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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Wikimedia Foundation Bulletin August Issue 1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8月15日 (四) 21:32 (UTC)[回覆]

即將推出:新的子參考功能 – 試用看看吧!

您好。多年來,社群成員一直要求一種簡單的方法來重複使用參考資料,又能修改其中的一些細節。現在,MediaWiki解決方案即將推出:新的子參考功能將能用於wikitext和視覺化編輯器,並將增強現有的參考系統。您可以繼續使用其他引用方式,但您可能會在其他使用者撰寫的條目中遇到子參考。更多資訊請參閱專案頁面

我們需要您的回饋來確保此功能適合您:

德國維基媒體協會技術願望團隊計劃在今年稍後將此功能引入維基媒體維基。我們將事先聯繫參考相關的工具和模板的創建者/維護者。

請協助廣傳這則訊息。 --Johannes Richter (WMDE) (talk) 10:36, 19 August 2024 (UTC)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24年8月19日 (一) 16:14 (UTC)之前加入的。

Wikidata weekly summary #641

Sign up for the language community meeting on August 30th, 15:00 UTC

Hi all,

The next language community meeting is scheduled in a few weeks—on August 30th at 15:00 UTC. If you'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you can sign up on this wiki page.

This participant-driven meeting will focus on sharing language-specific updates related to various projects, discussing technical issues related to language wikis, and working together to find possible solutions. For example, in the last meeting, topics included the Language Converter, the state of language research, updates on the Incubator conversations, and technical challenges around external links not working with special characters on Bengali sites.

Do you have any ideas for topics to share technical updates or discuss challenges? Please add agenda items to the document here and reach out to ssethi(__AT__)wikimedia.org. We look forward to your participation!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23:20 (UTC)[回覆]


方針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

目前,英維en: MOS:TVINTL有限制維基百科應收集怎樣的播放資訊,但中維沒有相關限制,導致各電視節目(包括劇集及日本動漫)均記錄了世界各地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本人認為條目內記錄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是非常冗長而沒經篩選,更甚有條目的播放資訊比例佔整個條目一半或更多,有機會違反WP:SOAPWP:NOTTVGUIDE。對此,引入en: MOS:TVINTL也許可解決問題。
en: MOS:TVINTL: Broadcast
This subsection should cover broadcast and releas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eries or season. This can include: the original network or streaming service of release in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g. the British network for a British series such as Doctor Who); a change in network throughout the run, such as with Futurama; start and end dates; and discussion of technical data such as picture and audio format, accompanied by critical commentary. Days or timeslots are not inherently notable, but if covering a series that switches these during its run, it may be helpful to note them for each season. If episodes are released all at once on a streaming service, it may be more appropriate to title this section "Release" rather than "Broadcast". Any syndication deals can also be noted.

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 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special cases such as an American series airing its finale first in France; or a mass international distribution deal, such as Netflix acquiring the international rights for Riverdale and Designated Survivor. If reliable sources exist for English broadcasts in other countries, a talk page discussion should decide whether these are notable.


可以這樣本地化: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個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 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料;其餘地區除了特殊情況外,包括如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否則不應被記錄。

下列資料不應記錄:

  • 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
  • 電視重播資訊
  • 電視延後播放資訊(只記錄該地區最先出現的資訊)
  • 馬拉松式播放資訊(例如在一天內連續播放5集電視節目)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相關串流平台官網、其他可靠來源均沒有記錄相關節目的準確播放地區且相關播放平台設置了IP限制 (特別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的網絡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由於此條文適用於所有曾於電視廣播的節目,故在此提案。部分字眼可改,只求盡快通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16 (UTC)[回覆]

個人感覺:「值得注意的」是重點,但不十分明確。短期內或頻繁的重播可能瑣碎,得到有效來源介紹的則可考慮。「除了特殊情況外」後面的語句可能仍需潤色,不好懂。「播放時間」如果有來源我覺得可以,但可能很多是查證不足。「下列資料不應記錄」第三條及之後的含義和用法我不太明白,或許應補充例子。建議邀請活躍編者,可預期存在反對聲音,另外它是指引,強制力在短期內可能不會很高,只能作為理由依據。--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56 (UTC)[回覆]
  • 「值得注意的」段落可以extend,但應如何extend則交由社群決定。
  • 「頻繁的重播」當然是瑣碎,難道要準確收錄何時重播?
  • 「播放時間」見下方解答
  • 「第三條及之後的含義和用法」,不是電視節目條目編輯者不明白是正常的。
最後那點,請參閱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日本動漫遊戲 § 提議將WP:MOSACG跨媒體部分提升為指引的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26 (UTC)[回覆]
那之前疫情的時候部分作品由於製作原因推遲播出,算不算電視延後播放信息?而且這一段(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信息,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的網絡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應該要加上特攝作品的信息。(有部分特攝作品也會標註其代理信息)--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07:58 (UTC)[回覆]
第一點:想法是只記錄該集數最先出現的播放平台,例如「A節目在B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00,在C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30,在D平台的播放時間是1200…」,這樣寫實在太冗長及無謂。想法是「A節目於B、C、D平台上架。」
第二點括號內的是我個人想法,當然是不會加入條文之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04 (UTC)[回覆]
第一個的話這個不反對(反正超級戰隊系列特攝作品條話一般都是按散文方式寫在哪一個平台上架不大受會受影響,但是假面騎士和奧特曼系列的話有可能會受到影響刪內容。)第二點的話就是說所有電視類條目都得遵守該規範嗎?--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11:22 (UTC)[回覆]
總之曾在電視廣播的節目條目也適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4 (UTC)[回覆]
MOS:CHINA,修改為「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8:21 (UTC)[回覆]
下一版本會更正。--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3 (UTC)[回覆]

版本2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個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料;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
  • 電視重播資訊
  • 馬拉松式播放資訊(例如在一天內連續播放5集電視節目)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
  • 誇地區網絡播放平台上架影片的準確上架地區 (特別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及相關代理公告了的網絡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特攝作品等)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07 (UTC)[回覆]
另ping @PexEric、@BlackShadowG、@Cdip150、@U:Skiate--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12 (UTC)[回覆]
「下列資料不應記錄」之後的內容,不是英維既有的內容,不少看起來過於一刀切,個人認為相關條文有些不合實際操作:
第一條,日本動畫作品的時刻表通常使用三十小時制,不記錄「播放時間」,只記錄日期很容易出錯
第二條的實際操作預計會刪除很多內容,需要更多人參與討論,以減少潛在的編輯衝突,以還珠格格#電視節目的變遷舉例,要刪掉「復播」的內容。一些記錄特定電台的播放節目模板,如{{中視八點檔}}《還珠格格》幾輪重播都有記錄,這些又如何處理。
第三條個人認為有記錄必要,一來是平台發佈方式的不同,如Netflix是一次性全部發佈的,二來中國大陸節目播放是有政策限制的,2014年之前是「一劇四星」,之後是「一劇兩星」([2]
可靠來源才加入內容,這應該是一般的內容要求。「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的描述十分累贅,完全可以合併成一句話概括:「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
PS:錯字「地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8:49 (UTC)[回覆]
1. 編輯者有責任將日本30小時制轉換至中文地區的24小時制,這樣可提高條目可讀性。(註:近期日本動畫條目已停止記錄30小時制播放時間表,僅列出24小時制首播及完結日期。)
2. 不記錄重播資訊,只記錄首播資訊是英維要求。節目模板可以保留。
3. 可以刪除,反正第二條有相同功用。
4. 下一版本會更正,並放在首段。
整個句子可能是「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0:24 (UTC)[回覆]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6:00 (UTC)[回覆]
對於日本動畫的話,電視播放途徑會有一手來源(官方本身有類似onAir的來源),可以考慮保留時間。網站播放途徑不確定其發佈時間是不是確定的,可以不保留。——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1:10 (UTC)[回覆]
整頓完TV後就該整頓TV anime,電視聯播網也不知道是什麼…英維已有部分條目採用電視聯播網歸納全日本電視台,與中維日劇條目差不多處理方法。
況且播放時間能證明什麼?
時段可以,但準確時間萬萬不可。試想想,如果上一節目時段因為緊急直播10分鐘而導致此節目延遲10分鐘結束節目,編輯者通常在條目解釋為何延遲播放此節目,唯解釋普遍沒有來源且與節目條目無關,備註長度碪比節目介紹,香港電視條目正深受其害。--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3:25 (UTC)[回覆]
往常處理也是不考慮臨時的延時、改期情況,如果需要的話,是有來源引述時在動畫節目章節內導言中提及。時間的話,需要多精確?onair來源中來精確到「23:00」的話,就按照這個時間描述則可。電視聯播網現在ja都不提及的,電視播放渠道只需要按照來源說明哪個電視台播放基本足夠。——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6:02 (UTC)[回覆]
  • 這裏該處理整體電視條目,而非單指日本電視動畫…
  • 「臨時的延時、改期情況」在日本條目實屬少見,唯香港條目是普遍。
  • 「23:00」時段即可,免得又說因為xxx事而延誤xx分鐘播放。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13 (UTC)[回覆]

版本3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電視節目即日延誤播放資訊(包括為何延誤播放及延誤時間)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21 (UTC)[回覆]

那包含在特定節目內的應不應該記錄準確播放時間?(例如目前在翡翠台播出的小書痴以及東電在某些時段冠其他名稱的動畫)--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6日 (五) 07:13 (UTC)[回覆]
準確播間是類似香港TVB晚上八點檔愛回家,電視節目時間表寫20:00播放至20:30結束,但實際播放時間是20:03-20:27。
故寫播放時間時只需提及「此節目逢星期一至六晚上八時正首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7:43 (UTC)[回覆]
與原有時段嚴重不符的特殊偶發延誤資訊應可記錄,例如延誤半小時以上。亦即經常延誤的節目不宜記錄,例如習近平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其後的電視劇等節目;據稱胡錦濤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延誤極少,由此導致的節目延誤應容許記錄。--—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2:09 (UTC)[回覆]
如何符合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
請提供相關記錄的例子,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6:06 (UTC)[回覆]
與本問題無關(即不應因部分內容無來源而全面禁止以至牽連有來源的內容)。但有例子:フジテレビは地震発生時……映畫『ヲタクに戀は難しい』を放送……報道特番に切り替わり、深夜1時25分ごろに続きの放送が再開された。その後、2時間15分押しで深夜1時35分から『さんまのお笑い向上委員會』……--—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9:33 (UTC)[回覆]
只限於臨時的節目時間改動,有來源(例如報道)的情況就可以作為描述文段提及。至於其原有的周期性播放時間點,也按照已有來源參照描述則可。例如[3]這種,每個播放電視台的周期播放時間是可以引述來源上描述的,如果當時的播放時間有偏差(例如上面提及的《愛回家》的時間)或者突然的變動,有來源提及就描述,沒就不管。——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8日 (日) 02:06 (UTC)[回覆]
建議第2點改爲: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再者,一個節目若在滲透率二成的衛星電視或收費有綫電視頻道首播,而後在滲透率九成的地面電視頻道重播,後者應容許記載。故建議第3點改爲:
  • 重播資訊,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此外,「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文法不通,難以理解,應予修改;「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中,「系列」顯然是機械翻譯,亦應修改。
另外,建議條文可能致使編者以爲跨國播出只能在「播出國家/地區」欄目列出原產國或中維六地(例如以爲GEM TV ASIA的此列法違規)而令所示播出範圍小於實際,需要澄清;「廣播」一詞有歧義,在部分地方僅意味大氣電波播出,亦需更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7:48 (UTC)[回覆]
  • 第一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 第二點有點麻煩,畢竟以「滲透率」作標準有爭議。
  • 第三點是英維要求,應如何改善?
  • 第四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 GEM TV ASIA是採用內嵌字幕,除了香港是嵌入中文外,其餘東南亞地區是嵌入英文,故列出東南亞地區其實是不符合最後一點原則。
  • 英維是採用「廣播」,中維可用「播放」,下一版本統一至「播放」。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43 (UTC)[回覆]
更正一點:GEM TV ASIA實際使用的是DVBSUB形式的隱藏式字幕並非是內嵌字幕。(部分運營商會將外掛式字幕轉為內嵌式字幕)--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47 (UTC)[回覆]
「等主要中文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覆]
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何必作出區隔?省去幾個字國名?如此致使讀者以爲GEM TV ASIA在此時段香港才播出此節目,在其他地方不然。因此主張在任一地方滿足條件即可;同樣,在任一地方屬於首播即可,而不應刻意遺漏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同一節目而非首播的地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覆]
這是英維「English licensee」所主張的。在英維,同一頻道列A地區不列B地區是常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9:33 (UTC)[回覆]
查無相似主張。英維的Release章節並不規定: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應視爲單一行爲,不宜片面陳述,正如可標識跨國流媒體「全球」播出。--—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4 (UTC)[回覆]
當然是查無主張啦,因為這僅是實際操作。
個人是反對「全球」一詞,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媒體可以全球通行,以 「全球」作結表示該名編輯者沒有進行資料搜集、原創研究、發放錯誤訊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2:59 (UTC)[回覆]
若在該串流媒體的任何任務區可看,「全球」無可厚非;或許只需一個自訂或變態的「 全世界」模板作解釋或tooltip。--—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2 (UTC)[回覆]
服務地區(Service Area)--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50 (UTC)[回覆]
按照您的說法那b站本身也不能作為可靠來源。(B站本身限制海外地區瀏覽中國大陸的影視內容只能通過B站以及代理商社交媒體查詢。)--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8:42 (UTC)[回覆]
外維是直接禁止引用播放清單(不論英維還是其他維),但我的條文中卻只要求該播放清單全球任何一地均可閱覧及能清楚辨認屬地即可。
bilibili應該是不受影響,而YouTube, Netflix, Disney+, Viu OTT,愛奇藝等全球性平台才是影響較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56 (UTC)[回覆]
雖然因為確實沒有主張,但是確實是有這麼做的(在WP:共識中有提到在維基百科,共識是一種典型但往往含蓄無形的過程。所有沒有異議或不被其他編者回退的編輯,均可假定其具備共識。)類似於J2更名為TVB Plus英語社群這邊鑑於該頻道只是更名並增加財經節目並不符合獨立關注度所以沒有跟現在中維一樣建立新條目而是將條目進行移動。(要是真按照英語的共識那高清翡翠台J5應該要合併到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並刪除大量瑣碎細節內容。以及按照命名常規將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更名為更常用的無綫財經體育資訊台)--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回覆]
雖然二位都未明指「主張」是什麽,但是在下意會有關主張後隨機搜尋思緒中首先浮現的電視節目,竟就足以駁倒「確實是有這麽做的」:英維「如懿傳」條目國際播出章節列出:Star Chinese Channel在Hong Kong and Southeast Asia播出、三個越南電視臺播出三次越南語配音的版本,無論如何設想都不符合「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或「不應記錄」「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英)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此外,毫不認同有關英維J2的評論,離題不贅。--—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1 (UTC)[回覆]
然而相關方針指的是原生英文的節目。例如瑞克與莫蒂汪汪隊立大功這兩個條目都是以散文的形式標註具體提供的配音版本以及配音版本的播出頻道。(實際就是要求跟英文一樣儘量使用散文和信息框的形式,而不是純信息框。)--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11:35 (UTC)[回覆]
日後希望您在提出有關方針或指引的説法,請明示依據或直接引述。至少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levision查無有關「原生英文的節目」的條文,否則請指明;版本3至今所有人的提案中亦無「原生中文的節目」一説,您提出「原生英文」所爲何故?不免懷疑您在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下屬的一串討論中的近兩次留言已離題,也難以猜測「確實是有這麼做的」(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到底是指怎麽做?--—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4 (UTC)[回覆]
看了一下,確實沒有直接寫明禁止非英語但是提到英語系國家優先。(對應段落en:MOS:TVINTL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6:43 (UTC)[回覆]
要是真在某特定區域播出,直接寫對應的地區就行(例如無職轉生在東南亞地區曾在ANIMAX播出就直接寫東盟就行了。)--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10:37 (UTC)[回覆]
你要說「東盟」或「東南亞」的話,請證明此動畫可在泰國以Animax觀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4:41 (UTC)[回覆]
該頻道本身在泰國已經於2017年停播,但是部分節目仍可在TrueID以點播的形式提供。類似於ANIPLUS在香港的情況。(而且在無職轉生的英語條目中對於該台播出的地區描述用的是模糊的東南亞地區而並未精準到國家)--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0:05 (UTC)[回覆]
如無滲透率作標準,而全面禁止重播資訊,則會導致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違背情理。--—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6 (UTC)[回覆]
真要按滲透率台灣的無線五台(台視、中視、華視、民視以及公視)與第四台(有線電視)的基本頻道滲透率相當(台灣的無線五台在第四台是必傳頻道)那怎麼算呢?(香港這種被TVB和政府壟斷而不能自由收視的地方真是令人悲哀。)--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7:08 (UTC)[回覆]
滲透率相當,顯然不符合我所提議的條文中的豁免條件:「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11:51 (UTC)[回覆]
若要用滲透率作標準,則大大提高編輯難道或引起編輯爭議。
「我認為A媒體滲透高些,B很少人看。」
「我認為B媒體滲透高些,A沒有人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3:02 (UTC)[回覆]
相較收視率或其他數字,滲透率穩定、透明、標準一致,最爲可取。若無更佳標準、不取滲透率,可以改爲禁止「同一收視方式或受衆更狹窄的收視方式的頻道重播之資訊」;若仍有爭議,恐怕只能改成禁止「同一頻道重播資訊」;以免「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此外,或許需要括注「(惟特有中文名稱可標注相應電視臺或頻道)」。--—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6 (UTC)[回覆]
這個世界有基於廣告的「電視覆蓋率(TV Overlay Rate)」。--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36 (UTC)[回覆]
依據目前資料理解,在任何框定區域內,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比率、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比率,是一致的(因爲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分母一致,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分母亦一致;A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一致、B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亦一致)。所以滲透率、覆蓋率孰優孰劣,在我的提議條文(「滲透率倍增」)中沒有差異。--—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覆]
他願不願意願意到相關地區收看是他個人決定,總之這個台在該版權地區是有提供服務。
以日本為例,TVer的覆蓋範圍與ABEMA一致,可觀看人數達124,090,000人。
TVU福島覆蓋全福島縣,可觀看人數達 1,817,228人
TBS電視台覆蓋整個關東廣域圈,可觀看人數達43,191,414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49 (UTC)[回覆]
「滲透/覆蓋不到」即循此種方式無法觀看,外乎意願。--—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覆]
我想探討一下「範圍」,以上面的全球和東盟為例,難道要為了幾個沒有營業國家/地區而特地列出實際有播出的國家/地區嗎?這對串流節目、大型賽事可是一大麻煩(例如歐洲歌唱大賽特地把俄羅斯以外的歐洲國家寫出來)。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5月1日 (三) 03:46 (UTC)[回覆]
至少英語社群相關方面都是直接寫模糊的地區而不是寫對應國家。--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3:51 (UTC)[回覆]

版本4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5:08 (UTC)[回覆]

你的文本內容越來越累贅,有些內容不妨說得再直白一點,修改一下部分描述:「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還有原生中文節目在還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者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來源是否可靠請通過討論協商。」

英維原文可沒有「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這段,而是建議討論來源是否可靠,因為條目使用可靠來源本身就是「內容指引」,需要的是討論來源是否可靠(WP:RSP)。--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55 (UTC)[回覆]

第一段不反對,第二段僅重申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只是外部連結,並非來源。更什有編輯者直接扔了Netflix連結出來,當開啟連結時發現是Error。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 重新解䆁WP:可供查證WP:外部連結方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3 (UTC)[回覆]
而如直接使用WP:RSP,bilibili及Youtube已經不給使用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5 (UTC)[回覆]
WP:RSP描述是,官方內容作為一手資料可靠,也符合可供查證的自身說明(WP:ABOUTSELF)。bilibili及Youtube也適用,不過結合「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的描述。更建議使用官方在官網、社交平台、或bilibili及Youtube上預告節目播放的日期動態/公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22 (UTC)[回覆]


現行條文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關於個別播放平台節目連結是否可被直接引用,請在本指引討論頁討論協商或評選,唯討論重點應放在著作權法可供查證原則。

曾經有編輯者把盜版連結放入播放平台區域,故希望藉此指引提醒編輯者著作權法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34 (UTC)[回覆]

上方討論太長未看全,就該版本的疑問(如已有結論,希望加腳註):原產地之內的播放信息似乎被暗示可「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的準確定義,範圍,聯合製作、外包、僅外銷等。很多字句應修飾,如「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等,由於非定稿我暫時不全部列出。「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聽上去有點奇怪,有點像某個來源非公開可用(需登錄/部分地區/線下來源)就不適合作來源,可能意思需改善,比如不能訪問現象本身、無法存檔的網頁內容,不適合作來源。--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9:36 (UTC)[回覆]
@YFdyh000:
歡迎任何具建設性的修飾句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1:07 (UTC)[回覆]
改為「原產地的首播資訊」就行,上面《還珠格格》就是限制播放資訊在「首播」。
YFdyh000提到的情況,我想起了近期一個例子《食草老龍被冠以惡龍之名》,日本輕小說,由中國大陸瀾映畫製作的動畫版在bilibili上首播(2022年7月),2023年1月才在日本電視台播出([4])([5])。這種涉及跨國版權的節目,「原產地」算中國大陸,還是日本。
早年中港港台合拍劇也不少,不過都屬於「中文使用地區的」,所以反而沒有這些記錄爭議。--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35 (UTC)[回覆]

版本5

希望這是最終版


標題:播放資訊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OTT播放平台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非原創研究原則。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26 (UTC)[回覆]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語序希望優化;地區性或可能失效的視頻的網絡播放源,有時是有用的,作為某些信息的一手來源,{{Cite AV media}},但提供者唯一且無法存檔的確實不宜用。「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被運用時如何區分,我擔心存在理解差異。
「個別」是「特定(某個)」嗎。「直接引用」,所以有間接引用嗎。建議可在、協商或評選、唯應,感覺語意重複。「關於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和可供查證原則」。
「準確播放時間」指的是實際播出時點、時長嗎,是否與下一條有重複。
「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信息」指什麼,已宣佈的推遲播放不宜記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51 (UTC)[回覆]
  • 對不起,不能使用「視頻」字眼,因實際應用場合不同,放在繁體字地區,意思截然不同。
  • 網絡電視是IPTV,網絡播放平台是OTT。
  • 「關於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和可供查證原則」,這個可以。
  • 沒有重複。
  • 意指不應收錄恆常延誤播放資訊。如果每一集也記錄為什麼延遲播放,那麼與電視指南有什麼分別?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31 (UTC)[回覆]
@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飯:
如沒有特別大的問題,3日後將按照版本5進行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9:55 (UTC)[回覆]
我發現有些概念有待釐清,網絡電視目前英維對應是Streaming television,IPTV也可以翻譯做「網絡電視」。搞清楚條目內容和概念,可以更準確描述內容。Streaming television在描述上包括IPTV和OTT等情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54 (UTC)[回覆]
沿用中文解釋及例子,因為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中文社群均認為OTT是類似Netflix, Disney+,甚至有播放平台以OTT自居,如myTV SUPER。更什台灣有OTT協會,大部分台灣網絡播放平台也加入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33 (UTC)[回覆]
換句話說,除非有人重新整理該兩個條目至英維內容,否則再改也沒有意思。但是在中文社群而言,英維對OTT的理解是錯誤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47 (UTC)[回覆]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5:36 (UTC)[回覆]
——
3日內無反對聲音,現就版本5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20日星期一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3:25 (UTC)[回覆]
(+)支持版本5。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5月16日 (四) 14:33 (UTC)[回覆]

方針研究

無奈衹能(-)反對,僅僅「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就不能作為來源的話,未免過嚴。舉例說:西遊記 (無綫1996年電視劇),那個年代TVB還沒有網站,這樣的規定豈不是不能引用首播前的廣告(廣告裏有說明首播日期)作為來源?(那個廣告衹在香港播出,理論上衹有香港地區才能看到)[當然有人在FB上傳了那個廣告而可能非法地突破了地區限制,故也因此將來可能隨時會被移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7日 (五) 18:24 (UTC)[回覆]
  • 我有合理懷疑閣下並沒有仔細閱讀清楚條文,僅意氣用事。
  • 請望淸楚「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是針對那些媒介。
    • 針對那些媒介提及的例子,請問閣下可否拿出連結?
  • 既然閣下不打算改可供查證,不看得出對閣下提及的例子有任何影響,因條文建議編輯者依靠可供查證為個別媒體進行協商。
  • **條文並無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
  • FB已被可靠來源方針定為不可靠(不是我改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1 (UTC)[回覆]
@Cdip15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7 (UTC)[回覆]
問題不是出在針對哪些媒介,也不是是否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的問題。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地區限制的連結本來就是可供查證允許的東西,所以根本不可以「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為由去說「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換句話說,在現有可供查證方針下,這些連結本應就不需要經過協商便能使用,但您這樣一改變成把它預設為不適當、而需要額外的協商才能用,有僭越可供查證方針之虞。另外,由於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恕敝人要先把公示中止。--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4 (UTC)[回覆]
@Cdip150:
首先,我希望閣下可以看清楚到底是什麼需要什麼的來源。 該句的首句是「可觀看地區」需要來源,如果堅持是反對,看看閣下有沒有違反WP:非原創研究方針。換句話說,你要用一個網絡電視播放清單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
然而,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 「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13 (UTC)[回覆]
為了你,再改。但下次可否不要在公示完結當天反對?其實我可以因公示完成而無視閣下的反對。
———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非原創研究原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37 (UTC)[回覆]
應該是描述有歧義,需要更準確的描述,現在的條文是可以理解成限制地區訪問的連結不能作為來源,這個思路會出現Youtube中國大陸不能訪問,所以不能用。
而你想限制的是來源不能用於說明可觀看地區。如,Ani-One Asia的Youtube頻道,過去的視頻簡介是沒有寫明可觀看地域([6]),近年有了「播放地區:孟加拉、不丹、汶萊、柬埔寨、斐濟、香港、印度、印尼、老撾、澳門、馬來西亞……」([7])--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20 (UTC)[回覆]
對,沒有錯!這是呼應其他維(不限於英維)的實際做法,但稍微放寬。其他維是完全禁止使用播放清單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而我的提案只需符合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即可。
.
以下是個人見解,與新提案可能有關。
Netflix, Disney+, Amazon Prime Video, YouTube, IQIYI, Viu OTT 的播放清單是肯定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
friDay, KKTV, LiTV, Hami Video, myTV SUPER, now E 的播放清單可能違反是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 ,因播放清單中沒有說明可觀看地區,只在平台使用條款說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56 (UTC)[回覆]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Ghren🐦🕑 2024年5月24日 (五) 06:23 (UTC)[回覆]
是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8:22 (UTC)[回覆]
由於@Cdip150在本人回答及更正部分用詞後3天沒有進一步回覆。根據WP:共識#一般公示基本規定,現視播放清單不能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問題已經獲得解決。
————
現就版本5 V2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31日星期五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5:53 (UTC)[回覆]
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可以註明是在哪個地區下瀏覽(事實上cite模板還有location參數可以註明是哪個區的),自然也不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還有搞清楚「綜合已發表材料」的前提——是將多個內容作出綜合才會觸法,也即是說如果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及香港區的播放時間,是不會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因為根本不是在多個內容中綜合出來的資料,而衹是取自一個內容。閣下上面的理由足見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的見解並不正確,故此上述問題並未合理解決。而且,閣下在恢復公示後,Ghren君拋一個問題出來才又修改(公示後才將「不合適」改為「不建議」,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加上有關條文還是基於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的可能不正確之見解,故此恕敝人還是要把公示中止,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還有請閣下說話前查明事實——我早在公示結束前3天已經提出反對,而非您說的在公示完結當天才反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27日 (一) 19:44 (UTC)[回覆]
@Cdip150:
首先,如何證明你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按Netflix,除了網絡限制區不能瀏覽外,全世界也可瀏覽,你要如何證明特定播放清單內的特定集數可在特定區域成功觀看?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而非在此發表。
其次,請看清楚「 「綜合已發表材料」」是針對哪些例子?
第三,請看清楚該段首句「 以下是個人見解」,如閣下認為Netflix可以基於版權及非原創可被引用,閣下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
回應@Ghren在上方述「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既然該播放清單有提供所需資訊,為何不能遭引用?
——
另外,公示繼續,因提案提及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而非個人見解。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33 (UTC)[回覆]
承Ghren君在下面所說的:「就算是借閱,也是有指定圖書館的(地區限制)」,意味讀者衹需親身前往指定圖書館便可查證得到;換成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的話,就是讀者親身前往香港並瀏覽Netflix便可證實得到「香港區可以觀看」;注意Ghren君也說的「『需要註冊、付費、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也無損於來源的可靠性」。既然是維基制度內允許的東西,本應就是不用事先商討就能用的東西,「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根本無從談起,不然您這樣有僭越方針之虞。
Wikipedia: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針對的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而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明顯就不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這是看到來源說了A,條目裏照寫A);所以直接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並不違反非原創研究。(是故閣下所說「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本身就是錯誤的說法,況且讀者可以親身前往A,B,C地區瀏覽有關資訊來進行驗證)
那麼既然一開始就不可以認定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是違反非原創研究,何解還要「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當本身就沒有違反非原創研究時,從何談起「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也就是說,「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這種規則本來就不該訂出來,這是變相預先假定引用特定OTT平台是在進行原創研究。
另外我是說「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何解您會理解為「不能遭引用」?我根本沒有這個意思,衹是想說您公示後才改為意義不同的內容,根本不宜繼續公示。不過我也要指出的是:「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並非「不建議作為來源」的合理理由,原因如前述——讀者可親自前往所指的可播放地區瀏覽該網絡電視平台進行驗證。
基於上述指出的問題仍然有討論必要,本人中止此公示,在沒有得到明確結論前不應恢復公示,還望閣下留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28日 (二) 19:51 (UTC)[回覆]
首先,針對Netflix,實際是違反「 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在維基百科裏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以上意味着維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段落,而非綜合已發表段落。
Netflix有這樣的播放清單,但隻字不提哪裏可以看。如編輯者單憑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就可判定哪些地區可以看,此僅是「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27 (UTC)[回覆]
這邊的人沒人接觸過Netflix等以外的早年OTT平台?夠Yeah在互聯網檔案館上的存檔隨便點一部動畫[如一騎當千第二季]的立即播放按鈕進去會顯示「此片只在香港地區放映」。相信這難以說是原創研究。--S叔 2024年6月27日 (四) 06:30 (UTC)[回覆]
問題是這個是一個編輯者自行測試的一個過程,如果閣下可在不用轉換ip的狀況下獲得該影片的可觀看地區,那應該沒有人會質疑是這是原創研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18 (UTC)[回覆]
網絡檔案館就是以其服務器及其IP位址存儲某一網站在某日子的存檔,然後再開放給大眾閲覧存檔。因此在上面是能夠在夠Yeah服務範圍[如香港]的情況下顯示上述語句,這不會因為改IP而出現變動。同樣,若一個只服務中國大陸的OTT服務由港澳台用戶使用也可能顯示「此影像只供中國大陸地區的用戶」使用。為何你會認為需要別人改IP才能試出?--S叔 2024年6月27日 (四) 11:46 (UTC)[回覆]
如果閣下可在不用轉換ip的狀況下獲得該影片的可觀看地區,那應該沒有人會質疑是這是原創研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55 (UTC)[回覆]
假設您在中英街接收香港的移動信號或者是在廈門接收台灣的移動信號。應該不算是原創總結吧?--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7日 (四) 11:59 (UTC)[回覆]
如果是香港,是原創研究,因為香港電訊商不公佈流動網絡的街道覆蓋範圍(這是他們的內部資料)。而台灣不算,因為他們三家電訊商有主動公佈覆蓋範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2:09 (UTC)[回覆]
另求管理員@Ericliu1912,希望我是對非原創研究方針的理解是沒有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30 (UTC)[回覆]
「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這句明明就是閣下說的,所以您現在是反口嗎?不過也不緊要,請注意方針開頭的序言實際上是下面段落細節的濃縮版,條目內容實際有否違反方針,當然要依方針後面段落的明細來判斷,而非僅拿方針的序言就算,也就是說條目內容有沒有犯「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經驗或爭論的場所」,當然還是要看回相關段落(這裏也就是Wikipedia: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的詳細解釋。您現在僅僅引用方針開頭的序言就片面去說違反,怎麼可能恰當?
假設某人在香港,從播放清單觀看得到某節目,然後該人在該節目的條目中寫香港區可以看,這是一個非常直觀的描述,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30日 (四) 23:57 (UTC)[回覆]
這個是其中一個笑話:PUI PUI 天竺鼠車車
「木棉花授權地區以外地區: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俄羅斯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
還有的是「亞洲: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1:58 (UTC)[回覆]
我需要行政員@AT看看街燈的這個表述有沒有錯,畢竟之前有管理員以此進行封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2:00 (UTC)[回覆]
您這樣相當於是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北韓可看會是原創研究,繼而去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美國可看也是原創研究,您這樣無疑是在以偏概全。還是這句:「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2日 (日) 17:43 (UTC)[回覆]
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配上播放地區,請問如何寫才不算原創研究?
文章沒有表述的而強行配上個人見解不是原創研究,這個「管理員」說法我一定會大規模推廣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0:26 (UTC)[回覆]
另外,格式手冊的精神不是防止人治嗎?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這句在不少編輯者視為「如有任何爭議,依管理員決定為最終依歸」,而不是「如有任何爭議,依白紙黑字為最終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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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此提案只有閣下一人反對,其他人也支持,顯然閣下希望擾亂共識。此外,本提案參與者普遍即日互相討論交換意見,顯然提案有迫切需要,而閣下也在我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顯然有「拉布」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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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知是哪位管理員(不點名批評曾被我ping過而默不出聲的管理員),更改了公告欄的標題,原標題已無法反映當前討論的內容,故本人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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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煩請希望@Cdip150表達意見前ping一ping提案所有參與者,讓他們知道閣下的看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11:28 (UTC)[回覆]
「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這句我想已經說得很白;
文章沒有明確表述,但若文章本來就有所指的意思,則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或個人見解,很明顯您這樣的理解是在斷章取義。
「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從來就不是由管理員一個來決定,這是您個人猜想出來的見解,無從稽考。事實上也是要各人依照現有的規則去認定,談不上任何「人治」。
注意共識不是點票,況且其他人表示支持時敝人仍未指出問題,坦白說如果您不是另外又發起#提議外部連結指引WP:ELNO同時編入WP:可供查證,我也未必察覺到上述提案與現有的方針不相配,所以我才出手,並不是要希望擾亂共識。還有我除了一次是隔八天和一次是隔兩天半回覆外,基本上自閣下最後回應後不足兩天就回覆閣下,何來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另外本人因現實生活繁忙不太可能每天都上來回覆,隔幾天才上來這種事在參與本討論前已經出現,並非刻意拉布。再一次提醒閣下在說話前查明事實,勿輕率作出指控。@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5日 (三) 00:17 (UTC)[回覆]
試說明下列影片的完整可播放地區及說明閣下是基於甚麼證據會有這個見解?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771389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0:54 (UTC)[回覆]
參考「文章沒有明確表述,但若文章本來就有所指的意思,則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或個人見解,很明顯您這樣的理解是在斷章取義。」,請問文章本來所指的意思是什麼?如果閣下可根據Netflix的播放清單說明播放地區,那看來閣下才是「斷章取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3:48 (UTC)[回覆]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日本區看到這是WIND BREAKER—防風少年—,其他區均顯示404信息。
儘管網站沒有表明香港可以瀏覽,但您在香港確實可以瀏覽該網站的話,如果僅因為網站沒有明確表示香港可以瀏覽,所以不能說香港可以瀏覽,就是在斷表面之意,而未取可以一望而知的實際意義(真的可以在香港瀏覽)。--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9日 (日) 04:01 (UTC)[回覆]
  • 「一望而知」概念僅適用於本地OTT平台,如一看到KKTV就想起只有台灣可以觀看。
  •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難道閣下不是花了4天才得出完整可觀看地區?如果可透過「一望而知」就知道可觀看地區,那還需要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7:37 (UTC)[回覆]
不懂你們說什麼,但自己試出限制顯然不可靠、原創研究、非可供查證。網站可能屏蔽代理、雲主機等,校園網、家寬IP或網站防火牆等都會干擾結果。--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04 (UTC)[回覆]
既然日本限定的難不到閣下,可挑戰台灣限定的。
這個是村裏來了個暴走女外科於Netflix的播放清單,當使用台灣代理器(大品牌)進入此播放清單,應被跳至(重路由至)南美洲,從而得出404。
在這個情況下,閣下提出的「就是在斷表面之意」就更不成立,因為測試過程可以被干擾。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59247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26 (UTC)[回覆]
「一望而知」並非「合計衹望一次而知」啊,是在說前往各地區進入一次後即可知道當前的地區能不能看,而非立即從播放清單的表面就知道哪裏能看。
事實上最正確的查驗方法是親身前往各個地區進入一次該網站,我用代理衹不過是盡量模擬真實情況來節省時間,不然我要花更長更長的時間才能答得到您(我切換到台灣區後是可以在Netflix看到村裏來了個暴走女外科),即使代理可能會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準確,但不應因此也要認定親身前往特定地區瀏覽也是原創研究。另須注意花很久時間才能查證不代表不可查證,如果我旅行往日本在Netflix的播放清單看得到WIND BREAKER—防風少年—,然後當我說在日本可以用Netflix看也要被視為原創研究,我覺得有些不合情理。其實上面Nostalgiacn君已經指出了一點:英維對應的規則其實並沒有禁止或不建議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已經可見一斑。還是這句:「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11日 (二) 06:39 (UTC)[回覆]
回應「英維對應的規則其實並沒有禁止或不建議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
本人於6月9日到英維互助客棧求助區查詢Netflix播放清單可不可以證明可觀看,結果有2名編輯者回答,一名有名編輯者表示會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一名IP用戶表示如引用則會被封鎖,即使是管理員也如此。--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1 (UTC)[回覆]
回應「即使代理可能會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準確,但不應因此也要認定親身前往特定地區瀏覽也是原創研究。」,
請問哪條方針指引容許「維基人到現場目測後在維基內記錄所見所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5 (UTC)[回覆]
@HK5201314Cdip150我看了最近的一大串討論,Cdip150的觀點大概是來自英維的en:WP:SOURCEACCESS,本地可供查證尚缺乏這方面的討論。
就實體書而言,這個規則是默認的。簡而言之,編者在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B國編者在當地找不到,不能以此為由認為這個書「不存在」。你們上面的討論算是互聯網版本,除了一般的付費墻攔截問題,Netflix的國別限制訪問又出現新的問題。
我認為上面討論混淆了「能否訪問網頁」和「網頁上內容」兩個概念,後者容易理解,和「各地圖書館藏書」的例子一樣,B國無法訪問網站,不等於A國訪問看到的內容不算數。
前者就是現在爭論的點,網絡技術讓A國編者可以用VPN換地區一個一個試能否訪問,以得出「那些地區能訪問」的結論。這個行為,個人認同YFdyh000的說法試出限制顯然不可靠、原創研究、非可供查證。--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5:55 (UTC)[回覆]
@Nostalgiacn:
街燈管理員的例子應是:
編者A在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編者B在B國圖書館找不到這本書。於是編者A用該書本的「ISBN編號」說明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
.
然後不斷強調: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
換做例子,應是: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引用ISBN編號證明該書本可於某地閱覽)就一定是原創研究。」
.
然而,可供查證方針僅指出內容本身,而非透過該內容的標題及其內容而說明可在哪個圖書館獲取相關書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10 (UTC)[回覆]
這就是我說的混淆了「能否訪問網頁」和「網頁上內容」兩個概念。Cdip150說的是後者,你其實是想針對的是前者。為了避免前者的情況,限制「平台的連結」。造成他憂慮是變相限制「網頁上內容」的利用。
需要在描述上釐清兩者差異,避免可能的誤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47 (UTC)[回覆]
原句:「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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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針對的也是後者呀!「能否訪問網站」是可供查證本身規管的(現已放棄相關句子),而「網頁上內容」是原創研究規管的(此公示的句子)。網站本身沒有提及的要誣蔑它有說的是原創研究,對嗎?
原案也提及播放連結只是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而不是不建議作為「正式標題」/在「??平台上架」的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2:08 (UTC)[回覆]
我明白你的意思,畢竟2024年5月22日我就在用Ani-One Asia的例子說明這種情況。請循其本Cdip150質疑的文段是「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單從這個描述,是可以簡單解讀為「B國無法訪問網站,等於A國訪問看到的內容不算數」這個結論。
然後你們討論開始歪樓到「能否訪問網頁」這個議題上了。說到底還是在條文上釐清兩者差異,避免可能的誤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3:16 (UTC)[回覆]
(?)疑問: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電視節目重播資訊。」這是不是指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內容全部都要刪除?--素菓霖 2024年6月15日 (六) 12:45 (UTC)[回覆]
如果是「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內容」,一半準確。事件的重點應放在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及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上,而非節目的播放資訊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4:55 (UTC)[回覆]
只針對@Kalin8111提出的疑問給出思想實驗
  • A是一個全球/區域性的作品,從上映到現在已經10年以上,也有至少多個系列作(含翻拍、重製、重剪輯或電影版)產生,一或多個區域每年重播。假設有帳號有能力針對每次重播提出來源,頁面增加將近1000個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B是一個區域性的作品,從上映到現在大約將近1年,因為當地有多種平台(包含單一公司有數種播放平台),除了在首映的平台重播外,也在其他數個平台重播,假設有帳號有能力針對每次重播提出來源,頁面增加將近20個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第二項的情境,B每年固定增加同樣數值的重播資訊及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第三項的情境,B可以使用的來源幾乎全部是第一手來源,是否WP:關注度不足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20:17 (UTC)[回覆]
「 第一手來源」通常即指@Cdip150最關注的「播放清單」問題。如果他沒有其他反對論點的話,3日後即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5:20 (UTC)[回覆]
@HK5201314我個人認為你如果一直沒辦法公示完成,調整方向,同時分項公示,先把已經結束且沒有異議的用討論關閉的方式處理,隨着時間經過,你的主題和討論的方向會無可避免的瑣碎/複雜/肥大混合些許離題。
可以關閉/通過的,即使只有少數或小部份,能關閉就能避免過度增生。其他還不能關閉/通過的留着繼續處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2:08 (UTC)[回覆]

