有問題。留意在NBA,場館可變空間比球隊大,所以球隊可放主模板,場館則有另開模板的必要。反而Template:NBA場館是不是應該敘述一下「哪個場館是哪個球隊的主場」?--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5:08 (UTC)[回复]
上面既然指出部分導航模板存在「不可能完全收录」,「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的情況,應該考慮將Wikipedia:导航模板#替代的某些觀點,如「過於空泛/涵蓋範圍太大的主題,例如Category:花卉,應當以分類或列表代替」通過作為指引,「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避免誤解」
也可以在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增加一些新條文,一如WP:STAND無共識,只能寫一段小的WP:LISTD達成共識。--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7:36 (UTC)[回复]
再举个例子,《T:除名太平洋台风名称》模板,若按“有条目则应收尽收”来操作,当并非每个台风都有独立条目时,这显然会带来错误信息。另外,岛屿的符合关注度的程度其实是非常非常大的,甚至几乎所有岛屿(包括无人岛)其实都是会得到有效介绍的,所以重点在“数量”上——那么就假设未来“除名台风名称”变得很多,该怎么做?我想应当是按年份组织,而非“凭感觉选择性收录”才对。同理,若岛屿过多,那么应当按面积、人口等门槛来定义收录标准(且最好是可靠来源中组织类似清单时使用过的定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0日 (二) 03:59 (UTC)[回复]
英維的相關編輯指引,如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等,雖然本地不是指引,但是潛意識還是以這種方式處理三者的關係。這裡舉例一個主動縮減範圍的例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從「中国大陆电子游戏公司」變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導航模板要收錄所有大陸電子遊戲公司是不合適的,這是分類的功能这个模版不应该存在,支持縮減範圍的觀點。
維基百科是非牟利的,又不用搞SEO,部分編者可能出於{{孤立頁面}},所以使用導航模板把內容集合起來,但是以不明確的標準創作出來的導航模板,很容易出現比重失衡。為何要針對導航模不能原創研究,其實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版本落後,「導航模板」缺點內容沒翻譯全。「導航模板」的內容可以是有傾向性的,有違WP:中立。一些導航模板如{{对土著人民的种族灭绝}}會出現「為何有XX,沒有YY」的爭論,最後還是要給出可靠來源,有資料佐證的情況下才能修改。--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56 (UTC)[回复]
我比較熟悉粵語片,估計楚原模板的思路是粵語片時期電影作品(不論執導和演出)數量太多,且近半沒條目,故不窮舉,只收錄藍連,電視演出則不算很多,且只有小量紅連,故窮舉。不知是否@Will629的想法?昨天在存廢覆核那邊談起,據我觀察,紅連與是否窮舉是影響導航模板觀感、引發爭議的主要因素之一,可探討相關準則。--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5:31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红链几乎没有问题。只要有两个蓝链就可以起到导航作用。当然,红链不应是不太可能会建立条目的项目。(这里只说对存废而言,我认为“红链”不应成为删除理由,并非鼓励创建含有大量红链的导航模板。)--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1日 (三) 15:39 (UTC)[回复]
我認為窮舉會造成太多紅連,所以楚原導航模板中電影部分裡,我的收錄範圍都是有條目的。--Will629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3:49 (UTC)[回复]
这么重要的讨论怎么不叫上@红渡厨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7 (UTC)[回复]
人家已经立场鲜明地要求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我再留言也毫无意义。--———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6:02 (UTC)[回复]
我认为navbox收录标准不明不是大问题。英维的指引只是将这一点列入导航模板的「缺点」(en:Wikipedia:Categories,_lists,_and_navigation_templates#Disadvantages第五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7日 (二) 16:20 (UTC)[回复]
然而第5条也有明确说明:“Templates can go to Wikipedia:Templates for discussion if they appear to push a POV.”(没错,他们有专门的“模板存废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09:14 (UTC)[回复]
对于内容不完整、标准不清晰,除非刻意为之,否则我不觉得属于POV,如同不完整的列表、条目。--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8:20 (UTC)[回复]
然而同样是“不完整”或“仅列出部分观点/事物”,模板给人造成的印象和条目/列表能一样吗……(视觉影响力应该是模板>列表>条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2日 (四) 03:01 (UTC)[回复]
对于视觉影响力大小的主观判断,见仁见智。如果用手机看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大多数模板在手机上估计并不显现。--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4:31 (UTC)[回复]
P.S. 参见:Template:Template displayTemplate:Navbox documentation。 --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5:31 (UTC)[回复]
不要再扰乱讨论了好吗?这不是主观判断,而是英维第5条,你有没有读过?还有你的逻辑完全就是诡辩逻辑,不回复这种废话。--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2日 (四) 04:47 (UTC)[回复]
诸君如何看待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Template:中国近代大学建筑的删除理据:“自定义的一套收录标准,无可靠来源支撑。”?用户能否制定标准(有人将此认定为WP:原创研究)?针对当前模板普遍无来源但屡次因此被提删这一情况有什么看法?怎么看待这种(自定义标准+无来源)用户总结的模板的合理性?--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12:40 (UTC)[回复]
這討論的最頂層是不是錯用了現有條文及提議條文模板?那是quote條文本身不是寫論點。--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47 (UTC)[回复]
有關導航模板收錄範圍不明的觀感,看了近來的爭議,我看因素很多,可分為「看似多了」及「看似少了」兩大方向。
「看似多了」當然就像近來熱話,以地區為主題的導航模板在不同元素上任意擴展,過於龐雜。或是瑣碎的窮舉。相信需要經歷漫長時間的討論,可能難以取得共識。
「看似少了」例子有上文所舉的楚原模板,及像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Template:老北京城@Sheminghui.WU談到的Template:日本新左翼中的代表性團體。這個方向的釐清也許更易取得進展。如上文所說,少的原因未必是原創研究、非中立觀點引致的範圍收窄或偏好,可能只是不想收錄紅連、編者根本不知道原來還有更多項目可收錄、或編者暫時想不起更多項目而已。其實模板和條目一樣,都是應該由大家一起編寫的,但大家對導航模板的態度好像更當作一種個人作品,創建者未必有WP:OWN之心,反而旁觀者先這樣默認,對收錄範圍產生不必要的疑惑。以上回應了@自由雨日的一些看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50 (UTC)[回复]
本着谨慎的态度,我详细看了上面的讨论,目前倾向于支持自由雨日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我认为可以将导航模板分为“主题类”和“列表类”。
“主题类导航模板”,没有条件完全界定内容范围的(即可以确定集合的内容主要有A、B、C,但除此之外也可能包含D、E,不同编者的认知可能存在不一致),那么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原创研究,但是如果个别模板明显内容组织混乱、不足以阐释主题的(比如模板武汉市),可以具体说明理由进行提删。
“列表类导航模板”,有条件完全界定内容范围的(即可以确定集合的内容就是A、B、C,除此之外的D、E肯定不是,毋庸置疑的不是),那么收录A、B,不收录C很容易导向原创研究,所以两种处理方式:1、照单全收,2、给出有参考依据的标准,在模板中解释这个标准(人数超过多少、面积大于多少、名次排在前100名等等,比如大陆有明确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收录其中绝大部分内容,并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完整名单”或者“更多”的链接,让读者可以看到完整内容(通常是列表类条目)。--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6:30 (UTC)[回复]
其實我一直不喜歡打開後面積很大的模板,之前有一個導航模板類比條目的觀點,「主題類」這種擴展性較大的,可否像條目那樣有長度參考上限,能夠拆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2:33 (UTC)[回复]
「列表類導航模板」也不一定能嚴格列出,例如某年航空事故,肯定是集合,但也肯定不能照單全收。有沒有參考依據呢?目前看來只是收有關註度的。按傷亡和失踪人数算?{{2023年航空事故}}就有領空關閉系统故障這種根本沒傷到人的事故,2020年还有一起没公布伤亡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4:42 (UTC)[回复]
我的观点是其理想上“应该规定”有参考依据,比如只收造成人死亡的,等等(更理想的是依据相关可靠来源的标准)。但不代表没有参考依据就非得提删,毕竟一些列表类导航模板并不会造成严重的(原创研究)“新结论”。就像理想上应该规定所有条目所有字句(常识除外)都要有来源,但不代表一遇到无来源内容就要移除、无来源条目就非得提删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2日 (日) 04:46 (UTC)[回复]
是的,只要不导致或者暗示新结论即可。如果因为一个参考标准而不得不排除某些理应列入的条目,或者为了「照单全收」而罗列成百上千个条目(甚至可能大半是红链),都不会给读者带来什么好处(bonum)。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5:08 (UTC)[回复]
另一个例子,地球每年都会发生五十万起可探测的地震,其中十万可感知。{{2023年地震}}无论是列五十万起还是十万起都是完全不可能的。难道会有读者认为「2023年只发生了15起地震」,然后觉得这个模板展示了错误信息?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32 (UTC)[回复]
目前模板上的定義是「2023年主要地震」吧?英維的2023年地震列表都寫明「只記錄6級以上」en:List_of_earthquakes_in_2023。上萬個人類無法感知的,只給出數字而已。--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4:48 (UTC)[回复]
有人会认为「主要」「6级以上」属于原创研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16:36 (UTC)[回复]
无共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38 (UTC)[回复]
(!)意見:導航模板有一個遠比分類或者列表複雜的地方,在於它不止在數量上、甚至維度(子分類)或設計都可能存在巨大變化空間。這當中不免有一些地方會被懷疑是原創研究。
茲舉自由雨日君在討論中頗常用的{{中國歷史}}模板作例,本人看後有點奇怪:為甚麼這個模板會側重列出時代或朝代更替,而把各範疇歷史的條目塞進底部、還要是被合併的狀態?如果認真起來的話,本人也許會問有沒有人能提供來源去證明這個設計是獲廣泛採用、接受的?(當然以本人所知,坊間大多數有圖表的歷史書藉都用這種方式列示歷史變遷,要證明現在這個模板設計獲廣泛接受並不困難)
又如{{客車製造商}}:這個模板收錄標準應該很明確,但是為甚麼它要按國別分類?而且如果要包括所有「已結業或不再製造客車」的廠商的話,肯定變得超長,不利閱讀(其實現在已經是了)。但假如要分拆的話,應按國別分拆?還是(如果廠商較少的地區)按洲份分拆?甚至是否該按「現存」或「已結業」的廠商分拆?有關分拆方法又應如何使用可靠來源決定?
結論:本人認為原則上要贊成在(導航)模板採用WP:非原創研究方針是容易的,但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本人想到的第一件事是:由於模板的複雜性,以「原創總結」為由提刪(導航)模板必需作詳細說明(包括這個模板如何不能改善或改名),而「明顯的」、「一望而知」、「原創大雜燴」這些理由本身一律當成原創研究,視為無效。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15:51 (UTC)[回复]

应当允许使用“中共政府”一词

应允许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近期有多个带书名号的重定向被提出存废讨论,鉴于争议已经扩大化、白热化,且涉及几乎所有这类重定向,我认为存废讨论已经不适合再继续讨论,所以在客栈开启讨论。首先就我认为为何应允许保留/创建发表立论:

  • 中国大陆的大部分百科类工具书,若以作品名称为条头,则必须带有书名号,如《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百科全书》等等,简单搜索或阅读纸质版均可验证。在今年年初《禁止使用示亡号》相关讨论中,@Ghren曾指出“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我对这一观点极为拥护。虽然在中维“命名常规”和“重定向”并非“格式手册”,但细化到这一书名号问题,显然是属于编纂百科全书时的格式问题。在传统百科全书几乎都带书名号作条头的情况下,即使是提出中文维基百科(或者至少说大陆简体模式)也改用带有书名号的命名格式都并非不合理,更何况仅仅是多创建一个重定向而已
  • 承接上条。我作为一个“从传统百科全书来的读/编者”,已经完全形成了“作品名作条头时应带有书名号”的烙印。我若想搜索《不忘初心》这首歌,则必然会带书名号“《不忘初心》”进行搜索,若仅输入“不忘初心”,我会预期进入一个介绍习近平“不忘初心”相关论述的条目,或是进入一个消歧义页。于我而言,“不忘初心”只是这首歌的标题,必须带上书名号“《不忘初心》”才能指代这首歌。此外,很多情况下(主要是在不存在同名作品的情况下),直接带书名号搜索也是直达相关条目最快捷的方式,几乎没有输入法输入“管子 (书)”比输入“《管子》”更方便,若直接输入“管子”则需经过消歧义的步骤,同更烦琐。在错字、标点符号上的全半角区别(外文维百还有单复数、大小写区别等)等都能创建重定向的情况下(参见WP:重定向用途),根据传统百科全书的惯例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难道不合理吗?

其次,再对@Cwek所提出的“应该删除的理由”进行反驳:

  • @“命名常规不支持作品名带书名号的命名”“用重定向代替就是一种变相的规避命名常规不允许的行为”:重定向不适用命名常规,并且大部分重定向(除关注度重定向等外)本身就是为了将不合命名常规的页面跳转至符合命名常规的页面,即绝大部分重定向都不符合命名常规。
  • Cwek认为“虽然条目名称不允许使用书名号,但可以通过重定向代替,并且使其可以内链”,甚至据此对我作出了尝试游戏规则”的严重指控。下面对这一内链问题分类讨论,以说明这一问题完全是无效理由:
    • 首先,《WP:内部链接》目前都并非正式指引,我也未在该论述中看到任何有关“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的表述。根据常识,我也不理解为何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管子 (书)|管子]]》”和“[[《管子》]]”,哪一种代码更加简洁明了?同时,《中国大百科全书》等传统百科全书的规定甚至是所有书名号均需加入内链。即便如此,我们就假设中维规定了“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下面论证即使在有这一规定的情况下,仍完全无法推出“应删除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 重定向并不是只有内链的作用,也有助于搜索,前面已指出在无同名作品等情况下输入“《管子》”是最方便的。
      • 即便删除所有书名号重定向,仍可以通过[[管子 (书)|《管子》]]的方式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
    • 因此,“删除书名号重定向”“可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两者完全互为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即完全无关。如果Cwek想禁止书名号进入内链,显然应该提出修订WP:内部链接指引。若指引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书名号重定向依然有其作用;若指引没有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即便不允许书名号重定向的存在,书名号也依然可以进入内链。
  • @“Cwek认为的‘仅应保留传统百科全书条目中有的标题’”: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并非完全是出于{{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这一理由,如当年《切韵》存废复核里,3条中的2条都并非这一理由。此外,前面已论证,创建带书名号重定向的理由是出于存在带书名号命名的学术惯例,即将“这种条目命名方式作为重定向引入中文维基百科”,而非仅仅是将“这些标题引入”。

我知道,在中文维基百科,像我这样的“书名号派”是极少数,希望严格遵循传统百科全书等学术惯例(或者说希望在大部分问题上遵循“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的观点也经常不受待见。但俗话说得好,做事总得留有余地,凡事不能做得太绝。我从未谋求在中维(或大陆简体)在命名中引入书名号,在书名号不位于标题两端的那些条头也从未发起过任何移动讨论,但目前眼看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都即将被当作异端邪说而遭受清除,我便不得不在此提出讨论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22:10 (UTC)[回复]

囧rz……完全不能理解這些重定向為什麼非刪除不可。📕📙📒📗📘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0月11日 (五) 23:48 (UTC)[回复]
@自由雨日不說其他,@Cwek第三次回應就已經指斥您GAME,本人感到這討論難於正常進行……
本人第一句想問他的是:為何重定向會被視為規避?規避了甚麼?
其實對本人而言,條目名不准帶書名號似乎是技術考慮為主(第一個想到的是「影響條目排序」),不是甚麼「道德」問題。重定向也要管制的話可能太嚴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2日 (六) 02:49 (UTC)[回复]
原則上不反對自由雨日在上面所説的觀點,個人認為應該禁止帶書名號的是條目與列表名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1:51 (UTC)[回复]
只给出以下我推导的观点:1.重定向技术上就是一个页面占据一个唯一位置后,其他合适名字作为其别名的位置存在,也是一种特殊功能的页面,所以意义上应该类似于页面,所以命名常规的一些观点可以参考;2.如果根据前面观点,如果我们不允许书名号括住作品名作为页面名称(在命名常规上规定),但却默许以重定向代替,也就是意味容许可以这样绕开命名常规,而且也就失去了限制“书名号括住作品名”进行内链的作用;3.我给出了一个测试例子,说明“书名号括住作品名”对于外部搜索引擎,内部项目引擎不影响其搜索,也就是“加了书名号括住作品名”作为搜索关键词一样能搜索出来,所以不能说是“有用”(重定向不应删除的理由);4.“书名号括住作品名”作为整体不被普遍认同的讨论见类似讨论(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0#无法理解条目名不含书名号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2#作品命名),还有类似的台风名引号括住(WikiProject_talk:热带气旋#提议在所有(西北太平洋)台风条目增加单向字词转换以适应中国大陆习惯)。总之:如果作品名作为页面(包括重定向,本质上也是一种特殊功能的页面)整体的话,不应该加作为其声明功能的声明标记符号,书名号不是这个作品名本身一部分;但行文中需要添加上作为其声明标记,而链接上应该只链接“作品”这个实体上,不应该包含其他不属于的部分;作为附属条目的修饰语素区分,我认为类似于“XXXX作品列表、XXXX获奖与提名列表”等附属条目中的“作品名”应该添加可用的书名号(例如斜体、下划波浪线等作品标识方法在条目位置命名上技术不可行,无法应用,除了标题显示上)作为区分;{{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属于管理员案例认可特例,或者说是共识认可特例,暂无意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04 (UTC)[回复]
举例中《[[管子 (书)|管子]]》是因为这个条目名是带有消歧义后缀导致主观上的编辑不便,对于没有消歧义后缀的情况下就没有这种情况,举例是一个特例;不允许或者不建议开此先例关于带书名号的作品名重定向,是因为对于内部链接的话,链接到页面和链接到重定向效果一样,要考虑到会不会鼓励某些编辑探讨自己的“便利”而用链接到“带书名号的重定向”代替直接链接到作品名的扩大化(例如红链情况,可能会导致创建页面时的带书名号情况),甚至从而变成对命名常规关于书名号限制的绕过;也因为这样,不能因为某些编辑的所谓“习惯”而迁就。——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44 (UTC)[回复]
{{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的说明“这是以传统百科全书中的条目标题为名的重定向。它将这类标题引导至符合维基百科条目命名常规的标题,以便用户在本站快速找到与传统百科全书条目相对应的主题。”也暗示了某些编辑可能会以“带书名号的作品名”查找来源于传统百科的对应条目(而且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管子 (书)|管子]]》带消歧义后缀的作品名的对于这些读者或者编辑的指引错误问题),此重定向是作为社群默许的给这些读者或者编辑的方便指引。或者可能存在这样的暗示:不属于这种类型的“带书名号的作品名”暗示了应该直接以作品名(或者会带消歧义后缀的,如果同名的情况)进行内部链接,不能应用那前面例子。——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4:15 (UTC)[回复]
@Cwek其實第一點「可以參考」四字就已經可以做文章了,因為只是「參考」、不是「必須」。實際上,重定向方針有提及,「僅當重新導向頁面確實有害,或是最近才建立,才可考慮刪除之」。本人能看出您有嘗試證明此等重定向有害,但如果作為內部連結而言,「書名號不能作為連結一部份」這類事情是可以用格式手冊、或者完善重定向方針條文加以限制(例如加入「僅接受在書名號內的字詞不含消歧義或其他與名稱無關的事句時建立此等重定向頁」去堵塞您上面提及《[[管子 (书)|管子]]》的問題),刪除不見得是唯一做法。當然了,如果您的主張得以實施,有關方針應該也需要作出相應修訂。--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4 (UTC)[回复]
我说“参考”是因为某些编辑认为重定向不属于页面,所以捉字虱认为不应该属于“命名常规”;我认为重定向技术上是页面的别名,属于一种特殊的页面,所以可以参考针对页面的一些精神。“规则的精神高于规则的言辞。”至少我认为这种带书名号的重定向是不必要的存在,如果考虑到由于功能相近(内部链接对重定向和正式页面相同的表现功能),或者是对“命名常规”是不好的表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9:55 (UTC)[回复]
不是,命名常規規範的對象是「條目」而不是所有「頁面」,你整個前提本來就是錯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3日 (日) 22:52 (UTC)[回复]
“我认为重定向技术上是页面的别名,属于一种特殊的页面,所以可以参考针对页面的一些精神。”——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4日 (一) 12:41 (UTC)[回复]
然而現行的重新導向相關規則明文否定重新導向為「條目」,而命名常規也明文規定其規範的對象是「條目」,所以你參考的對象和方式都完全是錯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5日 (二) 02:37 (UTC)[回复]
如果你这样抠字眼的话,当然觉得对不上吧。但我考虑的是技术概念上可以推导的问题。从内链连接方式上,直接连到目标页面和重定向上是无区别的(如果不留意内链时的重定向检查提示信息),而且前述过,这会鼓励一些编辑以重定向的方式代替页面创建时书名号的限制,尤其是未创建页面是红链时(我留意过,一些外语翻译条目,在链接作品或刊物类型时,会将带书名号部分一并作为链接内容),并且例子也说明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对搜索不起帮助作用,也就是无法引用“重定向不应删除的理由”,所以最差的理解,也就是这种重定向除了特例允许的情况外,属于灰色地带。我认为应该对此作明确的规范。——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7日 (四) 11:04 (UTC)[回复]
你這裏提到的“在連結作品或刊物類型時,會將帶書名號部分一併作為連結內容”我確認確有此事,然而這種情況並非只在外語翻譯條目出現,我觀察到的情況是部分(主要是中國大陸相關的)非翻譯條目也有同樣的情況。除非說有一個bot能完全清理掉所有的帶書名號內部連結,不然我擔憂這樣刪除會引起比較嚴重的連結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14:43 (UTC)[回复]
(-)反对删除带书名号的内部链接,没有方针指引等共识支持这么做。且将书名号加入内链是一些传统百科全书的惯例。应“先到先得”且在一篇条目内统一即可。--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5:06 (UTC)[回复]
那大概率也会统一至不链接书名号的版本,因为多数条目是这么做的。(另问传统百科有所谓”加入内链“一说么)--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5:36 (UTC)[回复]
@微肿头龙:“大概率会统一链至”和“是否允许先到先得”完全是不同程度的问题,就像中维新加坡用户少,大概率很少有条目会采用新加坡地区词命名,这和剥夺新加坡用户“先到先得”的权利完全是两个程度的问题。“传统百科的内链”,我在前面已经说了,可以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5:42 (UTC)[回复]
先到先得只有地区词才有这种说法吧,内链属于格式问题,格式有先到先得这种说法吗?我对链接书名号本身并不反感,但还是希望全站能够统一格式。--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6:06 (UTC)[回复]
按我的经验来看,一般来说,任何编辑,只要地位是平等的,一般都有“先到先得”的精神,就像参考文献格式百花齐放,有人喜欢顺序编码制,有人喜欢著者-出版年制,只要求同一条目内保持统一,没听过有谁把一种格式全盘改为另一种格式而且被认为合理的。(格式手册中的用例有空格等。)此外脚注位于句号前还是句号后、消歧义用冒号还是逗号,等等,一般来说你将主编的一种格式无故改为另一种格式经常会有争议,解决方式当然就是“先到先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6:16 (UTC)[回复]
不太确定,但我见到的情况更多是作品类条目的内链基本为直链到条目名字上,偶然见到直链加外显带书名号的,反而直连带书名号的可能你是首例(?),如果从格式规范化的话,你的情况反而需要纠正。脚注在句子先后是见过讨论并认为两者存在标注意义不同而共同允许的;消歧义冒号还是逗号问题没留意,不确定指标题还是正文中(WP:消歧义对于标题消歧义是明确格式的);空格也有比较明确的格式使用规范,“先到先得”提及的是官方名字中的空格在其出现本地已存在的处理原则,其他未列明情况才需要相应讨论页讨论。我认为这些情况都基本上明确了格式要求,对于本例书名号的情况,的确没明确,如果需要讨论决定的,我依然认为除已确定的特例外,其他情况不建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2日 (二) 01:32 (UTC)[回复]
就本人与管理员shizhao的沟通结果,他认为不宜删除Topic:Xtgtq7r74lou8zoy,更多资讯可以参照WikiProject:传统百科全书条目/中国大百科全书/网络版--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9日 (六) 00:29 (UTC)[回复]
如果是基于WikiProject:传统百科全书条目的情况,也就是 自由雨日找出来的部分古籍例子,我认为这是共识上允许,没意见。但对于其他情况,我认为会导致内链时与无书名号的作品类条目同质化,削弱了命名常规的限制作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2日 (二) 01:14 (UTC)[回复]
@Allervous《人民之声报》(老挝)《人民之声报》(阿尔巴尼亚)(sic,看上去他们对于消歧义的模式是“无空格间隔的半角圆括消歧义词”)是《中国大百科全书》数据库存在的,可以使用{{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标注,但看上去没有说明其他不属于的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2日 (二) 01:21 (UTC)[回复]
本人認為,一般而言應當禁止此種重新導向以防濫建,惟若有上方所述傳統百科全書特例,或添加書名號可達成消歧義目的者(如Cwek所說《管子》等),則當可予以通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8 (UTC)[回复]
赞成阁下的意见。--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7:17 (UTC)[回复]
@Ericliu1912那是我说的,不是Cwek说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8日 (五) 16:38 (UTC)[回复]
列出一些数据:User:Cwek/工作室/书名号开头1是通过API的allpages找出以“《”开头的主空间重定向页面,User:Cwek/工作室/书名号开头2是格式化成文本后便于处理,User:Cwek/工作室/书名号开头3是筛选出头尾为书名号后的数据,初步来看,大约筛选出50条,其中 自由雨日 自 2024年8月开始创建的有24,其他的一部分是{{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特例,另一部分是创建时就是带书名号页面然后移动残留的重定向。另数据整备时统计总数为136,被筛走的基本为作品类带书名号的附属条目(例如角色列表、奖励列表)和书名号条目本身。——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9:50 (UTC)[回复]

提议将金砖国家峰会纳入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

現行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提議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如题,在2023年金砖国家峰会扩容后,现已有9个正式成员国以及10余个有意加入国,组织规模相当。因此提议仿照G7,G20峰会将金砖国家峰会加入纳入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东风留言2024年10月23日 (三) 05:55 (UTC)[回复]

(+)支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3日 (三) 05:58 (UTC)[回复]
反對。國際組織、論壇或機制是否重要非在成員國數量,而取決於其行動/影響力。金磚如今仍然被指「工作重点是经济/对经济层面的影响力显得有限/在国际危机中还不是一个有效的全球集团」,未見「重要性或影響力匹敵G7」等可靠評論。順帶一提,公認影響甚大、不無標誌性重要日程的北約在ITNR尚無一席之地。此外,峰會類別的「開幕或閉幕(任取一項)」改爲「閉幕」反而可取,尚無成果、又不如比賽一般有看頭的峰會之「開幕」顯得多餘。--— Gohan 2024年10月23日 (三) 09:14 (UTC)[回复]
@Easterlies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6 (UTC)[回复]
(-)反对加入金磚國家峰會,加入北約峰會則(=)中立。--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3日 (三) 12:25 (UTC)[回复]
@Easterlies改為(-)傾向反對加入金磚國家峰會,可以說明金磚國家峰會如何可比照G20峰會嗎?--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6日 (六) 04:28 (UTC)[回复]

就上述意見另提一案如下:

現行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以上,@Cmsth11126a02Easterlies神秘悟饭自由雨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12:54 (UTC)[回复]

個人立場上當然比較傾向Sanmosa君的建議,但客觀而言北約跟G7在同一邊,大陸方面或者立場親大陸的維基人一定會感到不公平。這樣的話,本人認為還是維持現狀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0:22 (UTC)[回复]
如果真的有人有這種想法的話,我推薦他們看WP:客觀與中立的觀點這篇論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02:00 (UTC)[回复]
姑且不論內容,建議先將「開幕或閉幕」改為「舉行」,因實務上新聞動態一般不特別報導此種會議開幕或閉幕,而均以舉行論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4 (UTC)[回复]
保留“闭幕”,闭幕上可能会有参会者的总结性发布,而且闭幕上也可以总结自开幕时发生的内容。不加新会议项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5日 (五) 00:31 (UTC)[回复]
支持改爲「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雖然原意不在增加項目,但是不反對增加北約峰會。--— Goh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53 (UTC)[回复]
建议加入华约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45 (UTC)[回复]
華約不是已解散嗎? 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7日 (日) 14:57 (UTC)[回复]
阿南之人君明顯是在開玩笑,所以本人也不敢隨便吐您所吐的槽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7日 (日) 15:43 (UTC)[回复]

第一部分公示

見7天無新發言,我先做這部分公示:

現行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提議條文

下列峰会闭幕:

公示7日,2024年11月10日 (日) 16:17 (UTC) 2024年11月11日 (一) 15:53 (UTC)結束,其他請大家繼續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6:17 (UTC)[回复]

@Easterlies自由雨日神秘悟饭SanmosaPatrickovEricliu1912cwek阿南之人--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6:19 (UTC)[回复]
(!)意見:上面的討論好像有「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以及「(把整段敘述)改為『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的提案。公示的條文似乎與上方討論內容不合。--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16:33 (UTC)[回复]
@Patrickov還有一條意見是「保留『闭幕』」,因此我不刪除閉幕(「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和「保留『闭幕』」衝突,剩下的說改爲「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在仔細理由上,「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是因新聞一般不特別報導開幕/閉幕,「保留『闭幕』」是因閉幕可以一次總結,我在平衡各意見後,提出條文由「開幕或閉幕」變「舉行或閉幕」。--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7:01 (UTC)[回复]
“保留“闭幕”,闭幕上可能会有参会者的总结性发布,而且闭幕上也可以总结自开幕时发生的内容。”举行是自“开幕”至“闭幕”中任一时点的状态,只是报道一次发生会议的话,选头或尾就足够了,尾可以进行该次会议的总结。——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4日 (一) 00:25 (UTC)[回复]
意思是「下列峰会闭幕:」?--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06:43 (UTC)[回复]
他很明顯就是這個意思吧,我就是考慮到這點才在我自己的提案直接刪除“開幕或”而不作替代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4日 (一) 13:41 (UTC)[回复]
明白了。--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3 (UTC)[回复]
經過上方討論,我修改要公示內容,現重新公示7日。--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3 (UTC)[回复]
@SanmosaPatrickovcwek--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5 (UTC)[回复]
(+)支持最新公示版本--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4日 (一) 16:51 (UTC)[回复]

維基百科:新聞動態候選加入最近逝世欄目最後編輯工具

修正优特标准的翻译腔问题

优特标准的翻译腔大概是G13级别,上手修正才发现远比我想象的难读,有些句子必须去找英维条文才能看得懂。

写在自己的用户页了,欢迎编辑。

典范条目标准

現行條文

典范条目除了要滿足所有維基百科條目的內容方針,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它是——
    1. 編寫良好的:它的行文具有吸引力和專業水準;
    2. 全面的:它沒有忽略主要事實或細節,並將主題置於內文中;
    3. 考證充足的:針對相關文獻進行全面而有代表性的調查。聲稱可以由高质量的可靠來源進行驗證,並在適當的情況下得到內文引用的支持;
    4. 中立的:它公正地展現觀點,沒有偏頗;
    5. 穩定的:它不受正在進行的編輯戰影響,除了回應典範條目評選外,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的變化。
  2. 它遵循格式手冊,特征包含——
    1. 序言:一個簡明的序言章節總結了主題,並為讀者準備了後續部分的摘要;
    2. 合適的結構:多級目錄,劃分有層次但不過濫;
    3. 引用一致:在標準1c要求下,使用腳註列明來源,可以使用哈佛参考文献格式,也可以使用{{cite}}系列引文模板。
  3. 媒體恰当。它在適當情況下有圖像和其他媒體,簡潔的題注可接受的版權狀況。圖像遵循文件使用方針非自由圖像或媒體必須符合包含非自由內容的標準,並附上相應的標籤。
  4. 長度合理。它始終聚焦於主題,而不會深入不必要的細節,並使用摘要格式
提議條文

典范条目除了要滿足所有維基百科條目的內容方針,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它的内容
    1. 精心編寫:行文專業,吸引读者。
    2. 全面:沒有忽略主要的事實、細節,提供了主題的背景。
    3. 考證充足:相關文獻全面而有代表性。断言可以由高质量的可靠來源進行驗證,適當地由內文引用支持。
    4. 中立公正地展現觀點,不偏不倚。
    5. 穩定:目前不受編輯戰影響。除了回應典範條目評選外,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變化。
  2. 它遵循格式手冊,包括
    1. 簡明的序言序言应總結主題,為讀者提供后文的摘要。
    2. 合適的結構:拥有多級目錄,劃分有層次但不過濫。
    3. 一致的引用格式:在標準1c要求下,使用腳註列明來源,可以使用哈佛参考文献格式,也可以使用{{cite}}系列引文模板。
  3. 使用恰当的媒体文件。在適當情況下有圖像和其他媒體,簡潔的題注可接受的版權狀況。圖像遵循文件使用方針非自由內容应提供有效的合理使用理由
  4. 長度合理。它始終聚焦於主題,而不會深入不必要的細節,並使用摘要格式

優良條目標準

現行條文
優良條目是——
  1. 精心編寫的
    1. 段落清晰簡潔,拼寫和語法正確;
    2. 它符合格式手冊中的序言章節版面佈局避免使用的字詞虛構事物嵌入列表
  2. 可供查證無原創研究的
    1. 根據版面佈局指引列出,它包含所有引用(資料來源)的列表;
    2. 所有內文引用來自可靠來源,包括直接引用、統計、發表的意見、受到挑戰或可能受到質疑的反直覺或有爭議的陳述,以及與在世人物有關的有爭議的材料;
    3. 無原創研究
    4. 不包含侵犯版權抄襲行為。
  3. 涵蓋面廣的
    1. 包含主題的主要方面;
    2. 保持聚焦於主題,而不會深入不必要的細節(見摘要格式)。
  4. 中立的:公正地展现觀點,給予各觀點應有的比重,不带編輯的偏見。
  5. 穩定:每天都不會因持續的編輯戰或內容爭議而有明顯的變化。
  6. 若可能,則透過圖像說明:
    1. 圖像為其版權狀態加入標誌,並為非自由內容提供有效的合理使用理由
    2. 圖像與主題相關,並有適當的題注
提議條文

優良條目应满足如下要求:

  1. 精心編寫
    1. 段落清晰簡潔,語法正確,无错别字,无罕见字形。
    2. 符合各格式手冊的规定。
  2. 可供查證無原創研究
    1. 根據版面佈局指引列出参考资料。
    2. 內文引用可靠來源。所有可以受到合理质疑的内容必须在该段落中引注,除非是情节摘要,或其他已引注内容的总结。
    3. 無原創研究
    4. 侵权抄襲内容。
  3. 涵蓋面廣
    1. 说明主題的主要方面。
    2. 聚焦於主題,而不深入不必要的細節(見摘要格式)。
  4. 中立:公正地展现觀點,給予各觀點應有的比重,不带編輯的偏見。
  5. 穩定:不會时常因持續的編輯戰或內容爭議而有明顯的變化。
  6. 若可能,利用媒体文件
    1. 媒体文件应注明版權狀態非自由內容提供有效的合理使用理由
    2. 媒体文件应與主題相關,并附適當的題注

特色列表标准

現行條文

一篇特色列表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文筆。它具有專業的寫作水準。
  2. 序言。它有一個引人入勝的序言,介紹主題並定義範圍和納入標準。
  3. 全面性
    • (a)它全面涵蓋了定義的範圍,提供至少所有主要項目,並且在實際中,適當地包含一套完整的項目,它具有提供關於該項目的有用和適當資料的註釋。
    • (b)在長度和/或主題中,它滿足獨立列表的所有要求;不違反內容分歧指引,不會大量複製另一篇條目的材料,且不能合理地列入相關條目的一部分。
  4. 結構。它很容易地為讀者導航和包含於不同條目中,有幫助的章節標題和表格分類設施
  5. 風格。它符合格式手冊及其補充頁面。
  6. 穩定性。它不受正在進行的編輯戰影響,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的變化,除了回應特色列表評選外。
提議條文

特色列表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文筆:寫作水準專業。
  2. 序言:有引人入勝的序言,介紹主題,定義範圍與納入標準。
  3. 全面
    • (a)全面涵蓋定義的範圍。至少應該列出主要的條目,若有可能,應列出所有的條目。还应提供各条目的講解,提供此条目的有用、适当的資料。
    • (b)滿足獨立列表所有关乎长度和主题的要求。不違反內容分歧指引,不大量複製另一篇條目的材料,不能合理地嵌入相關條目。
  4. 結構:讀者易于導航。需要时,应设置章節標題、可排序的表格
  5. 風格:符合格式手冊及其補充頁面。
  6. 穩定:目前不受編輯戰影響,除了回應特色列表評選外,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的變化。

讨论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13:41 (UTC)[回复]

雖然英文那邊可能也是這樣,但對本人來說,典範條目標準應該是比優良條目標準再嚴格一些,或者再加上幾個條件。現在三份要求寫法不太一樣,有些地方(如「考證充足」 vs. 「可供查證」)令人有「典範條目條件比優良條目寬鬆」的錯覺。
另外一個比較細微的意見:「行文專業而吸引人」簡化過甚,用回「具吸引力」可能好些。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0:19 (UTC)[回复]
符合以下格式手冊的規定:序言章節版面佈局避免使用的字詞虛構事物嵌入列表
反正也要改,應審視這分段的問題。如果公司實體條目需要過GA,那格式手册中的虛構事物還適用嗎?所以應縮減這部分的描述至「符合格式手冊的規定及相應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如設有)。」更改這句後,覆蓋範圍變得廣闊及準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3:30 (UTC)[回复]
@魔琴:“经过细致的编写”好像还是有点翻译腔?中文说“编写细致”吧?另外“精心”和“细致”似乎并无程度区别,也无对应关系(“精心”是强调主观上用心,“细致”是强调客观上周密,并不是同一范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47 (UTC)[回复]
@魔琴:怎么都改成“精心”了()这样不是典优条目标准一样了吗?如果是要解决“不是同一范畴”问题的话,其实我觉得都改成“编写细致”更好?因为评价的是客观条目质量而不是主观的编者用心程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4日 (一) 15:22 (UTC)[回复]
发现英维都是用“well-written”一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4日 (一) 15:29 (UTC)[回复]
针对相关文献进行全面而有代表性的调查”的主语似乎是指编者,而其他句的主语都是条目本身,或许应改为“相关文献全面而有代表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56 (UTC)[回复]
不受正在进行的编辑战影响”,似乎翻译腔甚至语病,直译应为“目前不受编辑战影响”,意译可以将“目前”去掉?否则“全面”等标准也得加上时态了。或是直接说成“不会发生编辑战”?“其内容每天都没有明显的变化”,“的”字不必要(“每天”似乎翻译腔,但我暂时没想好怎么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32 (UTC)[回复]
@魔琴怎么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08:30 (UTC)[回复]
GA標準1b裡的部分連結不是中維方針(老早就想說了),這部分需要修改一下。另外建議FA標準另提到需滿足所有GA標準。--Y. Se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04 (UTC)[回复]
你说这像翻译腔,但我认为更像一组排比句式(他是XXX的,XXX的,XXX的)。好像所有都有另一种说法重新表达一边,又好像没有意义上太大的变化。好像不改也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37 (UTC)[回复]
排比句式和翻译腔有什么关联吗?“他是XXX的,XXX的,XXX的”就是翻译腔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40 (UTC)[回复]
(+)支持更改。--FK8438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7:34 (UTC)[回复]
小修改, 公示7日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日 (六) 04:09 (UTC)[回复]
(-)反对公示:上方提及的6個修正案沒有變更及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0:50 (UTC)[回复]
原来还未谈好,抱歉。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日 (六) 10:51 (UTC)[回复]
@阿南之人: 不是未談好,只是沒有人主導這則討論,你可以主導這則討論,按上方意見修正@魔琴的提案,修正後才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09 (UTC)[回复]
特色列表标准的提议条文部分,关键词后面的句号感觉应该改为冒号,如:“文笔:写作水准专业。”-- 奈白不 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0:47 (UTC)[回复]
抱歉最近比较忙没有及时关注到这边。已经根据上面的意见修改。「吸引人」改为「吸引读者」。Special:Diff/84828242。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日 (六) 16:30 (UTC)[回复]

有關簽名附帶的文字的問題(第二次)

老實說,如非必要,我真的很不願意就同一人的同一事第二次發起討論,然而甜甜圈真好吃近來再度不當地設置其簽名,因此我也只能根據WP:签名#处置问题签名的規定在這裏再一次請求大家就此事作一定的討論了。這次我concern的有問題簽名之一見於Special:diff/84703627,主要問題有兩個:

  • 一個問題是在簽名中再度加入了一些不太恰當的言論。先不説該簽名再度包含了前次討論已經提到過的否定林郁婷的性別認同的問題,該簽名中還以負面的方式提到了杨笠,考慮到近來有關楊笠的負面輿論有著趨向於南韓式的反女權主義的情況,我認為相關文句存在性別歧視與貶損的問題。
  • 另一個問題是該簽名加入額外文句的方式會使其他人混淆簽名與留言正文。現在該簽名與留言正文的具體配搭形式為“(留言正文)(額外文句)--(用戶頁連結)”,其中“(額外文句)--(用戶頁連結)”的部分屬於該簽名。我一開始看那DRV請求的時候很不明白為何有關車輛名稱的重新導向要提及楊笠與林郁婷的事情,我花了好些時間才發現這是他的簽名的一部分。我認為無論該額外文句本身是否存在問題,現在該簽名的設置方式顯然會衍生一些問題。

另一個有問題簽名見於Special:diff/84601637,主要問題是對海峽兩岸與朝鮮半島民眾的國籍與身分認同作出貶損。有鑒於海峽兩岸的政治問題在中文維基百科實在比較敏感,我認為這種引戰的言論顯然是在危害中文維基百科的協作機制。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02:24 (UTC)[回复]

