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指明太祖朱元璋诛杀宰相胡惟庸事件,随后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胡惟庸及开国元勋李善长被杀,明初朱元璋同鄕的淮西官僚集团覆灭。太祖罢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设内阁供皇帝做为顾问。内阁大学士的权力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宦官上呈与皇帝。从此明朝名义上再无丞相一职,后来在永乐帝后由内阁首辅实质取代。
背景
[编辑]李善长被朱元璋以年纪老致仕后,女婿胡惟庸代之成为朝中淮西集团官僚的首领。洪武六年(1373年)正月,右丞相汪广洋被贬为广东行省参政。明太祖因丞相人选难觅,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不设丞相。胡惟庸于是独专中书省事务。七月,任右丞相,不久,升任左丞相,汪广洋又被任为右丞相[1]。杨宪被杀后,明太祖认为胡惟庸有才干,很宠信他。胡惟庸也自觉奋进,曾以遇事小心谨慎博得明太祖欢心,进一步获得明太祖的宠信。
胡惟庸为此当了多年独相,朱元璋要亲自用弓箭射死上书谏言皇帝分封太多、刑狱太过的山西省地方官叶伯巨,胡乘朱元璋开心时才奏,叶伯巨因此没有被朱元璋射死。生杀废黜大事,有的不报告明太祖便径直执行。内外各部门的奏章,他都先拿来看,凡是陷害自己的,便扣下不上呈。各方面热衷功名之徒,以及失去了职位的军人、武夫,竞相奔走于其门,贿送金帛、名马、玩好之物,不可胜计。徐达对他极其厌恶,密报明太祖;胡惟庸于是诱惑徐达的守门人福寿谋害徐达,但被福寿揭发[2]。御史中丞刘基也曾说过他的短处,认为胡好比劣马,叫它驾车,必然会翻车坏事[3]。后来刘基生病,明太祖派胡惟庸带医生探视,胡惟庸便对刘基下毒。刘基死后,他更加无所顾忌。胡惟庸将哥哥的女儿嫁太师李善长的侄子李佑为妻。学士吴伯宗弹劾胡惟庸,差点大祸临头。此后,他权势更盛。在他定远老家的井中,突然生出石笋,出水数尺深,献媚的人争相说这是祥瑞之兆。他们还说胡惟庸祖父三代的坟墓上,晚上都有火光,照亮夜空。胡惟庸更加高兴和自负,从此有了异心[4]。
吉安侯陆仲亨从陕西回金陵,擅自乘坐驿站的马车。明太祖大怒,责骂他说:“中原在战乱之后,人民刚刚复业,驿站买马非常艰难。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人民就是将子女全部卖掉,也不能供给。”责令他到代县捕盗贼。平凉侯费聚奉命安抚苏州军民,却整天沉溺酒色。明太祖大怒,责令他往西北去招降蒙古,他无功而返,明太祖又严厉斥责他。两人都非常害怕。胡惟庸便暗中对两人威逼利诱。两人一向愚勇,见胡惟庸正专权用事,便与他秘密往来。两人曾到胡惟庸家饮酒,酒酣时,胡惟庸屏退左右,对他俩说:“我等所干的事多不合法,一旦被发觉将怎么办?”两人更加惶恐。胡惟庸于是将自己的主意告诉了他们,令他们在外面收集兵马[5]。
胡惟庸又曾与御史大夫陈宁坐在中书省中,阅览天下兵马簿籍,令都督毛骧将卫士刘遇贤和亡命之徒魏文进收为心腹。胡惟庸令太仆寺丞李存义他暗中游说李善长。李善长年纪已老,不能坚决拒绝,开始不同意,后来便依违其间了[6]。胡惟庸更加以为事情可以成功,于是派明州卫指挥林贤出海招引倭寇,与他们约定日期相会。又派元旧臣封绩致书元朝,向元朝嗣君称臣,请求出兵做外应。这些事都还没有发出。正好胡惟庸的儿子坐马车奔驰过市,坠死于车下,胡惟庸将驾车的人杀死。明太祖大怒,命他偿命。胡惟庸请求用金帛补偿驾车人家,明太祖不许。胡惟庸害怕了,便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人图谋起事,密告四方以及依从于自己的武臣[7]。
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国入贡,胡惟庸等人不报告明太祖。宦官出来见到了,便进宫奏告明太祖。明太祖大怒,下敕令责备中书省臣。胡惟庸和汪广洋叩头谢罪,但暗暗地将罪过归咎于礼部,礼部大臣又归咎于中书省。明太祖更加愤怒,将各臣僚全部关押起来,究问为首主持的人。朱问汪胡毒死刘基的事,汪说没有这件事。不久,赐汪广洋死,汪广洋的妾陈氏为他陪死。皇上问知陈氏乃是被没入官的陈知县的女儿,大怒说:“被没入官的妇女,只给功臣家。文臣怎么得到?”便颁下敕令命法司调查。于是胡惟庸以及六部属官都入狱[8]。