基於Cdip150對條文的異議並本人因他的異議而作出了用詞上的修訂(目標與原第五版一致)。在修訂後7日內,共有3名編輯者均對他提出見解及例子表示了其結構性問題,而他並沒有對相關問題有任何回應,根據WP:共識,Cdip150提出的疑問已獲得解決。 因此,本提案(版本5)將繼續公示,由2024年6月18日公示7日至2024年6月25日。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3:58 (UTC)[回覆]

(-)反對:大時代的情況如果不能記錄播放日期,怎樣帶出因那次重播而引生的現象: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等?這樣會令一些重點資訊變成半天吊,規則要再修改。--素菓霖 2024年6月23日 (日) 18:22 (UTC)[回覆]
然而重播時發生的股市相關事件跟大時代這個電視劇本身是沒關係的,純粹就是巧合併且相關效應有獨立條目壓根就沒必要在電視劇自身的條目里寫。--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3日 (日) 21:44 (UTC)[回覆]
@甜甜圈真好吃他說的是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不是大時代,而且有一點倒是很值得留意的——「這段時間的廣告時段比往常的長」,那次重播吸引了很多商家買TVB那個時段的廣告,這點又不能說沒有關係。--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24日 (一) 00:42 (UTC)[回覆]
目前暫時發現沒有發現TVB在重播該劇時廣告商購買的廣告數量明顯增多的相關來源。(所以相關言論屬於觀眾自行觀看節目得到的原創總結。)--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4日 (一) 01:54 (UTC)[回覆]
找到有來源:東方日報獨立媒體。--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07:56 (UTC)[回覆]
「 重播而引生的現象」,即「迴響」段落,而非「 播放資訊」段落,而目前「迴響」段落還沒有規定,故只要將重點放在「 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等」並記錄於「迴響」段落即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1 (UTC)[回覆]
正如相關段落放在影響段落,而非「播放資訊」,故看不到有影響。--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9 (UTC)[回覆]
@Kalin8111--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2:11 (UTC)[回覆]
回看整個對答過程,我問「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內容全部都要刪除?」,你答「一半準確。事件的重點應放在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及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上,而非節目的播放資訊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如果相關段落放在影響段落就沒有東西要刪除,那連「一半準確」都沒有。然而你說「一半準確」,即就算放在影響段落,有部分內容還要刪除。而因為「而非節目的播放資訊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這句話,那麼要刪除的部分內容就是當中的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而只能留下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的內容。那麼依照你的「一半準確」的回答,就算放在「迴響」「影響」段落怎可能沒有影響?你的第一次回答和第二次回答自相矛盾。--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19:06 (UTC)[回覆]
這個僅是重點問題,如該重播沒有關注度,理應刪除。
但閣下的例子有關注度,繼而應放在 「迴響」「影響」段落,重點描述其重要事件,而非「播放資訊」段落。如果 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的內容 放在「播放資訊」段落,這是離題。
至於一半準確論則視乎閣下如何理解,閣下說「是不是全部都要刪除」,我會說如果該段落放在「播放資訊」,應刪除,因離題。如該段落放在「迴響」「影響」段落,僅應刪除過份仔細的句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0:02 (UTC)[回覆]
又發現了其實是沒有可靠來源記錄該段落所有論點,刪除(除廣告商大賺外的所有)是正常不過。
P.S. 不怪得要掛模版啦!--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0:08 (UTC)[回覆]
另外,獨媒的那個是blog,而非報導。而東方的沒有證據支持論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3 (UTC)[回覆]
由於出現新的反對理據,有關問題需要繼續討論,恕敝人中止公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24日 (一) 00:42 (UTC)[回覆]
出現問題的原因是源於提問者選擇來源有誤。--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23 (UTC)[回覆]
另外,該提問者已錯失提問時機,在其他編輯者回應8日有多才有進一步回應,與現有公示程序條文有衝突。根據WP:共識,問題已獲得解決,另無需再回應,因此不影響公示。如有任何問題,請另提出更改WP:共識議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28 (UTC)[回覆]
你的回應前後矛盾,已經不是正當合理回應,問題未解決,公示應當中斷。--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19:10 (UTC)[回覆]
這個來源可以吧[8]--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47 (UTC)[回覆]
這個是應放在影響,而不是播放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51 (UTC)[回覆]
(-)反對,這個討論好像完全沒有嘗試通知經常編輯這類條目的用戶前來參與討論,甚有疑慮。--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5:34 (UTC)[回覆]
無效反對(沒有針對提案作出實質意見),此討論已維持3個月又3日,足夠引起社群關注度。而且路西法人的共識議案不包括此方針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5:53 (UTC)[回覆]
經常編輯的用戶不一定會注意方針討論,不贊成你這樣在後面閉門造車,再要求在前面實戰的遵從。--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33 (UTC)[回覆]
請針對下方所有提案也這樣說--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48 (UTC)[回覆]
以往看見很多討論在某個階段都召喚活躍編輯者,原則上我認為每個方針討論都應該這樣,但我比較專注自己感興趣的範疇。其實討論拖得久,或者像上面那樣糾纏在有沒有來源,其中一個原因,正是熟悉此話題的人士參與不足。例如你們在討論大量內容缺乏來源的大時代條目,而我就是曾為此條目添加唯一學術性來源的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58 (UTC)[回覆]
「熟悉編輯者」:有啊,大部分熟悉議題的也在公示前已表達意見及潤色條文,你可以看到版本5的支持程度。但因為管理員Cdip進行無限拉布行為,導致拉布產生的回應多於完善條文產生的回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7:06 (UTC)[回覆]
  • 第一眼印象,「不分青紅皂白地」在這裏絕非合適用詞,可用「不經篩選地」一類字眼。
  • 我反對將這些資訊視為沒有價值的東西。我的觀念是,它們很多時候價值不那麼高,若情況是不加以限制,它們的數量就會過於龐大,則唯有作出取捨。中文維基是指以中文寫成,並不是只收錄和中文地區有關連的內容。如果英維的方針也基於上述精神,大致可以接受。但我覺得英文地區的人因近代的長期主導地位總有點自大,不重視外文外事,往往只視作一種獵奇,反而變得眼光狹隘,相反我們需重視外文外事,更懂海納百川。文化不同,做法也可不同。
  • 不能寫準確的播放時間,但能夠寫時段,那麼時段具體來說是什麼?沒有數字的「深宵時段」、 「黃金時段」?有數字的「月九」、「十點檔」?如來源所寫的就是具體時間,那麼是否會變成原創研究一個時段名稱去描述它?時段與具體時間的字元相差不多,有如此限制的必要?
  • 說起大時代的重播迴響,我想起自己曾在亞洲電視外購劇集列表的編輯。雖然亞視末期在黃金時段重播舊節目,淪為笑話,但該台其實曾在1990年代中在黃金時段播放1970年代日劇配音版,並獲得正面迴響。現實中出現過的情況是千奇百怪的。
  • 我認為條文應明確指出:「當節目的重播曾被二手來源作為主題介紹,可寫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可在該段落提及日期與時段。」不必研究這一半和那一半可不可以,這種情況下寫多一點點,能有什麼不良影響。
  • 關於一般(沒有迴響記載)的重播情況,我想起無綫電視多年前所拍的金庸劇,在其傳統的翡翠台的重播次數,二十至四十年來可能平均就只有兩三次,就算是平均五六次上下,如果全世都是這種情況的話,我會覺得在內文以一兩句散文概述,只提及重播年份,無傷大雅;然而,那些舊金庸劇至今還在中國內地各衞視時有重播,恐怕沒有誰有興趣一一列出來。因此,我猜這種差異形成了有些地方的人熱衷記錄重播資訊(因為較「珍貴」也並不那麼瑣碎),有些地方的人不習慣這樣做(重播太常見太瑣碎了)。研究重播也未必只有電視迷才有興趣,《文藝生活》2010年第12期《我國電視劇重播現狀、存在問題及其對策研究》、《視聽》2019年第6期《新媒體語境下經典電視劇重播的價值》、《電視研究》1996年第8期《談優秀國產電視劇重播的價值》 。
  • 大致看了一遍第5版本,如果沒理解錯,非中文地區作品在產地以外的非中文地區的播出資訊,是被禁止收錄。如上,我傾向如有二手來源支持內容寫成迴響、影響一類章節,不應受此限制。
  • 記得@JuneAugust君在擴編白色巨塔 (2003年電視劇)選dyk時曾引用重播報道;當時我也加了此劇在台灣因太受歡迎,首播後立即重播之先河。有否意見?
  • 關於串流播放平台的討論較為複雜,我想仔細再看一遍,想想有沒有意見。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37 (UTC)[回覆]
這個是一個優質論點,請容我連同這個「關於串流播放平台的討論較為複雜,我想仔細再看一遍,想想有沒有意見。」一併回答。--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52 (UTC)[回覆]
首先回答論點2,在我翻譯英維前研究所有維基專案,發現只有中文維基百科非常好人地點列世界各地不同媒體的播放資訊。即使是韓維、日維、法維及英維也只專注自己地區的播放資訊,不記錄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即使是他們的節目賣至中文地區,也不記錄,而英維也明文禁止這個行為。
但考慮到中文維基很喜歡無限放大中文節目迴響,以證明節目對中文社群的重要性,故在翻譯時考慮放寬中文節目在非中文地區的播放狀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05 (UTC)[回覆]
說到這個日維這邊有部分作品的話,是有標註中文地區的播出信息。(例如爆旋陀螺系列、爆丸這種玩具廣告類動畫。)--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3:49 (UTC)[回覆]
數量是極少,差不多每一萬條就有一條這樣操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04 (UTC)[回覆]
美英日是傳統的作品輸出「大國」,韓國現在也成頂流(韓維規模很小),他們的作品在各地播出,以至被譯成各地語文,是習以為常之事,當然不覺得列出來有什麼意義,但中文地區作品能在其他語言地區播出,尤其能反過來輸出至英美日那些「大國」、尤其被配譯為外語,這情況仍時被視為可貴之事,能引起來源特別提及之事,這不是中文維基的風氣,而是中文地區的風氣。這正是文化差異。--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49 (UTC)[回覆]
但是有部分中文維基人把這個習慣帶到了其他語言社群的非中文作品中就不大好。(之前就有在日語維基看見過在日本動畫條目中寫大中華地區播出情況的)@Factrecordor--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3:55 (UTC)[回覆]
例如某部以新幹線為主題的動畫。提及的內容如下(這段內容像是中文這邊的動畫愛好者寫的。):

香港 2018年11月22日から2019年8月15日まで無綫電視翡翠台にて、『新幹線戰士』のタイトルで毎週木曜、金曜の17時20分-17時50分に放送。広東語 & 日本語二ヶ國語放送、繁體字字幕あり。 台灣 2019年3月31日から2020年9月13日まで東森幼幼台にて、『新幹線變形機械人』のタイトルで毎週日曜日、10時30分に放送。 --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4:00 (UTC)[回覆]

新幹線変形ロボ_シンカリオン#日本國外での放送(第1期)日語新幹線変形ロボ_シンカリオン#日本国外での放送(第1期):看完這個描述,覺得很羞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09 (UTC)[回覆]
也有不醜的時候,如香港首播《大拇指姑娘》,早於日本首播。播映《美少女戰士》時原作者武內直子訪問無綫配音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6:56 (UTC)[回覆]

版本6(分句公示)

標題: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經篩選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Underconstruction00:「等中文使用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08 (UTC)[回覆]
另外,這4個items不是規範重點,因為規範主體是下方的「限制收錄」部分,基本上,如馬來西亞的播放資料若不是中文(轉播),其收錄次序將大大降低。
至於指定的6個地區,是中維中文支援地區。基本上,如欲質疑這6個地區的正當性,只能前往元維基反映意見,包括可能新增「英國繁體」、「美國簡體」等。
至於「馬來西亞」及「新加坡」,這邊提及的並不是「官方語言」,而是「通用語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17 (UTC)[回覆]
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如編輯者對於個別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有疑問,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節目的播放時間應以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為準,如來源使用其他報時制式,請轉換至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報時制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32 (UTC)[回覆]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例子:如節目時間表列明節目的播放時間是06:00-06:30,但實際的播放時間是06:03-06:12及06:15-06:27。編輯者應記錄播放時間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了解,沒意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09 (UTC)[回覆]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想明確:推遲指起播,延長非推遲。a或b的延誤播放信息。本次《新聞聯播》需要xx分鐘,若作案例,算偶發嗎,是以前少見現在常見。判斷偶發是否偏主觀。--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33 (UTC)[回覆]
我不相信會有可靠來源記錄一節目每集延播的原因。況且,如果是因為上一節目或上一大事而造成的延播,應放在上一節目或上一大事條目記錄,因為與本節目無關。
新聞聯播自偉大領袖上台至今,已經算是恆常。不過,不知道有哪間媒體敢質疑下一節目因偉大領袖的講話而導致延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53 (UTC)[回覆]
不需要每集,一集的也能寫。不理解,如果電視劇因晚會延播一次,在晚會條目寫它導致電視劇播出延遲/取消,恐怕過於不重要。電視報可能敘述,或者按常識?我說的是,新聞聯播因某項大事延長,如何算定數還是偶發;下一節目裏是否提,我感覺意義小,類似突發的不可抗力。--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3:25 (UTC)[回覆]
按常識即可,因為這些延播通常沒有可靠來源記錄。即使有,但維基百科可不是電視EPG,恆常記錄延播會導致文章比例出現問題,如果條目來源一半是關於延誤播放,餘下的是其他部分,顯然出現了問題。但若只有少部份的來源是關於延誤播放,那問題不大且顯得偶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6日 (六) 11:28 (UTC)[回覆]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記錄
**如節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獨立可靠來源引用重播資料並作主題介紹,請記錄相關主題介紹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編輯者可在本章節簡單提及重播日期、時段及引起主題介紹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Factrecordor:這句是英維中English license 定義,封鎖了非英文播放平台。
為確保中維指引與全球對接,避免認知落差(畢竟現時只有中維這樣恆常操作)及公平對待每一節目(避免只有中維過份詳細地列出鎖碎/全部資料)。換句話說,閣下的論點1不能對接世界各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6:57 (UTC)[回覆]
換言之,如按照英維指引精神,應這樣記錄
範例:一套美國劇
曾在德國、法國播映:不記錄(與中文社群有什麼關係?)
曾在德國、法國、意大利、瑞士播映:不記錄(與中文社群有什麼關係?)
曾在台灣、香港、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等。」
曾在台灣、香港、澳門、中國內地、馬來西亞、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澳門XX頻道(2002年),中國內地XX頻道(2003年),馬來西亞XX頻道(2004年)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7:10 (UTC)[回覆]
說一下一些看法:一種語言的維基百科裏,看似之於某語言社群沒關連的項目實在多的是。例如我以為中維中充斥着本來自英維的內容,與英維中本來自中維的內容,本質是不同的。在中維,很多人是自發性從英/外維翻譯成與中文世界沒有關連的條目。但依我看來,在英維不少跟英語世界沒有關連的條目,則都是懂英文的其他語言維基人前去編寫。若不是個維基百科,說不定英語世界的人已經會在大量提刪這些條目。以我理解這就是上述所謂的文化不同。--Will629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2:22 (UTC)[回覆]
據我自己的見聞,在中維裏如果一個條目全部都是英文來源不會受到「歧視」,但在英維一個條目全部都是中文來源的話,會大受質疑。正如最初所說,我認為在這些方面,中維的態度更正確,我們不必跟他們看齊,更不應出現以眼還眼的想法,是英維應當學習我們。--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3:42 (UTC)[回覆]
Wikipedia:是英文維基說的!Wikipedia:誠如英文維基所說,雖然只是論述,不是方針,但足見全球對接不是必需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3:51 (UTC)[回覆]
假設有兩套沒有在中文地區播映過的德國舊電視劇,一套只在德國本土播映過,一套在歐洲很多國家都播映過,如果它們的條目對中文讀者是有意義的,我相信對於這些讀者來說,兩者在歐洲的差別也是有一點意義的,值得中維僅僅多用一兩句去記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06 (UTC)[回覆]
如果放寬至中文來源記錄相關播放資料,可以嗎?
因為如果該節目對中文讀者是有意義的,應該有中文來源記錄,從而知道該節目對中文社群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7 (UTC)[回覆]
如上文所說,中維沒有「歧視」全外文來源的風氣,中維也對翻譯條目樂此不疲,原則上我(-)強烈反對以來源語文作為判斷準則,甚至擔心這種觀念若蔓延,他朝條目主題本身的關注度都要按來源語文來判斷。--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10 (UTC)[回覆]
留名等看之後會在中維看到非洲、南美洲的播放資料,反正我手上是有這些資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28 (UTC)[回覆]
不過如果之後看到 非洲、南美洲的播放資料,會不會被批評WP:NOTIINFO就令一回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31 (UTC)[回覆]
如上,只要有限制數量的規則,瑣碎內容不能無限制大量羅列,不是什麼大問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日 (一) 10:56 (UTC)[回覆]
中文字幕配音/其他語言(原產地)—>無要求
其他語言(非原產地)—>請@Factrecordor建議一個可行可量化數字限制收錄。(初步我打算extend這句「 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日 (一) 11:15 (UTC)[回覆]
同上,3個,如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3日 (三) 18:25 (UTC)[回覆]
  • 中文及原產播放資訊:無限制,可使用播放清單。
  • 如沒有中文播放資訊:3個(大至小),但必須曾被第三方可靠來源記錄。
    • 跨洲份優先(跨洲份數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歐洲跨美洲
    • 以整個洲份為主要「可觀看地區」
    • 當地在地化(如該節目曾於當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不包括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單純轉播及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單純轉播
——
這個可以嗎?@Factrecordor--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0:57 (UTC)[回覆]
沒問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15:45 (UTC)[回覆]
我認為最大3個太死板,如果有4個外國地區的播放資訊真的很受關注的,也要強迫刪除其中1個?這樣似乎又不合理。--素菓霖 2024年7月9日 (二) 09:46 (UTC)[回覆]
「 我認為最大6個太死板,如果有7個外國地區的播放資訊真的很受關注的,也要強迫刪除其中1個?」
「 我認為最大7個太死板,如果有8個外國地區的播放資訊真的很受關注的,也要強迫刪除其中1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12 (UTC)[回覆]
雖然全球只有中維 「沒有「歧視」全外文來源的風氣」,但如果編輯者認真起來,把全球國家及地區的所有播放資料連來源一併列出,在文章比例上有一定問題,而且顯得資料不經篩選,過分詳細。如單計首播平台,也有超過100個來源也是關於播放資料,還不計個別重播資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2:18 (UTC)[回覆]
最主要應concern是假設我寫了YouTube TV可以看A節目,但不幸地,Youtube TV的服務地區只有美國,對於常用中文社群地區,應透過什麼途徑使用Youtube TV收看此節目,相關方法是否符合平台的著作權法?另外,YouTube TV只有英文配音及英文字幕,對於常用中文社群,是否會故意利用YouTube TV收看此節目也成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27 (UTC)[回覆]

集中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我對串流平台的討論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11 (UTC)[回覆]
經過一天,我認為以散文簡述及限制數量,比起全禁,更能平衡需求。初步提案如下:
  1. 非中文地區作品在產地以外非中文地區的電視播放資訊,不能列於資訊框,可在內文以散文形式簡述。限制如下:數量只限三個(但中文地區不受此限制);如曾播放國家/地區只有一至三個(包括中文地區),則可以全數提及國家/地區、電視頻道與首播年份;如曾播放的國家/地區多於三個,為免陷入何地可以作為例子的爭論,列出中文地區之餘,其他地區只能以「自XXXX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一類的語句簡單概括;如中文地區已有三個或以上,其他地區亦只能以「自XXXX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一類的語句簡單概括。
    範例:一套美國劇
    • 曾在德國、法國播映:「此劇2000年曾在德國XX頻道播映,2002年曾在法國XX頻道播映。」
    • 曾在德國、法國、意大利、瑞士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
    • 曾在台灣、香港、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等。」
    • 曾在台灣、香港、澳門、中國內地、馬來西亞、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澳門XX頻道(2002年),中國內地XX頻道(2003年),馬來西亞XX頻道(2004年)等。」
  2. 原產地的重播資訊,不能列於資訊框,可在內文以散文形式概述。限制如下:只可收錄編者所知(按照來源)的最早一次重播及最近一次重播的具體資訊,包括播放頻道及時間。最早一次及最近一次重播年份對了解重播情況有參考作用,但由於未必能確定是否最早及最近,最近的重播也需要更新,建議避免在文中直接使用「最早」「最近」這類字眼。若重播次數超過兩次,其他重播可概括為曾於XX頻道(若不止一個,可寫「多個頻道」一類字眼)重播多次(若有來源統計次數,可具體寫「X次」)。時間方面,若重播頻密程度達一年多次,可精細至重播首天的日期,否則只可提及重播年份。若節目的重播曾被二手來源作為主題介紹,可寫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則不受上述限制。
    範例:此劇曾在不同頻道重播多次,較早期的有1999年在XX頻道的重播,較後期的有2018年在XX頻道的重播。
  3. 非原產地的重播資訊,一般沒必要收錄,有二手來源証明具特別迴響除外。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07 (UTC)[回覆]
舉例:七十二家房客:到目前為止,此節目逢星期一至五下午3-5在大灣區衞視(包括之前的南方衛視)重播,連續重播了十年有多,按照閣下的理據,應如何記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6:38 (UTC)[回覆]
對於這種情況,最好當然是找到來源視之為非常見情況,作出特別介紹,最理想的描述就是直接採用你上述的描述(但未必需要仔細至時段),連具體年份也變得不重要。若來源未能支持寫得那麽仔細,也可簡述為「此劇經常重播」。但若對引用來源及非原創持絕對嚴格的態度,但手上實際又只有電視節目表的話,那麼我建議寫:「此劇在XXXX年已有重播(如有舊節目表証明,如沒有則可不寫這句),2020年代仍有重播。」我主張的理念是一旦情況複雜,數量過多,就盡量簡略概括,而不要因噎廢食,因有些條目情況複雜,就要那些簡短的也一起陪葬。--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1 (UTC)[回覆]
但是如果是換到另外的頻道首播(實質仍是該公司範圍內的頻道重播)類似於翡翠台的橘色榮耀!(該節目是重播同公司另外一個電視頻道的電視節目)--馬來西亞華人權益是不會因為某些人士(例如東姑阿都拉曼以及馬華公會)齷齪的伎倆中斷的--甜甜圈 2024年7月9日 (二) 12:06 (UTC)[回覆]
可觀看人數一致(740萬人可以收看),媒介一致(免費電視),配音也不是在翡翠台優先發放(J2有粵配先),故應放棄翡翠台資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22 (UTC)[回覆]
但除非能證明TVB Anywhere版本的翡翠台有播橘色榮耀(觀眾群由香港變成全球),這個就可以記錄(J2沒有TVB Anywhere版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25 (UTC)[回覆]
該節目只在香港地區有版權,所以海外不會播出。--馬來西亞華人權益是不會因為某些人士(例如東姑阿都拉曼以及馬華公會)齷齪的伎倆中斷的--甜甜圈 2024年7月11日 (四) 06:49 (UTC)[回覆]
@PyruvateStevencocoboyCyrussKK1230Ckh3111Apple vTw dramaNickiceYau Sze LongBosco64Will629Ricky36SeoTaeRedmi123465BenkwokmarsTanqrsucks任晏延紅軍28HkmjaiWiKilover022Underconstruction00Achanhk各位,這是關於電視劇條目格式的指引修訂,旨在對一些瑣碎的播放資訊進行限制,主要着眼於重播資訊、非中文地區播放資訊、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資訊,請看看有沒有意見?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35 (UTC)[回覆]
沒有意見,Factrecordor大的補充條目我覺得可以寫進去。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6月27日 (四) 16:12 (UTC)[回覆]
沒有意見--WiKilover022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04:46 (UTC)[回覆]
@Cdip150@Kalin8111請問兩位對後續討論有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24 (UTC)[回覆]
中文好像不是馬來西亞的官方語文,如何定義它屬於中文地區?近數十年加拿大是華人熱門移民地點,我也可以說那裏的華文華語市場不容忽視。參考漢語國家和地區列表 ?--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1:25 (UTC)[回覆]

版本7(分句公示)

沒有爭議/爭議已在版本6解決

1.標題: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2.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經篩選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3.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4.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5.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6.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7.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8.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9.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10.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11.如編輯者對於個別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有疑問,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12.節目的播放時間應以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為準,如來源使用其他報時制式,請轉換至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報時制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13.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14.*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例子:如節目時間表列明節目的播放時間是06:00-06:30,但實際的播放時間是06:03-06:12及06:15-06:27。編輯者應記錄播放時間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15.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16.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記錄
**如節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獨立可靠來源引用重播資料並作主題介紹,請記錄相關主題介紹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編輯者可在本章節簡單提及重播日期、時段及引起主題介紹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修訂版本

10.5 至於電視頻道首播節目,可分別列出「數碼地面電視」、「衛星電視」、「有線電視」、「寬頻電視」及「線上頻道」的播放資訊。關於商業性質「數碼地面電視」的可觀看地區資料,如電視台官網或其他可靠來源沒有說明頻道的可觀看地區,其預設的可觀看地區定為電視台所在城市,這是因為「訊號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語Signal overspill)」現象,編輯者因此無法準確判斷其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11:05 (UTC)[回覆]

17.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因該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對當地社群引起重大迴響,則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設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迴響,編輯者可以選擇從下列序列中選擇最多3個其他語言的播放平台,唯相關資料必須曾被第三方可靠來源收錄。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數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歐洲跨美洲。
      • 以整個洲份為主要「可觀看地區」。
      • 當地在地化,如該節目曾於當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及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並沒有任何後製工作。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覆]

@Factrecordor--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26 (UTC)[回覆]
不反對--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7日 (三) 16:39 (UTC)[回覆]
基於已清除所有反對意見,此版本將在3日後開始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0日 (六) 06:43 (UTC)[回覆]
(?)疑問家有兒女先在香港J2台播出,然後在澳視澳門台播出。因為澳門可以收看J2台,所以在澳視台播出之前澳門觀眾已經在J2台看過一次。這種情況,家有兒女可不可以收錄澳視的播放資訊?(就這樣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7月21日 (日) 19:05 (UTC)[回覆]
這個反倒是先收集TDM的信息吧。(當時TVB的授權只有香港地區直到TVB Anywhere上線澳門為止。)--馬來西亞華人權益是不會因為某些人士(例如東姑阿都拉曼以及馬華公會)齷齪的伎倆中斷的--甜甜圈 2024年7月21日 (日) 21:32 (UTC)[回覆]
澳門可以雖然收看J2台,但是在收費有線電視及OTT 平台 TVB ANYWHERE,與免費電視TDM的媒介不一,根本比較不到,所以樓上說的沒有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00:35 (UTC)[回覆]
我換個例子:賈神探,先在TVB明珠台播出,然後在澳視澳門台播出。翡翠台和明珠台在澳門一直都是可以免費收看的,所以在澳視台播出之前澳門觀眾已經在明珠台看過一次。這種情況,賈神探可不可以收錄澳視的播放資訊?(就這樣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7月23日 (二) 05:20 (UTC)[回覆]
然而TVB播出的賈神探只有香港地區的授權並沒有在澳門地區的授權所以依舊只能收錄TDM的資訊(實際上澳門合規傳輸香港台的途徑就只有公共天線、澳門有線電視以及TVB Anywhere並且TVB Anywhere因播出節目版權僅限香港的原因並未上架明珠台節目)--馬來西亞華人權益是不會因為某些人士(例如東姑阿都拉曼以及馬華公會)齷齪的伎倆中斷的--甜甜圈 2024年7月23日 (二) 07:17 (UTC)[回覆]
如果明珠台在澳門公共天線合規傳輸,那麼TVB放在明珠台的節目應該也要有澳門的授權,如果TVB沒有賈神探的澳門授權,TVB是不可以把賈神探放在明珠台播放的,只能放在只有香港合規看到而澳門合規看不到的頻道。既然賈神探可以在明珠台播放,應該可以合理推斷TVB也有澳門的授權,否則TVB這樣會侵犯版權。--素菓霖 2024年7月25日 (四) 09:38 (UTC)[回覆]
所以首段先說「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如果需要改至「節目的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我無任歡迎,不過大家有沒有聽過「訊號溢出」這個名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5日 (四) 11:38 (UTC)[回覆]
訊號溢出這個詞我還真的沒聽說過,但是無線電有一個類似的詞叫溢播。補充:有線電視以及公共天線的話通常會買轉播權所以提供點播、回看服務容易侵犯著作權的但是轉播沒問題。(前幾天深圳天威視訊與TVB打了官司,結果TVB勝訴要求深圳天威視訊禁止對TVB旗下頻道提供回看功能。[9])--馬華公會是一群漢奸創造出來的政黨--甜甜圈 2024年7月25日 (四) 23:57 (UTC)[回覆]
@Kalin8111:
如無任何新建議或回覆,3日後將公示第7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0:16 (UTC)[回覆]
如果賈神探有來源說TVB有港澳的授權、澳視有澳門的授權,這種情況,賈神探究竟可不可以收錄澳視的播放資訊?(就這樣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8月1日 (四) 18:35 (UTC)[回覆]
沒有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10:40 (UTC)[回覆]
如果不可以,(-)反對:作為當地第一間本土免費台播出,本土台的資訊不應該因為外地免費台在當地已經播出而不收錄。而且明珠台是英文台,澳視台是中文台,這樣令到英文台可以收錄,中文台反而不可以收錄,非常奇怪。--素菓霖 2024年8月2日 (五) 21:20 (UTC)[回覆]
但是TDM是放的是原音版,而TVB放的是粵語配音版(只不過配音不在第一聲道),並且英語社群並未考慮信號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語Signal overspill)現象導致區域外播出。--馬華公會是一群漢奸創造出來的政黨--甜甜圈 2024年8月2日 (五) 23:20 (UTC)[回覆]
但是如果你找到TDM來源,用以證明有迴響,那應該不受影響。--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00:29 (UTC)[回覆]
目前的話就只有《澳門日報》的新聞稿[10]--馬華公會是一群漢奸創造出來的政黨--甜甜圈 2024年8月3日 (六) 03:53 (UTC)[回覆]
至於明珠台,有沒有來源證明他可以在澳門透過大氣電波播放明珠台?剛Google完及查閱澳門電視廣播,澳門大氣電波版明珠台應該是信號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語Signal overspill)現象的其中一個例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4日 (日) 13:25 (UTC)[回覆]
@Kalin8111、@甜甜圈真好吃:更新了10.5,應該可以解決閣下的意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11:10 (UTC)[回覆]
假如澳門真的是透過自己的大氣電波播放明珠台,而且不是信號溢出播放,是不是要刪除賈神探在澳視的播放資訊?--素菓霖 2024年8月9日 (五) 03:30 (UTC)[回覆]
然而,目前澳門合規的TVB頻道接收方式只能通過TVB Anywhere澳門、澳門有線電視以及澳門基礎電視頻道提供的公共天線服務播出。(TVB從2018年之後才開始統計澳門公共天線以及有線電視的收視率。2019年之後就增加了TVB Anywhere澳門的跨平臺收視率。)並且兩地政府並不允許免費電視服務跨範圍發射信號。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WP:CIVWP:BLP,已由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於2024年8月21日 (三) 09:1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甜甜圈 2024年8月9日 (五) 05:05 (UTC)[回覆]
我可以肯定地說,閱下使用錯誤例子。如果閣下用日本電視節目來反駁我,有機會成功挑戰。在日本,在於證明於數碼地面電視的播放情況。
單說日本大阪府,有動畫節目用每日放送品牌作推廣,但實際首播電視台是東京都的TOKYO MX,可能你的心態是「 作為當地品牌電視台推廣,當地品牌電視台的資訊不應該因為外地台在已經播出而不收錄。 」
.
至於港澳地區,基本上在地面數碼頻道類別,除了CCTV外,沒有任何重複頻道。--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4:27 (UTC)[回覆]
我想重點不是例子對不對,而是有機會遇到這種例子,你們說了這樣多東西,還是沒有說清楚10.5會不會要刪除賈神探在澳視的播放資訊?假設TVB擁有港澳版權,也假設TVB和TDM是用相同的合規的方法免費播放給澳門觀眾。--素菓霖 2024年8月13日 (二) 10:12 (UTC)[回覆]
我覺得這東西不可能有假設。您還不如問廣東有線、澳門有線電視以及通過大氣電波在廣東和澳門播出的香港電視台轉播巴黎奧運的問題呢?香港政府提供的奧運會轉播權僅限於香港而不包含周邊的澳門以及廣東。而這兩個地區是由央視授權。(按法理上澳門和廣東兩地轉播香港播出的巴黎奧運賽事是屬於侵權。但實際上廣東和澳門這兩地的有線電視鑽了漏洞稱購買的是頻道轉播權而不是對應節目版權,所以不存在「侵權」。而明珠台播出的賈神探同理所以不應該直接在澳門地區的資訊寫入而只能寫在香港地區。)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WP:CIVWP:BLP,已由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於2024年8月21日 (三) 09:1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甜甜圈 2024年8月13日 (二) 11:39 (UTC)[回覆]
而且我感覺你這個行為不像是在合理回應,而是像在為闡釋觀點而擾亂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WP:CIVWP:BLP,已由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於2024年8月21日 (三) 09:1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甜甜圈 2024年8月13日 (二) 12:02 (UTC)[回覆]
這些根本無法假設,按照閣下的例子,首先要證明「明珠台」於澳門「地面頻道」類別的合法性,難道您見過維基百科列出盜版來源?
我可以很肯定地說,香港元朗朗屏邨可接收地面電視版的深圳衞視,那麼我可不可以因此聲明香港部分地區可以免費收看深圳衞視節目?如果可以的話,那不是WP:原創研究?
如要反駁我,歡迎閣下拿出任何地區節目於同一地面電視類別中外地台先於本地台播放的實際例子及來源證明,看看如何解決,而非紙上談兵。--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13日 (二) 14:12 (UTC)[回覆]
你們這樣的說法好似想說當地政府經營的基本電視頻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線服務是在轉播盜版節目和侵權,我覺得堂堂一個政府不可能會這樣做,你們的說法比我的假設更不合理。這裏有沒有澳門的編者可以說明下香港台在澳門的合法性是怎樣?--素菓霖 2024年8月17日 (六) 22:28 (UTC)[回覆]
@Kalin81111.請參見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對公共天線的定義。[11]香港通常是大廈物業與公天公司簽訂合同由公天公司自行在大廈接收信號轉播並且有一些具有免費電視台的公共天線公司(例如目前運營公共天線業務的有線寬頻)會通過自家的光纖網絡傳輸HOY TV的信號類似於澳門公天的統一信號源。2.香港有線電視曾經有一段時間落地過澳門-MACAU到12年的時候停止轉播。----甜甜圈 2024年8月18日 (日) 00:15 (UTC)[回覆]
首先,請證明「澳門基本電視頻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線服務有免費轉播正常版明珠台。
其次,請問閣下知不知道中國廣電版翡翠台/明珠台會因為版權限制或其他政治原因修改節目信號源?正常一個轉播機構應該這樣做。而澳門公共天線版明珠台除非是訊號溢出,否則不應在澳門大氣電波出現。
最後,關於香港公共天線業務,目前香港幾乎所有大廈也跟i-cable 簽訂公天合同,即使香港北部可以接收深圳信號,也全部篩走了。不知道澳門公天是不是由大公司主導。如是,正常也應該被篩走不是澳門的信號。除非@閣下家的天線是自行搭建,於是有這樣的見解。--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26 (UTC)[回覆]
據澳門政府新聞局的報道稱,是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原先是基本頻道公司管理後來澳廣視於2023年12月接手相關業務。[12])購買頻道轉播權自行接收信號,並向公天公司提供。(澳門郵電局在接受相關質詢時通常會提及引入開放頻道這類的套話。)[13][14]----甜甜圈 2024年8月19日 (一) 15:29 (UTC)[回覆]
@HK5201314(主要回復在上方此處為碎碎念)既然澳廣視與有線有節目交換協議,那順帶落地有線的三個免費台問題不大。(主要是澳廣視有沒有這個意願。)----甜甜圈 2024年8月19日 (一) 15:58 (UTC)[回覆]
[15]----甜甜圈 2024年8月20日 (二) 00:09 (UTC)[回覆]
翡翠台明珠台都沒有說澳門基本電視頻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線服務是修改過的節目信號源,反而有來源說廣東省會有修改,這種情況應該是請證明「澳門基本電視頻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線服務播的翡翠台/明珠台是修改過的。」--素菓霖 2024年8月21日 (三) 17:18 (UTC)[回覆]
@Kalin8111目前澳門公天的相關業務由澳廣視管理,現在的情況是在澳廣視因觀眾收視習慣原因默許了無版權節目澳門地區的傳輸。(雖然相關頻道確實買了轉播權。)而澳廣視在前幾天接受澳門立法會的質詢時表示計劃對公天傳輸的節目進行規範。(借鑑廣東有線自行遮蓋無版權節目和違反澳門當地法律的節目)詳見上方澳廣視接受澳門立法會質詢的回應文件。----甜甜圈 2024年8月21日 (三) 22:36 (UTC)----甜甜圈 2024年8月21日 (三) 22:47 (UTC)[回覆]
需要證明的應是閣下,根據提議條文,如官方或可靠來源沒有說明頻道可觀看地區,其預設可觀看地區為電視台所在城市。換言之,閣下應提出證據,證明澳門地面電視可收看香港明珠台,否則的話「??人在澳門可收看地面電視版明珠台」僅是閣下個人見解,原創研究,自行收集數據所得資訊並透過維基發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0:18 (UTC)[回覆]