@C9mVio9JRyCmsth11126a02MykolaHKPatrickovY. SeanYFdyh000克勞棣人间百态自由雨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02:27 (UTC)[回复]
1.相关签名只是为了反对过度宣传DEI提及相关人名,只是举例。
2.朝鲜官方目前对韩国的称呼确实是傀儡韩国。[1]并且部分中国大陆部门已经修改了对台方部分部门的称呼(例如中国大陆军方对台军改用台独武装称呼。)----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25日 (五) 03:20 (UTC)[回复]
基本赞成Sanmosa的说法。惟个人不同意“提及杨笠的相关字句存在性别歧视与贬损问题”,京东内部的所谓“性别平等”项目本身才是一个问题,沈逸教授也做过类似的分析,甜甜圈真好吃的签名也基本只是类似沈逸教授的说法而没有像描述林郁婷一样针对杨笠个人。当然,不论是否有歧视贬损问题,我赞成这类签名应尽量少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5 (UTC)[回复]
可能是觀點與角度的不同吧,我一開始看到中國大陸的(男性)網民因為楊笠的個人言論而去對把楊笠選為代言人的京東做那一連串的事情時是感到不舒服的,這讓我想起了南韓的男性網民如何在他們的國家裏炒作反女權主義,如果我們不去正視這個問題,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離變成下一個南韓也不遠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08:20 (UTC)[回复]
說實話,中國大陸的田園女權確實玩出了一定花樣。----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25日 (五) 08:45 (UTC)[回复]
然而在我看来中国大陆网民长年累月炒作所谓“女权主义”的问题要严重得多,所谓炒作“反女权主义”行为虽不理想,但也只是一种无奈的反击,且指向的是私营企业而非个人。当然,在维基百科不论是女权主义还是反女权主义都不应炒作;不过我觉得“中文维基百科变成韩国”仍是远不至于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8:53 (UTC)[回复]
這種想法恰恰是最危險的。我之所以說“中文維基百科離變成下一個南韓也不遠”正是因為南韓的男性網民此前也一度認為“網民長年累月炒作所謂‘女權主義’的問題”存在。而且説真的,中國大陸的女權出現極端狀況還是少數情況,大部分的女權主義者還是溫和派的,然而南韓的情況是基進女性主義已經成為了當地女權主流,我不認為這“問題”在真的能算問題的情況下還能比南韓更嚴重。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11:17 (UTC)[回复]
或许中国大陆“女权主义”的极端程度是不如韩国,但在①文化上倾向保守传统、②政治上排斥西方思想的两类人群看来,中国大陆“女权”目前的情况早已是“畸形发展”了。并且绝非单纯“男/女”对立(或者说不是所有——甚至不是大部分女性都支持所谓“女权”;也并非只有“男性”网民反感杨笠——更准确地说是杨背后的资本或其他推手)。我就不举身边的人为例,举也许有代表性的人物: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安全问题且回复者已读,已由自由雨日🌧️留言贡献2024年10月25日 (五) 14:0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不过,就算这种想法“危险”,也应该是“中国大陆(或中国大陆互联网)离变成下一个韩国也不远”吧?中文维基百科怎会变成韩国?--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1:45 (UTC)[回复]
扭曲的思想觀念有侵蝕人心的影響力,要是有相當數量的社羣成員奉這種扭曲的思想觀念為圭臬的話,那中文維基百科盡管並非僅由中國大陸的用戶組成,也無可避免地會變成下一個南韓。此外,我恰好在此前看到一篇有關2022年南韓總統選舉的文章,其中提到“來自菁英階層的女性都有可能因為相對優越的人生際遇及機會,對性別平等的意識沒那麼敏銳”,我認為你說的情況其實正是這句話在中國大陸的體現。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31 (UTC)[回复]
然而判断某思想观念是否“扭曲”几乎只是每个个体自己的意识形态观念,正如我前面所言,观念不同的人会将截然相反的现象分别看作“扭曲”。并且对中文维基百科而言,“扭曲”的标准应该是“是否会危害百科全书的发展”而非“如何影响现实世界”的(每个人不同的)意识形态吧?当然,即便将我前面所说的观念定义为“扭曲”,我认为中文维基百科仍不太可能朝所谓“扭曲”的方向发展(更遑论“奉其为圭臬”),因为文化上支持进步主义+政治上亲西方的编者仍是大多数(且比例似乎是上升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01 (UTC)[回复]
早就想给他发警告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2:50 (UTC)[回复]
对于第二点我想补充一下,就是无论是ConvenientDiscussions还是已经坏掉的默认签名小工具,都没法把他的“额外文句”处理为签名,只会将其认作留言的一部分。因此即使你选择隐藏他人的个性签名,甜甜圈的“额外文句”仍然会跳出来强奸你的眼睛。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2:53 (UTC)[回复]
实际自定义签名的时候--可以挪到签名前面可并把指向用户空间的链接缩短成几句话甚至是缩短成句号。只不过有人(我跟这个人在影视作品以及铁道相关条目编辑问题上有冲突,不想提及此人名称)认为指向用户空间的链接缩短不大好。----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25日 (五) 02:58 (UTC)[回复]
当然不好,谁教你把用户页链接放到句号上的?另外你也没明白我的意思。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47 (UTC)[回复]
本人認為多次作出有爭議簽名已經構成WP:擾亂指引第一節的「用實驗來證明」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8 (UTC)[回复]
然而在中文社群偶尔会看见在签名以及用户页宣传其政治以及其他方面的立场(例如质疑国民党亲中立场、反对中国大陆汉服爱好者对迪奥在馬面裙的文化挪用[2])的,那站内提及相关政治立场的用户的用户岂不是都是“用实验来证明”?----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31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你擾亂還不止這一個例子啊,你要不要解釋為什麼昨天在豐田Highlander加了一段全英文內容?此外我認為您或許會想要對「危害中文維基百科的協作機制」這個指控做出回應。--Y. Se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43 (UTC)[回复]
本来是只想添加模板部分,结果同时把条目内容复制过来了。----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1 (UTC)[回复]
本人的言論並非針對單一維基人。當然,鸭子测试有可能有些人的情況比較明顯,這個留待有心人論證--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05 (UTC)[回复]
签名是用来表明自己身份的还是用来表明自己主张的?我认为无论是什么主张,只要与签名这一事物本身的作用毫无关联的就不该放在那里碍眼。——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02 (UTC)[回复]
我认为构成对签名功能的滥用,希望他停止。--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05:23 (UTC)[回复]
以下内容全部被相应原作者撤回
(節刪)----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44 (UTC)[回复]
註:對原作者(User:甜甜圈真好吃)的回應留言已被回應者(User:魔琴)移除。2024年10月25日 (五) 10:51 (UTC)[回复]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46 (UTC)[回复]
(2024年10月25日 (五) 10:22 (UTC))(節刪)--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5日 (五) 06:04 (UTC)[回复]
(節刪)--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13 (UTC)[回复]
註:对原作者的回应留言已被回应者移除。2024年10月25日 (五) 07:38 (UTC)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35 (UTC)[回复]
註:對原作者(User:甜甜圈真好吃)的回應留言已被回應者(User:Patrickov)移除。2024年10月25日 (五) 07:55 (UTC)[回复]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0 (UTC)[回复]
這種宣傳陰謀論的人身攻擊很明顯違反WP:PAWP:SOAP之3。社群應該對這類無法停止人身攻擊,且長期擾亂的使用者(比如濫建重定向、侵權等等)從重處理,且WP:簽名#處置問題簽名也有賦予管理員做出處置的規定。對事件不對人的話,我認為WP:簽名#處置問題簽名應當多舉一些例子,如此一來也可以有明確的條文來警告。--Y. Se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34 (UTC)[回复]
違反WP:SOAP,,該規則適用於討論頁,而簽名檔會在你參與討論時出現在討論頁中。任何容易引發爭論的政治立場都不應該放在簽名,因為那只會讓討論失焦,並且給不同立場的人造成反感。簽名的功能不是給你當肥皂箱宣揚你的立場,而是讓你其人知道你是誰。如果要申告自己的立場以便讓其他編輯認識或判斷你是否帶有偏誤,那只應該在自己個人頁用簡短的文字說明,而不是宣揚。--C9mVio9JRy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5:59 (UTC)[回复]
本人曾因目睹當事人持續使用不當簽署而作出舉報,結果管理員亦提醒當事人注意尺度,然而在經提醒後仍持續,實在讓本人質疑當事人是否願意汲取其他用戶的意見作出改進;另外本人也詢問當事人,當事人在作出編輯前有否考慮讀者所追求的是甚麼資訊,以及該資訊是否符合可供查證?--黑色怪物 2024年10月26日 (六) 17:49 (UTC)[回复]
證據之一:[3]。--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7日 (日) 07:14 (UTC)[回复]
至少您在超级战队系列条目删除的中国大陆配音内容是有可靠来源可供查证的,并且涉及到对作品的本土化为何不能在条目中提及呢?(总不能跟香港的动画塔利班一样反对本地化配音支持日语原音。)况且中国大陆维基人是把签名的花样玩的花连老维基人都不能免俗----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28日 (一) 02:11 (UTC)[回复]
既然被cue了就说两句。鄙人也有玩的太花导致字节数太多被人提醒的时候 囧rz……。我的看法就是带点个人身份认同或者立场色彩也无可厚非(比如你维好些个黄蓝双色或者泛阿拉伯颜色的),但搞人身攻击或者搞差别用语什么的就免了吧。哦顺带一提,如果是扰乱性编辑,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Xiaolin  2024年10月28日 (一) 02:29 (UTC)[回复]
本人已說明相關資訊關注度低,對該資訊有興趣的讀者比較小眾;目前情況的是閣下根本不肯聽取其他用戶的意見,閣下喜歡說甚麽就說甚麼,一些收斂也沒有,在其他用戶對閣下發表意見時,閣下總是會以比較頂撞的言語轉移視線、鑽牛角尖,這也是會讓他人憤怒的地方。--黑色怪物 2024年10月28日 (一) 05:20 (UTC)[回复]
之前在站内有其他人指控您在香港交通类条目和超级战队作品条目利用引用方针的方式进行游戏规则来排除特定人士编辑条目。所以这也是我不回应您提报的原因之一。(因为您的提报存在一定的动机)----“我们Linux开源社区可能会解散,但绝对不会变质!” ——林叔叔。-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7 (UTC)[回复]
@薏仁將。--黑色怪物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39 (UTC)[回复]
閣下的最後一句(因為您的提報存在一定的動機)這可能某些程度有悖離最大善意原則請問閣下那一句是推論又或者是斷言?何以這般見解?--薏仁將🍀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0 (UTC)[回复]
@薏仁將这个实际上是来自于。分类:巴哈姆特动画疯外购特摄作品的删除讨论而相关讨论中我提及了我与DarkWizardCody在特摄作品配音名单的相关讨论。----“我们Linux开源社区可能会解散,但绝对不会变质!” ——林叔叔。-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9 (UTC)[回复]
那個存廢討論仍在持續當中,目前立場各自不同,但是就從你提供的頁面連結來看,我還是無法看出您回覆的黑色怪物君所謂的「因為您的提報存在一定的動機」與其提供存廢紀錄討論來看,我實在看不出什麼關聯性,而且黑色怪物君似乎也沒有在裡面表示任何意見…我應該沒有敘述錯誤吧?--薏仁將🍀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10 (UTC)[回复]
而相關討論中提及DarkWizardCody習慣选择性引用方针指引來提報與他有不同意見的用戶(原話:我记得之后发现他原来在交通类条目经常引用方针指引排除异己,却在特摄类这个没人管的原创研究后乐园尽情原创,当他看见自己不喜欢的内容又在选择性引用方针指引了?)所以我認為他提報存在有個人動機。-----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Linux开源社区可能会解散,但绝对不会变质!” ——林纳斯·托瓦兹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23 (UTC)[回复]
而且配音資訊相關方面的資訊目前並沒有任何共識。-----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Linux开源社区可能会解散,但绝对不会变质!” ——林纳斯·托瓦兹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25 (UTC)[回复]
話說回來,還是把話題拉回來比較好,畢竟這個議題主要討論是個人簽名問題,不是談論你與黑色怪物君的過往編輯糾葛或者配音員資訊該不該放入條目,就某程度來說,已經跑題跑很遠了囧。--薏仁將🍀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40 (UTC)[回复]
那好吧,反正之後的一段時間也不會改簽名了,直到下一個熱點。-----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Linux开源社区可能会解散,但绝对不会变质!” ——林纳斯·托瓦兹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51 (UTC)[回复]
为什么签名一定要跟热点事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9日 (二) 03:02 (UTC)[回复]
我不太清楚他所謂的熱點是指什麼?--薏仁將🍀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24 (UTC)[回复]
热点的话主要是指一些事件。例如俄乌冲突、巴以冲突(曾有人在签名中提及对俄乌和巴以冲突的立场)以及白纸运动(曾有人利用签名声援参与该运动的人士)-----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Linux开源社区可能会解散,但绝对不会变质!” ——林纳斯·托瓦兹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04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如果您想设置任何预期可能引起任何争议的签名,强烈建议您在设置前先来询问Sanmosa、我或/和其他人的意见。(3个多月前你天天建重定向的时候我就这么和你说的,但你没听,后果是什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15 (UTC)[回复]
合理的签名格式应该是--魔琴某人如何如何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37 (UTC),而不是--某人如何如何--魔琴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37 (UTC)。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37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注意魔琴给你的建议。虽然我已经完全不再建议你设置任何这类讽刺性签名,但你如果一定要设置,也请用魔琴给出的格式(上标可以换成下标)(内容可能造成的后果你得自己负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27 (UTC)[回复]
之前台湾脱口秀演员曾博恩在2024年走钟奖颁奖典礼的获奖感言中提及关于两岸冲突的脱口秀。[4]那这个脱口秀属不属于中文社群定义的冒犯?(类似于杨笠在2021年引起争议的普信男脱口秀)-----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10:03 (UTC)[回复]
現在是有複數用戶反對閣下的爭議簽名,還請閣下不要再以類似閣下上述的例子固執己見及合理化自己的所為。--黑色怪物 2024年10月30日 (三) 11:51 (UTC)[回复]
这个意见我可以接受,但是其他人会不会使用容易让中国大陆用户感到冒犯的签名就不大好说了。(曾博恩的获奖感言内容,同时也让中国大陆用户感到冒犯。)-----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12:43 (UTC)[回复]
除了冒犯问题,您的签名蹭热点对讨论带来了阅读干扰,属于无效、离题的信息(就不提是否算宣传工具等问题了)。签名不能完全当个性签名来用,比如写一串今日菜价,对其他人是无效的内容,不要“造成其他编者的不便”。至于、假设写自己所在地的天气(类似日记;有轻微的交互意义)或时讯,我是不赞成,但不太长太乱的话可以忽略不读。--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14:25 (UTC)[回复]
本人勸閣下不要再以「有其他用戶亦會用有爭議的簽署」這樣的借口以轉移視線,閣下這樣只會引起其他用戶對閣下的非議而已。--黑色怪物 2024年10月30日 (三) 14:30 (UTC)[回复]
虽然之后不会再使用争议签名,但是你本人也要解决你自己声称条目所有权以及利用选择性引用方针指引排除特定人士编辑条目的争议谢谢。-----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1日 (四) 00:57 (UTC)[回复]
你要講DarkWizardCody的問題請在客棧另開新題,這題是講簽名,講和簽名無關的事而被他人合理懷疑你轉移話題的責任你自己負責。--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31日 (四) 05:35 (UTC)[回复]
我对此可以理解。(除非有方针或者指引对签名专门做规范,不然我暂时是不会改签名了。要不然岂不是跟航站区在在是否创建各家平台或电视台之外购动画、节目、特摄的分类项目提到的那样"法无禁止即可为"?)-----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1日 (四) 06:16 (UTC)[回复]
( π )题外话,本人總覺得甜甜圈君根本是曲解了複數用戶的意見,不但難以聽從勸告還持續轉移話題,@薏仁將,他的情況有否構成WP:GAMEWP:Point嗎?--黑色怪物 2024年10月31日 (四) 06:24 (UTC)[回复]
然而上方留言提出的质疑就是就是中文社群有没有对自定义签名的冒犯内容有没有定义。(不同人对于冒犯的意义不同。)最后我不想被一个被他人指责利用选择性引用方针指引排除异己的人指控。@薏仁將-----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1日 (四) 07:10 (UTC)[回复]
目前應該不只一個維基人提出您簽名相關文字的意見,請勿轉移焦點。另外,Wikipedia:这里是共构百科全书之地, 維基百科不適合用來推廣對特定事物的個人想法。--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07:23 (UTC)[回复]
這裡請@甜甜圈真好吃君請避免差開話題,雖說本議題多數意見是認為合理的個性化簽名是可行的,但是為了避免一些爭議在簽名必須包含的部分以及簽名的外觀與顏色的相關說明可得:「修改后的签名中必须至少包含该用户的用户页讨论页贡献页其中一项之链接簽名不應當閃爍,滾動,或者以其他方式冒犯其他編者或者造成其他編者的不便。」,倘若用戶已經覺得您簽名已經有悖離前述通用原則時,則應當以文明禮儀的方式協商。另外@DarkWizardCody君,他目前可以說算意見陳述的容許範圍之內,這裡已經再做二次提醒(可視警告)倘若他若仍持續而未能停止,屆時再上布告板也不遲。--薏仁將🍀 2024年10月31日 (四) 07:32 (UTC)[回复]
要把WP:NOTSCANDALWP:LIBELWP:SIG抄录一遍,才能叫做“有定义”?--dringsim 2024年11月1日 (五) 11:24 (UTC)[回复]
說真的,簽名太長了,有時候都看不清哪句話是正文、哪句話是簽名,嚴重干擾了閱讀。——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18:31 (UTC)[回复]

Yahoo新聞算不算一種引注炸彈

关于仲裁委员会职权的疑问

参考维基百科讨论:仲裁委员会/选举/2024年#关于仲裁委员会职权的疑问。在下获通知具备该选举投票权,但未见任何一个显著的页面说明仲裁委的权限、运作方式。仲裁委的权限、运作方式等,是赖以判断候选人是否适任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是投票人了解自己“在怎样的前提下表达自己信任”的必要因素,应明确列明。显著页面亦未列明主持选举的社群志愿者的名单,故在此提出沟通。--KirkLU (A) 2024年10月26日 (六) 17:27 (UTC)[回复]

經話題提出者同意,已於客棧其他區擴大討論,此處留作討論通告。請諸位移步,勿於此處留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18:16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互動禁制疑問

维基百科:禁制方针#互動禁制提到可以「參與同一個討論」,但又說不能「於討論中回應另一方」,那如果A與B是雙向禁制,A發起的討論,B能否直接參與討論或者第一個發表意見。user:ATannedBurger認為是可以的,但最好只發表一次評論和立場,不要參與後續討論。(Special:Diff/84729090/84729103)不知道其他人意見如何。—-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4:04 (UTC)[回复]

(!)意見:A與B有互助禁制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C條目的編輯爭議?如是,為何A針C條目發起的討論,B沒有資格討論?而且達成共識後可向管理員申請解除限制,可樂而不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9:18 (UTC)[回复]
维基百科:禁制紀錄#實施中--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9:23 (UTC)[回复]
最後一個就是。--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9:24 (UTC)[回复]
应该不能直接参与/第一个发表意见(因为这会变成回复发起人),但是可以回复其他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27 (UTC)[回复]
第一個感覺的確會有違規疑慮,第二點應該沒問題。--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9:29 (UTC)[回复]
翻閱之前討論後,我發現當初互動禁制這個想法貌似是照抄英維翻譯過來的,而英維解釋IBAN這段話的原意為何貌似是某位(上古時期)英維管理員提出的個人意見。在閱讀他當時的編輯摘要後,個人覺得該段文僅為表述("describe")互動禁制對管理員("our")代表的意思,而非一成不變(即互動禁制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您各位覺得這是歷史遺留問題也罷,不過現在基本上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就兩種:在這邊討論出個共識並寫入方針、明確規範互動禁制的定義,或賦予實施互動禁制的管理員更多解釋權。若是後面這種情況,那我的想法已在先前的討論中提出。--)dt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34 (UTC)[回复]
站內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解讀,自由雨日和你就已經有不同解讀,所以最好討論個共識並寫入方針。--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22:20 (UTC)[回复]
本人的意見是,乙(B)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的做法是閉嘴。雖然本人認為「參與同一個討論」難以進一步定義(例如改成「參與同一個由第三者發起的討論」就不妥),但運用常識應可得知,參與對方發起的討論本質上就是危險的事。
另外想到一條問題。假設有一個獨立於被互動禁制甲、乙兩人之外的編輯丙,而丙在與甲或乙討論時,說出一些有可能構成慫恿其中一人(或者兩人)違反禁制的言論,那麼當甲、乙其中一人(或者兩人)違反禁制時,是否需要同時對丙作出處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16:51 (UTC)[回复]
怂恿违反禁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16:57 (UTC)[回复]
舉例:丙直接在與甲的討論中說出乙的名稱、甚或語調激昂,令甲忍不住直接提及乙。--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17:08 (UTC)[回复]
既然日期君提到了互動禁制,在下也想問一個相關的問題:假設甲和乙之間存在互動禁制,那是不是甲提出的改名請求乙都不能投票?📕📙📒📗📘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1月3日 (日) 17:54 (UTC)[回复]

竊以本站尚無比照英文等版本分立兩頁面之必要,故提議將仲裁方針直接併入母頁面,地位仍為方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06 (UTC)[回复]

尚無不代表有關頁面不會在稍後被翻譯。反對毫不必要的合併動作。--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15 (UTC)[回复]
現況就是未有翻譯,歡迎閣下協助補充。況且翻譯完後,亦未見有何必要留下單一資訊頁。本站仲裁未來唯一運用之處,唯有仲裁委員會,沒有任何其他方式,所謂「仲裁」,實際上即是經由仲裁委員會處理爭議。說明仲裁機制之處,理當與一般仲裁流程相合,毫無必要分開撰寫論述。另現時不僅有仲裁方針,甚至還有一仲裁流程,雖有層級內外深淺之別,仍頗易致混淆,遑論三頁面分列情況。相關頁面之林立,加之仲裁規範異常複雜,已然造成他人實際困惑,本人認為不應持續放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30 (UTC)[回复]
方針用以規範、主頁用以綜合方針和流程,有很難理解?--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37 (UTC)[回复]
方針本來就是用來綜合流程(流程是方針的執行細節),如果方針與流程涉及核心概念(仲裁)相同,則於方針說明即可,幹嘛再開一頁綜合方針及流程?我確實很難理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54 (UTC)[回复]
方針是大規範,流程是細節到有時候跟一般用戶無關聯的程序,自然需要取一中間點,描述一般用戶需要知道的資訊,而不包括用戶不太需要知道的小細節。--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26 (UTC)[回复]
現在的重點即是有沒有必要劃分出這種「第三類」頁面。我的意見是不需要。且就現況而言,基本資訊頁面顯難稱完整,目前這種定義仲裁的內容,完全可以直接寫入方針導言;若來日要另行拆分,那也當是以後的事。又除了仲裁頁面以外,仲裁委員會本來也有基礎頁面;先不論兩者確實概念不同,頁面分立過多(現在至少有仲裁、仲裁方針、仲裁流程、仲裁委員會等四個範圍相近卻又相異的頁面),已經干擾社群對制度整體的認識。我當然無意將後面仲裁委員會頁面或仲裁內部詳細流程也一齊合併,但至少將前面兩者合併是可行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28 (UTC)[回复]
先不説分立的必要性的問題,我的疑問是現時的分立狀態是否構成了對社羣的危害?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34 (UTC)[回复]
我和冥王歐西里斯讨论了一下,如果整合一处的话会方便浏览,不容易迷路;不过分成子页面又能方便跨语言链接以助翻译参考。先提出两个方案供社群参考:
  1. 仿维基百科:权限申请,在主页通过引用子页面来描述;
  2. 利用{{Main}} (編輯 討論 說明  信息 鏈入 歷史,在主页下章节内简要介绍并引导。
配合页底导航模板,这两种方案均能保留子页面的互联特性,并避免找不到页面的情况。不过讨论页仍需考虑。——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28 (UTC)[回复]
個人支持以维基百科:权限申请的樣式和相關頁面顯示以便於讀者閱覽。--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21:31 (UTC)[回复]
我個人的設想是,比照監督使用者查核方針,將兩者合而為一,同時講述仲裁機制原理及行使仲裁權機構(仲委會)基礎運作方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00 (UTC)[回复]
讨论页的话,则可以效仿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于一中心页面设立“仲裁员布告板”。感谢ATannedBurger建议另下设各子页面。此举有利集中讨论及读者定位。——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9日 (二) 21:35 (UTC)[回复]
之後應該會有一個「仲裁委員會布告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00 (UTC)[回复]
目前有Wikipedia:仲裁委员会/布告板,不过“本布告栏供仲裁委员会向社群发布公告或声明,只有仲裁委员会成员可以在此编辑。” 也许未来可建立Wikipedia:仲裁员布告板供社群使用——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04 (UTC)[回复]
我覺得有意見的話在互助客棧反映就行。或者還有兩個選項,一個是仲委會布告板討論頁,另一個則是直接開放社群編輯仲委會布告板,而仲委會自身發布之公告則額外註明即可。我覺得最後一個方案最精確而簡易,反正平時布告板應該也沒什麼東西可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1日 (四) 11:14 (UTC)[回复]
@ZhaoFJx:咱不是很清楚您设立的仲裁员布告板要解决哪些问题,或者说有哪些问题是目前的請求页面解决不了的,可否详细解答一下?--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1月2日 (六) 12:33 (UTC)[回复]
@人间百态我最初的想法是因为如果讨论页太多,会不利于导航至正确的页面。是去WT:仲裁委员会,还是WT:仲裁,还是Wikipedia:仲裁委员会/布告板,抑或是Wikipedia:仲裁/請求?冗杂讨论页会向人们筑起一面高墙,使其因为担心自己放错地方而畏首畏尾,乃至不敢发声。不过另一角度来想,如果徒增讨论页的话,反而可能会加重这种情况。所以最终还需请社群商议合适的解决方案。红链好多 囧rz……——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2日 (六) 13:43 (UTC)[回复]
我以為仲裁請求是用來發起仲裁案的?總之最好留一兩個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日 (六) 14:07 (UTC)[回复]
我认为如果要讨论具体怎么一个合并方案,首先应该分析一下这些页面都是干什么的,这里说下我个人的一些见解和看法。
  1. 仲裁委员会的讨论页应该用以讨论所有关于仲裁委员会页面及其下属页面和相关模板的讨论——包括关于仲裁及其方针的讨论页;
  2. Wikipedia:仲裁委员会/布告板应该放置仲裁委员会向社群发布的公告或声明;
  3. 仲裁请求的四个子页面分别用以处理立案申请、修订与诠释仲裁决议、处理违反仲裁决议的用户以及修订委员会内部流程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1月3日 (日) 01:27 (UTC)[回复]

我已依照過往社群討論意見及既存共識整合出四個涉及仲裁委員會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包括:

  1. 彈劾機制——由仲裁委員會發起解任投票;
  2. 糾舉機制——仲裁委員會在調查期間必要時臨時解除管理人員權限防止干擾;
  3. 直接除權——仲裁委員會在調查後必要時先解除管理人員權限防止干擾,容許社群發起留任投票;及
  4. 依請求介入社群程序——社群可聯署就走社群解任流程的解任案的不當理據提出仲裁請求。

誠邀社群前往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參與討論。--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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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删掉你好星期六的列表?

是否建立各家平台或電視台之外購動畫、節目、特攝的分類項目

關於日本選舉的標題問題

在絕大多數其他國家選舉的條目中,標題以「XXXX年XX國選舉」或類似格式,例如「2024年維基共和國大選」。但是在日本的眾議院選舉條目中以「第XX屆」開頭,與大部分其他選舉條目不同;此外在荷語、西班牙語、英語等條目中都也使用年份而非屆數,只有中維和日維使用屆數。鑑於使用年份的情況十分常見(幾乎所有其他條目都是如此),且不見得在其他選舉條目中會以屆數代替年份的例子出現,因此,是否應該更改為更加普遍的年份方式?--FK8438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7:27 (UTC)--FK8438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7:27 (UTC)[回复]

中西習慣不同,屆數在中、日等國均頗為常用。且日本有兩院,採分別選舉,故不宜單稱其中一者或一律全稱為「大選」。又此話題或許移步條目探討區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31 (UTC)[回复]
你或許想要參考1935年丹麥人民庭選舉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22 (UTC)[回复]
未見其他國家,哪怕是漢字文化圈的選舉使用過「第XX屆」的各式。在無論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有這種方式,在中維也只有日本選舉會這樣使用(甚至連日維的其他國家選舉條目也不會使用屆數)。當然,大選只是舉例,通常以XX(類型)選舉的各式,例如總統選舉、XX議會選舉(上/下)等。也許對於選舉條目的命名可以搞一個方針出來來確保沒有歧意?--FK8438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15 (UTC)[回复]

現擬增修WP:命名常规如下:

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日 (六) 06:30 (UTC)[回复]

@FK8438Ericliu1912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日 (六) 06:31 (UTC)[回复]
基本( ✓ )同意。當然,如果可以加上「同年/月舉行不同種類的選舉時應一同提及,並在年份後面加入類別,各式為(年份)(國家)(類型)選舉。」會好一點。--FK8438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27 (UTC)[回复]
這點比較尷尬,因為存在一些像2021年保加利亞大選一樣同時介紹總統選舉與國會選舉的條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1 (UTC)[回复]
這種條目在大多數情況下應該要被拆分,或者以「大選」為分類或消歧義,指向不同的選舉。基本上只有關注度不高和內容不多的選舉才會合併一起為條目。--FK8438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06:20 (UTC)[回复]
不贊同這個説法。就以我上面舉的例子來説,總統選舉與國會選舉是在同日舉行的,其中選舉背景、民調等資訊會有相當大的重複性,除非真的出現條目過長(比如臺灣的選舉條目)或性質差異較大的情形,否則我認為合在一起寫的做法不應被禁止。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4日 (一) 13:39 (UTC)[回复]
有道理。那就按照閣下的建議吧。--FK8438留言2024年11月6日 (三) 23:46 (UTC)[回复]
(+)傾向支持:我大概看了一下谷歌结果,在涉及日本的选举里,“第X届”确实更常见。但出于维护维基百科的命名一致性,我赞同牺牲一定的常用性。--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8:23 (UTC)[回复]
如果涉日选举第某届为常用,不妨设置为特例。常用名称应该是优于一致性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18:29 (UTC)[回复]

准许各用户组自我除权

八年前,有用户组自我除权之讨论已达共识,允当时所设用户组自我除权。然现有四个非管理的可申请用户组(过滤器助理仲裁委员会委员确认用户模板编辑员)尚无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权限。或可准许此等用户组自我除权,使各用户组权限一致,并减轻维基百科:申请解除权限负担。

提議條文
  • ……;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尚祈社群商议为荷。——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9日 (二) 22:28 (UTC)[回复]

(+)支持。--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10月30日 (三) 00:38 (UTC)[回复]
其他幾個使用者群組(+)支持新增此權限,但仲裁委員會委員我暫時保留,之後再看實際運作再討論要不要賦予這個權限,現階段還是先不要吧。--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01:34 (UTC)[回复]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30日 (三) 00:49 (UTC)[回复]
@Hehua,是否有新的意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30日 (三) 00:51 (UTC)[回复]
更新:个人认为仲裁委员会委员应该和管理员请辞一样需要一个流程,所以不认为应该赋予自我除权的权限。--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10月30日 (三) 01:28 (UTC)[回复]
如果认为仲裁员还需商榷的话,那我先拟修正案一:
赋予过滤器助理确认用户模板编辑员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的权限。——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01:38 (UTC)[回复]
同意仲裁委員會委員應比照管理人員,自行請辭時須經報備轉交元維基除權(可於行政員布告板辦理相關事宜)。就其餘權限,意見同諸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0日 (三) 01:48 (UTC)[回复]
管理员需要去元维基是因为本地无法除权;但若行政员可以直接本地除权仲裁员的话,私以为似乎没有必要去元维基报备。——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07 (UTC)[回复]

综合一下讨论,修改为:

提議條文

过滤器助理确认用户模板编辑员

  • ……;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提議條文

仲裁委员会委员

  • 非自愿离职:……若仲裁员重复或严重违反以上规范,可由委员会三分之二大多数决议,暂停以至革除该名仲裁员之职务。Wikipedia:仲裁/方針);
  • 自愿辞职:仲裁委员会委员出于特定原因,意图离任并取消仲裁员权限,须在行政员布告板提出。

谨副知参与讨论的用户@HehuaS8321414CwekEricliu1912。谢谢你们的意见,请审阅该版。——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59 (UTC)[回复]

同意。--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10月30日 (三) 07:25 (UTC)[回复]
目前版本看起來沒有太大問題。--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09:18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11月6日 (三) 12:54 (UTC)結束:贊成者多數,進入公示期。——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12:54 (UTC)[回复]
要不要至少再等個三日?雖說以前曾有相當共識,但也已近十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0日 (三) 14:01 (UTC)[回复]
好啊,如果你这样说的话。我本来想的是趁公示期也能等待更多意见,不过再等段时间也可。——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15:36 (UTC)[回复]
暫停公示:暫停公示直至11月2日(UTC)以待更多讨论。——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15:39 (UTC)[回复]
同意修改后的除仲裁委员会权限的条文。针对仲裁委员会的条文,我认为可以单独开一个讨论串,讨论仲裁委员会委员离任的相关事情。--Hamish T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41 (UTC)[回复]
移除是如何移除?类似“登出”按钮那样吗?--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4年10月30日 (三) 17:03 (UTC)[回复]
Special:Userrights中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后按照提示操作@Leiem Stang 2024年10月30日 (三) 18:03 (UTC)[回复]
支持本提案,理由与多年前的咱没有太大差别 Stang 2024年10月30日 (三) 18:03 (UTC)[回复]
支持。--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20:05 (UTC)[回复]
支持。--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1月1日 (五) 07:10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11月10日 (日) 18:11 (UTC)結束:贊成者多數,進入公示期。——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3日 (日) 18:11 (UTC)[回复]
公示已通过,Phabricator请求已提交。——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10日 (日) 18:15 (UTC)[回复]

关于用户名方针与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建议

用户名方针的重大修订

考虑到当前中文维基用户名方针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解释(如不妥當的用戶名,现有方针内容仅有几条,而英语维基对应方针更为丰富),同时需要增加部分方针内容,本用户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结合中文维基实际情况,建议对方针进行重大修订。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名方针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 正如前面所说,当前方针内容有关“不妥當的用戶名”只有几条,因此我对该章节做了进一步的扩充,详细阐明不妥當的用戶名的具体类型。而在最后的校对修订中,还在正确案例和错误案例中添加模板以此达到显示更醒目的目的。
  • 将第一节“选择一个用户名”改版为“新用户指引”。其中,“选择一个用户名”中提到“您的用户名不应该让人错误感觉到您的账号拥有某些权限”,以及“公司或团体名称”,有关内容移至“不妥當的用戶名”;“真实姓名”、“类似姓名”(改为“类似的用户名”)移至新章节“其他特定类型的用户名”。
  • 将“对不妥当用户名的处置方法”一节改为“处理不妥当的用户名”,增加多个当用户遇到不妥当的用户名时的措施。
  • 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调整其余章节的位置,内容维持不变。
  • 结合某用户(已被无限期封禁)讨论的经验,以及英语维基已有相关规定,建议在“真实姓名”增加一句“我们也强烈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不要使用真实姓名或任何可能追溯到他们的昵称来创建账号”,即不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以真实姓名表示其用户名。

虽然我查了英语维基对应方针也提到了如何处理真实姓名作为用户名的方法(即电子邮件),但中文维基的此前讨论中没有取得共识,故本次修订没有再次引入此方针。

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

当前版本的用戶頁指引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看到明显的翻译错误:就是“保护用户页”一节中提到“作为文章所在页”,但是英文指引的说法是:As with article pages,而正确的翻译是:与条目页面一样。另外指引有一些章节是可以整合的。因此,我参照英文版对用戶頁指引进行重大修订,并保留现有指引的部分内容。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 整合两节可以放置的内容,标题为“用户空间可以放置的内容”;相应地,不得放置的内容则使用“用户空间不得放置的内容”的标题。
  • 整合两节删除页面的内容,标题为“删除用户空间”,完善内容。
  • 增加章节“创建子页面”,提供如何创建子页面的指南。
  • 增加章节“用户讨论通知”。
  • 将“我的用户页有哪些其他信息可以被别人看到?”章节改为“用户空间提供的选项”。

以上两部方针指引的修订提案,虽早已创建完毕且已对文字进行了多次校对与调整,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欢迎大家提出意见。--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04 (UTC)[回复]

「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一节应该保留WP:UPNOT#12的链接。明显的多次引用的条文。甚至建议新增WP:UPNOT12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20 (UTC)[回复]
@Tisscherry薏仁將剛好路過看到這個討論,各位不妨參考一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Ocean1984,並視情況針對這方面順便作出調整。--)dt 2024年10月30日 (三) 17:09 (UTC)[回复]
建議在「請細閱本頁,並選一個更為合適的使用者名稱。」後面加上:「您可以選擇改名,或者重新建立一個新的帳號,但注意僅限一次。」
英文維基的用詞較為簡潔,但確實是對此單一用途類型的用戶較為寬容,故我認為明確地讓他們知道,允許選擇捨棄第一個用戶名直接再註冊一個,但同時我認為也要善盡溝通義務,讓該用戶注意宣傳以及避免違反傀儡方針行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18:21 (UTC)[回复]
說明相關並且加註但書我覺得對於因使用者名稱不當遭到軟封鎖而不知如何做的當事者會有很大的助益,同時也對於處理的管理員更清晰可見的判斷方式。--薏仁將🍀 2024年10月30日 (三) 21:46 (UTC)[回复]
“但書”?“但是”?--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23 (UTC)[回复]
【但书】法律条文中“但”或“但是”以下的部分,用以指出该条文的例外或限制。(《现代汉语词典》)--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日 (五) 10:20 (UTC)[回复]
虽然合并两个用户在技术上可行(MediaWiki软件有插件“UserMerge”可以用于合并账号),但是由于安全及著作权标记相关的问题,维基百科的账号只可以重命名,并没有提供合并的功能。技术上亦不可行,UserMerge与CentralAuth不兼容。--dringsim 2024年11月1日 (五) 11:48 (UTC)[回复]
不知道有这回事。刚看到这个已经及时修改。--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日 (五) 14:30 (UTC)[回复]
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英文版目前的规定是封禁期间拒绝的解除封禁请求全部不能移除,中文版的共识是被封禁用戶不能移除其用戶討論頁進行中或近期(七日內)結束的封禁申訴討論。个人觉得后者或许会好一些。--GZWDe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35 (UTC)[回复]
另外,中文版WP:UPNOT#12规定得比英文版更具体,而且有不少相关讨论。--GZWDe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40 (UTC)[回复]
回复如下:1、关于“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已按照中文版的共识调整(我没看讨论页指引);2、WP:UPNOT#12已在“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中展现。--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2日 (六) 14:57 (UTC)[回复]

修訂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之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章節

現行條文
  1. 演藝人員單次主持的大型節目或在一個時間跨度內固定參與(包括主持、代班主持及班底)的節目通常相對容易找到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
    • 若節目本身具備關注度並存在條目,且條目中有包含主持人員變革的可靠來源,則直接連結節目條目即可,若可附註來源佐證加入和離任日期更佳;
    • 若節目本身可能具備關注度但未有建立條目,或並未符合關注度要求,則應當附註來源佐證參與節目及加入和離任的日期。
  2. 演藝人員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屬於瑣碎資訊,尤其歌手或通告藝人可能會透過大量參與節目而獲取曝光。很多情況下都未必能有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且並不對於有關人物構成足夠的影響或重要性從而被寫進條目中。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
提議條文
  1. 演藝人員單次主持的大型節目或在一個時間跨度內固定參與(包括主持、代班主持及班底)的節目通常相對容易找到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
    • 若節目本身具備關注度並存在條目,且條目中有包含主持人員變革的可靠來源,則直接連結節目條目即可,若可附註來源佐證加入和離任日期更佳;
    • 若節目本身可能具備關注度但未有建立條目,或並未符合關注度要求,則應當附註來源佐證參與節目及加入和離任的日期。
  2. 演藝人員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屬於瑣碎資訊,尤其歌手或通告藝人可能會透過大量參與節目而獲取曝光。很多情況下都未必能有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且並不對於有關人物構成足夠的影響或重要性從而被寫進條目中。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獨立列表亦不應羅列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

Wikipedia: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的討論歷史如下:最初在2016年曾討論,當時禁止了在藝人主條目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但作出了折衷,容許拆分列表收錄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到了2022年達成了現在的共識版本,但此版本沒有明確指出2016年那個折衷是繼續有容許,還是已經取消。在近日關於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蔡徐坤影视作品列表的存廢討論中,至少@Sanmosa@银色雪莉兩位都認為應取消那個折衷,故正式呈請修訂。

我認為若容許此折衷,會陷入對拆分條件、篇幅過長的判定爭議,吸引愛好者在主條目灌水,以圖盡快拆分,便可以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2:45 (UTC)[回复]

從來都沒有禁止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吧,過往共識都是要提供可供查證的來源,而且針對的是綜藝節目。現在是否要擴大範圍?--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3:30 (UTC)[回复]
沒有擴大範圍,在2016年那個共識已經是這樣。藝人主條目,有來源且是二手來源也不能羅列。在我加入維基的2021年左右,不少香港演藝界條目都是這樣嚴格執行此共識,我也詢問過共識確是這樣。「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是指如某次參加節目(非固定班底)因一些原因特別受到關注,有二手來源証明之下可以散文形式簡述,而不是可為非固定班底參與節目設一個有二手來源的表列或點列。以往主要討論是這幾個: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员#綜藝節目是否不應該放在明星條目呢?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员#重新明確藝人參與節目列表共識Wikipedia_talk: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討論,期間我亦提出過是否某些情況下不算瑣碎,以現時條文來說,還是特別的就散文簡述。--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4:25 (UTC)[回复]
你看一下過往,最後還是要看情況的,沒有一刀切的。在我角度看來這次就是擴大範圍和一刀切了。另外都是列表,能不能等上面列表方針後再討論--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3:19 (UTC)[回复]
@Abcet10有沒有你那邊的例子?恐怕沒有一刀切只是你那邊沒有遇上那麼喜歡清理的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4:49 (UTC)[回复]
甚麼例子?--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5:25 (UTC)[回复]
但是如要重新討論,我也樂意。--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21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银色雪莉Sanmosa請表態或參與討論。--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25 (UTC)[回复]
个人这样看下来,觉得应该OK。其实艺人条目和其他类别的人物条目一样,不论是主条目还是相关的列表条目,本质上都是完整的人物传记的一部分,而传记不是年谱、起居注或爱好者内容集散地。如果说固综列表犹如作家的作品年表,能够直观反映传主履历、成就甚至志趣,那么非固综列表则像是“二日辛亥、上御经筵;三日壬子,上视朝”——这样的信息并非毫无用处,但要看它用于什么和怎么用。如果想要其作用于为“传记”这一项目作贡献的话,显然不是每一条流水账都能有用(或独立发挥作用),那么以列表形式全数罗列就缺乏意义,仅取其有用者(或其有用者集合)以适当方式置于主文显然是更妥当的做法;而如果想要其作用于“事无大小、记录周详”,也就是跟起居注差不多作用的话,那么这就是典型的爱好者内容——这不是无用,但它将更适宜收录在爱好者百科而不是本地。
回到程序事项而言,这也不是一刀切或扩大范围。修订条文用意在禁止罗列而不是禁止收录非固综内容。演艺人员非固定参与(担任飞行嘉宾)的节目属于琐碎信息是已写在条文的,WP:NOT不只对主条目管用,本就没有将范围局限于主条目的道理。--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5:46 (UTC)[回复]
之前討論考慮到有關注或者有來源,所以沒有一刀切,有來源即可。另外有來源和內容瑣碎是兩種概念,請不要偷換概念。--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5:25 (UTC)[回复]
我上面似乎没有只字片语谈到过来源的问题,阁下这顶“偷换概念”大帽子自何而来,还请明示。如果谈到来源的话,我的看法是:有来源是信息被收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信息是否琐碎,和其本身有没有来源支持,并不存在逻辑上的关联;条文本身对演艺人员非固定参与(担任飞行嘉宾)的节目属于琐碎信息的定性也没有置入任何前置条件。因此,有来源的就允许收录、就不算琐碎这种逻辑本身就不合理——换做是历史人物条目,我要是拿着起居注往皇帝传记(或者相关列表)条目里写“三日壬子,上视朝”,那我早就该让唾沫星子淹死了。大多数的非固综信息属于琐碎信息之列,不是因为“无来源”,而是其本身无法符合传记这一项目(不是年谱、起居注)所需信息的重要度和质量——而如果其中有部分信息符合(或经过整合而符合)了这些指标,那么应该在有来源的前提下以摘要格式写入内文,而不是因为有了这些符合指标的信息而把其他大量无法符合指标的信息一同罗列——传记不是年谱或起居注,阿基米德拿皇冠泡那一次澡很重要,这不代表我们要把他生平的泡澡都列成一个表格;马国贤被选做转台王那一幕很重要,这不代表我们要把他作为嘉宾上过的谈话综艺都列成一个列表——因为其他的澡、其他的集数,对于传记而言,真的没那么重要,至于重要的那些,写成内文是完全可行的。--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6:15 (UTC)[回复]
總體而言,中文維基百科對收錄內容的要求一般呈收緊的方向發展,我認為這是一件好事情。這個提案恰好能反映我説的這點。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6日 (三) 10:23 (UTC)[回复]
當時的草擬人路西法人一直沒出現,不過終於發現在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討論,我曾經問過他(真全然忘了),他亦有回「已按2022年11月共識條文更新該章節所載規定,現時不應該再存在『分拆成列表就能收錄』的情況」,可見此修訂亦與他的想法相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8:16 (UTC)[回复]

討論被錯誤理解達成共識應該怎樣做?