吴晗指出诸官下在诏狱时,野史载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称其旧宅井里涌出醴泉,邀请洪武帝前来观赏。洪武帝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太监云奇紧拉住缰绳,急不能言,拼命指向胡家,朱元璋甚怒,命卫兵把他活活打死。[9]但云奇被打时毫不退缩,使洪武帝感觉事态严重,立即返回,登上宫城时,发现胡惟庸家上空尘土飞扬,墙道都藏有士兵。胡惟庸手下陈宁被捕,供出胡惟庸手下余党。胡惟庸义子涂节、御史中丞商暠均告胡惟庸谋反。太祖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当天处死胡惟庸、陈宁等[10]。同时藉辞穷追其友好,取得大臣奴婢供词,开国第一功臣韩国公李善长、荥阳侯郑遇春、豫章侯胡美、江南侯陆聚、宜春侯黄彬、南雄侯赵庸、靖宁侯叶昇等大批元勋宿将皆受株连,牵连致死者三万余人,史称“胡惟庸案”。[11][12]朱元璋又认为上元县、江宁县人民倾向胡惟庸而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杀死。[13]
胡惟庸伏诛之日,还未有谋反罪名。[14]死后,其罪状陆续被“揭发”。洪武十八年(1385年),有人告发李存义与其子李佑,曾同胡惟庸谋逆。洪武十九年(1386年)明州卫指挥林贤通倭事发,严刑迫供下,是受胡惟庸指使。洪武十九年十月二日,林贤案审结,林贤被京师大中桥凌迟处死,族男出幼者杀死,妻妾为婢。[15][16]二十三年(1390年),李善长为了大兴土木,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名。汤和暗中向朱元璋报告。朱元璋颁敕李善长以“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其妻等七十余人被杀。陆仲亨的家奴告发陆仲亨与唐胜宗、费聚、赵雄三名侯爵,曾串通胡惟庸“共谋不轨”。宋濂的孙子宋慎亦受牵连被杀,宋濂本人贬死四川夔州。朱元璋特地颁布《昭示奸党录》。 又有人告僧人六十四人交结胡惟庸交通西番兵谋反,钱谦益说杀人后颁布《清教录》[17] 胡惟庸案又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胡惟庸案一直诛灭到洪武二十五年,还有靖宁侯叶昇因“交通胡惟庸”被杀。叶昇本人是蓝玉的姻亲,斩杀叶升即揭开了蓝玉案序幕,二十六年,洪武帝再度兴狱,株连蔓延之广,超过十万人。 南北榜案时朱元璋又指刘三吾是胡党。
评价
[编辑]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朱元璋就命令以后臣下上奏书,毋“关白”中书省(大臣奏事时,中书省不必知道)[18]。但《明太祖实录》并没有相关纪载。事实上,洪武五年十二月即下达了:“太子预政,凡事先启太子裁决,不经中书。”[19]而胡惟庸于洪武六年七月才于中书省右丞昇为右丞相,担任中书正二品右丞不过二年半,即升迁为正一品大员,汪广洋更只在右丞位置待不到一年即升为右丞相,若非大明肇建,百业待兴,此二人行政经历根本不足以担当一品大员,又洪武三年三月,置察言司,掌受四方章奏[20]已经对元代因奏章必经中书省,造成言路阻塞[21]开始进行改造,同年十二月,儒士严礼上书言治道,认为不应隔越中书省奏事,遭朱元璋驳斥。[22]洪武十年六月,诏臣民言事者,实封直达御前[23]。七月,置通政司,掌四方章奏。此时中书丞相在明太祖《中书左右丞相诰》所言“出纳王命”[24]之权,已经被通政司代替,而中书丞相处理中央诸衙门事务的权力,早在朱元璋朝堂议政亲操诸事,及以给事中督察省府台执行,后又有太子预政。出纳王命及进退庶职这两项中书丞相最主要的职能有名无实,除非作为荣衔,被废除原就是时间问题[25]。