有關公佈管理人員任免案投票人數等事

現行管理人員任免案,均採行安全投票,且不提供投票者名單,僅投票管理員(監督員、監管員)可以查閱。鑑於安全投票制度之初衷,暨當事人安全及私隱等疑慮,不公開具體投票者尚能理解。然而,或許應考慮定期公佈投票人數(情況允許者,並應先行公佈有資格投票者人數),俾便社群追蹤任免案之整體動態。另不確定相關方針與指引本來是否有明文規定應提供投票者名單?一併請社群討論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3日 (六) 12:30 (UTC)[回覆]

支持公佈具投票資格人數,個人建議可在開放用戶投票前15日公佈具投票資格的用戶人數;至於用戶名單是否一併公佈、是否有任何安全或私隱等疑慮,可視具體情況調整,或是有任何疑慮也可直接提出。--Kriz Ju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21:08 (UTC)[回覆]
開放用戶投票前先行公佈有資格投票者人數與名單應可行(說實話現在不都有MMS發送名單了嗎)。但「定期公佈投票人數俾便社群追蹤任免案之整體動態」個人尚看不出必要性,望進一步闡明?-Peacearth留言2024年7月19日 (五) 03:24 (UTC)[回覆]
雖然本意不是如此,不過明文要求公佈選舉人名單也好,提前讓大家檢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0日 (二) 23:43 (UTC)[回覆]
技術上投票前,投票權人名單必定會在phab公佈,增設方針明文要求我不反對。反而我認為應該關閉隱藏已投票人名單的功能,方便社群查核,畢竟投票選項已經保密,保密已投票人名單有意義嗎,別人只能知道誰投了票,又不知道投了什麼。--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7月19日 (五) 11:41 (UTC)[回覆]
保密已投票人名單有意義,不排除有人威脅特定用戶必須或不能投票的情況,前者會使投票滿足最低票數要求,後者會使投票無法滿足最低票數要求。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9日 (五) 12:03 (UTC)[回覆]
看來還是有點意義,不過我仍然認為應該公開已投票名單,或者在投票完成之後公開已投票者名單。--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7月22日 (一) 09:19 (UTC)[回覆]
考慮到近期的事情,我不認為短期內我們可以這樣做。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3日 (二) 04:47 (UTC)[回覆]
WMLO拖拽並施壓反對方,我不認為短期內我們可以這樣做。 -Lemonaka 2024年7月31日 (三) 03:24 (UTC)[回覆]
@Lemonaka此提案並未要求公佈具體名單,只要求公佈人數,應無影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3日 (六) 14:58 (UTC)[回覆]
對於提案表示支持。--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3日 (六) 18:22 (UTC)[回覆]
(+)支持此提案。--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8月8日 (四) 04:43 (UTC)[回覆]

七天時間已過,總結一下目前的共識。參與討論的用戶就安全投票前應公佈有資格投票人數及名單一事上基本達成共識,然在是否定期公佈投票人數和在投票後公佈投票人名單上並未達成共識。根據目前共識,個人建議在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方針條文中增添以下內容:

現行條文
  • 投票:安全投票開啟後,應至少持續二周。在提名開始時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且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未被封禁或禁制編輯維基百科命名空間的用戶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間,投票者可以隨時改變自己的決定,其態度按投票截止時為準。中立票屬於無效票,僅將在臨界情況下被考慮。
提議條文
  • 投票安全投票開始前15日內,行政員應公佈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用戶人數及用戶名單。安全投票開啟後,應至少持續二周。在提名開始時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且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未被封禁或禁制編輯維基百科命名空間的用戶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對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間,投票者可以隨時改變自己的決定,其態度按投票截止時為準。中立票屬於無效票,僅將在臨界情況下被考慮。

--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16日 (五) 05:47 (UTC)[回覆]

  • 說噢,公佈名單就公佈名單,也不用每次都統一用機械人留言ping用戶吧?自動確認用戶有的也早已退休不編輯維基百科了(可能也有的都逝世了)。反正誰在進行選管理員,公告欄不是都會寫嗎?就算一個用戶具備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如果還沒逝世的,但他要投不投、想回不回維基百科投票那是用戶自己的事情,不是嗎?就算撇除這點不說,請問解任的安全投票Bug到底修復了沒?另外寫在其它頁面很難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23:05 (UTC)[回覆]
    本次提案並不涉及是否使用機械人留言問題。如果閣下覺得不應該使用機械人留言而僅需在公告欄通知,也歡迎閣下您新開一個話題討論該問題。--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19日 (一) 11:50 (UTC)[回覆]
    這本來就不應該用機械人一個個通知啊,根本就已經是常識了。但這個社群沒有動腦過不說,居然還要浪費時間方針對這種常識講話?難道要叫一個死掉的用戶回來投管理員投票或是罷免投票?不愧是鬼月說鬼話。且在上面提到的解任案之後,就對安全投票Bug問題忘得一乾二淨,標準的維基百科社群模式早已習以為常。--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5:54 (UTC)[回覆]
為什麼是十五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7 (UTC)[回覆]
因為用戶@Kriz_Ju的留言吧:「個人建議可在開放用戶投票前15日公佈具投票資格的用戶人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15:53 (UTC)[回覆]

提議為WP:非原創研究方針翻譯章節部分新增補充說明

現行條文

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沒有公開的中文譯本,維基百科編者可以提供他們自己翻譯的版本。但如果自行翻譯的版本受到了質疑,眾編者就應協力改善,以達成眾人都能接受的版本。在遵守著作權限制的前提下,由可靠來源發表的中文譯本應比維基百科編者自行翻譯的版本優先使用。

提議條文

在遵守著作權限制的前提下,應優先使用可靠來源發表的中文譯本,而非由維基百科編者自行翻譯。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沒有公開的中文譯本,維基百科編者可以提供他們自己翻譯的版本。但如果自行翻譯的版本受到了質疑,眾編者就應協力改善,以達成眾人都能接受的版本。

然而,針對編者翻譯專有名詞有一定的限制[1]。人名、地名需嚴格按照各地的規範標準進行翻譯,編者自行選字音譯或選詞意譯均屬原創研究。若既無可靠來源又無成文標準可依,則應參考當地翻譯界約定俗成的不成文規範。除人名、地名外的其他專有名詞(即作品名、公司名、政權名、時代名等等)編者一般不可自行翻譯,否則屬於原創研究。不過在有足夠可靠來源支撐的前提下,可對詞義作出說明或註釋,但註解文字中不可出現易使人誤認為是該專有名詞中文譯名的字樣。例外的情況是:對某一專有名詞或某一系列專名,若對於「應允許編者自行翻譯」及翻譯方式、翻譯用字/詞可形成共識(可能形成這種共識的情況如:可靠來源中雖未出現某一專有名詞的中譯,但存在翻譯該類名詞時固定的選詞、語法、格式習慣),則不受前述限制。

參考資料

  1. ^ 在英文中,要判斷一個詞(或短語)是否為專有名詞,一個較為簡單但通常成立的方式是:它的首字母(短語則為每一實詞的首字母)是否總是大寫?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0日 (二) 12:08 (UTC)[回覆]

ping最近曾參與過相關討論(名單不完全)的@杰里毛斯Tisscherry微肿头龙Wolfch薏仁将YFdyh000TimWu007Ericliu1912ATannedBurger--—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0日 (二) 12:15 (UTC)[回覆]
感覺會變成吵專有名詞。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7月30日 (二) 12:32 (UTC)[回覆]
目前中維社群絕大部分的翻譯文本對象都是英文,我覺得「是否總是大寫」這一規則足以判斷專有名詞,應該不會有大的異議,更不至於主要「變成吵專有名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0日 (二) 12:35 (UTC)[回覆]
是否可考慮先從影響範圍較小的開始處理,避免人名、地名、公司名的原創意譯?(另外,不知無聊公司是否算原創意譯)--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30日 (二) 12:33 (UTC)[回覆]
「無聊公司」的Google結果倒是不少,雖然可靠度都不是非常高,但不至於判定成是編者「原創意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0日 (二) 12:40 (UTC)[回覆]
我認為作品、政權等專有名詞顯然也應該杜絕原創翻譯的,先看看其他維基人的意見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0日 (二) 12:45 (UTC)[回覆]
音樂、遊戲、ACGN條目命名已經有條文避免「原創翻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0:13 (UTC)[回覆]
只要不衝突就沒問題。而且這些命名常規的效力不及三大核心方針之一的WP:非原創研究方針,若在本方針加上條文,則音樂、遊戲、ACGN等條目的命名常規的效力不僅不會衝突,反可進一步增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8:02 (UTC)[回覆]
也就是說某些人濫用方針是對的了。(例如某用戶以WP:資料頁不如WP:關注度 (人物)有效力為理由阻止添加特定人物資料到資料頁。)--馬華公會是一群漢奸創造出來的政黨--甜甜圈 2024年7月31日 (三) 09:15 (UTC)[回覆]
和本方針修訂話題距離太遠,勿在此討論,針對可能存在「濫用方針」的問題,可邀請「某些人/某用戶」移步討論頁或客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9:20 (UTC)[回覆]
所以我是基本上部分( ✓ )同意這個修訂,如相關內容在社群間沒有關注度,那還保留這個部分還有什麼意義?不過在「參考當地翻譯界約定俗成的不成文規範」前,是不是應該先參考當地可靠來源先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11:24 (UTC)[回覆]
已經在該討論中第三次回復這個問題了 囧rz……現行條文首句已經寫明是在「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沒有公開的中文譯本」的前提下,提議條文我更進一步地將首句寫為「在遵守著作權限制的前提下,應優先使用可靠來源發表的中文譯本」,所以很顯然,這條方針都是在說「沒有可靠來源可參考」的前提下。不過為免再有人誤解,我可以現在再在「成文標準」前面加上「可靠來源」四個字。(已加入)--—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1:28 (UTC)[回覆]
如相關內容在社群間沒有關注度,那還保留這個部分還有什麼意義?」是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6日 (二) 01:58 (UTC)[回覆]
措辭優化:「自行翻譯專有名詞需注意:」。「均不可自行翻譯,否則屬於原創研究」不置評,傾向先按「不宜自行翻譯」施行、指引級別。「在有足夠可靠來源支撐的前提下」是否需舉證,方式,是否會WP:SYN。「易使人誤認為」等,建議舉例或產生明確共識。--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13:26 (UTC)[回覆]
我提出這個方針修訂主要是想嚴格限制原創翻譯,後面兩條中「自行翻譯」都是「完全禁止」的(按照規範翻譯人名地名沒有用「自行」兩字),改成「自行翻譯專有名詞需注意」就和後文矛盾了……如果再修改後文措辭的話,就不能夠突出「不能自行翻譯」的意思了(會先入為主地讓人覺得是「可以自行翻譯的」)……「均不可自行翻譯」我同樣先保持該措辭,不過其實若公司名有譯名規範的話(比如說人名+company這種簡單的公司名字,是不是可以直接翻譯?我不了解是不是有類似的譯寫規範,如有則編者可根據規範翻譯)或許也是可按規範翻譯的,先看一下其他編者的意見。「在有足夠可靠來源支撐的前提下」當然是指需要舉證,即需要像支撐其他文本一樣,對翻譯內容作出支撐(如詞典,如作品作者或公司官方對名稱作出的詮釋,等等),至於是否會WP:SYN可依據該方針的其他段落作出判斷。「易使人誤認為」的舉例的話,比如說一個公司的名字是由兩個詞的詞根拼合而來(官方介紹或有可靠來源作此介紹),那麼可以直接作出「『XX』在英語中意為『AA』(根據可靠的詞典,或進一步根據可靠來源的詮釋),『YY』在英語中意為『BB』」這樣的說明或註釋,但不可直接寫成「該公司名中文意為『AABB』」這樣的語句。再如,假設時代名Renaissance沒有中文翻譯,那麼可根據OED的解釋「< French Renaissance (c1828 in sense 1a; earlier in figurative application to other revivals in intellectual or cultural life; 1835 in adjectival use), specific use of renaissance rebirth (1363 in Middle French)」作出「該詞來自法語,是意為『rebirth』(根據《新時代英漢大詞典》,『rebirth』中文含義為『再生;精神教化;復興,復活』等等)的普通名詞renaissance的特殊用法」等類似詮釋,但不可寫為「根據OED,該時代名意為『復興』」,因為這種表述容易讓讀者以為該專有名詞已經存在「復興時代」中文譯名。(該詞在中文中實際被譯作「文藝復興(時代)」的事實也可以印證,中文可靠來源的譯名顯然經常會和直譯不同,這也是需要杜絕編者原創翻譯專有名詞的一大原因。)——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0日 (二) 14:22 (UTC)[回覆]
有時候一個常用名詞的原創翻譯竟然可以存在十七年之久……(2007-12-14~2024-05-17),查鏈入就可以知道現在還有不堪入目的大量條目使用該錯誤名稱。如果一開始就杜絕對這類專有名詞的原創翻譯,錯誤名稱就不可能一直存在而不被發現。在中維直接使用原文是會造成「不適感」的,這種不適感反而可以推動編者去尋找真正的正式譯名,或在可靠來源出現中文譯名時儘快發現使用(比起已經存在一個編者原創譯名的情況來說),從而杜絕這種錯誤譯名被長期使用的現象。——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0日 (二) 15:44 (UTC)[回覆]
關於那個國際疾病什麼的需要清理掉錯誤鏈入嗎。--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18:01 (UTC)[回覆]
不是錯誤鏈入,鏈入的頁面是對的,而是條目中直接使用了這一錯誤名稱,就是直接用了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這種代碼(該名稱是原創名稱,實際名稱是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應該做的是直接將前者替換為後者(或替換為簡稱《國際疾病分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0日 (二) 18:07 (UTC)[回覆]
「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是臺灣地區詞,或譯「國際疾病及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並非「錯誤譯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0日 (二) 23:08 (UTC)[回覆]
(舊譯「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0日 (二) 23:22 (UTC)[回覆]
另外基於常用名稱原則,此條目應考慮移動至「國際疾病分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0日 (二) 23:34 (UTC)[回覆]
我當時看到Google無結果(應該是沒看仔細),然後原作者一開始創建條目時用了「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這個名稱又馬上移動至「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一般複製或打字都不太可能正好多出一個「之」字,但原創翻譯時很常見),而且原條目沒有任何中文譯名的來源,就判定為錯誤(原創)翻譯了……雖然台灣官方有使用,但我仍然認為「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可能是原創翻譯,因為台灣也有「國際疾病與健康相關問題統計分類」「疾病有關健康問題國際疾病統計」等譯名。故一方面,「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是否使用頻率最高以構得上地區詞;另一方面,會不會該名有可能是參照了中文維基百科2007年起的條目標題……?我認為這種可能性相當大,除非能證明2007年前可靠來源中即存在該名稱——但如果存在,為何條目中又始終沒有來源?當然,即便真的參照了中維的標題,既然已經在可靠來源出現,自出現的那刻起就不算是原創了(哪怕實際上是「原創」的),但是否是地區詞還得比較和其他譯名的頻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1 (UTC)[回覆]
@Yyfroy是否願意發表一下對台灣「ICD」的譯名的見解?依您的觀感台灣「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最常被譯作什麼(全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6:37 (UTC)[回覆]
自由雨日兄,對不起,經過思考,我不方便表達想法與立場,敬請海涵!Yyfroy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02:46 (UTC)[回覆]
我覺得這種做法有時可能會出現原創研究的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31日 (三) 02:21 (UTC)[回覆]
前輩是認為「對專有名詞的詞義作出說明或註釋」可能出現原創研究嗎……如果連這也禁止的話,那限制就更嚴格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6:15 (UTC)[回覆]
主要是覺得提議條文的「有一定的限制」將有可靠來源的中文譯名也納入,但細則沒有提。「足夠可靠來源支撐」的足夠,可能有不同理解,如一兩個來源的提及或理解,但更多來源用原文或者不統一,等種種情況。--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5:18 (UTC)[回覆]
這一段的第一句就點明了討論的對象是「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沒有公開的中文譯本」,為何會「將有可靠來源的中文譯名也納入(限制)」?--—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9 (UTC)[回覆]
章節是「翻譯」而非「自行翻譯」,我認為第一句和新增句的效力範圍在文法上不夠清晰。比如新增條文有可能填入或理解為「唯針對……另有額外限制(隱含:不限於自行翻譯與否),須滿足……;不滿足……標準的可靠來源提及、使用的中文譯名均可能視作不可靠」。換句話說,「唯針對專有名詞的翻譯有一定的限制」我可能當成單獨一段話來看,沒有「自行翻譯」的前提條件。--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7:11 (UTC)[回覆]
調整了一下原章節的表述順序,以及「針對……」句的用詞,看看如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7:20 (UTC)[回覆]
調整好像沒解決我指的「唯針對」問題。我在下方另有回應。不知道其他人怎麼看。--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7:38 (UTC)[回覆]
(剛看到這句回復)「唯針對」後面昨天我已加了「編者」二字,應該不會再造成誤解?--—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日 (四) 04:21 (UTC)[回覆]
反對「一刀切」禁止音譯,尤其涉及非英文標題,使用原文並不見得較好(確定要開放用俄文或阿拉伯文寫標題?),外語譯音表仍有其用處。至於意譯,確實問題比較大,不過還要商榷。個人建議現階段先確立編者自訂譯名儘量「以音譯取代意譯」的原則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0日 (二) 22:56 (UTC)[回覆]
也要考慮到電影名,電影名一般是意譯的。雖然我支持沒有可靠譯名的時候使用原文,但是有些電影原文標題較長,又是小語種,直接用原文可能有些不太方便。。。--傑里毛斯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2:00 (UTC)[回覆]
電影估計除了非常早期的電影以及當代及其小眾化的電影,大部分都有中文譯名吧(不管是不是官方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31日 (三) 02:20 (UTC)[回覆]
是的,我指的就是早期電影,本站存在一些早期電影的條目,所以我覺得在制定方針時不能將它們排除在外。--傑里毛斯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2:37 (UTC)[回覆]
WP:命名常規方針已經提到:條目名稱應儘可能使用拉丁字母,對於非拉丁字母的語言應使用拉丁字母轉寫。但是,如果條目描述的是字符語言文字現象等直接依賴於文字的主題,或其中的非拉丁字符被用作符號(如β衰變中的「β」等希臘字母),可使用原文作為標題。所以一般來說除非是介紹俄語字母或阿拉伯語單詞,否則俄文、阿拉伯文按照WP:命名常規是會被轉寫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8 (UTC)[回覆]
如果都要轉寫,為什麼不直接用中文轉寫?外語譯音表本身是可靠來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日 (四) 16:44 (UTC)[回覆]
另外,我認為很多時候可以運用常識,過度糾結於細小名詞擬名高規格,反倒不一定有利於讀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日 (四) 16:49 (UTC)[回覆]
建議微調一下,改為「人名、地名若有規範標準,則應該按照規範標準進行翻譯。自行選字音譯或選詞意譯均可能構成原創研究」。原因有下:
  • 1. 就英、法、德、俄之類的大語種而言,普通話翻譯界全尚且有《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等規範標準,粵語翻譯界則基本上沒有規範標準。至於像美洲大陸原住民語言這些小語種,則可以說中文翻譯圈在這方面的「規範標準」是一片空白。而這也是我同樣強烈反對一刀切禁止音譯的原因。
  • 2. 如果有數個非原創譯名的話,編者總得自行判斷那個最合適,這算不算「自行選字音譯或選詞意譯」?
📕📙📒📗📘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7月31日 (三) 00:12 (UTC)[回覆]
大家覺得如果自行翻譯了小語種的人地名需要放{{暫定名稱}}嗎?--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2:15 (UTC)[回覆]
個人認為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31日 (三) 03:07 (UTC)[回覆]
當然需要放……甚至按此提議精神我將認為是不應自行翻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6:13 (UTC)[回覆]
《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附錄一是有規定所有國家人物譯名的依據,所以只要編者嚴格根據譯音表走你都不能說他原創。然而實際上會狀況百出。比如納米比亞的人物應參照南非荷蘭漢譯音表班圖漢譯音表,但是無論根據哪個表都無法翻譯en:Moses ǁGaroëben:Alpheus ǃNaruseben:Royal ǀUiǀoǀoo。所以個人認為不能禁止他人音譯,但對於這種不確定怎麼翻的名字是應該要掛{{暫定名稱}}提示其他人可能有更好的翻譯。--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8:54 (UTC)[回覆]
我認為在成文規範不足以參照的情況下,應該參照翻譯界的處理來音譯,可通過增補條文註釋來實現寬鬆化,見。仍不可純粹由編者音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9:01 (UTC)[回覆]
並且我認為確實可以不翻譯。這些字符對英語母語者來說同樣是陌生的,但英維仍保留了這些特殊字符,那麼為何中維不可保留拉丁字母和這種特殊字符?--—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9:03 (UTC)[回覆]
完整保留很大可能是因為這些人的名字湊巧主要是由拉丁字母書寫,和尊重原文應該關係不大。另外,如果能從可靠來源里找到一個翻譯這些特殊符號的例子是否可視為「有依據」?--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9:12 (UTC)[回覆]
我沒有要說尊重原文啊?([16])--—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9:24 (UTC)[回覆]
方針主要是需要表達出「不可純粹自行翻譯,而是要儘量、努力尋找現成的譯名,找不到也要學習現成的規則來翻譯」的精神,具體是否可視作依據不必在方針寫得如此詳細,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9:30 (UTC)[回覆]
原因的第2條是不成立的,本段的範疇一開始就說明了,是「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沒有公開的中文譯本」。如果已經有非原創譯名,當然是根據命名常規(常用、名從主人等等)處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2 (UTC)[回覆]
如果存在多個公開的中文譯本(準確說「譯法」),但可靠性存疑/受質疑呢?某些譯法可能是WP:OR「來源中沒有直接和明確支持的立場」的邊緣。比如經濟類文獻對國家名稱、歷史人物的譯名,能否視作嚴謹規範和專業,有些是非專業的順帶提及。「維基百科編者自行選字音譯或選詞意譯均屬原創研究」可能會好一點。其實這個「翻譯」章節,更像針對大段譯文。en:Wikipedia:Verifiability#Non-English_sources比現有方針更完善,且似乎不限制自行翻譯。--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7:38 (UTC)[回覆]
加上「編者」二字(前文首次出現時用了「維基百科編者」,之後都簡稱「編者」,語境下「編者」均特指「維基百科編者」,我認為不必再強調「維基百科」)。「如果存在多個可靠性存疑的譯本」,非翻譯領域同樣大量存在類似問題,我認為無需在翻譯章節特別研究該問題,和其他可靠性問題一併處理即可。英維方針我之前也讀過,但感覺不適用於中維,畢竟英文本身就有一套比中文完善得多的轉寫規則(表音字母可基本不需要「選字」),且幾乎都是直接轉寫而不意譯。比如大陸用戶名「折毛」譯成「Zhemao」,這難道還會有爭議(其他譯法)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7:44 (UTC)[回覆]
姓折(she)名毛 好吧,說正經的,主要指作品名稱方面:英語是能譯意也音譯,日文現在也是能譯意也音譯,而中文純粹就很排斥音譯,這才真讓人頭痛。--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4日 (日) 09:55 (UTC)[回覆]
可能構成原創研究)」可能給人鑽漏洞的空間。針對翻譯界沒有成文規範的情況,是否可以在「人名、地名需嚴格按照各地的規範標準進行翻譯」後加上這樣的註解:「包括翻譯界約定俗成的不成文規範」?總之,應根據翻譯界的成文或不成文實踐情況,而非根據編者(不論是某一編者還是所有維基百科編者)的喜好。--—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7:57 (UTC)[回覆]
(已加上類似表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09:08 (UTC)[回覆]
(-)強烈反對加入任何關於「不成文規範」的表述。先不說這些「不成文規範」有可能多麼反智,既然是「不成文規範」,就必然會因為其「不成文」的本質而引發「我說胳膊肘子,你說胯骨軸子」的無謂爭論。因為「不成文」必然意味着沒有統一的表述,而有了統一的表述自然就不能算是「不成文」了。📕📙📒📗📘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7月31日 (三) 15:39 (UTC)[回覆]
「不成文規範」指的僅是沒有成文的習慣,而非「沒有統一的表述」,我強烈抗議上方留言以「反智」形容「不成文規範」的不當行徑,並要求發表該留言的用戶立即收回相關不當言論。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31日 (三) 22:51 (UTC)[回覆]
@PÑēüḾôňïę1357、@自由雨日:
這個是最近WP:ACG關於「通用譯名」的修正案且已獲通過,個人認為有一定參考價值。
——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名稱)。原則上,應依據某地的獨立可靠中文來源,來判定譯名在該地是否通用。若可靠來源沒有形成使用慣例(如無可靠來源介紹主題),則編者可參考搜索量(並通過「所有中文結果」進行篩選)等資料,並於條目討論頁透過討論決定名稱通用性。條目應有一個最通用譯名,其他譯名在使用量上未與最通用譯名拉開數量級差距的,亦屬於通用譯名之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1:19 (UTC)[回覆]
反對,有明確詞義(且不像無聊公司存在雙關)的公司名稱(例如美國鋼鐵公司蘇里南航空)、由其他譯名已知的專有名詞組成或派生的專有名詞(例如拉古薩共和國)仍然應該意譯。--GZWDer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5:59 (UTC)[回覆]
雖然說這個討論主要是針對英文。英文最差也就是把原文抄一遍,但小眾的日文作品名稱怎麼處理?像「爆笑! スターものまね四天王」這種漢字詞、日語詞、英語詞混雜的名稱,中文裏無論寫成「Bakushō! Sutā Monomane Shitennō」還是「爆笑!Star Monomane四天王」都感覺不三不四。當然這個例子是能搜尋到結果(先不論來源是否可靠),但搜尋不到結果怎麼處理呢?如果按照一般慣例那就是意譯,那意譯頭來還是要維基百科編者來實操;討論出大家都沒意見的翻譯,某種意義上也可以算是根據「維基百科編者的喜好」來選擇。
個人想法是,「原創研究」這個規則本身就是我們內部的原創研究。而基於可靠來源的陳述不是原創研究,但是來源可靠還是不可靠,這本身又是我們「原創研究」出來的(畢竟沒有哪個可靠來源說「XXX是可靠來源」吧)。畢竟我們早就在更深刻的層面影響條目內容了,譯名這點小事真不是太大問題。
如果維基編者認為「原創翻譯」本質上不原創(比如上方GZWDer君舉出的幾個例子),那這個翻譯可能不是理論上最理想的,但也不用上綱上線。當然,如果翻譯在內部討論中都不過關,比如被認為翻譯錯誤、有爭議、不符合慣例、夾帶私貨,那就確實別放出去了。或許可以列個黑白名單,多列出一些例子,指出各種情況的處理方法。哪些像簡單計算那樣,只要編者的翻譯被社區認為正確就ok;哪些需要符合事實用法/翻譯慣例/不可靠來源用法才能翻譯;哪些則必須依賴可靠來源?如果內容不適合翻譯,各種語言又怎樣處理(比如我上面的日文例子)。畢竟本質上還是自己訂的規則,自己寫的百科,所以決定權還倒底還是在維基百科編者(社群)手上。--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4日 (日) 08:22 (UTC)[回覆]
(?)疑問:如果我找不到海頓第20交響曲英語Symphony No. 20 (Haydn)的中文名,是不是應該用Symphony No. 20 (海頓)或者20. Sinfonie (海頓)?我確信這個是專有名詞。不過海頓的東西應該有中文的全集就是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8月5日 (一) 17:48 (UTC)[回覆]
幾乎不太可能找不到古典音樂作品的中文名吧……探討古典音樂的論文、專著浩如煙海,還有很多國外專著譯本思考...另外古典音樂作品的中文翻譯格式是統一的,哪怕真的沒有第二十交響曲,也總有第一交響曲,這不能算是原創研究……另外就是,Symphony No. 20它雖然是專有名詞,但其實「Symphony」是一個類似地名中「通名」的專有名詞組成部分,即漢語「市/縣/路/島/湖」、英語「County」等等,既然約定俗成譯作「交響曲」(且具有「第X號交響曲」統一格式),那就不屬於原創翻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5日 (一) 22:05 (UTC)[回覆]
(!)意見
  • 第一條:應在條文中展開何為「規範標準」:即既有來源、讀音對照表、維基百科方針或共識;
  • 第二條:基本同意。應該強調在中文/漢字地區沒有業務的商業機構(喬氏超市全食超市金蘇柏?還想到了一些沒有大中華區業務的航空公司和鐵路公司,比如中文條目為西班牙國家鐵路es:Renfe vs. es:Red Nacional de los Ferrocarriles Españoles)的標題更應該避免原創翻譯——因為即使有可靠來源但這些中文名稱也不常用;同時應該表明「在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情況下,可以在條目正文解釋商業名稱的含義」。
    • 其他專有名詞也應包括「樂隊、藝名、筆名、產品」等(參見Talk:Lady GagaCategory:日本搞笑組合)。但此類的譯名或許更適用於第三條規則,是否應該在正文體現?
--MNXANL 貢獻 討論 2024年8月6日 (二) 02:01 (UTC)[回覆]
(:)回應
  • 第一條:該方針是三大核心內容方針之一,我覺得何為「規範標準」這一問題可以新建信息頁詳細開展討論,可能可列出很多類似《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的標準規範,我覺得在核心內容方針條文中就不必過度展開了?畢竟之前連沒有條文的時候都也實際實操很多年了。
  • 商業機構名可以認為屬於公司名,或至少跟公司名非常類似,我覺得應該不用特意強調?航空/鐵路公司亦屬於公司。至於「應該表明『在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情況下,可以在條目正文解釋商業名稱的含義』」,我覺得和我註釋的「在有足夠可靠來源支撐的前提下,可對專有名詞的詞義作出說明或註釋,但註解文字中不可出現易使人誤認為是該專有名詞中文譯名的字樣」非常接近(「說明」就是「在正文解釋」的意思,否則就和「註釋」語義重複了),應該不用再額外寫出了。
    • 專有名詞種類很多,列舉不完(所以我加了個「等」字),既然它們都不屬於「人名、地名」,那麼應該不會因為不在我列舉的幾項內就被誤認為「可以原創翻譯」。另外筆名的話,我覺得可能有爭議,因為作者的筆名可能是純粹的常用人名,這種情況音譯應該沒問題吧?最後,「是否應該在正文體現」指的是?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6日 (二) 02:24 (UTC)[回覆]

參考前面的反對意見,新增第3條內容。——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5日 (一) 23:10 (UTC)[回覆]

@WolfchYFdyh000Ericliu1912微肿头龙GZWD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6日 (二) 02:00 (UTC)[回覆]
感覺點列層次略亂:1和2用分號是一層,1&2和3用句號又是一層;然後註釋太多來回跳躍也不太好讀。改成一段話加個轉折連詞,再把註釋通俗改寫(比如舉個例子)放正文會更好一些。
另外我記得很多電影類FA條目的評測媒體名都是全部翻譯成中文的,這也許會與擬定方針的要求相反。或許領域層面可以整理一個譯名表,歸納常見專名詞的譯或不譯,編者節省時間也不容易出錯😂--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6日 (二) 04:43 (UTC)[回覆]
已修改。--—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6日 (二) 05:00 (UTC)[回覆]
您說的評測媒體名原創翻譯的情況多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6日 (二) 05:02 (UTC)[回覆]
這個就編者心情了。有人就算條目名是英文也要翻成中文,有人只翻自己拿得準的,還有人偏好保留原名懶得翻。其實各個地方都可能出現作品名,但是「評論章節」媒體名稱扎堆,比較容易暴露。然而以前沒有大方向,評審時寫中文有人讓改回原文,寫英文又有人讓翻成中文,讓人無所適從。--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6日 (二) 06:34 (UTC)[回覆]
仍然認為現有修訂草案窒礙難行,且似乎愈趨難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7日 (三) 14:16 (UTC)[回覆]
只要條文中依然有任何關於不成文慣例的描述,我就會繼續(-)強烈反對,直到相關描述被刪除為止。用戶1可以主張某種不成文慣例存在,用戶2也可以聲稱某種不成文慣例根本不存在,而由於不成文慣例的本質就是「不成文」,想要證明這種慣例存在只能靠腦補,而腦部反而又會讓這項修訂的根基動搖。📕📙📒📗📘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7日 (三) 19:14 (UTC)[回覆]
英文版規定w:Wikipedia:Article_titles#English-language_titles其實不反對你翻譯專有名詞,只要翻譯的結果是如實的即可。所以我認為Modern Railways這種詞義明確無歧義的專有名詞應該允許用戶自行翻譯。--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4:14 (UTC)[回覆]
雖然英語維基百科並未反對翻譯專有名詞,但從實操來看,因為英語已成為全世界的法通語,一般來說專有名詞都可以找到英文名,比如「騰訊」公司自取英文名「Tencent」,若實在沒有翻譯(如古代的專有名詞、領域太小眾等等),從實操來看一般也是音譯。「例外」情況的頻率完全基本等同於、甚至可能小於我前面增加的「在有共識情況下可以自行翻譯」的寬容條件情況。若您認為Modern Railways應允許自行翻譯,只要社群達成共識即可,這和本提案並不矛盾。前面已經回復,使用(全世界絕大部分語言採用的、若不用也有一套有完善轉寫體系的)拉丁字母作為書寫文字的語言和中文根本不能簡單類比。en:WP:Article titles#English-language titles:「Names not originally in a Latin alphabet, such as Greek, Chinese, or Russian names, must be romanized.」。並且前面也在一直強調convention(前半句還提到可直接使用其他語言):「If there are too few reliable English-language sources to constitute an established usage, follow the conventions of the language appropriate to the subject (German for German politicians, Portuguese for Brazilian towns, and so on). For lesser known geographical objects or structures with few reliable English sources, follow the translation convention, if any, used for well known objects or structures of the same type e.g. because Rheintal and Moseltal are translated Rhine Valley and Moselle Valley, it makes sense to translate lesser known valley names in the same way.」。但是中維的很多人是連convention都不想要,直接想要放手原創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14:38 (UTC)[回覆]
@PÑēüḾôňïę1357不成文的規定就是依你的要求加上的。你說一些翻譯無成文規範,所以強烈反對一刀切禁止音譯,所以我為了嚴謹性加上了不成文規範,結果你更加強烈反對。你說不同用戶可以主張不同的不成文規範所以帶來衝突,那按你前面的意思,不同用戶也可以在完全不參照規範的情況下主張自己喜歡的字,後者難道不是會帶來更大衝突、更多腦補嗎?你從一開始就是一直「強烈反對」,似乎從未支持過這項修訂,為何又擔心「會讓這項修訂的根基動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14:20 (UTC)[回覆]
另外對英吉利海峽海底隧道這個標題我再說兩點。(1)維基百科允許用戶對不存在常用名稱的主題自行擬定一個名稱(稱為「描述性名稱」),例如津浦鐵路的技術改造w:WP:NDESC: In some cases a descriptive phrase (such as Restoration of the Everglades) is best as the title. These are often invented specifically for articles...;(2)如果條目有一個常用名稱,用描述性名稱創建重定向(注意不是作為條目名稱)有時也是有用的,例如w:Nigerian currency可以重定向到w:Nigerian naira,這裏的Nigerian currency就是一個描述性名稱,創建了這個重定向後如果有用戶不知道naira這個詞語,也可以通過Nigerian currency找到這個條目。英吉利海峽海底隧道同理,可以幫助不知道「英法海底隧道」叫什麼的用戶找到英法海底隧道這個條目。--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4:26 (UTC)[回覆]
津浦鐵路的技術改造en:Nigerian naira不是專有名詞,英法海底隧道專有名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14:32 (UTC)[回覆]
不過我剛剛確實找到一個新華網的來源,那英吉利海峽海底隧道這一名稱確實是可行的。但如果無來源,我仍認為不可建:普通名稱可以自建「描述性名稱」,但專有名詞不行(有來源除外)。——總之,我是希望中維的編者們將更多精力用在尋找來源上,而非創造翻譯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14:47 (UTC)[回覆]
@自由雨日:第一,首先強烈反對一刀切的不是我,而是@Ericliu1912君,我只是附和他的看法。第二,我從始至終都反對加入任何關於不成文慣例的描述,因為我認為「有成文規範就應該遵循成文規範」已經足夠,而且有些不成文慣例(例如把「Kane」翻譯成「簡尼」、把「Maguire」翻譯成「馬古尼」的慣例)的確是反智得根本不應該在維基百科出現。如果沒有成文規範的話,編者們就應該在討論頁爭論一下怎麼翻譯。📕📙📒📗📘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8日 (四) 16:52 (UTC)[回覆]
你這就是典型的原創研究思路了,根本不應該在維基百科出現。此外,維基百科的基本精神是可供查證(verifiable)而非正確(verified),編者自行將可靠來源中的慣例稱作所謂「反智」並商定自己的翻譯規範,即便是出於善意(我從未否認這一點),也顯然是朝向verified的錯誤方向而非有利於verifiable的正確方向。(註:朴菩蝙蝠等不涉及「翻譯慣例」而是明顯機翻錯譯的個例除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17:02 (UTC)[回覆]
大致同意相關說法。幾年前有人提過大批地名的機翻問題,這些議題很冷門,沒人關注,最後甚至習非成是,導致要用{{錯字重定向}}保留。上文微腫頭龍提到使用{{暫定名稱}},這個應該強調一下。就算出現「漢字詞、日語詞、英語詞混雜的名稱」的情況,編者自行討論出譯名,沒有來源佐證的情況下,都應該掛上{{暫定名稱}}。
個人不時遇到一個中文來源不用,看着英維內容自行翻譯的中國的抄襲中國拷貝)、大型科技公司科技巨擘)、內容貨幣化內容變現),電子遊戲配送(電子遊戲分發)。--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6:33 (UTC)[回覆]
  • 目前的提案看起來不錯。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19日 (一) 07:34 (UTC)[回覆]
    (?)疑問:不知道算不算離題,簡單來說我的問題是「如果可靠來源使用的譯名存在冗餘重複表述,是否照搬」?譬如我現在想創建一個名為「孫尼額芬白糕」的新條目(這個條目有沒有關注度先按下不表,舉例想說明的是條目命名的問題),可以找到的來源(如[1][2])都是用的這個名稱。但是根據我的考證,這個漢語詞是翻譯自滿語,「孫尼」對應着ᡧᠠᠨᠶᠠᠨ(白色),「額芬」對應着ᡝᡶᡝᠨ(糕點),換言之「孫尼額芬」已經是「白糕」的意思了,「孫尼額芬白糕」相當於是「白糕白糕」。當然了,這種錯誤其實並不罕見,比如機場標識常寫的「T2航站樓」就是很典型的同類別錯誤,因為T已經是Terminal(航站樓)的意思了。回到我的問題,如果我給條目起名為「孫尼額芬白糕」,其實是有(冗餘重複)錯誤的;但是我給條目起名為「孫尼額芬」,是不是就原創研究了?--Zheng Zhou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7:31 (UTC)[回覆]
    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17:37 (UTC)[回覆]