發現數月前Wikipedia_talk: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討論關閉時,Kriz Ju標註達成「飛行嘉賓和一次性參演節目不宜收錄為列表」的共識,此說有誤。我們討論「一次性節目」,是指節目的性質,例如一個在電視上播出的晚會,而最後顯然未有達成「在一次性節目中演出」不宜作列表的共識,因我一直反對禁止,而最後發言的Stevencocoboy也說一次性質節目除外但須附上來源。而所謂「一次性參演節目」反而意義不明,不知是節目的性質還是藝人參演的性質。此討論的結果應應描述為:在非一次性綜藝節目擔任飛行嘉賓(或非固定班底)不宜收錄為列表,但在一次性節目中擔任演出嘉賓,是否不宜收錄為列表,則未有共識。--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14 (UTC)[回复]

@Kriz Ju--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15 (UTC)[回复]

讨论邀请通告

WT:可靠来源 § (硕士论文)怎样的影响可以算作“显著学术影响”有用戶正在徵求社群意見,敬請編者關注。

簡要說明:有关“硕士论文”可靠性的讨论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08:24 (UTC)[回复]

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

上次讨论和过往的多次讨论一样无疾而终了。实际上,修订这条混乱而且错乱的条文很有必要。尤其是我了解到英文维基百科非常清晰明白的条文,认为是值得跟随的实践。因此参照en:Wikipedia:Notability_(people)#Politicians_and_judges,建议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 政治人物,曾担任国际级别公职、国家级别公职或(采用联邦制或类似政治体制的国家的)州/省级公职,或担任这些级别的立法机构成员,或被大量媒体报道。

--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2:07 (UTC)[回复]

定義的方式改變,這沒有特別問題,但是插入法官是突兀的,因為政治人物不能完全對應Politicians_and_judges
  • 簡要陳述,避免純粹的翻譯,請轉換成可以被對應且可以被廣泛理解的簡要文字/段落作為提議條文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2:29 (UTC)[回复]
法官是突兀的,可是在英文维基百科的原文里就是突兀的,猜测是为了兼顾无法被“政治人物”涵盖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等法律界人士。为符合中文习惯,可采取增词法,“公职”重复三次。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2:46 (UTC)[回复]
法官、檢察長等亦為公職,其後的敘述即有涵蓋,毋需重覆說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5:20 (UTC)[回复]
你似乎是说,法官、检察官、政治人物可以总称为“担任高级别公职的人物”?--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8:16 (UTC)[回复]
(&)建議調整方向可以是下方文字,僅是提議性質,後續沒有再加入其他意見的打算。
  • 如果下方文字有參考價值,可以將原文複製後隨意改動
政治人物指曾任職於各政府部門、議會、法人或非正式組織,並主動參與政策制定、執行與解釋、製造輿論或參與可影響政策的社會運動。符合關注度的人物必須包含下列其一標準
  • 曾擔任具有高度自治權政治實體(如邦聯制或聯邦制的地方政府、自治區等)或其所屬最上級機構職務的領導人員
  • 曾擔任國際性政治實體(如聯合國)或其附屬組織的最上級機構職務的領導人員
  • 具備決策法律及政策權限的人員,或具備在實施解釋權限後變更法律及政策有效狀態、適用範圍或施行方向的人員。
  • 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的人員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1:44 (UTC)[回复]
解释了半天什么是政治人物,甚至是重新定义政治人物,这不可取。BIO的首要目标,应该是用简单可行的标准快速判断人物是否收录。“或其所属最上级机构职务”、“或其附属组织的最上级机构职务”,如此表述感觉很怪。--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2:12 (UTC)[回复]
英維那套在中維完全行不通的,英文區沒有香港澳門問題,也沒有台灣問題,你要一個地區領導人強行升格為國家領導人才有資格收錄。如果閣下不打算把條文本地化的話,那只好(-)反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3:11 (UTC)[回复]
我都不清楚你在反对什么。英文区当然有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在附录的论述中,还谈了更多国家、地区立法机关的问题。--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9 (UTC)[回复]
按照提議條文,李家超的關注度屬「獲得大量媒體報道的主要地方政治人物。」對嗎?
如果是基於這個前設,大量香港澳門議員的條目可以提刪(特別是完善選舉制度後只做舉手機器而不博媒體眼球的議員),因為香港公職並不是「國際級別及國家級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5:31 (UTC)[回复]
李家超必然早已超过GNG门槛。香港和澳门立法会,在英维指引这一章节参见的论述里,认为是可假定成员关注度的subnational parliaments。香港立法会既然只有90席,多数符合GNG也不奇怪。--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8:12 (UTC)[回复]
你的想法很危險,香港不是國家,行政長官不是國家級職務,只是地區領袖,他並沒有軍事及外交權力。
建議這樣改:「政治人物和法官,曾擔任國際級別公職、一級行政區級別公職或同等級別的立法機構成員。」--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0:48 (UTC)[回复]
一级行政区公职,或许已经太滥。主要是重新引入了本提案处心积虑要排除的非联邦制国家地方立法机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人大)问题。--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2:17 (UTC)[回复]
既然排除了省級人大,自然也排除了特別行政區議員。你總不會說特別行政區議員比省級人大還要重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3:06 (UTC)[回复]
一个省级行政区的省人大代表有五六百人,乃至近千人,人数太多了,大多够不到GNG。反观香港立法会只有90席。--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3 (UTC)[回复]
另一方面来说,en:Wikipedia:Notability (people)/Subnational politicians只是以“是否具有较大自主立法权”来衡量subnational parliaments(次国家议会/立法机关),从而确定是否假定其成员的关注度。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4:26 (UTC)[回复]
建议可以一并引入这个subnational politicians。如果社群对里面的某些判定有疑虑可再讨论。--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8:16 (UTC)[回复]
这个subnational politicians内容很多,而且类似于根据英维的存废讨论撰写的备忘录。中维也许缺乏这种需求,所以没有这样的页面。我不能为引入意义不明确的页面工作。--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42 (UTC)[回复]
我認為參照WP:關注度 (文化遺產)引入「國家/地區」,並使「地區」指「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是可行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9日 (六) 07:16 (UTC)[回复]
另外,考慮到普通法系的法院架構,我認為直接囊括法官並不合適。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9日 (六) 07:19 (UTC)[回复]
一种可选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有三百多个法官,包括法官确实太多了,只能包括少数大法官。--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8:30 (UTC)[回复]
(-)反对:閣下的提議條文看起來是從英維直翻過來,我很難理解;現行條文才符合中文讀者的閱讀習慣而容易理解。--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9:16 (UTC)[回复]
居然还有人认为现条文容易理解,那我就要提一个问题了:“法律上或事实上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行政机构的成员(例如,内阁成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立法机关的议长、议员或代表”中,“法律上或事实上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是否修饰到“立法机关的议长、议员或代表”?如果是,为什么?如果否,那中国的省级行政区乃至较大的市也有制订地方法规的权限,其人大也常被理解为立法机关,估计符合条件的人大代表,不会少于一万五千人。--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10:32 (UTC)[回复]
那馬來西亞和日本的地方議員算不算這種啊?-----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9日 (六) 10:49 (UTC)[回复]
马来西亚是联邦国家,其州议会议员符合任一条文。日本地方议会没有立法权限,不是立法机关。--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11:05 (UTC)[回复]
  • 「一萬五千人」是閣下想要處理的主要問題嗎?閣下提案的時候說的是「修訂這條混亂而且錯亂的條文很有必要」。我閱讀下來,閣下的提議條文才是「混亂而且錯亂」的。
  • 提議條文中,為何要把「法官」納進來?我沒有看到相關說明,只能猜是因為英維這樣寫所以中維跟著這樣做?
  • 「獲得大量媒體『報道』的地方政治人物」,應該是『報導』對吧?有大量媒體報導的人物就符合GNG了,放進此處不是畫蛇添足嗎?是因為英維這樣寫所以中維跟著這樣做?
  • 如果「一萬五千人」才是閣下想要處理的主要問題,只要修訂現行條文即可。照搬英維的條文進來,我讀著是顯然地水土不服。
--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3:49 (UTC)[回复]
我认为:问题就是企图修补这条混乱而且错乱的条文,反而对英文维基百科明显更优良的条文鸡蛋里面挑骨头。
为什么说这是混乱且错乱的条文?
  • 领导阶层和行政机构成员的重合:总统往往拥有行政权,总理、首相是行政机构的领导者。
  • “领导阶层”本身是需要被良好定义的概念。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这一身份本身不是行政机构成员。
  • 立法机关的议长、议员、代表:立法机关成员的名目还有委员,“议长”(立法机关主持者)的名目还有委员长、院长,而且“议长”本身就是议员。
  • 顿号在前面是区分“领导阶层、……行政机构、……立法机关”,在这里是区分“议长、议员”,存在层次的混乱。
  • 制造了一种说法——“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我没在中维之外见过“最上级行政区”之说。
  • 为了拯救“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这一措辞,又加入了“法律上或事实上”。
法官和地方政治人物是有必要的吗?
  • 如我前述,法官兼顾了国际法院法官、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等情况。
  • 地方政治人物可能被大量媒体报道(按:似乎台湾更常用报导)行程,然而难以找到对本人的有效介绍。
  • 由于英维条文取消了“一级行政区”,“地方政治人物”弥补了“一级行政区”等地方人物的缺失,并绕开省级人大等机构。
  • 我认为加入这两条没什么不好,但是如果这两条不被接受,可以删除,因为本提案并非企图引入新的关注度标准。
我閱讀下來,閣下的提議條文才是「混亂而且錯亂」的。我认为,英维条文远胜于该条文。
  • 承认单一制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联邦国家的地方立法机关。以立法权力作为标准。
  • 绕过了立法机关的各种名目,而以“立法机构成员”称之。
  • 绕过了国家机关的各种名目,而以担任公职(hold office)称之。
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12:31 (UTC)[回复]
“主要”地方政治人物,還是“主要地方”政治人物?前者,“主要”怎麼理解?滿足“獲得大量媒體報道”就可以的話,主要可以去掉吧;後者,“主要地方”,什麼算“主要地方”?--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3:34 (UTC)[回复]
Major local political figures,major、local和political均修饰人物,去掉major应无区别。我认为正如你所言,major不是良定义的。--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17:44 (UTC)[回复]
那我覺得還是在提議條文裡移除主要二字比較好。--)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7:59 (UTC)[回复]
參考英維對應方針後發現是有對這點做出一定註解,看看能不能被補上:Generally, a person who is "part of the enduring historical record" will have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dependently in multiple history books in that field, by historians. A politician who has received "significant press coverage" has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dependently in multiple news feature articles, by journalists. An actor who has been featured in magazines has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dependently in multiple magazine feature articles, by magazine article writers. An actor or TV personality who has "an independent biography" has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 a book, by an independent biographer.--)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8:02 (UTC)[回复]
这只是解释为什么这三种人假定关注度。其逻辑是大概率满足GNG的人群可以假定关注度。另外,已删除“主要”。--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33 (UTC)[回复]
能否一并探讨市长(大型城市,具体怎么定义不清楚)、大使等重要职位是否都有默认关注度。--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8:09 (UTC)[回复]
你們要不要考慮舉些具體例子,順便弄個表格什麼的釐清一下,再歸納成符合本地慣例的規則?英文維基百科將政治人物與法官並列安排,概出於歐美部分法官係民選官職,不見得適合本地多數情況(尤其是東亞政治人物)。建議重新整理,去蕪存菁,不要照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49 (UTC)[回复]
新修版删除法官,删除政治人物和地方政治人物的点列,将政治人物分为三个类别。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17:48 (UTC)[回复]

完善WP:封禁「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所謂「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但WP:封禁並沒有指引給管理員對解封的指引,以確保符合這個目的。對此,建議修改WP:封鎖方針,引入擔保制及對巡查員或回退員進行擴權,以進行有條件解封。

想法:

  •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用戶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
  • 不限期封鎖用戶可在完成解封條件後找廷伸確認用戶請求擔保
  • 由廷伸確認用戶向管理員確定不限期封鎖用戶已完成解封條件,並聲明會負責監督該名用戶的編輯。
  • 廷伸確認用戶監管不力的話,會被剝奪擔保資格。
  • 巡查員或回退員對該名用戶的編輯進行二次確認。
  • 直至管理員認為那名編輯者真誠悔改,然後解除監管。
  • 只要擔保者決定不對該名用戶進行擔保或 巡查員或回退員 認為編輯有問題,隨即啟動即時封鎖程序,解封條件會較上一次更嚴格。

好處:減低管理員的工作壓力,從而達到不限期不是永久的目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4:02 (UTC)[回复]

(-)反对。1. 我们没有廷伸确认用户;2. 担保和负责制度不可能实现。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05:22 (UTC)[回复]
本站現有4,582個延伸確認用戶。--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3:13 (UTC)[回复]
原句不是延,是廷。--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5:51 (UTC)[回复]
@魔琴、@Hamish:如果是保留這句呢?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使用者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4:38 (UTC)[回复]
因為執行不限期封鎖的情況大部分屬於傀儡、純破壞、用戶名不當等,小部分屬於多次封鎖後累犯。總的來說,如果加入這條,針對於可能會適用的情況,通常也只有“承諾改善”這個理由才會有管理員考慮解除封鎖,假如說要把“承諾改善後方可解除封鎖”都寫到封鎖日誌的話,我擔心這個理由會被濫用,因此我認為保留這條沒有意義。參見WP:CONDUNBLOCK。--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6:03 (UTC)[回复]
同Hamish的意見,並不完全認同需要為每位遭不限期封鎖的用戶寫上解封條件。能理解你的出發點是像Z7504這種因長期擾亂而遭封禁的小部分用戶,不過若是僅因這小部分的用戶而要求管理員將全部的不限期封鎖使用者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這反而會加重管理員工作壓力。--)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7:57 (UTC)[回复]
我較關注的是年初有編輯者引用 「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要求管理員解封所有永封IP用戶。一會兒後,管理員又真的對那些IP進行解封。我就納悶,難道IP用戶比有名用戶還要高級?這個理解難道僅適用於IP用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3:04 (UTC)[回复]
IP的情況比較特別(WP:COLLATERAL)。由於時間因素,我自己是暫時沒辦法去驗證管理員又真的對那些IP進行解封是什麼時候、哪位管理員跟哪些IP。不考慮特殊情況的話,IP本就不應永封。長時間的封禁(比如2~5年,極端情況的話甚至10年)是現在絕大多數替代IP永封的方式。--)dt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53 (UTC)[回复]
如果沒有解封條件,那這句就倫為「論述」,根本無法實現這句提出的精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3:08 (UTC)[回复]
抱歉,真沒看清。--Hamish T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47 (UTC)[回复]
“不限期不是永久”的意思是维基百科可以接纳那些愿意改过自新的编者,而不是说要帮助所有犯了错的编者改过自新。看不出有额外设立这种解封程序的必要。Irralpaca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5:59 (UTC)[回复]
同上方魔琴君第二點。--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3:15 (UTC)[回复]
觀看隔壁ANM裡不少陷入爭議的用戶皆有延確資格,故實在不能接受由延確用戶幫助管理員監督編輯。儘管我認為擔保和負責制度是一個挺有趣的想法,但仍需更多具體細節以確認制度可行性。--)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7:51 (UTC)[回复]
(+)支持(1),其他(-)反对。延伸确认用户也有很大可能犯错,就像atannedburger说的,但是(1)可以接受,而且可以引进一个像傀儡助理一样的解封助理。关于巡退,额我觉得没必要再加一层。--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01 (UTC)[回复]
@Martinc021、@ATannedBurger、@Cwek:通常要永封的很多時也是犯了很大或多次的錯誤。引入巡退作二次確認可確保他們的解封不會悄悄地在關注度低的條目進行破壞。
這個也關乎信任度的問題,正如先進城市的懲教工作,在罪犯被䆁放後,也相信他們很容易重犯,對此有3個月的監管令,確保他們在䆁放後可以正常重投社會。
如果維基社群信任他們在解除封鎖後不會破壞,那我也支持不引入巡退作二次確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8:37 (UTC)[回复]
我認為引入巡退是可以接受的,但沒辦法接受純延確來監督編輯。至於是否真的有必要再多加這層本身,我在還沒有看到具體提到「擔保權」或「監管權」的方案前會先持保留意見。--)dt 2024年11月10日 (日) 22:35 (UTC)[回复]
不是应该可以通过zh-block或者其他申述方式去申请被不限期封禁?不过在不限期封禁时写清楚封禁理由或者依据+接受解封的理由或依据,可以接受。——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15 (UTC)[回复]
反對任何賦予持有其他權限者專有之「擔保權」或「監管權」。社群無論身份,均可就個別封鎖提出意見,根本與是否持有巡查或回退權限無涉,遑論延伸確認權此類單純累積編輯次數所得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46 (UTC)[回复]

提議條文(第一版)

現行條文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在合適的情況下可獲解除封鎖,並在讓其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但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如無管理員願意解除封鎖,該使用者實際上已被社群禁止編輯。

提議條文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管理員會在封鎖信息中說明解除封鎖的條件,如管理員沒有說明解除封鎖的條件,則預設為完成1個{{第二次機會}}的要求。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可在完成解除封鎖條件後申請有條件解除封鎖,並讓社群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00 (UTC)[回复]

本人(+)支持明文規定被不限期封鎖的用戶如何恢復權限的做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0日 (日) 17:15 (UTC)[回复]
如果一定要寫明的話,改成管理員應在封鎖日誌中註明解除封鎖的條件,未有說明的,解除封鎖的條件為……會不會好一點。另外,我認為缺省條件為何還需要討論。--Hamish T 2024年11月10日 (日) 18:37 (UTC)[回复]

技術

2024年第44期技術新聞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10月28日 (一) 20:54 (UTC)[回复]

我怎么记得好像之前说要废弃GuidedTour扩展的来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58 (UTC)[回复]
至少技術新聞好像是沒說的,吧。--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7:38 (UTC)[回复]

修改svg圖片源代碼

我想修改File: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map.svg這張圖片的源代碼,因為其數據過時了,但我怎麼也修改不了(在電腦上改svg檔名時多次出現錯誤),不知道是否有人能幫忙?具體修改包括:巴布亞新畿內亞改為深綠色;利比亞、多哥、南非、吉布提、肯尼亞改為深藍色;瑙魯、所羅門群島改為淺綠色;薩爾瓦多、坦桑尼亞改為淺藍色。謝謝。--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4年10月31日 (四) 15:50 (UTC)[回复]

下載Inkscape,用Inkscape打開,點擊想要修改顏色的國家,修改顏色。--Miyakoo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6:49 (UTC)[回复]
謝謝介紹這個軟件!挺好用的。--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4年11月1日 (五) 09:47 (UTC)[回复]
已上傳修改後的圖片,請檢查。--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7:11 (UTC)[回复]
呃,我嘗試了一下上載新版本,結果被commons拒絕了……現在只能重新開一個新檔了。秘魯很奇怪地用了淺綠色,應該是深藍色才對。瑙魯也應該改成淺綠色。--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4年11月1日 (五) 09:44 (UTC)[回复]
拒絕的原因是?已修正,把瑙魯看成秘魯了。--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12:55 (UTC)[回复]
因為原圖上載者不是我,沒有權限蓋掉。。。至少commons是這麼寫的。我翻查了一下資料,這是自從去年9月開始的新規,非自動巡查用戶不能蓋掉別人的圖了。--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4年11月1日 (五) 13:51 (UTC)[回复]
commons:Special:AbuseFilter/290这个吧,那没办法了,但我感觉开新档可能会被提删。--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17:34 (UTC)[回复]
如果有覆盖上传的需求,可以申请autopatrol权限,注意需要遵守c:Commons:Overwriting existing files。--Kcx36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8:04 (UTC)[回复]

请求模板编辑员协助编辑

WT:格式手冊/文字格式#公示锚点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08:36 (UTC)[回复]

請和上方跟进一下IPA和lang模板的更新,一樣要修改Module:Lang,謝謝。--Qqkuro66541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6:05 (UTC)[回复]
似乎不是同一回事。上方那个还在讨论中,这里是已经公示通过了,而且这个修改容易得多。--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16:10 (UTC)[回复]
要修改Module:Lang#L-636,上面那個一更新,不就又覆蓋過了。--Qqkuro66541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6:27 (UTC)[回复]
既然这么多人想修Lang,那能不能多给Lang加个class以更优雅地解决Template talk:Lang-grc#为Lang-grc模板引入多调(polytonic)样式(哦好像得公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日 (六) 16:41 (UTC)[回复]
沒注意到沙盒版本,已註釋掉,還希望您可直接修改沙盒,看測試樣例,沒問題的話,應該都會支持的,有樣例,就可更直觀看出差別在哪。--Qqkuro66541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7:25 (UTC)[回复]

2024年第45期技術新聞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11月4日 (一) 20:48 (UTC)[回复]

{{小写标题}}与{{斜体标题}}无法同时生效

sic》条目,用上{{斜体标题}}之后,原先的小写首字母变大写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4日 (一) 23:12 (UTC)[回复]

我覺得是不需要斜體。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10:27 (UTC)[回复]
@魔琴:我也在想“要不要斜体”的这个问题(毕竟我刚刚把罗马化斜体取消掉)……我觉得最应该判断的是这个词在中文语境中出现用不用斜体,但是貌似不太在中文语境出现?然后我觉得它在英语等文本中斜体的原因不是由于“不是英文(即罗马化采用斜体的原因)”,而是像生物物种学名(乃至所有属名与种名)那样约定俗成的“永远斜体”……就用斜体了。不过我不是很确定它是不是真的“约定俗成永远斜体”。--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5日 (二) 10:37 (UTC)[回复]
可以用魔術字吧。--Hamish T 2024年11月5日 (二) 10:28 (UTC)[回复]
确实,Cwek已经用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5日 (二) 10:38 (UTC)[回复]

Cat-a-lot最近不能用了?

如题,最近在Cat-a-lot点击“移动”以后会导致我的浏览器页面卡死动不了,是只有我这边这样还是所有的Cat-a-lot都有问题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5日 (二) 11:24 (UTC)[回复]

我基本上从开始用这个小工具以来,都常常会不定期出现这种情况……(不过最近没试过。)--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5日 (二) 11:29 (UTC)[回复]
唉。。--———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5日 (二) 11:53 (UTC)[回复]
你是说浏览器卡死了还是说移动进度不走了?如果是后者那正常,如果你移动的是子分类的话那基本上都会卡死,如果是页面则没问题。--BigBullfrog𓆏2024年11月5日 (二) 11:39 (UTC)[回复]
喔,,,,那看来是正常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5日 (二) 11:52 (UTC)[回复]

请求增添及修改{{PRC admin}}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玉都街道及其WIKIDATA

受定向而来,若分类有误还请指正。 详见使用者讨论:ByH1995#关于44/09/83/002。此致--ByH1995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7:26 (UTC)[回复]

FYI: Special:PermaLink/8486728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Hamish T 2024年11月6日 (三) 05:51 (UTC)[回复]
这里有民政局的表格,见440983002,与原国家统计局编码、变更一致 (但不准确至乡级) 。--ByH1995留言2024年11月6日 (三) 16:00 (UTC)[回复]

请求优化Category:側面模板

你好,我看不懂Category:側面模板但我大为震撼,求求比较懂的优化下。我想了解写模板时第一个参数写哪个,是写sidebar还是写某个sidebar。请问哪里有介绍呢?--Mahengrui1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9:05 (UTC)[回复]

没理解您的需求,写什么模板,谁的第一个参数。--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4:03 (UTC)[回复]
大概是問建立新模板時{{sidebar要不要寫成{{(something) sidebar,答案是不要。--Hamish T 2024年11月8日 (五) 14:11 (UTC)[回复]
是的,我要问这个--Mahengrui1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1:43 (UTC)[回复]
参见Wikipedia:导航模板,准确来说,{{Sidebar}}是构建其他侧边模板的基础。——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9日 (六) 01:55 (UTC)[回复]
非常感谢链接,我希望知道,正如Template:Navigational_templates列出了四种可选的navbox,哪里有完整的可选的navbox与sidebar呢?--Mahengrui1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1:19 (UTC)[回复]
如果您是新建模板的話,您提供的那個連結的navbox和基礎的{{Sidebar}}應該就夠您選用了,不建議您在新模板上嵌入已經建立好的其他sidebar。--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9:01 (UTC)[回复]
我知道不能循环嵌入但是是格式,除了基础的sidebar还有别的sidebar格式呀,比如template:law_sidebar。想问问全格式列表--Mahengrui1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4:52 (UTC)[回复]
分類啊,Category:側面模板。--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3:58 (UTC)[回复]
这里都是做好的模板,不是模板的模板,请问怎么迁移格式?template:law_sidebar这种是模板的模板--Mahengrui1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6:00 (UTC)[回复]

关于IP用户编辑页面按预览后,编辑内容会自动还原到当前版本的问题。

最近发现以未登录状态编辑中文维基百科页面,都必须先按下预览键,以防止编辑后才按预览键会使新增内容会被自动还原。而且这个情况在以登录状态编辑和编辑其他语言维基百科或维基项目并不存在。

依據討論頁指引,此处被折叠的发言已被認定為不合適評論並標記。原因:攻击性言论--Bovemdep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1:31 (UTC)[回复]

如果不欢迎IP用户编辑页面,大可直接禁止未登录状态编辑中文维基百科,实在不用搞这种肮脏的小手段!

--122.118.50.106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1:03 (UTC)[回复]

关于涵盖 math 标签的链接文本颜色问题

尝试在跨 Wiki 链接文本中采用 <math> 环境,如 -TeX英语AMS-TeX,数学公式会导致其颜色不受 tsl 环境控制自动改变为 #3366BB,而如果采用 \color 命令,能够对比得到最接近的色彩为 Darkcyan,但仍然存在瑕疵,而似乎 wiki 采用的 MathJax 并不支持 \color[HTML]{3366BB} 这样的方案。请问如何解决?

p.s. 通过 [[...]] 引入 Wiki 内链接也有一致的问题。--Perxeonic Acid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3:17 (UTC)[回复]

在发布该讨论时似乎将问题挂载到前一个问题下面了,不知道修改之后是否能够分开,语法不精,较为抱歉。Perxeonic Acid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3:25 (UTC)[回复]
已经分开了。Perxeonic Acid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3:41 (UTC)[回复]

有關IABot對URL字符編碼的行爲

据觀察,IABot會將源碼中能編碼的字符都編掉,無視原來的寫法,這導致源碼難以閲讀且不必要地增加條目長度。例子見special:diff/84907263。每個3位元組的漢字都會換成9位元組的%xx%xx%xx,再算上url + archive-url,效果雙倍。一旦條目中含此類URL的連結較多,對長度的影響將變得明顯。例子見special:diff/84911755,所有url編碼所帶來的額外長度達條目的30%(157284/513488)。

如果本來填的URL並未進行編碼就代表不編碼也能存取吧,再進一步說,有沒有情況是一定要進行編碼?如果可以的話應停止此行爲。

個人認爲應該將所有URL編碼移除(一個例外是%20,空格會觸發警告),但若IABot行爲不改,將降低成效,所以先單獨處理此行爲。--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1:14 (UTC)[回复]

URL的编码原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56 (UTC)[回复]
這我大概了解,但有什麽技術上的原因必須將漢字進行編碼嗎?即使無法顯示也不影響存取吧(見無韓語字型瀏覽ko.wiki),在可讀性上也是不編碼更佳(圖中的6個方塊 vs %EC%9C%84%ED%82%A4%EB%B0%B1%EA%B3%BC:%EB%8C%80%EB%AC%B8)。--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33 (UTC)[回复]
  • 有「空格」字元的新聞連結、作品名稱等必須使用%XX各式;請不要跟我說維基百科自動會將內部連結的空格換成底線( _ ),那如果連結是「yahoo新聞」怎麼辦?你覺得Yahoo新聞會幫你轉換?其他網站才沒有這種功能。之所以 有「空格」字元的新聞連結、作品名稱等必須使用%XX各式是因為如果你在維基百科外部鏈接語法中直接輸入空白,連結會被截斷,你必須寫成%20才不會被截斷
@Sohryu Asuka Langley Not Shikinami,你自己看,不使用%xx寫的連結直接都壞掉了耶,根本連不到目標頁,因為維基語法就是這樣讀取啊,網址後段全部截掉了,被當成顯示的文字,行為完全錯誤,不符預期;請不要跟我說維基百科自動會將內部連結的空格換成底線( _ ),那如果連結是「yahoo新聞」怎麼辦?你覺得Yahoo新聞會幫你轉換?其他網站才沒有這種功能。%XX寫法仍有必須存在、必須使用的時機。--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1月10日 (日) 04:45 (UTC)[回复]
第二彈
鏈接: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對比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后仍掛有模板的條目(系統提示:無法找到此話題,可能已被刪除、移動、或重新命名。)
vs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后仍掛有模板的條目]](鏈接損毀)
vs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鏈接損毀)
vs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E5%A4%A9%E5%90%8E%E4%BB%8D%E6%8E%9B%E6%9C%89%7B%7Bnotability%7D%7D%E6%A8%A1%E6%9D%BF%E7%9A%84%E6%A2%9D%E7%9B%AE(只有這個是正確的)
以上--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1月10日 (日) 05:04 (UTC)[回复]
%20空格的問題我知道,也提出了是要保留的例外。由於本來是針對IABot的行爲,確實沒想到{之類的問題,但此類字符加起來大概就十來二十個吧,應該不難處理?比如你的例子其實可以寫成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後仍掛有%7B%7Bnotability%7D%7D模板的條目。--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46 (UTC)[回复]
@Sohryu Asuka Langley Not Shikinami 抱歉,您的鏈接無效。我點進去不但沒有跳轉到任何章節,右上角還提示:「無法找到此話題,可能已被刪除、移動、或重新命名。」。--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1月10日 (日) 07:05 (UTC)[回复]
簡繁問題,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后仍掛有%7B%7Bnotability%7D%7D模板的條目才對。 捂脸--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14 (UTC)[回复]
  • (:)回應[引述]確實沒想到{之類的問題,但此類字符加起來大概就十來二十個吧,應該不難處理?比如你的例子其實可以寫成[...][引述](:)回應:@Sohryu Asuka Langley Not Shikinami
 ​並非。  ​你怎麼保證所有瀏覽器都用「相同的編碼方式」處理文字『天后仍掛有模板的條目』這些文字?  ​你怎麼保證所有伺服器都用相同的解析方式解析文字『天后仍掛有模板的條目』這些文字?  #30​ ​%E5​ ​%A4​ ​%A9​ ​%E5​ ​%90​ ​%8E​ ​%E4​ ​%BB​ ​%8D​ ​%E6​ ​%8E​ ​%9B​ ​%E6​ ​%9C​ ​%89​ ​ ​%7B​ ​%7B notability %7D​ ​%7D ​ ​%E6​ ​%A8​ ​%A1​ ​%E6​ ​%9D​ ​%BF​ ​%E7​ ​%9A​ ​%84​ ​%E6​ ​%A2​ ​%9D​ ​%E7​ ​%9B​ ​%AE​ ​ ​才是可以確保所有設備正確解析為 #30天后仍掛有​ ​{{​ ​notability​ ​}}​ ​模板的條目 ​的方式吧。以維基百科目前後台的作法,沒有別的方式。--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1月10日 (日) 08:17 (UTC)[回复]
从外链问题讨论到内链,并且没搞清楚目录和片段ID的编码问题,真服了。如果想保证页面内目录的片段ID跳转准确的话,可以直接点击目录的链接,看一下mw输出的锚点值,抄下来就可以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26 (UTC)[回复]
其实我的意思就是,URL编码化才是URL正确的形式。如果不进行URL编码保存进wikicode代码的话,实际上mw渲染时不会再做URL编码处理而原样输出(oldid=84916049,打开开发者工具看一下链接href属性)。这时候URL请求的编码化就落在浏览器上,这可能会导致请求行为不确定(我的工作,见过项目处理这种不URL编码且不属于ASCII编码集的连接,服务器识别会出现请求字符错误的情况)。这种不懂技术想缩数的做法没啥好说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11 (UTC)[回复]
所以是爲了瀏覽器的兼容性而不能改嗎?那反過來説,應該要確保含漢字(及其他非ASCII)的連結必須被編碼化?--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52 (UTC)[回复]
可以理解为没必要处理,因为URL的编码模式就是这样。——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30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已經回答,本留言無意義了,已由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於2024年11月10日 (日) 08:3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1月10日 (日) 08:22 (UTC)[回复]
正常來説是會被編掉,但比如我最初提的special:diff/84907263,假若編者當時連archive-url都填好,就不會被IABot處理,那不就有潛在問題了?--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39 (UTC)[回复]
这个你应该找Iabot系列的开发者讨论这个问题。但我认为,1.URL的百分位编码才是针对非ASCII字符编码下的URL请求的正确处理模式;2.外链语法在mw是会原样输出的;3.URL的非ASCII字符编码在浏览器上做了一些“人性化”处理(包括百分位解码显示和再次连接请求时的百分位编码),但不保证兼容。不要纠结这种码元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11:39 (UTC)[回复]
( π )题外话:例子中的香港01,去掉URL中的标题部分也能正常打开(如https://www.hk01.com/%E9%A3%9F%E7%8E%A9%E8%B2%B7/868261)。--Kcx36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7:48 (UTC)[回复]
需要看对应服务器的代码设计,实际上这些文章查看器的每一笔数据应该对应一个类似数字或者UUID等组成的唯一业务ID,只需要传入这个ID就能获得相应的文章数据,URL中的标题信息可能不是必要的,也可能是SEO策略,方便搜索引擎捕捉关键词。像我们这种URL直接依靠“标题”来获得文章资源的应该少见(?),虽然每个页面是存在pageid这个类似唯一业务ID,可以通过特殊:重定向来唯一获得。——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30 (UTC)[回复]

求助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0-28 17:01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從某個網址下載,請提供網址 / 自行拍攝>,想要使用在請提供條目名稱(如果条目还不存在,请先建立条目再请求上传文件)的<資訊框/某個段落,請說明>。 --Keke0910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7:01 (UTC)[回复]

@Keke0910您似乎沒有說明詳細信息。--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7:00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0-30 03:09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自行拍攝,想要使用在聖公會置富始南小學的學校背景。

      • 更新學校外觀相片,月初曾經上傳,但遭無理刪除,要求重新上傳。

--Cmbsf1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03:09 (UTC)[回复]

@Cmbsf1所以您是「Mr Lam Wan Yeung」?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0日 (三) 08:13 (UTC)[回复]
你好,我是。學校外牆翻新,因為色調由藍色轉為淺灰—紫色,所以想更換相片--Cmbsf1留言2024年11月6日 (三) 02:48 (UTC)[回复]
您有能證明您自己是“Mr Lam Wan Yeung”的方式嗎?因為根據Google搜尋,Mr Lam Wan Yeung似乎是一位有公開資料的攝影師,如果您確定您是其本人,可以直接將相關證據發送至permissions-zh-hant@wikimedia.org以獲取幫助。--Hamish T 2024年11月7日 (四) 17:38 (UTC)[回复]
本人已使用本人域名電郵「info@lamwanyeung.com」發送至permissions-zh-hantwikimedia.org,以證明身份。--Cmbsf1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6:04 (UTC)[回复]

国家统计局自上月起不再公开统计用区划代码,目前网页入口已删除,页面已无法访问。维基百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基本上使用统计用区划代码,能否使用民政部门所使用的行政区划代码替代?(一些省市民政部门网站所公布的行政区划代码能精确到乡级,民政部2013年以前还能精确到村级)--幻光尘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9:00 (UTC)[回复]

能否讲解“基本上使用”的页面、目的,以及对更换为民政部代码的担心或想法。不再公开的原因是否已知,确实官网页面已404,但我注意到统计部门近期已在组织2024年度的代码更新工作[11][12],所以删除是否为暂时性?--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20:23 (UTC)[回复]
经进一步百度搜索(谷歌搜不到),该码会继续维护,是在更新维护和更换系统,发布渠道尚不清楚。统计云区域库[13][14][15][16]。“2023年第二版本最终数据”不知道是否公开可用。--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日 (五) 00:11 (UTC)[回复]
能否提供“是在更新维护和更换系统”的相关报道(或公告)来源?--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6:55 (UTC)[回复]
那几个链接点开看。下线原因有推论成分,但显然两码会继续维护更新,并转移到新的系统。--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9:12 (UTC)[回复]
严格来说,我有2023年的所有国家统计局的行政区划代码,如有需要可提供。--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6:12 (UTC)[回复]
2015-2023的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完整备份见[17]
民政部的行政区划代码(精确至乡级)请从国家地名信息库>接口服务>行政区划搜索API查询,如有需要我可以提供查询好的数据。
严格来讲民政部的才是正宗的行政区划代码,但民政部的代码难以获取,且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能精确到村级,所以维基百科乡镇条目、{{PRC admin}}、维基数据使用的是国家统计局的代码。二者在县级及以上一致,乡级不一致(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部门编码的差异)。--Kcx36留言2024年11月1日 (五) 13:12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1-03 04:51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sc2-09102021131648.html / >,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sc2-09102021131648.html/@@images/ff049b81-1591-433e-b3fc-3398c49699f8.jpeg 想要使用在龐健(如果条目还不存在,请先建立条目再请求上传文件)的<照片>。 --卢龙军节度使刘海洋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04:51 (UTC)[回复]

驳回 驳回,RFA的作品仍受著作权保护,请搜寻自由授权作品。--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4日 (一) 00:59 (UTC)[回复]

“北洋政府时期”应该合并到北洋政府或者中华民国历史

与北洋政府重复,有关内容应转移到北洋政府或者中华民国历史之中,北洋政府本来就是一个历史阶段--Manilano12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07:55 (UTC)[回复]

理論上作為一個歷史時期,「北洋政府時期」可以合併至「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4日 (一) 12:20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1-04 20:26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是<https://picture.gptkong.com/20241105/0423bc2050178e4216a1c7ff02a6e374cd.jpg>來源是<https://www.jstage.jst.go.jp/article/jji1950/33/4/33_4_352/_pdf>,想要使用在長吻鋸尾鯊的<Speciesbox>。 --Akagi-1006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20:26 (UTC)[回复]

未完成:不属于自由著作权文件,亦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伞木 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14:02 (UTC)[回复]

关于导出图片的问题

邱金莲条目有几张图片没有上传到Commons,但我导出不了(因为它未被使用兼容许可证进行标记)--Thyj (คุย) 2024年11月6日 (三) 14:03 (UTC)[回复]

理论上可以?参见File:邱金蓮肖像.jpg,有{{PD-Japan-oldphoto}},如果是针对File:邱金蓮、林阿琴、陳雪君、彭蓉妹合影.jpgFile:邱金蓮全家福.jpg的话。——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7日 (四) 00:46 (UTC)[回复]
应该是可以。但是我点击了导出不了,说不能接受授权协议。File:邱金蓮全家福.jpg是导出成功了,这两张(File:邱金蓮與同學合影.jpgFile:邱金蓮、林阿琴、陳雪君、彭蓉妹合影.jpg)却不能:“无法将此文件导入到Wikimedia Commons,因为它未被使用兼容许可证进行标记。Wikimedia Commons不允许这样的文件。这可能是可以解决的,但很可能意味着文件不兼容。请咨询Wikimedia Commons的社区政策和关于许可的讨论页”--Thyj (คุย) 2024年11月7日 (四) 01:48 (UTC)[回复]
可以用toollabs:commonshelper辅助。——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7日 (四) 02:09 (UTC)[回复]

Harv and Sfn multiple-target errors 問題

近來清理印度尼西亞佔領東帝汶條目的引用文獻部分,確定了目前的所有短引鏈接都可以點到完整引用部分,但條目還是歸在「Category:Harv and Sfn multiple-target errors」裡。請問有什麼解決辦法?——  桁霽  ↹ 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2024年11月7日 (四) 10:57 (UTC)[回复]

您在User:王桁霽/common.css加入.harv-error {display: inline !important;} /* display Module:Footnotes errors */一行之後翻到印度尼西亞佔領東帝汶#腳注部分,就可看到錯誤細節了。--Hamish T 2024年11月7日 (四) 12:26 (UTC)[回复]
然後已經修好了,是因為條目內有兩個同樣的ref標記。--Hamish T 2024年11月7日 (四) 12:44 (UTC)[回复]
對閣下的慷慨協力謹深表謝忱。——  桁霽  ↹ 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2024年11月7日 (四) 21:48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1-07 13:41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file:///C:/Users/user/Desktop/PvP.webp>,想要使用在請提供條目名稱(如果条目还不存在,请先建立条目再请求上传文件)的<資訊框/某個段落,請說明>。 --Qdqhibuwibid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3:41 (UTC)[回复]

您選擇的來源是電腦上的路徑,需要有網頁來源才能檢查是否符合要求,再協助您上傳。--Hamish T 2024年11月7日 (四) 17:22 (UTC)[回复]

請求刪除草稿:學院南路站頁面

已有相同標題的頁面存在--120.126.103.7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6:13 (UTC)[回复]


條目探討

参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相關條目違反兩岸四地用語

幾乎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相關條目(例:中國—塞爾維亞關係中國—俄羅斯關係)名稱均不符合MOS:中國中的規範。--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58 (UTC

直接移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XX關係"即可。--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3日 (日) 05:08 (UTC)[回复]
這樣真的沒有問題嗎?會不會違反甚麼維基百科的規定或某種共識?-- 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5:12 (UTC)[回复]
@Happyseeu中國—俄羅斯關係本身已經是重定向頁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7 (UTC)[回复]
(*)提醒:其重新導向到的頁面「中俄關係」不符合MOS:中國中的規範。--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51 (UTC)[回复]
話說外交條目簡稱問題又是另一回事,應擇期探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9 (UTC)[回复]
涉及「中」「臺」等字的簡稱可能不宜作為條目名稱。--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37 (UTC)[回复]
重點不在字眼,而是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仍統一用全稱,或是可酌用簡稱?如「中日關係」、「英美關係」、「法德關係」之類固可謂常用,然「白越關係」、「玻智關係」、「莫葡關係」之類是否適合逕作標題?仍大應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08 (UTC)[回复]
敝人瞭解閣下的意思了,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使用全稱可能有商議必要。但真的要將這個議題加入討論可能會需要換一個話題討論,目前的話題僅影響到兩中各外交關係相關條目,而閣下的意思可能會讓這個議題升級為幾乎與全部國家雙邊關係條目相關的討論。這可能會引出更多目前未解決的問題(像是南韓或稱韓國(大韓民國)相關條目的命名問題。關於這個議題可能需要通知User:E2568以及朝鮮半島相關編者加入討論)。
-- 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34 (UTC)[回复]
(~)補充:各位維基人是否有處理過相同的情況,關於條目名稱違反兩岸四地用語?我在互助客棧開始此話題的目的是解決此問題,請問各位維基人有甚麼解決方案嗎?-- 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17:00 (UTC)[回复]
我是覺得除少數條目外(如中華民國建立前即與中國有外交關係者,應保留綜述標題),全部移動去「中華人民共和國—某國關係」(中立原則),並將「中國—某國關係」重新導向之(兼顧常用名稱原則),會是較好的折衷辦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1:48 (UTC)[回复]
(+)支持--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4:31 (UTC)[回复]
(+)支持 --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6:11 (UTC)[回复]
不過必須提醒,此議題茲事體大,過去有多次相關討論,故建議等待社群廣泛意見,切勿操之武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8 (UTC)[回复]
謝謝您:感謝閣下的提醒,敝人持相同意見,也在等待更多維基人參與討論。--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33 (UTC)[回复]
(-)強烈反对--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8:29 (UTC)[回复]
這不是投票:@逐风天地 若可以,請陳述閣下之意見。閣下的意見可能會有益於達成共識,以便多方尋求最大公約數。--lauid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36 (UTC)[回复]
我反对将带“中国”的名称重定向至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条目名,比如将“中国—俄罗斯关系”重定向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关系”,以及将“中國—史瓦帝尼關係”重定向至“中華民國—史瓦帝尼關係”这种做法,也反对将带“中国”的名称改成单纯的消歧义页面。在此前的讨论中我已经多次表达过我的看法。--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8:48 (UTC)[回复]
(?)疑問:閣下提出了什麼樣的方案?請問是否有相關討論的存檔?--lauid 2024年10月15日 (二) 10:32 (UTC)[回复]
海峽兩岸分裂分治,就事實而言,乃進行中而尚未結束;又中國歷史,共為雙方政體所繼承,故外交史部分,本應均同開列,非單置於其中一方。綜觀現行條目配置,多有重大問題,應一併檢討。若有需要,本人願嘗試就多種情況撰寫範例,以供社群參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7日 (四) 05:38 (UTC)[回复]
是否分割成不同條目取決於內容多寡。1949年以後,由於「一個中國」原則,兩岸不可能同時與某國建交,兩岸對某國的官方關係沒有時間上的重合,因此某國轉變外交承認的時間點是一個自然的關係劃分界限。以英國為例,「中英關係」寫從清朝至今的「中國」與英國的關係,例如香港主權轉移(清朝割讓、民國試圖收回、共和國收回)與英國對藏政策在此框架下可以完整顯示歷史脈絡。1950年以後,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後「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是非官方的,與香港、西藏無關,除了在「中國」框架下的「中英關係」。因此「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若有大量內容,可以拆分成「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 (1911-1950)」、「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 (1950至今)」。
以俄羅斯聯邦為例,俄羅斯聯邦從未承認中華民國,雙方關係始終是非官方的;而PRC始終與俄羅斯聯邦保持官方關係。我主張分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關係」以及「中華民國—俄羅斯聯邦關係」反映關係性質的不同。中俄關係則寫「從清朝至今的「中國」」與「從俄羅斯帝國至今」的關係,包括雙方多次劃界與俄國侵佔中國領土的過程,完整顯示俄國侵略中國的歷史脈絡。
對於與小國的關係,如果內容不多,可以合併成一個條目。--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20:40 (UTC)[回复]
(+)傾向支持:閣下對於簡稱的提案敝人贊同,這樣可以避開爭議較大的到底重新導向到哪個中國。--lauid 2024年10月18日 (五) 00:18 (UTC)[回复]
個人主要意見即是,就諸多「中共建政」以後方獨立之國家,尚無必用「中國—某國關係」為主的道理,應正常按兩岸標題對等拆分。至於「中國—某國關係」標題,個人當然較屬意平等消歧義,但鑑於「中共」政權在國際上居上風之現實,予以重新導向乃為一種折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8日 (五) 01:54 (UTC)[回复]
(+)支持君言甚是有理。--Sermayde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4:54 (UTC)[回复]
(!)意見:基於全球視野,中X關係,不是也能指中非—XXX國關係。例如上面的中俄關係,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英语Central African Republic–Russia relations。我覺得不只是兩地用詞問題,而是本身就存在歧義。--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05:29 (UTC)[回复]
你不是第一位提這事的人,我之前已經在客棧提過這事好幾次了,你也可以參見WT: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存檔的先前討論。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3 (UTC)[回复]
有“中非共和国-俄罗斯关系”被称作“中俄关系”的用例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4 (UTC)[回复]
其实我只在八炯的频道见到他称“中非”略称“中”(纯属他的挖苦,并非认真的做法),一般,在中文圈,“中俄(或‘俄中’)关系”应该都指“中国与俄罗斯关系”,这个涉及WP:命名常规#易於識別了。--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9日 (六) 00:36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好像不算題外話):先不論簡稱的問題,目前帶有「中國」(特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關係條目閣下作何感想?
重新導向方案?單獨列出(中國與某國關係條目作為歷史介紹的條目)方案?消歧義頁面方案?或閣下有新提案?-- lauid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回复]
上面討論提出的觀點,並沒有超過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兩國關係條目命名提及的情況,具體處理上我沒有補充。
我只對縮寫存在潛在的歧義提出意見,是否作為主頁面另說,消歧義頁的處理已經有了(中蘇關係 (消歧義))。退一步,我們可以頁討論「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縮寫為「中俄關係」屬於消歧義提到的「部分題目相符」情況。中蘇關係的消歧義,「蘇」既然可以指蘇丹、蘇聯、蘇里南,「中」為何只局限於RPC和ROC。--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7:06 (UTC)[回复]
因為外國國名於中文多可隨意簡稱,自有重複可能;然中文語境幾根本不用「中」簡稱中非,此見諸可靠來源。故純粹以「中」可能指代中非而要求予以全面消歧義者,乃屬無理取鬧。其他理由,則另作他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9 (UTC)[回复]
@Ericliu1912這個問題一直這樣下去也不是事,所以我有一個提議,就是弄一個投票、問卷調查或其他類似的東西來具體收集一些針對性意見,然後基於收集得來的針對性意見再來凝聚共識(注意我並不是打算直接以投票確立共識)。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2日 (二) 11:52 (UTC)[回复]
其實繼續徵求意見即可(徵求意見不就是用來蒐集看法的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55 (UTC)[回复]
@Ericliu1912然而意見的針對性並不足,我看到的情況是部分用戶不斷在重複自己的表面觀點,但沒有詳細說明背後的rationale。我認為針對性意見有助於理解社羣成員對於一些舉措的具體態度和他們背後的原因,也有助於判斷他們背後的原因是否合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2日 (二) 22:35 (UTC)[回复]
做個表單?--lauid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10 (UTC)[回复]
我想先確認這事能不能做,然後才來討論怎樣做。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23 (UTC)[回复]
我想整理成幾個原則或是草案,加以編號,再圍繞其討論,較容易形成共識。--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23日 (三) 03:04 (UTC)[回复]
已經有現成的了,之前那幾次討論也是以這個現成的文本為基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30 (UTC)[回复]
如果真要改,要么标题当中涉及到的所有国家一律使用全名,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系……就为了两岸四地的平衡搞出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关系这样一全一简有必要考虑潜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你可能也会问中华民国—斯威士兰关系、中非共和国—俄罗斯关系也是一全一简,不过China在国际上普遍指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带来的歧义实质上是很少的,特别是民进党在台湾占据优势的大背景之下,越来越多台湾人提到中国都不加上大陆两个字了,所以我甚至觉得应该在中华民国的双边关系条目里面加上“(台湾)”二字,我看到好几个和中华民国建交国家的大使馆都有“(Taiwan)”的字眼,而中非则是因为也可以指代非洲中部。还有这东西不是你说因为不符合两岸四地用语规范就一定改的成的,中法关系中英关系中國—意大利關係等等条目,内容甚至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的相关内容,像中日关系这样的,更是根本不可能避免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发生的事情,包括中国对于日本文化的影响、中日战争等等,这些更多都是以地理而非政权为单位的双边关系。综合以上因素,个人(-)傾向反對修改,宜维持现状,顶多就是中华民国外交关系条目以后用上“中华民国(台湾)”。--💊✖️2️⃣3️⃣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1:44 (UTC)[回复]
對於譬如中日關係條目這樣的敘述可能也是需要修改的部分,在維基百科中國(中)並不是僅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任何一個中國歷史上的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ー日本國關係中的歷史敘述是需要修改的部分,可能需要移動到中國ー日本關係史,這樣的理念也同樣適用於其他任何一個與中國歷史上或現在事實存在的政權有關的條目,任何對於非當前條目敘述有關的「歷史」都應該予以調整。「中國」在敘述中不加以聲明直接默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妥當的。
類似於中國ー義大利關係的條目的敘述也是很奇怪的,其中包含中國古代歷史政權與義大利歷史上存在的政權的關係,而條目的Infobox中卻明確標注是義大利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明顯與簡介中「[...]是指歷史上的中國和義大利[...]」的敘述有衝突。

作為百科全書,敘述之主體一定要清晰,而非按照使用習慣。盡可能的使用所有人都可以理解,都沒有任何歧異的名稱才是最重要的。而敝人以為,敘述中國歷史上和現在存在的政權的最清晰之表述方法為使用其全稱(若有重名情況另行討論)。

最後,感謝閣下的意見,敝人以為建設性的發言有助於達成共識,閣下所提到的全稱與簡稱的問題是值得討論的議題。--lauid 2024年10月26日 (六) 13:50 (UTC)[回复]
(~)補充:敝人提出一個草案。
某國對某國關係條目通用規則
鑒於每個國家於歷史上都存在不同的政權,此草案旨在解決存在的歧異。
兩個政治、文化、經濟等概念的實體的雙邊關係
  • 甲國ー乙國關係史
  • 甲國歷史政權ー乙國同時期歷史政權關係
  • 甲國歷史政權ー乙國同時期歷史政權關係
  • ...
實例
  • 中國ー日本關係史
  • (古代政權因種々問題需另行討論)
  • 清ー大日本帝國關係
  • 中華民國ー日本關係(一個政權可能比於另一個政權存在時間還要長,對於這樣的問題需要另行討論)
    • 中華民國ー大日本帝國關係
    • 中華民國ー日本國關係
  • 中華人民共和國ー日本國關係

-- lauid 2024年10月26日 (六) 14:06 (UTC)[回复]
要不先解决一下“中国”和其他地方的双边关系条目?什么古代政权历史政权同期政权地方政权国号国名,看得头晕。把中国问题解决了我看就解决一大半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1日 (四) 09:22 (UTC)[回复]
對於目前的兩個中國問題,敝人提出過一個方案。敝人以為,將兩方的正式國號做為代稱將會是比較妥當的(不確定是否有共識),簡稱的重新定向目前無共識方案。--lauid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43 (UTC)[回复]

白起相關戰役被一名使用者忽然進行大量改寫,勞煩具有相關知識之維基人幫忙確認真偽

白起相關戰役被Philip zg忽然加入大量內容,但我對該時期沒啥暸解,還請對該時期有一定理解的維基人幫忙檢查--Waylon1104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6:33 (UTC)[回复]