《明太祖实录》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除丞相制度之举,只是不许“关白”中书省的延续,从此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谕文武群臣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26]
争议
[编辑]云奇之事被怀疑是虚构故事,晚明学者钱谦益说:“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嘉靖中,朝廷因中人之请而加赠。”惟嘉靖年间吏部右侍郎何孟春曾为云奇立碑追赠。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明史》(卷308):“六年正月,右丞相广洋左迁广东行省参政,帝难其人,久不置相,惟庸独专省事。七月拜右丞相。久之,进左丞相,复以广洋为右丞相。”
- ^ 《明史》(卷125):“胡惟庸为丞相,欲结好于达,达薄其人,不答,则赂达阍者福寿使图达。福寿发之,达亦不问;惟时时为帝言惟庸不任相。”
- ^ 《明史》(卷128):“初,太祖以事责丞相李善长,基言:“善长勋旧,能调和诸将。”太祖曰:“是数欲害君,君乃为之地耶?吾行相君矣。”基顿首曰:“是如易柱,须得大木。若束小木为之,且立覆。”及善长罢,帝欲相杨宪。宪素善基,基力言不可,曰:“宪有相才无相器。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义理为权衡,而己无与者也,宪则不然。”帝问汪广洋,曰:“此褊浅殆甚于宪。”又问胡惟庸,曰:“譬之驾,惧其偾辕也。””
- ^ 《明史》(卷308):“自杨宪诛,帝以惟庸为才,宠任之。惟庸亦自励,尝以曲谨当上意,宠遇日盛,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大将军徐达深疾其奸,从容言于帝。惟庸遂诱达阍者福寿以图达,为福寿所发。御史中丞刘基亦尝言其短。久之基病,帝遣惟庸挟医视,遂以毒中之。基死,益无所忌。与太师李善长相结,以兄女妻其从子佑。学士吴伯宗劾惟庸,几得危祸。自是,势益炽。其定远旧宅井中,忽生石笋,出水数尺,谀者争引符瑞,又言其祖父三世冢上,皆夜有火光烛天。惟庸益喜自负,有异谋矣。”
- ^ 《明史》(卷308):“吉安侯陆仲亨自陕西归,擅乘传。帝怒责之,曰:“中原兵燹之余,民始复业,籍户买马,艰苦殊甚。使皆效尔所为,民虽尽鬻子女,不能给也。”责捕盗于代县。平谅侯费聚奉命抚苏州军民,日嗜酒色。帝怒,责往西北招降蒙古,无功,又切责之。二人大惧。惟庸阴以权利胁诱二人,二人素戆勇,见惟庸用事,密相往来。尝过惟庸家饮,酒酣,惟庸屏左右言:“吾等所为多不法,一旦事觉,如何?”二人益惶惧,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军马。”
- ^ 《明史》(卷127):“命逮存义父子鞫之,词连善长,云:“惟庸有反谋,使存义阴说善长。善长惊叱曰:‘尔言何为者!审尔,九族皆灭!’已,又使善长故人杨文裕说之云:‘事成当以淮西地封为王。’善长惊不许,然颇心动。惟庸乃自往说善长,犹不许。居久之,惟庸复遣存义进说,善长叹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
- ^ 《明史》(卷308):“又尝与陈宁坐省中,阅天下军马籍,令都督毛骧取卫士刘遇贤及亡命魏文进等为心膂,曰:“吾有所用尔也。”太仆寺丞李存义者,善长之弟,惟庸婿李佑父也,惟庸令阴说善长。善长已老,不能强拒,初不许,已而依违其间。惟庸益以为事可就,乃遣明州卫指挥林贤下海招倭,与期会。又遣元故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嗣君,请兵为外应。事皆未发。会惟庸子驰马于市,坠死车下,惟庸杀挽车者。帝怒,命偿其死。惟庸请以金帛给其家,不许。惟庸惧,乃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谋起事,阴告四方及武臣从己者。”
- ^ 《明史》(卷308):“十二年九月,占城来贡,惟庸等不以闻。中官出见之,入奏。帝怒,敕责省臣。惟庸及广洋顿首谢罪,而微委其咎于礼部,部臣又委之中书。帝益怒,尽囚诸臣,穷诘主者。未几,赐广洋死,广洋妾陈氏从死。帝询之,乃入官陈知县女也。大怒曰:“没官妇女,止给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给?”乃敕法司取勘。于是惟庸及六部堂属咸当坐罪。”