參考此討論,我建議修訂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領導人更替的港澳項目,修訂如下:

  1. ^ 只限非同額競選
  2. ^ 只限非同額競選

現尋求大家意見。--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4日 (日) 07:28 (UTC)[回覆]

此種「選舉」似乎不受「候選人」同額與否影響吧?以往即使有民主派「候選人」也只是陪跑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4日 (日) 12:03 (UTC)[回覆]
完善選舉制度」前香港的還有陪跑空間,現在連陪跑也沒有;澳門除了第一屆外都是同額競選。--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5日 (一) 00:20 (UTC)[回覆]
既然如此,那似乎更無更改必要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5日 (一) 02:00 (UTC)[回覆]
感覺沒有必要這樣搞得更複雜。--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8月5日 (一) 04:59 (UTC)[回覆]
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影響實際是香港政制史上單一事件最大,在特首選舉方面對選民構成影響尤甚。以往的選民構成導致曾俊華對比林鄭月娥並非毫無勝算,而曾俊華、林鄭月娥本人之別無疑動搖今時今日香港前途。因此,過往香港特首選舉的確比現在重要得多。--— Gohan 2024年8月5日 (一) 09:27 (UTC)[回覆]
@Ericliu1912CopperSulfate如果這樣太複雜,我有更簡單方案:取消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在ITNR地位。--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5日 (一) 05:33 (UTC)[回覆]
我個人感覺,鑑於其在中文世界的影響力,即使是同額選舉造成的更替,也值得列出。--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8月5日 (一) 07:22 (UTC)[回覆]
那個討論不是無共識?還是那個說法:不區分重要性或者「實權」性,列出世界政區索引+港澳的行政領導或立法機構更換則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5日 (一) 06:28 (UTC)[回覆]
支持ITNR取消或限制港澳特首選舉。ITNR是對重要性的判定,單獨列出港澳更是判定中的判定。除前次討論所述理由外,規模更大、自治程度更高、各派各候選人競爭更激烈、候選人更能左右城市前景的東京都知事選舉都能遭遇刊登爭議,各方面更無足輕重的港澳特首選舉更無理由繼續保留ITNR的「重要性」尚方寶劍。即使與香港自身的政治大事相比,香港公民黨解散也被大片以「重要性」(包括國家或國際意義等)爲由反對,公民黨解散難道不及李家超(再次)當選重要、李家超(再次)當選難道就比公民黨解散更具國家或國際意義?另外,近期兩個颱風,在英維ITN都提及菲律賓、臺灣、中國(大陸),在中維ITN都恰好不提造成顯著死傷的菲律賓(在第一個颱風候選時我還指出應提及菲律賓但被無視),地域中心真可休矣。--— Gohan 2024年8月5日 (一) 09:24 (UTC)[回覆]
@神秘悟饭容我插一下嘴。首先,在香港和澳門,誰就任行政長官肯定比一個政黨的存亡(哪怕是民建聯)更加重要,因為行政長官是有實質權力的職位,政黨則只是一個組織而已。另一方面,香港行政長官不曾有人做足兩任,假如李家超連任,將會是董建華以來第一次,至少這一次會是有意義的,下次的事下次再算。反而以人口而言,澳門就真的無關痛癢,要取消的話先取消澳門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5日 (一) 10:10 (UTC)[回覆]
公民黨解散的意義在於香港政治環境變化纍積的結果;而李家超當選或再次當選無足輕重在於,今時今日香港特首發揮空間有限;只要曾俊華之流無法再入閘,無論是李家超、林鄭月娥或鄧炳強上任,都不會左右香港的前途,最大差別可能只是有無「夜繽紛」。您可認爲公民黨解散不重要,但是顯然東京都知事選舉、加州州長選舉等基於上上述理由比香港特首選舉更重要,更應列入ITNR;雖然法治國家檢察官裁量空間有限,值得懷疑加州檢察長發揮空間與香港特首孰大孰小,遑論州民普選加諸考慮。何況,李家超連任或再次當選,並不保證做足兩任;董建華在第二屆就任也不會確信自己不能做足兩任。況且,以少數黨身份連任東京都知事四、五屆大概不會被提名,香港建制派做足兩任特首也不值ITN一提。--— Gohan 2024年8月7日 (三) 04:01 (UTC)[回覆]
以上內容顯然是基於編輯自我主觀意見來判斷,認為一個非獨立性地區的政府領導更替比慣例上視為同等級別的港澳行政領導更替還要重要。當然前者的提報儘管提,雖然還是可以認為重要性有待確認,但後者我認為還是保留,要不然乾脆只保留世界政區索引的行政領導輪替和立法機構輪替了,連其他歐盟、教宗更替大老遠的事不難麼重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8日 (四) 03:28 (UTC)[回覆]
歐盟是有成員國讓渡主權的超主權實體,是比幾乎任何國際組織都重要;教宗是獨立國家的元首,本就符合「世界政區索引所列國家或地區的國家元首更替」,無須費心。我本來主張保留港澳立法會選舉,但若閣下想要剔除一並港澳所有選舉和教宗更替,我也不反對、樂於成全。
「香港特首或其選舉不(再)(比較)重要」,甚或不及未納入ITNR的官員,是可靠來源的主流判定,絕非只是編輯自我主觀意見:
搜查實在費時低效、事倍功半,如有反駁再作補充。--— Gohan 2024年8月12日 (一) 10:51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說現在就拿掉香港比較有爭議一點。根本就算是董建華也已經是欽點的,只是從來沒人做足兩任甚至追加任期,至少接下來這次再出現預期的情況就能完全反映您我都了解的所謂轉變,之後剔除就沒有爭議了。相對來說,澳門很早就完成這個轉變過程,現在即可剔除--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3日 (二) 05:46 (UTC)[回覆]
(-)反對:等額選舉與否,和是否應該列入新聞動態無關。不管是不是等額選舉,選出來的都是正兒八經的特區行政長官,亦符合基本法。--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9:34 (UTC)[回覆]
若特首不在ITNR單獨點名列出,此話倒算有力;但特首就在ITNR單獨點名列出,此話蒼白無力,需要額外的支持理由。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領地、屬土的首腦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港澳的特首選舉憑什麽列入ITNR?--— Gohan 2024年8月12日 (一) 10:53 (UTC)[回覆]
本質上和來源無關,只是港澳在中文區(四地+東南亞兩地)的特殊地位確定這個特例。所以單純列出一堆懷疑來源並不能改變這個特殊性。所以要麼只有世界地區,要麼保留。再列出更多所謂的懷疑來源都不再和不值得駁斥。——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3日 (二) 06:57 (UTC)[回覆]
WP:中文圈中心:由於系統性偏見的存在,中文維基百科一般條目內容中,尤其是牽涉中文圈地理、歷史、人文等的條目和主題,往往會長期存在一定的中文圈中心。我們可以容忍系統偏好的存在,但這並不意味着系統偏好合乎中立觀點方針⋯⋯--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13日 (二) 13:55 (UTC)[回覆]
這是一定情況下必然的,除了en沒那麼嚴重(作為事實上的國際常用語言),所有語言都有自己的語言區中心情況,也會優先關注語言區內的事物。也就是港澳在中文的獨特性,比起日本東京或者美國加州的地區行政、立法的更替重要性略高,可以與國家/地區、超國家政體的歐盟、類似國家政體的教廷類似一同表列。——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5:40 (UTC)[回覆]
既然你承認香港澳門是特例,這樣證明責任就是在保留香港澳門於ITNR的人(而不是相反),因為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已說明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優先度高於系統性偏見。--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14日 (三) 07:39 (UTC)[回覆]
由於閣下除「中文區」「特殊地位」外至今未提出任何香港、澳門值得單獨提點的論據,大家不得不判斷您的這條觀點應否屬於中文維基百科的正當合理意見並加以考慮或排除。您也聽我説過:「故意、直接的系統性偏見不應繼續存在。故意、直接的偏見,在ITN體現為將相對不重要的事情拔高至相對重要高度以至於刊登;無意、間接的偏見,例如重要的大事由於無人編寫或條目不合格而無法刊登,則可無可奈何地接受。若既接受無意、間接的偏見,又容許故意、直接的偏見,則致使系統性偏見加倍放大。」--— Gohan 2024年8月14日 (三) 08:12 (UTC)[回覆]
上述的來源,本質上就是基於提出支持者的主觀立場,認為任何行政、立法機構選舉只有「民選」的才「值得」推選,只要有來源或者「報道」提出不是這個觀點的,就認為與他們這些編輯的主觀斷點不符而加以刁難。以本項目無主觀現實立場來看,我認為這個領導人更替根本不應該考慮其選出方式是否所謂符合「民選」而才考慮列出,唯一考慮就是它是不是不平凡的政治實體(也就是世界政權/地區列表,或者包括具有超獨立政體的類政府組織歐盟、具有類似政體性質的基督教廷),同樣的港澳現時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體具有一定的獨特性,所以可以在中文區語境下單列,雖然從來源來看,以現實主觀立場來看,一些媒體似乎想暗示中央政府對其施加他們不期望的影響力。——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3日 (二) 07:09 (UTC)[回覆]
港澳現時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體具有一定的獨特性[來源請求]--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13日 (二) 13:53 (UTC)[回覆]
{{Citation needed|港澳現時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體具有一定的獨特性|time=2024-08-13T13:53:23+00:00}},事實上,除非事實上撤銷了港澳的特別行政區身份(類似撤銷獨立關稅區、出入境管制,或者行政區平替成直轄市、省或降格成地級市,等)。當然貴等主觀地認為那樣的觀點,那我也無法糾正你這樣的主觀想法。——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5:45 (UTC)[回覆]
@Cwek嗯……我反而認為您舉的情況是de jure,而神秘悟飯主張的是de facto……--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7:33 (UTC)[回覆]
嗯……什麼時候我們事實上見到「特別行政區」這個名號消失了?你看到中央視圖對香港施加影響力是一個事實,但「特別行政區」還在也是一個事實,等到「特別行政區」這個名號都不存在的話,再來討論港澳是否不再算入那一類獨特性。其他媒體和某些人現實怎麼看是他們的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7:47 (UTC)[回覆]
簡言之,如果事實上出現了「特別行政區」名號消失(平替成直轄市、省或降格成地級市,等)乃至導致部分行政機制轉變(例如撤銷獨立或獨特關稅區別、出入境管制、行政部門統一化管理、或者加入政委,等)而形成與過往獨特性消失的話,或者可以考慮不保留港或澳的行政、立法機構的更替ITNR允許,要不然沒啥繼續討論下去的需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7:57 (UTC)[回覆]
如果閣下所謂「上述的來源」,是指我在上方列出的多方可靠來源,那麽閣下的論斷純屬臆測、錯誤總結。在下以「香港+特首」/「特首+選舉」/「李家超+特首」等的關鍵字,限域Google第一時間想到的中文維基百科認定、較少爭議(排除臺灣、香港)的可靠來源中文網站,排除僅屬被訪者而非作者或記者本人的論斷,從各站Google結果的前幾頁中,不偏不倚地得到以上僅屬作者或記者本人、與本話題相關的論斷。原想搜查更多,但因「費時低效」,顧及「不想聽的人不會聽」,提前結束搜查。閣下若認爲此等來源不可信,應提出更可靠的來源及論證,而非空口放言。而所謂「認為任何行政、立法機構選舉只有「民選」的才「值得」推選」的總結更是錯誤。姑且不論特首選舉從來不是普選,從「規模更大、自治程度更高、各派各候選人競爭更激烈、候選人更能左右城市前景」、「發揮空間有限」、「遑論州民普選加諸考慮」,乃至可靠來源的「忠誠的代理人」、「特首作為特區事務「第一責任人」稍高於正部級。 然而,這個關係近年受到衝擊。……從這個表述可見,北京賦權港澳辦可以對港府行使監督權,即是在權力位階上高於特區政府」等言論可見,「民選」或其程度只是衡量其重要性的因素之一,絕非必要條件或主要因素。此外,閣下除「中文區」一語外,顯然無法回答「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領地、屬土的首腦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港澳的特首選舉憑什麽列入ITNR?」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都有不同的「特別行政區」,若存活至現在能否因其「特別行政區」五字而單獨納入ITNR;世上千奇百怪的政區名銜不少,其中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者亦不少,憑什麽不列入ITNR?--— Gohan 2024年8月14日 (三) 08:14 (UTC)[回覆]
如果真的認為這個獨特性「不存在」的話,那或者可以考慮不再保留港澳的立法、行政體系更替。但我還是認為:其一ITN項目不屬於百科條目內容,不屬於使用NPOV的情況;其次這些來源本身就有與中國中央政府衝突的傾向,所以自然宣傳或者「評論」認為中國中央在控制香港(因為西方陣營失去了香港作為對中國執政指責的踏腳石);再者從事實上且我所見,港澳在中文區或者相對於中國這個政體整體上仍存在一定的獨立(獨特)性,所以於本項目立場上,可以考慮保留作為立法、行政體系更替的項目。如果出於所謂去除語言系統性偏差,也需要考慮納入其他相對於其依附的主題政權具有獨立(獨特)性,類似現在港澳的「特別行政區」的特徵(包括:稅務區別、出入境管制區別、行政立法體系與其依附的中央性質政府有區分的區別等),或者可以考慮類同情況,一併加入ITNR項目。——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5日 (四) 01:10 (UTC)[回覆]
  • 雖然您之前指責我的論述「編輯主觀自我偏見」,但是您的觀點才是沒有信源支撐的如此產物。社群認定的可靠來源以及主流學術研究都有「香港特首不(再)(比較)重要」的公論。您對社群認定的可靠來源的看法令人嗟嘆,這裏不是以一家之言推翻可靠來源公論的地方。
  • 不過至為關鍵的是,一國內的獨特性能夠解答「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領地、屬土的首腦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評爲接近獨立國家的港澳的特首選舉憑什麽列入ITNR?」嗎?ITNR用以輔助判定重大性,而非獨特性;獨特會有加分,但不足以構成重大;政區的獨特(如有)更不能構成其所設官職的重大。
    • 獨特性即使對重大性加分,可能是加在夏寶龍等之職,而非李家超之職——近年可靠來源有說李家超是習近平、夏寶龍的執行人/代理人,幾無稱夏寶龍、中聯(絡)辦主任是李家超的聯絡人/傳話人。
  • 類似現在港澳的「特別行政區」的特徵(包括:稅務區別、出入境管制區別、行政立法體系與其依附的中央性質政府有區分的區別等)」爲何會導致當地首長或其職位重要?即使全部滿足這些條件,當地首長職位仍有可能不具較大實權或影響力。
    • 美國原住民保留地(名義或/且實際)首長會比加州州長重要?或相對比加州州長更值得列入ITNR?
    • 假定某特殊政區甲滿足您提出的其他任何條件,但與國內其他地區的邊境管制達70分,而該國其他地區與他國的邊境管制為10分;而香港與中國大陸的邊境管制達90分,中國大陸與與他國的邊境管制為50分;您認爲此甲地首腦能否列入ITNR?
    • 爲何偏偏圈定這些「類似現在港澳的「特別行政區」的特徵」,而不包括「首長本地產生、不經外地當局任命」、「獨立自主維持或發展防衛或軍事力量」、「自主防務」、「不適用民法」或「無司法審判」等等?這些條件是否因地設法,只爲納入港澳而排除其他接近獨立國家的屬地、領土?
  • 您曾説過「要不然乾脆只保留世界政區索引的行政領導輪替和立法機構輪替了,連其他歐盟、教宗更替大老遠的事不難麼重要」,最近又説「可以考慮類同情況,一併加入ITNR項目」、「如果事實上出現了「特別行政區」名號消失(……)乃至導致部分行政機制轉變(……)而形成與過往獨特性消失的話,或者可以考慮不保留港或澳的行政、立法機構的更替ITNR允許,要不然沒啥繼續討論下去的需要。」;您在「「特別行政區」名號」不消失的前提下,到底能否接受「乾脆只保留世界政區索引的行政領導輪替和立法機構輪替」?
    • 另外,此前看漏「大老遠」或對此三字不熟悉,地理距離「大老遠」是您主張去除「歐盟、教宗更替」的主因?
--— Gohan 2024年8月15日 (四) 10:26 (UTC)[回覆]
@CwekITN雖然不是條目但卻是刊在首頁的條目導覽,對維基中立性影響可能比個別條目更大,我認為它比條目更需要受NPOV約束。現在的問題只是您的主張和@神秘悟饭的主張之間,有哪些比較脗合這個方針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1 (UTC)[回覆]
我覺得大家先考慮一個問題:兩個特區的CE與LegCo選舉的重要性實際上真的如我們想像中的那麽高嗎?如果不是的話,那直接將這部分刪掉就可以了。我這裏質疑的也同時包括完善前的情形。Sanmosa DC·祝林昀儒8月17日生日快樂 2024年8月17日 (六) 14:56 (UTC)[回覆]

對澳門部分作公示

已7天沒有新留言,我大膽在此對澳門部分作以下公示:

提議條文

⋯⋯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

公示7日,2024年8月31日 (六) 15:25 (UTC)結束

請求大家對此公示發表意見,另外香港部分也請求大家參加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24日 (六) 15:25 (UTC)[回覆]

@Ericliu1912CopperSulfate神秘悟饭cwekPatrickov超级核潜艇Sanmosa通知曾參加討論者。--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24日 (六) 16:51 (UTC)[回覆]
再看一下條文以後,我改變意見:全部剔除(即跟@神秘悟饭Sanmosa意見相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4日 (六) 16:57 (UTC)[回覆]
(+)支持:有進展好過無進展。理想狀況仍是剔除所有特首選舉。--— Gohan 2024年8月25日 (日) 05:02 (UTC)[回覆]

有關臨時帳號正式使用後的傀儡方針及IP封鎖方針

傀儡方針修正語句

現行條文

……將很可能導致您所有曾使用的帳號和IP位址被封禁(在極端情況下,操作傀儡的帳號會被不限期封禁,不得再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

如使用多於一個帳號,我們建議用戶在用戶頁中宣告帳號間的關係(宣告格式請看下方)。他們……

提議條文

將很可能導致您所有曾使用的帳號和IP位址被封禁

如使用多於一個帳號,用戶應該宣告帳號間的關係,除非其屬於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宣告格式請看下方)。他們……

不限期封禁不代表「不得再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

「建議」一詞程度過輕,不符合下文「使用多重帳號的用戶應當明示帳號間的關係,除非這樣做會違背合理使用多重帳號的目的。」--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8月7日 (三) 15:36 (UTC)[回覆]

建議仍然保留「不限期封禁」的措辭,雖然不代表「永久」,但依然是有很強的威懾力的,刪去後這種威懾力感覺小了不少。建議寫為「……將很可能導致您所有曾使用的賬號和IP位址被封禁若情節嚴重,通常為不限期封禁。」其餘修訂(+)傾向支持。——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7日 (三) 19:22 (UTC)[回覆]
支持提案。「在極端情況下」沒有「很強的威懾力」,並且「不限期」也降低威懾。--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1:45 (UTC)[回覆]
「不限期」為何反而降低威懾?--—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01:55 (UTC)[回覆]
近期社群討論中,不限期有期限未定、隨時可經申訴解封的趨勢,所以感覺強調它沒有威懾性。--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2:22 (UTC)[回覆]
我也注意到確實有這個趨勢……但現狀來說,「不限期」顯然仍是威懾性最強的吧?而且似乎仍是最重的封禁。另外,這一方針面向對象多是新手,對他們來說他們應該不會了解這麼多封禁潛規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02:26 (UTC)[回覆]
(-)反對新寫法,不被允許的事由不會因為宣告就變得允許。--SunAfterRain 2024年8月13日 (二) 12:27 (UTC)[回覆]
@SunAfterRain您或許是看錯了,提案並沒有包含新的允許情況。——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7 (UTC)[回覆]
@落花有意12138那你會發現下面那句修改根本是亂改。--SunAfterRain 2024年8月16日 (五) 05:20 (UTC)[回覆]
@SunAfterRain:請您具體說明指的是什麼,這樣一句話不能充分表達您的觀點。——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8月16日 (五) 07:07 (UTC)[回覆]
既然您說並沒有新增允許條件,那您改完後等於所有人都沒有義務[註:原版的建議多少帶有義務的意思]宣告帳號關係。我相信我講得很清楚了,如果您不能理解我也拿您沒辦法。--SunAfterRain 2024年8月17日 (六) 15:04 (UTC)[回覆]
@落花有意12138其實第一段可以微調為「將很可能導致您所有曾使用的帳號和IP位址被封禁,不得參與編輯維基百科;在極端情況下,操作傀儡的帳號甚至可能被不限期封禁。」,只要去掉「再」字,不用刪除有關不限期封鎖之內容,即可變更條文含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4日 (三) 18:10 (UTC)[回覆]
@Ericliu1912同意去掉「再」,這樣「不得參與編輯維基百科」是「封禁」的解釋。但是後面我同意自由雨日的「若情節嚴重,通常為不限期封禁」,因為「極端」用詞有點重。——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7 (UTC)[回覆]

關於WP:非原創研究方針是否適用於模板;以及判定模板為「原創研究」的客觀標準

現行條文

條目不應該包含有對已發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總結,如若這些分析與總結產生了原始來源中並未明確的立場。

但方針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議條文

因以上問題,提請社群就WP:非原創研究方針是否適用於模板,以及判定模板為「原創研究」的客觀標準,予以討論和澄清。

在此討論未完成之前,請暫緩以「明顯的原創總結」及WP:非原創研究方針為由刪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回覆]

這一問題,我支持Shizhao前輩的說法,即出現在條目中的模板是條目的一部分,當然適用於WP:非原創研究方針。
至於判定的客觀標準,和判斷條目的標準一樣。即是否有「提出新觀念」,或是否有「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後者又稱「原創總結」)。另見客棧條目探討區的類似問題,有更詳細的討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09:00 (UTC)[回覆]
我原則上支持這個觀點,但是假如我們像條目一樣在模板中添加大量參考資料,就會嚴重影響模板的視覺效果。然而,在「不需要(或不方便、不能)添加參考資料」的前提下要求「不能進行原創研究」,實質上相當於將證明是否存在原創研究的責任轉嫁給了質疑者。
我認為應該明確模板中給出參考資料的方法,例如放在noinclude標籤中、放在註釋中、放在討論頁中等。--——🦝Interaccoonale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10:48 (UTC)[回覆]
(!)意見:如果因為「出現在條目中的模板是條目的一部分,[而]當然適用於WP:非原創研究方針」,那麼將模板從具體涉及的條目移除,是較為可行、中性的解決爭議辦法,而不必一定採取刪除模板的方式。模板本身一般僅用於提供導航便利,而不包含新式分析和總結。以包含新式分析和總結為緣由提出刪除模板本身,或許應該承擔舉證責任?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23 (UTC)[回覆]
如果認為navbox是原創總結,那麼大部分沒有客觀標準的navbox都應該刪掉。例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1/02#Template:上海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7/31#Template:北京市,但是類似的navbox可能有幾千個。--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47 (UTC)[回覆]
確實看不出刪除類似導航模板的充分理由和必要性。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6:51 (UTC)[回覆]
沒有人認為navbox是原創總結(就像沒有人認為一篇條目是原創總結一樣),關鍵是看它總結是否會「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以及我在條目探討中也表示應該對「暗示」的判定儘量從寬處理。當然,若主題本就沒有明確定義,比如說「XX市老街」(假設並沒有任何政府或學者定義該市哪些街是「老街」),那麼應當按原創研究刪除,但它的本質問題是「提出新觀念」,而非「原創總結」。我認為如沒有明顯「得出或暗示新結論」,那麼應當由提刪者承擔舉證責任;但若本身主題就沒有明顯的定義,那麼應當由創建者承擔「定義」(即給出來源)的責任。--—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13:24 (UTC)[回覆]
「導航模板」是否是原創研究,本議題討論其實有點狹窄,沒有考慮到維基百科既有的組織條目方式。在英維早就有指引了,維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的「導航模板」就提到何時分類替代,何時列表替代,「毫無意義」的時候,個人認為就是刪除的時候。
當然退一步不看英維總結的經驗,要重造輪子的話。個人同意Interaccoonale提出的,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原創總結。個人在更新{{中國大陸主要電子遊戲公司}}前後,都會在討論頁給出當年的數據來源。
導航模板部分收錄範圍並不明確,不像「XXX公司遊戲」、「XXX的歌曲」。一些模糊不清的,如{{北斗企鵝工作室}},我不理解為何有「主要配音作品」一欄,按「慣例」其他日配公司模板都只有配音員如{{青二Production}}。上面提到的城市條目也是如此,收錄範圍不明,都沒有「慣例」,還不如跟着當地旅遊局/旅遊冊子的內容收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02:12 (UTC)[回覆]
收錄範圍不明者還有{{楚原}}。當某部電影不列在其部分導演作品裏,讀者不知道是不被收錄,還是根本不是他導演的,這算什麼導航呢?-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8月15日 (四) 15:56 (UTC)[回覆]
楚原這個模板理論上合適的做法是把所有導演電影都收進模板。--GZWDer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16:29 (UTC)[回覆]
其實還是導航模板收錄範圍不明的問題,如果是收錄「楚原」執導作品,導航模板名稱應該為「楚原執導作品」,只有名字就好像與他相關都能收錄,結果就是連他演出過的作品,還有父親和妻子都在這個導航模板裏面。--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39 (UTC)[回覆]
最近我還提刪了一個完全按喜好收錄的{{舟山群島}}模板,但社群似乎強烈地不認為這是原創研究,然後我建的新模板{{舟山群島住人島嶼}}也說是我矯枉過正了 囧rz……搞不懂。--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8日 (日) 16:55 (UTC)[回覆]
與你討論的編者似乎是香港人,也許香港島嶼列表和{{香港島嶼}}的區別算是一個參考點,全香港共263個島嶼,導航模板收錄的為何那麼少。我還發現一個範圍更大的{{太平洋島嶼}},也是中維特有的模板。--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7:11 (UTC)[回覆]
我認為{{香港島嶼}}這樣的無收錄標準模板純屬原創研究。模板是嵌入條目內的「表格」,應當有明確標準;只有分類不嵌入條目內,不需要「窮盡」分類項(也通常不會窮盡,因為分類不能建立「紅鏈」)。類比就是{{中國歷史}}模板即便沒有建立西夏條目也不能不放在模板里,否則顯然是嚴重的誤導性內容或表達特定政治意涵的原創總結。--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8日 (日) 17:17 (UTC)[回覆]
以下僅供參考。引述WP:NAV(非方針/指引):「導航模板是收錄多個相關連結的群組模板,以便在頁面與頁面之間進行導覽。」回歸模板的目的/功能,模板只不過是頁面間導航工具。「相關」也不是什麼嚴謹的表達。模板不是集合,即使WP:NAV#導航模板例子(尤其是Template:NBATemplate:Harrypotter)也不太有「明確的標準」。--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1:58 (UTC)[回覆]
我認為目前的NBA、HaryyPotter不屬於原創總結,因為它們本身就是一個「主題」,就像「武漢市」條目作為主題並不是非要按武漢市志的目錄來組織內容一樣。但島嶼模板類似一個「列表」,我認為隨手收錄構成了原創總結,就像HarryPotter模板中書籍列表部分不能隨手只收錄魔法石、密室、鳳凰社、混血王子4本書一樣。--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12:16 (UTC)[回覆]
僅供參考。上述島嶼模板基於關注度&數量幾乎不可能完全收錄,但有條目則應收盡收。對於可能造成的誤解可加以註釋。Template:Harrypotter中的角色、地點、網站似未窮盡?再如WP:NAV#導航模板例子中的Template:激素Template:幾何術語Template:希臘神話Template:程式語言皆未窮盡。--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2:47 (UTC)[回覆]
「幾乎不可能完全收錄」可以用「明確收錄標準」解決,WP:列表方針也是需要明確收錄標準的。因為島嶼是有絕對明確清單的,所以我認為無收錄標準的模板屬於原創研究;《哈利·波特》的角色、地點等則相對不那麼明確。換句話說就是,越是有明確清單的事物(比如浙江省1949年以來有哪些颱風登陸),我越是認為必須全收或必須限定標準收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8 (UTC)[回覆]
岔開一個話題,為何Template:NBATemplate:NBA場館是兩個分開的導航模板?從我個人認為後者應該是前者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這個角度我也認同Template:NBA不太有「明確的標準」。--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4:56 (UTC)[回覆]
Template:NBA有包括NBA場館列表,那個列表應該是Template:NBA場館的基準,原則上沒有問題。留意在NBA,場館可變空間比球隊大,所以球隊可放主模板,場館則有另開模板的必要。反而Template:NBA場館是不是應該敘述一下「哪個場館是哪個球隊的主場」?--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5:08 (UTC)[回覆]
上面既然指出部分導航模板存在「不可能完全收錄」,「可能造成的誤解可加以註釋」的情況,應該考慮將Wikipedia:導航模板#替代的某些觀點,如「過於空泛/涵蓋範圍太大的主題,例如Category:花卉,應當以分類或列表代替」通過作為指引,「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避免誤解」
也可以在維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增加一些新條文,一如WP:STAND無共識,只能寫一段小的WP:LISTD達成共識。--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7:36 (UTC)[回覆]
再舉個例子,《T:除名太平洋颱風名稱》模板,若按「有條目則應收盡收」來操作,當並非每個颱風都有獨立條目時,這顯然會帶來錯誤信息。另外,島嶼的符合關注度的程度其實是非常非常大的,甚至幾乎所有島嶼(包括無人島)其實都是會得到有效介紹的,所以重點在「數量」上——那麼就假設未來「除名颱風名稱」變得很多,該怎麼做?我想應當是按年份組織,而非「憑感覺選擇性收錄」才對。同理,若島嶼過多,那麼應當按面積、人口等門檻來定義收錄標準(且最好是可靠來源中組織類似清單時使用過的定義)。--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0日 (二) 03:59 (UTC)[回覆]
英維的相關編輯指引,如維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等,雖然本地不是指引,但是潛意識還是以這種方式處理三者的關係。這裏舉例一個主動縮減範圍的例子:{{中國大陸主要電子遊戲公司}}從「中國大陸電子遊戲公司」變成「中國大陸主要電子遊戲公司」,導航模板要收錄所有大陸電子遊戲公司是不合適的,這是分類的功能這個模版不應該存在,支持縮減範圍的觀點。
維基百科是非牟利的,又不用搞SEO,部分編者可能出於{{孤立頁面}},所以使用導航模板把內容集合起來,但是以不明確的標準創作出來的導航模板,很容易出現比重失衡。為何要針對導航模不能原創研究,其實維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版本落後,「導航模板」缺點內容沒翻譯全。「導航模板」的內容可以是有傾向性的,有違WP:中立。一些導航模板如{{對土著人民的種族滅絕}}會出現「為何有XX,沒有YY」的爭論,最後還是要給出可靠來源,有資料佐證的情況下才能修改。--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56 (UTC)[回覆]

數詞「兆」的使用

在表示數量的時候有歧義,既可以表示一百萬(106,主要在中國大陸,比如Megabyte-兆字節,MHz兆赫(茲),兆赫在台灣也有使用,見[17]),也可以表示一萬億(1012,主要在台灣)。如何比較好地使用單位「兆」?這裏「兆」是明確表示出10的多少次方(在「兆」字上加入提示),還是加入轉換?