(※)注意:根据讨论递进机制试行案,请先在条目讨论页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56 (UTC)[回复]
@自由雨日方才看了一下Special:用户贡献/Philip zg,受影響的條目似乎已經橫跨多個主題,因此在VPD發起討論應該是合適的。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0 (UTC)[回复]
@Waylon1104他都改了什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1:56 (UTC)[回复]
@Ericliu1912就加一些生平內容,相關戰役也加一些過程,但是排版跟維基化有點問題--Waylon1104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4:38 (UTC)[回复]
@Waylon1104我的意思是他改了哪一些頁面?列出清單,亦較方便他人檢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59 (UTC)[回复]
没有很严重的修改。引用古籍我固然不以为然,但只是往古籍堆里加古籍,改烂程度有限。主要是造成格式问题,乱加粗体、infobox错位等。--Fire Ice 2024年11月1日 (五) 15:27 (UTC)[回复]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背景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中的語音學術語,特別是音素名稱,多數是按英語直譯而來。然而,這種做法並不符合漢語學術規範,也可能導致概念理解的偏差。為了提高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我提議將這些術語根據最新的學術規範進行修正。

權威依據

本提議主要參考了《方言》2007年第1期第1頁刊載的國際音標中文版。該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並於2011年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第41卷第2期正式收錄承認。這無疑是目前最權威的中文版國際音標。

以下内容引用自 unt 在知乎發佈的国际音标表(官方中文版) 一文:

国际音标的最权威中文版当属《方言》2007 年第 1 期第 1 页所刊载的版本,这一版本由中国语言学会语音学分会翻译,之后被国际语音学会在《国际语音学会会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2011 年(第 41 卷)第 2 期收录承认。表格如下: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Chart (official Chinese version)

语音学术语小组成员

顾问小组:鲍怀翘、曹剑芬、黄泰翼、林茂灿、吕士楠、郑秋豫、王洪君、王嘉龄、王理嘉、徐云扬

工作小组:胡方、孔江平、李爱军、麦耘、陶建华、王蕴佳、熊子瑜、朱晓农

该图片为 unt 提取自国际语音学会官网 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 里 The chart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in Chinese (2007) 的 PDF。这个收集各语言翻译版国际音标表的项目“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正是受上面中译版的启发而设立的。

表中有一些术语值得注意,人们常常会误用,或者使用过时术语:

  • p、b 一行叫爆发音(plosive),不叫塞音(stop)。塞音可以包括爆发音(“简单塞音”)和塞擦音(“擦除阻塞音”),而爆发音是更精确的术语
  • 拍音(tap)或闪音(flap)是两个术语,略有不同:拍音的主动调音器官的运动方向垂直于被动调音器官,闪音是平行于。通常 ɾ 是拍音,ɽ 是闪音
  • ʋ、ɹ 一行叫近音(approximant),其旧称无擦通音(frictionless continuant)已过时。原则上,无擦通音包括近音和元音。通音(continuant)是在此基础上再包括上擦音,是含义更宽的概念
  • s、z 一列叫龈音(alveolar),其旧称齿龈音已过时。现在,“齿龈”可以指齿音或龈音。特别注意,t、d、n、l 等辅音横跨三列,它们可以表示齿音、龈音和龈后音
  • ʃ、ʒ 一列叫龈后音(postalveolar),其旧称舌叶音已过时。现在,舌叶性(laminal)描述的是主动调音器官(见附加符号部分),而不是调音部位
  • ʘ、ǀ 一列叫啧音(click),旧称搭嘴音(但仍然通行),后来朱晓农又改作喌音(但尚未推广开)
  • pʼ、tʼ 一列叫喷音(ejective),其旧称挤喉音应当过时
  • ʍ、w 作唇–软腭音(labial-velar),ɥ 作唇–硬腭音(labial-palatal),ɕ、ʑ 作龈–腭音(alveolo-palatal)。特别注意,ʍ 是擦音而不是近音
  • 描述辅音的顺序是调音部位+(送气)+清浊+调音方法+“音”。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清浊+(送气)+调音部位+调音方法+“音”,这是中文维基百科上机械照搬英文语序的结果,不提倡使用
  • 气声(breathy voice)和嘎裂声(creaky voice)两个发声态的译名确定了(表中是“voiced”所以是“声性”),嘎裂声的旧译紧喉音、喉化音等已过时
  • rhotic 译作 r 色彩(更直接对应的英文是 r-colored),也有人作 r 音色,其旧称卷舌(性)、带 r 意味的、r 化、儿化等已过时
  • no audible release 译作无闻除阻,也有人作无听感除阻,其旧译唯闭音已过时。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不除阻”,是不正确的,因为爆发音不除阻的话人就憋死了。有人译作无声除阻也不妥当,因为“无声”易被误解为不带声(voiceless)。特别注意,汉语入声韵尾并没有必要加无闻除阻符号,因为汉语的鼻音韵尾也是无闻除阻的

具體修改建議

基於以上資訊,以下條目名稱可作以下修改:齒齒齦音建議修改為 齒齦音;浊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浊塞擦音」;濁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爆发音」;濁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擦音」;清小舌內爆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內爆音」;清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塞擦音」;清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爆发音」;清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擦音」;

技術方面的考量

為了實現這些修改,似乎可以考慮利用Wikipedia:字词转换功能?這不僅可以保證術語的一致性,還能兼顧不同讀者群體的閱讀習慣。

結語

採納這一提議將顯著提升維基百科語音學相關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這不僅有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相關概念,也能夠使我們的內容更加符合當前學術界的規範。我懇請各位編輯者認真考慮並支持這一提議。讓我們共同為提升維基百科的學術品質而努力!--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19日 (六) 18:13 (UTC)[回复]

(+)强烈支持:很多年前就在知乎拜读过unt的这篇文章,一直想提议大幅修改……中文维基百科学科术语的原创翻译向来也十分猖獗,只是我最近暂时只将推进到限制专有名词原创翻译上面……不过,“最权威中文版”不排除可能有大陆地域中心的问题,对其他地区词来说还需要确认一下。另外,个别名词虽然存在学术规范,但也有其他常用名称(比如虽然“爆发音”可能更规范,但“塞音”也显然很常见、尤其是在和“擦音”对举的时候),这些也可能需要额外考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02:04 (UTC)[回复]
塞音虽然是常用名称,但既然已经过时了,在不涉及歧义时似乎就应该尽量替换。我觉得不用太考虑和擦音对举的问题,爆发音和内爆音还可以对举呢。--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回复]
我是说(仅在)对举/并列时使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9:00 (UTC)[回复]
(!)意見:直接转换要慎重。以及有些旧称的确更加通行到无法忽视。不过,将新译名作为标准条目名是合理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0:24 (UTC)[回复]
很需要注意地區詞轉換及常用名稱原則等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23 (UTC)[回复]
(&)建議&(~)補充
  • 权威性和准确性:国际语音协会所接受的术语名称应被采纳,以确保术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常见且通用的俗称,如生物分类学中提供学名和俗称一样,或许可以考虑在条目中提及或设置重定向,以帮助读者更好理解,例如学名「龈颤音」俗称「大舌音」;而俗称「小舌音」可能指「小舌颤音」或「小舌擦音」,或许可以考虑重定向。
  • 尊重历史事实:为尊重历史上广泛使用的通用名称,或许当将规范名称作为标准条目名称,但在内容中提及这些通用名称;同时或许可以提及旧称及已废除术语并加以解释,使读者了解学术知识和思想的发展变化。
@自由雨日@The Puki desu@Ericliu1912--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0日 (日) 17:21 (UTC)[回复]
@Ryanlo713台湾等地地区词我不确定,不好说。就中国大陆地区词而言,我完全支持这一做法。我强烈地认为,在名称常用度没有数量级差异时,(学科术语方面)“规范性”原则应高于“常用性”原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47 (UTC)[回复]
如果其他地区没有相应规范,应该可以直接按大陆规范统摄。而且这似乎也不是大陆部门的规范?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1:36 (UTC)[回复]
(~)補充:根据现有的讨论,我有一些疑问,包括:
  • 是否需要设置正式投票程式让更多编辑参与表决?
  • 是否需要组建一个专门的工作组来推进这项修改?工作组可以进一步研究各地区的学术规范,整理出一份详细的修改清单,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等。
  • 是否需要采取分阶段实施的策略?例如:
    • 第一阶段:修改争议较小的术语
    • 第二阶段:修改有一定争议但多数人支持的术语
    • 第三阶段:处理存在较大分歧的术语
  • 是否需要设置过渡期?比如过渡期内保留旧称的重定向,并在条目中注明新旧称谓,以便读者适应。
  • 如何将措施落到实处?可能包括:
    • 需要指定一位主要负责人来协调整个过程?
    • 需要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里程碑?
    • 需要利用机器人来协助大规模修改?
    • 需要加强与语言学专业人士的合作,确保修改的专业性?
    • 需要定期在社群中通报进展,保持透明度?
  • 是否还有其他方面需要考虑?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2日 (二) 17:09 (UTC)[回复]
  • 没必要投票。我们几乎都不使用投票来确定共识(而是讨论),只有在涉及面非常广的重大争议性问题上才使用投票的方式快速征求意见?(且最终也并非会以投票结果决定。)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这里讨论已经是涉及面非常大的讨论,我觉得足够了。如果还要继续扩大的话,可以用{{RFC}}和{{公告栏}}。
  • 也许可以进一步请对该问题感兴趣的编者讨论,比如语言学专题编者。
  • 视争议情况而定,确实可以这么做。
  • 重定向应该长期保留;旧称/别称视情况而定,单纯译法语序问题(如“清小舌塞擦音”)应该可以直接不写,但“塞音”等别称应该(长期)写。
  • 应该不用这么复杂吧……大家都是志愿者,有空就可以作“负责人”协调者(比如您);时间表/里程碑我想就不必了;和专业人士的合作,如果可以做到的话,我想也一定是好事。机器人修改的问题,如果是“清小舌塞擦音 -> 小舌清塞擦音”这类改动应该没问题,不过有些术语(比如“塞音”)可能不适合全盘改掉(因为和“擦音”对举时仍常称“塞音”而非“爆发音”)。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21 (UTC)[回复]
我對技術實施方面不太瞭解。什麽時候方便開始?--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1 (UTC)[回复]
@Ryanlo713:我看目前并没有反对意见。如果再过几天没有反对意见的话,可以认为形成了更改的共识。您可以直接改。如果担心有人没看到讨论改完又反对的话,可以先用{{公告栏}}公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35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没这么多繁文缛节,要改就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08 (UTC)[回复]
已通知语言学语言两专题,并邀请Unt Phesoca。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回复]
unt您是怎么邀请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回复]
用户讨论页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46 (UTC)[回复]
😱她居然在这里!--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58 (UTC)[回复]
谢谢!我非常支持修改。在十几年前,维基百科采用的术语翻译确实是比当时大陆学界更先进的;但是近年来,大陆学界的语音学学者越来越多采用这个中译版国际音标表里的术语了,维基百科的一些术语就显得过时了,尤其还有齿龈音vs齒齒齦音这种脑筋急转弯。2021年我那篇知乎文章发布后,就曾有人提议过修改条目术语(当然,当时也有人反对),但最终未能进行。我想,此时不改,更待何时--Unt Phesoca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3:41 (UTC)[回复]
关于“塞音”和“爆发音”,现在中英文学界在一般行文里仍然多是用“塞音/stop”专指“爆发音/plosive”的(即,不包含塞擦音),但是如果是专门提及音素名称,那就要说“爆发音/plosive”而不说“塞音/stop”了,这样显得严谨。我想音素的条目名还是应该用“爆发音”,正文里面用“塞音”倒是问题不大--Unt Phesoca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1 (UTC)[回复]
@Unt Phesoca:谢谢大佬回复!我曾多次在其他平台以不同身份和您有过几次小互动,在这里见到您是最开心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03 (UTC)[回复]
@書畫晝盡告诉我其曾给中文维基百科增加过多个音素条目,或能协助修改。--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7 (UTC)[回复]
惭愧,我注册维基账号后最早一批编辑(2020年12月)就是对IPA表“查缺补漏”,补上实际语例或翻译新条目。巧的是,包含创建条目在内的工作恰是在UntPhesoca的知乎文章发布(2021年2月2日)前夕完成的😂😂,是很难立刻回头大改,于是也是成了“历史遗留”。
新条目的条目名,当时是比照现有条目名译的,而“现有条目名”本就是字字直译,于是有了en:voiceless velar lateral fricative -> 清軟腭邊擦音等等。至于内容,现在看来实在是草草而成,也是可以借此机会润色、改正。
書畫晝盡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9 (UTC)[回复]
(+)支持 但我认为denti-alveolar consonant译为“齿-龈音”更好,以避免译为“齿龈音”会出现的几个问题:①新旧术语混淆导致不必要的误解;②后人会很难判断近年的文章/论文中的“齿龈音”具体表示什么;③避免使用反直觉的名称(也能防止非专业人士望文生义),毕竟现代汉语以双音节词为主,“齿龈音”明显更容易被理解为与“齿龈”有关而非与“齿和龈”有关。--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3 (UTC)[回复]
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较显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浊…”的译法,而非仅仅重定向,毕竟这种命名已经广泛应用多年了。--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回复]
「清」「浊」的位置含义自明,或许不必尽标。而且一些非语言学来源的用法是松散的,如加逗号作「软腭,清,不送气,爆发音」,似乎不当作是成词--物灵(浪迹江关嗟路浅,周流天地觉风频。请向我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0:53 (UTC)[回复]
关于连字符的使用,我认为需强调与双重调音术语加以区分。
这类术语的构成是两个形容词的结合,应该由 “–” (U+2013, En dash) 分隔。例如,图表中的「唇–软腭」指代的是 en:Labial–velar consonant,而 “denti-alveolar consonant”则不涉及双重调音,且其构成涉及词根并入,含义是其调音部位位于齿与龈之间。
另外我看图表中的 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 中文译名「龈‐腭音」中的连字符和双重调音术语的有所不同,可能是 “‐” (U+2010, Hyphen) 或 “-” (U+002D, Hyphen-Minus)--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6:53 (UTC)[回复]
哈哈,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用的是en:Hyphen-minus,明显是错误的,竟然一直没人发现。我旧号丢了,现在没有移动页面的权限,谁有空可以改一下。
Alveolo-palatal consonant和齿-龈音都应该用en:Hyphen。--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10 (UTC)[回复]
(补充:我不确定英维中Hypen-Minus是不是acceptable的)--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24 (UTC)[回复]
@Sihjee英维要求使用hyphen-minus,禁止用hyphen,见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Hyphens。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4 (UTC)[回复]
中维我记得也是禁止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6 (UTC)[回复]
明白了,一直误解了。--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7 (UTC)[回复]
另外我发现一文:MOS:连接号--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回复]
连接号区分了多个排版符号--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回复]
就是Hypen和emdash,中文不用endash有点可惜…--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58 (UTC)[回复]
以下内容与语言和其分类命名相关,虽然与语音学术语无关,但或许可一同解决。
我想或许能邀请黑之圣雷H Zhang加入讨论(如果可能);两位都曾提及过一些小语种的命名问题,例如(不一一列举):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8:09 (UTC)[回复]
目前确实用的是阿非利卡语和亚非语系。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33 (UTC)[回复]

基本有共识,建议再讨论一下“denti-alveolar consonant”是“齿-龈音”还是“齿龈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4 (UTC)[回复]

个人无条件听从Unt Phesoca的意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9 (UTC)[回复]
确实有一点讨论需要。用新术语的教材对于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连字符也并不一致:
  • 江荻译《国际语音学会手册》(2008)龈-腭(该书未出现denti-alveolar)
  • 张维佳译《语音学教程》(2011)龈腭(该书未出现denti-alveolar)
  • 朱晓农《语音学》(2010)齿-龈、龈腭
  • 张维佳、田飞洋译《世界语音》(2015)齿-龈、龈-腭
按我的理解,英文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的连字符仅仅是起到分隔语素的作用,不具有特别的语义,也有零星著作使用的是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用汉字书写不存在“分隔语素”的必要,单从这个角度看,就没必要加连字符。不过,从实用的角度看,如上面Sihjee所说,“齿-龈”作为条目名更明确,我个人是赞同加连字符(另外,中译版国际音标表alveolo-palatal也译成带连字符的龈-腭,按这个体例denti-alveolar也要带连字符)--Unt Phesoca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7 (UTC)[回复]

一週無新意見,可認爲有共識。建議先移動各輔音條目,以及涉及的發音頁面、發音方法條目,並修改IPA條目和相關模板。至於其他頁面提及、鏈入的舊術語的替換,經過站外(ac羣)討論,建議手動修理,而且這次沒有新舊術語衝突,應該不會造成太大問題。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6 (UTC)[回复]

至於其他地區的地區詞,仍然沒有編者提出其他地區有相關標準的證據,可以暫時認爲跟從IPA官方中文版的用詞(用詞按照正常繁簡轉換)。如果後來發現其他地區使用不一樣的用詞,建議再討論使用字詞轉換。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8 (UTC)[回复]

执行修改

(一)音素

(二)调音方法和调音部位

需要移动的调音方法和调音部位
现标题 建议标题
塞音* 爆发音
闪音 拍音与闪音
齿龈音 龈音
齿齿龈音 齿-龈音
齿龈后音 龈后音
搭嘴音 啧音
挤喉音 喷音
唇软腭音(重定向) 唇-软腭音
唇硬腭音 唇-硬腭音
龈腭音 龈-腭音
日化元音 R色彩
無聲除阻 无闻除阻
  • 其中塞音应该尽快改写为包含爆发音和塞擦音的术语。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5:06 (UTC)[回复]

“r色彩”似乎是小写?--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2 (UTC)[回复]
技术限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7 (UTC)[回复]
不是可以{{小写标题}}吗()(看来“建议标题”指的是原标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0 (UTC)[回复]
对,主要是我用的模板自动转大写()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2 (UTC)[回复]
还有这种模板思考...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4 (UTC)[回复]
不区分连字符的类型吗--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1月7日 (四) 19:57 (UTC)[回复]
肯定是短横线啊(另外汉语叫连接号)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4 (UTC)[回复]
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连接号,構成複合名詞,均用连字暨减号(U+002D)。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2 (UTC)[回复]
意思是 labial–velar 和 denti-alveolar 的处理方式都一致?如果按复合名词的话后者不算复合名词,因为 denti- 是不成词语素。--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1月9日 (六) 18:24 (UTC)[回复]
但这里讨论的是「齿」,不过齿也不能成词。那也没法用一字线啊。那得改方针?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18:32 (UTC)[回复]
唇软腭音 唇硬腭音 龈腭音 应该不需要用连字符,望斟酌。
另外,拍音或闪音作标题似乎有些奇怪,拍音/闪音是否更好?这样在中文语境里更像个标题,也不影响实际意思。--Sihjee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21:07 (UTC)[回复]
为何不用?这里讨论的就是依照官方中文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5 (UTC)[回复]
哦对--Sihjee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7:23 (UTC)[回复]
2.我寫的是拍音閃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4 (UTC)[回复]
ok--Sihjee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7:27 (UTC)[回复]

关于术语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读」的分歧

在语言学中,术语术语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读」常常引起混淆。以下是对这两个术语的定义和区别的探讨。
以下例子来自《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百科全书词典》

重音 stress  语音学术语。指相连的音节中某个音节发音突出的现象。重音有通过增加音强来表示的力重音和通过音高的变化来表示的乐调重音。重音还可以分为词重音和句重音。❶词重音,指具有区别词汇意义的重音。多音节词中各音节的轻重往往确定不变。例如,英语begin[bɪˈgɪn]中,第二音节必须读重音;英语中,ˈrecord表示名词义,reˈcord表示动词义。轻重音有时候和语法也有关,在以多音节为主的语言中,重音的作用较为明显,可以分为固定重音和自由重音。固定重音指有的语言中重音总落在词的同一位置上,如捷克语重音总在词的第一个音节上,波兰语总在倒数第二个音节上,法语和维吾尔语的大多数词则在最末一个音节上。自由重音指有的语言中重音不限定于落在词的某一个音节上,不同的词重音位置各不相同,称为自由重音,如英语中的词重音。根据词重音的突显程度,词重音可以分出主重音和次重音。主重音的突显程度最高,次重音低于主重音但高于非重读音节。英语次重音一般只在词单说或在句尾才比较明显,在语流中和非重读音节差别不大。❷句重音,指在一个语句中突显程度最高的重音。句重音的分类在研究界没有统一意见,但一般至少有语法重音和逻辑重音两种。语法重音是指由句法结构和语义特点决定的重音,即不表现特殊的思想感情的自然重读。常念语法重音的如一般短句的谓语,名词、动词、形容词的修饰语,动词后由形容词或其他动词充当的补语,表示指代、询问或任指的代词等。逻辑重音是表现特殊的思想感情的强调重读。逻辑重音重于语法重音。有的学者认为逻辑重音是对比重音,有的学者认为逻辑重音是强调重音,有的则认为逻辑重音包括对比重音、强调重音等。参见“音高重音”。

重读 accent  语音学术语,亦称重音。一种语音现象,指在语流中对某些语音或语段以明显的偏高音调、较大音量和较长发音时间的方式进行强调。重读既可指单词发音中的重读音节。例如,英语名词import的重音音节落在第一音节上,读作/ˈɪmpɔːt/,而动词import的重音音节落在第二音节上,读作/ɪmˈpɔːt/;也可以指一个句子中被突出强调的词,即句重音。例如:She was waving a yellow handkerchief. 此句中,重音落在不同的词上会对句子语义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重音落在yellow上,说明她所挥动的是一块黄色而非其他颜色的手帕;如果重音落在handkerchief上,则说明她挥动的是一块手帕而不是其他东西。重音也经常用于节律学中对重读度的描写。例如,在对政治家的演说中进行相关分析时可以发现其重读度较一般话语强。

音高重音 pitch accent; musical accent  语音学术语。通过音高变化体现差异的一种单词重音形式。这种变化一般分布在多个音节上。在音高重音的语言中,音调的变化可以是词的结构的一部分,用以区分不同的词义,塞尔维亚和瑞典语中就是如此。例如,瑞典语中的tanken一词,如果第一音节读成降调锐重音时,则为英语tank的意思;如果第一音节读成降升调钝重音时,则为英语thought的意思。参见“声调重音”。

乐音重音 chromatic accent  语音学术语。参见“音高重音”。

音调重音1 chromatic accent  音系学术语,亦称音高重音(pitch accent)。指语流中某一部分的音高与其周围的音高不同,从而形成了音调重音。

声调重音 tonic accent  语音学术语,亦称音调重音或音高重音。指在一个由相连的声调所组成的声调群中,使其中某一部分的声调突出从而形成的重音。在一些语言中,声调重音可以存在于某个词的发音中,并用来区分不同的词义。譬如,瑞典语tanken,若将第一音节发成降调锐重音,则表示“坦克”;若将第一音节发成降升调钝重音,则表示“思想”“想法”。

搭配重音 collocation accent  语音学术语。指对于具有相同词项的结构区别意义的不同的重音模式。例如:[1]ˈthree-hundred-meter-wide walls(宽三百米的墙) [2]three ˈhundred-meter-wide walls(三堵宽一百米的墙) [3]three hundred ˈmeter-wide walls(三百堵宽一米的墙) 三个例子中,分别通过重音确定了walls的定语,从而消除了歧义。

逆行重音 recessive accent; recessive stress  语音学术语,亦称词首强重音。指音节的强重音由词尾向词首第一音节移动的过程。在历史音变过程中,逆行重音是英语名词的显著倾向。例如detail、cigarette、magazine、research等词原先的重音都在词末,但现在为词首重音。

重读力 accentual force  语音学术语。指发音时形成重读音节的空气动力。

重音系统 accentual system  音系学术语。指一种语言中有关重读的全部体系,包括重音级别、重音模式和重音的语义功能等。因重音在大多数情况下与语调结合而起作用,故亦称“重音语调系统”。

重音音位 accentual phoneme  音系学术语。超音段音位的一种。当重音成为区别词义的唯一手段时,重音模式就成为语义上的区别性特征,即起到音位的作用。例如,suspect一词,当重音在第一音节上,其为名词,意即“嫌疑人”,而当重音在第二音节上,其为动词,意思是“怀疑”“猜想”。

重音模式 accentual pattern; accentuation  音系学术语。指一个语段中轻重读的结构型。有语言学意义的重音级别一般有三级:主重音、次重音、弱音。在英语单词的发音中,单音节的词无重音标记,含有两个音节的词会有重音,含有三个音节的词会有主重音,含有三个以上音节的词可能会有次重音。例如,work是单音节词,其读音中无需重音标记;begin和apple是双音节词,重音模式分别为“轻—重”和“重—轻”;超过三个音节的词一般会涉及次重音。例如,transformation和nationality的重音模式都为“次重—轻—重—轻”。

动力重音 dynamic accent; dynamic stress  语音学术语,亦称为吐气重音(expiratory accent)、加重重音(stress accent)或音势重音(intensity stress)。指以音强强调出来的重音,也就是以呼气强度强调出来的重音,如英语的词重音。现代语言中动力重音型语言比较普遍,如英、俄、德、法等语言皆是。广义上的重音(stress;accent)包括动力重音和音调重音(pitch accent)两种基本类型。音调重音指因话语中某一部分的音调和紧密相临的部分音调不同而造成的该部分的突出,如瑞典语和古希腊语。

重音转移 reverse stress; stress shift  语音学、音系学术语。指某些单词或合成词在用于连续话语时所发生的重音变化,这一变化取决于该单词或合成词后是否紧跟有重读名词。一般而言,此类单词和合成词都有一个次重音(secondary)和一个主重音。例如,indeˈpendent。在连续性话语中,如果该单词或合成词带有语调重音,则该单词或合成词保持其原有的重音模式。例如:[1]Frank was ˈvery independent. [2]This window is ˈplate-glass.如果independent和plate-glass后面的名词带有主重音,或者带有语调重音,那么independent第三个音节上的主重音和plate-glass上的主重音就会失去,第一个音节上的次重音就会变成主重音。例如:[3]Frank has ˈindependent means. [4]It's a plate-glass ˈwindow(↘)

重音移位 stress shift  参见“节奏规则”。

固定重音 fixed accent;fixation accent;fixed stress  音系学术语。指语言中所有的词的重音总是落在固定音节上的现象。如法语的重音总是落在最后音节;匈牙利语通常重读单词的第一个音节;波兰语和威尔士语是在倒数第二音节上重读;拉脱维亚语和捷克语的重音落在第一音节。固定重音可以用来以音节为单位划分词的界限,如捷克语重读音节标志词的开始,波兰语每一重读音节后再隔一个音节标志词的结束,但当词末辅音与后一个词的首元音连读而组成一个音节时,词的界限就难以按固定重音准确划分。与自由重音(free accent)相对立。参见“自由重音”。

词末重音 final accent  语音学术语。指落在单词最后音节上的重音。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百科全书词典
英语维基词典将 unstressed 定义为 not stressed or accentuated;stressed 又能翻译为「带重音的」和「重读的」。
但就单词 stress 在语音学的用途而言,具有两个不同含义,一个宽松一个严格。

6. (countable, phonetics, loosely) A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word or word group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duration or pitch;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Synonym: accent

Some people put the stress on the first syllable of “controversy”; others put it on the second.

7. (countable, phonetics, strictly) The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and/or duration;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phonetically achieved by means of dynamics as distinct from pitch.

Synonym: stress accent

Antonyms: pitch, pitch accent

——Wiktionary
在这两种意义中,前者与 accent 同义,而后者则应视为 accent 的一种,前者有时被翻译为「力重音」。
使用“重音”和“重读”哪个更为合适?或者两者有不同分工?或者有其他更具体的翻译建议?--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1月10日 (日) 19:54 (UTC)[回复]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是這樣的,U:SunAfterRain在較早前於本人討論區討論這件事,大約內容是 「B公司的社群媒體明言,他是屬於A公司𣄃下的。而C節目的代理發行一欄,SunAfterRain提倡寫B公司,因為沒有證據證明A公司(也即B公司的母公司)有C節目的代理權。」由於討論有點長,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瀏覽。

在討論後的冷靜期,我翻看了其他有類似例子的條目,如



有見及此,現希望就規範列出上述三項變數的條件

1. 如在條目或模版需要列出負責專案的品牌公司名稱時,請列出至負責這個專案的「品牌名稱條目」。

2.如相關品牌名稱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相關品牌的「上級機構條目」。

3. 如「上級機構」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至相關品牌的「總公司條目」或 「佔最大股份的公司條目」


換句話說,提案最終效果應像九廣鐵路KKBOX風雲榜一樣以層遞方式按步列出責任權。

YouTube Premium的擁有人應寫Youtube LLC。Youtub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Google LLC。Googl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Alphabet

假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條目不存在(包括沒有名稱的重定向),則可以大公文匯這個名稱,定向至香港中聯辦。類似這樣[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l香港中聯辦]


關於母公司一欄,如沒有來源證明某公司佔股超過51%,則不應使用「母公司」一欄,只可使用「主要股東」一欄。

由於是次討論影響所有涉及公司的條目,故放在這裏討論,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6:09 (UTC)[回复]

(!)意見
  1.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KKBOX科科世界
  2.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即只寫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九廣鐵路公司),但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如香港中聯辦擁有的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等)。
( π )题外话@SunAfterRainChatGPT是不可以拿來當來源的。您跟@HK5201314討論的是應該怎樣納入資料,這是需要可供查證的,不論ChatGPT是否基於大量已發佈可靠來源來回答您的問題,它本質上是生成式AI,用它給答案就是原創研究。另外本人想點您給HK5201314君的連結進去,結果甚麼都看不到。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2 (UTC)[回复]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回复]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回复]
@Patrickov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方[指不是理論層面的解方]還請您指教一下方便日後改進,但如果無法有效破局法雖然知道GPT可信度不高但我也只能用GPT處理。(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回复]
那本人也沒有用GPT去幫自己構建留言或者證據啊……(不過更重要的是本人不懂得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9 (UTC)[回复]
又,本人就真的只是針對那一段話(以及HK5201314君在其下的問題)去回應,哪一部份讓您認為本人否定您整個立場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51 (UTC)[回复]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回复]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回复]
因為一堆人喜歡話中有話或是往奇怪的地方解讀(沒有要批評您的意思,但這真的是你維目前的通病)所以才打上去的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3 (UTC)[回复]
你是否在說商業名稱?營運實體和商號,其實並不衝突。一堆上市公司註冊地是「開曼群島」之流,他們並不會視為開曼群島公司。
有些情況,品牌是以部門的方式運作(事業部制),也可以視為一個營運實體,只是沒有公司化營運。例如你討論頁裡面提到的Ani-One,既是一個品牌,又可以視為羚邦的日本動畫部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5:29 (UTC)[回复]
如果按照@Patrickov的倡議,關於我討論區例子,可以這樣表達?
1.資訊框「Ani-One(羚邦集團)」
1.條目內文「Ani-One(羚邦集團)」
2.資訊框「回歸線娛樂」
2.條目內文「智寶國際集團旗下的回歸線娛樂」
那麼,如果以KMB巴士公司作例的話,那句子將會很長
資訊框:「九龍巴士公司
條目內文:「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載通國際旗下的九龍巴士公司」(當中新鴻基及載通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是需要講述九巴路線與龍運巴士、皇巴士的轉乘優惠+KMB會員系統The Point)
簡單來說,如果欲就資訊框達成共識,首先是需要確保 「所有權者」及「營運單位」等可列出公司名稱的變數於同一公司架構只可以列出一間公司或機構。如果是非公司品牌負責專案,則品牌與上級責任公司名並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16:34 (UTC)[回复]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以及「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具體一點說的話,本人是認為如果母公司對主題有重要性才需要提及。舉例來說,九巴的巴士路線就不需要提及載通和新鴻基,除非是像九龍巴士268M線那種明擺著是為新鴻基旗下物業(峻巒)服務的,但即使是那樣也需要可靠來源報導或提及此事才能寫進去。--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2日 (二) 02:12 (UTC)[回复]
@Nostalgiacn大概以我的論點解釋一下原始的爭議是怎麼來的
因為木棉花Ani-One等品牌從容易取得的資料來看其實無法確定屬於哪間公司(可能財報有但我並不清楚,並且羚邦也沒有一間名為Ani-One (公司)的公司),也無法從公開資料確定是由哪家公司向日方取得代理權(就算知道也沒有寫進來維基百科的意義,你維也不太可能出現木棉花動漫木棉花創投羚邦動畫羚邦娛樂之類的公司的單獨條目),所以寫集團沒什麼問題
但智寶先是成立了回歸線娛樂,而且從7月開始的動畫上面的版權浮水印都是「智寶國際集團的回歸線娛樂」,最新集團的代理貼文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24-10-24)也未有再提及智寶國際開發,與上方無法明確確定的情況完全相反,基於不能臆測智寶國際開發到底有沒有拿到代理權(有其他內部消息告訴我其實沒有),如果要寫公司應當寫回歸線娛樂而非如同其他代理商一樣寫智寶國際開發
當然我是覺得人家品牌寫什麼就寫什麼上去就好了就是了,不過要寫公司的話回歸線代理的實在不適合寫智寶國際開發--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2:14 (UTC)[回复]
寫 「智寶國際集團」可以,但萬萬不能寫「回歸線娛樂」。論關注度,「回歸線娛樂」在智寶國際集團體制下可不可以獨立成一條條目?除了那個隨時可被刪走的動畫列表及股權文件外,你可以找到一篇單獨介紹「回歸線娛樂」業務的文章嗎?
所以回應下方@Milkypine3M公司本身既是條目(即符合關注度要求),又是一個公司實體,所以不用寫「 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3:52 (UTC)[回复]
現在沒有,不代表近一兩年就沒有機會出現足夠關注度成條,但我舉的那四個(以及類似狀態的公司)我是不太相信五年內有機會獨立成條--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9 (UTC)[回复]
部門(事業部制)有關注度,可以寫成條目,如騰訊遊戲,品牌的話,中維有很多遊戲品牌條目,如Key (遊戲品牌)。羚邦我不熟,但是品牌、部門作為獨立條目,在遊戲專題是很普遍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回复]
Ani-One基本上沒有什麼獨立成條的機會啊...
"Ani-One" -site:wikipedia.org -site:wikidata.org -site:youtube.com -site:youtu.be -site:facebook.com -site:instagram.com -site:threads.net -site:x.com -site:twitter.com -site:medialink.com.hk -site:ani-mall.asia -site:ani.gamer.com.tw -site:acg.gamer.com.tw -site:catchplay.com -site:hamivideo.hinet.net -site:kktv.me -site:linetv.tw -site:litv.tv -site:mytvsuper.com -site:myvideo.net.tw -site:ofiii.com
--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9:04 (UTC)[回复]
所以之後是要寫成3M公司(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嗎?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2日 (二) 16:18 (UTC)[回复]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回复]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回复]
重點應該是公司,上面本人也說過本身是公司就不需要寫,但本人在舉例時KKBOX好像被說是品牌而不是公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6 (UTC)[回复]
@Patrickov要把KKBOX當公司應該用KKBOX願境網訊)這種寫法吧,畢竟人家公司有中文名?--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30 (UTC)[回复]
其實現在KKBOX科科世界願境網訊三者的關係為何?看了幾條條目感覺敘述不太一致--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26 (UTC)[回复]
@Patrickov跟其他人交流了一下,大概是 KKCulture Co., Ltd. 科科世界 > KKCompany Technologies 科科科技 > KKBOX Taiwan Co., Ltd. 願境網訊 > KKBOX 這樣--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46 (UTC)[回复]
@HK5201314我想問一下「不被收錄」的定義,是「連重定向都建不了」[譯著:品牌不夠有名導致連列在母公司的條目裡作為一個章節存在都做不到]嗎?還是一定要有條目存在?--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27 (UTC)[回复]
拋多一個例子出來,大欖隧道資訊框。
.
業主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營運單位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要以可讀性來說,寫三號公司好還是其母公司新鴻基地產好?
三號公司
三號公司新鴻基地產旗下公司)」<—針對非條目公司,提案預期效果。
三號公司
.
這樣說實際上是避免因為白紙保護而產生紅鏈,從而對向上查證造成一定困難。重新導向可建又如何,只要改一改分段標題,重新導向連結即時失效,到最後就連連結哪也不知道。關於所有權者,使用重定向只會讓讀者難以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定向。--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9 (UTC)[回复]
沒記錯的話目前是有機器人在修正這種斷鏈,而且我不是很懂您說的難以理解重定向是什麼意思,我不認為Ani-One重定向到羚邦集團#Ani-One這樣會有什麼奇怪的誤會,希望您可以細說一下。(順帶一提,「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這種也算是建不了重定向的,建了重定向後你要重定向到主條目的哪個章節?)--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41 (UTC)[回复]

看來討論僵住了,補一個修訂草稿好了。
現提議對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新增一小節「所有權者、母公司與營運單位」,內容如下:

所有權者與營運單位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非原創研究方針,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

  1. 若該公司/品牌存在獨立條目,抑或是不存在獨立條目但所屬母公司與其同名並存在獨立條目,則僅列出公司/品牌,例如:「KKBOX」應列為「KKBOX」、「Google」應列為「Google」。
  2.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例如「Google APIs英语Google APIs」應列為「Google APIs英语Google APIsGoogle的產品)」。
  3.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例如:「Ani-One」應列為「Ani-One羚邦集團)」、「回歸線娛樂」應列為「回歸線娛樂智寶國際集團)」。
@HK5201314PatrickovMilkypine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1:38 (UTC)[回复]
第二次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回复]
  •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若官方通常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使用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P:非原創研究原則,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
  • 第三個例子改一改,不應使用動漫主題。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2:06 (UTC)[回复]
@HK5201314那您舉一下例子好了,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前面那個修了--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4:40 (UTC)[回复]
辛苦了。暫時沒有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03:58 (UTC)[回复]
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首先{{Infobox animanga/Novel}}是文庫(label)和出版社分別列出的。
正常來說是KADOKAWA(出版集團)旗下角川書店(出版社)的角川文库(品牌名)。
出版社也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品牌要給出母公司名諱,我覺得更應該探討這列出母公司到底意義何在?--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6:16 (UTC)[回复]
@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回复]
想問一下,所有權一半一半的該怎麼寫?以JW Anderson英语JW AndersonFenty Beauty英语Fenty Beauty為例,我該寫成原作者(JW AndersonFenty Beauty)還是持有另一半股權的公司、集團(JW AndersonFenty Beauty)?當然還有像梅赛德斯AMG车队這種3人、公司、集團持有的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1月8日 (五) 14:37 (UTC)[回复]
其實我較為主張「絕對控制權(超過51%股權或體制內的企業/品牌」才可使用第3項的括號部分。啟動目的是讓讀者知道誰作出這些決定+知道為什麼會連結至那個條目。如果是各一半的話,正常也無法確定相關決策是誰負責,情願不寫括號會較合適。況且如那個品牌/公司有條目的話,根本不需要有括號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5:13 (UTC)[回复]
@Milkypine沒有過半應該連子母公司都說不上,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沒什麼爭議--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回复]

修改XXXX年電影之名稱

現在1995年的電影會叫做1995年電影,但這樣未免有些語意不清,提議改用XXXX年電影,加入一個得比較好看懂也比較語意清晰--August0422 (TC) 2024年10月22日 (二) 09:59 (UTC)[回复]

(!)意見:其实我觉得没有“的”字才比较像条目名,不过既然能有刺激1995这种东西,写明白点也不是不行。--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2日 (二) 11:48 (UTC)[回复]
之前第一次看到《刺激1995》这个片名真的让我惊掉下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2日 (二) 15:06 (UTC)[回复]
沒有不符合漢語用法啊?「某年某事(物)」完全是漢語用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57 (UTC)[回复]
(-)反对:「1995年的電影」會令人以為是「1995年發行的電影(列表)」。如果要改,「1995年電影業」可能接近條目主題一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2日 (二) 15:58 (UTC)[回复]
同意閣下所述--August0422 (TC) 2024年10月23日 (三) 13:32 (UTC)[回复]
倾向反对。感觉不加更像复数,加上“的”像单数。加上会口语化。--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22日 (二) 18:14 (UTC)[回复]
分類名稱會跟隨其主題條目名稱,反對Category:1995年電影等改成其他名稱。Category:2024年音樂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音樂業(界)嗎?Category:2024年教育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教育業(界)嗎?Category:2024年電視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電視業(界)嗎?Category:2024年交通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交通業(界)嗎?Category:2024年體育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體育界嗎?Category:2024年經濟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經濟界嗎?--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23日 (三) 13:48 (UTC)[回复]
Category:2024年电子游戏界Category:2024年電子遊戲,業界和作品兩個分類很正常吧?而且基於列表關注度的關係,所以該年發售的作品在業界條目也是正常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1:01 (UTC)[回复]
我知道電子遊戲這樣搞分類,但我反對,所以我才沒列出。--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1:08 (UTC)[回复]
條目和分類名稱應該基於實際,如果命名存在歧義情況,是有必要改名的(NC:防止歧义)。--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8:11 (UTC)[回复]
現在的情況是,還有餘裕可以共用一個分類(及條目),所以不必分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37 (UTC)[回复]
你似乎被上面的例子繞進去了。以1995年电影舉例吧,英維對應頁面en:1995 in film有記錄該年的電影節,電業業界人士(演員和導演)那些在該年出生和死亡。如此,你認為條目稱為「1995年電影」合適嗎?
另外,我也合理懷疑這涉及一些「機械翻譯」的情況,分類上已經有Category:1995年电影(1995 in film)和Category:1995年电影作品(1995 films),前者明顯是指電影業界,後者才是狹義的電影作品。一如遊戲專題將2024 in video gaming翻譯作2024年电子游戏界,包括該年新建立的遊戲公司、新出和完結的作品、角色,還有電競活動,獎項等等,2024 video games才是用作該年新出作品的分類。--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02:10 (UTC)[回复]
没有“明显指”,前者中文名双关指电影作品和业界都可以,命名统一就好,定好谁包含谁。参考Wikipedia:頁面分類#列表的分类的举例,“各国瀑布列表”也能解释为“各国总结的瀑布列表”。--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05:38 (UTC)[回复]
所以上文個人提到NC:防止歧义,就因為都可以,命名上需要區分,實際上分類就有區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1:47 (UTC)[回复]
分类不属于NC:防止歧义规定的条目。分类命名简洁为主。--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3:20 (UTC)[回复]
請循其本,該話題就突顯出條目名「1995年電影」有歧義(「1995年的電影」會令人以為是「1995年發行的電影(列表)」),相關分類的延續討論,是為了說明條目名本身的確存在歧義,並以遊戲條目對應內容作類比。--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1:45 (UTC)[回复]
@Nostalgiacn稍為澄清一下,本人之前提出(「1995年的電影」會令人以為是「1995年發行的電影(列表)」)這論點,是因為本人反對原提案加上「的」字的做法。至於現時的分類名,可能涉及英文相關用語並非與中文百分百對應的問題,本人亦未有定論。現時本人比較有興趣知道@YFdyh000認為當作何種安排為宜?--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5:29 (UTC)[回复]
对于条目和分类“语意不清”,倾向在正文定义而非命名上下功夫,目前反对加“的”。--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5:34 (UTC)[回复]

人物信息框是否应加中间名?