- ^ 《明史纪事本末》中的记载更为详细,“正月戊戌,惟庸因诡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临幸。帝许之。驾出西华门,内使云奇冲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舌𫘝,不能达意。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云奇右臂将折,垂毙,犹指贼臣第,弗为痛缩。”;《见闻杂记》称“预知胡惟庸逆谋,力阻高皇帝行驾,死瓜槌下。”
- ^ 《明史》(卷308):“明年正月,涂节遂上变,告惟庸。御史中丞商暠时谪为中书省吏,亦以惟庸阴事告。帝大怒,下廷臣更讯,词连宁、节。廷臣言:“节本预谋,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可不诛。”乃诛惟庸、宁并及节。”
- ^ 《太祖实录辩证》
- ^ 《国史考异》
- ^ 俞本《皇明纪事录》:“左丞相胡惟庸、右大夫陈宁,擅权坏法,俱伏诛于玄津桥,掘坑丈余,埋其尸,次日复出之,支解于市,纵犬食之,录其家资,以妻子分配军士,子弟悉斩之,连及内外文武官员数万人,凡十五年间党名始悉。减中书省,升六部,广都府,以十二行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分为十二道,以詹徽为都御史,所奏无不允者。上以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二县之民与胡惟庸为党,将男妇长幼悉屠之。”
- ^ 《明史·胡惟庸传》记载着:“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
- ^ 《大诰三编》
- ^ 《皇明驭倭录》:使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而已。不至如野史所载,亦不见有绝倭之诏。本年日本两贡无表,又其将军奉丞相书辞意倨慢,故诏谕之。中云:“前年浮辞生衅,今年人来匪诚。”不及通胡惟庸事,何耶?近年勘严世蕃亦云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国史谓寻端杀之,非正法也。胡惟庸之通倭,恐亦类此。
- ^ 跋《清教录》
- ^ 《明史·太祖纪》:“太祖命奏事毋关白中书省”。
- ^ 《明太祖集》卷七、“命省府台臣,今后有司所言之事,皆启太子知之。”十二月丙午,谕太师韩国公李善长等曰;“……朕与卿等议;今后诸衙门一应事务,必合经由东宫与尔群卿等决可否,然后闻奏,庶得嗣君将来作有道之主。卿其依朕命而行之。”
- ^ 《明太祖实录卷五○》
- ^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治国之道,必先通言路。言犹水也,欲其长流。水塞则众流障遏,言塞则上下壅蔽”
- ^ 《明太祖实录卷五九》“夫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神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今礼所言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此正元之大弊。人君不能躬揽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今创业之初,正当使下情通达于上,而犹欲塞之,可乎?……今观礼所陈,诚未达时务者也。”
- ^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三
- ^ 《明太祖集》卷四
- ^ 《高皇帝御制文集卷第四》
- ^ 《明太祖实录》卷239
书籍
[编辑]- 吴晗:《胡惟庸党案考》,《吴史学论著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