表示1012(即萬億),中國大陸目前好像多使用萬億,比如經濟領域「萬億美元」,見[18]。台灣似乎是用「兆美元」。另外,還存在表達習慣的問題,「兆」可以說「4兆2106億美元」,但是沒見過「4萬億2106億美元」的說法,一般直接用4.2106萬億美元。--Kethyga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7:19 (UTC)[回覆]

表示1012(即萬億),中國大陸目前好像多使用萬億」:不止是「多使用」,應該說是大陸「不允許使用『兆』」,大陸的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中「兆」表示「一萬億」都註明是「古代」用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08:45 (UTC)[回覆]
兆只見過用於單位的前綴mega-的翻譯,可以用符號MB, MHz等代替。--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8月16日 (五) 02:37 (UTC)[回覆]
考慮到讀者使用的漢語不限於本站所提供6種漢語變體,以及不轉換、繁體、簡體模式,似乎迴避「兆」而使用科學記數法以避免歧義較好。單位可使用符號。不太長的話使用形如「42106億美元」也可以?--紺野夢人 2024年8月15日 (四) 09:46 (UTC)[回覆]
「兆」在臺灣是壓倒性常用,不適合屏棄,應儘量考慮使用地區詞轉換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5日 (四) 15:03 (UTC)[回覆]
那我就建議加入以下條文:
現行條文

(沒有)

提議條文

鑒於「兆」作為數詞可以表示「一百萬」或者「一萬億」,容易引起歧義,因此在正文中使用數詞「兆」者,必須加入相應的地區詞轉換,例如:-{zh-cn:二十万亿;zh-tw:二十兆;}-

如何?📕📙📒📗📘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15日 (四) 16:15 (UTC)[回覆]
這恐怕得多找一些地區的人來討論,不止要考慮大陸和台灣兩地。@SanmosaO-ring微肿头龙--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16:25 (UTC)[回覆]
馬來西亞一般以「兆」表示trillion,mega幾乎不會翻成中文。與中國交流較多的可能也會用「萬億」。但這個數值本就比較罕見,可能有些人連中文怎麼叫都不知道。--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21:19 (UTC)[回覆]
mega不翻成中文,那怎麼稱呼「MB」「MPa」,直接念英文嗎,念「em」還是「mega」思考...?「MB」大陸有時也會念英文「em-bi」但單念「兆」(省略「字節」兩字)也非常常見,「MPa」則基本只念中文「兆帕」。(除了「MB」等信息技術單位外,一般國際單位制單位字頭都是念中文,絕大部分人更是都不會注意到M的外文全稱是mega。)--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22:51 (UTC)[回覆]
是呀,科技類的東西基本不會有人念中文。--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22:59 (UTC)[回覆]
還不錯,但,是「歧義」,不是「歧異」。-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8月15日 (四) 16:32 (UTC)[回覆]
感謝指出。已更正。📕📙📒📗📘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15日 (四) 17:06 (UTC)[回覆]
「一百萬」或者「一萬億」可以在條文內分別加上106和1012--——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8月15日 (四) 17:14 (UTC)[回覆]
我留意到的情況是「兆」這個字確實會同時對應「mega」與「trillion」。我建議如果是有關科學、技術(含IT)的條目,「兆」這個字默認指「mega」,因為文中很有可能會合理地(多次)出現帶「mega」字根的單位,比如「MPa」、「MB」等,但其他情況下「兆」這個字默認指「trillion」。我不反對後者的情況在中國大陸簡體模式下轉換為「萬億」。Sanmosa DC·祝林昀儒8月17日生日快樂 2024年8月17日 (六) 07:42 (UTC)[回覆]
大陸簡體模式肯定不能這麼做……《現代漢語詞典》【兆】:[數詞]①一百萬。②古代指一萬億。我當年小學數學老師也強調了不能用「兆」代表trillion……(留言之後一刷新看到Sanmosa補充了大陸簡體相關說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07:48 (UTC)[回覆]
然而就算以我沒更新説明的留言來説,如果是無關科學、技術(含IT)的情形,「兆」也不太可能有「trillion」以外的意思,所以我不認為這會構成嚴重的理解問題。Sanmosa DC·祝林昀儒8月17日生日快樂 2024年8月17日 (六) 14:51 (UTC)[回覆]
「兆」也不太可能有「trillion」以外的意思」:您有沒有看《現代漢語詞典》的釋義!「兆」是指「一百萬」啊!何來「不會構成嚴重的理解問題」?雖然大陸除了科技之外是一般直說「百萬」而非「兆」,但一方面詞典都寫了「兆」合法意義是「一百萬」,另一方面單出現「五兆」這種數量詞絕對會令大陸人困惑。--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14:55 (UTC)[回覆]
新華是這樣定義的?Sanmosa DC·祝林昀儒8月17日生日快樂 2024年8月17日 (六) 14:59 (UTC)[回覆]
一方面,大陸字詞「權威」用法應主要參考《現代漢語詞典》(最早就已經給了),《新華字典》主要是給中等文化以下水平讀者「認字」用的;另一方面,《新華字典》確實也是這樣的定義(一般都不會和《現漢》矛盾)——《新華字典》第12版【兆】:④數目名:/1.百萬。/2.古代指萬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15:03 (UTC)[回覆]
那我不爭議你說的東西。Sanmosa DC 2024年8月18日 (日) 03:19 (UTC)[回覆]
當然不排除大陸一些人仍保有「古代用法」,比如我父母一輩就可能更傾向認為「兆」是「萬億」的意思,但這顯然並非目前詞典的合法用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14:59 (UTC)[回覆]
困惑應該也不至於吧,「兆」一般不是都會以配詞的形式出現嗎(撇除「兆字節」簡稱「兆」的情形),很少會單獨出現的吧。如果出現「五兆美元」這樣的詞組難道中國人也會理解為5 million USD的嗎?--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5:06 (UTC)[回覆]
我個人會「知道」這是在說「5 trillion」,但會覺得這是「錯誤用法」「極其罕見的用法」(因為是詞典中的非法用法,因為小學時候數學老師就強調不能用「兆」代表「萬億」,等等)。一般中國大陸人的話,老一輩的人可能一般會理解成「5 trillion」且不覺得奇怪(並且反而可能是越不識字或者說書面語讀的少的人越不覺得奇怪,因為口語更「存古」?反正我的長輩方言口語會用「兆」代表「萬億」,不過其實更用來表示「極多」——這也是《古代漢語詞典》中提到的用法——準確表示仍然是說「萬億」),新一代的情況應該和我類似。--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15:11 (UTC)[回覆]
此外再補充一點意見:考慮到「萬億」本身不會造成理解問題,我建議「兆」到「萬億」的轉換設置為單向轉換即可。Sanmosa DC·祝林昀儒8月17日生日快樂 2024年8月17日 (六) 14:54 (UTC)[回覆]
貼一下2011年12月10日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數詞定名研討會」的討論結果(作者劉群 全國名詞委計算機名詞分委員會副主任和全國計算機學會術語審定工作委員會主任):
(1)「兆」的用法不用改,數詞用「百萬」,詞頭用「兆」
(2)整數部分的數詞不採用「三位進制」,遵從中文數詞習慣;
(3)「1012」的數詞究竟用什麼,建議就用「萬億」,避免與「兆」衝突;
(4)對於大於108的進制問題,採用八位進制,「億億」定為「京」,「億京」定為「秭」
2013年名詞委管理的《中國科技術語》發表〈數詞定名研討會紀要〉一文,內容與上述一致,數詞部分不用「兆」,106用「百萬」,1012用「萬億」。--Kethyg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07:07 (UTC)[回覆]
「京」「秭」的用法似乎不普及,既沒有收錄進《現漢》,也幾乎未見諸文獻……--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8:10 (UTC)[回覆]
身為台灣人,「萬億」在我看來是不正規的用法,只有圖表中為了統一單位時才會出現,10^12一律要用「兆」來表達。科學單位10^9我幾乎從未看過用中文字寫出,都是用符號如MB、MHz,若寫成百萬位元組我反而會需要停下來想一下才知道這是指MB。建議條文訂為雙向轉換,不是只有兆轉成萬億,萬億也要轉成兆。--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7:01 (UTC)[回覆]
10^9是吉(咖),見國際單位制詞頭--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8月21日 (三) 06:51 (UTC)[回覆]

外東北地名規範

因近期出現了外東北條目相關爭議,因此在此提出用詞規範:

以上。

我還沒有空編寫一個格式手冊,還不如擱這討論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6日 (五) 04:08 (UTC)[回覆]

副知@Ericliu1912 @Allervous @日期20220626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6日 (五) 04:12 (UTC)[回覆]
南千島群島爭議地帶,無論實際管理方,皆使用日語譯名。」應該建立在有日文命名的情況下。至於其他外東北地區,倘若不使用「名從主人」的命名常規,應該為自己提供的譯名補齊參考來源。--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8月19日 (一) 00:00 (UTC)[回覆]
副知@Kone718。——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6日 (五) 04:34 (UTC)[回覆]
我首先要提出的問題是現有中文可靠來源是否有給出譯名規範?本站似不必首先自行定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6日 (五) 04:34 (UTC)[回覆]
有漢語名的地方為什麼不使用漢語名稱呢?——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4:36 (UTC)[回覆]
同意前兩條。
  • 清代已有漢語名稱的地方,不宜使用俄語名稱。
  • 建議對外東北和庫頁島分開討論。
  • 漢語名稱大多來自當地土著語言,當地勞動人民既已約定俗成地譯為漢語,即應保留。
  • 建議對定居點和自然地理事物分開討論。
以上——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4:46 (UTC)[回覆]
對第四條解釋一下,城市、行政區劃是人為規定的,在同一位置的定居點不一定具有連續關係,人們不分民族地傾向於定居在河口、平坦處等宜居的地方。而山川河流、湖沼島嶼,自然存在,一般不輕易改變。——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4:55 (UTC)[回覆]
@微肿头龙向史公哲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6日 (五) 04:39 (UTC)[回覆]
支持阿南之人的提議,除上述幾個外東北定居點和南千島群島因現實因素而採用漢(滿)名/日名外,其他應使用實際控制者所採用的名稱,也就是俄語譯名。若非因為現實因素,那幾個外東北地名和南千島群島也應使用俄語譯名。--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05:27 (UTC)[回覆]
咦,你不是前幾天剛說傾向用「符拉……」那一串俄文名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6日 (五) 05:29 (UTC)[回覆]
是呀,我本人支持「符拉迪沃斯托克」,但因現實問題(中國政府的立場)沒辦法--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05:53 (UTC)[回覆]
能否具體說說中國政府的立場為何影響維基百科的條目命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6日 (五) 05:55 (UTC)[回覆]
法律規定,上述八個地名在出版地圖上必須括註漢語名。——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5:57 (UTC)[回覆]
@Kone718這和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的關係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6日 (五) 05:59 (UTC)[回覆]
不太清楚,實際上對於外東北的地名命名常規本身就是一塌糊塗。提出這個方針討論是好的。但最上邊的草案提議本身有很大問題。——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6:01 (UTC)[回覆]
硬要在地圖上加傳統中文名算是中國政府的立場吧?--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05:58 (UTC)[回覆]
這和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的關係是?(當然,我個人的立場當然同我國政府一致。)--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6日 (五) 06:00 (UTC)[回覆]
這種要求可能會影響到中國大陸用戶對相關地方的稱呼,即影響到常用度,進而間接產生對條目命名的影響。——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8月16日 (五) 07:18 (UTC)[回覆]
這些名稱都是「中文」名稱,「中文」不等於「中國」吧?至於條目命名,有顯著常用名稱的(如前8個?)依照命名常規使用常用名稱,沒有顯著常用名稱的應從俄羅斯俄文翻譯(部分如阿伊努地名等的俄羅斯俄文、日本日文是一致的,這種情況下可沿用漢字?)。 紺野夢人 2024年8月16日 (五) 05:43 (UTC)[回覆]
您對外東北地名怎麼看呢?您認為應該使用中文名還是俄語名?——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5:53 (UTC)[回覆]
上則發言已說明。「中文」、「俄文」不等於「中國」、「俄羅斯」,用中文表示的中國、俄羅斯名稱都是中文。有顯著常用名稱的就使用,沒有顯著常用名稱的應從俄羅斯俄文翻譯成中文(語源相同的可以沿用中國中文)。--紺野夢人 2024年8月16日 (五) 16:52 (UTC)[回覆]

提案 

  • 1.國家自然資源部去年(2023年)2月6日公佈的《公開地圖內容表示規範》第14條所規定的應當加括注表示的8個俄羅斯地名按《規範》中規定的中文名命名;
  • 2.外東北地區,即沙俄1689年至1860年間通過《璦琿條約》和《北京條約》強佔的東北地區,不包含庫頁島及其周邊地區,該地區的自然地理事物(如山、河、湖、島)以已有的中文地名命名,城鎮以俄名命名;如在《尼布楚條約》前由中國控制的地區,即使有中文地名,也不應作條目名;
  • 3.有中文名的地名,不以中文類推其他同名的地理事物的名稱;如圖呼勒河,俄稱圖古爾河,注入同名海灣;現有資料證實該河已有中文名稱「圖呼勒河」,惟無資料提及它注入的海灣的中文名稱,不宜類推地將圖古爾灣也命名為圖呼勒灣;
  • 4.不以已有的中文名命名行政區劃、機關、單位、企業、交通設施的名稱;如應保留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符拉迪沃斯托克港、納霍德卡樞紐火車站、符拉迪沃斯托克第一熱電廠等;
  • 5.涉庫頁島和千島群島命名問題應另行討論,其中南千島群島又應區別討論。

以上——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13:03 (UTC)[回覆]

解釋、建議和意見
一、東北地區的地名,無論是內東北還是外東北,大部分來自於各種土著語言的名稱,這些名稱經過在當地居住、生活、勞動的漢族開荒者和勞動人民之口,成為了漢語的有機部分,無法清晰地分別。比如「吉林」來自滿語的 Kirin Ula (沿江),很少有人認為它是外來詞;「撓頭溝子」來自滿語的 Nentu ,烏蘇里江具有不明 etymology ,這些地名是自然形成,不可分割的。事實上,從1792年馳柳條邊禁令起,至上世紀初期止,在各方面的禁令和阻礙下,來自關內的漢族人民代代相傳地從未停止移居、開發東北的步伐。即使最遲至1860年外東北已全淪俄手,闖關東的人群仍然湧入俄治下的外東北地區,並在比例上大大超過了來自東歐的移民。帝國首相П·А·斯托雷平在1908年於議會上指出俄屬遠東地區在與俄國本土交通不便又緊鄰中國的情況下,來自中國和朝鮮的移民是必然的。從1858年至1914年間的濱海州,只有約兩萬個家庭來自俄羅斯,而當時州內人口已達60萬。直到1938年,海參崴市內還有數以萬計的中國移民居住,其中絕大部分是在該地被讓予俄國後遷來的。
二、(此條為個人意見)很多維基人提出意見,認為日語的外語,應與俄語同樣對待,不具優先度。我充分理解他們的想法,但個人認為其他語言比日語更「外」一些。
三、建議對南庫頁島、北庫頁島、北和中千島群島、南千島群島區別討論。
四、海參崴較特殊,絕大多數人不會稱呼「符拉迪沃斯托克」,這意味着人們使用「駐海參崴總領館」「海參崴港」「海參崴火車站」的名稱,就該市名稱或需討論。——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13:03 (UTC)[回覆]
@Kone718閣下可否確認第三點是否也涉及韃靼海峽勘察加半島?--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8:19 (UTC)[回覆]
我認為不包括堪察加。韃靼海峽需要社群討論。——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05:58 (UTC)[回覆]
@Liuxinyu970226Kone718包括英文、韓文在內的其他語言皆以韃靼海峽名之,竊以為其最為通用,當從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2:26 (UTC)[回覆]
@Patrickov顯而易見的無效邏輯,見此(每種語言對某一專有名詞的稱呼常常不、也不必對應)。--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1 (UTC)[回覆]
大部份中文媒體亦採用韃靼海峽一詞:[19][20][21],其中第1個更疑似直接來自俄羅斯--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7 (UTC)[回覆]
這(邏輯)我認可(雖然「大部分」仍需證明,個例是不能用來證明的)。另外,《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也用「韃靼海峽」,甚至沒提「間宮海峽」。--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2:43 (UTC)[回覆]
不過個別條目會加注「間宮海峽」,如《日本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2:51 (UTC)[回覆]
@自由雨日不過又有另一件事:俄語維基百科把「韃靼海峽」(Татарский пролив)和「涅維爾斯科伊海峽」(пролив Невельского)分為兩條條目(其中涅維爾斯科伊海峽指最窄的部份、韃靼海峽則指其南邊分隔亞洲大陸及庫頁島的海域),似乎需要進一步查證--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2:52 (UTC)[回覆]
這似乎和本問題並沒有關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2:54 (UTC)[回覆]
有啊,這件事會顯示韃靼海峽不止是命名問題,更有可能是定義問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7:34 (UTC)[回覆]
這跟譯名無關。中南半島既可以包括馬來半島,也可以不包括,純看你「解像度多細」的問題,不論包不包括,跟「中南半島」是否應該改名「印度支那半島」都沒什麼關係。--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8:16 (UTC)[回覆]
@Patrickov @自由雨日 @幻光塵 我認為韃靼海峽適用俄語名稱較好。理由如下:1.本人並沒有查到該海峽在古代有任何中國王朝給予的名稱。2.韃靼海峽(狹義,準確來說是黑龍水道)兩岸均長期由俄國控制,僅在日本干涉俄國內戰期間,東岸由日本控制。另,本人不同意黑龍水道這個兩岸都長時間由俄羅斯控制、即使日本方面也承認該海峽兩岸由俄羅斯擁有的海峽採用和名,當然我也沒移動就是了。——Kone718 2024年8月19日 (一) 08:26 (UTC)[回覆]
除了第二點非常不同意之外,關於第四點,這些官方名稱不容隨便更改,一定要保持使用符拉迪沃斯托克。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9日 (一) 14:28 (UTC)[回覆]
所謂「符拉迪沃斯托克」此種俄式地名也是中文名稱,除非(一)任何地區均不常用俄式地名及(二)傳統中文地名在特定地區常用,否則條目無須移動,以地區詞轉換處理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09:11 (UTC)[回覆]
為什麼「符拉迪沃斯托克」已作地區詞處理?——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11:45 (UTC)[回覆]
另外,俄國侵佔我國外東北已百餘年,我不確定純以此作為命名格式分界是否妥當。所謂「傳統名稱」、「當地居民用語」等說法,均過於模糊,難以檢證。顯然倚靠分析既有來源確定常用名稱比較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09:13 (UTC)[回覆]
「傳統名稱」不模糊。雖清代對東北地區控制較弱,惟仍留下大量輿圖、史料。我已在第(一)條內強調,直到1938年,濱海州仍有數以萬計的中國人和朝鮮人居住。而直到1972年,俄方也仍沿用傳統地名,由於珍寶島邊境衝突才匆忙全數改名;由於這個原因,俄羅斯一側的水文資料大多是以舊名記錄的。——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11:57 (UTC)[回覆]
所謂「俄羅斯一側的水文資料」是俄文還是中文?若是中文,作為可靠來源提出便是。我看不出單用「傳統名稱」之類為依據之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4 (UTC)[回覆]
然而這些地方的實際控制者為俄羅斯。俄方已經改名了,出於事實論述,我們就沒必要故意堅持使用「傳統名稱」。除非,「傳統名稱」遠比俄語譯名常用。--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4:06 (UTC)[回覆]
不贊同第二條,除非能證明傳統中文名廣泛被使用,否則應全部使用俄語譯名作為條目名,傳統中文名寫在內文即可。另外,為何要把庫頁島從外東北分離開來?有什麼特殊理由嗎?--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09:27 (UTC)[回覆]
主要是因為庫頁島南部和千島群島在日俄之間反覆爭奪吧。至少看中國出版的地圖,命名有日式的也有俄式的。--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3:28 (UTC)[回覆]
我記得前兩年和U:Kone718君在克里利翁半島條目爭執過。現在我把2010年中國地圖出版社出版的《俄羅斯地圖冊》中薩哈林州那一頁放上來,供各位參考:[22]。--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1:42 (UTC)[回覆]
似乎我兩年前沒有加入維基。——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11:45 (UTC)[回覆]
哦,記錯了,是1年前,請不要在意這些細節 囧rz……--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2:08 (UTC)[回覆]
我在去年曾在互助客棧提出類似草案(Wikipedia_talk:命名常規/存檔18#關於日俄爭議領土的命名),唯未能獲得共識.希望這次能至少達成一部分共識。--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2:11 (UTC)[回覆]
我希望大家少吵架 多寫條目。實在不行修一下 население 模板吧。——Kone718 2024年8月19日 (一) 08:35 (UTC)[回覆]
願意協助修模版,但不知道我能怎樣幫到您?--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3:34 (UTC)[回覆]
這個模板在中維幾乎不能工作。過幾天我有空了再跟您詳細解釋。——Kone718 2024年8月20日 (二) 05:52 (UTC)[回覆]
就克里利翁半島這單個條目來說,翻譯似乎有問題。這個名稱是一個法國人的姓,那是否應該從原來的姓克里隆命名呢?——Kone718 2024年8月19日 (一) 08:38 (UTC)[回覆]
「克里利翁」沒問題:「克里隆」乃誤譯,法語人名Crillon應譯「克里永」,而ill雖然如今發[j],但中古法語甚至直到18世紀的近代法語都還是發[ʎ]的(同西班牙語ll、葡萄牙語lh、意大利語gli),彼時Crillon讀[kʁiʎɔ̃](若按此音譯的話同樣為「克里利翁」),「Крильон」估計就是那個時候借去的並按彼時的法語發音轉寫的。--BigBullfrog𓆏2024年8月19日 (一) 23:34 (UTC)[回覆]
看不懂,你字多感覺很有道理。——Kone718 2024年8月20日 (二) 05:53 (UTC)[回覆]
關於庫頁島地理名稱處理,本人堅持使用俄語名稱。撇除清朝的管治,庫頁島1860至今仍然是俄羅斯的固有領土,反觀日本只在1905-1946佔領庫頁島,是為侵略方,使用俄語名稱顯得相當合理。想必大家也不會因為日本是漢字,就把東南亞地理條目全部改為二戰時日本起的名稱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24日 (六) 11:50 (UTC)[回覆]
庫頁島上的市鎮基本上都是俄語名,例如用南薩哈林斯克而不用豐原;但千島群島上您意見如何?上邊的地圖上,千島群島多數是日式名稱。--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4:22 (UTC)[回覆]
我覺得使用1855年為分界線比較合適。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25日 (日) 08:58 (UTC)[回覆]
我傾向於外東北8地的地名用既有中文名,千島群島(不論是南千島還是北千島)的地名用日文名,位於歐亞大陸上的其他地方與庫頁島(不含島本身)的地名用俄文名。Sanmosa DC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9 (UTC)[回覆]
基本和我想的一樣,也符合地圖的實際規律。--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23:50 (UTC)[回覆]

有關簽名附帶的文字的問題

最近我留意到用戶甜甜圈真好吃在其簽名中加入了對運動員林郁婷造成冒犯的字句。雖然説WP:簽名#簽名的外觀和顏色的規定只説了「您的簽名不應當閃爍,滾動,或者以其他方式冒犯其他編者或者造成其他編者的不便」,然而我認為此類字句顯然落入了粗魯無禮的範疇,因此我根據WP:簽名#處置問題簽名的規定在這裏請求大家就此事作一定的討論。Sanmosa DC·祝林昀儒8月17日生日快樂 2024年8月17日 (六) 07:37 (UTC)[回覆]

那個簽名我感覺無法斷定屬於冒犯,引號也可能作強調或區分用途。林郁婷條目是否內容不足,我沒看到解釋生理因素和「他」「她」行文的內容。--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7:54 (UTC)[回覆]
打括號的原因是因為她不屬於後期的變性而是生理缺陷所致,並且她的登記信息上確實是女性。(其實最大的問題並不是性別,而是這種擁有生理缺陷的運動員參賽會不會導致對其他女性運動員的不公平?)中國大陸地區也有因為性別特徵問題而提前退役的運動員。(廖孟雪童曾歡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WP:CIVWP:BLP,已由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於2024年8月21日 (三) 09:3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甜甜圈 2024年8月17日 (六) 08:26 (UTC)[回覆]
補充,對於該簽名的含義,以及表述當事人或者當事方反對的主張是否算冒犯和不當宣傳,仍有點拿不準。以及與WP:G12的關係。--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8:53 (UTC)[回覆]
可是林郁婷不僅沒有後期變性,自始也沒有生理缺陷。我記得我看到的報導是,「林郁婷具有XY染色體」乃來自於國際拳總一次有瑕疵的檢測。或許我記錯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8月18日 (日) 05:13 (UTC)[回覆]
我猜甜甜圈說的是生理缺陷應該是雄性激素過高?--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8日 (日) 07:23 (UTC)[回覆]
很好奇在簽名中加入了反對具有男性特徵的女性運動員參賽為何被認定為粗俗無禮?----甜甜圈 2024年8月17日 (六) 10:04 (UTC)[回覆]
我不認為你當時加入的字句僅表達你這裏提及的意思,我認為你表達的意思還包含了對當事人的性別認同的否定態度。WP:文明#粗魯無禮的説明是「人身攻擊,包括種族、族群、殘疾相關、性相關、性別相關(包括性別認同、性傾向、性別表現等)及宗教相關負面稱號、以及提述諸如國籍或社會階層等群眾特徵時作出貶損」,其中很明確地提到了「性別認同」。既然當事人現在認為自己的性別是女性(而不是諸如「沃爾瑪購物袋」之類的東西),那我覺得還是給些適當的尊重為好。Sanmosa DC·祝林昀儒8月17日生日快樂 2024年8月17日 (六) 14:45 (UTC)[回覆]
我的第一感覺是對政策現象而非特定人的否定,以及評價社會爭議人物是否不屬於該方針管束的維基人交流。「提述諸如國籍或社會層次結構等群眾特徵時作出貶損」在簽名中似乎不算少見,既針對特定國家或階級的看法,用戶框中就更多了,如果算入人身攻擊就複雜了。另外如果當事人嚴詞反對某個主張,寫下或轉述對該主張評價,豈不是違反文明方針。總的來說,可以建議改但我傾向不強制,簽名中寫主張現在不算罕見。--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6:38 (UTC)[回覆]
就着你説的「『提述諸如國籍或社會層次結構等群眾特徵時作出貶損』在簽名中似乎不算少見」,還請你舉幾個例子。Sanmosa DC 2024年8月18日 (日) 02:00 (UTC)[回覆]
客棧里的簽名偶爾出現關於政治的主張,我沒看到抗議,似乎在社群容忍範圍內。政治用戶框有很多涉及國籍或階級的抗議貶損。涉及性別的爭議不要變成政治正確就行。--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4:10 (UTC)[回覆]
然而「關於政治的主張」本身也不一定構成「貶損」,所以還請你舉例說明。另見下。Sanmosa DC 2024年8月19日 (一) 09:46 (UTC)[回覆]
例如我之前用過的一個簽名稱馬華公會是賣華漢奸算不算是一種政治「貶損」?(馬來西亞的華人政黨通常會指責其他華人政黨出賣華社。類似於綠營指責國民黨擁有黨產。以及建制派指責泛民派港獨。)----甜甜圈 2024年8月19日 (一) 13:14 (UTC)[回覆]
我個人傾向認為這樣不針對個人而是針對組織的簽名是允許的。當然,一方面我並不鼓勵,另一方面引起其他用戶的不滿所導致的後果應當由簽名者自己承擔(不過,往往也會有立場相同的用戶感到親近)。--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14:09 (UTC)[回覆]
另外,我也傾向認為針對個人(公眾人物,尤其是有權勢的人)的(不含有侮辱、誹謗性質的)批評是可以允許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0日 (二) 17:41 (UTC)[回覆]
@YFdyh000甜甜圈真好吃Sanmosa DC·祝林昀儒8月17日生日快樂 2024年8月17日 (六) 14:48 (UTC)[回覆]
我傾向贊成Sanmosa的意見。我相信甜甜圈絕非有意攻擊林郁婷本人,而主要是對參賽資格、參賽制度等表示不滿,但遣詞造句上「台灣『雙性人』拳擊之光」基本都是完全針對林郁婷的嘲諷,尤其是將一個人無端稱作「雙性人」絕對是不妥當的;另一個主要不妥的原因還有其直接攻擊的是一個具體的人而非組織(比如甜甜圈過去簽名稱馬華公會為漢奸之類的,我都不覺得非常不妥),這讓站外的人看到,絕對會對維基百科產生不良的印象。如果甜甜圈要表達對相關政策的不滿,我覺得不點名地寫成「抗議『雙性』運動員參加女性拳擊」或許可以不算作對特定某個人的人身攻擊(當然,我絕非鼓勵這樣的簽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16:53 (UTC)[回覆]
然而這次奧運會有着這樣的情形的女性拳擊運動員也就只有兩位(林郁婷伊曼·哈利夫),我認為這指向性也是相當的明顯。Sanmosa DC 2024年8月18日 (日) 01:59 (UTC)[回覆]
簽名一向是自由地帶,除非是對他人(通常是維基人等非屬公眾人物者)的直接人身攻擊。不然無數政治表態及「陰陽怪氣」諷刺簽名恐怕得全部禁止,這可能管得太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09:57 (UTC)[回覆]
我留意到enwiki的對應規定指明用戶名方針的規定適用於簽名,zhwiki的用戶名方針也有類似文句,因此我認為enwiki的用戶名方針對「Disruptive or offensive usernames」的認定值得社羣參考。Sanmosa DC 2024年8月19日 (一) 09:44 (UTC)[回覆]
先旨聲明,以下純粹是個人意見。
  1. 我認為部份WP:SOAP的方針應該對簽名適用。實際上那段方針已列明適用於用戶名、討論頁及用戶頁,而簽名性質接近用戶名和用戶頁,且在討論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直接在有關條文加上「簽名」亦不為過。
  2. WP:UP容許「使用有限的文字簡單宣告一次(觀點)」,某程度上在簽名加入類似這種宣告的文字違反了這方針的精神,因為任何一個會改簽名的維基人應該都會打算留言不止一次,把觀點寫入簽名甚至可以被看成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重複宣傳自己的觀點。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0日 (二) 17:37 (UTC)[回覆]
(~)補充:當然實際上靠大家「自律」(不要寫得太過份)就好啦……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0日 (二) 17:40 (UTC)[回覆]
胡亂給別人標定錯誤的性別是一種冒犯,不只冒犯林郁婷,也冒犯所有DSD、跨性別、以及性別氣質異於主流的維基參與者,我不懂為什麼簽名中允許這樣冒犯性的政治表態。另外,前面留言中「生理缺陷」也是一個冒犯詞彙,不管外貌像男性還是雄性激素高(此事無證據)都不是缺陷,而是人類生理多樣性的正常一環。--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7:19 (UTC)[回覆]
但是這樣的運動員去參加女性賽事公平嗎?(前幾日特朗普就因為公平性問題陰陽了林郁婷結果島內的政客卻靜靜了。)----甜甜圈 2024年8月20日 (二) 08:29 (UTC)[回覆]
你可以在簽名質疑奧運規則的公平性/合理性(不論直接或反諷),而不是無證據單方面給別人標定性別。(另外特朗普/川普不是維基人或者沒有證據證明是)--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20日 (二) 08:38 (UTC)[回覆]
第一點這個爭議實際上就是因為國際奧委會(20世紀90年代起不再檢測性別目前僅看護照性別)與國際拳擊協會(通過多種方式檢測性別)關於檢測性別標準的問題並且有部分臺灣媒體以及政治人物聲稱中國大陸參與到了爭議中。例如卓冠廷民視新聞[23][24])第二點,臺灣同樣有媒體質疑其他運動員的性別,例如三立新聞在林郁婷性別爭議後發佈的關於兩名中國大陸運動員的文章[25]並且ZDF在賽事期間質疑林郁婷是雙性別。[26]第三點特朗普他不是維基人,但是他屬於公眾人物。既然公眾人物以及媒體可以質疑林郁婷的性別,那為什麽其他人(包括維基人)為何不能質疑其性別?----甜甜圈 2024年8月21日 (三) 03:11 (UTC)[回覆]
@甜甜圈真好吃跟你講過多少次不要看劣質輿論新聞了,你非但沒當作一回事還把陰謀論捧成聖經了呢。你就一定要跟人家比下限嗎?這種「別人可以,為什麼我不行」的言論相當幼稚,何況這跟公眾人物有什麼關係?公眾人物不會犯蠢?媒體不會犯蠢?--Y. Sean 2024年8月21日 (三) 04:28 (UTC)[回覆]
然而,不同的人對於劣質來源不同的理解例如中文維基法輪功相關條目編輯者就認為中國大陸官媒的來源是劣質來源而法輪功媒體認為是可靠的優質來源(雖然英語維基百科因法輪功媒體傳播匿名者Q陰謀論的原因將其列為應停用)反之同理。還有島內的藍綠媒體的相互不信任。(藍不相信三民自綠不相信旺中。)----甜甜圈 2024年8月21日 (三) 04:46 (UTC)[回覆]
@甜甜圈真好吃重申一次:其他人在其他場合怎麼幹,不代表我們這裏可以這樣。( π )題外話:特朗普那種也不是叫「可以」,只是其他人奈何不了他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7 (UTC)[回覆]
需要刪除有那些簽名的頁面版本嗎?還是不需要?--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20日 (二) 08:38 (UTC)[回覆]
至多{{deltalk}}之類的,應該無需版本刪除。另外我覺得您的簽名有可能落入「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提述諸如國籍或社會層次結構等群眾特徵時作出貶損」範疇。簽名中SOAP的行為我期望更有秩序和和諧友善,但並不容易。--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18:18 (UTC)[回覆]
他的已處理完畢,另外我同意自由雨日意見「⋯⋯不針對個人而是針對組織的簽名是允許的。」(不論是U:甜甜圈真好吃的馬華公會還是我的國民黨)--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21日 (三) 09:39 (UTC)[回覆]
批評習近平或賴清德的簽名算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3日 (五) 02:47 (UTC)[回覆]
這裏引述一下enwiki的簽名指引中的一句話「Signatures on Wikipedia identify you as a user and your contributions to Wikipedia.They encourage civility, collaboration, and communication by identifying the author of a particular comment and the date and time at which it was made.」,也就是說簽名的主旨就是為了表明用戶和用戶貢獻以及鼓勵討論者們更加文明與互助。而批評習近平或賴清德這種宣傳政治觀點行為,即對表明用戶無益,更是有可能激化用戶與用戶之間的矛盾。至於您的問題,雖然習近平和賴清德都是各自黨派的黨魁,但對於其個人行為的批判不能與對其所屬黨派的批評畫上等號。--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23日 (五) 03:27 (UTC)[回覆]
我後來又補充過,個人覺得一定條件下可以允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04:01 (UTC)[回覆]

未公開帳號政策

議題一

這個討論的提案有3個,從實質文字大致上意思是

  1. 採不鼓勵使用未公開帳號,,也沒有人應該幫忙隱瞞身分,被發現時要自負責任(原文Not anyone else's problem)
  2. 給予有限的專案頁面編輯權限,僅限於和自己帳號有關的事務(原文Clarify WP:PROJSOCK)
  3. 完全不允許(原文No longer allowed at all)

實質修訂結果應該是廢棄提案3,有限度的混合提案1及2,這個議題我沒有自己太多想法,但提議二,個人認為可行,但是否開放WP:傀儡調查存疑

議題二

  • 澄清公開的定義
    1. 如果看議題一的過往提案1,我個人理解是未公開是沒有公開讓人知道,也承認沒有公開的義務,所以不公開的責任要自己承擔(從責任與義務的觀念)
    2. 多重帳號有幾種形式,個人認為2的形式或許有機會被濫用在擦邊球,見下方思想實驗。
      1. 明確的公開帳號:公開帳號關係(通常情形)
      2. 待釐清的狀態:公開這是多重帳號,但未公開帳號關係
      3. 明確的未公開帳號:未公開多重帳號也未公開關係
  • 思想實驗
    1. A操作者有B和C帳號,B公開宣稱是多重帳號但沒有公開A和C,C公開宣稱是多重帳號但沒有公開B,A、B、C編輯頁面U可以被辨識A和C,但B不能被辨識,也沒有人發現B和A及C的關聯。
    2. A操作者有D和E帳號,D未公開宣稱是多重帳號,但被人發現似乎是多重帳號但不能確認身分,被確認後被迫要求公開身分僅宣稱是多重帳號,E公開宣稱是多重帳號但沒有公開B,A、D、E編輯頁面U可以被辨識A和E,但D不能被辨識,也沒有人發現D和A及E的關聯。
    3. 呈上的狀態,A參與了專案計劃頁面討論共識或制約,並產出頁面存廢的結論、規範的制定等共識,在允許D參與相關專案計劃頁面的前提下,這些共識在哪些狀況是有效的。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6:09 (UTC)[回覆]

看不懂,希望簡潔表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09:09 (UTC)[回覆]
多重帳號有幾種形式,個人認為2和3的形式或許有機會被濫用在擦邊球,影響討論、決策、帳號權限的獲得與喪失
  1. 明確的公開帳號:公開帳號關係(通常情形)
  2. 待釐清的狀態:公開這是多重帳號,但未公開帳號關係
  3. 明確的未公開帳號:未公開多重帳號也未公開關係
大部分語言專案早期版本初期規則都提出多重帳號不能參與專案頁面,雖然沒有每個專案的歷史都查閱過,但大致可以知道是避免(包含但不限於)第一行提及的部分。可假想一個討論中具有數個未公開或沒有讓任何帳號知道帳號關聯性(包含承認自己是公開帳號)的帳號意見,包含投票,或者重複進行相同對象或頁面提報,尤其是類似en:WP:CBAN時(未制度化但有時會發生的基於產生共識而實施的禁制),會有什麼影響。
至少在en.wikipedia.org(2021年)和zh.wikipedia.org(2019年)面臨一個問題,這類型帳號不管是有沒有違反規則,在部分狀況下,像是改名,或者IP代理豁免等無法自行申請,所以稍微調整適用的範圍。
  • 2019年的討論參與人數不多,@94rain是主要意見發表者,詳情可以向他確認,但基本概念還是將公開帳號定義成上述1明確的公開帳號:公開帳號關係(通常情形)。因為是5年前的文字,即使同一人的概念或許也會調整。總之需要再釐清。
  • 2021年參與討論的人員很多,雖然是發生在en.wikipedia.org,大概的概念仍是以解決前面提到的問題,在有需要的時候,涉及自己的部分是不能操作的,同時釐清一些觀念,具體的結論從當時討論後修訂的條文版本可以知道從原本完全禁止到開放部分頁面,但是僅限於和帳號自己直接相關的事務。
  • 總結
    1. 個人認為公開帳號的範圍沒有疑義就是不管是全面公開或讓少量人知道,"讓人知道帳號關聯性並可以由可信賴的帳號核實是重點",但同樣帶入一個觀念,如果並未公開且可以核實的帳號成為非活躍/停止活動帳號,在這種可以視為沒有人可以核實狀況下是否仍處於公開帳號關聯性狀態。
    2. 如果將參與範圍具體化,如果專案頁面的項目增減,可能會反覆造成社群討論資源浪費,能否從目前條文的舉例性質改成原則性質,像是參與那些屬性的活動是不允許的。就像是en.wikipedia.org那樣明確限定只在和自己帳號有直接關聯時(雖然仍不太完美)。原因用下面的例子,將上面的假想置換成數個未公開帳號關聯的帳號在傀儡調查發表意見是什麼感覺,我想那會造成調查意見蒐集上的混亂,這種狀況並不會讓整個頁面運作狀況變得更好。
@Ericliu1912如果你有看不懂的,或者有其他意見,可以更具體敘述,但如果是和en.wikipedia.org的部分有關,我認為你可以自己看原始的主題串,自己看會比我敘述還明確。--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0:33 (UTC)[回覆]
我反而同意提案3。沒事開分身幹麼?--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8日 (日) 23:59 (UTC)[回覆]
很多理由。開機械人、以新使用者的身份測試系統、編輯容易被架在火上烤的話題。--MilkyDefer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8 (UTC)[回覆]
@MilkyDefer澄清一下,我的留言是針對議題一(開放未公開帳號在專案參與程度的議題),個人認為在這種情況開分身留言嚴重影響其他參與討論者的知情權。其中「編輯容易被架在火上烤」這個理由最難以理解,因為我認為為了避免批評而開分身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2:44 (UTC)[回覆]
前兩個完全可以公開身份(機械人運作需要公示操作主;測試新用戶的話可以聲明),後一個可能不想公開,但就是屬於現在要討論的情況,當然「不被發現的話就不是犯罪」。——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9日 (一) 03:37 (UTC)[回覆]
雖然話題討論者目前參與的較少,簡單整理目前參與的帳號觀念(盡量將獨立的概念拆開列點),如果有更新的觀點或沒列到的會在這個簽名文字的簽名前方插入*YYYY/MM//DD更新以日期列項方式更新,過程中會盡量排除插入自己的意見,因為這是整理
  1. 帳號不公開的責任自負(原文"不被發現的話就不是犯罪")
  2. 帳號不公開時,不應參與專案頁面(依現行方針記述文字是WIKI、WIKI TALK)
  3. 確實在部分情境有使用多重帳號需求
  4. 操作機械人需要公示
  5. 參與爭議話題,有不公開帳號的需求
  6. 未公開身分會影響其他參與討論者的知情權
  7. 參與爭議話題不公開身分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20:06 (UTC)[回覆]
(!)意見-閱讀方針,在下的理解是,(1)Rastinition列出的幾種類型中,「*##待釐清的狀態:公開這是多重帳號,但未公開帳號關係」---這仍是「未公開帳號」,並不屬於「公開帳號」,所謂「公開」是指「與主帳號間的關係」、符合方針的要求,關係的公開,才對於方針所規範的情況是有意義的。(2)如果不願公開與主帳號間關係,那就只能以 未公開帳號 的範圍行事。如果不是這樣,方針將被架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8月23日 (五) 01:33 (UTC)[回覆]

討論時提醒注意過去的有關討論,是否應有之義?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1#J2,提報人主張合併,經過了多輪討論,每次都有不同用戶發表反對意見。查看Talk:J2,原來提報人早就以不同形式主動發起或引發了多次討論,同樣有不少反對聲音。然而,在存廢討論中一直沒人提及應參考該些討論,以及通知當時參與過討論的人一起達成共識。每個新提出意見的人包括我自己似乎未有參考過往論點,例如提報人只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英文wiki認為TVB plus是J2的事實繼承者」,過往討論中有人具體舉出的「J2以前不會播新聞及資訊部製作節目,現在播新聞及資訊部節目」,觀看或參與新討論的人未必知曉。正所謂「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發起人一定很清楚過往討論的存在,但未有提醒大家有該些討論的存在,是否該視作操守不佳? 或者,這個責任是否應落在管理員或任何適合職務者身上,巡視時應提醒有沒有過往討論可供參考? 或者,應否設計任何自動機制達致此作用?--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2:15 (UTC)[回覆]

@甜甜圈真好吃@Cmsth11126a02@Fei0316@Shwangtianyuan@日期20220626@吉成千奈美@Tim仔@神秘悟飯@Ericliu1912--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2:34 (UTC)[回覆]
在相關討論中未提供過往討論信息,確實是我的責任,但是我不認為增加節目類型就算是新頻道。(台灣的小公視這種完全改變節目內容的也只是說是繼承公視三台原有頻率也沒有稱是新頻道。[27])----甜甜圈 2024年8月23日 (五) 03:32 (UTC)[回覆]
難以自動形式達成,有賴編者自覺尋找。——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3日 (五) 02:44 (UTC)[回覆]
J2這個例子比較特殊,但我相信做過存廢討論的條目應該會在討論頁有相應模板(如{{Old vfd multi}})吧?提報程序能否在偵測到這些模板時加入該條目討論頁的連結,讓其他人自行查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5:17 (UTC)[回覆]
是的,討論頁有過評選或討論內容就提示一下,已經不錯。--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4:22 (UTC)[回覆]
若非有意疏忽,確有需要提醒。--— Gohan 2024年8月25日 (日) 05:00 (UTC)[回覆]

命名常規所說的「確實難以翻譯」是什麼意思?