以《柴科夫斯基》条目为例。我认为信息框应加中间名(包括中文译名和外语原文),MykolaHK认为不用。现征求意见。该讨论只针对只有一个中间名的外国人名(即全名为三个单词),有很多中间名的不予考虑。(邀请可能对此有兴趣的微肿头龙参与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26 (UTC)[回复]

想請問閣下您覺得普京條目中是否要同樣在資訊框要加父名(中間名)?--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4:28 (UTC)[回复]
@MykolaHK:其实我前面说“该讨论只针对只有一个中间名的外国人名”就是觉得过长的人物不应标中间名……没想到普京好像也已经过长了。那我换个说法吧:若标注中间名后过长导致排版问题,则不标;其他情况尽量标(如柴科夫斯基就不会导致过长)。--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33 (UTC)[回复]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堅決反對加父名,考慮到標注還要留意是否會過長或不會之類...--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7 (UTC)[回复]
这是难以留意或判断的事情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8 (UTC)[回复]
我覺得全部條目來説父名要麽全部加要麽全部都不加,這樣要判斷不但麻煩、多此一舉又不規律。--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1 (UTC)[回复]
( π )题外话柴科夫斯基条目所有其他语言典优版本都标了中间名:英维、西维、葡维、匈维(德维无信息框除外)。--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2 (UTC)[回复]
考慮到此人物是特例,在這條目加上的話我沒意見--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4 (UTC)[回复]
特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5 (UTC)[回复]
是的,外語在提到這號人物較多會連帶父名,其他絕大部分人卻不會。--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7 (UTC)[回复]
您是说只有“柴科夫斯基”等少数人物会提到中间名?为什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8 (UTC)[回复]
閣下可以參考這裏。--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4 (UTC)[回复]
但是外语较多连带父名其实跟中文好像也关系不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8 (UTC)[回复]
那閣下想表達的是?--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0 (UTC)[回复]
想表达的是,如果要用类似逻辑的话,应该用“中文指该人物全名时是否会提到中间名”来判断。--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6 (UTC)[回复]
说一下我觉得应尽量标中间名的几个理由:一、信息框框顶不像首句那样,写得越长就会越模糊重点,因此(在不影响排版的情况下)将全名写出来是有利无弊的;在首句都写全名的情况下,似乎没有理由信息框不写全名;二、可以同信息框中的罗马转写、英文名等对应;三、注意到《中国大百科全书》等传统百科全书在介绍人物时出现的全名也几乎都包含中间名(如柴科夫斯基条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6 (UTC)[回复]
為什麼僅考慮「一個中間名」的情況?那兩個中間名呢?或有很長單一中間名的情況又如何?並非有意刁難,但這種情況不宜單獨設例,應該全盤考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3 (UTC)[回复]
同意Eric不宜單獨設例,應該全盤考慮之意見。--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5 (UTC)[回复]
@Ericliu1912MykolaHK:刚翻了一下典范条目。标中间名和不标的都有,而且似乎势均力敌。我说的“单独设例”主要是针对排版上的限制,比如巴西皇太子佩德罗·阿方索标全名(虽然好像不是中间名的情况)显然是不现实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3 (UTC)[回复]
那您是認爲要加上佩德羅·阿方索·克里斯蒂亞諾·利奧波多·歐仁尼奧·費爾南多·維森特·加布里埃爾·拉斐爾·貢薩加這一大串的名字嗎?--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5 (UTC)[回复]
当然不是啊……你是怎么看出我这么认为的 囧rz……从最开始我说“不考虑多个全名”就是想将这种影响排版的排除在外。--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6 (UTC)[回复]
對嘛,全盤考慮的話這提案就已經完全行不通了--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3 (UTC)[回复]
我個人目前的意見是,外國人條目於資訊框頂部,一般標註姓名二段式簡稱即可(外文名稱應比照之),正文導言則放全名,而另有本名者亦可額外寫入資訊框。但我想顯然有些例外,需要額外提出討論,可在此多加提出。比方說「馮」、「范」、「德」這種理論上要連起來稱的姓氏,算不算在二段式簡稱裡面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0 (UTC)[回复]
但如果不写中间名的话,比如柴科夫斯基条目,罗马化和英文名带中间名就很奇怪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5 (UTC)[回复]
我覺得這裏可以跟隨其他版本在資訊庫加入中間名,成特例。--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9 (UTC)[回复]
那您这不是也是特例化了吗。。而且照相同的逻辑,就会变成“每个英语(或原语种)中习惯称全名的人物,则中文信息框也用全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1 (UTC)[回复]
這裏特例化比考慮長不長好多了吧,要解決您那些問題也只好這樣解決--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3 (UTC)[回复]
「外文名稱應比照之」——哪裡漢語用全名,外文就寫全名,以此類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8 (UTC)[回复]
意思是如果汉语没写中间名的话,外文名就不写吗?那英语中间名信息就丢失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31 (UTC)[回复]
(当然不是啊……你是怎么看出我这么认为的 囧rz……)不是都說了「正文導言則放全名」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19 (UTC)[回复]
@Eric Liu:但是MOS:外语名称规定了只能放一个外语名啊!!所以柴科夫斯基的英语名显然只能放信息框。我的意思是对原语种不是英语的人物来说,如果信息框中文非全名,那英语名(如果有必要列出的话)就不好办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33 (UTC)[回复]
其實不太懂「那麼在導言裡把它們放在獨立的句子」是什麼意思。另外此格式手冊似乎不符合現況,或有必要順帶予以修正,顧及「英語優勢」之事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41 (UTC)[回复]
这样的话那首句排版就更加惨不忍睹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4 (UTC)[回复]
另考慮到部分條目欠缺資訊框,若以導言寫出全名為推薦格式,可有效整合各種傳記,反之則不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22 (UTC)[回复]
我是觉得加不加都可以。但不能因为某人全名过长就不放父名,其他人没那么长就放全名,因为长不长是非常主观的判断。如果是东斯拉夫系的名字我本人是倾向于不加父名,因为真的很长,而且(尤其是近代人物)父名往往不那么重要。但如果非要加也不是不行,毕竟东斯拉夫系顶天就三节名字,跟阿拉伯人和西方贵族一比还是好不少的。--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1 (UTC)[回复]
意見大致同腫龍,但仍然有要麽全部加要麽全部不加(除特例)的觀點--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5 (UTC)[回复]
长不长我是按照信息框会不会换行判断的,这应该是纯客观数值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2 (UTC)[回复]
那所有人的电子设备上断行是否具有统一标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4 (UTC)[回复]
我调整和尝试了数个设备的浏览器,感觉信息框和字的相对宽度好像是永远不变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7 (UTC)[回复]
哪天维基改版就好玩了。——Kone718 2024年10月26日 (六) 10:15 (UTC)[回复]
我认为信息框的姓名大致应当与条目标题一致,而命名常规规定不加中间名。--Kcx36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4 (UTC)[回复]
我認為人物資訊框的選擇應該與條目名稱相同,也就是「常用」。此外如果加中間名可以消歧義,如George H. W. Bush vs. George W. Bush,則加。--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23:24 (UTC)[回复]
或者回到最初的問題:為何在英文、俄文等版本的維基百科中,柴可夫斯基會被加上中間名?本人有意援引WP:是英文維基說的!這個論述去質疑為何中文維基必須跟隨那幾個版本的做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56 (UTC)[回复]
@Patrickov:那只是我的一个题外话,不是我认为应加中间名的论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02 (UTC)[回复]
柴可夫斯基应该是特例,不只是英文维基百科,《大英百科全书》「Pyotr Ilyich Tchaikovsky」,可能音乐界习惯,仍然符合命名常规的常用名称。全名也可以写在fullname参数上。--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1:03 (UTC)[回复]
《大英百科全书》对其他外国人名一般怎么处置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6日 (六) 11:50 (UTC)[回复]
經過考慮,我認為遵循傳主母語的常用稱呼,符合方針,也容易操作。以柴科夫斯基為例,他姓名的母語是俄語,就以俄語最常用稱呼為準,或是照俄語維基條目名(推定俄語維基條目名依照「常用」原則)。這些命名通常也照顧了加中間名「消歧義」的需要。--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0:33 (UTC)[回复]
俄语维基的命名常规强制所有东斯拉夫人物条目的标题一定要包含父名。如果没有父名是会被挂维护模板的。--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3:36 (UTC)[回复]
分情况。约翰·昆西·亚当斯、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这种中间名很知名的人要加,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勒布朗·雷蒙·詹姆斯自然就不需要。——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07:37 (UTC)[回复]
约翰·亚当斯约翰·昆西·亚当斯指不同的人,這屬於「消歧義應該加」。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约翰·克里斯蒂安·巴赫同理。--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3:08 (UTC)[回复]
的确,但还有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汉斯·克里斯蒂安·奥斯特威廉·亨利·哈里森威廉·霍华德·塔夫脱等许多人名,不应该简单地一刀切。——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3:44 (UTC)[回复]
你舉的例子,每一個沒有中間名時,在英維都是消歧義頁。en:Robert Scott, en:Hans Ørsted, en:William Harrison, en:William Taft (disambiguation),有中間名時才是條目。中維沒有消歧義只是沒有人創建有歧義的人物條目,其關注度是足以創建條目的。--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5:40 (UTC)[回复]
不能因为没有中间名时是消歧义页就认为加中间名是消歧义,比如说奥斯特,英语维基百科的来源中有“Hansen, H. M.; Rasmussen, S. V. (1944). "Ørsted, Hans Christian, 1777–1851, Fysiker".”,这篇1944年的来源总不能是为了消除出生于1954年的同名人物en:Hans-Henrik Ørsted的歧义吧。而且如果真是消歧义,更说明了有很多人名需要加中间名,更应该分情况讨论。——杰里毛斯留言
所以一律直接按著條目標題寫,也是一種辦法就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09:51 (UTC)[回复]
(!)意見可以对不同民族的名字分别讨论。比如讨论一下东欧人的人名是否需要加中间名,他们的人名构成比较统一,都是名+父称+姓。现在的总体情况是有加父称的有不加父称的。——Kone718 2024年10月26日 (六) 10:13 (UTC)[回复]
不如就按命名常規,從斯拉夫國家人名討論起,柴氏也正好符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2:04 (UTC)[回复]
@Ericliu1912@Kethyga@MykolaHK@微肿头龙@自由雨日 我们不妨重开一个方针讨论页,专门规定斯拉夫人名作条目名是否应当采用三段式名,即“名·父称·姓”,抑或采用二段式名“名·姓”,并写入格式手册。——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0 (UTC)[回复]
命名常规里不是已经有了?如果阁下觉得哪里有问题要开新讨论就开吧。--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7 (UTC)[回复]
似乎是有对斯拉夫语人名的规定,然个人觉得全部使用“名·父称·姓”命名更好。——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13 (UTC)[回复]
然而很多人反对,而且牵涉太多条目。--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5:35 (UTC)[回复]
个人意见罢了。——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42 (UTC)[回复]
您說的三段名是指在信息框還是正文還是兩者皆是?--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2 (UTC)[回复]
条目名。——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4 (UTC)[回复]
那我(-)反对,相信也在做維護的@微肿头龙也不會同意--Mykola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5 (UTC)[回复]
我只是没有那么支持,倒也不会强烈反对Kone君的想法。--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6:30 (UTC)[回复]
条t--——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4 (UTC)[回复]
現在不是要討論資訊框嗎?跟命名常規無關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41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猜是因为有不少观点认为信息框应和条头保持一致,所以他想一起讨论。(我的观点倒正好相反,我认为首句第一个词应和条头保持一致,尽量简短,信息框则尽量长。)--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52 (UTC)[回复]
那可以分為兩個部分討論,首先是否與命名常規一致(即按標題寫),其次是若不一致的話要另外採用什麼格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15 (UTC)[回复]
這答案很簡單:資訊框和條目命名一致,全名留在序言首句。若要在柴氏的資訊框裡加上中間名,可以,但請先將條目「彼得·柴可夫斯基」重新命名為「彼得·(Ильич)·柴可夫斯基」。至於條目命名,就我觀察都是個案處理: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J.S.巴哈(Johann Sebastian Bach);舒伯特(Franz Schubert);理查·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中間名幾個字及長短、斯拉夫命名文化、消歧義與否在本討論中應屬非攸關。Seanetienne留言2024年11月1日 (五) 18:05 (UTC)[回复]

罗马化已在信息框标注的条目是否还需要在首句标注?

以《柴科夫斯基》条目为例。我认为信息框已经给出了罗马化,就不必再在首句标注,尤其是这种过长的罗马化,标注之后(我的电脑屏幕)甚至第一行都完全被人名后面的括号占据,没有出现“俄国作曲家”这个定义词。因为根据MOS:首句,首句的冗余信息应降到最小,且也明确表示“不要在第一句话中加入长长的括号来填入拼写、发音等”。虽然MOS:外语名称的例子里有写罗马化,但毕竟未提到信息框的内容。而MykolaHK认为仍应在首句标注。现征求意见并邀请微肿头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30 (UTC)[回复]

另外MykolaHK还提到了T:罗马化备注模板。我认为用该模板(注脚)比直接跟在原文后面导致首句过长容易接受,但仍略倾向于直接不标,毕竟注脚也是会分散注意力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3 (UTC)[回复]
但东斯拉夫系名字本来就这么长,如果因为太长不标那所有人物条目首句里的罗马化都可以拿掉了。所以我倾向于照样加入,但如果同时出现两种原文时舍弃掉罗马化(并且本人也反对用注释隐藏起来)。--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8 (UTC)[回复]
@微肿头龙:其实我确实倾向将罗马化都移到信息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回复]
那lang-xx模板的罗马化参数岂不是没用了?而且不是所有信息框模板都有罗马化参数(如T:Infobox officeholder,如果有的话请告诉我是哪个)。即便是有,信息框往往也会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信息,人们往往很难定位到罗马化在哪。--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37 (UTC)[回复]
没有可以加,信息杂七杂八可以统一挪到最前面紧跟在姓名参数之后,这都不难做到。至于{{lang}}模板的转写参数,不在首句时可以用,或者姓名不太长导致排版过乱的话可以用(但这可能又会说是“标准不一”?如果一定要“标准统一”的话反正我是支持首句均不写罗马化)。--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49 (UTC)[回复]
我認為在首句標註的唯一理由是羅馬化對讀者重要,例如羅馬化的名稱常見,或關於此人的外文資料比中文資料豐富,所以在首句顯示羅馬化的名稱對讀者有用。例如日本人的姓名在英文資料中以羅馬化的姓名出現(如BWF轉播比賽都用英文),而中文讀者不一定能從漢字得知羅馬化的姓名,此時就屬於有用。--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2:57 (UTC)[回复]
我認為,關於原文、羅馬化、音標的呈現,至少應該出現在序言章節。「可以從序言章節省略因為資訊框有了」是本末倒置,因為資訊框理當是精粹整篇條目的結構資訊,若收錄的資訊是他處沒有的,就違反資訊框的基本運作原理了。目前柴氏條目的模式是「中文版全名(原文名,羅馬化)」,在清理過韓國藝人條目(本名、藝名;諺文、羅馬化、日文化)後,我覺得這結構算簡單了。
我去看了其他語言的版本(英文、西班牙文、德文、法文、俄文、日文、韓文),只有俄文版不處理轉譯問題,其他都寫在序言章節,其中就英文版使用註記,因為它交代各種羅馬化拼寫、其他拉丁字母語言的版本、新舊俄文樣式、國際音標、當代羅馬化系統樣式。羅馬化的重點應該在於「輔助」讀者面對不熟悉語文的形音,作為外文的陪襯——就連影響中文版發展的日文版都沒有把「羅馬拼音」放在資訊框了。
綜上,我主張:留在序言章節、不反對使用註記、反對放在資訊框。Seanetienne留言2024年11月1日 (五) 17:16 (UTC)[回复]

Yahoo新聞算不算一種引注炸彈

如https://tw.news.yahoo.com/%E6%A0%A1%E5%9C%92%E5%85%A7%E6%BF%BA%E8%A1%80-%E6%A1%83%E5%9C%92%E6%9F%90%E9%AB%98%E4%B8%AD%E7%94%9F-%E6%8C%81%E5%88%80%E5%88%BA%E6%83%85%E6%95%B5-%E5%8B%B8%E6%9E%B6%E5%AD%B8%E7%94%9F%E4%B9%9F%E8%B2%A0%E5%82%B7-104726666.html共251byte,但是原始新聞來源僅38byte,Yahoo新聞之網址造成大量原始碼,是否應將其視作避免使用之來源?--Kanshui0943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5:54 (UTC)[回复]

宜用原始报道来源。不过,网址长本身不是一个毛病,较长反而保留更多信息,网页失效时还可能方便找原始来源。比如,机器人会将网页存档服务的短链接转成长链接。--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6:05 (UTC)[回复]
引注炸弹是指实际显示上引注太多脚注过长,不是源代码中引注内容太长。--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06 (UTC)[回复]
引注炸弹指来源数量过多,而且Yahoo的URL长度尚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与转载新闻相关的方针为WP:PROVENANCE列明来源时应尽量采用原始出处。……当某一来源的主要内容是完整复制、转载、搬运、摘录自其他来源时,编者应该转而采用原始出处。--Kcx36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6:13 (UTC)[回复]
“引注炸弹”是指某句描述的脚注太多,而不是某些脚注格式太长。虽然两者都会令源代码编辑时看起来很麻烦。——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14 (UTC)[回复]
[18][19][20][21][22],長網址會怎樣?--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8:31 (UTC)[回复]
這甚至不是Yahoo新聞本身的問題,而是現代網路處理中文網址還不夠友善,本站是被迫接受,非戰之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日 (六) 10:29 (UTC)[回复]
遇到Yahoo新聞文章時,我會找原始來源,然而有時原始來源已經不在了,Yahoo新聞就成為保留原始文獻之處。不得不用的時候,我會分兩次複製貼上來避免亂碼——先貼站址(Yahoo點com),再貼後面包括中文字的部分。與其避免使用它,不如宣導如何克服。Seanetienne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07:53 (UTC)[回复]
@Kanshui0943YFdyh000自由雨日Kcx36CwekHanTsîEricliu1912Seanetienne打攪一下各位,歡迎到討論一下一個相關的類似問題。--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26 (UTC)[回复]

建議全面檢視或回退用戶Omg20070524自2022年的編輯

我與建國春秋都發現Omg20070524會虛構出處[23],連Omg20070524自己也承認[24]。--Outlookxp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2:04 (UTC)[回复]

您都提報破壞而對方也被封禁了,直接動手應該也是可以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7日 (日) 02:51 (UTC)[回复]
这种编辑量大的查起来简直是受罪,得让当事人配合,让其讲述哪些是造假内容。--BigBullfrog𓆏2024年10月27日 (日) 13:41 (UTC)[回复]
我不觉得这种用户的表述能准确和可信。他也称某些页面下“大部份我所修改的也是純屬虛假”。如此一来,我倾向先行移除他加入的所有内容,直至其他人自愿查证和重新加入(如需)。是否有工具能帮助检索未被回退的已加入内容。--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15:25 (UTC)[回复]
最快的話,是這樣。--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57 (UTC)[回复]
我是希望有更智能的检测diff所添加内容是否为新内容、仍存在于当前版本。但可能很复杂而尚不存在这样的工具。--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6:39 (UTC)[回复]
如果沒有理解錯的話,這些是閣下需要檢索的版本號。--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6:44 (UTC)[回复]
謝謝,但困難的是這要懂香港建築、人物的人才知道哪些有假。—Outlookxp留言2024年11月1日 (五) 16:20 (UTC)[回复]

谁删掉你好星期六的列表?

谁删掉你好星期六的列表?! ,请重贴上去--180.242.196.68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0:32 (UTC)[回复]

你好星期六的列表并未被删除,而是在一个折叠下。您可点击旁边的[展开]按钮以展开详情。——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6 (UTC)[回复]

是否建立各家平台或電視台之外購動畫、節目、特攝的分類項目

因於2024年10月25日及26日陸續有閣下對於Category:巴哈姆特動畫瘋外購特攝作品Category:香港電視娛樂外購動畫提出刪除。但於前者後者的頁面存廢討論中,截止至今尚無明確的共識,小弟不希望僅以少數人的想法作為提刪的決定,希望能讓更多對此議題較了解的維基人參與討論,故於此發起全面討論,謝謝。--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4:25 (UTC)[回复]

我个人觉得,这种分类没必要建立。播出平台可以在条目中以列表或者散文的形式描述。-----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52 (UTC)[回复]
列表以分類取代就見得多,分類以列表取代很少遇到這提議。--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0:27 (UTC)[回复]
確實,以列表取代分類,就能收錄播出平台資訊。--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2 (UTC)[回复]
@Olaf8940請看看Wikipedia_talk:关注度 (列表),曾經有過怎樣的討論,若連分類都說得沒有價值,列表能生存麼?別輕信別人的信口開河。--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3:16 (UTC)[回复]
@Factrecordor小弟看完後,發覺列表的建立與否有很多要注意的點和共識。這邊就有個想法跳出,那麼為何不去擬定一個關注度(分類)的指引?--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5:04 (UTC)[回复]
至少某些作品条目中没有直接提及,而是以模糊的形式描述。例如暴太郎戰隊Don Brothers THE MOVIE 新·初戀英雄已经在2023年8月18日上架巴哈姆特动画疯、台湾哥大MyVideo、遠傳Friday等网络平台。但是条目中并未明确描述。而是模糊的描述说与当日上架网络。也没有在分类中标注具体平台。-----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8 (UTC)[回复]
拜託你們管東管西前,先改善這些20個月了還是一個來源都沒有的條目。連自己經常掛在口邊的話題都不身體力行,在行政上管東管西,能讓人信服麼?整個條目都沒一個來源,還好意思研究哪個細節有沒有二手來源。--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6:48 (UTC)[回复]
我也想改善,但是由于DarkWizardCody对特定内容的态度我是不会编辑超级战队相关的任何东西的。-----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23:05 (UTC)[回复]
添加來源能阻撓?--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00:59 (UTC)[回复]
单纯就是不想参与DarkWizardCody主导的条目。(添加个已有一手来源可供查证的资讯都能可能被人阻挠。)-----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04:16 (UTC)[回复]
@DarkWizardCody閣下不斷被提起--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07:57 (UTC)[回复]
小弟代您試個水溫,加了些來源。--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04:49 (UTC)[回复]
目前現有的分類項目如:分類:按代理公司分類的動畫作品分類:按線上播放平台分類的動畫作品分類:中國大陸機構外購動畫等與外購有關的分類搜尋結果,這些是否需考慮建立的理由?--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7:02 (UTC)[回复]
至少部分作品代理商可能还要再考虑一下(bilibili和aniplus这两家目前是同时拥有播出和代理业务)-----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10:08 (UTC)[回复]
@Olaf8940你真的要想清楚是否討論所有外購節目包括綜藝節目和劇集。如@Factrecordor之言:"近來活躍討論播放資訊的維基人,都是把注意力放在當代的動漫特攝作品及串流平台的,他們的主張就是從兩者出發,但野心過大,忽視時代、媒體類型的差異,自然惹來諸多阻滯。"--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0:32 (UTC)[回复]
小弟原先僅是單純想將東離劍遊紀布袋戲進行分類,原本分類在動畫平台,接著被人打槍說布袋戲不是動畫是特攝才對,所以建立Category:巴哈姆特動畫瘋外購特攝作品想解決此問題,結果吃著火鍋還唱著歌,突然就牽扯到長久以來的播放資訊議題(讓子彈飛的梗)。說真的,小弟沒有野心一定要將所有外購節目討論清楚,假如能依照作品與節目的時代、媒體類型的差異進行單純分類,應就不會有這些延伸性的問題了吧。--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2 (UTC)[回复]
我可以這樣說「分類:按線上播放平台分類的動畫作品」在電視節目規範生效後,收錄難度將大大提高,因為不收錄重播資訊(只要不是首播+其他因素就不收錄),即使是可以收錄,也要看可觀看地區,這樣也OUT了不少著名平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0:57 (UTC)[回复]
Netflix, Viu, IQIYI, YouTube 70%機會可以下架,那留下這個分類還有什麼意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1:00 (UTC)[回复]
小弟覺得謹慎的收錄也不是不好,這樣分類才有意義;但另方面又會延伸出分類上額外的問題。假如上述的平台都下架,那真的沒有什麼用處;其實將這些做成列表或條目,不知會不會又不符合維基的標準,還真兩難。--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2 (UTC)[回复]
這一連串討論源自@Ericliu1912對瘋動漫方面的提刪,然後甜甜圈積極發表了很多意見,也進而提刪香港電視娛樂方面。Eric君曾說覺得平台與作品之間「除了購買關係,沒有任何顯著聯繫,故仍不認為有收錄價值」。我不清楚他心目中「聯繫」的元素。我自己的看法就不詳細皇重覆了,大致就是影響力在不同時代的差異、媒介性質的差異、對作品加工程度的差異,不能一概而論。如上,我不認為討論範圍需要定得很大,也不想再花很多精神在此討論上。如果大家認為討論只需集中在的網絡平台且低加工(例如沒重新配音,只有字幕),我沒有什麼意見可提供,但如果討論範圍還是比較大,請通知我一聲。--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2:35 (UTC)[回复]
@Hijk910忒有钱CwekKalin8111航站区吉成千奈美Kwong20000Rubby LeeStevensheep2000VoicecvRuddiestComic23Waikijacky馮建韜BrendanIpWill629也通知各位有這討論正展開。幾位有些是寫相關列表的,我必須指出,通常列表的門檻是比分類更高,在這話題的活躍者中,有直接質疑外購作品資訊的價值,也有質疑配音版本的價值,你們應該注意,及發表自己的意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2:59 (UTC)[回复]
我其实不是写列表的 囧rz……但是私以为列表的形式远好于分类,不过是否需要设立OTT平台(比如巴哈姆特动画疯B站影视区)的相关作品列表存疑。--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4:39 (UTC)[回复]
只是說有些,不是全部都是啊。有些是相關分類的編輯者。--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5:33 (UTC)[回复]
@Ericliu1912請問分類判定不應存在,但可建列表,有此可能嗎? 上面有意見是受到此話題影響。--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02:00 (UTC)[回复]
个人认为列表可以建立,但是想做到可供查证难度有点大。(例如b站有存在版权方以官方账号形式上传番剧的情况[25]以及2020年之前B站的影视区里头存在有一定量的个人上传盗版番剧)-----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03:09 (UTC)[回复]
補充一點,電視台對作品的加工,除了配音、譯名、對白在地化、主題曲在地化、刪剪,我查看舊文獻時還發現早期的配音節目還有可能需要重新配樂。--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15 (UTC)[回复]
列表又以关注度问题反对,分类现在又提出问题的,对于某些编辑而言,最好是不列,伐死fanpov,是吧?倾向保留分类,好像按照播放平台归分类是日语项目带来的,类似于Category:東京電視網動畫,不过可能需要在行文内容上体现播放平台的收录说明。——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30日 (三) 03:59 (UTC)[回复]
个人觉得有规范收入的话倒是前提下可以保留此分类。例如您举例的Category:東京電視網動畫下面的数码暴龙系列子分类中只有一个是东京电视网制作(数码暴龙APP世代)其他的作品则分别由富士电视台和朝日电视台制作。而这种情况的话除非是整个系列均由单一电视台制作,否则不应当把整个系列作品分类纳入到分类内成为子分类而只能在对应作品中对添加分类。-----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04:45 (UTC)[回复]
只在涉及到的都可以納入分類,比如《足球小將》《Hunter × Hunter》等都是這樣不同的電視台製作不同系列,照樣涉及到的電視台都納入了分類--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18:23 (UTC)[回复]
@cwek航站区閣下您好,小弟請教兩位,關於作品以播放平台的外購作為分類依據的看法或可行性?--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22:01 (UTC)[回复]
我持开放态度,个人认为目前只要没有指引禁制或者共识限制的话,那就可以弄,毕竟「法无禁止即可为」--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00:30 (UTC)[回复]
一个平台买了一部作品到底有什么值得分类?违反NPOV,除了原创作品分类其他应当全部删除。->>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8:05 (UTC)[回复]
但问题是原创作品的话又得要定义什么是原创作品?(例如零日攻击这部电视剧该剧是中华电信投资是不是被视为中华电信MOD原创作品?)-----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日 (五) 08:52 (UTC)[回复]
上文提到就算只是外購都有加工程度的分別。@Factrecordor看來討論範圍還是會比較大。--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1月1日 (五) 10:04 (UTC)[回复]
重申及正式總括我的主張:傳統上電視台外購播放版本有文化影響力,雖說時移勢逆,但至少去到2000年代,央視引入白色巨塔 (2003年電視劇)也是我們DYK設定的問題;我亦認為只要有重新配音就不算純粹的購買,而傳統上我們華人地區電視台的外購播放版本應該大部分(也許全部)都是重新配音版本,因此我認為不管什麼媒介,重新配音版本可以有個分類。至於現在新興OTT平台那些沒有重新配音的形式,應如何看待,我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日 (五) 16:44 (UTC)[回复]
然而当代播出的配音作品与之前由电视台主导时代是有很大的不同。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目前已经由电视台自主配音改为由代理商、电视台或者网络平台外判(外包)形式(例如台湾播出的葬送的芙莉莲国语配音版、中国大陆上架的假面骑士加布大陆配音版以及香港上架的怪兽8号粤语配音版是由代理商统一提供配音而不是平台自行制作)-----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2日 (六) 01:34 (UTC)[回复]
如果配音也是代理商提供,確是應作純粹購買論。不過有些電視台沒有自己的配音部門,外判予配音公司,或是配音版本版權不明,我認為還是可算在電視台身上,因播放權畢竟是電視台買回來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23 (UTC)[回复]
法律上来说配音版权的话应该是在配音公司或者代理商手上而电视台只有使用权,没有著作权。(类似于台湾电视台配音的数码暴龙系列台视方面只有使用权并没有著作权。)-----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3日 (日) 00:43 (UTC)[回复]
电视台不管放什么都会有影响力,影响力不构成分类依据。至于配音,即便要有也是Category:有X语配音的X地电视剧,跟平台无关。--。->>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2:56 (UTC)[回复]
愛好者眼光可能把一切都看得有關,但相對地,我認為閣下這種必然「無關」、不以為然的觀點也不過是走向另一極端的個人口味。在我認知中,傳媒有時是會聚焦於哪一個電視台的,尤其香港這種電視台和頻道很少的地方,注意力自然會比較集中(上文提及的央視則是地區之中較具指標性)。譬如我曾在亞洲電視外購劇集列表順手寫下了一點不完整的概述,從中可見不管通俗刊物或嚴肅刊物,都是會對不同電視台的外購作風、策略進行分析。吳偉明教授〈香港的日本電視劇:歷史與影響〉(載於《日本流行文化與香港》,2015),對於電視台的日劇戰亦有所敘述,如1995年無綫以《同一屋簷下》成功打破亞視自《東京愛情故事》以來的主導權,並非單純論述某個年代的日劇反應如何如何,而漠視電視台的分野,該文亦在提及每一套日劇時多有標註日本及香港播放電視台。以本討論的始作俑者特攝來說,超級戰隊系列在香港的播放史,也是我補充香港中央圖書館僅餘收藏的動漫雜誌作為來源,該來源也是以不同年代由不同電視台購入作為脈絡,對電視台播放策略之成敗有少許分析。因此,我認為就算按電視台分類,對電視史研究者(不僅是愛好者),也可能有所幫助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40 (UTC)[回复]
TVB買《繁花》沒有重新配音,但因這事反而獲更大關注。--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03:05 (UTC)[回复]
这个实际不是平台的争议,而是剧组的争议。(相关要求不是tvb的决定而是繁花导演王家卫的个人要求。)况且港台电视31的中国剧剧场一直都是以普通话播出也没有跟繁花一样遭到谴责。-----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4日 (一) 04:16 (UTC)[回复]
@Olaf8940、@Ohtashinichiro、@航站区、@Ericliu1912:電視規例已被通過,現有合理理由清理上述分類,期待清理上述分類後再檢視相關分類是否仍符合關注度要求。--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0:58 (UTC)[回复]
@HK5201314該規例對分類沒有直接影響,只是對OTT平台的來源有限制,查証不易,正如U君在原討論中說,萬一當中部分條目能找到合適來源,對刪不刪整個分類來說,就不是什麼理據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13 (UTC)[回复]
上述CAT,你可以抽數個條目出來,檢視現有網上來源,看看有什麼足夠資料足以列出相關播放平台。請留意首句要求,有中文平台就不會有英文平台、不收錄重播資訊、整體資訊需要有來源、可觀看地區必須附上明文來源。
我可以保證,超過70%現有條目不合新要求。--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25 (UTC)[回复]
@HK5201314這些分類中有些有上百個條目,就算只有30%,已經不是刪除分類的直接理由。
那我替王子問一句,[26]這個《東離劍遊紀》第4季的來源有寫眾平台,沒寫明「可觀看地區」。但條文好像也沒有說一定要列出「可觀看地區」,沒來源就只寫平台?--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37 (UTC)[回复]
你猜在不列出可觀看地區情況下列出播放平台,「 原則上不應收錄非正規的播放平台播放資訊,包括未獲得相關地區政府合法廣播牌照的私營電視台、盜版資源的串流媒體平台等。」那會符合這段要求?例如來源閣下當中的MyVideo 僅供台灣地區,當到了香港,他會說「此影片不可以在當地觀看」。因為在香港眼中,MyVideo 是非正規播放平台(那是不是全世界都可以合法觀看myVideo節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56 (UTC)[回复]
你要證明是當區正版,就必須有來源說明「可觀看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58 (UTC)[回复]
這個來源明顯是針對台灣,不能默認代表台灣地區合法觀看?其他地區不肯定、不列出,可以嗎?請注意,通過了的條文不是不能改,解讀權也不是屬於一人的。如果在開始執行時,其他當時未參與討論的人認為有問題,有參與討論的人發現條文的解讀與心目中有所不同,還是可以繼續討論或展開修訂。--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2:10 (UTC)[回复]
有部分平台在合同条款明确标注服务区域例如myTV SUPER在常見問題解答以及服务条款中提及仅限于香港和澳门地区使用。而台湾大哥大旗下My Video同樣在服務條款中明確標註本服務僅限使用於台灣地區(台澎金馬)。 -----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2日 (六) 12:22 (UTC)[回复]
這句是航站區加的,你應該問他應該如何理解。這個僅是個人看法。
另外,為何我當初不加「當區」?加了這個詞後可以更淸楚理解何謂著作權。另外我還未添加索引,包括盜版等詞語輔助理解條例。盜版一詞有法例講述剛才我提及的例子。
「 原則上不應收錄當區非正規的播放平台播放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2:44 (UTC)[回复]
@HK5201314假如按照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播放資訊條文,就必須一個一個查詢各平台的服務條款所列的服務區域,例如動畫瘋的條款之服務範圍有列出台港澳[27],才可證明為正版的平台。假如將此條文套用在分類上又要如何進行?條文僅說明條目的撰寫,尚無說明分類的部分,很多細節沒有提到,若直接執行清理分類,很難說服眾多維基人。--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4:41 (UTC)[回复]
那時花了兩個版本與管理員爭論Netflix例子,最後共識是若然「編輯者透過轉換IP了解可觀看地區範圍,即屬於原創研究行為」。雖然 動畫瘋的條款之服務範圍有列出台港澳,以Girls Band Cry作例,除了透過轉換IP確認播放地區僅限台灣外,還可以如何確認播放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01 (UTC)[回复]
又以Netflix作例,官網表示全球也是服務地區(小部分點名地區除外),那我可不可以認定全球(小部分點名地區除外)的片庫是相同,而且也可以全數觀看?所以結尾才說「 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13 (UTC)[回复]
「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根據上述,小弟請教閣下目前有哪些平台的播放清單有紀錄觀看地區?--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19 (UTC)[回复]
Ani-One、Crunchroll--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21 (UTC)[回复]
能適用的平台有點少,怪不得70%的條目不合要求。這條文還需經得起考驗。--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28 (UTC)[回复]
符合要求的超過90%是採用第三方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32 (UTC)[回复]
@HK5201314可否提供一些能符合條件的第三方來源的例子?--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39 (UTC)[回复]
韓劇《重組家庭》於10月9日首播,共有16集,每週三連續播出2集,作為Viu Original劇集在香港、東南亞、中東及南非等16個地區於Viu網上平台獨家播出。
https://hk.ulifestyle.com.hk/topic/detail/20046584--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6:03 (UTC)[回复]
這個來源雖也可說第三方來源,但是平台播放資訊相信也是來自平台本身的宣傳稿。我擔心這個過度執著証明平台所有地區版權的規則,會變得本末倒置,視乎哪些平台的介面和宣傳稿剛好習慣很明顯地顯示這些訊息,而不是按是否盜版平台或關注度作出真正有效的篩選。--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6:31 (UTC)[回复]
所以才說收錄難度比以前高不少(比英維還嚴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23 (UTC)[回复]
為何不考慮比照英維,非要過五關斬六將才行?--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32 (UTC)[回复]
英維一句 「English licensed 」、「維基百科不是」就可以達到目標。可這裏不斷有人用例子提問,故需過五關斬六將(你可看看方案1,僅翻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41 (UTC)[回复]
最初你是參照英維,我關注那個討論時好像一直是尋求更放寬方向,是何時變得比英維更嚴格?這個最後共識真是大家所接受嗎?--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45 (UTC)[回复]
由素菓霖及街燈管理員發言開始才大幅度增加內容,否則不會導致討論變得冗長。--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6:00 (UTC)[回复]
當初並不要求正版盜版,即容許編輯者寫「Netflix可以觀看此節目」(因無要求,故可以不寫播放地區區分著作權範圍;依然可以100%保留平台,最多刪除播放地區),但是航站區著緊正盜版之分,由這提案看來,至少70%條目即時不合要求,因為連最基本的來源也沒有,就算有來源,大部分來源也不會保證可觀看地區範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6:12 (UTC)[回复]
相信閣下正路是引用節目的播放清單,用作證明此節目在某播放平台上架。但為證明著作權適用範圍,不得不用可觀看地區劃分,然而可觀看地區需要明文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20 (UTC)[回复]
另外,作為一般條目,若然內容中沒有提及的資訊出現在分類中,這未免怪怪的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09 (UTC)[回复]
因小弟不太確認是否有關於分類的指引,故才會如此發問,謝謝。--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5:13 (UTC)[回复]
越來越離題了,另開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冊/電視#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8:39 (UTC)[回复]

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播放資訊完成討論和修訂,再來進行分類上的討論,應可迎刃而解了。--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4:54 (UTC)[回复]

条目附图中出现r18内容(成人内容)是否需要提醒/屏蔽/置换图片操作

扶他那里--TokumeiC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4:18 (UTC)[回复]

WP:CENSOR。--S叔 2024年10月28日 (一) 14:21 (UTC)[回复]
毫无疑问应该置换,特别是在有更好的选择时。(之前有个条目中甚至还有截自AV的图片,这明显是不必要的)
“务必仅当遗漏会导致条目内容不完备或不准确,且无合适替代材料时,才能使用普通维基百科读者认为亵渎、粗俗或无礼的内容。”
“根据维基媒体基金会,有争议的图片应该遵循“最少惊异”的原则:我们应该尽可能选择尊重读者对于特定主题的传统期望并且也不会牺牲条目质量的图片。”
见于WP:OM。--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21:05 (UTC)[回复]
WP:OM是{{subcat guideline-en}}啊…………看了看注册日期,嗯,新鱼。——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05 (UTC)[回复]
根据维基媒体基金会2011年5月29日的决议:“We support the principle of least astonishment: content on Wikimedia projects should be presented to readers in such a way as to respect their expectations of what any page or feature might contain.”
这意味着应该尽可能在非强相关的页面避免刺激性内容(包括r18)。--Sihjee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1:47 (UTC)[回复]
但基金会的说法“我们支持最小惊讶原则:维基媒体项目的内容应该以尊重读者对任何页面或功能可能包含的内容的期望的方式呈现给读者。”并不是你提到的“尽可能在非强相关的页面避免刺激性内容(包括r18)”。其次,扶他那里的首图作为这个文化类型的示意,一来风格如此,二来读者在了解这类题材时应该有一定的心理预知并适应,三来现有的量已经足够降低“惊讶”(只有一幅画风示意的例图)。另,根据下面的意见,技术限制了相应图片在搜索预览的显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8日 (五) 00:28 (UTC)[回复]
类似的肛交Template:性“性活动”“不同形式”的图片,按照某些编辑的说法,是不是属于“出现r18内容(成人内容)是否需要提醒/屏蔽/置换图片”的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8日 (五) 00:33 (UTC)[回复]
問題是,扶他那里條目包含至少一張展示主題是怎樣的圖片很合理。而展示主題的圖片基本必然是R-18的。--S叔 2024年10月28日 (一) 22:48 (UTC)[回复]
可以用简笔画或不具有非必要性暗示的写实图片等形式来代替,这也符合“least astonishment”的原则。--Sihjee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1:52 (UTC)[回复]
比如之前我说的关于的页面,使用截自医学书籍的图片明显比截自AV的图片要好。--Sihjee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1:57 (UTC)[回复]
畫風問題。扶她是日本ACG文化的一環,當中具特定的畫風技巧。為何要拿非源於該文化風格的圖片代替?拿一張雙性人的醫學照片或擬真圖片能說明日本ACG文化怎樣繪畫嗎?這跟在變態 (色情用語)以非日本風格作品說明有關類型的作品會怎麼表達一樣。我同意應拿醫學類型的照片。但扶她是具特定風格的色情文化類內容。--S叔 2024年11月5日 (二) 12:11 (UTC)[回复]
ok--Sihjee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20:55 (UTC)[回复]
R18圖片或許可以通過模板添加選項供用戶選擇,比如默認(不)顯示或點擊之後才完全顯示,可以給讀者更好的閱讀體驗。--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1:29 (UTC)[回复]
Help:隱藏圖片的方法。這事應由用戶自行決定而非百科全書決定。傳統媒介且有關色情物品的學術性書籍也有加入潛在冒犯性的圖片來幫助説明,如《成人漫畫研究史》、《成人漫畫表現史》、The Japanese Adult Video Industry。為何作為百科全書要特別關注這些內容是否需要提醒/屏蔽/置換?--S叔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1 (UTC)[回复]
早期維基百科的確會用模板遮擋R18圖片,但很久以前就不再這樣做了。--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8 (UTC)[回复]
Wikipedia:内容声明,这类题材必然会引述一些R-18类的图片题材,如果受不了的话或者管不住手的话,别看或者剁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05 (UTC)[回复]
然而,現在維基百科在搜尋欄輸入時,搜尋建議會顯示圖片,行動版網頁下面的相關頁面也會顯示圖片,這會讓人意外看到。只要放在首段的圖片就會作為縮圖顯示。--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2:21 (UTC)[回复]
我记得图片允许添加一份class(noviewer?)用于标记不用于预览显示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22 (UTC)[回复]
可是Help:图像沒有提到啊,你不說我還不知道。--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2:36 (UTC)[回复]
mw:Help:Images只提过后来添加了class入参,没说过可以用哪些入参。noviewer应该是mw:Help:Extension:Media_Viewernotpageimage应该是mw:Extension:PageImages(控制搜索或预览时的选图,应该就是需要的功能)。这些参数分布在周围都是,也是偶然看技术老大修改时留意到的,不知道怎么找到。(整天看技术新闻或者插件更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44 (UTC)[回复]

是否合併音樂和電子遊戲評分模板?

現行音樂和電子遊戲作品條目展現評分時會使用Template:VG_ReviewsTemplate:音樂專輯評分,可音樂評分模板內容不多,其使用的參數電子遊戲模板亦能實現,建議將其合併,沒必要留有兩個相同功能的模板。話說其他類型的作品條目也有相關需求(例如近日正在DYK評選蘋果核戰_(2004年電影)就有使用),考慮更名為作品評分模板,或是乾脆不管名稱繼續使用VG_Reviews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16 (UTC)[回复]

測試了一下,音樂專輯評分不能做到遊戲評分的多平台效果,遊戲評分的功能是強一點。--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2:47 (UTC)[回复]
TV ratings居然是今年建的...,難怪沒看過。我是想把音樂、電視評分模板合併至功能較為齊全的遊戲評分模板,這樣音樂、電視也能應用遊戲內的評分媒體代碼,也因為只是合併,不影響原有的獎項列表和多平台功能。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1月2日 (六) 03:40 (UTC)[回复]

关于个别动车组列车条目中“相关条目”的问题

阁下最近见到部分IP用户对个别动车组中的“相关条目”栏目里添加冗长内容以及完全没有关联的动车组条目,包括但不限于:

针对上述编辑,是否应定性为扰乱性编辑或者做出相应的措施?--Nissangeniss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5:58 (UTC)[回复]

我以為這個匿名點進去會是匿名用戶的貢獻,結果真的是“匿名”啊。--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9:54 (UTC)[回复]
看来要改一下才行🤣,一直以外匿名跟IP用户是一样的意思--Nissangeniss留言2024年11月1日 (五) 07:36 (UTC)[回复]
我認為「匿名/IP使用者/IP用戶」等類似詞組都是能互相替換的啦。
只不過剛才的「匿名」確實連結到條目〈匿名〉了😅--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4年11月1日 (五) 07:46 (UTC)[回复]
是的,我是這個意思,按進去是條目“匿名”,我以為會跳到貢獻這樣子。--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13 (UTC)[回复]
順帶一提,E2的修改請參照Special:Diff/46844452/46872401這裡,是2017年11月由2位IP使用者進行的幾筆修改--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4年11月1日 (五) 02:39 (UTC)[回复]
那看来也是挺久的了......--Nissangeniss留言2024年11月1日 (五) 07:44 (UTC)[回复]
因為我不是特別了解這個主題,至少從我的角度來說,復興號動車組加入和諧號動車組以及新幹線動車組加入其他新幹線動車組那幾個無可厚非,其他的如果確實實際上沒有任何關聯的話,我認為基於AGF,仍然可以先行提醒,但如果是提醒後還繼續加入毫無關聯的“相關條目”,就可能給讀者帶來影響,這個時候才需要進一步措施。--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20 (UTC)[回复]

李穆 (申国公)

電子計算機

电子计算器,calculator也,臺灣稱電子計算機。电子计算机,computer也,臺灣稱電腦。雖calculator㞢頁,臺灣顯示爲電子計算機,然取其標題,或寘諸search框,或寘諸address bar,將引至computer㞢頁,實惑人也。竊欲遷computer㞢頁至電腦,並更calculator㞢臺灣顯示名爲電子計算器,雖不合先到先得㞢義,然有助消歧,可不?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4日 (一) 09:48 (UTC)[回复]

@U:魔琴 請問閣下是打算在文言文維基百科開此話題嗎,因為實在是有一點文言,但是文言文維基百科沒有這問題 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7 (UTC)[回复]
可。--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1:19 (UTC)[回复]
各地用詞及重新導向情況或有必要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4日 (一) 12:32 (UTC)[回复]
或者,只是將calculator之臺灣顯示名改爲「電子計算機 (數學計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4日 (一) 18:25 (UTC)[回复]
{{uw-chinese}}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4日 (一) 13:54 (UTC)+1 [回复]
这好像无助于消歧义啊?(如果台湾不用“电子计算器”这一名称的话。)这种地区用词不同的情况一般是将“电子计算机”改成平等消歧义页吧?就像“朝鲜”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4日 (一) 20:33 (UTC)[回复]
亦可,反正是要把「電子計算機」這一頁空出來,不被computer佔據。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8:18 (UTC)[回复]

请各位看一看此词条革命争论是否可以移除模板了?

早些天写论文的时候意外发现一些词条似乎在中文维基百科没有记载,所以随手借助Google翻译和自己优化了一下,但因为时间仓促完成的很草率。如今有空,我试着重写了一些词条,有的还没完工,有的差不多结束了,比如本词条革命争论。 还请各位评鉴看一看。--Sermayde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4:52 (UTC)[回复]

@Sermayde:根据WP:讨论递进机制,仅影响单一条目的讨论须在条目讨论页发起。若无人参与讨论,则可用{{rfc}}征求意见,或在此发送讨论通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4日 (一) 15:02 (UTC)[回复]
感谢回复,但我没看懂模板--Sermayde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30 (UTC)[回复]
在讨论页该章节标题下(即所有内容上方)加入{{rfc|hist}}(hist表示“历史与地理”主题,或加入其他对应主题)即可。--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4日 (一) 15:36 (UTC)[回复]

我發現色狼連結到的其他語言條目,除了粵語外都是sexual predator(性掠奪者),然而sexual predator的意義比色狼嚴重很多,而且是個專門術語,很明顯是不適當的連結。因此,我考慮將色狼與sexual predator的連結取消,並將色狼併入性罪犯中。--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3:24 (UTC)[回复]

改为链接ja:痴漢,并顶注消歧义其他含义(如偷拍)?--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2:11 (UTC)[回复]
發現新的問題,癡漢重定向到色狼,但痴汉是消歧義頁。--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2:37 (UTC)[回复]
確實需要一個報告繁簡頁面不一致的bot。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39 (UTC)[回复]
@魔琴Iming前几天就写好了,就待审批了(而且不仅能“报告”,还能直接改)。--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2:45 (UTC)[回复]
不过其实我还在想另一个问题,就是繁简是不是必须要重定向到同一页面?(我一直想把“朝鲜”繁简分开处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2:46 (UTC)[回复]
為甚麼?(或者應該問,怎樣分開處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5:32 (UTC)[回复]
已將痴汉重定向到色狼,並將色狼與粵語維基的鹹濕佬改連結到ja:痴漢。--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2:43 (UTC)[回复]

馬島蟑螂條目的刪減與創建新條目

個人認為此頁面與英文Gromphadorhini條目具有相似的內容但帶有衝突,文中提到有20種,但英文條目的描述為「包含六屬二十種來自馬達加斯加島的蜚蠊,一種除外」,是否能將此條目中Gromphadorhini族的描述移出成立一個上級條目並將「馬島蟑螂」這一詞彙定義為G族中居於馬島並透過氣管發聲的蜚蠊,並將此條目的資訊僅限為G屬p該物種--Akagi-1006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8:11 (UTC)[回复]

支持。生物學上不同分類等級的內容不應該混在同一個條目。目前馬達加斯加蟑螂條目的內容如果與英文Gromphadorhini條目衝突,應該分開,但是相同的部分可以保留。因為下級分類本就應該是上級分類的子集,具有上級分類的共同特徵,下級條目可以適度重複上級分類的共同特徵。--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5:28 (UTC)[回复]

“by descent”与“diaspora”系列分类之译名

去年年末,英维那边把“by ethnic or national origin”系列分类(中维译作“各族群XX人”)都改成“by descent”了,又另设了一些“by ethnicity”分类。此改动算是解决了一个弊病,以前“by ethnic or national origin”的就是个大杂烩,把真正的族群和一众“XX裔”混在一起。但中维这边一直没有更新,我这两天便在做此事。

原有的“各族群XX人”分类名仍有用,留给新设的“by ethnicity”分类(示例:Category:各族群美国人)。至于“by descent”之译名,在多方面考虑后,我定的是“各血统XX人”(示例:Category:各血统美国人)。不过@Ericliu1912提出了异议,认为“族裔”或许更佳(讨论见此)。不知诸位有何看法,或是有何更好的词语。

此外,“XX diaspora”系列分类在当前中维译作“XX侨民”(示例:Category:美国的亚洲侨民),而“XX diaspora”主分类则译作“海外XX人”(示例:Category:海外亞洲人)。若按网上常见说法,侨民是拥有本国国籍的海外人士,更符合“expatriate”之定义,而“XX diaspora”系列分类则是包含了“XX expatriates”(当前中维译作“在外国的XX人”;示例:Category:在外國的德國人)和“people of XX descent”(当前中维译作“XX裔”;示例:Category:德國裔)。所以是否应把“XX diaspora”系列分类从模棱两可的“XX侨民”统一更改为“海外XX人”,与主分类一致(缺点是“某国的海外XX人”有点冗长,像是套娃),或是换成其他词语?--BigBullfrog𓆏2024年11月5日 (二) 11:02 (UTC)[回复]

既然下面分類都用「裔」命名了,我覺得就寫成「族裔」即可。「血統」氣息實在太重,也相對少見此種用法。若用「族裔」,則可兼顧「族群」及其出身之「裔」,相對「信達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5日 (二) 11:51 (UTC)[回复]
英維en:Category:People_by_descent下有en:Category:People by country of descenten:Category:People by ethnic descent等分類,因此不能把by descent都翻成「族裔」,因為by country of descent是照「國家」而非族群劃分。我認為by descent翻成「後裔」或「後代」更為準確。如此「凱爾特人後裔」、「英國人後裔」就分別是照「族群」和「國家」劃分。--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8:46 (UTC)[回复]
英維en:Diaspora定義"The word is used in reference to people who identify with a specific geographic location, but currently reside elsewhere."中維的定義「流散(英語:diaspora,源自古希臘語:διασπορά)具有共同民族認同的人口群體由於游牧文化的入侵諸原因導致的遷徙」與英維不同,沒有來源,可能是WP:OR
若照英維Diaspora定義,譯成「僑民」並無問題,因為「僑居」表示了對故土的認同,如同五胡亂華衣冠南渡後,東晉在其所遷移之地方,冠以舊居住地之地名,建立僑置。東晉的士族領袖陳郡謝氏陳郡郡望,而東晉時陳郡已非東晉所有,這種對故土的認同就是中國式的Diaspora。--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9:06 (UTC)[回复]
@Ericliu1912Happyseeu我又想到了两种:1.直接“各裔”;2.“各祖源”。不知二位意见如何?--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BigBullfrog討論貢獻)於2024年11月9日 (六) 06:02 (UTC)加入。[回复]
1.「各後裔」比「各裔」明確。英維en:Category:People_by_descent照中文習慣可譯成「依後裔劃分」。2.「祖源」一詞中文不常用,百科非不得已,不應使用不常用詞。--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5:16 (UTC)[回复]
主要是“各后裔”指代不明,打眼一看,或以为是各家族、名人的后裔,从指代明确这一点上来说还不如“族裔”。--BigBullfrog𓆏2024年11月10日 (日) 05:22 (UTC)[回复]

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笔误或非中立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重复张贴,已由自由雨日🌧️🌨️2024年11月10日 (日) 16:3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Liqx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09:53 (UTC)[回复]

還沒認真看。「成功XX」是部分中文使用者的行文習慣,沒有個人傾向,但是確屬贅字,應刪去。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22 (UTC)[回复]
原來在Talk:江歌案有了,麻煩不要到處亂貼,先摺疊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25 (UTC)[回复]

请关注贝尔谢巴条目命名

关于O7速删

本人在看Category:被擱置的草稿时,发现部分草稿(如Draft:刀锋战士 (2025年电影)),已满足移到条目命名空间的水准,仅仅因为WP:NFF,需要在作品展开主体拍摄之后方能将本草稿移至主空间,但此草稿已经超过6个月未编辑,请问此时是否可以使用WP:O7快速删除?mije meli carrot_233 -- 讨论 2024年11月9日 (六) 00:43 (UTC)[回复]

如果觉得不该删的话,随手小编辑一下就可以避免被机器人挂速删了吧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1:27 (UTC)[回复]
希望多些用戶參與審核草稿。減低草稿被刪的可能。明白AFC審核員工作量極大(--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3:15 (UTC)[回复]
NFF不是正式共识?--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2:07 (UTC)[回复]

清河站问题

我还是坚持拆分地铁站,理由如下:

条目里把国铁车站站台说成「共设置5个站台面合计10个站台」,我之前说过清河站的13号线月台只是刚好放在国铁月台隔壁,把13号线站台也统计进去实在不合适,与上海火车站站的情况一样。这样不当的统计方式会让读者误以为13号线是国铁车站的一部分,要刷身份证进站。(但其实是和地铁清河站同一系统)

有人说这个拆分损失了大量信息,但其实现在的写法更有问题,现在所有国铁地铁车站都已经分拆(除了犀浦站),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让它成为例外。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9日 (六) 06:59 (UTC)[回复]

"所有国铁地铁车站都已经分拆",其中江阴站北京朝阳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无锡东站无锡站大兴机场站天河机场站新郑机场站南宁东站虎门站机场北站 (深圳市)等由User:阿南之人独立完成。另ping一下达师@Hat600。--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4年11月9日 (六) 08:13 (UTC)[回复]
@Softyu 江阴站是由User:120.126.103.7建立的……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9日 (六) 08:16 (UTC)[回复]
@Owennso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51 (UTC)[回复]
我沒意見,只要信息沒丟失就行--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4年11月10日 (日) 05:31 (UTC)[回复]

请检查用户李瞬生创建的人物条目

用户@李瞬生创建了一些非中文国家的人物条目,其中的译名有些问题。请管理员检查一遍。另外据其发言,其似乎对Wikipedia:譯名規範不够了解。该用户到现在为止不到2500次编辑,我有点疑惑为什么其就获得了巡查豁免者权限。请问@Iokseng当初授予此权限的理由为何?--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33 (UTC)[回复]

@TuhansiaVuoria译名有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用不着请人检查他的条目,这样很伤人家的心。如果他的条目有事实性错误才需要被社群关注。那个译名规范也不是正式的指引,没有任何一条维基百科的规定要求用户必须参照工具书翻译外语人名;巡查豁免者也只是要求建立的页面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豁免巡查的条件,译名选取有些许瑕疵并不需要得到巡查。其实他大部分的译名选取还是可以的,比文艺界和体育界人物那堆乌烟瘴气的误译好不少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2:02 (UTC)[回复]
「請管理員檢查一遍」也不至於,有具體問題就舉出來,大家討論一下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21 (UTC)[回复]
我说的请管理员检查一遍是请关心译名规范的管理员检查一下那些译名是否规范。维基编辑并不是说谁创建了就有条目所有权,而别人不能不检查。我没有时间及精力去一一检查其所创建的条目,所以才请管理员去检查。毕竟还有很多编辑还是很在乎维基中的译名。在乌克兰地名讨论之后有些编辑对TMBW这种大批量创建条目而忽视质量的做法是有争议的。我希望中维里宁缺毋滥。我稍微检查其的几个编辑,发现有问题,有几个我已提出移动讨论(之后如发现有问题我也将提出移动讨论)。同时也希望其了解人名地名的译名规范,让其创建的条目能让其他编辑放心。--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7:25 (UTC)[回复]
我现在检查了其最近30多新创建的人名条目(除日本人名外),有上10个有疑问,因此大约三分之一的有问题。最早两个我已经移动了,其余我已提出了移动讨论,还有一两个有疑问,但我没有提出移动讨论。其创建的条目好像都是使用简体用字,因此如果不采用大陆译名规范的话,那就是新马用字。可是新马一般来说都是随大陆用字,有时有可能不同,这种情况下最好需要引用来源佐证。如果是台港用字的话,请用正/繁体,最好也引用来源或在编辑摘要里提及,让别的编辑用户知晓。
另,不同意上面@微肿头龙的说法。中维里译名有问题一直是个大问题。上面引用的那个译名规范是个草案没错,但命名常规及其他方针指引中都是强调译名来源的重要性,在没有直接来源的情况下就应该采用工具书来翻译。在乌克兰地名的长篇讨论后您能说出这样的观点,确实是令人惊讶的。--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8:51 (UTC)[回复]
@The3moboi:您似乎也对译名感兴趣,是否可以跟踪一下?谢谢!--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20:46 (UTC)[回复]

其他

引進CampaignEvents擴充功能

扩展相关讨论

已引进:
CampaignEvents扩展已然引进。——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5日 (二) 14:49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路過看到這一擴充功能,因本站時常舉行編輯松,似乎可以引進來測試一下看看效果,不知諸位覺得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6日 (五) 02:05 (UTC)[回复]

(+)支持:顺便把扩展主页翻译到中文了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8月16日 (五) 09:37 (UTC)[回复]
個人不反對此等引入。不過,現階段如何運用該功能?就個人理解,本站編輯松的註冊大多利用維基上的頁面(如動員令)或 fountain(如亞洲月),似乎它略簡單的註冊功能(缺乏計分功能)未必適用本站?而它的邀請功能雖明顯有利編輯松的參與度,但現在仍測試中。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3:12 (UTC)[回复]
@SCP-2000所以正應該引進來試試操作,反正不適合就擱著不用,也無大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4:02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2日 (一) 13:20 (UTC)結束:讨论用户就引進CampaignEvents擴充功能一事基本达成共识,进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3:20 (UTC)[回复]

问题不当本人想問一下,只有2人也算「達成共識」嗎?雖然7日之內無人加入,但是2人是不是太少了?(我還是新手,不太懂)--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的第1000次编辑! 2024年8月29日 (四) 04:46 (UTC)[回复]

公示通过,请求引入该扩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日 (一) 13:26 (UTC)[回复]

已依部署手册向Phabricator提交——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日 (一) 18:18 (UTC)[回复]

扩展预计在10月2日UTC 13:00部署,即UTC+8 21:00。——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30日 (一) 21:57 (UTC)[回复]

另提,欢迎各位前去本地化Campaign Events界面——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30日 (一) 22:18 (UTC)[回复]
扩展已部署——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日 (三) 22:20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活动组织者用户组相关讨论

已通过:
设立用户组之意见已获共识。——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5日 (二) 14:49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注意 部署后,中维将新增“活动组织者”用户组,允许发起CampaignEvents活动及活动注册,和向参与者发送电子邮件。该用户组将由管理员管理。——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1日 (三) 02:09 (UTC)[回复]

是否应该允许这一组自己移除自己的权限?这像是一种本站的惯例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2:12 (UTC)[回复]
完成——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2:43 (UTC)[回复]
 需要討論——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3:19 (UTC)[回复]
大概沒有問題,建議允許自行取消權限。話說,亦應考慮建立本地權限描述頁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17 (UTC)[回复]
@Ericliu1912 WP:用户权限级别WP:权限申请,和T:方针列表应作出更改,WP:活动组织者应被创建。有什么漏掉的吗——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2:17 (UTC)[回复]

摘要一下上方意见,部署后将同时创建用户组活动组织者(event-organizer)。

准予启用CampaignEvent活动注册 campaignevents-enable-registration,创建CampaignEvent活动 campaignevents-organize-events,和向注册者发送电子邮件 campaignevents-email-participants

该权限将由管理员管理,并在Wikipedia:权限申请处申请,权限拥有者也可自我移除权限。参见Meta:Event_organizersRegistration。望社群提出想法建议,谢谢。——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13:16 (UTC)[回复]

转交 转交至Phabricator——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7日 (二) 13:16 (UTC)[回复]
开发者说他们现在没这功能 囧rz……并建议先走不能自我移除权限的部署,后面再讨论自我除权。上方权限管理部分修改后将仅允许管理员管理权限,活动组织者暂时无法自我除权。属于由于技术原因进行事实修订,若无人反对就这样修订了
其实这点值得专门开个讨论串,因为像大量账户创建者巡查豁免者文件移动者IP封禁豁免者和授予者巡退员甚至管理员都可以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然而过滤器助理、仲裁委员会成员(组列表里已经有了)等等却不具备该功能,也许社群可以考虑统一用户组自我除权之权限。——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9日 (四) 01:45 (UTC)[回复]
另一点是,刚才翻权限列表,发现可能与WP:活动参与者有着无意关联,不知是否应该修改event-organizer的译名?——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9日 (四) 01:51 (UTC)[回复]
有沒有想過直接整合兩個權限...--1233 T / C 2024年9月19日 (四) 17:17 (UTC)[回复]
兩者明顯有異吧?前者是「組織者」,後者則是「參與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02 (UTC)[回复]
我說的是大量帳號建立者...--1233 T / C 2024年9月22日 (日) 12:04 (UTC)[回复]
有道理,可留至未来讨论处理。——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9日 (日) 22:54 (UTC)[回复]
我的理解是这个新的组是某个扩展的附带设置,原来的“大量账号创建者”是一个原生的组,所以不适合合并 Stang 2024年10月13日 (日) 02:22 (UTC)[回复]
工单过去快两周……还没处理好……——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6 (UTC)[回复]
一并更新Mediawiki:Gadget-MarkRights.css的话,利用「策划活动」中的「策」一字如何?或者为「活动组织者」中的“组”?颜色可沿用类似用户组的蓝色。——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19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部署后相关讨论

希望提前申请该权限,以便测试,还有准备接下来的编辑松活动。权限申请页好像还没写就先在这申请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4日 (五) 19:35 (UTC)[回复]
🏳️先投降,方针还没写好。等到申请权限页等零零总总事情就绪后,我定会第一个提名魔琴老师。——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5日 (六) 03:14 (UTC)[回复]
讨论已在方针区创建——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6日 (日) 03:05 (UTC)[回复]
话说这个活动是只能在metawiki创建吗?我在本地没找到创建活动的入口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0月8日 (二) 02:44 (UTC)[回复]
书生君可参考mw:Help:Extension:CampaignEvents/Registration上的指引,不过好像只有活动组织者会有弹窗,其他人没有 囧rz……——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8日 (二) 11:09 (UTC)[回复]

我和@魔琴粗略测试了一下该扩展,目前发现有以下问题:

  1. (本地)创建页面时出现“命名空间侦测错误”提示
  2. (本地)Special:用户权限内用户组未翻译
  3. 本地化错误
    1. 部分文本未翻译
  4. 删除过活动的页面上无法重新创建活动

希望能实现这些功能:

  • 用户页大量信息发送
  • 贡献跟踪
  • 报名后指引
  • 用户筛选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6 (UTC)[回复]

补充:
  • 3.2:设置活动起讫时间的界面完全不符合中文习惯( 1 10月 2024 00:00)
  • 5:参与者报名时自动跳出报名表单,这没有问题。但如果选择打开新页面报名(或者修改报名信息),保存后没有链接或者自动重定向回到Event页面,必须使用浏览器的后退功能。比较影响用户体验。
  • 贡献跟踪:这个功能大概是要配合Outreach的,这个活动链接Outreach后就能直接在Outreach查看报名用户的情况。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6日 (六) 07:51 (UTC)[回复]
另外,发送电子邮件的话,是由wiki@wikimedia.org的名义发出的,回复至邮件似乎为操作发送的的用户注册电子邮件?
发件人:Wikipedia <wiki@wikimedia.org>
回复:ZhaoFJx <我的注册邮箱地址>
收件人:所有勾选的收件人 <勾选收件人之电子邮箱>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4 (UTC)[回复]
已在CampaignEvents讨论区反映。——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5日 (二) 14:44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以等待扩展问题收到回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為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員解任投票,甫應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術實務運作尚難稱熟稔;又逢顯著外來干涉及共識形成程序疑慮,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亂象叢生、弊端頻出,社群矛盾對峙趨於激烈,此實無庸置疑。與此同時,定期審視更新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有助於人才新陳代謝,充實本站進階維護量能。時值仲裁委員會組織籌備停滯之際,「遠水難救近火」,故謹以此話題為首,先行就管理人員任免制度若干既存問題略作檢討,望社群踴躍發表意見。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過急,但求氣象有所更新爾。本人謹提出三個大問題,社群可撥冗予以回應,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專門討論之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安全投票問題

目前,本站之管理人員任免案,均採行安全投票制度。安全投票之匿名,優缺點一體兩面,優點在於得脫離現實外力束縛,保障自由表達意見,有助於完整呈現社群意志;缺點則在於幾無制衡極端之手段,如此次投票之若干附言,或因涉及與當事人之私人恩怨,極盡猥瑣下流之能事,對部分群體及特定個人之攻訐、人身攻擊及無理羞辱等暴言(本人不擬重述各種不堪入耳之文字於此,請自行閱讀相關內容),不僅早已背離解任投票本身形成有效共識之意旨,更遠遠超出社群應容忍之文明底限,而顯難以「可受公評」為藉口。此外,安全投票雖號稱得以防堵大規模公然拉票之威脅,惟迄今其效果不僅有待商榷,而社群因該制度高度封閉之特性,反而難以協助查核投票細節;如此次投票雖有嚴重擾亂之指控,但僅有少數電子郵件等書面證據,社群無法對比既有編輯貢獻,或額外確認許多可疑相關內容。又安全投票長期未能由本地社群完整掌握,須受制於全域社群等客觀限制;投票設定程序繁瑣冗長,更屢生不可抗力之技術問題,若與其他因素疊加,結果甚至可能損及管理人員任免案本身之公信力。安全投票本為預防若干外部勢力之現實威脅而設,此種威脅既已有消退跡象(與本站志趣不合之同志,多已分道揚鑣不復歸),加之以前述安全投票之弊端,雖難謂前述惡意影響蕩然無存(此處須特別強調仍不應低估危險),惟兩相權衡下,認為有酌加商榷該制度應用之必要,至少亦應有些許合理討論。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過往執行安全投票,就可自行控制之部分(不包含須迎合全域動態之技術安排等),有何應從速改善之處(如事前人事選定等籌備作業、事後點票及公告程序等)?
二、社群應是否繼續於管理人員申請及管理員解任投票採行安全投票?或研議若干指標,持續評估是否沿用,乃至於採取行動,制裁投票過程可能出現違反方針與指引之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就管理员解任而言,我个人觉得非常有必要返回公开讨论的机制。
1、安全投票所带来的「隐私」实际弊大于利,共识应当是一个持有不同意见的人互相尝试说服对方的过程,而无法回复他人意见导致事实查核无法有效反驳(例:Bluedeck原话说不至于不限期封禁,在解任界面持续被说成第三方管理员不认同可构成查封理由,而Bluedeck实际上会有限期封禁。)另外,安全投票对于外部影响有混淆的负面效果,如果有人平时没有编辑的突然在解任案上发表意见,则可能是被拉票。公开投票则让社群更能够找出可能影响。
2、安全投票程序复杂,给志愿者带来不必要的工作
3、未发现公开讨论有哪些弊端,目前的恶意影响有利用信息不透明的嫌疑,因此不认为站内投票会加强恶意影响。--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5 (UTC)[回复]
1、可自行控制之部分之后基金会可能允许直接在本地维基上举行安全投票,有关要求可以跟基金会提。
2、安全投票可以保证意见不受干扰,虽然WP:暴力威胁风险降低,但也有公开表达意见者遭受WP:骚扰的问题,因此社群應繼續採行安全投票。
3、对于制裁投票過程可能出現违反CIV、PA等投票内容,应该可以宣告辱骂他人等违反方针的投票无效,相信很多人就不会发出违反方针的内容了。必要情况下也可以请求基金会协助,因为技术上还是能找到这个人的。
4、投票前就可以讨论并尝试达成共识,投票中也仍然可以在站内讨论,也可以回复他人意见。另外也建议公开投票人名单即可找出可能的影响。
--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03:34 (UTC)[回复]
有公开表达意见者遭受WP:骚扰的问题 - 如何证明安全投票减少骚扰,或公开投票骚扰现象会更多?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1:18 (UTC)[回复]
使用安全投票,骚扰者不知道你的态度,所以根本不会骚扰你,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你的意见和他一致还是相反。使用记名投票,骚扰者知道你的选择和他不同,自然可以骚扰你。你维现在也有邮件骚扰这种事。--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3:07 (UTC)[回复]
这个和安全投票防止暴力威胁的原理是差不多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3:10 (UTC)[回复]
并不觉得这种未经证实的事情(你只是提供了「公开投票可能有更多骚扰行为」的解释,你并没有证明这实际上会发生)可以作为以投票代替讨论的理由。共识就应该以讨论来产生,安全投票只会导致原本愿意沟通的人更加两级分裂(参考此次解任案)而对于对方的合理观点不予理会。--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3:17 (UTC)[回复]
附议。甚至之于管理员选举等重要议事事项也未尝不能恢复到公开投票的模式。--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8月20日 (二) 06:31 (UTC)[回复]
@SheltonMartin:可否澄清一下此附议是指哪一个留言--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2:58 (UTC)[回复]
您的。--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8月22日 (四) 02:37 (UTC)[回复]
(!)意見 虽然安全投票可以很好地隐藏发言人,并且在结束前无法得知意见,但这也催生了一些可从本次投票窥见的问题。A. 安全投票能保护投票人,可能会有人抱着找不到我的心态投票,导致一些公开投票不会出现的留言;B. 依WP:投票不能代替讨论,隐藏意见对共识的取得是致命的,无疑盲人摸象。就好比辩论双方只能写意见到白板上,裁判喊321同时亮牌子并直接打分。纵观RFA/AFD投票,经常会有人被他人说服后改票。
直接取消安全投票也可,但我也想了两种不成熟的折中方案,供社群参考,抛砖引玉:
先行投票是否启用SecurePoll
在依方针举行SecurePoll前,先请各位维基人对是否启用安全投票进行投票。投票完毕后,则按照结果正常执行程序。补充:也可考虑仅允许投票选择投票方式的用户参加正式投票,此举一可以避免群发讨论页信息,二可提前筛选用户。
安全投票之优势在于避免受他人威胁与保护自我隐私,如果上述二种诉求不强烈,大可采用更便捷的公开投票。缺点则会使过程冗长。
自愿隐藏投票者
与旧投票方式无异,但是用户可自行选择隐藏投票签名者。目前能想到的办法是请求监督隐藏编辑者用户名?
优点是便于划无效票,并及时知道他人意见以供参考。缺点则会增加监督工作量。——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0日 (二) 15:52 (UTC)[回复]
不觉得两方案可行,第一方案在原本SecurePool之上更加浪费时间,而不一定就解决投票代替讨论这一问题。第二方案,首先技术层面上就很难做到,其次也阻止不了“写下歪曲事实或诽谤的意见就走人”这种情况(因为如果实际匿名,那监督员不应知道是谁留下意见,而如果监督员知道所谓匿名的意义也就消失了,与其把扰乱用户揪出来的责任交给监督员不如公开让社群看到是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07:19 (UTC)[回复]
所以直接取消掉安全投票转公开投票也挺好的,不过还是要看社群共识。对第二个方案我想补充一下,显然不符合事实的投票质询回复来来回回,自然可看出谁有理。而且可以考虑允许监督员作为受信任用户监票并记录,同时在争议情况下综合意见判断特定投票是否有效。——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4日 (六) 09:09 (UTC)[回复]
我有替代方案就是同时进行公开投票和安全投票,担心有安全风险或遭受暴力威胁骚扰报复的情况下可以登记为安全投票投票人,然后这些人使用安全投票,其他人使用公开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4日 (六) 17:37 (UTC)[回复]
仍不能避免此制度遭濫用。另一個想法是恢復公開投票,但允許有必要者向第三方行政員(或管理員?)報備後使用未公開分身帳號投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6日 (一) 07:15 (UTC)[回复]
若那些留言严重到需要处理,社群完全可以请求基金会处理,而无需因噎废食。想想为什么基金会选举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运动宪章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UCoC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en仲裁委员会使用安全投票?如果社群不打算彻底改革管理员任免,停止以投票决定结果,改成就某人是否能担任管理员一题不设时间限制辩论至得出共识为止,那么就不应该对投票制度倒行逆施。--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6 (UTC)[回复]
某些純粹是道德低下的行為,如果換成公開投票,當事人不見得就敢如此在自己的簽名前面大放厥詞,就算堅持要發,至少也能公開為自己愚蠢的言論負責。我當然亦不會幻想這樣做能解決所有問題,但肯定能解決不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6日 (一) 15:36 (UTC)+1 [回复]
(!)意見:敝人在此結合上方「仲裁委員會」相關討論斗膽提出意見。首先個人仍然傾向採行「安全投票」,既然採行此方法的各種用戶投票偏好留言和外部干擾等相關影響難以預期,那麼即便恢復公開討論,也難保可杜絕此類影響,反倒留言的用戶須承擔更多所處地域和立場偏好所帶來的相關風險,而且如果採用公開的途徑檢視或「審視」是否有人趁此機會提出「不公道」或偏頗的留言,個人覺得似乎變成一種對用戶意願或意見偏好進行言論審查的作法,人們反倒因為有所忌憚而無法表達真實偏好,進一步而言,既要人們表達意願,又忌憚於讓人們自在發言或選擇,似有矛盾之處,個人擔心可能導致每個用戶的意見受到壓力終究無法在此時呈現;長久觀之,言論空間會否更為限縮呢?在表達個人真實偏好時,必須「先考慮提出具說服力或相當參考價值的觀點」才敢發言,此種前提會否加諸用戶自我審查的壓力呢?此種壓力是否必要?又或者使偏好表達更趨近於某種「立場正確」的形式?尤其在已經具備激烈爭端,或者就是要表達自身立場偏好的時刻,個人認為值得深思。
再說投票當下,用戶看不見其他人的留言和意見,投票後的結果,我認為也是眾人各自參考,不論是否滿意,既無法阻止人們從留言意見中尋求個人偏好的自我印證和反饋,也不具備顛覆或改變投票結果的影響力,各種留言反倒可能只是「偏好選擇的順勢表態」而已,我傾向認為他人既不須陳義過高,也不須全盤認可。反而對身處爭議的相關當事人而言,是否在此可能遭受他們認為「不公允評價」的過程中,受到不必要的惡意對待?社群是否提供當事人為自己發聲、澄清、闡明或如何自述的機會,以降低不必要的負面影響?個人認為或許在相關頁面中,投票結束後,可以提供當事人自我表達或社群協助點明顯然不妥當惡意留言的機會。
個人會認為,在不受拘束、自由表達的前提下,其實用戶發言的自我克制,可能是更值得被期待的。人們是否在意自身發言內容所抱持的心態和出發點,以及對他人的影響?無法一以概之或強求,但或許可以期許有些人會多一點考量,這有待時間驗證。因此,敝人的想法是,可以考慮增設一種象徵性的權限,名稱大致是「社群事務協調員」之類,定義為:「於平台活動和事務中可與其他用戶協作,於社群事務所表達言論和觀點對社群關注的公共命題具相當程度參考性,惟不具有其他顯明特殊、站務或社群事務權限。」而現正規劃的「仲裁委員會」往後(比如此次選舉以後)或可參酌此權限,甚至採機動編組,應實際案件需求組成。「社群事務協調員」的用戶參選資格不高於「仲裁委員會」,投票資格依現行規定,「社群事務協調員」內容大致如下:
1.所有社群成員互相投票,形式可參照先前的「全域社群事務協調員」(好像是這個名稱),但更為簡化,用戶可自行選擇是否對他人發問或應答他人問題。每年一選,員額可以「社群當下具投票資格用戶的1%」之類訂定(比如3000人取30名、3500人取35名等),換言之在第一次選完後,往後每年隨社群用戶人數增加按比例新增增補員額。
2.持權狀態同於其他站務權限,而除權條件為自行卸任除權、辭職、不活躍(一樣不活動半年),或經客棧討論達共識除權。
3.選出的協調員名單,為「仲裁委員會編組候選名單」,仲裁員名額和組成型態可依往後編組組成前所獲共識,或者按照現行共識也行,也就是往後可能機動調整當下的實際編制之類。
4.具管理員資格的用戶為協調員當然當選人員,可不列入協調員候選名單;其他用戶依所獲票數高低依序入選。
5.當(第一次或往後)仲裁委員會編組成立後,仲裁員編組有效期限可依現行共識,或於案件結束後解散。
6.往後增補的協調員所獲票數,列入既有的協調員當選名單排序。
7.下一次仲裁委員會編組成立前,可從既有協調員名單中參照用戶得票數高低,直接在徵詢當事人意願後,列入委員會編組或候選名單,往後的歷任仲裁委員會編組組成依此類推。隨著舊有協調員是否有意願、逐漸淡出、不活躍或不適任,自然可依名單往後逐名參考或徵詢「仲裁委員會」人選。
8.自然情形下,名單所列協調員可能逐漸增加。
個人傾向所有曾經或現在在此社群活動的用戶,其編輯等活動可得到或許某種相對持平的階段性評價,也或許可以某種程度降低「仲裁委員會」會否因「可能具備太大影響力」引起用戶間的忌憚,畢竟如果此機制的成形和實現成為「另一個具特殊效果爭執標的的開端」,對社群相關當事人和往後用戶產生其他各種影響,美意不盡完整呈現就比較可惜了。個人意見,稍顯冗胖,供參。--Kriz Ju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7:00 (UTC)[回复]
@Kriz Ju: 我仔细读完你的留言,我只能说我没看到你对于安全投票相对于公开投票的好处说出了个所以然。如果你想回复我这里的话我希望你能够提供一个完备点的逻辑(因为X,所以Y,所以安全投票比公开投票好)
对于为什么我个人认为公开投票会好,我上面已经写下了我自己的理由,其中主要有提到秘密投票无法回复他人意见导致事实查核无法有效反驳、公开投票让社群更能够找出可能[拉票]影响安全投票程序复杂不认为站内投票会加强恶意影响等论点。
那你这里有提到对于公开投票下言论空间会否更为限缩这一论点我想回应的是:不应假设「言论自由」就是好的。从公开投票和秘密投票的留言对比之下可以看到,秘密投票下留言更多存在不尊重其他编者、不文明、嘲讽、阴阳怪气的行为。我姑且认为这是因为秘密投票导致无法查询到发言人,所以大家可以畅所欲言,展现出人性丑陋的一面,但这就是好的吗?维基百科是什么地方?是大家合作写百科全书的地方。而畅所欲言的「言论自由」有助于编者合作吗?有助于社群风气吗?我认为没有。为什么维基百科需要有文明方针,限制「言论自由」?因为维基百科不是能够接纳任何人的地方。对于那些一直不尊重其他编者,颠倒事实的人,我们有必要请他离开我们社群。所以: 在表达个人真实偏好时,必须“先考虑提出具说服力或相当参考价值的观点”才敢发言,此种前提会否加诸用户自我审查的压力呢 - 我认为此压力是好的。对社群风气有正面影响。
对于你想推行的事务协调员我自己只能看完觉得太麻烦。而且对于你所在的讨论串公开讨论和秘密投票的讨论无关。--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5:18 (UTC)[回复]
對此命題,我不確定與0xDeadbeef閣下切入的視角是否全然一致。個人認為,雖然乍看是如您所說言論自由的相關命題,這肯定沒錯;而就個人所見以及隨後的衍生觀點,這是個小有複雜的命題,我認為這涉及幾個面向,是包括言論自由與規管、人身安全、公眾言論的影響力和傳播效果、社群行為與文化、社群爭端和價值衝突、授權信任的基礎以及可能的社群永續經營等面向構成的系統性命題。恕敝人暫無才學和心力一一對以上項目細論並提供確切的科學客觀理據。退一步而言,是否公開投票、利弊如何、留言標準守則等事宜,端視眾人意見,比較簡便的辦法或許也可以在發言頁面加註個比如「請注意文明發言和社群守則」之類的警語即可(不論該頁面是否在第一時間公開),而且技術上應該也可以找到留言的使用者(必要性姑且不論)。至於您關切的焦點,個人在上方也已經提出看法乃至針對問題的具體作為,也純粹對於以上涉及命題面向提出發想,無意企圖證明什麼,這也並非一般自然科學命題,更多時候我認為是一種綜合性的選擇評估,當然也是隨人好惡參看,所以是否符合您的論證模式和喜好,就恕敝人由人隨意看看、隨喜心證了。感謝撥冗。--Kriz Ju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2:23 (UTC)[回复]
技术上应该也可以找到留言的用户 你是指安全投票?据我所知,安全投票完全匿名,无法从留言找到用户,于是才会有人身攻击等乱象。
我并非要将此作为多么严肃的命题来探讨,我知道里面包含很多不同元素,但我仅仅认为你所提出的理由不完整足以说明为何RFDA应当需要保留安全投票而已,不过既然你也不愿意继续讨论具体理由,那就罢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9:21 (UTC)[回复]
我沒什麼意見,理據確實不足,閣下喜歡用什麼投票就看眾人意見,謝謝。另外,若有冒犯,請各位高抬貴手。--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6:52 (UTC)[回复]
閣下所言“未公開身分帳號”,或者編輯次數不達標帳號,若沒資格進行管理員存廢之安全投票,那麼該用戶能自行投票嗎?投票用戶不是系統篩選出的符合資質之用戶而後發出的邀請通知嗎?所以我不明白不符合投票的人如何能進行安全投票,此事如果可能,當不會現在才存在和發生。
  • 另外,安全投票既然是之前的既定存在,必是前人多年經驗和智慧之結晶,也是經過審慎討論的。實行多年,現在為何就不合理了?當初都知道有公開投票,為何搞出安全投票,必是因為要解決出現的問題和隱患,那麼現在這些問題就不存在了嗎?正如已經有人提到的那樣,說白了,管理員是人,或許發生官官相護、與某交情相投之類事,即便投票人有百分之一二可能招致報復類對待,也是應該考量的,這是民主制度人性化思維方式。我記得,在安全投票之前,對於該管理員的爭議討論是有很充分的雙方意見交流展示的,關心社群的人想必大多都知道,罷免相關管理員的呼聲也並非這一次。以此次事件為例,主要提議罷免的用戶,之所以提出罷免,實在是相關管理員在多次爭議溝通後不能改進並且讓提議者看不到誠意,嚴重挫傷了社群的積極性。那麼,在此種長期無法溝通解決的磋磨下,就剩下一個公投了結。不可迴避,如若一個管理員在位時剛愎自用盛氣凌人甚至歧視弱小,他必然是覺得有同夥撐腰而勢大不可動搖,大多數反感之人考慮自身得失恐怕只得沈默,而安全投票恰恰給予了沈默多數一個機會。社群的真實聲音才得以釋放,這對於管理員和管理層是個提醒。靠疑心拉票來質疑安全投票的結果並無意義和根據,如果存在此類事,公開投票就不存在了嘛?
  • 還記得約三年前曾在社群裡很活躍的一群人,動輒就琢磨更改規則的某些人,有朝一日在維基上層高管整治後暴露了很多問題。過去我們小編只能心中懷疑而沒根據批評的事,都成了真。那些人被清理出去了,維基平靜了一段時間。少了些中共的水軍就少了破壞性導致的消耗戰。那時候,如果社群能正常實施罷免之權力,及時限制不合格之人的權限,那麼就不會發生大面積清退的事情,也不會有人被誤打。當時也有人遺憾,覺得應該有個機制給予一些人機會。須知天理循環,蔑視別人機會,以狹隘之心對待社群用戶之管理者,必遭反噬。與其想改變安全投票之規則,不如加強管理人員的測評機制,在一定時間內打分,幾次分數不高,就降級或解職。因為有降級的過程,對上進者是個提醒,也是改正之機會。因為現實世界不在一個水平面,中國大陸與世界民主制度為敵,大陸網絡封鎖,而翻牆出來的管理人員本身的安全性以及對他人的安全性都與其他自由國度不同,為保障社群真實的聲音,對管理者經常進行群眾測評,德賢之人上,狹隘之人下,這才能讓維基百科不離初心。--Nice-walker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20:46 (UTC)[回复]
我同意阁下的提议,但是无论用什么方式隐藏投票人的用户名都应该不会立即生效(监督员不可能在有人投票后立即隐藏他的用户名)--Wikipedia_Creeper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8:03 (UTC)[回复]
似乎有人提出匿名投票能够自由表达意见,那么能否在投票期以前用SP或者其他途径匿名征集意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9日 (一) 01:39 (UTC)[回复]
這讓我想到應開放亮票(可自由選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8 (UTC)[回复]
我个人没法想象有哪些只能匿名投票表达的意见而公开投票无法表达的。有例子吗?
还是说,有人会因为无法匿名就无法表达意见,那我很好奇这样的人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因为投票程序本身,还是此人的个人因素?--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9:23 (UTC)[回复]
这种例子恐怕不少,只是投票意见的正当性在匿名后更难审视,但意见也会更大胆。想到一种极端情况,交互禁制是否会干涉投票意见与程序,您觉得那些当事人有哪些权利。--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5:18 (UTC)[回复]
出处是Wikipedia 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c-Temp3600-20240323034300-SunAfterRain-20240331114100[錨點失效],和记忆中的有点偏差。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4日 (二) 02:18 (UTC)[回复]

对于离任转为公开讨论已公示,见下方。关于RFA是否应该回到公开讨论,个人认为须继续讨论,比如是否在管理员选举流程下附加自由提名公开讨论流程(英维目前在尝试的做法)或是直接废除以安全投票来管理员选举这一流程,完全回到过去的公开讨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4 (UTC)[回复]

考慮到WP:IBAN,或許可以先采亮票,如有問題再采安全投票也行--Mykola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6:49 (UTC)[回复]
個人確實無意見,以最適當形式即可。--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7:09 (UTC)[回复]
恐怕目前首要折衷辦法確實還是亮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6:37 (UTC)[回复]

RFDA转为公开讨论

不通過
暫未有共識之提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1:41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以上讨论已对管理员解任投票回到公开讨论取得共识,且讨论已达30日,现以WP:7DAYS为此变动公示。

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

現行條文

解任程序

[..]

  • 准备:在联署通过后,开始进行安全投票的准备程序。同时,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被解任人(或他许可的其他用户)可以整理答辩内容,并置于解任理由之下,这些内容不被折叠。如果被解任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過仍可以继续發表意見。
  • 投票:安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週。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不包括被解任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解任)或反对票(反对解任),投票人需在留言框按照指定格式投票并给出理由。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重复投票和傀儡投票将被视为无效票。
    • 监票: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 計票和评估:在投票時間結束后,由监票者計算出得票比率。有效表決的最低總有效票數為25票。如總有效票數低於25票,則不論結果如何,均視為解任案不通過。若總有效票數達至少25票,且支持解任票數多於一半者,則投票通過。惟懷疑投票結果被作弊或其它不恰當行為嚴重影響,可由行政員討論決定該次投票是否有效。
    • 解除权限:投票结果为解任时,則由行政员除權或将社群的共识提报给元维基,申请解除该管理人员的权限。
提議條文

解任程序

[..]

  • 准备:在联署通过后,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被解任人(或他许可的其他用户)可以整理答辩内容,并置于解任理由之下,这些内容不被折叠。如果被解任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過仍可以继续發表意見。
  • 投票:答辩期过后,进入投票程序。投票期为14天,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不包括被解任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解任)或反对票(反对解任),也可以在讨论区发表意见,无论支持票还是反对票,投票人需给出理由。联署人自动计为支持解任,但仍可以在投票期间改变意向。投票者可以在投票期间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期结束时为准。重复投票和傀儡投票将被视为无效票。
  • 計票和评估:有效表決的最低總有效票數為25票。如總有效票數低於25票,則不論結果如何,均視為解任案不通過。若總有效票數達至少25票,且支持解任票數多於一半者,則投票通過。惟懷疑投票結果被作弊或其它不恰當行為嚴重影響,可由行政員討論決定該次投票是否有效。
    • 解除权限:投票结果为解任时,則由行政员除權或将社群的共识提报给元维基,申请解除该管理人员的权限。

公示7日,2024年9月25日 (三) 11:04 (UTC)結束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4 (UTC) 暫停公示:用户请求暂停公示以便讨论——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0日 (五) 00:27 (UTC)[回复]

假設騷擾及拉票的情形出現(e.g. Mys 721tx 第一次 RFDA),那社群應如何在沒有安全投票的情況下應對?當然,幸運地當時有管理員願意封禁,但不幸地情況無法控制又如何處理?再者,既然可預見仲裁委員會將於不久的未來成立,或許會否交由他們決定需否在特定情況下使用安全投票?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1:39 (UTC)[回复]
该怎么应对就怎么应对啊。这个讨论与投票是否公开好像没有太大的联系,请问转为开放投票会造成更大的骚扰/拉票影响吗?(公开的拉票影响大家都能看到,相对来说能处理,而不公开投票则是有站外影响可能无法处理的考虑)另外上方「其他意见」章节已有讨论仲委会是否应有主持投票事宜的权力,但是估计共识认定仲委会没有这个权力。--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48 (UTC)[回复]
的確,公開投票不會造成「更大的騷擾/拉票影響」,但用戶因擔憂騷擾而不願投票的問題又如何解決?現在安全投票可確保用戶不受站內外騷擾影響,自由地發表意見,但往後改為公開投票時該怎樣做?站內外騷擾及干擾投票的現象即使 OA2021 前後以至 WMLO 被封禁後仍然存在(當時 rfda 改為安全投票某程度上亦因為這樣),個人不見得社群現在存在足夠能力解決此根深柢固的問題,至於仲裁委仍未成立,他們能否解決仍為言之尚早。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5:28 (UTC)[回复]
有道理,那么确实需要更多讨论。我现在在手机端,如果有人方便的话帮忙撤下公示继续讨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23:16 (UTC)[回复]
「不公開投票則是有站外影響可能無法處理的考慮」,公開投票也是會有同樣的問題啊(比如以往尚未引入安全投票的RFA/RFDA)。當年引入安全投票也是因為有些人認為可以減輕站外影響的問題,因為站外有意影響投票的勢力更能夠藉由公開投票去「確保」各個特定用戶是否真去照他們的動員投下了「支持」或「反對」。以往此類案例並不少見,甚至也有過用戶反應因為其公開投票時的表態不合某站外人士的心意,被施壓威脅而划票改票的情形出現。具體案例我就不說了,為了保障相關人士的隱私和安全,但相信經歷過當年情況的很多社群成員會知道我所指為何事。-Peacearth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6:39 (UTC)[回复]
(?)疑問:Mys_721tx的RfDA是否需要重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8日 (三) 11:40 (UTC)[回复]
与这个讨论串关系不是很大,可以单独开一个章节讨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49 (UTC)[回复]
如果社群认为Mys解任案反映了RfDA有问题,那么明显Mys解任案是有问题的。有问题就应该重审。所以和本讨论串应该是相关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21:01 (UTC)[回复]
是否应就此事咨询WMF T&S?--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9月18日 (三) 13:10 (UTC)[回复]
当初社群以OA2021为由为RFA使用安全投票,又后来决定RFDA也同样使用安全投票,而这些决议只有OA2021是与T&S相关,后面两个据我看来好像都是社群自己推行,所以个人也不认为这个提案需要咨询。如果认为有需要,还请哪位愿意的去通知一下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4:24 (UTC)[回复]
已咨询基金会意见,不过应当不影响提案的讨论。--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9月20日 (五) 03:06 (UTC)[回复]
建议同时进行安全投票和公开投票,希望安全投票的人可以登记为安全投票投票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19日 (四) 12:52 (UTC)[回复]
另外既然RFDA被一些人认为不能使用安全投票,那么RFA是否也应该讨论是否继续使用安全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19日 (四) 12:54 (UTC)[回复]
技术性(-)反对,应该等通告发完至少一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21:00 (UTC)[回复]
我對於RFDA廢除SecurePoll持保留態度。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1日 (六) 23:25 (UTC)[回复]
(-)反对废除安全投票,废除安全投票会导致骚扰问题等担忧。且很难解释为什么RFA要安全投票,RFDA就不需要安全投票。WMF的选举都是安全投票也说明了安全投票的一些优势。--AnnaBeiyan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03:59 (UTC)[回复]
我在站外看到有人對Mys被罷免很不滿,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04:05 (UTC)[回复]
本人雖支持恢復公開投票,卻亦認為相關共識未至充足。茲事體大,本不應如此隨意。本人尤其注意到有關仲裁委員會之討論及此話題,均有推進公示操之過急之現象,是否對社群有益,恐須特加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8 (UTC)[回复]
这是在说我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2:11 (UTC)[回复]
其实投票之前就可以讨论尝试互相说服对方,投票只是最终表决,安全投票和普通投票没有什么差异。如果认为安全投票影响讨论,不如取消投票,改成无限期讨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7日 (五) 00: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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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RfDA转为公开讨论,Mys_721tx第二次解任案是否应宣布无效重新投票

不通過
顯未有共識之提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6: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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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声明:本次RfDA未投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21:05 (UTC)[回复]

赞成,且该解任案是RFDA投票中唯一使用安全投票的。——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1日 (六) 14:12 (UTC)[回复]
(?)疑問:如果认为使用安全投票是错误的因此任免案无效,那么使用安全投票的RFA是否有效?--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2日 (日) 11:39 (UTC)[回复]
明显目前为止的安全RfA没有如此案一样有若干附言,或因涉及与当事人之私人恩怨,极尽猥琐下流之能事,对部分群体及特定个人之攻讦、人身攻击及无理羞辱等暴言;解任投票中,无法回复他人意见导致事实查核无法有效反驳所带来的危害远比管理员选举来得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9 (UTC)[回复]
安全rfa也有不文明的留言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3:13 (UTC)[回复]
開玩笑呢,有誰想讓mys繼續當管理員,明說就好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1:51 (UTC)[回复]
「法不溯及既往」,社群彰顯意志,固然其間程序及執行問題頗多,仍不宜隨意否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5 (UTC)[回复]
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13:10 (UTC)[回复]
(!)意見會檢討就是因為要把實際執行過程發現有缺失的部分做檢討並予以改善,如果宣布解任投票無效,那去年10月的投票是否也要無效計算?畢竟Wikipedia:徵求意見/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就是去年選舉結束時的產物。與其在弄一次RFDA,還不如看現在或明年4月管理員選舉,當事人是否願意參選管理員一職。Lily135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16 (UTC)[回复]
已經過完整討論和投票,敝人認為似乎不宜也不須再持續進行上一次效果的探究。若總如此,將反覆混亂。--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7: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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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管理權限爭議之過渡仲裁措施

此次投票,一大理據涉及管理權限特定爭議。此種複雜之爭議,本應考慮由具公信及專業之第三方維基人組織仲裁,詳加審核相關操作及證據,並經深入思索提出報告供參為宜。「管理員的離任方針」亦明確強調,解任投票屬最終手段,當有十足充分之考量而行之;若能藉由仲裁措施或處分有效釐清雙方權責過失,並藉由溝通有效緩和爭議、化解雙方分歧,最終往往毋須訴諸解任。惟本地現有制度,尚未提供前述第三方仲裁措施之基礎;如管理員布告板,向來無力處理特別嚴重之爭端,而此次投票縱有若干管理員等社群成員就解任理據獨立從事查證,惟其受時間、人力等客觀限制,亦難稱臻至完善,且未能獲社群正式背書,效力恐有所折扣。近年來本站籌設仲裁委員會,固有就此問題予以釜底抽薪之可能,惟社群現階段仍在討論組織及人事細節,望其短時間內付諸運轉、乃至於樹立適當權威,自是天方夜譚。值此一過渡之際,實有賴社群即時研議臨時仲裁措施,以處理涉及管理權限之爭議。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對於現有個別管理員難以處理龐大管理權限爭議之情況(如管理員布告板各子布告板等),有何協助應對之可能方案?
二、社群現階段於嚴重權限爭議及解任投票「決戰」夾縫間,是否可能留有任何緩衝之選擇?如比照相關權限方針,引進停權警惕機制?甚或搭配獨立第三方調查制度,由行政員、管理員或其他有能社群成員聯席組織,以停權當事人之臨時處分,換取些許餘裕,得為有限期而妥當之調查報告,而免於驟然躍進解任投票之地步?
註:有關仲裁委員會之組織細節,請繼續踴躍參與上方相關段落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臨時」管理員任期問題