WP:NAME說:「只有當外文詞在中文可靠來源中被廣泛使用時,或缺乏中文可靠來源且確實難以翻譯時,才應使用外文作為條目名稱。」針對這句話中的「確實難以翻譯」這幾個字,在Talk:Nkhumbi語中,Huanghaisen君表示:「按我的理解,難以翻譯指存在新的漢語中本沒有的概念,人名地名民族名慣例都是音譯,根本不存在什麼難以翻譯。」

在下對Huanghaisen君的這一理解感到難以接受,但同時也意識到,在下自己也很難理解這幾個字的含義。如果方針中不該有如此模糊的表述的話,在下希望這幾個字的具體含義能夠得到社群共識的闡明;如果無法闡明,希望能將這個語焉不詳的短語去掉。--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8月25日 (日) 14:32 (UTC)[回覆]

我覺得這可能本身就僅有這種模糊的表述,沒存在過準確的「表述」,因為每位編者都有不同的個人「觀點」。我的對於專有名詞的觀點是應嚴格限制原創翻譯(見《#提議為WP:非原創研究方針翻譯章節部分新增補充說明》),比如Nkhumbi語就是專有名詞;對學科術語的觀點是能達成翻譯共識則可以翻譯,否則應儘量保留原文;對其他普通名詞則儘量翻譯而不保留原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4:52 (UTC)[回覆]
難以的條件我認為按常識,取得明顯共識,然後WP:IAR。關於「慣例都是音譯」,如果能確定音譯結果是唯一且正確的,那麼似乎可以,反之屬於難以敲定、不宜原創的翻譯。--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8:04 (UTC)[回覆]

技術

我的Wikiplus無法在除Edge之外的瀏覽器使用

自添加Wikiplus工具以來,我主要在Microsoft Edge瀏覽器上編輯維基百科。但偶爾可能使用其他瀏覽器或其他操作環境,這時無論是Windows上的其他瀏覽器如Chrome,還是macOS上的Safari、Chrome等瀏覽器,均不顯示「快速編輯」按鈕——頂部和段落邊本應顯示「快速編輯」的地方會僅空出大約一個半角空格的位置而無任何按鈕。(已排查過與「編輯按鈕靠右側顯示」「添加『查看原始碼』按鈕」等小工具無關。)--—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9:12 (UTC)[回覆]

我有時候也會出現這種情況,不過如果點擊空白區域仍會正常彈出編輯框。——春祺夏安 ZhaoFJx 2024年8月4日 (日) 07:13 (UTC)[回覆]
我不行……空白區域就是什麼都沒有 囧rz……而且不是「有時候」,是一直以來就沒法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4日 (日) 07:14 (UTC)[回覆]
這三個瀏覽器我都看了,發現都沒有這種情況……要不試試清除瀏覽器緩存,或者下個firefox控制變量再試試——春祺夏安 ZhaoFJx 2024年8月4日 (日) 07:28 (UTC)[回覆]
清除緩存肯定一開始就嘗試過了()Firefox……我試試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4日 (日) 07:32 (UTC)[回覆]
@ZhaoFJx剛剛在Windows下載了Firefox,可以用!神奇……但不知道為什麼,Wikiplus編輯框裏的字號要比Edge上大很多,甚至比正文字號都要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4日 (日) 07:46 (UTC)[回覆]
Firefox裏的monospace(等寬)字號可以單獨調整。你可以看看瀏覽器設定頁面。--SuperGrey (留言) 2024年8月4日 (日) 08:45 (UTC)[回覆]
@ZhaoFJx怪了……剛剛在macOS試了下,macOS上的Firefox仍不能用…… 囧rz……--—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4日 (日) 10:10 (UTC)[回覆]
沒壞別修,乾脆就用edge吧(--春祺夏安 ZhaoFJx 2024年8月7日 (三) 09:04 (UTC)[回覆]
主要有時可能用macOS編輯;還有就是,我目前還沒申請完成全域IP封禁豁免和英維的豁免,有時候代理IP被封需要切換沒被封的節點,但是我發現必須要重開瀏覽器,否則仍會提示IP被封禁,這時候換個瀏覽器編輯就比重開要方便多了。(不過,我嘗試了一下SuperGrey推薦的InPageEdit,發現非常精緻好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7日 (三) 09:16 (UTC)[回覆]
我有一個猜想:會不會是新版Vector主題的問題?之前發現我開發的投票助手失效,排查後發現網頁的程式碼不再是直接排列h3,而是套了一層div.mw-heading.mw-heading3,「編輯」和「快速編輯」按鈕則改為置於這個div內。可以試試使用另一個快速編輯工具InPageEdit,也可以試試切換回舊主題。--SuperGrey (留言) 2024年8月4日 (日) 10:28 (UTC)[回覆]
@自由雨日按F12鍵打開開發工具,用它可以檢查出錯的原因。--Txkk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15:44 (UTC)[回覆]
你加載的是 https://cdn.jsdelivr.net/npm/wikiplus-core ,我經過測試出現的現象和你的一樣,所以我換成了 https://wikiplus-app.com/Main.min.js ,然後就正常了。--Txkk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16:03 (UTC)[回覆]
@镜音铃你去查查是由什麼問題導致的。--Txkk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16:05 (UTC)[回覆]
啊謝謝大佬!請問為什麼我會加載前一個連結,以及如何改成後一個連結呢?(看您的編輯記錄,我沒有找到相關的更改方法思考...)--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01:57 (UTC)[回覆]
咦?我看您JS頁面里似乎沒有用Wikiplus。不過第一個修訂版本裏引用了mw.loader.load('https://cdn.jsdelivr.net/npm/wikiplus-core');,似乎只用把它替換成舊版mw.loader.load('https://wikiplus-app.com/Main.min.js');就好了?——即請秋安 ZhaoFJx 2024年8月17日 (六) 04:16 (UTC)[回覆]
我的Wikiplus是在全局JS頁面里()舊版……我試試吧,不知道功能會不會少思考...--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04:42 (UTC)[回覆]
@ZhaoFJx舊版問題更大啊 囧rz……「快速編輯」按鈕直接單獨成行了,非常不美觀;每次編輯都會彈出「是否允許採集數據」;編輯器完全沒有按鈕……算了,還是用新版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04:48 (UTC)[回覆]
🏳️投降了,那我可能不清楚。不如就用InPageEdit吧——即請秋安 ZhaoFJx 2024年8月17日 (六) 06:22 (UTC)[回覆]
如果只是想用快速編輯這一項功能,英語維基人BrandonXLF開發的QuickEdit也不錯。--Txkk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4:51 (UTC)[回覆]

關於檢查插入不存在文件的過濾器

注意到本站使用的245和261號過濾器使用了以下匹配不存在文件名的正則表達式:

"(?i)(?:\[\[(?:File|Image|文件|檔案):|(?:file|img|image|logo|pic|photo|chart|screenshot|cover|symbol|flag|圖片|图片|圖像|图像|画像|文件|檔案)[^|]+?=)\s*([^|]+?)[ \t]*(?:\||\n)"

建議將其改為:

"(?i)(?:\[\[(?:File|Image|文件|檔案):|(?:file|img|image|logo|pic|photo|chart|screenshot|cover|symbol|flag|圖片|图片|圖像|图像|画像|文件|檔案)[^|]*?=)\s*([^|]+?)[ \t]*(?:\||\n)"

之前使用的正則表達式的問題在於只能匹配下面列出的前兩種情況,但無法匹配後兩種情況:

file = example.png
file =example.png
file= example.png
file=example.png

修改後即可解決此問題。--NegativeRnd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11:25 (UTC)[回覆]

@NegativeRnd已經調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8:31 (UTC)[回覆]

Template:Infobox concertTemplate:Infobox concert/doc進行任何編輯都會報錯:參數名稱不能為空。要記錄未命名參數,請使用其內部編號「1」、「2」等。--Kcx36留言2024年8月14日 (三) 17:36 (UTC)[回覆]

問題已解決,感謝User:MiyakooUser:TimWu007。應該是模板數據部分的"": {},導致的。--Kcx36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10:10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也挺怪的,技術上是允許空參數存在的啊?--SunAfterRain 2024年8月16日 (五) 05:25 (UTC)[回覆]

我想改Template:TR ridership,但是碰到大問題

日前我將台鐵年報上的進出站人數上傳到Wikidata後想改Template:TR ridership,但是碰到大問題--——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8月16日 (五) 18:19 (UTC)[回覆]

具體一點,有哪些問題。--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18:27 (UTC)[回覆]

首先我在沙盒輸入以下內容:

{{formatnum: {{#expr: ({{formatnum:{{wikidata|properties|qualifiers|qualifiers|{{WikidataEntity|基隆車站}}|P3872|P585=2023|P518=Q21171241}}|R}}+{{formatnum:{{wikidata|properties|qualifiers|qualifiers|{{WikidataEntity|基隆車站}}|P3872|P585=2023|P518=Q115287494}}|R}})/{{#ifexpr:{{#time: L|2023}}|366|365}} round 0 }} }}

我就順利得到 16,603 ,也就是基隆車站2023年的日均進出量( (離開人數+到達人數)/365 )

然後我就將基隆車站改成{{{station}}} 以方便該模板調Wikidata資料,如Special:diff/83837615,結果整個模板頁面整個崩潰出現「表達式錯誤:缺少+的操作數。分配用於運行腳本的時間已到期。」,然後想直接開Template:TR_ridership/doc則是後面幾個車站項目出現「表達式錯誤:預期外的<運算符」。

所以我暫時回退到修改前的版本。

——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8月16日 (五) 18:32 (UTC)[回覆]

經過排查後可能是{{WikidataEntity|{{{station}}}}}會直接崩潰,要怎麼改才能正常使用?因為{{{station}}}是該模板的最重要參數,必須要餵進去來算出平均數——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8月16日 (五) 18:38 (UTC)[回覆]
「缺少+的操作數」是需要#if處理未提供station參數的情況,如模板頁面本身。
「預期外的<運算符」展現數量隨機,疑似因為「分配用於運行腳本的時間已到期。」,這是解析器分析數據-Lua使用時間的10秒用盡。需要研究削減調用消耗。--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18:56 (UTC)[回覆]
wikidata調用每次消耗約0.05秒,250個明顯就超過10秒了。英文維基上調用Wd模塊也是這樣消耗。--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7:56 (UTC)[回覆]
看來調用Wikidata的複雜函數不適合用在臺灣鐵路車站旅客人次排名(畢竟有240左右座車站),本來想要利用Wikidata來減少本地的編輯:
  1. 先將原始資料匯入到Wikidata再直接改模板中的2023年參數就會實時更新用此模板的運量和排行
  2. 在各車站條目從Wikidata調出歷年的運量(上車、下車、上下車、上車平均、上下車平均)
這下只能放棄了。——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8:44 (UTC)[回覆]

「通知」按鈕、「感謝」按鈕與「添加到監視列表」的新彈窗問題

具體指右上角的「通知」按鈕,監視列表、編輯歷史(含查看差異)中的「感謝」按鈕,以及任何頁面右上方的「⭐️」按鈕。一般情況下,點擊「通知」按鈕是直接在當前頁面彈出一個小框,點擊「感謝」按鈕是在原來的「感謝」按鈕右側將右括號擴展像橫幅一樣展開「發送公開感謝嗎?」文字並請求確認,點擊「⭐️」按鈕則是會直接添加到監視列表並在頁面右上部彈出「已成功加入」橫幅並可以選擇時間範圍。然而,點按這三個按鈕並非每次都是「一般情況」的這種效果,而是時常都會新加載一個頁面,即點擊「通知」按鈕跳轉到一個只顯示全部通知的頁面,點擊「感謝」「⭐️」按鈕也同樣跳轉到新頁面,再點擊確認後需要「後退」兩次才能返回原頁面。--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03:56 (UTC)[回覆]

js沒加載完就是這樣的靜態頁面。——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4:31 (UTC)[回覆]
我也發現往往是「還沒加載完很快就點擊這些按鈕」會顯着地增加「新彈窗」出現的概率,但是有時候明明已經「等待了很久」(比如監視列表頁),點擊「感謝」,它還是彈出新窗口?思考...--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04:38 (UTC)[回覆]
瀏覽器將頁面視為加載完畢不等於js也全部加載完畢,若是監視列表設定的值較高,那麼等待時間肯定是比較長的,js未必已經加載完畢,還是要打開調試器看有沒有相應的js資源。——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05:01 (UTC)[回覆]

timeline

當前使用<timeline>魔術字的頁面,都會添加「Category:使用EasyTimeline擴展的頁面」的紅鏈分類(示例),但是該分類如今以Category:使用時間線的頁面之名存在(該分類鏈入的英維為「Category:Pages using the EasyTimeline extension」,能看出「使用EasyTimeline擴展的頁面」就是字面直譯自英維),故需要修正一下。--BigBullfrog𓆏2024年8月18日 (日) 13:50 (UTC)[回覆]

#2024年第32期技術新聞。不知道具體要改哪裏……——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8月18日 (日) 14:25 (UTC)[回覆]
無需修改,經測,零編輯後原分類的成員減少。頁面上展現的分類,有幾十秒延遲和不一致現象。--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53 (UTC)[回覆]
@YFdyh000但我看EasyTimeline有中文譯名,故是否有必要修改為「使用簡易時間線擴展的頁面」?--BigBullfrog𓆏2024年8月18日 (日) 20:33 (UTC)[回覆]
我中立。問問@SunAfterRain您提交的。--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20:53 (UTC)[回覆]
@YFdyh000改過來了,請等下一次MediaWiki更新。--SunAfterRain 2024年8月19日 (一) 04:55 (UTC)[回覆]

即將推出:新的子參考功能 – 試用看看吧!

您好。多年來,社群成員一直要求一種簡單的方法來重複使用參考資料,又能修改其中的一些細節。現在,MediaWiki解決方案即將推出:新的子參考功能將能用於wikitext和視覺化編輯器,並將增強現有的參考系統。您可以繼續使用其他引用方式,但您可能會在其他使用者撰寫的條目中遇到子參考。更多資訊請參閱專案頁面

我們需要您的回饋來確保此功能適合您:

德國維基媒體協會技術願望團隊計劃在今年稍後將此功能引入維基媒體維基。我們將事先聯繫參考相關的工具和模板的創建者/維護者。

請協助廣傳這則訊息。 --Johannes Richter (WMDE) (talk) 2024年8月19日 (一) 10:46 (UTC)[回覆]


2024年第34期技術新聞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8月20日 (二) 00:51 (UTC)[回覆]

生者傳記提示似乎可以用lua實現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8月20日 (二) 02:30 (UTC)[回覆]

Wikipedia:提示/8月的頁面顯示出異常,但不知道問題出在哪,可能又是一個Bug

如標題,這是@Tisscherry所提出的問題,在8月23日至8月31日的9日頁面都無法正常顯示,但不知現在問題出在哪,可能又是一個Bug。--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3:22 (UTC)[回覆]

超出了WP:條目大小,已刪除8月5日及之前的幾個公共轉換組。@Tisscherry結論是不要在短小的條目加上數個龐大的公共轉換組,只把需要轉換的字詞加上就好。--Tim Wu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6:01 (UTC)[回覆]
感謝,現在是看正常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6:06 (UTC)[回覆]
@TimWu007,@Z7504,萬分感激。--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08:17 (UTC)[回覆]

關於標籤

Special:標籤中的「jimmy-bot-non-free」,說明文段太長了,而且不能換行「阻止非自由版權文件的顯示。根據著作權方針,非自由版權文件僅能在條目中合理使用,而不能在其它的命名空間使用。」,由於整段話不換行,導致手機上看到這段話都會屏幕寬度比例失衡,如「監視清單」和有相關記錄的條目歷史都會出現,如這個條目。--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2:51 (UTC)[回覆]

那就讓那個位置能換行就好了吧,問題根源是那裏的字不換行而不是字太多。--安憶Talk 2024年8月23日 (五) 13:45 (UTC)[回覆]
我上面就是想匯報,不換行導致手機上屏幕寬度比例失衡。請求設置換行。標籤還有不少說明文段很長的,請都設置換行。--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4:03 (UTC)[回覆]
你能給一個具體的連結嗎?--安憶Talk 2024年8月23日 (五) 14:22 (UTC)[回覆]
Special:Diff/83866494。--Jimmy Xu 2024年8月23日 (五) 15:40 (UTC)[回覆]
是手機上顯示的問題,我放截圖吧。會出現這種畫面。--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6: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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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喜好,二選一加到自己的minerva.css就好。--安憶Talk 2024年8月24日 (六) 20:19 (UTC)[回覆]
這應該不是我個人會遇到的問題,我用了這段遇不到了,問題不是還在。--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5:58 (UTC)[回覆]
當然,但我至少解決了你的問題。
儘管本站同樣可以通過調整相關樣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但它本質上是皮膚設計方面的問題,而不是本站的。即使僅在本站處理,修改此類樣式可能需要達成進一步共識和/或公示。這將是一個既程序正義的且相對長的過程,你可以尋求或等待其他時間相對充裕的管理員或其他用戶跟進,祝編安。--安憶Talk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1 (UTC)[回覆]

移動端討論頁頁首模板被摺疊

個人感覺這樣的設計不合理,一些高風險主題上的警告被直接摺疊,很容易被忽略。能否對這一現象做出改進?--ZeehanLin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9:02 (UTC)[回覆]

phab:tag/mobilefrontend?--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8月22日 (四) 02:15 (UTC)[回覆]
基本上我的猜測是一來移動版主要服務於讀者,二來可能開發團隊還未想好如何設計這一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8月22日 (四) 02:17 (UTC)[回覆]

關於WP:AN3頁頂的表單

Special:Diff/83915488中,@Heihaheihaha提到原來Module:VandalSubmitForm預設了註釋若要提報多個用戶,請分多次提交,切勿複製本表單,該註釋與AN3頁面的頁頂表述「雙方」存在衝突,更是和最後一條要求反提報時合併到同一節中的要求相違背。故提出修改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form的模塊調用為我在原來模塊基礎上修改的Module:VandalSubmitForm/AN3,使得該頁頂表單可以同時提報多個用戶於同一節。因這個表單在提報時容易造成迷惑,故個人先IAR修改到新模塊分支上(83916013),有反對意見可以回退到原來版本。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8月22日 (四) 11:55 (UTC)[回覆]

另cc原來修改頂部模板的@SunAfterRainLuciferianThomas提供相關意見。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8月22日 (四) 11:55 (UTC)[回覆]

{{fb|IRL}}旗幟和內部連結有誤

{{fb|IRL}}應該要顯示為這樣「愛爾蘭 愛爾蘭」,但現在的旗幟跟藍鏈是錯誤的「 愛爾蘭」,所有足球旗幟模板都是這樣。--Liebhart 💬👩‍🚀⚽ 2024年8月22日 (四) 16:11 (UTC)[回覆]

Template:Country data Ireland內的flag alias-football、link alias-football導致的,而這些又是由O-ring君在65304901中加入的。Irralpaca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6:27 (UTC)[回覆]
可能是複製自英維en:Template:Country data Ireland。英維的Country data Ireland和en:Template:Country data Republic of Ireland是分開的,前者指歷史上整個統一的愛爾蘭島,故英維在前者的數據中連結到過去的旗幟和國家隊。但中維未作區分。Irralpaca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6:30 (UTC)[回覆]
中維原本是有區分的,查了一下應該是因為最近有人把{{Country data Republic of Ireland}}重定向到{{Country data Ireland}}才會這樣。——Liebhart 💬👩‍🚀⚽ 2024年8月22日 (四) 18:02 (UTC)[回覆]
差最後一步了,請管理員或模板編輯員協助把{{Country data Ireland}}的| redir3 = IRL | redir4 = Republic of Ireland移動到{{Country data Republic of Ireland}},謝謝。——Liebhart 💬👩‍🚀⚽ 2024年8月22日 (四) 18:21 (UTC)[回覆]
我改好了。——Liebhart 💬👩‍🚀⚽ 2024年8月23日 (五) 13:00 (UTC)[回覆]

遇到一些問題

桂林市條目中,Template:Spoken_Wikipedia下面的內容進到那個框框裏面了,而有這個模板的其他條目也有這樣的問題,想請求幫忙解決一下,謝謝。[31][32]-- · 我的討論版 · 我的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07:54 (UTC)[回覆]

Special:Diff/83924952。--Kcx36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8:17 (UTC)[回覆]

求助

力大獅的標誌可以上傳到Commons嗎?

我想在力大獅條目中加入其品牌的logo圖片,不知道在不在原創性門檻。--Thyj (คุย) 2024年8月13日 (二) 06:19 (UTC)[回覆]

穩妥起見,不要上傳至Commons。可以走WP:合理使用就放在維基百科上。——即請秋安 ZhaoFJx(歡迎簽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11:24 (UTC)[回覆]
我發這條提問之前已經有人上傳了相關圖片,因為它的標誌僅僅是由幾何圖形和文字組成。--Thyj (คุย) 2024年8月21日 (三) 11:30 (UTC)[回覆]
我自己覺得可能沒有達到原創性門檻——即請秋安 ZhaoFJx(歡迎簽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12:38 (UTC)[回覆]
我也是這麼覺得。另外,Commons上有香港的用戶上傳一組力大獅豆奶的包裝照片,我提刪了。--Thyj (คุย) 2024年8月21日 (三) 13:29 (UTC)[回覆]
根據c:COM:TOO Thailand,泰國的原創性門檻很低。--Wcam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7:01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8-17 14:04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英語維基百科(File:Administrative_Affairs.jpg),想要使用在是,大臣的「角色」章節。 --Aquila zyy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4:04 (UTC)[回覆]

已完成 我也喜歡《是,大臣》!已經幫你填好並放進去啦。——即請秋安 ZhaoFJx 2024年8月17日 (六) 14:47 (UTC)[回覆]

InPageEdit的「➕」按鈕與「快速到頁面底端」的「⬇️」按鈕相交

離得很近,局部重疊。是否有辦法改善思考...--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8日 (日) 12:53 (UTC)[回覆]

或許應當移步[33]。--Kcx36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8:06 (UTC)[回覆]
試了一下,無法復現。無論是Victor 2010還是Victor 2022,因為幫助面板的原因,跳轉按鈕會自動移到頁面左側。——即請秋安 ZhaoFJx(歡迎簽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06:49 (UTC)[回覆]
啊?!幫助面板是什麼?--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06:52 (UTC)[回覆]
Special:參數設置-用戶資料-新手編者功能-啟用編者幫助面板。 捂臉剛才試了一下,主頁面空間確實會遇到這個問題——即請秋安 ZhaoFJx(歡迎簽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06:57 (UTC)[回覆]
我的顯示效果:https://t.me/wikipedia_zh_n/1850121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06:56 (UTC)[回覆]
我把我的顯示效果放到wikipedia-zh討論群里了——即請秋安 ZhaoFJx(歡迎簽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07:03 (UTC)[回覆]
您說了之後我就去開幫助面板試了()(另外您的顯示效果為方便站內其他讀者閱讀故我放在這裏)--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07:18 (UTC)[回覆]
#ipe-edit-toolbox {
	right: 64px;
	bottom: 64px
}

m:User:魔琴/global.css#L-33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8月21日 (三) 10:43 (UTC)[回覆]

太天才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10:45 (UTC)[回覆]
倒也不至於,基礎css罷了。因為喜歡在你維自定義界面所以勉強學了一點點js和css,和專業的CS出身的佬還是差多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8月21日 (三) 11:02 (UTC)[回覆]
求教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11:47 (UTC)[回覆]
大膽猜測,插件的div ID是「ipe-edit-toolbox」,定義位置後就能避開。想入門css可以試試w3schools或菜鳥教程。-即請秋安 ZhaoFJx(歡迎簽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12:00 (UTC)[回覆]
👍 ——即請秋安 ZhaoFJx(歡迎簽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11:15 (UTC)[回覆]

請求熟悉行政區劃的用戶創建阿爾及利亞新設省份條目

請求熟悉行政區劃的用戶為阿爾及利亞2019年新設的10個省創建條目。參見阿爾及利亞行政區劃。--Ashikaga Takauji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7:13 (UTC)[回覆]

無法上傳照片

--Fiyu0613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01:47 (UTC) 要編輯公司WIKI中的特色店舖,需上傳照片,但無法上傳(權限不足),也沒有其他帳號,可以如何解決[回覆]

關於原始內容簡繁英混雜的翻譯問題

在編輯詞條 惡搞RFC 時遇到的問題

我自己是簡體中文的使用者,而上述頁面有大量的未翻譯內容。因此我嘗試將其翻譯成中文。但是進入編輯頁面時,發現已翻譯的源碼基本是繁體中文。根據簡繁規則

1. 我不需要改動之前的繁體內容 2. 新翻譯的內容我可以採用我熟悉的簡體中文,而非繁體中文

即最終的源碼是簡中繁中混合,但外層展示是正常的(通過維基百科的自動簡繁處理)。這樣的理解對嗎?

---

另外,想問一個暫時沒有遇到的情況:假如我需要對某詞條的某段進行修改(例如內容有誤),而這一段是繁體中文。這種情況下可以在一段(或者某幾句)內存在簡繁混合嗎?--Zsh2517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0:55 (UTC)[回覆]

確實,類似於我這句話,原始碼中簡繁和地區詞可雜用,且不影響顯示時展現給瀏覽者的字形。Irralpac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1:11 (UTC)[回覆]
好的,謝謝--Zsh2517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4:41 (UTC)[回覆]
是可以的,只要轉換結果保持正確。不影響或危害其他的轉換結果的源碼變更要避免。WP:STVAND--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3:02 (UTC)[回覆]
好的,謝謝--Zsh2517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4:43 (UTC)[回覆]

8月12日有存廢討論重新提交失敗

以下存廢討論重新提交失敗:

煩請跟進,謝謝!--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0日 (二) 06:33 (UTC)[回覆]

已由管理員Manchiu於2024年8月20日 (二) 06:59 (UTC)處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0日 (二) 09:23 (UTC)[回覆]
謝謝啦。忘了覆。--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9:59 (UTC)[回覆]

重定向

問一下2021 NBA playoffs,2022 NBA playoffs,2023 NBA playoffs三個重定向符不符合規矩?--Martin 去我的簽名簿簽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00:23 (UTC)[回覆]

NoteTag嵌入調用ref的錯誤

{{NoteTag}}嵌入調用<ref>會出現「引用錯誤:<references>中定義的<ref>沒有給出name屬性」的報錯(示例),我看Help:腳註#BUGNOGROUPMIX好像有講,但不知道怎麼改。--BigBullfrog𓆏2024年8月21日 (三) 11:58 (UTC)[回覆]

正經的解決方案可能是把整篇條目所有的<ref>都以{{reftag}}替代,再把文末的{{reflist}}換成{{reffoot}}?不過手動替換有點麻煩,目前姑且改得不會報錯了。Irralpaca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40 (UTC)[回覆]
感謝!--BigBullfrog𓆏2024年8月21日 (三) 14:50 (UTC)[回覆]

關於地圖

請問該如何操作才能讓廣西師範大學附屬中學中infobox的地圖變成桂林市桂林中學中infobox帶有學校輪廓的地圖-- · 我的討論版 · 我的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17:44 (UTC)[回覆]

需要在OSM路徑中加入Wikidata標籤,已有人操作。等一兩天才能在維基百科地圖上顯示。--Kcx36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9:10 (UTC)[回覆]
好的,十分感謝-- · 我的討論版 · 我的貢獻 2024年8月22日 (四) 03:07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8-22 07:43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scontent.ftpe8-2.fna.fbcdn.net/v/t39.30808-6/454344530_413067921755054_6119376691867926058_n.jpg?_nc_cat=103&ccb=1-7&_nc_sid=833d8c&_nc_ohc=S7CXXEgTh3AQ7kNvgG3RLaV&_nc_ht=scontent.ftpe8-2.fna&oh=00_AYDash9MnWn932nnrTNO-ZY_-9DqMgHGd-daTB1YB1djBQ&oe=66CCCD1E>,想要使用在Draft:妳是我的姐妹的<"電視節目資訊框"中的"圖片">。 --Yujieeee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7:43 (UTC)[回覆]

未完成:根據WP:NFCC#9規定,草稿不得使用非自由圖片。請在草稿移動至主條目空間後再請求上傳。--Wcam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7:14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8-23 16:52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自行拍攝>,想要使用在蔡元豐的<資訊框>。 --Caishanshan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6:52 (UTC)[回覆]

請求協助新增張宥勝(張峻華)的內容

他的原名叫張峻華,他在2024/07/29改新名字叫張宥勝! 他是一位長跑選手兼臨時演員,他的個人網站:[34]https://sites.google.com/view/noddype9487,他的IG:noddy9487。 他有上過網絡新聞:[35]https://tw.news.yahoo.com/%E6%96%B0%E7%AB%B9%E5%9F%8E%E5%B8%82%E9%A6%AC%E6%8B%89%E6%9D%BE%E8%90%BD%E5%B9%95-%E6%9C%AA%E4%BE%86%E6%8C%81%E7%BA%8C%E6%89%8E%E6%A0%B9-030000572.html 請大家幫忙,謝謝!--狗勾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5:17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
溪州銅柱 Bronze Column at Xizhou
}}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自行拍攝>,想要使用在溪州銅柱的<圖片框>。 --K29328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6:42 (UTC)[回覆]

創建「民主左派(中華人民共和國)詞條」

中國鍵政圈存在的一個派別,最早的民主左派以貼出「李一哲」大字報的四人為代表,後生存環境逐漸被壓縮至網絡,但現實生活中依舊有民主左派人士參與至工運中。--Yang108519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7:46 (UTC)[回覆]

WP:OR。--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09:20 (UTC)[回覆]

css bug

--Korth norea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27 (UTC) 條目「不落地航班」中的洲際最長航班表格中出現了css的bug應該怎麼處理[回覆]


條目探討

參考資料

文革引號之疑

不算《「文化大革命」簡史》等個別條目,其他條目對於「文化大革命」這一詞彙的處理,並未統一。例如:

南京事件,或稱南京反「文革」勢力運動,是1976年在南京發生的反對「文化大革命」、支持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進行經濟建設政策的活動……

此處的文革打了引號,但也有打和不打皆有的情況:

傷痕文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70年代末「撥亂反正」時期出現的文學創作思想,是中國大陸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出現的文學潮流,一度成為1980年代文學思潮的主流。傷痕文學主要表現文化大革命為人們帶來的精神、物質上的巨大傷害……

雖維基百科不受中國法律管轄,但竊以為統一用法,對於權威性還是較為重要的。望提出看法,不任區區嚮往之至。--WPCD-DTV 2024年7月31日 (三) 14:15 (UTC)[回覆]

南京事件 (1976年)中是原創命名、應是「文革勢力」?傷痕文學等條目中,感覺不必要,尤其是有內鏈時。--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14:57 (UTC)[回覆]
文革引號可能是受大陸出版物影響?因為大陸官方要求所有出版物該詞都必須打引號。(前幾天剛好提到過)用在維基百科我覺得應該是不中立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5:01 (UTC)[回覆]
「文革引號」的處理方式明顯違反Wikipedia:NPOV原因可參見此連結。--—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1:13 (UTC)[回覆]
這是不是您從文革條目ref里找的(那些內容就是我寫入的不過也可能不是,畢竟Google也非常容易搜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日 (四) 11:22 (UTC)[回覆]
其實更廣來說,本站編者對於專有名詞是否一律加引號尚無共識,所以通常是隨編者個人偏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日 (四) 16:40 (UTC)[回覆]
專有名詞為何要一律加引號??別說「一律加」,「加」的情況都很少,難道有任何中文文獻會為「台中市」「美國」「魯迅」「長江」這些詞打上引號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日 (四) 16:47 (UTC)[回覆]
那我就不知判斷標準從何而來了。反正就是有人喜歡給名詞加引號,有人不喜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日 (五) 04:02 (UTC)[回覆]
一般情況下,能給文革加引號的編者,其對文革的編輯幾乎都是對prc參考文獻內容的微改。--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5:53 (UTC)[回覆]
人名、地名、組織名加引號的不多,相對來說事件中加引號的多。此處的引號可以理解為着重強調特定詞語。例「蘆溝橋事變」發生於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七日。,見台版的《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本--Kethyga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8:28 (UTC)[回覆]
「特別指稱」不能叫「着重強調」(如着重號)吧。是引號內內容不僅僅是詞彙的通常含義。--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8:43 (UTC)[回覆]
「台獨」頑固分子怎麼說?--Kethyga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1:59 (UTC)[回覆]
個人認為是定義權,如果沒有引號,任何人或機構都可按自己的標準判定。--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8:06 (UTC)[回覆]
第71條--—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1日 (日) 08:08 (UTC)[回覆]
加引號就是規定如此,就跟書籍需要加書名號一樣。就像颱風名需加引號就是規定一樣,有些人就是硬要解讀出「引號是颱風名一部分」「引號為了表示強調」之類的含義。--—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1日 (日) 08:10 (UTC)[回覆]
然而prc規定給文革加引號,其目決不是為了強調特定詞語。根據某新聞的解釋:像文革這類從前的概念,今天理解又都是負面的,所以必須加引號。可見給文革加引號絕對是違反npov方針的。--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9:12 (UTC)[回覆]
在中國大陸,引號(「 」)除了表示引用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作用,就是表示反諷、嘲弄、否定等態度。--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9:15 (UTC)[回覆]
臺灣也有的,引號也有表示「所謂」的功能。我覺得此種情況,至多開頭用一兩次(也算是強調),正文一般不用引號,或疑慮較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日 (五) 13:29 (UTC)[回覆]
個人認為,兩例中,除了第一例的第一個「文革」可能涉及官方用詞需要加上之外,其他幾處的引號都應該移除。即使是第一例,也應該加上註釋和來源,說明引號的出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16:33 (UTC)[回覆]

當前共識顯示,對「文化大革命」一詞加引號有不中立之虞,除引用《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等中國大陸文獻及其他個別情況外,文革應避免使用引號包裹。另@Patrickov向史公哲曰自由雨日Ericliu1912KethygaYFdyh000。--WPCD-DTV 2024年8月23日 (五) 13:25 (UTC)[回覆]

贊成。見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3:28 (UTC)[回覆]
自由亞洲電台涉及「文革」、「勞改營」 張藝謀影片《一秒鐘》未獲准首映,應該不是「否定義」、「不中立之虞」吧。還有[36][37]。傾向於Ericliu1912的,可以用來強調,本來就是中文標點符號的用法,但是無需多次強調。--Kethyga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4:37 (UTC)[回覆]
這不是「強調」(4.8.3.2)吧?而是「4.8.3.3 標示語段中具有特殊含義而需要特別指出的成分,如別稱、簡稱、反語等」(標點符號用法)。上面的例子也均是將「文革」(簡稱)打的引號而非將「文化大革命」打的引號。所以應當說成是:「文化大革命」(全稱)不應加引號,「文革」則可以加引號(表示簡稱)。見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4:49 (UTC)[回覆]
「文化大革命」上加引號,中國大陸之外也有用的,比如[38][39][40]。「不中立之虞」的措辭比較主觀。--Kethyga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5:43 (UTC)[回覆]
這些大多是第一次出現時加引號,而非「一直加引號」,這應該就是「4.8.3.2 標示需要着重論述或強調的內容」了。那麼應當說成是:「文化大革命」「文革」應當根據一般的事件類專有名詞來對待,即用於「標示需要着重論述或強調的內容」或用於「表示簡稱」時可以加引號,但不應像中國大陸要求的那樣永遠加引號。--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5:56 (UTC)[回覆]
「不中立之虞」不主觀,因為大陸要求「永遠加引號」的原因就是「對其徹底否定」(甚至連《中國大百科全書》條頭都帶引號:《「文化大革命」》),那這個引號顯然包含評價/態度在內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6:05 (UTC)[回覆]
@CreeperDigital1903本人無異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15:22 (UTC)[回覆]
支持--Benho7599 | Talk 擁護以李家超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2024年8月23日 (五) 15:23 (UTC)[回覆]
不同意一律禁用,因為是否給特定事件專有名詞加引號屬於編者個人選擇(至少我認識的就有@Aizag君等會用)。但是,如果「祇」單獨給「文化大革命」加引號,那就確實不該有。個人建議是在條目行文格式維持一致或第一次提到而強調時,仍得使用引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2:36 (UTC)[回覆]

那就這樣:

對於「文化大革命」一詞,首次提及時可加上引號以示強調。惟鑑於該用法在中國大陸表示「對其徹底否定」,有違反中立原則之虞,故除強調及引用原文等情況下,不建議以引號包裹「文革」「文化大革命」等詞,但如為保持行文格式一致,則可例外。

--WPCD-DTV 2024年8月24日 (六) 12:57 (UTC)[回覆]

@CreeperDigital1903同前,本人無異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4日 (六) 14:04 (UTC)[回覆]

歐洲理事會命名問題

台灣的歐洲理事會比較像是EU Summit,也就是European Council舉行的會議,所以European Council是否要改成歐盟理事會? 臺灣歐洲聯盟中心 EU簡介--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24年8月2日 (五) 17:04 (UTC)[回覆]

支持從高峰會改成理事會。這應該是搞混了summit和council導致的。此外,我感覺台譯的European Council把European翻譯成歐盟似乎多翻譯了Union一詞?--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20:33 (UTC)[回覆]

不過既然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也能翻譯成歐盟部長理事會,後一點也不太重要。--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20:35 (UTC)[回覆]
但是歐洲理事會另有翻譯用處,我想需要加上歐盟委員會、歐洲委員會、歐盟理事會之類詞彙全部同時釐清,分別選擇首要用語,以避免混亂。說實話我在弄轉換組的時候也是一知半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4日 (日) 06:16 (UTC)[回覆]
歐盟用語真的太過複雜。目前台灣翻譯最混亂的應該是這幾個:
European Council - 歐洲理事會,臺灣歐洲聯盟中心譯為「歐盟理事會」,歐盟成員國首腦組成。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 歐盟理事會,臺灣歐洲聯盟中心譯為「部長理事會」,簡稱理事會(Council),由歐盟成員國部長組成,歐盟立法機構的上議院。
European Commission - 歐盟委員會,簡稱執委會,歐盟行政機構。
Council of Europe - 歐洲理事會,非歐盟組織。
除了執委會現在比較沒爭議外,另外三組看是否能取得共識。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24年8月4日 (日) 17:09 (UTC)[回覆]
Council of Europe有翻譯成歐洲委員會的。我想是否先就高峰會的錯譯達成共識比較好?--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12:51 (UTC)[回覆]
據樂詞網資料,「European Council」譯為「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沒有收錄,「European Commission」可譯為「歐洲執行委員會」、「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歐盟執行委員會)」及「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則譯為「歐洲議會」(當然這就跟Parliament衝突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8日 (四) 05:51 (UTC)[回覆]
據中央社資料,「European Council」譯為「歐洲聯盟理事會(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譯為「歐洲聯盟部長理事會(歐盟部長理事會)」,「European Commission」譯為「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歐盟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則譯為「歐洲理事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8日 (四) 05:56 (UTC)[回覆]
@The Puki desu這樣看來,「European Council」加譯「歐盟」與非歐盟組織「歐洲理事會」區分似乎也合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8日 (四) 05:58 (UTC)[回覆]
如果採用中央社的翻譯大家同意嗎?--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24年8月9日 (五) 13:30 (UTC)[回覆]
作為台譯看起來可以,同時在條目中介紹其他翻譯就行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4:36 (UTC)[回覆]
突然發現,中國的歐盟理事會是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這樣就跟台灣的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打架了...--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24年8月10日 (六) 08:28 (UTC)[回覆]
我建議先解決台灣翻譯的問題。兩岸的翻譯矛盾暫且管不了它。--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10日 (六) 14:26 (UTC)[回覆]
如果沒有其他問題,是不是就先採用中央社翻譯?那下一步要怎麼做調整?--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24年8月17日 (六) 06:20 (UTC)[回覆]
@Fferic仍然必須核對各地翻譯,因為還要處理地區詞轉換(包含雙向及多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6:51 (UTC)[回覆]

關於模板「原創大雜燴」的爭議

  1. 「原創大雜燴」一詞未見諸WP:原創研究WP:刪除方針,但卻被作為刪除理據被用在包括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17#Template:老北京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7/25#Template:老天津衛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老濟南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老成都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寧鄉市歷史文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武漢市等在內的諸多模板,並得到了部分支持。
  2. 由於「原創大雜燴」涵蓋廣泛且未有定義標準,因此這個「口袋罪」似乎什麼都可以往裏裝,僅相同主題涉嫌「原創大雜燴」的模板就有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模板Category:中國地區和領土專題模板下的各城市、各省份模板以及Template:臺灣主題Template:高雄主題Template:Hong Kong topicsTemplate:New York City等等模板。
  3. 在此就①對「原創大雜燴」一詞在刪除理據中的使用②對類似主題模板的處理③對已刪除模板的處理等問題尋求諸君的意見。--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17:22 (UTC)[回覆]
    我個人的意見和《T:武漢市》存廢意見中基本相同:若所謂「大雜燴」並未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那麼當然不屬於「原創總結」,而是維基百科鼓勵的總結(撰寫百科全書本身就是一種「總結」,如果不允許「總結」那就變成只能複製粘貼了,甚至複製粘貼也屬於一種「總結」——內容如何組織?乃至,複製哪裏的內容?)。但具體是否「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這就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比如《T:武漢市》我的意見就是「暫時保留,但需要根據《武漢市志》等文獻來組織內容」,否則追究起來就可能可以解讀出「暗示武昌魚是最著名的菜餚」「暗示武鋼集團是經濟支柱」等信息(即「總結」的過程中可能造成了部分信息明顯不合比重地被「曝光」),那就違反WP:非原創研究方針了(當然這裏也同時可能違反WP:中立。(當然,對這方面「暗示」的判定應該從寬處理,它和典型的「聯合國……,但/且……」原創總結這種「明顯得出原創結論」的從嚴處理應該區分開來。)另外推薦英維en:WP:SYNTHNOT
    此外,「老北京城」等模板和「武漢市」等模板不同,它的本質問題不是原創總結而是主題缺乏明確定義,那麼應算作WP:原創研究而刪除(即編者在自行定義「老北京城」這一概念的範圍)。如果主題存在明確定義(如「武漢市」顯然有明確定義,另外一些「老/古」城如「定海古城」就在舟山市文件里有明確定義,那麼當然可以「總結」這一主題下的內容建立模板(只要不暗示特別的結論)。
    至於樓主的問題。①「原創大雜燴」當然不是正式用詞,不能在正式的刪除理據中使用;但編者主要是用它來表達「原創總結」(主題明確但暗示了新結論)或「原創研究」(主題不明,原創定義範圍來收錄各種雜物),這一點是沒疑問的。所以它並非「口袋罪」,只是一種修辭手段。我想維基百科的討論沒必要嚴肅到禁止修辭手法的使用。②③我認為都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即仍按一貫以來的WP:刪除方針、WP:非原創研究方針等進行處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6日 (二) 17:38 (UTC)[回覆]
    感謝您的寶貴意見,個人十分贊同您對維基「總結」的論述,尤其是「撰寫百科全書本身就是一種『總結』」很精闢,en:WP:SYNTHNOT讀後亦十分受用。
    「老北京城」等模板就以北京為例,一般理解上的「老北京城」(亦作「北京老城」)範圍十分明確,空間範圍無非內城+外城
    ,學術上範圍亦十分明確。論文:《清波環繞北京城——記老北京城的水系》《北京老城城市形態演變研究( 2000—2020 )》《北京老城文物建築開放利用的分類 評價方法研究》《北京老城建築遺產"主題式整合"保護路徑探討》。
    贊同「原創大雜燴」不能在正式的刪除理據中使用,我亦不反對在別處使用。之所以說「原創大雜燴」是「口袋罪」正是因其不清不楚,而正所謂「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其次鑑於WP:JUSTAPOLICY,應避免直接使用WP:OR。--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6:54 (UTC)[回覆]
    讀了一下您給的來源,我認為「北京老城」是有明確定義的——標題取名「北京老城」可能比「老北京城」更好——《北京老城城市形態演變研究(2000—2020)》的ref4《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8年—2035年)》明確定義了「北京老城」的範圍:「老城是指明清時期北京城護城河及其遺址以內(含護城河及其遺址)的區域,其中二環路內佔地面積約為62.5 km2」且,並沒有其他與之相矛盾的定義。我不知道為什麼當時沒有編者舉證(我前面是按照當時的存廢討論來判斷「無明確定義」的)。既然有明確定義那麼這一概念顯然不是「原創新概念」(不過模板內標題「老北京地名與歷史文化主題」確實有待商榷)。至於是否可能可能構成「原創總結」,我還沒有看到過模板內容,不好判斷。如果要新建{{北京老城}}等模板,我認為可按前面的《詳細規劃》等明確收錄範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20:14 (UTC)[回覆]
感謝您的意見,我的想法大體相同。有些用戶用此理由提出存廢討論,粗暴蠻橫地刪去前人總結的成果,不可取。諸如「老北京城」這類模板,在明確收錄範圍後完全可以保留。「非所獨有」,並不代表內容不可被收入模板中。--AdyaTalk 2024年8月13日 (二) 12:47 (UTC)[回覆]
你可以隨時查詢已刪除內容,對之前存廢討論不認可,可循正規途徑恢復內容。如果本來就有理據保留,個人更建議在他人發起存廢討論時積極參與,避免反復。--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1:57 (UTC)[回覆]
我剛剛看到這個討論,在濟南老城的案例中我已提出了很多的觀點,綜合起來就是,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既不應當持條目和導航模板不同的標準,亦不應當作與現實相悖的解讀和推定,對於區域性的地理類主題,比如「武漢市」、「長江新區」、「台兒莊古城」、「南潯古鎮」、「山塘街」,以及「XX山」、「XX湖」、「XX景區」等等,要依靠參考資料界定其空間範圍或者區劃範圍容易,但界定其內容收錄範圍明顯不現實,導航模板(如果有)顯然也是如此。長久以來我一直認同老北京和老天津衛這兩個模板,是因為在對應的條目中也完全可以充分介紹這些內容,且條目和模板都不足以「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但是如果像武漢市模板這樣大而無章(武漢作為地級市,模板有些欄目里卻只有一兩個條目),即使不用大雜燴,用缺乏導航實用價值的理由一樣可以提刪。
另外順便一提,無論是府州縣廳衛所,只要歷史上曾經建立過能夠標示明確範圍的城牆(甚至是城門),都可以具有XX老城或者XX古城的概念,它具有通用性,並不依賴於條例、規劃、論文來重新定義,只是大多數古城如果要建立模板的話沒有足夠的條目支撐罷了。至於如今各類規劃、保護所涉及的都是以古城所殘留的內容(從街區再到文物,很多都是一小部分),並不能與歷史時期的古城同日而語,不然的話,為何如今以定海為代表的很多地區還在追憶被改造前的古城呢?--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6:22 (UTC)[回覆]
@自由雨日@RecoveryRing@FreeePedia
參見:Wikipedia_talk:非原創研究#如何區別「維基鼓勵的總結」和「原創總結」 , Wikipedia_talk:非原創研究#提議恢復原方針中被刪的有關段落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4:57 (UTC)[回覆]
分散討論的弊端是,回覆同一議題,要重複幾次,切勿超越來源中的表達,或者將來源用在與其本意不符的場合,譬如撰寫與來源上下文無關的內容這段描述沒有改變過,總結的行為鼓勵與否,也是根據「來源」編寫。
你只是斟酌「鼓勵」,而忽略總結必須依據來源,也無補於事。--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2:05 (UTC)[回覆]
謝謝,摺疊了此處, 不在此處討論。--Gluo88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3:31 (UTC)[回覆]

地區詞相關(一)

「直升機」和「直昇機」算是什麽情況?貌似不是簡繁,不是地區,不是異體,也不太能說是錯別字?全局轉換 -{zh:直昇機;zh-hans:直升机;zh-hant:直升機}- 可以嗎?在同一章節中出現兩種寫法可以接受嗎?同一條目,以至整個中維呢?問題例子見港澳客輪碼頭#直昇機坪空中快線EA206A號直昇機事故。--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7日 (三) 01:28 (UTC)[回覆]

不確定,「直升機」可能是港澳寫法(但台似乎也有使用[41]),「直昇機」可能是台灣寫法。通過google限定site分別為(.gov).tw和.gov.hk來對比。——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7日 (三) 01:42 (UTC)[回覆]
問題就是港和台都是兩種寫法混用,但應該是「升」較常用。--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7日 (三) 02:01 (UTC)[回覆]
那也沒辦法,或者加一組單向轉簡「直昇(升)機=>直升机」作為補充?——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7日 (三) 03:27 (UTC)[回覆]
「昇」的簡體就是「升」,問題是繁體中的混用是否可接受的情況。--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7日 (三) 03:35 (UTC)[回覆]
樂詞網兩者都有。--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8月7日 (三) 04:44 (UTC)[回覆]
小弟認爲
要麽zh:直昇機;zh-hans:直升機;zh-hant:直升機
要麽zh-hans:直升機;zh-tw:直昇機;zh-hk:直升機
港澳絕大部分時候都是「升」,台灣的話我不熟就不亂説了。--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7日 (三) 05:27 (UTC)[回覆]
認為台灣也能用直昇機,參考當年很火的阿帕契打卡案,鬼島國防部也稱直升機。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8月7日 (三) 06:08 (UTC)[回覆]
不只國防部,內政部也是稱直升機[42],再有常用和官方的加持下,認為寫成zh-tw:直昇機沒有問題。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8月7日 (三) 06:15 (UTC)[回覆]
沒看懂,國防部內政部都用直升機,怎麽得出「寫成zh-tw:直昇機沒有問題」?--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7日 (三) 06:34 (UTC)[回覆]
寫錯。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8月7日 (三) 07:06 (UTC)[回覆]
我覺得「直升機」比較常用,但不確定哪一個是臺灣正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7日 (三) 18:06 (UTC)[回覆]
「升」為常用國字,「昇」為次常用國字。《國語辭典》使用前者。--紺野夢人 2024年8月14日 (三) 06:39 (UTC)[回覆]
如果不是罕見異體字,建議比照「線」、「臺」等案例允許使用,不以全域或本地公共轉換組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4日 (三) 18:33 (UTC)[回覆]
「允許使用」是同一章節內可混用,還是同一條目,或中維整體?個人認爲至少條目內需統一,不然如果兩種寫法梅花間竹般交替出現,觀感上也不好吧。--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15日 (四) 01:44 (UTC)[回覆]
比方說,我很痛恨「臺」、「台」混用,但祇能無奈忍受,此處應同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5日 (四) 14:59 (UTC)[回覆]
@Ericliu1912應該「臺」才是正字對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15:23 (UTC)[回覆]
就「臺灣」之「臺」而言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5日 (四) 15:24 (UTC)[回覆]
@Patrickov大陸的繁體字標準甚至不允許寫成「台灣」,「台」要麼是第一聲(陰平)只用於地名專名「台州」「天台」等,要麼第二聲(陽平)時只用於「兄台」(《現漢》釋義為「敬辭,舊時用於稱呼對方或跟對方有關的動作」)。--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16:43 (UTC)[回覆]
粵語「臺」、「台」都讀陽平聲 toi4。--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17:21 (UTC)[回覆]
剛剛查了下macOS自帶的詞典,《商務新詞典》還真都標註為toi4。按古代的讀音推導應該是念toi1(陰平)的,可能是由於「台州」在粵語中很少用,大部分人念陽平,詞典就不作區分、統一聲調了(中國大陸也有很多人把「台州」的「台」念陽平,以及也有一些特殊讀音的地名會逐漸改讀音取消特殊化,比如「六安」)。--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23:12 (UTC)[回覆]

地區詞相關(三)

緬共類條目內容之低劣,令人髮指

關於中英騷亂命名的中立性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同樣是被當局政府認定的騷亂,為何命名不叫2019年香港騷亂?而同樣是英國政府認定的騷亂2024年英國騷亂,為什麼不叫反對穆斯林和反移民運動?這樣的不同命名標準是否因遵循了編輯者意志或者政府意志而失去中立性?--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07:25 (UTC)[回覆]

Wikipedia_talk:中立的觀點#Wikipedia:中立的觀點#條目命名微調建議,另外Wikipedia_talk:命名常規/存檔17#關於WP:命名常規與WP:POV的衝突User:Cwek/工作室/關於條目常規的一些備存。我的想法按只照命名常規解決命名問題,除非有考慮過如何解決與NPOV的契合。——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2日 (一) 08:27 (UTC)[回覆]
命名取決於民意是否有制度化的方式能影響政府政策。英國議員是民選的,民意透過選舉能影響政府政策,法律也保障示威遊行的自由,因此沒有理由使用暴力抗議。香港立法會並不反映香港民意,行政部門聽北京的,限制示威遊行。把兩種完全不同的情形相提並論才是不中立。清末政府把革命黨叫成「亂黨」,維基百科難道要照搬?--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13:07 (UTC)[回覆]
提醒閣下這個討論並非在討論中英政體和國情的差別,無論中英有多大差距,世界上所有政府的表態都仍然可以認為是一種主觀的態度,而非維基百科精神中強調的客觀的陳述,正如閣下提到的清政府認定革命黨人為亂黨一樣,都不可能是客觀陳述。而至於為什麼維基百科應該使用辛亥革命而不是1911年中國騷亂這種標題,是屬於涉及命名常規的問題,大多數歷史上已經普遍接受和慣用的詞彙,已經是成為中文中的詞彙,所以不需要考慮pov問題,但是新近發生的新聞動態,還不屬於歷史上已經被廣泛接受的中文詞彙,所以才需要考慮pov問題。閣下應該看到前者後者的不同,在後者的命名權上,我認為遵循pov方針應該是排除雙方用詞後得到的一個結果。( π )題外話例如越南戰爭就屬於一個非常好的符合pov方針的命名,比北越入侵南越抗美戰爭或者剿共戰爭都更加符合方針。同理我雖然反對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但根據真正的pov方針語氣,現在發生在烏克蘭的戰爭也應該命名為烏克蘭戰爭才能排除雙方的主觀態度。--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3日 (二) 02:52 (UTC)[回覆]
Happyseeu的理論也是原創研究。俗話說「蓋棺定論」,當代事是很難客觀評判,持份者太多。就算是歷史事件也會因為當地政治需要而改變,典型如各種民間叛亂變成起義,還有一堆轉型正義的翻案。這些情況下可以看出「中立」也是隨着時間變化。說到底條目名是跟命名常規,可靠來源主流用那個就用那個,當然在爭議的話題上,最後不免變成話語權爭奪的遊戲。
就Happyseeu舉例的英國而言,英國可是貢獻最多國家獨立日的帝國。過去看着老女王還給些面子,現在就算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4日 (三) 02:22 (UTC)[回覆]
非常中肯。不過個人還是認為命名常規和pov方針中有一些無法調和的因素存在,不過其實也無可厚非。只是會對維基百科的中立性無法一視同仁上感到遺憾,畢竟這是任何人都可以編輯的百科全書。雖然維基百科之類的網站可以讓廣大網民的信息不平衡得到緩解,不過現實中命名權和話語權本身依然還是只掌握在少數人手裏。說到提到轉型正義其實就想到個離題的想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後對中華民國的掩蓋是不是也是一種過渡司法,畢竟在中華民國徹底消失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在某種程度本身依然還是可以認為僅僅只是中國政府換代的過渡時期而已,就算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下,這個外交承認也還沒有達到100%的進度,所以民進黨和共產黨的「轉型正義」在我看來還是有很多類似之處--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3:15 (UTC)[回覆]
把香港的事一律寫為騷亂似乎暗示其他沒有參與暴力的人也是騷亂者,同樣不中立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3:49 (UTC)[回覆]
正是因為我沒有認為2019年香港騷亂是中立的表述,所以我也不認為2024年英國騷亂是中立的標題--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4日 (三) 07:51 (UTC)[回覆]
@重庆轨交18兩事本質不太一樣,甚至連背景成因都不同,本來就沒有可比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8:15 (UTC)[回覆]
(~)補充:或者說得具體一點:香港這件事政府屬於當事人,加上只有少數參與者涉及暴力,不能說是騷亂;英國這件事政府其實不是當事人,而且是平民針對其他平民的暴力事件,政府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定性,這時說騷亂就說得過去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8:20 (UTC)[回覆]
不敢苟同,英國政府怎麼就不是當事人了?英國境內大量穆斯林移民可不是隨隨便便就進入英國的,如果不是因為有相當多公民不認同政府的移民方面政策,為什麼要上街反對?
同樣香港2019年也沒少見平民之間的暴力吧,有大量非警民之間的衝突都是因為政見不同吧?港府如果不是推出逃犯條例,又怎麼可能引發大量香港居民的不認同?
您「只有少數參與者涉及暴力」的陳述也讓人匪夷所思,請問同是英國的商鋪,建築物,英國警察遭到襲擊和破壞,就等於有多數人涉及暴力,而香港的商鋪,建築物,香港警察被襲擊和破壞就等於只有少數人涉及暴力?
還是您認為只要十來個人就可以去佔領立法會,令港鐵大量車站停運和癱瘓,讓大量商場停業,而英國得要動員幾千萬人參與,才有能力去襲擊一些小清真寺嗎。--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4日 (三) 11:21 (UTC)[回覆]
英國的事件從頭到尾都是衝着針對穆斯林社群,不是衝着針對政府。香港就不多說了,我不想說錯話令自己的人身自由受威脅。--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14:00 (UTC)[回覆]
(~)補充:從您的言辭,我感到您還是有把所有曾參與香港事件的香港人都跟有進行破壞者全部歸為同一類人(大約就是民建聯、工聯會的說法)的傾向。所以我覺得再說下去很危險--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14:03 (UTC)[回覆]
示威者中本身就不是鐵板一塊,各種小派別比比皆是,全世界任何地方的騷亂中有混入一些單純只是趁火打劫的暴徒,這本身就是家常便飯的常識。就單從這一常識出發,我就不可能認為所有破壞者都是同一類人,閣下卻反覆強調我是在將參與者一視同仁,讓人感覺非常奇怪,這樣強行對我的看法進行總結歸類的做法讓人感到遺憾,不知道您是想達到什麼目的,我從來不認為我傾向於建制派或者中共,但如果您只是單純想證明中英這兩場騷亂就是不可以互相比較,又覺得您的言論會遭受國安法威脅,那您出發點本身就和這個討論沒有關係了--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2:54 (UTC)[回覆]
全世界任何地方的騷亂中有混入一些單純只是趁火打劫的暴徒」──就算依您的觀點,應該是混入了之後才叫「騷亂」吧?
其他方面,我認為@Rastinition的比喻,比我之前嘗試用真實事例發表可能構成危險的言論更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4:22 (UTC)[回覆]
那您的觀點是香港除了那些包圍政府建築物的示威者可能不算在您認為的暴徒範圍之內,那為何又有商場和港鐵遭受衝擊,難道港鐵和商場也是可以送中的嗎,這些非政府建築物被破壞難道不就是因為有人趁火打劫?在您認為香港平常沒有示威活動的時候,獨狼也會冒着很快被逮捕的風險去打砸商鋪嗎。--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4:49 (UTC)[回覆]
除了那些包圍政府建築物的示威者可能不算在您認為的暴徒範圍之內」──據我所知,香港政府建築物附近空間並不是那麼大,粗體字段只佔參與示威者的(極)少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14 (UTC)[回覆]
重慶軌交18的觀點似乎是承認「包圍政府建築物示威者」並非暴徒,他的重點是您如何看待商場、港鐵的那些「趁火打劫」的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05:21 (UTC)[回覆]
@自由雨日您不明白,問題是大部份參加者根本不屬於他所述的任何一類。現在他要把整件事說成跟現在英國騷亂同等,那是不是這些人也是騷亂者?--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1 (UTC)[回覆]
@Patrickov他並沒有說那些人(即既沒包圍政府也沒打劫商場、港鐵等)是騷亂者吧?他的意思是,不論哪場示威,都總有(也一般只有)少數趁火打劫的暴徒混入。--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5 (UTC)[回覆]
@自由雨日您重新看看他的開場白吧。他是認為香港發生的整件事跟英國現在的騷亂一樣,認為兩者命名應該趨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7 (UTC)[回覆]
@Patrickov並非本人認為香港事件和英國「騷亂」一樣,而僅僅是從「政府都命名為騷亂」這一角度出發,談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問題而已。其實和Interaccoonale的論述有點相似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05:53 (UTC)[回覆]
政府定性騷亂應該不需要百分之百都是趁火打劫的暴徒才有資格定性吧?相信英國政府同樣知道騷亂裏有很多和平示威的人,那為什麼政府依然要定性騷亂呢,定性騷亂為何就等於政府必須將暴徒和和平示威者混為一談或者一視同仁?--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5:46 (UTC)[回覆]
您現在是另一個極端,把一件包含很多不同事件的事一概用騷亂命名呀--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8 (UTC)[回覆]
您可能又誤解了。從一開始我就沒認為這些標題符合pov方針。我只是發現在命名上維基的雙重標準讓人感到遺憾。你當然可以說騷亂只是翻譯英文版riot,那也是從一開始英語版的編輯者就沒有遵循pov方針,而僅站在政府一方考慮問題。我會傾向於使用事件一詞,目前只有事件的感情色彩是中立的,而運動/革命/起義,和騷亂/暴動/暴亂都是包含參與者雙方的主觀態度在內。--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6:54 (UTC)[回覆]
( π )題外話:話說香港事件政府有定義為「騷亂」嗎?反正我看我國中央政府一直是定義為更加嚴重的「暴亂」(另如[43])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07:00 (UTC)[回覆]
閣下參考這篇報道。政府的態度向來也是影響事件進展的原因之一。英國政府定性暴亂在我看來,也是激化英國右翼不滿情緒的重要原因,在很多右翼觀點看來,這已經是等同於英國從穆斯林的政治正確出發對英國示威者進行暴力鎮壓。--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7:10 (UTC)[回覆]
華文媒體(中港臺皆然,也包括因時局而停刊的幾家香港媒體)一向頗有立場,而且現在的香港媒體為了回應移民潮必然傾向採用對英方不利的報導,壓抑仍在香港的人的外移心理,不能照單全收--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7:21 (UTC)[回覆]
「運動」據詞典定義是「社會中有目的、有組織而規模較大的群眾活動」,並不是您所列舉的褒義--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7:18 (UTC)[回覆]
您是否有發現這個定義是遵守了pov方針的定義,所以讓你看不出來是褒義還是貶義?但是運動在中文中依然含有進步的含義,要不然您認為五四運動、洋務運動、農民運動、平權運動、掃盲運動這些詞中的運動是什麼含義呢?--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7:26 (UTC)[回覆]
您是否有聽說過仇恨運動、閉關鎖國運動、愚民運動、維穩運動、保皇運動這樣的詞呢--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7:30 (UTC)[回覆]
有啊……頹廢主義運動;另外大躍進到現在即使被否定,仍然以「運動」稱之(見人民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8:20 (UTC)[回覆]
無論如何運動這個詞都不會是貶義,您既然舉的頹廢主義,又是否留意到文中聲稱一些作家反而自稱頹廢派,難道是因為頹廢是個貶義詞嗎?您可以去看英文版也有陳述「used the word proudly to represent a rejection of what they considered banal "progress"」,同樣的大躍進也不被當時的發動者認為是貶義詞,儘管中共現在承認這是一個錯誤,但不代表要將歷史用詞重新定義。同理,香港示威者在當年被很多內地輿論宣傳為廢物青年,就像頹廢一詞一開始在法國也是貶義,但請問這些示威者是否接受,又是否有人驕傲的接受宣佈自稱廢青?頹廢確實是貶義詞,但是法國的文藝界人士將其變成了一場特別流派和文藝運動,是否有香港示威者和趁火打劫的暴徒發展出一個廢青主義運動,讓廢青不再是一個貶義詞?
總而言之,運動這個詞在發動者推動者看來肯定自認為是前進的和進步的,正如白紙運動和反送中條例運動如此這般被命名一樣,如果照您的觀點,為什麼參與者不會自稱白紙騷亂和反送中條例騷亂呢?--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9:29 (UTC)[回覆]
騷亂是貶義,這比喻屬滑坡謬誤(您既然說「自稱」,自稱當然不會用貶義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10:13 (UTC)[回覆]
@Patrickov另外大躍進到現在即使被否定,仍然以「運動」稱之」:您是否想過為什麼「『大躍進』」要打引號?--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6日 (五) 02:00 (UTC)[回覆]
@自由雨日沒有關係,重點是這個例子可以證明「運動」本身是中性而非褒義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4 (UTC)[回覆]
@Patrickov這個例子恰恰證明「運動」是褒義詞(所以才要打引號),「文化大革命」同理,參考這篇文章。--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7 (UTC)[回覆]
不同意。連結裏打引號的是「大躍進」,不是「運動」(或者不是連着「運動」一起打引號)--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48 (UTC)[回覆]
您如果認為運動是中立詞彙,那您應該同意反穆斯林運動這樣的命名,因為騷亂肯定不是中立詞彙。除非您本來就無視pov方針。覺得英國政府的態度可以直接用來書寫維基百科。那就無需在這裏多言了。--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05:50 (UTC)[回覆]
題外話,剛剛簡單翻了下我國的中央官媒,《人民日報》好像未報導,《光明日報》倒是也定性為(暴力)騷亂(補充:[44])。--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6日 (五) 08:26 (UTC)[回覆]
@重庆轨交18您又滑坡了。如下面@NovaSpark451所言,兩件事目標清晰度也有很大分別。我也一直想表達兩事暴力成份佔比、動機以至對象都有分別。我是堅持兩件事定性不是一樣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19 (UTC)[回覆]
@Patrickov兩件事目標清晰度也有很大分別」「兩事暴力成分佔比、動機以至對象都有分別」這其實完全是您的原創研究了(這種定論連學者都很難下,更別說是在我們維基百科了)。@重庆轨交18在我的理解看來主要是想說,既然英國事件被英國政府定性為騷亂並且在中維作了條目標題,那麼香港反送中就算不用「騷亂/暴亂」來命名,也至少應當創立重定向,這才符合POV方針。--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05:28 (UTC)[回覆]
@自由雨日他本來想直接改名,NovaSpark451留言之後他才改說重定向。當然,重定向頁本來就代表那個命名不是最廣泛接受的,反倒沒甚麼--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2 (UTC)[回覆]
再次提醒閣下不要試圖用您自己的想像去斷言別人本來怎麼樣,然後又怎麼樣。每個人做了什麼說了什麼都留着記錄的,您可以引用已經發表的內容,而不是憑空想像別人沒做過的事情,還代替別人聲明別人本來從未有過的聲明。--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5:47 (UTC)[回覆]
那您一開始第一句「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同樣是被當局政府認定的騷亂,為何命名不叫2019年香港騷亂?」是甚麼來的?討論中間也沒有任何地方有提到重定向(我還特意只找「重」字,因為我也擔心有甚麼詞彙定義問題令我遺漏了甚麼)。再說,我也不認為您有甚麼惡意,只是我不認同那個建議而已,而那條留言之後我也立刻發表了我對重定向的看法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58 (UTC)[回覆]
這僅僅是提出一個問題而已。這個問題為什麼就等於我是在改名標題呢?--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6:02 (UTC)[回覆]
中間加了一個「想」字,意指您有此願望,不是說有所實行(不然您也不會開此討論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6 (UTC)[回覆]
我的願望其實也多次表述了,雖然我不強求所有類似條目都得到一視同仁的中立命名,但是至少在我能看到範圍內,我會儘量去修正很多條目的pov語氣,因為維基百科從來都不是只給某個地方的人看的,而是全世界使用中文和學習中文的人的共同空間。開這個討論就是為了討論這幾種在我看來都有問題的表達。如果自認為符合方針,並且能預料到社群巡查肯定也不會出現什麼爭議的情況下我才會直接跳過條目探討--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6:28 (UTC)[回覆]
標題並不是在定性。而是表述結果。騷亂就是騷亂,在英國縱火和打砸就是騷亂,在香港縱火和打砸就不是騷亂,您很明顯在濫用雙重標準。您這樣的陳述就好比俄羅斯入侵烏克蘭自詡特別行動,烏軍進入俄國馬上又大喊入侵一樣。但是維基百科考慮的是,無論雙方怎麼各執一詞,軍隊之間爆發大規模持續衝突,那就是戰爭。--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5:31 (UTC)[回覆]
烏克蘭那個很早就被描述成「俄烏戰爭」(而且說「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太累贅)。其實二戰也很明顯是軸心國入侵為主,也沒有說成是「軸心國入侵世界」。現在烏克蘭也光明正大地反攻俄羅斯,改名完全恰當。但此例跟您現在所提的事並不是同一類比較。--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5 (UTC)[回覆]
戰爭和騷亂當然不是同一個東西。以上是意在指出您對結果為同一類型給出的不同定性是以國情為由,那是否每個國家的騷亂都應該先考察政府民主程度,參與者施暴比例,必要時發明一個專用詞彙來替代騷亂,而不可以將出現的縱火和打砸一概而論。那本事就和普京將入侵戰爭發明出特別軍事行動一詞來替代一樣,是對戰爭結果的有意無視。--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5:59 (UTC)[回覆]
每個國家的騷亂都應該先考察政府民主程度,參與者施暴比例,必要時發明一個專用詞彙來替代騷亂,而不可以將出現的縱火和打砸一概而論」──移除「考察政府民主程度」八字、以及將「必要時發明一個專用詞彙替代騷亂」一句改為「採用相應的詞彙描述相關事件」後我會答「是」--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5 (UTC)[回覆]
為甚麼政府民主程度無關:孟加拉也是民主國家,近來發生甚麼事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10 (UTC)[回覆]
說起這個,我早就想將「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改成「俄烏戰爭」了。雖然我國媒體仍然幾乎都是用「俄烏衝突」。--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6 (UTC)[回覆]
其實用衝突也有道理,畢竟雙方並未正式宣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1 (UTC)[回覆]
天哪,您這麼說我確實是很驚訝,我以為非內地的朋友會強烈不認同「俄烏衝突」這種名稱(我本人肯定是和中央政府立場保持一致,贊成這一名稱)。當然,我並不會在維基百科對《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條目「下手」(也幾乎從不編輯俄烏相關條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5 (UTC)[回覆]
另開一串討論應該沒問題。不過當然,為了「保全元氣」,等這邊完結或者由其他人發起討論可能更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8 (UTC)[回覆]
詞典應該沒有pov方針吧……@Patrickov「運動」在各大詞典中確實是您說的定義,但@重庆轨交18說的也非常有道理,如《現代漢語詞典》的例句「五四運動|技術革新運動」、《現代漢語學習詞典》的例句「新文化運動|愛國衛生運動|積極參加技術革新運動」等等都是顯而易見的褒義用法。另外,在大陸語境中,「群眾」一詞應該是自帶褒義的,所以如果在大陸詞典中釋義帶「群眾」我覺得可以認為這詞至少在大陸語境中就是褒義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07:38 (UTC)[回覆]
定性騷亂為何就等於政府必須將暴徒和和平示威者混為一談或者一視同仁? -- 我是真的擔心有些有權力的人這樣想--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50 (UTC)[回覆]
這種事情上有權力的人其實聰明得很……並不會通過「想」來定性來做出行動,而單純只會看如何定性(包括如何對待示威不同派別)會對自己更加有利。--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05:56 (UTC)[回覆]
正是如此。我怎知道別人覺得甚麼對自己比較有利呢?--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6:08 (UTC)[回覆]
那就需要極強的頭腦分析不同群體(尤其是掌握權力的人)的利益和這些利益的實現方式了……當然這跟維基百科關係不大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5日 (四) 06:12 (UTC)[回覆]
我再黃婆買一次瓜了:en對於命名與中立性的論述,是兩邊都相互對應的說法。一類是類似實事件的專有名詞,只要引用的所在語言(en就是英文、zh就應該是中文,而且應該排除了譯文)來源顯示某個名詞足夠常用,則可用,即使是「不中立」;另一類似虛事件的描述性事物,舉例的「大沼澤區的恢復(Restoration of the Everglades)」、「茶壺山醜聞案的政治影響(Political impact of the Boston Massacre)」、「XXX 的批評」、「社會對 XXX 的看法」等,可能不明晰地指代特定的事物,而是描述其事物所帶來的域外作用「描述」,這部分對於描述的名詞有期望中立性的說法。但zh這裏,中立方針有論述這部分,但原則上和en對應的類似(區分專用名詞和描述性事物),而命名常規主要涉及常用,但中立的體現不明晰,如果從就近主題的話,或者只考慮命名常規來處理。我認為上述兩個事物對應的條目應該屬於實事件,並且似乎具有專用名詞,應該考慮命名常規中是否符合常用等規則優先,即使從中立方針來看,也是允許特定的專有名詞的存在。——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4:18 (UTC)[回覆]
僅提出其他觀點(~)補充,針對命名常規的部分。對上面不管任一帳號的意見均不表示支持、反對或其他任何意見,這個位置剛好是topic最下方所以放在這邊
  • "伸出爪子抓擊"這個行為
    1. 物種A作用於狩獵
    2. 物種B作用於止癢
    3. 物種C作用於求偶
    4. 物種D作用於交配
    5. 物種E作用於表演
    6. 物種F作用於採食
統一將"伸出爪子抓擊的行為命名"為"物種A止癢"、"物種F止癢"是莫名其妙的,僅針對"U"相同,所以針對"I"統一命名的要求提出觀點--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4日 (三) 12:16 (UTC)[回覆]
本人想集中講述有關2024年英國騷亂的命名中立問題。首先,英國對於是次事件的官方定性是「極右翼暴行」或「暴行」(英語:thuggery),而並非純屬「騷亂」。再者,普遍媒體報道及網上評論(包括中英文傳媒)都認同「騷亂」的定性,合乎「常用」及「容易識別」的要求。雖然騷亂參與者多數是針對穆斯林、(非法及合法)移民等人士,但他們大多的訴求並無統一或概括的範圍,甚至多數衝突都只能描述其破壞性行為但無法形容他們的目的。當然假資訊、英國移民問題、種族及宗教歧視等原因都能可以解釋為事件的導火線,但亦論證到事件並不能單純以「反穆斯林/反移民」來作識別。
目前的名稱並不會違反命名常規或中立性的問題。--NovaSpark451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2:11 (UTC)[回覆]
那個詞本來就是我的原創詞彙。我本意並非在認為2024年英國騷亂條目名應該改名,而是在我看來反對逃犯修例運動這種詞也很明顯是民間主觀原創的,只不過被媒體廣泛轉述罷了。我現在認為本站pov方針無法被一視同仁是也是情有可原的。所以應該按理以政府表態建立一個2019年香港騷亂的重定向至反對逃犯修例運動以供後世搜索者快速找到對應條目,其實也是符合方針的。--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3:05 (UTC)[回覆]
這些問題簡而言之可歸結爲無關維基百科命名的兩點:
  • 香港特區政府及時任特首在反送中/反修例運動期間對此整體定性多爲「社會運動」/「運動」/「社會事件」/「風波」,對個別單一事件才有「騷亂」/「暴動」等之説。整體與局部不應混淆。
  • 在有可靠研究前,不宜將不同事件在「騷亂」尺度上相提並論。若以伯暴力程度或參與暴力的比例論,不少教科書讚頌的「運動」等之暴力甚於反送中運動,包括近代中國的某些「運動」。
以及有關維基百科命名的兩點:
  • 任何當局對非其主導的事態的稱謂在維基百科條目命名上不具任何立足之地。維基百科條目標題取用可靠來源最常用、較少歧義、易於識別的中文名稱。若僅有英國當局及少數來源如此疾呼,而多數可靠來源不將整件事認定「騷亂」,英文維基百科大概不會將條目命名為「2024 United Kingdom riots」;中維在此等名稱上多屬跟隨英維罷了。相似近例包括「旺角騷亂」、「黃背心運動」。
  • 如有既成專有名詞指稱,則不應自創名稱以解決爭議。「2024 United Kingdom riots」則屬尚無既成專有名詞;若有,應更名。何況,主流、可靠來源乃至當時的香港特區政府對反送中運動的「運動」一語都無爭議。「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不更名為常用的「反送中/反修例運動」,則是中維社群的痼疾,不宜與2024 United Kingdom riots類比。
--— Gohan 2024年8月20日 (二) 09:58 (UTC)[回覆]
看出來閣下還是做了不少功課,非常欽佩。對於是否可以追隨英維的內容本身也是長期時不時有零星討論的,不過鑑於英語版本更為多元化的用戶群體,英維確實在多數情況下更為可靠。典例有法輪功的英維條目與中維條目的語氣和內容差距至於您提到港府的定性,很明顯是有考慮到避免激化參與者情緒的目的在內。上面自由雨日閣下有指出中央政府的態度基本上只定性為暴動/暴亂,對參與者也幾乎以暴徒一概而論。所以我想說的是非中立的命名最終總是會造成其中一部分群體的情緒產生反彈。正如許多香港示威參與者會反感被定性為騷亂以及被視為暴徒,許多英國示威參與者也同樣反感政府以騷亂定性這次事件。所以能考慮到避免所有情緒波動的最好命名仍然是那些本身就為中立的詞彙。--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16:41 (UTC)[回覆]
@重庆轨交18上文有些換行問題,已代為修正,請檢查有沒有誤改,謝謝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2日 (四) 07:47 (UTC)[回覆]
無需顧慮名稱會否觸怒參與者,只要是多數可靠來源常用、無歧義、易於識別的名稱,即可使用。我相信,如果「反對穆斯林和反移民運動」是多數可靠來源最常用的專有名稱,那麽無論當局如何定性(甚或暴×),社群大概都不會反對更名至「反對穆斯林和反移民運動」——除非此事發生在中國,涉及中國的事件命名總比他國事件更麻煩。而當局如何定性,如上所説,在維基百科命名中沒有立足之地;或者,若屬可靠,充其量只是一種可靠來源以作參考,其分量長期以來在社群討論中被過度高估。--— Gohan 2024年8月23日 (五) 07:28 (UTC)[回覆]

移除維護性模板

我目前着手翻譯en:Hydrogen infrastructure,發現一個問題

有個中文條目zh:氫氣管線輸送已與en:Hydrogen infrastructure建立連接,而這個[氫氣管線輸送]條目(Hydrogen pipeline transport)僅為Hydrogen infrastructure中的一小部分而已。我的建議是當我翻譯完成後,先將原來篇幅甚短的[氫氣管線輸送]條目的內容覆蓋,再請求將中文條目改為[氫氣基礎設施]。--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02:19 (UTC)[回覆]

僅影響一個頁面的條目應先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8日 (日) 02:26 (UTC)[回覆]
行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9 (UTC)[回覆]

河流模板 coordinate 翻譯不統一

template:infobox river 中河源使用「坐標」,而河口使用「座標」。建議調整至一致。--——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09:22 (UTC)[回覆]

完成。--Kcx36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40 (UTC)[回覆]
感謝。——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16:44 (UTC)[回覆]

「泰恩-威爾地鐵」相關條目譯名問題

現時在英國紐卡斯爾的地鐵系統名為Tyne and Wear Metro,中文維基百科意譯為泰恩-威爾地鐵

我即將創建有關該系統現役列車的條目。該款列車在英文維基百科的條目Tyne and Wear Metrocar,如按照地鐵系統之例作為意譯,則中文譯名為「泰恩-威爾地鐵列車」。事實上,泰恩-威爾地鐵條目內亦以此名稱呼這款列車。

然而這名稱似有不妥:

  • 「泰恩-威爾地鐵列車」似總稱多於專指單一型號列車
  • 事實上該款列車亦行將退役及由新車取代,如條目使用此名有可能造成混淆

我有考慮過將條目命名為「泰恩-威爾地鐵Metrocar」,但不肯定這是否符合命名常規中「缺乏中文可靠來源且確實難以翻譯」的情況,以及採用中英混合的譯名是否違反該方針。煩請大家指教,謝謝!