有关任期问题的条文已修改;有关明确临时管理员是否需要回答“三个问题”的提案已被撤回,关闭此处讨论。如有其他需要展开的请随意重新打开讨论。 Stang 2024年9月21日 (六) 06: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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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晚近引進「臨時」管理員機制,為尚待爭取社群充分信任者提供有限期權限以為鍛鍊。惟「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方針」指出:「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經社群投票確認,才能繼續保留權限。」對於所謂「投票確認」之細節語焉不詳,尤未有聲明此種「臨時」之有限效期是否得以連續申請無條件延長(形同「任期無限」),此於本年新一輪管理人員申請前當有所解決,方得迴避無謂混亂。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是否應保留「臨時」管理員機制?抑或取消之,或再研議其他制度以為替代?
二、社群是否應就「臨時」管理員之任期有所限制?如限定任一期或連任特定次數以後,次輪(下輪)申請累積信任須達到正式通過門檻,否則即應收回「臨時」權限,越次輪(下下輪)始得重行申請?或改為逐步提高次一任期之通過門檻,直至正式通過為止?
註:特副知目前本站唯一「臨時」管理員@ATannedBurger。——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臨時管理員機制既然是提供給還沒取得社群充分信任的人爭取社群信任,那麼臨時管理員就應該把握時間讓大家認可他,加上臨時管理員權限與一般管理員無異,代表臨時管理員在下一次申請前能充分表現,若是經過一次任期仍無法取得社群足夠的信任,那或許就是暫時還不適任,因此我認為臨時管理員在次輪申請時需至少達到正式通過門檻,若無法達到則應收回臨時權限,下下輪才能再申請。--PC 2024年8月18日 (日) 20:36 (UTC)[回复]
我認為臨時管理員機制多少還是有些必要性。不論是因為當前社群對永久管理員門檻的下調程度有限,又或者是在實務上能幫助社群多認識和了解新管理員處理事務的方式,貿然取消當前制度的話很可能導致經常被詬病的管理員難產問題再次重現。
第二個問題的話大致上同PC君的觀點。考量到臨時管理員的當選區間(65% ~ 75%)並沒有很大,逐步提高次一任期之通過門檻究竟是需要離上次當選差多少百分比(換句話說,多少的提升才無法用誤差範圍/臨界值來解釋),為了避免此類爭議,我覺得倒不如選擇較為乾脆的處理方式會比較洽當。--)dt 2024年8月18日 (日) 20:52 (UTC)[回复]
1、若现在取消临时管理员,那么这个试验期太短,无法评判临时管理员制度效果,因此建议目前保留。
2、大致认同PC意见。--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03:40 (UTC)[回复]

总结一下讨论。讨论用户基本就临时管理员在第二次申请权限时须达到正式管理员标准才可保留权限一事基本达成一致。根据目前共识,个人提议在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方针条文中修改以下内容:

現行條文

行政員須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員申請是否獲得通過。支持率達75%者,將獲授予申請之權限(但根据全域用户查核监督方针,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需要25票支持才能当选)。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經社群投票確認,才能繼續保留權限。

提議條文

行政員須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員申請是否獲得通過。支持率達75%者,將獲授予申請之權限(但根据全域用户查核监督方针,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需要25票支持才能当选)。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在投票中的支持率達75%,才能繼續保留權限。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0:27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9日 (一) 13:19 (UTC)結束:无人对该方案有质疑,進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日 (一) 13:19 (UTC)[回复]

公示通过,已修改方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9日 (一) 14:42 (UTC)[回复]
给意见超过公示期了,但是咱还是写一点吧:提案人的更改给条文造成了一些不清晰的内容,咱认为应该将“保留权限”明确为“转为正式管理员”,类似于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在投票中的支持率達75%来转为正式权限,否则将被移除临时权限。@人间百态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2:54 (UTC)[回复]
@人间百态Stang寫成「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此種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應於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成為管理員,且申請支持率達75%,才能保留並取得不限期權限;否則權限將予取消,必須待下次再行申請。」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6 (UTC)[回复]
惊人的好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8 (UTC)[回复]
不反对。--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1日 (三) 13:30 (UTC)[回复]
因為實際意思沒變,再等幾天無異議我就直接改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17:06 (UTC)[回复]
@Ericliu1912 请问将被移除临时权限是指投票后立即结束还是等到期日?(如果是前者,就会不满6个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0:14 (UTC)[回复]
争议已解决,是到期日后除权。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0:43 (UTC)[回复]

还有关于临时管理员回答三条问题的问题,虽然询问各个使用者后得出的结果是可选答,但在WP:RFA中没有列明。为了在日后的讨论中避免矛盾,便在此发起公示。

現行條文
  • 管理員被提名者或自薦者須回答三個基本問題,這些問題是: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分?有的話,為什麼?
    3. 您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您認為其他用户造成您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提議條文
  • 管理員被提名者或自薦者須回答三個基本問題,這些問題是: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分?有的話,為什麼?
    3. 您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您認為其他用户造成您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 临时管理员可选择不回答以上问题。临时管理员可选择直接使用上次申请的答案。

公示7日,2024年9月25日 (三) 10:38 (UTC)結束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0:38 (UTC)[回复]

(-)反对:權限「臨時」與否,不應影響管理員必答問題回覆與否之基本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1 (UTC)[回复]
@Ericliu1912 这样好了些没?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4 (UTC)[回复]
如此瑣碎之事,其實不用寫進指引。就如從前極少會問多次申請者是否可沿用上次申請答案一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6 (UTC)[回复]
@Ericliu1912 本人决定撤回更改。请问阁下为什么认为「不應影響管理員必答問題回覆與否之基本要求」?普通管理员必须回答问题才可申请,而临时管理员再申请则可选答,这样的逻辑非常清晰。对于临时管理员而言,回答问题的确并非基本需求。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0:04 (UTC)[回复]
不認為如此。反而鑑於「臨時」權限設定一大初衷——即給予社群觀察當事人表現機會——渠甚更有必要回答基本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07 (UTC)[回复]
@Ericliu1912 怎么之前你还扬言道“大不了抄上次的”,现在又说“更有必要回答基本问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0:26 (UTC)[回复]
「大不了」是兜底,要不要重複回答問題是當事人的自由。這顯然不代表本人對當事人期望有如此低,兩者不可一概而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30 (UTC)[回复]
@CopperSulfate 可以到此发表意见。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9日 (四) 09:03 (UTC)[回复]
(+)傾向支持:個人認為臨時管理員申請續任(轉正?)可選擇不回答三個基本問題,甚至多次申請者在後續的申請中我也覺得可以不必每次都回答,首次申請必答就好。--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23:17 (UTC)[回复]
鉴于ATannedBurger认为需要重答,本人决定撤销提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1日 (六) 06:2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停止以投票决定结果

不通過
暫未有共識之提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1:42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具体意见与前次RFC相同。在维基百科的权限得失上用投票得结果不过是拙劣的cosplay。既然这么喜欢互煮,建议改成就某人是否能担任管理员一题不设时间限制辩论至得出共识为止。——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8:36 (UTC)[回复]

所謂「投票」是有必要的,因為以社群規模永遠不可能純經討論得出共識,最後還是會變成「類似投票」(!vote)。其實管理人員申請及解任投票理論上一直都是「類似投票」;個人反而覺得「解任投票」目前看來很有必要降低純「投票」的成份(儘管社群整體意見仍占有極高比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2日 (四) 13:53 (UTC)[回复]
有何差异,为何RFA如此特别,应该继续“类似投票”,无需降低“纯投票”成分?--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8 (UTC)[回复]
沒辦法透過純討論得出共識那也沒關西阿,就是以後沒管理員可以上任而已,這沒什麼啦。--~~Sid~~ 2024年8月30日 (五) 12:06 (UTC)[回复]
不用投票決定結果,難道以反對罷免的那幾個人決定結果?--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2:15 (UTC)[回复]
(!)意見:那估计会无限循环了。--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2: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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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A和RFDA是否要求提供理由

最近有些人认为应该废除RFDA要求提供理由:

  • 要求提供理由如同DYKC要求必须写废话
  • 判断理由是否有效造成点票困扰
  • 要求提供理由引發很多問題

也有人认为:

  • 要求提供理由對共識判斷相當有幫助

提请社群讨论,如果要求提供理由没有意义,而且弊大于利,是否应该废除。如果要求提供理由利大于弊,對共識判斷相當有幫助,是否应该也要求RFA必须提供理由。--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4日 (六) 18:05 (UTC)[回复]

這可能與安全投票問題掛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2 (UTC)[回复]
虽然有点关系,但不挂钩。公开投票一样可以要求必须提供理由,或不用提供理由。--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19日 (四) 12:55 (UTC)[回复]
(&)建議:若已有用户提供明确的理由,在该用户之后投票,且意见与前面用户相同的用户可以使用{{同上}}等模板。--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1日 (六) 14:07 (UTC)[回复]

有关公开投票人列表的问题

在先前多场使用安全投票的管理人员选举之中,都依照既有共识对投票人列表进行了隐藏,使列表只能由监票人员查看。然而,在最近的一次管理人员解任投票之中,监票人对投票人列表进行了公开。个人理解这是出于对解任投票的一些“不透明”的批评的举措,但咱也希望这可以正式的定下来,关于使用安全投票的投票中,什么时候应公开投票人列表,什么时候不应公开。

  • 在管理人员上任投票中?
  • 在管理人员解任投票中?
  • (上方讨论区进行的)在仲裁委员会委员选举投票中?

谢谢。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2:54 (UTC)[回复]

(!)意見:個人斗膽結合相關討論綜合表達,認為各式投票結束後,投票人列表原則上應於選舉結束後公開,若具備明確重大事由,可視情況特例不公開;畢竟投票這個行為本身並未透露當事人意向為何,若該行為本身對當事人已造成任何心理負擔,建議當事人斟酌考量是否參與投票。至於是否在投票時提供投票意見,個人認為相關意見主要是在投票結果爭議極大或臨界判斷時所用,介面上應具備該欄位供用戶填答較佳,至於用戶是否必須填答才能投票?目前個人傾向上任投票可選填,解任投票則必須填具。
至於相關爭議個人認為仍回歸信任度問題,不論是投票用戶對投票制度或是觀者對其他投票用戶的信任感,但這又往往不離個人的主觀評價;尤其以仲裁委員制度而言,如果往後確實具備某種決定性的效果或權限,對照上次的罷免投票,應如何評估異同或當中部分疑慮?歷來此類討論最大爭點在於社群認為應該「數人頭」抑或「講共識」?長期以來論者各有利弊衡量和偏好,在此或可不論。然而重點在於,人們是否真能在更大規模的投票中,純以就事論事、各提理據的公開爭論和投票中有所共識呢?如果得到的投票結果就是共識,今日自也無須爭議,重點可能還是在於「安全投票」的目的為何?以及為何全世界的大規模投票都可說是「安全投票」?個人認為關鍵有兩個:一個在於投票或選舉過程中人們的任何爭論、命題、理據或偏好,在投票結果出爐前,都難以論斷「前因」和「後果」是否具備得以直接、必然預測的因果關係;其次在於安全投票最大限度保障人們的表意自由,個人認為後者最為重要且關鍵。然而,考量中文社群的地域複雜性,又是否適合單純數票數呢?即便試圖公開討論,某些用戶在不具備客觀理據的前提下,是否就不得表達特定意向偏好?而公開投票是否又如何判定該票是否有效?如此思索必然又陷入無止盡的取捨循環。若折衷由行政員裁定,也必然有站友質疑其認定標準等。既無絕對的方案,可能需要釐清相關制度之所以存在所欲彰顯價值目標和實務考量取捨的先後標準。在此敝人嘗試提出幾個個人關注點:
1.仲裁委員是否可能被罷免?若可能,條件大致為何?個人認為這個問題的結果可能直接影響該制度運行,以及用戶目前對此制度之初步評價。
2.以當前管理員罷免制度而言,和選任管理員的投票方式和介面是否有明顯差異?個人傾向認為罷免管理員應更嚴謹審慎,原因有二:首先罷免投票是剝奪持權用戶的既有權利,當事人既已獲權,社群欲以「群體意向表達的制度」推翻先前選舉的社群意向表達結果,並藉此剝奪當事人權利,自然需要證明持權者是否因其持權而對社群的他人或事務造成何種程度的明顯傷害或錯誤,獲得證明方可決定如何處理甚而除權,因此對於罷免制度的嚴謹公開討論,應該是合情合理。
反過來必有人疑問「選任管理員難道不需如此嚴謹嗎?」持平而論,某人當選管理員獲得授權,並未因此直接影響或剝奪何人權益,或是直接造成何種傷害(對當選者看不順眼不在考量範圍內,若討論到代表性問題那這個話題可能就很難繼續了(笑)),當事人當選前乃至當選當下,是否濫權或因「坐大」而對其他用戶如何打擊,亦需時間證明,況且管理員人數不限、也有其他持權用戶同時持權,自然沒有「佔了誰的缺不幹活」之類的事(過往有此一說),所以在授權前需要討論審視,自屬合理;然而「剝奪他人權限」如前所述,需要公開審視的程度涉及對前一次社群意向表達和當事人的直接否定。個人認為,參與罷免投票的用戶更應填具適當的「不適任」理由,而若有顯然灌票導致影響公信力的問題可能還是偏向技術面處理的問題。
其次,一名用戶從開始活動至足以參選管理人員,一般而言光是如此即需要相當長的養成時間,等到真正參選並當選,又可能因各種因素作用而波折再三,當中至少經歷數年以上時間;然而,只要一次的罷免投票成功,基本上該名被成功投票罷免的用戶就彷彿社群信用全毀、持權基礎破滅。罷免不適任者自屬社群行使制度權利無疑,然而這當中所產生的影響是否僅於該次投票便結束?又或是新的開始?又或者對於可能具持權條件以及已經持權的用戶產生何種影響?相關問題或可留待有心觀者玩味。
3.安全問題如果發生在現實生活,個人不認為是管理員可以直接處理的事情;況且若此類情形發生,即便發生在線上,往往也已發生某種程度的結果或負面效果,再說並非所有用戶都有能力或意願對此類事情執著或如何追究,更可能直接因恐懼和傷害而放棄。我認為用戶的身心安全和使用體驗仍然是首要考量,這方面勝過一切;若知其風險實現的可能性顯然存在,個人主觀認為在此前提下選擇其他考量而將用戶安全問題置於其他選項後,可能會更像「顯可預見而不預防」。在過往的投票方式選擇問題上似已多有討論,當然如果要採用公開投票,個人亦無甚意見(只是當初為何決定採用安全投票呢?)。
4.如果安全投票的單一投票認定存在爭議,那麼試問改為「公開投票」,若出現同樣投票內容時(比如在經過各種討論後,出現類似留言:「對該用戶仍然不信任,投下反對票」;或者「經驗欠缺,來日方長」、「輕舟已過萬重山」等,如何看待該票有效性?此為有效或無效投票又或者不影響其有效性?或者難以一概而論之類?),關於投票有效性的判斷標準就更容易認定或是更少爭議呢?又或者有何異同?以仲裁委員而言,公開投票後,若當選門檻為過半,是否也代表可能有一半的用戶不信任當選者呢?會否影響之後該權限的社群公信力?在相關問題具備明確答案前,又是否有更充分理由應該直接推翻先前的安全投票介面選用結果?
5.「社群對於仲裁委員的期望」以及「行政員和管理員依據何人的何種意見判定」一事,個人認為回歸信任度問題,可能也涉及投票公正性一事(假設出現突然大量帳號如何灌票等)。事實上,正因當前仲裁委員這個稱謂和制度看似頗有影響,然而信任度問題從未真正直接有解,我認為關鍵在於當前不具備一個可以讓用戶彼此間「直接認同度對決」的機會。在此前提下,除了公開選舉獲得明顯支持度的管理員以外,究竟應如何看待所有用戶彼此之間所抱持的信任度?可能難以量化。或許可從平日社群、站務乃至線下活動,以及權限申請之類的事情衡量,但這是否可直接對接社群對於仲裁委員或管理人員的信任度呢?在前述的比如罷免爭議投票意見中,有無更簡便的方法讓管理員和行政員看待取捨用戶意見的參考性?這也是為何敝人先前嘗試發想「事務協調員」之類的部分主因,也就是不同用戶的意見具備之可信度或參考性如何看待?如果「條目建立」有「豁免者」,那麼「社群言論和行為」是否具備對應存在的可能性呢?此類概念若存在,是否對於來日的各種權限選舉更容易提供某種信任和銜接基礎?若答案偏向否定,那麼其實不論如何選舉或者投票介面如何選擇,結果可能大致偏向對於當前社群所孰悉現狀的維持。相關命題端視留待社群如何討論。--Kriz Ju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6:53 (UTC)[回复]

其他意見

此處供社群發表雜項意見,若有重要問題提出者,歡迎於上方新置章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除放置公告欄外,是否亦考慮寄送使用者討論頁通告,俾便廣大社群知悉參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同意应该寄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0日 (二) 12:01 (UTC)[回复]
简要模仿管治讨论做了一份通告模板供参考。——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06:44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5日 (四) 07:29 (UTC)結束:讨论用户基本就寄送通告达成共识,進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07:29 (UTC)[回复]
我晚點結合仲裁委員會選舉事寫一份更簡潔的通告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2 (UTC)[回复]
@魔琴ZhaoFJx人间百态結合上方仲裁委員會事宜寫了草稿,請確認是否得宜。另此種通告應寄送予何人?延伸確認使用者(或達到相同貢獻門檻但尚未自動升格者)何如?請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0日 (二) 15:35 (UTC)[回复]
👍 ,挺简洁的,发给延伸确认用户就好。不过浅黄色不是很好看思考...可否考虑浅蓝色或其他替代背景?——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1日 (三) 01:40 (UTC)[回复]
隔壁仲裁委員會通知都是用此種顏色,我覺得不錯,用藍色反倒相對刺眼。另外我也希望發通告給幾年沒編輯所以尚未取得延伸確認資格者,說不定人家看到就來參一腳發表有益意見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1 (UTC)[回复]
有道理——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2:12 (UTC)[回复]
現在祇差產生使用者清單,然後即可遞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此條未正確附上簽名时间的留言于2024年9月12日 (四) 07:23‎ (UTC)加入。[回复]
@魔琴ZhaoFJx人间百态但我不會弄這種東西,是不是可以請你們幫忙一下?順便問問@0xDeadbeef。——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4日 (六) 16:17 (UTC)[回复]
话说“几年没编辑所以尚未取得延伸确认资格者”怎么定义呢……注册满90天且编辑大于500次的用户比较庞大,python跑了一遍递归错误了 囧rz……先输出了一份目前所有的延伸确认用户加管理员的名单phab:P69123。——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4日 (六) 22:39 (UTC)[回复]
重新写了下代码,跑了五个小时跑完了中维上注册满90天编辑满500次的7008名用户,phab:P69124——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5日 (日) 03:06 (UTC)[回复]
這麼多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5日 (日) 11:01 (UTC)[回复]
純粹吐槽而非真的要提出改方針:究竟是為啥會讓已經多年無編輯跟社群完全脫節的用戶參與投票?這跟尸位素餐只靠定期編輯一兩次裝活躍的管理員有啥分別?--西 2024年9月16日 (一) 02:55 (UTC)[回复]
有人就想做讀者,不打算編輯;現有「活躍」編輯者,也不見得較其更懂規矩。我自己開臺大維基社,就有幹部因為要備考,曾數年未有編輯;也認識有學長即將「升格」為社會人士,編輯頻率大幅下降甚至停止等,但他們可沒有因為一段時間沒碰編輯器,就一瞬變成過時懞懂的老頭兒啊,而且他們還是可以上維基百科看客棧在幹嘛。當然,不否認確有類似案例,但見仁見智,尚不足以概括全局。吾人顯不應以是否編輯或編輯多寡縱然斷定某人是否脫節於社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6日 (一) 06:54 (UTC)[回复]
可以查询注册满90天、编辑满500词、最近90天有编辑的用户:https://quarry.wmcloud.org/query/86391#--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11:18 (UTC)[回复]
@ZhaoFJx話說是不是可以幫忙統一加「user talk:」後綴並匯入此處?系統沒法自動辨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10 (UTC)[回复]
完成Special:diff/84288815——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1日 (六) 03:30 (UTC)[回复]
通告現已發送予社群成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1日 (六) 13:36 (UTC)[回复]

澄清解任过程中发言的不同解读

不通過
無後續討論之議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1:43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关于0xdeadbeef阁下在讨论中提到(例:Bluedeck原话说不至于不限期封禁,在解任界面持续被说成第三方管理员不认同可构成查封理由,而Bluedeck实际上会有限期封禁。),在下认为是不当解读, 澄清可见于:澄清解任过程中发言的不同解读。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9:45 (UTC)[回复]

您好,因與檢討相關制度並無直接關聯,本人將此議題移至其他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8:08 (UTC)[回复]
谢谢--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0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关于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补充的说明

請移步相關頁面繼續討論,勿於此處別生枝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14:3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Bluedeck 于2017年4月28日创建这个文档:Wikipedia: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感觉目的挺好:“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实践中,管理员和管理人员有时可能会因为未注意到方针指引的一些细节而出错。在此总结了一些常见的错误,以便管理员在执行封禁时更加符合方针和指引,同时也便于普通用户根据方针指引与管理员沟通,针对疑似不当封禁的类似情况提出质疑。”

有些管理员需要更加熟悉有关方针和指引, 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长期多年做出大量违反方针和指引的封禁行为, 避免发展到需要社群启动弹劾程序。为此目的,我系统地阅读了方针指引,查找了众多案例,花费了大量时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补充。

所增加的问题都是在实际过程中所观察到的。从目前情况来看,许多有多年经验的管理员对方针指引仍然不够熟悉。这些总结不仅有助于管理员自查,也能帮助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用户找到相关方针和指引,以分析实际遇到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我们希望管理员和用户都能够按照方针办事,这些总结是否能帮助管理员和用户、是否能帮助维基社群营造一个和谐公平的合作环境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重点。 希望大家关注如何帮助社群,如何帮助维基营造一个和平公正的合作环境。

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社群可以继续补充和讨论, 有助于建立积极的中维社群环境。社群协作的关键在于理解、尊重和包容不同的观点。即使某些用户表现不佳,作为管理员,我们应该保持专业和耐心,应该保持客观、公正和理性,而不是简单地采取高压态度。公信力需要建立在合理和公正的行为基础上。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13 (UTC)[回复]

其實在Wikipedia talk: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有關此頁面新增內容,請大家協助確認及提供意見已有用rfc發起討論,建議在該討論頁討論即可。--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3:28 (UTC)[回复]
谢谢您的理解, 社群需要一起合作, 进一步改善。这个补充的目的,和本次解任直接相关,涉及范围大时间长影响大,更应该在客栈的检讨此次检验程序的过程中讨论,让一切改动公开透明,广泛征求意见, 有助于避免将来再启动弹劾程序。
目前我的修改已经被全部彻底的回退。请测评用户看一看在下的补充,发表您的意见, 包括是否应该恢复在下的编辑。--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48 (UTC)[回复]
(!)意見,此討論內容已經和頁面發起的rfc討論重複,請求未參與其中的其他使用者協助關閉此段討論,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5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至相關議題有所結論。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Internet Archive已暫停多日

Internet Archive已暫停多日,有點擔心線上來源的備份。大家有沒有聽說什麼消息?--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3日 (日) 05:10 (UTC)[回复]

見上面#提醒:互联网档案馆暫時無法使用。簡言而之,被DDoS了,沒攻成後用其他攻擊手段掘到了用戶數據,之後漏了出去[32]。這情形一般都是要關掉外部連接以免進一步受攻擊,之後再在內部修復漏洞,修完後才會放出來。至於被攻擊的原因呢,承認是次攻擊責任的組織表示是出於以巴戰爭當中美國政府的立場[33]--S叔 2024年10月13日 (日) 05:52 (UTC)[回复]
見到時光機剛剛再次上線[34]。--Uranus1781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8:11 (UTC)[回复]
他们的推特有在更新进展:https://twitter.com/internetarchive/ ,目前为只读状态,无法添加新存档。--Tim Wu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8:13 (UTC)[回复]
养成了同时在archive.today和Internet Archive存档的习惯……希望IA能挺过去。--Tim Wu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8:18 (UTC)[回复]
其實需要小工具支援更多存檔網站(甚至同時存檔功能)為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2 (UTC)[回复]
不知道何时能够恢复--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3:07 (UTC)[回复]

现在是只能浏览,不能使用Save Page Now(新增页面存档)。archive.is(作为备胎)也是不错的,和Internet Archive最大的区别就是页面爬完后会把javascript给冻结掉,这个有时是优点(例如部分新闻网页的付费墙用is能绕过但ia无法绕过)有时也是缺点(例如无法展开折叠内容)。--💊✖️2️⃣3️⃣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0:30 (UTC)[回复]

其他還有Webarchive.io,不過Internet Archive用最多資料也較齊全,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16日 (三) 13:33 (UTC)[回复]
话说是否有服务器设于中国大陆的存档服务?--Tim Wu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4:11 (UTC)[回复]
百度快照?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16日 (三) 14:21 (UTC)[回复]
不是早没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7日 (四) 10:55 (UTC)[回复]
百度百科自己有参考资料预览(就是点进参考资料链接不会直接进入原始内容,会先打开存档),但是还得编辑百度百科,所以等于没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40 (UTC)[回复]
今年Google在取消缓存服务后,改为与IA合作(不知道这样搞IA是不是多了个大金主不愁没人捐钱了),结果没过多久就发生ddos的事情……--💊✖️2️⃣3️⃣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6:05 (UTC)[回复]
这么多天过去了,添加网页存档(Save Page Now)的功能还是不能用……这ddos攻势一打威力有这么大……--💊✖️2️⃣3️⃣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0:46 (UTC)[回复]
[35]之前已說了,攻撃的手段除DDoS外還有其他。共有三波攻撃,由不同人士策動。主要都針對API tokens。"In the Internet Archive breach, hackers stole access tokens, allowing them to bypass security measures and gain entry into sensitive platforms, such as Zendesk. This allowed them to access user data, including support tickets without needing a password."--S叔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38 (UTC)[回复]
更:目前IABot的頁面已停用(希望這代表技術團隊正努力讓它復原🫠)--樹葉上的o(* ̄▽ ̄*)ブ木漏れ日 2024年11月3日 (日) 02:29 (UTC)[回复]
我剛剛發現網際網路檔案館的自動存檔功能似乎已經恢復了,官方擴充功能也得以重新運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4日 (一) 12:21 (UTC)[回复]
手动保存也恢复了,真是太好了。--Tim Wu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2:26 (UTC)[回复]
https://iabot.wmcloud.org/index.php
但這個好像還沒好的樣子?--樹葉上的o(* ̄▽ ̄*)ブ木漏れ日 2024年11月4日 (一) 13:06 (UTC)[回复]
二更:IABot已可正常運作--樹葉上的o(* ̄▽ ̄*)ブ木漏れ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5:00 (UTC)[回复]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回复]


翻译:

大家好!我是Joe Sutherland,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信任与安全团队。过去,我们了解到贵社群对使用SecurePoll进行选举有一定兴趣——或许你们已经通过votewiki进行了相关选举。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如何使这一功能能在本地社区中启用,以允许社群自行举办选举。这将需要在贵项目上启用“electionadmin”权限,该权限允许访问一些敏感信息。

因此,贵社群可能需要进行一次请求评论(或类似流程)来确定是否有共识启用此功能。为帮助此类讨论,我们在一个元维基页面上提供了更多关于启用该权限对贵社群意味着什么的资讯。

如果贵社群经过讨论并决定推进此事,信任与安全团队愿意提供支持——请在达成共识后通过电子邮件( ca@wikimedia.org )告知我们。谢谢!

译者: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25 (UTC)[回复]


electionadmin是干嘛的?元维基中的介绍,供参考:

electionadmin is a right that allows users to set up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However, crucially, it allows these users to view voter data, which includes CheckUser-level IP and user agent information for all voters. This is to allow detection of duplicate votes. Its sensitive nature means it should be handed out with extreme caution and only to trusted users (for instance, those who already possess the CheckUser right).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31 (UTC)[回复]

TLDR:electionadmin可以看到所有投票者的IP及UA信息,應高度謹慎授權,並建議賦權給本地CU權限持有者。--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4:31 (UTC)[回复]

已更改標題以準確描述。--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39 (UTC)[回复]

目前是OS和Steward监票,他们在votewiki的权限是不是和electionadmin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36 (UTC)[回复]
Yes,不過本地OS在該站是臨時權限。未來若打算維持是CU和OS負責監票,就可以直接把監票權限直接給CU和OS。--西 2024年10月18日 (五) 06:33 (UTC)[回复]
现状 本地启用后
准备工作 - 本地请求监管员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
创建投票 T&S在votewiki创建 electionadmin在本站创建
生成名单 没有变化
投票 没有变化
监票 T&S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划去应作废的票 "electionadmin"划去应作废的票
宣布结果 没有变化
以上是我个人对“本地举办安全投票的理解”,其中electionadmin可以在选举开始前在m:SRP上临时授予给相关人士,避免高级权限带来的隐私问题。在我看来,本地举办可以让界面变成中文;创建投票不再强依赖于T&S,不会有什么“等圣诞假期”这种过去遇到的问题;不再需要在phabricator创建任务,社群参与度更高;界面上有什么词写错了可以更快的修复:目前还没想到明显的缺点,可能是会有人质疑投票存在被本地干预的风险(相较于votewiki)? Stang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回复]
votewiki:Special:UserGroupRights:votewiki上electionadmin仅有「偷看选民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和「破坏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两个权限,“创建投票”权限(securepoll-create-poll)只有electcommstaffsupport拥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9 (UTC)[回复]
小课堂时间,咱来解释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
我们这里有四个概念,scrutineer(监票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选举管理员)、electionadmin、electcomm
  • 监票员是在一场选举之中对所有选票进行检查的人,他会负责查看投出选票的人是否是符合标准的,这张选票是不是重复的(比如多个分身账号、傀儡投票什么的);
  • 选举管理员是创建并设置投票的人,目前T&S的那两位就是“选举管理员”;
  • electionadmin是一个用户权限组,我们的监票员们需要这个权限组来查看那些PII,来判断某张选票是否符合标准;
  • electcomm则是另一个权限组,这个权限组是给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准备的,T&S的人说这个权限组设计之初是为了方便理事会选举的一些事项。它在实际中跟“electionadmin”这个组没什么区别。
source,希望有帮助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19 (UTC)[回复]
感谢,但是晕晕。所以监票员(scrutineer)和选举管理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在技术上不存在?electionadmin 的 user group right 包括 securepoll-create-poll 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57 (UTC)[回复]
可以这么理解;在votewiki上不,但是根据这里的描述,本地是会有的。换个方法解释一下:在votewiki上,electcomm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并给一些人electionadmin的权限,后者会去做监票的工作;本地如果启用,electionadmin会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以及负责监票。这么说的话,我建议把这个新的权限组翻译成“选举管理员”。@魔琴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15 (UTC)[回复]
明白。感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29 (UTC)[回复]
若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即可廢去現行被迫定期集中舉行申請之制度,回復原先之自由提名制,或得促進社群成員申請管理人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5 (UTC)[回复]
或许也可参考英维搞自由提名与集中申请制度并行。--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4 (UTC)[回复]
长期授予监督员监票权限会不会有问题?是否需要重提取回CU权限?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8:04 (UTC)[回复]
也没说一定要长期授予啊,如果社群对长期授予有疑虑完全可以改为临时权限。--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18 (UTC)[回复]

随便先列了几条文字以推动讨论。

現行條文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提議條文
监选员(electionadmin,暂译)权限应仅授予用户查核员监督员、监管员。
若本地有至少两名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本地用户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用户查核员优先于监督员。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用户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投票开始前,应请求监管员授予本地负责用户监选员权限。
投票结束后应及时除去权限。
监选员拥有以下权限:
  • 编辑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
  • 访问投票者的个人可识别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

既然是长期的制度性存在的用户组我就将CU考虑进来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8 (UTC)[回复]

「选举管理员」有可能是动宾短语,个人认为应该避免,所以拟了一个「监选员」译名,也许有更好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35 (UTC)[回复]
其实权限不需要用一次去一次吧?如果是担心CU隐私的话,electionadmin只能看到投票人在本次securepoll的信息,并不能用该权限直接去CU别人。另建议用脚注注释下“个人可识别信息”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7 (UTC)[回复]
既為任務編組權限,如機器使用者般,則一般不應長期持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所以意思是每有選舉就要再申請/授予權限?--J.Wong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03 (UTC)[回复]
@Wong128hk或者規定簽署隱私協議之行政員、監督員等可當然持有此權限,協助鋪張選舉,我覺得也符合本地未來可能情況。畢竟以後就不用強迫定期集體申請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08 (UTC)[回复]
反正本地有SecurePoll後,用戶可以隨時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每次都授予/解除權限也太麻煩,electionadmin完全可以讓OS或CU長期持有。倒是如仲委會選舉未來該設eleccomm,就是每次選舉再每次授權了。--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29 (UTC)[回复]
建議譯為「選舉監察員」,符合漢語用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距上条留言已过三日,姑且总结一下讨论。目前讨论用户基本就引入electionadmin用户组达成共识,在是否允许簽署隱私協議的行政員和監督員长期成为electionadmin也基本得出结论,然对于electionadmin的译名尚未有定论。当下讨论用户一共给出了三种方案,分别为Stang君提议的“选举管理员”、魔琴君提议的“监选员”以及EricLiu君提议的“选举监察员”。不知三位用户可否进一步阐明一下选择该译名的理由。当然如果有用户认为自己有更好的译名方案也欢迎提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9 (UTC)[回复]

@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StangHamish通知下曾参与讨论的用户--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3 (UTC)[回复]

上一條其實ping到了。然後我個人傾向於“選舉管理員”這個名字,監選員和選舉監察員總覺得怪怪的。而且本身electionadmin這個權限本身就可以管理選舉的創建,我覺得更符合其實際用途。--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7 (UTC)[回复]
因爲“選舉”能作名詞能作動詞,所以“選舉某某員”一詞有歧義。這種歧義能在語境中消解,但是我認爲比較有礙溝通,特別是對不知道有此術語的用戶來説。我也在想其它用詞,但可能比較文,也不易於理解,譬如因有管理之義而叫“知選”“知選員”,因(去聲)有官員之義而叫“選監”……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28 (UTC)[回复]
我不理解。「監督員」、「(使用者)查核員」甚至「管理員」也全部是這種名詞,亦幾未見誤解。仍建議叫「選舉監察員」,行文時則可非正式簡稱為「監察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1日 (四) 17:45 (UTC)[回复]
员不能成词啊,不可能理解为监督出一个“员”来。(量词可以成词。)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2:09 (UTC)[回复]
@魔琴:“选举”不能作名词,除非您认同沈老的“名动包含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日 (五) 04:35 (UTC)[回复]
现汉上的全忘了,意思理解就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6:10 (UTC)[回复]
(-)不支持“监选员”这一翻译。该词字面上来看十分奇怪。个人无法理解为何要用一个看起来像是“简称”的名词来作为一个权限的正式译名;其次,该译名也无法直观地体现该权限的作用。--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9日 (六) 11:39 (UTC)[回复]
那您认为“选举管理员”和“选举监察员”哪个名称更好?--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9日 (六) 12:38 (UTC)[回复]
按照惯例,感觉“选举管理员”或许更加符合使用习惯。包括此前的一些讨论,在称呼此权限时似乎也倾向于使用这一名称。--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0日 (日) 14:23 (UTC)[回复]
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可以把“创建并管理投票”和“唱票及查看IP信息”的这两个权限分开。前者可以长期保留以确保灵活,后者则应用时申请不用时取消。其他的看起来不错。——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0 (UTC)[回复]
或者更大胆,所有延确用户都能访问计票统计,但监督行政员可以看到IP复核投票更方便,也能减轻压力。——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2 (UTC)[回复]
那咱觉得倒不如把securepoll-create-poll直接给管理员,只把敏感的view-voter-pii受给监选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6日 (三) 14:33 (UTC)[回复]
有道理……我去留言问下是否可行——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6日 (三) 16:34 (UTC)[回复]
「選舉監察員」及「選舉管理員」均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29 (UTC)[回复]

能否折叠一下存档

关于仲裁委员会职权的疑问

已解決
現有討論已取得相當關注;且仲裁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多已同意屆時確定當選者後,即開展剩餘規則商榷作業,並得有其他應對措施,以確保首屆仲委會及時正常行使職權。故此議題暫時不必續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17:15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诸位,有一疑问。未见任何一个显著的页面说明仲裁委的权限、运作方式(尤其是Wikipedia:仲裁委员会页面仍然没有任何详细说明)。对于一次选举来说,是否过于不完备了一点。(尤其是仲裁委的权限、运作方式等,是赖以判断候选人是否适任的重要考量因素)。--KirkLU (A) 2024年10月26日 (六) 17:12 (UTC)[回复]

当然我理解大家肯定是有了很多讨论和共识,但是还有很多编辑有投票权但没有参与讨论,我的理解大家除了有权投票也有权利清晰了解所行使投票权的内在含义。组织本次选举的编辑如能向大家说明、在页面列明,或更为适宜。--KirkLU (A) 2024年10月26日 (六) 17:18 (UTC)[回复]
另,此处的权限、运作方式等,尤指相应的方针指引。巡查员、回退员这类无需社群通过投票作信任确认的权限,都有对应的方针指引规范。如果有一类权限或角色,需要通过选举取得社群的信任,却没有对“我在做什么样的授权”或“我为什么样的目的表明我的信任”这样的问题向具有投票权的编辑作明确说明,我觉得这是不可想象的。--KirkLU (A) 2024年10月26日 (六) 17:44 (UTC)[回复]

因茲事體大,經話題提出者同意,改移步於客棧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18:12 (UTC)[回复]

是我的问题,撰写提问有点即兴,先发了WP页又发了客栈,不够集中。移动完更便于讨论,谢谢Eric。--KirkLU (A) 2024年10月26日 (六) 18:20 (UTC)[回复]
我在仲裁委员会的项目页面添加了WP:仲裁/方针WP:仲裁委员会/流程的链接(Special:Diff/84738157)。目前集中讨论仲裁委员会的权限、运作方式的页面,我是找到了这两个;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另外,这两个页面都论及了仲裁委员会的流程,如果后者能够经由共识通过,或许应当将两个页面中关于流程的部分合在一处;这样也有助于减少可能存在的规定冲突。--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10月26日 (六) 20:47 (UTC)[回复]
在下此处尚有两个关联的疑问:
  1. WP:仲裁/方针已被标注为是待生效的方针,但对应讨论页没有相应的公示存档;
  2. 选举组织者在WP:仲裁委员会页面对于本次选举向我们说明的是“首届委员…将选出”、“但具体实施方式的最终方案仍待商讨”,而WP:仲裁/方针已被标注为是已被采纳的方针,两者明显矛盾,这明显让人产生了方针和其他实施方案是否已有共识的疑问。
--KirkLU (A) 2024年10月27日 (日) 04:47 (UTC)[回复]
仲裁委員會頁面首段末句已經寫明職權行使則受仲裁方針規範。對於閣下所說「未見任何一個顯著的頁面說明仲裁委的權限、運作方式」表示只是你沒有讀清楚頁面。
仲裁方針對應討論存檔在WT:ARBCOM,當時已經指出大部分僅為英維版本翻譯及按本地其他共識另行修訂,即為有依方針規定通過的方針。當中已經就職權及基本運作框架作出明確規範。
「具體實施方式的最終方案仍待商討」是Ericliu1912自行加入,我對此的理解是「仲裁委員會的詳細運作流程仍待商討」。流程(WP:ARBP)參考英維由仲委會負責維護和制定(當然社群可以向仲委會提出修改),可以理解是仲委會在仲裁方針框架下的內部流程(社群以共識規限仲委會職權則是修訂方針)。為確保仲裁員本身能順利使用機制去行駛職權,詳細流程由內部制定比社群的碎嘴要好。現存版本只是翻譯英維版本供當選的候任仲裁委員會參考再作調整成為實際運行版本。(仲委會亦基本上不會無視社群共識去採納與方針明顯抵觸的流程,是公然製造人格自殺嗎?)--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05 (UTC)[回复]
主要问题如下:
  1. 关于职权等说明是否显著的问题,参照的是WP:管理员等类似页面。WP:仲裁委员会作为整个制度的母页,连概括性的说明都没有,我认为是不妥当的。固然,我们可以说“投票者应当自己看清楚、读清楚”,但我说的不是这个
  2. 您说了一些整个制度在之前商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不同见解,也提到在不同页面中已经放置了相应内容,我能理解到,但我说的不是这个。我说的是仲裁制度及当前选举没有向投票者、维基百科编辑(尤其是未参与相关讨论的编辑,包括新加入百科的编辑),按一贯的方式提供清晰的信息,我愿意再次重申和举一些更明确的举例:
    • 职权角色说明不显著:WP:仲裁委员会主页面没有——像WP:管理员等页面一样——对仲裁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定位有应有的说明;
    • 方针公示存档不显著:方针公示的内容一般应放置在方针页对应的讨论页,便于读者了解共识形成的过程和内容,而WP:仲裁/方针没有;
    • 共识说明有矛盾:WP:仲裁委员会“但具体实施方式的最终方案仍待商讨”;WP:仲裁/方针“已被采纳的方针”;
    • 方针之间相互说明的矛盾或不完备:WP:仲裁/方针提及了管理人员的解任问题,而WP:管理员的离任等页面完全没有相应更改。
一言以蔽之,无论是投票者也好,还是其他维基使用者也好,目前关于仲裁委的信息是不充分、不够自洽的。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期待投票者能基于正确的理解来投票,更不能期待各位编辑能够善用仲裁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不能苛责投票者和其他编辑,尤其是从“内容都已经有了,在什么位置你应该自己了解清楚”的角度。
--KirkLU (A) 2024年10月27日 (日) 10:37 (UTC)[回复]
经过思考,我对现状的认识有了更深的确信。我正式向各位编辑动议中止本次仲裁委员会的选举活动,动议的理由是:当前各类说明、制度安排的不充分或不够自洽,已经到达了后续还需一系列完善的程度,这就产生了先赋予权限、再定规则的问题。在信任投票前,充分说明社群所给出的信任将被如何使用,无疑是非常关键的。--KirkLU (A) 2024年10月27日 (日) 10:45 (UTC)[回复]
@KirkLU其實本人一直認為選舉程序不應操之過急,應待仲委會詳細職權正式有所結論再行開展,俾社群充分認識其內涵,此見諸近月有關仲委會之各項討論;@Cdip150另一管理員Cdip150亦曾表達相關疑慮。至今看來,若干不成熟問題及規則漏洞均比原先預想要大。本人既已參選仲委會委員,但認為現階段堅持繼續推進選舉,對於社群實屬有害無益;相信諸位候選人若成功當選,亦不欲於翌年正式就任之際,所仰賴以仲裁之政策細節仍流於一片混沌。若屆時被迫「趕鴨子上架」而倉促行之,唯恐橫生差錯之餘,更將顯著損及此一最高爭議解決機制之信譽。
所幸,選舉尚未開始投票,還有機會及時懸崖勒馬,以俟仲裁流程經社群商榷落定。本人基本同意KirkLU意見,認為應暫停(但並非「中止」)選舉程序,即不進入原訂十一月一日起開啟之安全投票,直至仲裁方針及仲委會仲裁流程等相關規則正式通過為止。同時副知@AllervousASidBorschtsCopperSulfateKenny023NewbambooSickManWPZhaoFJx人间百态桐生ここ薏仁將,諮詢其他候選人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21 (UTC)[回复]
有鑑於本人當選概率不高,本人認為安全投票是可以繼續進行,但是應等待所有職權和流程都完全確定後才正式開始首屆仲裁委員會任期。私以為沒有必要因為未確立仲裁員的職權就延遲選舉。我認為若這樣做將加重本人對於選舉的壓力,不是一件好事。--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31 (UTC)[回复]
反對暫緩或終止當前任何依社群共識正確設置及排程的選舉。雖然我確實很不滿在討論未完全的背景下在這個時刻趕仲裁委員會選舉,但仲裁相關機制和規範(方針)已經清楚明確訂明,所缺的僅僅是如何執行仲裁方針的流程。既然職權明確,那麼自然仲裁員的判斷理應不存在職權不明確而影響該信任編者擔任仲裁員的情況。當然仲裁委員會可以待流程確定後才開始正式就任,但絕對不是影響選舉繼續進行的決定性因素。
詳細說明
  1. 本站仲裁委員會各頁面(包括介紹、方針、選舉、流程)均復刻英文維基百科格式創建。如果上方用戶指「中文維基百科目前提供有關仲裁委員會的資訊不充分」所以「不應繼續選舉」,那麼以同樣的邏輯英文維基百科的最近22屆選舉都是「不應繼續選舉」,但顯然並不存在這個問題。要在選舉期間在有關頁面提供更相近內容,大可放置更顯眼的標示引導編者瞭解有關方針,但頭尾都提供了一次連結的仲裁方針絕對不是「資訊不充分」的體現。再者,請告訴我有多少個編者是會去閱讀管理員方針的每一個細節才去給管理員投票的?我甚至懷疑除了長年參與有關方針執行及編修的用戶外,沒幾個讀過管理員方針的細節,不然怎麽會對管理員和行政員等有如此多不合理的期望和規限?
  2. 所謂「內容不自洽」乃是Ericliu1912所逕行加入的「但具體實施方式的最終方案仍待商討」描述所引致的結果。仲裁機制的「規則」是仲裁方針所規限的。仲裁方針乃是正確經過社群討論得出對仲裁委員會的大框架,已經非常明確訂立仲裁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不存在所謂「先賦予權限、再定規則」的問題。
  3. 有關流程未正式訂立及部分必要方針未隨之修訂的情況:仲裁機制的流程本就應讓仲裁員在仲裁方針框架下自行訂立,而本地也已經大致翻譯了英維的對應流程可以供仲裁員參考甚至經討論直接採用;而擾亂性編輯及管理人員解任等方針的修訂完全可以在流程訂立期間同步討論。
--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2:53 (UTC)[回复]
统一回应一下。第一部分语气直接,不喜欢请直接回复。
直至仲裁方针及仲委会仲裁流程等相关规则正式通过为止 - 怎么就没正式通过了?还要社群讨论盖章多少遍吗?我们关于仲裁委员会讨论的文本已经够多了,就为了阻止继续选举要求各种编者继续添加字节?为什么就这么喜欢搞程序性反对?若干不成熟问题及规则漏洞均比原先预想要大这句话我目前理解为理据不足,希望Eric能够附上有这种想法的原因。
方针公示存档不显著 - 已通过重定向WT:仲裁/方针解决(英维也是这样做的),所以有相关讨论的存档了。[36]
共识说明有矛盾 我已WP:BOLD编辑尝试解决这个问题,不过这个编辑可能Ericliu1912不同意。[37]
关于WP:ARBP的问题:仲裁委员会具体如何处理案件的细节应由委员会上任后再敲定,主体需求遵循WP:ARBPOL来制定。我也已修改信息框来说明这个界面不需要由社群讨论出共识。[38]
管理员的离任等页面完全没有相应更改。同意这一方面仍需要进一步编辑以反映最新共识(注意到WT:仲裁委员会#仲裁體系下的解任機制下已经对于管理员离任机制有基本共识,等待进一步修改公示),然而因为这一块的共识确实尚未完全确定,但本人认为与仲裁员主要工作的进行还是不冲突,所以我一直以来的意见也是在仲裁员上任后进一步修订离任机制也不迟。另已修改Special:Diff/84748901--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14 (UTC)[回复]
如果以上回复不明确的话,本人也反对暂停选举。--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19 (UTC)[回复]
本人認為,單憑仲裁委員會與管理人員任免關係未定一事,即值得商榷。蓋此前有關仲委會建設一大歧見,即在如何經手管理人員解任問題,而至於監督、查核等進階權限,亦不在話下。假使伊始即限定仲委會以處理嚴重爭議等為核心,固無擔憂之理,然而過往社群已要求仲委會相當程度介入管理人員解任,於是或有必要先行酌定處理方案,因此為仲委會委員核心職權。又現已有人就此另行提出詳細討論,所涉細節甚要,遠深於現有討論,絕非速決可行。
本人亦理解有人認為職權問題既已議妥原則,若干細節並非大事,故無須推遲選舉;此外,安全投票相關全域技術問題亦成困難。故本人另有一種提議,即雖繼續選舉,惟若至少相關規範將來未能全部及時就緒,屆時仲委會首屆委員則仍應暫緩正式就任(任期順延),否則將白白消耗任期;此應為最低限度之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52 (UTC)[回复]
不推迟投票可能会更好。考虑到首任仲裁委员会委员们将在2025年1月1日正式履职,除去点票与其他流程性事务,留给讨论的十二月时间仍然较为充裕;此外,若推迟则需重新通知选民并更动安全投票,或会引发混乱和困惑;换言之,选举后的准仲裁员们亦可在讨论中发挥积极作用。由此,维持原定时间表或许会更好。——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8日 (一) 00:25 (UTC)[回复]
個人也是不建議相關日程推遲,考慮站內用戶皆以接獲相關預投票訊息通知,扣除一些程序緩衝時間,推遲反而會讓用戶困惑與質疑相關程序,再加上預設任期已訂,如果推遲了,可能程序上得再重新修訂重新通知。--薏仁將🍀 2024年10月28日 (一) 00:35 (UTC)[回复]
前述观点不变,不重复。结合上述各位编辑论述,并且重新审视了之前的讨论,我产生了更大的疑虑,请诸位编辑同时审视之前仲裁相关共识的识别是否有问题。需注意共识是不能这样等价归纳的——“我支持以设立仲裁委,并以A方式运作”不能被拆分归纳为“你支持设立仲裁委,至于如何运作可以继续讨论”——因为前者完全可以隐含“如果以A以外的方式运作仲裁委,那么我就不支持设立仲裁委”的意思。--KirkLU (A) 2024年10月27日 (日) 18:22 (UTC)[回复]
现在对于“职权已经明晰,后续细节可以在施行过程中具体决定”这一观点是否正确出现争议,我认为从根本上说是目前的仲裁制度安排是否存在共识、乃至仲裁委员会设立是否存在共识有重大疑问。我原以为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我也是上述各位编辑的陈述中逐渐认识到这一点。--KirkLU (A) 2024年10月27日 (日) 18:27 (UTC)[回复]
所识别出的共识是意向还是制度,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是一致意向,那么只能代表具体安排值得继续讨论;只有共识落在具体制度上,相应安排才能落地。--KirkLU (A) 2024年10月27日 (日) 18:30 (UTC)[回复]
如果大家去翻看讨论页存档——当然每个人都可以有各自的观点——我认为不难看出,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上,不同的编辑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意见,他们支持建立仲裁委或者支持仲裁委开展某项工作的前提是,相应的工作是按照他们支持的方式开展的。所以,我认为仲裁委制度,到目前为止的共识,有相当多的方面落在了意向上,而意向只代表值得进一步讨论。--KirkLU (A) 2024年10月27日 (日) 18:34 (UTC)[回复]
我先前的理解是,選出來的委員要自己訂出流程,若是如此,將反對繼續舉行選舉。只要有5成支持就能上任,而且等待程序規範擬定妥當後才上任(?),難免會想討論流程時,候任委員們參與討論會否涉及避嫌?--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18:46 (UTC)[回复]
@Tisscherry我之前跟LuciferianThomas等人討論過這個問題。他的基本意見是,仲委會的具體流程由委員自行商定為主即可,不必全部經社群討論。這點也可見諸仲裁流程置頂模板,寫的是「內容應由第一屆委員會上任後修改並採納」。我雖然有一些擔憂,但疑慮都在別處,說實話還未曾考慮過避嫌問題,因為感覺現階段還沒什麼嫌可避就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9:35 (UTC)[回复]
欸不對,剛剛再看了兩眼,這樣寫的話,難不成是要等就任後纔開始制定流程?那就更怪了,畢竟我原本的最低預想是,社群(包含當選之委員)自委員選舉結束至正式上任間應解決所有剩餘規則細節問題,俾便仲委會成立時有所依據,可直接開始受理請求的Orzzz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9:41 (UTC)[回复]
就路西法人君的說明,的確一些細則流程應該由首屆的委員會當選的委員另外商討協議,而其流程問題修改可能也是由委員會實際運作後依據情況再拿出來討論滾動式修改吧?但是目前也的確存在一些上述問題是待商榷的。--薏仁將🍀 2024年10月27日 (日) 20:55 (UTC)[回复]
但目前來說社群用戶皆已收到相關選舉投票預通知,延遲投票日程似乎可能會讓站內用戶反而會產生困惑,無疑又是對於中維相關程序產生一次不信任。--薏仁將🍀 2024年10月28日 (一) 00:05 (UTC)[回复]
我沒說過要「上任後」才指定流程?我一向跟你說的都是「準仲裁委員會」去商討流程,定好才開門接案。看來Deadbeef修改時也有一點理解問題,我去改一改。--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0:16 (UTC)[回复]
我想也是,不然這個置頂模板本來我也不敢改。不過我覺得你說的「開門接案」,跟我講的擱置就任,實際上是一樣的,甚至後者還免去減少任期的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36 (UTC)[回复]
一樣,我上面一概主張訂好流程再就任,只是反對擱置投票而已。我倒是認為反正最好還是預設1月1日上任,投票結束後一個半月,絕對足夠準仲委會處理好已經給你們翻譯了一大半的流程(就看看有什麼想要調整而已),再公示一圈,1月1日上任不成問題。至於管理人員解任問題,除了直接解任問題相對比較大(何等情況才需要直接解任)以外,其餘基本上已有過往討論、共識甚至是方針背書,先把爭議較小的分案都通過了就是了。--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50 (UTC)[回复]
偷換概念、偏激。仲裁委員會的運作基於仲裁方針規限,包括流程也受方針所規限。所謂「我支持以設立仲裁委,並以A方式運作」,在此將「仲裁方針的規限下」套入「A方式」,即無論如何都說得通。而除了解任涉及方針修訂故不由得仲委會定義其審理以外的流程外,其餘基本流程也早已在仲裁方針中大致列舉,「同意仲裁委員會以仲裁方針規限運作」但不「同意仲裁委員會以仲裁方針規限下的自訂流程運作」就已經前後矛盾,因為自訂流程不可違反仲裁方針規限運作,所以仲委會確實有按照仲裁方針規限運作,是他同意的事情。
而就管理人員解任一事,過往社群討論已得大致共識,就差那麼臨門一腳。由於管理人員解任涉及不少與仲裁委員會可以行使職權的範圍無關的流程,其餘乃屬社群討論,就該是圍繞社群已達成共識「仲裁委員會在一定程度參與管理人員解任事宜,最後交由社群議決」的基礎上討論。這個討論則不是「如果這樣運作我就不同意仲委會」(根本不在重點上),而是「是否同意在某些情景下轉給仲裁委員會處理」。社群無需管仲裁委員會如何調查(當然是在社群已同意的在仲裁方針框架下),只需要管好自己打算怎樣才轉給仲委會出來才是。--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18 (UTC)[回复]
也就是說,第一屆委員還肩負了必須把流程討論好才開門接案(?)的工作。用這個邏輯,往後屆數委員上任後覺得前屆的流程不好然後大改,也是合理的?這個可信任度?--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2:50 (UTC)[回复]
英文維基百科的仲裁委員會以這個模式(en:Wikipedia:Arbitration_Committee/Procedures)運作了21屆,什麼問題都沒有,哪裏不合理?社群還能提出意見呢,只是由他們決定是否採納而已。--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3:12 (UTC)[回复]
(?)疑問,目前看下來,我的理解是諸多自相矛盾,認為社群失能所以需要仲委會,又說社群可以提出意見但看仲委會接不接受、此外,路西法人的意思看來是,每次上任的委員們可以重定流程,上任期在流程擬定後。還有仲委會最大的功能是直接開除管理員嗎?還是每次上任的委員就要踢掉管理員?要這麼運作的話,那應該將管理層級人員改為任期制,管理員到期前社群共識是否續任,不用讓仲裁委員操這個心能發揮更大的功能,一年的任期能包山包海?終審法院法官都沒這麼神。--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1:49 (UTC)[回复]
所以说为什么要觉得解任管理员这个讨论有多重要呢。我早就说了解任程序成立与否和仲裁员可否顺利上任没有太大关系啊。--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08 (UTC)[回复]
現在另一邊討論非常長,花了這麼多時間與文字要授權仲委會能夠踢掉管理員,看來是極其重要的對仲委會而言。方法這麼多,簡單來看,修改管理員的任期是最為直接,任期到了可以用較為簡略的方式延伸任期,也不用花這麼多時間寫法律條文,把精力放在更重要的流程擬定上。--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2:33 (UTC)[回复]
不知道你想表达什么。如果你想推行让管理员有任期,这个讨论串下明显离题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47 (UTC)[回复]
離題的話,花那麼大篇章討論怎麼讓仲委會有權限踢掉管理員,不奇怪嗎,您們的討論看來似乎指出管理員是社群最大的問題,為什麼只能用這麼迂迴的方式,授權給現在還沒有流程可以接案的仲裁委員會有權限踢掉管理員呢?把仲裁流程寫明不是該最優先的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3:18 (UTC)[回复]
问题的重点从来不是管理员是否为社群最大的问题,而是在出现管理员严重滥权的情况能否有一个有公信度的机构去更加有效的处理事况。至于为什么现在就要花费您所说的“迂回的方式”来去授权,一来社群早就赋予了仲裁委员会参与并审理管理员解任的权限,目前的工作只是进一步落实到方针罢了;二来流程的制定工作完全可以由成立后的仲裁委员会成员们根据讨论共识协商制定流程内容,这并不是最优先的事情;三来目前的流程内容已经规定关于案件的全流程,并非没有流程可以结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8日 (一) 14:33 (UTC)[回复]
你是咧講啥貨?你說的每一句是沒有一句對仲裁機制理解正確。不清楚的話請去問清楚、瞭解清楚、讀清楚已經寫好的內容和討論,而不是抱著嚴重錯誤理解的說法來胡說八道。--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13:41 (UTC)[回复]
我理解这场讨论让人有些紧张,但希望我们能保持冷静与善意交流。维基社群的基本精神之一是假定善意,即使在有不同理解时,我们也应该以建设性的态度沟通。上面的问题可能带有误解,但这种误解更需要解释和澄清,而不是用“胡说八道”这类言辞。我们都希望这场讨论有助于完善仲裁流程,而不是因为不必要的语气争论影响进展。让我们聚焦于澄清观点和推进共识,保持文明对话。谢谢你的理解与合作。--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3:59 (UTC)[回复]
路西法人先生這種態度,只會導致沒人敢來討論的,這對社群是健康的嗎?--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4:32 (UTC)[回复]
批评语气也不是健康的讨论方式,而是一种en:tone policing。如果有人说我理解不正确,我个人会倾向于去询问对方究竟为什么认为我理解不正确。--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10 (UTC)[回复]
感谢你提到tone policing的概念,它提醒我们讨论应以内容为核心。然而,在社群讨论中,语气和态度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它们影响参与者的感受与讨论氛围。我们共同的目标是促进社群的健康与发展,这需要在交流中保持开放与尊重。维基百科的文明与礼貌方针强调了在交流中保持尊重和理解的重要性。这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合作与交流,还能确保每个成员都感到安全和被尊重,从而更积极地参与讨论。希望大家以理性和尊重的方式继续推进这个讨论。--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0 (UTC)[回复]
閣下不去考量一下自己的說法有多麼荒腔走板,卻來批評別人態度對社群不健康,請問閣下的胡說八道對社群討論有何等建設性?反倒只消磨他人對你的耐心而已。
另外,Gluo88的發言模式亦與其過往(如此處下方留言)相差甚遠,沒管任何討論前文後理,只選擇性在每一則留言中挑選個別詞彙或語調評論,更像是把留言feed給LLM後加prompt所生成的留言;尤其是過度重複地強調開放、尊重,甚至是維基百科上甚少有人提及的「安全」等保護字眼,還有「文明與禮貌方針」這一個部分,更不可能是任何一個維基人自行會寫出來的文字。基於Gluo88的發言重複性,我合理懷疑該用戶幾乎是完全使用LLM進行社群交流,選擇性發表意見,根本就不是他本人會寫出來的文本。--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19:46 (UTC)[回复]
请参见: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Gluo88、LuciferianThomas的解释。--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23:13 (UTC)[回复]

(!)意見关有英文維基百科的仲裁委員會的问题,有用户推荐了剑桥大学出版社有关有关英文維基百科的仲裁委員的学术论文 Canceling Disputes: How Social Capital Affects the Arbitration of Disputes on Wikipedia Published online b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04 May 2023 论文的看法包括:

仲裁委员会常被称为“维基百科的最高法院”,是英语维基百科及其他语种项目中一个引发争议的机构。该机构的存在表明,维基百科的管理虽然表面上基于开放和平等的原则,但实际上也依赖于隐性却真实的社会等级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并非简单判断编辑者的是非对错或调解纠纷,而是倾向于支持那些通过长期参与社区活动积累了社会资本的个人。社会资本不仅提供了促进行为规范的激励与制约手段,也为拥有广泛人际关系的个人规避违规行为的后果提供了便利,从而模糊了问题焦点并掩盖了潜在的违规行为。

文中内容很多,上面只是文中提到的一部分。 兹事体大,觉得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想一想。 --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1:05 (UTC)[回复]

敝人比較(+)傾向支持暫停,我看罷上面的意見,真的擔心這回還餘幾多公信力?--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28日 (一) 17:03 (UTC)[回复]
(+)支持暫停,目前站外出現了配(拉)票情形,比如「你可以不支持我,但希望你支持誰誰誰」等,另外有使用者參照英維發布「選民指南」,在個人頁表態沒問題,加上分類就有點意思了。現在是要選大法官還是推立法院院長。批評社群失能,但英文維基怎樣怎樣,想要本地化又要求被評為失能的社群要和英文維基百科一樣思考。--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3:07 (UTC)[回复]
我比較不懂的是,未見有「仲裁委員會的權限及運作方式」指的是什麼?我目前還沒看到有暫停的必要。—B+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54 (UTC)[回复]
@Borschts君下方有新的議題,因為有候選人疑似在站外不當拉票,試圖有營造「棄保效應」--薏仁將🍀 2024年10月29日 (二) 06:00 (UTC)[回复]
嗯,我稍早前就已經留意到了。作為候選人也不方便發表太多關於其他候選人的意見(畢竟規程上當事人在現時仍是「候選人」身份),我只能說很遺憾看到這種爭議。
提斯切里君提及的選民指南,我個人覺得還好,畢竟模板也掛了,頁面也寫了是個人意見的論述。或許你的擔心是這些指南掛在選舉頁面帶來的流量很大,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我自己回想起,U4C當初選舉也有不少這種頁面,個人覺得,對社群來說指南只是讓大家初步認知這些候選人有沒有很重大明顯的過失,或者整合出作者自己的分析,有時候參考一下別人的想法也不壞:但負責任的選民會在看完之後進行批判思考,得出自己的結論。我相信還是有不少人能做到這一點的,至少不會到左右大局的地步。不過還是感謝你將這個擔憂提出來讓大家審視,相信這也會讓大家特別留意這一點,不受他人意見影響而盲目投票。--B+ 2024年10月29日 (二) 06:32 (UTC)[回复]
我倒是覺得那個「當前立場」或「初步立場」,那個反對/贊成或者中立,拿掉僅留評價,或許會更好,因為投票用戶不見得認識每位候選人,最直覺的方式就是有沒有「懶人包」,就是一個贊成誰反對誰的一個評價表,直接照那個投,那麼恐怕會有變相拉票的可能性,只是同樣的也是選舉,管理員選舉就沒有這種「懶人包」出現,而為什麼反而仲裁委員選舉就出現懶人包,不覺得很神奇嗎?--薏仁將🍀 2024年10月29日 (二) 06:41 (UTC)[回复]
個人認為本次選舉作為本站首次仲裁委員會選舉,選民可能不一定會對仲裁制度有多深入的瞭解,故還是穩妥一點為妙,仍呼籲大家不應受他人影響而盲目投票。--🎋🎍 2024年10月29日 (二) 23:25 (UTC)[回复]
Borschts君能綜觀目前討論,概述權限和運作方式將如何進行嗎?個人意見是,您的回覆評價很高,相信您的外站經驗對統整本地討論狀況會有不少助益。
另外除了拉配票問題,我覺得一個尚未開啟投票的、很受重視的仲裁委員會,似乎變成了權力分配及鬥爭之地,沒有完備前,意見依舊是暫停為佳。--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6:09 (UTC)[回复]
我留意到Kirk提到「未見任何一個顯著的頁面說明仲裁委的權限、運作方式...」,或許大家擔憂的是仲裁委員會目前沒有一份詳細文件去定義及闡述仲委會的權力與程序?如果以法源基礎的角度來說,方針已經寫的很清楚了:(1)「委員會的管轄權涵蓋中文維基百科」、(2)「委員會保留對其曾審理的所有事項的管轄權,包括相關執行程序,並可自行決定重新審理任何流程。」。這兩句方針已經明確了仲裁委員會的管轄權及上訴權的合法性及權力來源,於Wikipedia:仲裁/方針#職權亦註明了哪些事務仲裁委員會方可介入並行使仲裁權——這實際上是一種約束,規範了仲裁委員會的權力僅可在方針所述的特定案件中行使。我覺得大家要明白「管轄權」這一個概念,實際上已經允許仲裁委員會以任何方式、採取任何手段去達致管治及解決爭議的這一目的,包括禁制、命令、指示、要求基金會配合等,並不需要一個額外的方針去允許仲裁委員會去採取這些手段,因為這些舉動都是管轄權的體現。大家所說的「未見任何一個顯著的頁面說明仲裁委的權限、運作方式...」,可能是期望有一個「成文法」的方針或指引,去規範仲裁委員會可以如何實際執行其裁決,但這個東西其實就是『執行細則』,屬於施行程序的一部分,像上面說的,仲裁委員會大可以上任後自行訂立相關指引,現階段約束仲委會的介入方式會削弱其運作彈性(例如必須在三個處分選一個:互動禁制、封禁、警告,仲委會不能按個別情況作出針對性的裁決),並不理想。另外,我的確同意你說的,本次選舉出現不少問題,但我是傾向不暫停的——社群已經開始面臨爭議性行為及用戶行為糾紛未能適時被妥善處理這一困境,我覺得再拖下去,難保未來還能不能選出這麼一個解決問題的機構,你可以說推行的速度操之過急,但不能說沒有其存在必要,我的觀點是這樣。--B+ 2024年10月29日 (二) 07:05 (UTC)[回复]
(...) 吐槽:举荐也延期,投票也延期……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9日 (二) 06:17 (UTC)[回复]
那麼,取消也是一個選項。--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6:19 (UTC)[回复]
(!)意見:就目前仍可能存在的部分命題而言,如果需要進一步討論釐清,個人會傾向認為選務仍可適時進行(至於之後是否何時舉行、又或者乾脆不舉行,個人無意見),而如果當中涉及的權限或實務運行爭議太大或有疑慮,可先暫時凍結特定項目(比如直接解任管理員之類,恕敝人可能了解的不夠完整而直接舉例),待選舉結束,再將具體方案施行;如果一直無法通過或設立具體方案,則特定權限項目就先行凍結看看,當然如此一來當選者任期仍將持續計算下去。這樣自然可能導致因為具體方案不明或不確定,而顯得社群難以決定如何看待候選人的狀況,個人建議先直接讓候選人透過回答問題提出具體意見或建議,作為之後相關規範和實務運作的內容方案。個人想到的可能問題嘗試列出如下:
1.就您個人看來,您認為「仲裁委員會」存在的價值、目的為何?
2.個別的「仲裁委員」和「仲裁委員會」之間的關聯性為何?在形成決議的過程當中是否具備何種連動關係呢?
3.對於有觀點認為平台存在所謂的「系統性偏見」,其具體內容可能為何?您如何看待這種觀點?又或者您會建議一般用戶或讀者如何看待呢?
4.承上題,此種觀點與仲裁委員會的成立和職能是否存在關係?「仲裁委員會」在此種觀點下是否扮演何種角色呢?
5.就您所見,目前的社群實務或任何想像中可能發生的情形而言,何種極其嚴重、社群難以自理的紛爭或爭議可能需要由委員會經手議決呢?
6.若有一般用戶不同意委員會的判斷,您如何看待?或者如何面對處理?
7.承上題,若社群因此產生嚴重爭議或者有所不服,您建議或者可能會如何處理呢?
8.您如何看待「仲裁委員會」和「社群民意」之間的關係?仲裁委員會是否應如何回應民意呢?兩者之間的關係如何劃分釐定?
9.就委員會而言,可能需要處理的站務人員濫權情形為何?
10.就目前已獲通過或可能施行的仲裁委員會職權規範等相關方案而言,對於細節未定、尚未定論的部分,您能否提出個人建議的方案或措施呢?
11.承上題,又或者相關內容中您認為有何問題或疑慮?您的觀點為何?
12.就身為可能的仲裁委員,您是否想對哪位管理員提出您的個人建議?
13.請對所有或特定參選者提出與此次選舉相關的一個問題。
14.請對所有或特定參選者提出與此次選舉無關的一個問題。
15.請用一句話簡短表達或總結您對此選舉的任何想法。
以上是個人認為可能重要也可能不重要(純屬個人偏好)的問題,而當中涉及的某些命題和疑義,個人認為與委員會選舉設立和運行的爭論、實務可能頗有相關,因此試著列出來供作參考(類似題庫清單,供有興趣者往後觀之),或許可以透過這個過程在某些方面嘗試取得社群共識,又或者純粹作為候選人的表達或各種觀點的展示等,尤其是否可透過這個過程將候選者提出的可行內容列入實際的考慮方案?以上供參。--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1:36 (UTC)[回复]
太长不看。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9日 (二) 11:49 (UTC)[回复]
感觉你提的这些问题不错,议题涉及如此一重要机构,意见分歧不少,值得详细考虑。--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5:34 (UTC)[回复]
看讨论的情况,应该投票前不会有机会取得共识(遵守《共识方针(PL303)》是很有必要的)。本议题所提出的观点供大家参考,我个人相信这些观点不仅仅只对“仲裁委员会选举是否延期”有意义。后续投票如仍按计划开始,作为提案人,我对本议题关闭讨论没有异议。除非任何编辑希望在本议题下延续讨论投票中断或制度完善等。--KirkLU (A) 2024年10月31日 (四) 16:04 (UTC)[回复]

arbitrary break

再次重申本人认为选举不应暂停或推迟的意见。首先,候选人已经过提名与问答环节,随意推迟此程序只会加剧对于候选人的压力,而在日期已定好并已经发送通知的情况下,再以上面提到的各种小事为由推迟,很难不让社群对于程序的主持方式感到怀疑。另外,本人注意到希望推迟选举的编者并未给出实际有效观点,例如公信力不足(完全空穴来风的说法,一路走来的各种流程都经由社群共识,而只是在此讨论串下一些编者对于仲裁委员会的实际程序与规定等有疑惑的问题,如何体现仲裁委员会公信力不足?有编者在这个讨论串下说他不信任任何仲裁委员会候选人吗?有编者在这个讨论串下说他不信任仲裁委员会整体所定下的方针吗?)又如一些编者提到认为仲裁委员会详细流程未完全定下(请问你能在中维从来没有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情况下保证定下一个所有细节都妥当的仲裁程序流程吗?并且,具体流程的设定,是在于仲裁委员会自行主持仲裁事务的自由下的,仲裁委员会由社群所讨论并修订的仲裁方针所定义大致仲裁框架,其余处理个案的细杂流程则应自行设定与修改,请分清仲裁方针与仲裁流程的区别,因为仲裁方针已完整描述了委员会职权、案件、流程的大致框架),又如一些编者提到拉票影响(真的要因为一个编者的错误而影响到中维社群整体仲裁程序设立与否吗?),实际并未有任何实际上的「问题」而导致此次选举不应如期举行。

另外还有两点:一、下方所讨论的拉票问题能很好体现仲裁委员会来处理本站问题的必要。这种涉及站外证据的、可能存在操纵社群的情况属于high level问题,由社群来处理不一定能够做到完全程序上正义(而也能考虑到任何单独管理员去尝试结案所需要承受的压力和相应的责任,不管处理结果怎样,总要有一部分人不同意,从而将矛头指向单独哪位管理员上),因此非常适合仲裁委员会来处理,而本维目前就面临着还没有仲裁委员会的问题,所以选举如果能如期进行对社群是非常有益的。二、上方也提到了,投票结果公布与仲裁员实际上任之间有一个月的时间,这一段时间足够由社群讨论来讨论任何哪些仲裁方针或流程中可能疏漏或欠缺的地方,同时也包含仲裁委员会参与管理员解任的方式以及具体流程。并且,如果在这一段时间内对于某些特定细节未取得共识而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情况,也可以暂时要求仲裁管理员不去处理此细节可能相关的案件(比如管理员解任),直到社群讨论出共识为止。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56 (UTC)[回复]

@AllervousASidBorschtsCopperSulfateKenny023NewbambooZhaoFJx人间百态桐生ここ薏仁將無論如何,我們應在十一月一日前有所結論;現時有幾種方案:
一、暫停選舉安全投票,直至仲裁規則全部確定,及(或)相關職權問題獲得解決;
二、繼續安全投票,但在滿足上述其餘條件以前,尚不正式就任,任期亦順延推遲;
三、繼續安全投票,並按時就任,但在滿足上述其餘條件以前,不受理仲裁案(或至少不決定結果);
以上,請諸位及時商榷。社群亦可就此發表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06 (UTC)[回复]
我觉得在社群成员提出有效意见(即指出方针中确实存在的疏漏的地方)之前,应当假定仲裁委员会上任以及受理案件没有问题。因此本人不认同满足上述其余条件以前这一说法(具体是指什么条件?谁来决定「条件」是否满足?)--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13 (UTC)[回复]
上面有一種意見認為,仲委會流程由委員自行制定即可。按此道理,自然是由候任委員商討決定仲委會是否已得正常行使職權。若反之,認為社群應介入仲裁規則制定,則就近期若干混亂及新起質疑而言,亦有必要重新梳理情況。另現社群已有部分成員(可以不包含我)不滿仲委會事宜推進過於急就章,鑑於仲裁機制之信譽基礎來自社群廣泛認可,如此一重要機構,顯然單純「假定上任以及受理案件没有问题」是不足夠的,理當要「確定」纔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22 (UTC)[回复]
此外,不管具體條件如何,我亦希望能等待諸位候選同志的看法;仲委會畢竟從其中選出,故候選人本人看法亦頗重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28 (UTC)[回复]
那你的个人看法呢?(你也是候选人之一啊。)--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32 (UTC)[回复]
本人理想向來是方案一,因暫時推遲選舉投票,乃方便社群認識更新情勢,實有益無害。但畢竟有人覺得已箭在弦上,不宜懸崖勒馬,所以此處亦嘗試提出其他方案,以供商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23 (UTC)[回复]
個人也傾向方案二。--薏仁將🍀 2024年10月29日 (二) 20:15 (UTC)[回复]
大致認同Deadbeef的意見。如果非要選一個,方案二是相對理想的,但我對上述待解決事項感到不安,如何定義「全部確定」?「職權問題」指的是?一個制度永遠都可以提出新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方針都會有修訂案,立法之際不可能輕易考慮全部因素,隨著實際執行起來,發現其中的問題再提出更改,這也是現實的運行狀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要用什麼字體去發放?仲裁委員會能不能對一個用戶作出站外約束的條款裁決(如:不得再於站外騷擾特定用戶)?新的問題永遠都有,難道只要提出問題就可以把仲裁委員會的成立無限期擱置?假若相關問題皆對仲裁委員會的成立基礎沒有直接影響的話,我不同意以上任何一個方案。--B+ 2024年10月30日 (三) 06:27 (UTC)[回复]
@Borschts此前社群推動仲裁機制,向頗為積極,何故難以確定相關事宜?現時之情況,並非發現規則「有問題」,而是根本還沒正式建立規則,甚至出現若干政策闕漏,頁面排布亦有混亂,故閣下所說之情況,於此處實(尚)不成立。各種仲裁政策及流程,不僅是仲委會委員自身作則,也同是為未來欲利用仲裁機制之社群成員,方便知曉自身如何運用此一機制。仲委會乃本站未來之爭議解決最高機構,不容一絲怠忽,若其中晦暗不明,造成問題,何以令人信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自治,已為外患久矣,若繼續馬虎下去,則信譽無復原一天可言;甚恐來日為基金會誤認長期有所不力,後果難以設想。閣下同在廟堂之上,當能體會。本人持改良主義態度,認為逐步強化機制,有益於應付社群局勢變化,自非有意拒絕積極之機制建設。又既言「暫停」選舉,而非如KirkLU君所說之「中止」,則此一程序必將完成,為板上釘釘之事,毋庸贅論。若閣下仍有懷疑,我本人願與閣下及任何社群積極同志,從速共同重行校訂,商榷並補充現行相關規則草(定)案中剩餘之混沌部分,絕不拖延。望閣下理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1日 (四) 11:03 (UTC)[回复]
我自然願意與大家通力合作,儘快確定餘下細節。很高興看到社群重新推進討論,但首先要先列出待解決的重要事項,才能盡速處理,未知閣下能否協助統整相關待補充之議題。--B+ 2024年10月31日 (四) 16:36 (UTC)[回复]
(!)意見方案二,反对推迟投票——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04 (UTC)[回复]
不赞同推迟。--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29日 (二) 23:16 (UTC)[回复]
投票流程不應推遲。--🎋🎍 2024年10月30日 (三) 11:55 (UTC)[回复]
(!)意見個人斟酌相關利弊,同樣讚同Ericliu君提出的方案二。反對推遲投票。--Kenny023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09:03 (UTC)[回复]
可以看出各位大略的共識是中間折衷方案(希望沒搞錯意思),那末我也自然尊重,投票理當繼續進行,同時應儘速確定剩餘規則。其餘候選人可繼續發表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1日 (四) 10:32 (UTC)[回复]
我的意見是,如果涉及管理員解任的運作結果要一併啟用,我會維持暫停投票意見。4月時的民意調查結果是,社群發起,仲委會給調查報告,再交由社群最終決定是否解任,並沒有授權仲委會「緊急除權」,和目前討論中的管理員解任內容看來是兩回事。不過,若抽掉目前看來討論未明的管理員解任部分,在似有爭議的流程方面,經由Borschts君的概述,以及個人重新理解後,認為仲委會成員上任後,依據現有方針與指引的基礎,機動調整對應案件仲裁流程是沒問題,那麼我會認同繼續安全投票,直接上任也可以。授權部分我認為往後社群可以再討論是否擴張。但也請考慮目前社群對此投票的信任度。--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15:41 (UTC)[回复]
如果未形成紧急除权这一解任方式的共识,那仲裁委员会自然不会进行紧急除权这一操作。仲裁委员会遵循仲裁方针,在仲裁方针或其他方针在管理员离任的具体流程未完全定义的情况,我相信选上的仲裁员也知悉,并不会作出于社群共识之外的决定。--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4:52 (UTC)[回复]
仲裁規則最後會是怎樣子,或多或少會影響投票者意向;如果規則還不能在投票前確定,投票者能否全盤考量候選人是否適任?所以我的意見是方案一,全部事情確定好了才開始投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14 (UTC)[回复]
请问有什么规则你认为还未确定?--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48 (UTC)[回复]
Eric君已間接代答了,但您們還是要堅持繼續的話敝人也無從阻止,之不過如果最後出事的話,不要責怪別人沒有奉勸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31日 (四) 12:41 (UTC)[回复]
這個討論是可以關了,還是得繼續討論是否採用方案二、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8:43 (UTC)[回复]
投票看來是繼續的,不過能不能選出來、抑或選出來後什麼時候確立流程、就完全未知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5: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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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候选人在站外个人群组拉票一事

仲裁委员会退选程序

Luce與全景自由

已解决:
意大利没有全景自由。——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9日 (六) 16: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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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梵蒂岡推出了Luce (吉祥物),然後在盧卡國際漫畫節有一個Luce的大型充氣人偶。雖然目前還沒看到自由版權的圖片,我想先問說有沒有人知道義大利法律對於全景自由的規定,還有這種充氣人偶算是戶外雕塑嗎?--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1 (UTC)[回复]

@世界解放者c:COM:FOP?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2:13 (UTC)[回复]
意大利没有全景自由(c:COM:FOP Italy)。--dringsim 2024年11月1日 (五) 14:17 (UTC)[回复]
不可以,没有全景自由例外,只能合理使用。--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6日 (三) 09:26 (UTC)[回复]
感謝各位回答。--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2: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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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1月仲裁委员会选举效力的问题

已解決
已尋得監察選舉者,程序應可謂補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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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暂停选举的动议未有共识,2024年11月仲裁委员会选举已经按期开始。根据选举页面在选前制定的规则,“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且未参与仲裁委员会选举,则由符合条件的监督员进行监票工作”。似乎截止选前,未看到有监督员做出相应意思表示(如果是我看漏,恳请指正,并建议将名单更新入选举页)。考虑到有效的监票安排是选举有效的必要条件,谨就这个本次选举是否有效的疑点,提请诸位注意和讨论。--KirkLU (A) 2024年11月1日 (五) 03:24 (UTC)[回复]

(!)意見:于候选人讨论中,多数候选人均赞成方案二,即二、继续安全投票,但在满足上述其余条件以前,尚不正式就任,任期亦顺延推迟;仅作为参考。——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1日 (五) 03:28 (UTC)[回复]
我想到的疑点在于,延迟就任的前提是选举有效。(对此前讨论观点也类似,职权确定后才能令人决定候选人是否适任,而非相反)--KirkLU (A) 2024年11月1日 (五) 03:35 (UTC)[回复]
居然没有「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一句话?要不要拉去方针区加上?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3:31 (UTC)[回复]
@ATJimmy XuWong128hk--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5:03 (UTC)[回复]
个人意见:此为扣字眼的对选举程序挑刺行为。既然选举投票程序已经开始,再提出这些「疑问」(即使为有益的探讨内容)有扰乱程序之嫌,毕竟会使选民怀疑自己投票是否还有意义。另本人发现WT: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管理人員申請預討論(2024年4月)下也并未在投票开启前有监督员表示愿意监票,那我们是否也应该讨论一下那一次选举是否有效?如果那一次选举无效,是不是应该撤回Manchiu的管理员权限以及AT的监督员权限?
(希望有人能从我以上这句话体会到程序性反对的恶心究竟是恶心在哪里)
至于监票事宜,并未发现强制性要求监督员在投票开始前表达意愿有哪些合理之处,如本地监督员无法监票也可请求全域监管员的帮助,以此要求去宣告选举无效并使所有社群成员为此程序所投入的精力作废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5:23 (UTC)[回复]
從實務角度來看,監督員在歷屆管理員選舉也沒有在選前表達監票意願吧?那也不見得就要以此推翻選舉結果或作廢(況且還有監管員)。因此,應該考慮針對此問題作事實性修訂。--A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58 (UTC)[回复]
对,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推翻结果的假设只是为了说明为什么这样的程序性反对不具有建设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0:04 (UTC)[回复]
本人沒見得他有意以此全盤推翻選舉結果。既然還祇是就相關疑點「提请诸位注意和讨论」,且乃伊始即提出(而非最後纔來放馬後砲,這是重點),則完全可以視為及時強化選舉正當性的必要之舉;難道要他選完再來提,徒生混亂嗎?還是要他偷偷摸摸轉告監督員,請他們私下跑去「補監票」,然後假裝一開始就在?所以本人作為此次選舉候選人之一,不得不在此指出,你這裡直接上綱上線認定這是「扣字眼的对选举程序挑刺行为」,實在可謂典型的「假定惡意」了。「既然选举投票程序已经开始,再提出这些「疑问」(即使为有益的探讨内容)有扰乱程序之嫌」,這又是什麼話?堂堂仲裁委員會,豈能如此放蕩,否則何談建立信譽。相關程序不夠完備,是我們全體社群的疏失,有錯漏就改,而不應用作拿來批評他人「程序性反對」的工具。
本人建議社群就事論事,儘速委請補派監票人員參加工作。不僅如此,事後還要好好檢討,何以社群部分成員急於推進選舉,卻連監票如此重要工作都可忘記,integrity都不知道丟到哪去了(當然我也沒記得就是,所以半斤八兩,要一起檢討)。就此而言,「会使选民怀疑自己投票是否还有意义」,這句倒是講得有理。另外,是否比照管理人員申請,在任一選舉無監督員有空之餘,向元維基請求由監管員協助監票等,也是此前修訂仲委會委員選舉規則時或未及注意之處,當可一併予以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日 (五) 10:25 (UTC)[回复]
编辑冲突已划去。--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0:44 (UTC)[回复]
说实话,我就是不喜欢程序性反对。尤其是题主认为有必要选用谨就这个本次选举是否有效的疑点这种语言,貌似是说一开始没有公开留言监票就说明此选举无效,或者说「有效性存疑」。我并非说此反馈有误,而是说这种反馈的提出方式实在是本人的一种pet peeve。是人就有犯错的时候,更何况协调此选举是由多人同时推进,有这样的疏忽并非不合理,而借此继续鞭挞社群,说什么放荡实在过分。我只希望各社群成员不要对自己本人不喜欢的提案或流程秉持「完美主义」,而对自己喜欢的提案或流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1:03 (UTC)[回复]
另外,错误总会发生,不管是借此全盘否认还是借此间接部分否认「程序是否有效」,仍然是程序性反对。没错,如果我们对于是否有人来监督此选举有疑惑,那我们自然公开讨论由谁来监督解决此问题。那么上方题主的两个留言则是写下谨就这个本次选举是否有效的疑点、又写下延迟就任的前提是选举有效。没错,如果选举无效,那确实不可以延迟就任了。你可以说他没有确切说明他自己认为选举无效(啊对,仅仅是留下一个疑点。[39]),但是否就给阅读此讨论的大家就此留下一个印象呢?更何况讨论串的题目是什么?选举效力的问题。所以说到底是想表达什么?到底想问的是监票还是就是想质疑程序?
就是这种探讨问题的方法间接造成社群一系列的问题嘛。你也说了,就事论事呗,那你为啥还又要去隐秘地点出一些急于推进选举社群成员,叫他们事后还要好好检讨?你确定这是建造和谐社群的方式?--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1:16 (UTC)[回复]
此處發言客氣態度差不多是對標的,程序草率也是事實,反正屆時該改什麼規則就改。總之,我也無意在語氣問題上多做爭執,趕緊確定監票人選就是。現行選舉規則似乎沒開放讓監管員監票,那照例應該還是由AT及Jimmy Xu負責;我已去請教他們是否能協助監票工作,若渠等告稱不便再說(順便也問了另一位監督員Wong128hk)。——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日 (六) 05:12 (UTC)[回复]
如果你这个留言的意思是我在批评语气,我只能说你也把我的留言曲解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7:47 (UTC)[回复]
前述形容我的词不重复提及,三点想法:
  1. 制度不完备的问题,选前就提了,不在此拉布。
  2. “精力作废”的风险、“使选民怀疑”,肇因是我还是不完备的安排?
  3. 社群规模不小了,偏好于凭纯意愿和侥幸心理办事,对纸面程序严谨予以批判,过去的经验表明,这样沉淀的成果被破坏也很快的(以“不要拘泥于形式”的名义)。
这几天在仲裁的问题上多表达了几句,感觉有不少编辑对我很不高兴、也有很多从动机角度的指控(含站内外),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类似的事情总在发生,我不想做“自剖肚子证明我只吃了一碗粉”的事情。我到此为止,噤声较好。--KirkLU (A) 2024年11月1日 (五) 14:50 (UTC)[回复]
很好,我批评你提出反馈的方式(引导他人不信任、引导他人站队、提出问题却不把焦点放到解决问题上)成功被曲解成了我认为你不应该提出(我本人都实际认为对社群有益的)意见。结果好像是在说我通过指控他人动机来减少反对的声音?
要是你能理解我到底想表达的不高兴是在于哪里就好了。其他的目前没心情回复。--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5:09 (UTC)[回复]
目前仲委會的選舉的狀態感覺上是見招拆招,但我想可能還是要先看,能不能選出人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6日 (三) 00:21 (UTC)[回复]

經徵詢現任監督員,@ATWong128hk兩位均可監票。此話題已達成結果,應可予以關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04:39 (UTC)[回复]

(!)意見僅是回饋可能性,對象話題或許會產生共識,但持相反或較具差異性看法的帳號可能會在實務上以1.積極的中立/反對票2.消極的不參與等不同面貌呈現--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4:32 (UTC)[回复]
看不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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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裡可以查看用戶所有編輯過條目的編輯後瀏覽次數統計表嗎?

在使用者的新手首頁,有個區塊會顯示編輯過條目的總瀏覽量、以及條目在我編輯後的瀏覽次數排名前五名。因為看了實在很開心很有成就感~想知道有沒有哪裡可以看到完整的列表,而不是只有Top 5呢? 原本心想大概因為很耗資源所以才沒有吧,可是前五名真的會變動、那就表示其實每一條都有在統計對吧?--我只是修個連結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8:15 (UTC)[回复]

Special:Impact可以看到大屏版,不过不太确定怎么可以看到所有曾经编辑过的页面浏览量,也许你可以去看看Xtools?——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3日 (日) 18:19 (UTC)[回复]
Special:影响好方便!這樣不用登入就可以看到那個區塊了~ Xtools剛剛翻了一遍好像沒有,之前稍微看過覺得這裡好神奇啊,竟然查得到那麼多統計資料~--我只是修個連結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02:02 (UTC)[回复]
很高兴能帮上忙!希望你能顺利找到完整的影响列表。——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4日 (一) 04:15 (UTC)[回复]

大洋洲月

之前好像有用戶在ac羣提出舉辦大洋洲月,建議追隨frwiki在十二月舉辦。爲了避免大洋洲月變成澳紐月,是否應改成大洋洲南方國家月?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可以加入「歐洲、北美和澳大拉西亞月」。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8:41 (UTC)[回复]

容易造成编辑松疲劳。--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6日 (三) 02:00 (UTC)[回复]
(~)補充,还不如跟亚洲月合并呢,因为地缘接近“亚太月”的缘故,等明年吧。--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6日 (三) 09:25 (UTC)[回复]
亚洲月是全域活动,大概不好合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0:09 (UTC)[回复]
澳紐也沒有到很充足吧?--AT 2024年11月8日 (五) 11:30 (UTC)[回复]
不管怎么说,在下认为歐洲、北美已经相当充足了,而且社群中也不乏旅澳人士,加上以社群整体的英文水准来说,我觉得其实不必要。--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8日 (五) 14:08 (UTC)[回复]
可以考虑到有南岛语族这个东西(最西范围是马达加斯加),把除了澳新以外的大洋洲国家整体并入非洲月,或者将澳新划入非洲月,这样也比较合理。-- 2024年11月9日 (六) 10:19 (UTC)[回复]

監督員在ac群的發言,是否視同提前公布結果?

已解決
縱為安全投票監察者,亦無權提前驗票,故此議題顯無繼續討論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7日 (四) 23: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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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詢問社群意見,[40],本人未加入此群,身為偶爾吃瓜使用者,見到監督員在選舉未結束,做出「預測性發言」,我認為似有不妥。無論如何,AT閣下您似乎忘記自己是監督員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4:12 (UTC)[回复]

這樣啊補上總連。--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4:14 (UTC)[回复]
估计可能性比较高的人当选之类的话我也能说啊,虽说我完全没关注也没投票,但候选人怎么样我还是清楚的。——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5:49 (UTC)[回复]
監督員是否提前點票(思考)。雖然沒規定不能先看,不過就是這個不過。--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5:53 (UTC)[回复]
从这话里看不出来透露投票情况的意思吧。——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6:22 (UTC)[回复]
若結果大致吻合就有意思了。無論如何,現在是採用安全投票,即便已經知道結果,因職務之便,選舉未結束前暗示結果曲線,在現實世界不知是否涉及選罷法或隱私議題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6:44 (UTC)[回复]
就算是監督員也無法提前查看投票情況。--AT 2024年11月7日 (四) 23:09 (UTC)[回复]
不同意Ericliu管理員提前關閉,我認為應該至少到開票結束後才關閉。監督員的身分發言應該謹慎,現在的每個運作都關係到社群往後能不能公開投票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0:53 (UTC)[回复]
一、當事人業已澄清,監督員無權提前驗票,則標題所謂「視同提前公布結果」,乃純屬無稽之談。二、「預測性發言」之類發言,實人人可為之;雖然,當事人之發言,或因其監督員身份而有致他人混淆之感,閣下自可予以謹慎勸誡,惟其言論自由,既全然無涉於監票權限,亦未違反管理人員申請任何既有規定(又當事人技術上亦無從違反),此話題之前提本身,乃根本不能成立而歸於無效(moot),毋庸再強行辯論,否則反徒增社群困惑。閣下若仍有意討論是否限制選舉監票者於開票前後之言論自由云云,請移步另為議論,或改換標題、新置章節,切勿續以此招致他人誤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01:1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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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候选中的属于xxx类为什么要写英语

这个属于xxx类使用英语作用是什么?还是仅仅是约定俗成了?--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9:34 (UTC)[回复]

++,我也困惑这个问题很久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9:52 (UTC)[回复]
寫中文要簡繁轉換很不方便(我猜的)。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1月9日 (六) 10:18 (UTC)[回复]
约定俗成、程序不好处理简繁吧(其实应该可以弄)。有点增加门槛,并且英文也有同义词等问题。--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2:05 (UTC)[回复]
感谢解答. 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5:12 (UTC)[回复]
那個「類」是為了避免相似類型的條目同時出現在首頁的。原則上不一定要填,也不一定要填英文的。--Ghren🐦🕙 2024年11月9日 (六) 14:28 (UTC)[回复]
感谢解答. 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5:12 (UTC)[回复]
建議諮詢@Cdip150。——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3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