(註:泰恩-威爾地鐵部份延伸路段與國鐵共用,因此該列車實際上有英國鐵路列車車型編號(599型),但該編號並不常用,新車車型編號則為555型)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8日 (日) 17:03 (UTC)[回覆]

副知@SanmosaEAP1221--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2 (UTC)[回覆]
日文條目名稱タイン・アンド・ウィア・メトロ4000形電車 (泰恩-威爾地鐵4000型電力動車組)您可以考慮使用,雖然這個名稱不常用,但符合命名常規中命名原則的易於識別、防止歧義,且符合主要命名慣例名從主人。--EAP1221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03:44 (UTC)[回覆]
@EAP1221如果是名從主人,英國有關方面近年的正式文件(如[45][46][47])是以Class 599稱之,那麼跟隨其他英國鐵路列車命名(即「英國鐵路599型電力動車組」)會否爭議更小?(副知@自由雨日)--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4:28 (UTC)[回覆]
也可以,其實只要內文足夠精確我認為沒有問題。即使使用「泰恩-威爾地鐵列車」,也可以通過在內文解釋消除歧義。--EAP1221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04:46 (UTC)[回覆]
如無可靠來源我會建議不譯,尤其是目前條目中「當地簡稱為「地鐵」」顯然是原創研究錯誤內容(將專有名詞硬譯為中文。英文簡稱「The Metro」完全不能佐證當地華人中文簡稱「地鐵」)。--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3:11 (UTC)[回覆]
中文可靠來源不譯的情況也很常見,例如這個專有名詞,《楊雪嬌.全球無人駕駛地鐵車輛市場調查[J].國外鐵道車輛,2021,58(01):5-9》這篇文章就直接用原文「Tyne & Wear Metro」。--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3:15 (UTC)[回覆]
那條目的原作者還會不時上來,或者也副知他一下(@KX675)--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3:46 (UTC)[回覆]
更正:「當地簡稱為『地鐵』」是用戶R96340加上去的(變更51077103),反而原作者並沒有譯。我已就自由雨日對該句的建議(The Metro 一詞不譯)先對泰恩-威爾地鐵作出修訂(變更83871621)--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4:21 (UTC)[回覆]
感謝您的查證與修改!不過嚴格來說,其實「當地人簡稱為『The Metro』」屬於「外語名稱」,如果是我會傾向直接刪除,因為對中文維基百科意義不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4:30 (UTC)[回覆]
根據共識方針試行方案,這個議題應該在相關條目進行,而且現在條目討論頁Talk:泰恩-威爾地鐵也在進行討論,這樣會分散議題,請討論發起人跟試行方案,轉移該討論到條目討論頁,合併討論,謝謝。--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6:29 (UTC)[回覆]
@Nostalgiacn兩個問題:
  1. 我實際要討論的條目(泰恩-威爾地鐵的列車尚未建立
  2. 您說的那條討論是之後才出現的。您可以看看兩則發帖的時間
如果我創建了(1)所述的條目,我是很樂意把這串討論結果移到那邊。請諒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0日 (二) 01:11 (UTC)[回覆]

已完成:最後決定以英國鐵路599型電動列車為名創建條目,並調整有關命名的敘述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2日 (四) 07:42 (UTC)[回覆]

事件條目是否該加上執政政府的分類

大直民宅塌陷事故台北幼兒園性侵案寶林茶室中毒案都被加入Category:蔣萬安市府。個人認為這完全不合理,然而在詳細說明理由並刪除此分類後,受到多人多次阻礙,且無人提出任何該加入分類的理由,也沒有人回應我的說明,故來此提出討論。我反對這種分類的原因:

  1. 三個事件都是民間企業引發,不是市政府或公營事業造成。
  2. 對照Category:台北市事件、台中市事件、高雄市事件、以及子分類中的各條目,絕大多數都沒有這種分類。並且,若把所有事件條目都加上對應的市府,顯然不合理,因為這些事件就只是剛好發生在該城市、該執政時期,但跟市府無關。
  3. 如果說市政府是主管機關有責任,那麼中央政府或相關部會也都應該列入,然而我加上蔡英文政府分類時也被回退。注意市政府、中央政府、立法院、司法院、工會、公會也是所有遊行集會、車禍事件、火災、罪案、新通車捷運站、體育競賽等等的相關管理機關,難不成都要列入?
  4. 沒有任何客觀的標準可以認定說這三個民間企業引發的事件是政治事件,更不用說將其單獨判定為市政府但不是中央政府的政治事件。

另,標注相關人士@SeanetienneWilliamSkyWalkFcuk1203。--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6:44 (UTC)[回覆]

已提醒過,類似分類如Category:柯文哲市府Category:侯友宜市府Category:盧秀燕市府Category:陳其邁市府等都有相同的用法,裏面也有大多事件並非由政府造成。這種用法已經存在許久,本來就應該遵照之前的共識行動,如有覺得不妥再提出討論,而非覺得因為地方首長市府的分類有提到該事件,所以中央首長的分類也要提到該事件。個人認為這樣形同是WP:POINT。--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0日 (二) 06:52 (UTC)[回覆]
(~)補充,如侯友宜市府有提到館長槍擊案、盧秀燕市府有東海商圈氣爆案與陳其邁市府有城中城大火,這些都非政府直接造成但與政府有關,且本來就明顯與地方政策有較大關係,個人認為全國性的問題(如全台大停電)或有上升到中央層級的問題(如台鐵刺警案),如Category:蔡英文政府爭議裏的條目會更為適合。--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0日 (二) 06:57 (UTC)[回覆]
你應該看的是台北市各事件條目有沒有市府分類,而不是市府分類中有沒有事件條目。若A則B不能證明若B則A。
另外,別跟我說什麼「提醒過」好像是我的錯一樣。你在A條目的摘要寫B條目提醒過,B條目的理由是A存在,這繞來繞去只是自我參照的循環論證,根本沒有提出任何理據。拿出具體的論點和判準告訴我為什麼這跟政府有關。--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7:26 (UTC)[回覆]
不好意思,想請您說明哪個事件條目,在內容有提到的同時沒有市府分類?您提到的蔣萬安市府中三個事件條目都出現了蔣萬安三字,我想放到蔣萬安市府的分類中合情合理,與此同時該三個條目內容都沒有出現蔡英文三字,再提醒一次,切記不要因為政治因素而WP:POINT。--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0日 (二) 07:34 (UTC)[回覆]
Category:台北市事件底下含子分類中,大概90%的條目都沒有加上市政府分類。我隨便點開十個都沒有台上市府的分類:捷運電扶梯掀頭皮事件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林奕含事件燒肉粽事件2011年太子汽車工會罷工事件腳尾飯事件吳蔡美香國家賠償案金陽吸毒事件關愛之家再興社區案2016年中華航空空服員罷工事件,只有最後一個被標了林全內閣。還有你所謂「這種用法已經存在許久……該遵照之前的共識行動」是錯誤邏輯,少數不合理的條目存在不表示這種寫法就是正確的,見WP:別跟着闖紅燈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7:46 (UTC)[回覆]
(:)回應,您提到的這幾個事件,就只有林奕含事件勉強算有提到台北市府二字...是否還有其他範例呢,不然那些條目就不算少數。--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0日 (二) 10:29 (UTC)[回覆]
如果內文有提及就可以如此分類,那麼寶林茶室案還可以分類為Category:馬來西亞華人(餐廳老闆是馬華欸!超重要的啦!)、Category:素食主義(整間店都是),Category:中華民國檢察機關(事發後調查的權責單位耶!)、Category: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主管機關啊!內文也有提到啊!),這叫合情合理?你才是為了政治因素而對條目分類帶有嚴重偏見。--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8:04 (UTC)[回覆]
@C9mVio9JRy那就先從寶林茶室案說……從臺北地檢署公告正式開始着手偵辦此案時任臺北市市長蔣萬安勒令餐廳位於臺北市內分店即日起停業這兩句可以知道,這事的處理跟蔣萬安領導下的臺北市政府關係重大,甚至可以說是蔣的政績,因此把事件放到「蔣萬安市府」分類是有必要的。
個人認為,此條目是否納入他分類,或者其他條目是否應該納入此分類,需按情況個別討論,不能完全綑綁(副知@WilliamSkyWalkSeanetienneFcuk1203)--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0日 (二) 09:11 (UTC)[回覆]
民間搞出事情,然後政府依法行事做出回應,這完全不應該視為市府的事情,不是功績也不是過失。如果說政府修了一個法案、或是推動了一個政策、或是因為政府中的過失弊案而出事,這些可以放在對應的政府下面,但這三個案件都不是這種情況。--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9:33 (UTC)[回覆]
再補充:你引用的那兩行一點解釋力都沒有,所有的犯罪事件都是由當地的檢調機構處理的啊!照你這麼說豈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要標上OOO市府?你說要個別討論不能綑綁,我倒要問:1)為什麼不能綑綁 2)如果個別討論,你討論的依據是什麼?分類不就是應該要有統一的標準?我的標準我從一開始就講得很明白:政府搞出來的事,或者雖然不是政府搞出來,但後續變成政治事件。你的標準是什麼,我完全看不明白。--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13:29 (UTC)[回覆]
@C9mVio9JRy剛才我是有點思考不足了,抱歉。
或者這樣說。政府既然有所回應,那這個關聯性是可以令條目有放到這個分類之下的必要,但我也承認不是必然──所以我才說要逐條討論。簡單點的情況是:如果某政府對一件事的回應可以獨立成條(先不論是否政治事件),那麼那個回應本身的條目納入有關政府的分類下是毋庸置疑的。因為現在不是,所以您認為不應該是可以理解,但「政府對一件事的回應可以獨立成條」本身就是比較稀有的情況,反而是「政府給出甚麼回應」、「對這事件的處理會否成為該政府整個施政過程中一個重要事例」等等,這些東西才是決定「政府的回應是否足以令事件條目需要納入該屆政府相關分類」的因素。這不是一句「後續成為政治事件」可以概括的條件,因為「政治事件」有點涉及(公眾的)即時反應。
再加思考後,也許這件事要被廣泛接受為「蔣萬安市府施政的重要大事」,還要經過許多時間、其他事件的互相印證,最終要由後人(例如新聞工作者甚至歷史學者)去判定。現在下定論是有點太早了。
( π )題外話:我有遇過一些維基人跟您一樣,認為分類/模板等收納條件要一開始就很清晰,然後就用這個標準「一刀切」地為所有條目判定標準。我在職場多年給我的經驗是:這不一定可行。當然,涉及科學、工程的主題大部份都很簡單,但即使是「地鐵」這種東西也會有我們粵語所說的「擲界」事例。涉及社會科學/人事的主題就更不在話下了。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0日 (二) 15:00 (UTC)[回覆]
我與User:Patrickov主張相同。上面沒有說清楚的部分應該是,明顯與地方政府有關的事件可被加入分類。上面所提及3個條目幾乎都可以找到市府及下轄各機關的反應都幾乎至少在條目內有不小的篇幅。另想說明放在這個市府的分類下完全不能與是不是它的功績或過失畫上等號,只能說明與其有相關。
最後再次重申,因為這邊如何如何,所以別的地方就也要怎樣怎樣,這並不是有助於共識的行為。--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0日 (二) 10:40 (UTC)[回覆]
何謂「明顯與地方政府有關的事件」,你的判準是什麼?我前面已經用反例指出了發生地點、主管機關、以及條目內有提及這三種判準的不合理之處了。這麼說吧:在我看來寶林茶室和2024年花蓮地震是一模一樣的概念:發生了某件不在政府控制範圍內的事(不管是天災還是民間的人禍),然後政府做了一些反應,但事情一開始會發生根本就不關政府的事,政府只不過是眾多利害關係人的其中一位,加入市府分類完全不合理。另外,請試圖理解:我拿其他例子來問,是為了用反例指出你的原則會導致不合理的結果(歸謬法,例如你又新提出的新標準「條目內有不小的篇幅」就可以用花蓮地震來否證),以及想要搞懂你的判斷原則到底他X的是什麼(容我用個加重語氣詞,因為我真的他X的覺得我們在鬼打牆)。所有條目的邏輯一致、規則統一是基本的,如果每個條目該怎麼分類都要依由你或少數人來主觀認定這是不是「明顯與地方政府有關」,而沒有其他人可以使用的客觀的標準,那我和其他編輯要怎麼參與編輯?我們要怎麼確定條目分類是合理的?不能全部由你們三、五人說的算吧!--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13:12 (UTC)[回覆]
@C9mVio9JRy近來工作繁忙,沒有及時投入討論,不好意思。能意會你的出發點,但現在沒有充分的精神深入。幾天之後再來。Seanetienne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6:46 (UTC)[回覆]
政府機關有反應和後續處理等於掛上相應分類的邏輯我不是很能理解。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8月22日 (四) 04:38 (UTC)[回覆]
除非是政府本身施政措施,或與之有高度直接相關(注意特定政策之間接影響不屬於此類),否則沒必要添加分類。要不然現代國家各級政府掌控範圍廣泛,民間諸多事宜與官方均有關聯,豈不一大堆條目要添加政府分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2日 (四) 13:57 (UTC)[回覆]
我只是單純依照先前類似分類推出結論(因為其實這些分類定義本就不夠明確,而是單純依照習慣行事),如大家認為應予移除,那麻煩 @C9mVio9JRy再將各分類之發生事件清除。--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2日 (四) 14:01 (UTC)[回覆]
我的看法跟Eric Liu類似。另外,我反對William先生從頭到尾的論述;以前怎麼做現在不見得要跟隨,既然被挑戰了,何不趁機反思它的合理性,倘若不合理即應撥亂反正,這是維基百科進步的原動力。William先生主張:「這種用法已經存在許久,本來就應該遵照之前的共識行動,如有覺得不妥再提出討論」然而,目前的使用方式是否經過共識決定不得而知,而且現在就是在針對妥適性進行討論。
這個問題可以置於「政治人物/政府條目如何呈現」的脈絡下討論。行政首長&政府的事蹟如何描述?政策方面的推行、特定議題的表態、任內城市的重大進展,當然特定事件的因應也包括在內。當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或事後影響對於政府而言為顯著時,應該在條目本文內描述,即使事件有獨立條目,仍應概述之。分類的使用,隱含「屬於」的概念;當事件上了政府分類,表示事件是政府的一部份。然而在這裏,無論工安事故、社會案件、食安事件,「xx屬於政府的一部份」的適用皆相當牽強。像大直坍塌事件,放在蔣萬安市府很奇怪,若是放在基泰建設下就合理。
這些用法的背後,我認為是出於「有意呈現,但吝於文字敘述」。文字是百科全書的主力,它的描述能力是模板和分類無法比擬的。若認為特定事件與首長或政府有關,請先考慮用文字呈現。Seanetienne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7:42 (UTC)[回覆]
單純就S君回復之留言表達意見:這些案件,市府在條目內的文章篇幅本就不算少,何況後續新聞幾乎都是圍繞市府(如寶林茶室在政府網站甚至有特別專區)。再者,如果真的對於市府分類下的類似條目下有意見,則應該一視同仁,如果只單純對蔣萬安市府分類下的案件動手,而忽略其他相似分類中的相似案件(如:林森錢櫃大火),會讓人嚴重懷疑是不是有政治考量。--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4日 (六) 08:32 (UTC)[回覆]
重大事件由市府出面解決符合直覺。有專區(寶林茶室食品中毒專區 (gov.taipei))應該是為了公眾利益,而非為了臺北市政府或市長蔣萬安自身。對,是應該一視同仁追溯調整沒錯,所以我這就去忙。Seanetienne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8:55 (UTC)[回覆]

Iberia?Spanair?西班牙國家航空?西班牙航空?

Iberia」是西班牙國家航空公司,「Spanair」則是西班牙的全服務航空公司。不過,論《中文維基百科》之「名從主人」原則,「Iberia」這一航空公司官方微博和微信號都叫「西班牙國家航空」。但「西班牙航空」一般是指「Iberia」。那「Spanair」的中文名稱是什麼?--楫交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1:07 (UTC)[回覆]

現在的條目名稱就已經是較佳的權宜之計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2:49 (UTC)[回覆]
根據討論遞進機制,請至相關條目討論頁討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3:04 (UTC)[回覆]
即使前者常用「西班牙航空」,也可以用主從消歧義解決標題命名格式,問題不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8:25 (UTC)[回覆]

關于姓氏條目和消歧義的一些問題

有關問題其實我已經想了有一段時間。但一直都沒遇到這個狀況所以也沒問,今天總算遇到了(貝雷佐夫斯基別列佐夫斯基)。

1. 姓氏條目是消歧義還是同類索引?

目前我發現{{Surname}}會自動將條目歸入Category:全部同類索引條目,但我看模板的代碼理應會分類至Category:全部消歧義頁面才對,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還是我對於模板的代碼理解有問題?)。觀察其他語言的維基,只有英維才視姓氏條目作同類索引,別的語言都視作消歧義。英維方面也有過相關的討論,但我覺得似乎並沒有形成非常明顯的共識。因為英維將姓氏視作同類索引,所以他們的人名是可以單獨從消歧義里拆出來建立頁面的,比如en:Canton是消歧義頁,地名、歌曲什麼的都可以放進去,人名可以單獨拆成en:Canton (surname)

英維這樣做會出現一個小問題,也就是英維的姓氏條目(純粹只能用作姓氏而無他用)不能和其他語言連結至同一維基數據項目,因為英維條目的屬性是同類索引而其他語言的屬性是消歧義。

2. 同一名字需要因為有不同譯法而分別建立頁面嗎?

也就是我一開始提到的例子,所有語言都不會去區分俄羅斯的、烏克蘭的和波蘭語的「Berezovsky」,但《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將俄語的Berezovsky譯作「別列佐夫斯基」(烏克蘭語同樣參照此翻譯)而將波蘭語的Berezovsky譯作「貝雷佐夫斯基」。部分多國通用的人名可能會有多於兩種譯法。問題來了,中維有必要分別建立消歧義/同類索引頁面嗎?再進一步延申,假設各位認同「別列佐夫斯基」和「貝雷佐夫斯基」應分別建立頁面,Berezovsky是否可以單獨作為一個消歧義頁面?

第二種情況是同一語言的同一名字會有人名和地名譯法有區別的現象,比如參照《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和《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Hershey作為人名要譯作「赫爾希」,作為地名要譯作「赫希」。對於這種,中維有必要分別建立消歧義/同類索引頁面嗎?

第三種情況是不同的原文擁有同樣的中文翻譯,比如Beal、Beer、Biehl、Bir等一大堆毫不相關的名字在中文都譯作「比爾」,那麼這些原文是否可以都單獨拆出來作為姓氏頁面,並將中文的「比爾」作為消歧義頁面歸納它們?

我知道我的疑問可能有點多,但還是想徵求一下社群的意見,因為不是很確定要在哪討論就先放客棧了。--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3:56 (UTC)[回覆]

@MykolaHK--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3:58 (UTC)[回覆]
如果是漢字文化圈(比如「劉姓人物」)那應該是「同類索引」無疑,因為漢語很少將人物單稱姓:口語中除複姓等少數情況完全不可單稱;書面語中只有擁有上下文語境等少數情況才可以單稱,極似「上文已經稱『消防車』下文直稱『車』」(《WP:消歧義》指引中的反例)這種用法。但外文人物(中譯)的情況就區別很大,常常是直稱姓而不稱名(更很少稱包括中間名等在內的全名),只有正式介紹或是有重名時才一般稱全名,這就更類似消歧義,但似乎也可以算「同類索引」。(注意這裏應考慮中文對外文人物的稱呼習慣,而非考慮該語言中的稱呼習慣,當然有些語言同中文是很類似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4:14 (UTC)[回覆]
(~)補充:目前有Category:姓氏譯名消歧義這樣的分類,但必須手動添加,而surname模板卻會將條目分類至同類索引,所以目前分類方面是有衝突的。--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4:21 (UTC)[回覆]
如果「別列佐夫斯基」「貝雷佐夫斯基」在中文中從來不會混用,那應該分列消歧義頁面而不是合併,因為漢語並不將它們視作同一詞,無需考慮外文(包括原文)如何;如果會混用,那麼應當列在同一消歧義頁面。不過,如果分列頁面,「Berezovsky」這一外文重定向如何處理就困難了……似乎只能建「外文消歧義」頁面,那可能要修訂方針了;另一方面,即使是不混用的情況,列在同一消歧義頁面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更便於檢索,但命名就困難了,命名為「別列佐夫斯基」「貝雷佐夫斯基」「別列佐夫斯基/貝雷佐夫斯基」「Berezovsky」可能都有道理……(即便帶斜線「/」的這種消歧義頁面似乎仍無先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4:26 (UTC)[回覆]
「赫爾希」「赫希」情況同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4:32 (UTC)[回覆]
考慮到一般媒體也不會在乎命名的準確性,混用的情況幾乎不可避免地會發生。--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4:38 (UTC)[回覆]
如果人們仍認為混用是「錯誤」的(類似「霰彈槍」錯誤寫作「散彈槍」雖很常見,但並未被認為是「正確」用法),無需合併,加{{不是}}頂注即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4:41 (UTC)[回覆]
「Beal、Beer、Biehl、Bir等原文不同的姓氏中文都譯作『比爾』」,全部建立外文重定向重定向至《比爾》頁面即可,中文使用者並不會認為它們是不同的詞,當然頁面內可以按照不同原文進行分分章節歸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4:36 (UTC)[回覆]
目前大多數姓氏條目都會簡短介紹詞源,統合了要怎麼介紹?或者可以省去?--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4:53 (UTC)[回覆]
能否舉個實際的例子?我看《Beal》《Beale》《Beel》目前均沒有所謂「詞源」介紹(另外《比爾》的首句也不太符合《WP:消歧義》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4:58 (UTC)[回覆]
比如阿尼克耶夫就有介紹,據我觀察大部分都會有簡短介紹,有的姓氏英維甚至可以豐富到寫成一個合格的條目en:O'Reilly。上述幾個比爾的原文頁面都是我早期不熟識維基百科的規則而建立的,所以我才會清楚這個問題 囧rz……。如果查閱對應的英維條目(Beale的那條)也是有介紹的(因為他們視作同類索引所以甚至可以放來源)。--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5:08 (UTC)[回覆]
原來是你建的啊,那我就要批評你了 囧rz……「Beal」在漢語中就是「比爾」,單拎出來弄個英語標題頁面是什麼意思……比如人家只知道布拉德利·比爾中文名,他如果忘了名只記得姓,然後搜「比爾」,他知道應該去點擊「Beal」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6:01 (UTC)[回覆]
我的錯,當時還不知道關注度、命名常規等維基百科的運作原則,但建到一半自己都覺得有點不妥就停止了。可是,有超過20種原文都可以譯作比爾,全部塞一起讀者也很難找到自己想找的東西吧。--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6:06 (UTC)[回覆]
為啥找不到?這不就和那些消歧義項非常多的頁面一樣嗎?按類型分章節,或按原文分章節即可。如果建個「大」消歧義頁《比爾》,再分別建「小」消歧義頁《比爾 (Beal)》這種操作的話,不知道原文的讀者怎麼知道應該點擊哪個「小」消歧義頁?現在幾個還勉強可以「枚舉」點擊,要是有20多個「小」消歧義頁,那不知道原文的讀者基本無法搜索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6:11 (UTC)[回覆]
哦前面沒注意到,一些「比爾」是名,一些是姓,「姓」和「名」可能可以分列兩個頁面,因為即使是中文讀者一般也不會混淆外文姓和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6:16 (UTC)[回覆]
哦對,你提到了一個問題。英維方面同一個名字也可以分別建立姓氏條目和名條目,比如en:Brandon (given name)en:Brandon (surname)。中維也需跟進?(英維簡直把姓氏/名頁面當分類來用了,幾乎把全站的相關頁面都列進)--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23:02 (UTC)[回覆]
那是因為人家可靠來源多到傳記條目多如繁星。中文維基應該短期內沒有這個問題。此外,我認為名字條目不應該窮舉(其實英文版en:Brandon (given name)正文也非常長,人名列表應該分拆類似「List of people with the given name Brandon」的頁面出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4日 (六) 13:53 (UTC)[回覆]

歐洲科學院

歐洲科學院可以是Academia Europaea,也可以是European Academy of Sciences,後者相對來說可能比較野雞?且後者來源很少,英維2020年將European Academy of Sciences刪除(en:Wikipedia:Articles for deletion/European Academy of Sciences (935065325)),雖然提刪者後來被封禁(checkuserblock-account)。因為譯名相同造成了一些地方混淆,而且對於一些學者來說,這個頭銜似乎有些多餘,比如白以龍中的歐洲科學院實為「European Academy of Sciences」,還有湯濤 (數學家)EAS連結),不止中國大陸的在列,比如香港的賀子森(Andy Tzi Sum Hor,前香港大學副校長),任廣禹(台灣出生,Alex Jen Kwan-yue,香港城市大學副校長)是否要從履歷中刪除或者如何比較好?--Kethyga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9:49 (UTC)[回覆]

個人認為主從消歧義就可以了,例如把 European Academy of Sciences 命名為「歐洲科學院 (比利時)」--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4日 (六) 13:49 (UTC)[回覆]

同名同年出生同職業人物消歧義

我創建了條目阿肖克·庫馬爾_(1953年),然後發現存在多個同名同年出生同職業人物(見「[48]」),至少有三個名爲阿肖克·庫馬爾的印度外交官出生於1953年,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應該如何為條目命名?--源義信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7:40 (UTC)[回覆]

將生日寫到月。--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8:00 (UTC)[回覆]
下一層行政區命名也是辦法(en:Ashok Kumar (disambiguation)英文維基百科採用之)--——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8:03 (UTC)[回覆]
出生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4日 (六) 18:14 (UTC)[回覆]
另外你寫的那位我找不到英語和印地語維基百科頁面,無法建立Wikidata連結--——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20:41 (UTC)[回覆]

提問: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一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是否應即時撤銷FL資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審流程?

如題,已經在頁面存廢討論中多次提交理由為「關注度模板已掛滿30天」,但五年前(2019年)選FL時似乎還沒有人提出這個問題,請幫忙評論看看是否該即時撤銷其FL資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審流程。如果連最基本的關注度都有問題,那不是理應就直接不符合FL標準了嗎?為何會在五年後的2024年才被送到存廢?況且若最終決議刪除該列表,那就算重提FL也沒意義(只有純討論頁而沒有主條目頁的話,機械人也是會提刪→最後還是被刪掉,有關{{Article history}}模板的紀錄可能也難以保存),只好直接提問。--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55 (UTC)[回覆]

所以@Sanmosa和我才會質疑提刪者(@红渡厨)為甚麼要提刪掛關注度啊。另外副知列表主編@Ericliu1912以及@自由雨日日期20220626兩位也有參與討論的維基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04 (UTC)[回覆]
以「是典範條目/特色列表」為由推論出「更不應該掛維護性模板」的認知顯然是錯誤的。別說掛板,刪除也顯然有先例,比如《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和《玉環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體驗點、傳承基地、傳承教學基地列表》均已被刪除(見《WP:已撤銷的特色列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5:10 (UTC)[回覆]
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的FL重審時,就有提出這個有關屆時可能不用存檔(存了也沒用,機械人會自動提刪)的問題了。悲哀,這樣叫別人來做移動存檔的時候,可能也沒人曉得到底要不要存檔。這FL亦可能是繼前面的「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玉環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體驗點、傳承基地、傳承教學基地列表」之後,第三個例子。--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18 (UTC)[回覆]
啊,《玉環》存廢時我當時也和紅渡廚討論了是否需要存檔的問題,甚至都聯想到快速刪除方針了……沒想到可以直接使用重審討論的存檔。--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3 (UTC)[回覆]
其實要說的話,紅渡廚當初掛關注度這個動作是有問題的。他當時應該做的事是用這個理由去提FL重審。--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8 (UTC)[回覆]
請告訴我有哪一條方針或指引,規定在對FL掛關注度模板之前,需要提重審?--———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5:34 (UTC)[回覆]
您掛關注度模板有多少人會知道?反而您認為其關注度有問題就即是它不該是FL,第一時間要求重審才是最有效的辦法。我並不是在說您違反規則,而是說當時的行動造成了現在的尷尬。--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6 (UTC)[回覆]
既然我沒有違反任何方針或指引,那就麻煩您不要一口一個質疑提刪者(@紅渡廚)為什麼要掛關注度紅渡廚當初掛關注度這個動作是有問題的。謝謝。--———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5:46 (UTC)[回覆]
我不會收回以上言論。事實上您回答Sanmosa的言論中,我只是看到
  1. 您覺得它有關注度問題就掛了關注度模板
  2. 30天沒人管就擺上來提刪
您由始至終並沒有解釋「為甚麼您覺得它有關注度問題」,我甚至可以說您有點在靠自由雨日幫您解釋,因為我見到比較有效的論點都是他提出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2 (UTC)[回覆]
由於你在明知沒有任何方針指引要求的情況下,仍舊拒絕收回以上言論,現對你提出 警告,你沒有資格強迫我做方針指引規定以外的事情,更遑論以此為由對我進行無理指責。--———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6:06 (UTC)[回覆]
您一直沒有回答「為甚麼您覺得它有關注度問題」,這要考究的話我是可以懷疑您在破壞的。然而,我仍然堅持善意推定,頂多只是認為您做得有點急進。您是要這樣想的話,直接提報我行為不當就好,不用再花費時間警告我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11 (UTC)[回覆]
[49],八百年前我就回復過Sanmosa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6:20 (UTC)[回覆]
Sanmosa當時顯然也不信服您的回應(「沒有更具體的理由」)。我上面的話也可以證明這個回應是不成立的:您掛關注度模板是不會有人知道的,您不能假設人們會特意跑進這個FL再看到關注度模板再發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6 (UTC)[回覆]
維基百科:關注度》,這是指引,你說不成立就不成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6:36 (UTC)[回覆]
我是說您用「該條目已經掛滿關注度模板30天,目前無人在該條目內、或本存廢討論內給出能夠佐證該條目主題的關注度的來源」去證明您可以引用方針「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僅僅聲稱某主題具備關注度是不足夠的,必須為這一聲稱提供證據」這點不成立,因為您只掛一個notability模板,又不具體說它裏面的來源怎樣不能佐證「該條目主題的關注度的來源」,說實在話,主編可以如何證明?有多少人可以留意?(我還是看到提刪討論很火熱才留意到)您要證明到您引用方針成立,也得有適當的途徑(如提報FL重審)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6 (UTC)[回覆]
雖然Patrickov的說法比較認同,理應第一時間自行提FL重審,但紅渡廚的處理方式或許也沒錯。那如果沒錯就是維基百科可能又一個Bug,因為FL標準中確實完全沒提到。就像有些已經入選的FA、FL或GA,可能也是因為過時、內容不完整等而掛模板,只是還沒有人提出重審之類的而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53 (UTC)[回覆]
我也同意是bug,應該重新審視一下GA、FL、FA的方針。條目選上了GA、FL、FA就應該先重審,除非是像折毛那種緊急情況。紅渡廚也還只是做得急進一點,但我擔心有人用這種漏洞搞鬼祟破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9 (UTC)[回覆]
(~)補充:中文維基百科的FL評選始終就是有個很特別的特色:如果支持票達標,還可以不用延長什麼投票期限;反之,像是佛羅里達州市鎮村列表的{{Update}}模板問題,確實已經不符合FL標準,但就只能等到時間結束才能存檔(因為提早存檔就容易出爭議,沒辦法)。照這種有延長期制度的投票來說,基本上都是這麼處理的。所以關於紅渡廚用戶所提出的{{Notability}}關注度模板問題,當然也不能算他錯(不然Update等模板也要被質疑破壞什麼的?),因此說是「維基百科可能的Bug」剛剛好而已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6:22 (UTC)[回覆]
問題是條目掛了{{notability}}模板沒人會知,這次顯然連主編自己也不知道。紅渡廚之後就真的用沒人回應當理由提刪了。如果真的在意,為何不同時提FL重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4 (UTC)[回覆]
這次顯然連主編自己也不知道」:顯然?建議您看看他的討論頁。--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5 (UTC)[回覆]
UT:Ericliu1912/存檔九#Wikipedia:關注度/提報#6月》--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7 (UTC)[回覆]
已經同時留言在8月24日的相關存廢討論了,雖說「第一時間沒有自行提報FL重審」是真的不妥(因為沒有提報的話,是誰一開始就會知道這個FL有問題?),但要直接認定掛關注度模板就是破壞可能沒辦法,所以執行移動評選存檔的悲哀還是有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6:46 (UTC)[回覆]
我僅回復一下五年前(2019年)選FL時似乎還沒有人提出這個問題為何會在五年後的2024年才被送到存廢?這句話。
折毛搞破壞持續了十多年,為什麼她沒有被立刻發現,為何會在2022年才被刪除相關惡作劇條目,並封禁賬號?
這說明存在的時間長短並不能說明任何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5:21 (UTC)[回覆]
破壞有點不同,因為有鬼祟破壞的可能性;FL是公示一段時間,要很多人一起討論(而且不是單純投票)而且作出積極回應才通過的。另一方面,相比提重審,掛關注度不是那麼多人知,結果去到提刪才引起注意,這也是一個「漏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6 (UTC)[回覆]
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條目評上了FL?--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0 (UTC)[回覆]
他顯然不知道,折毛甚至有條目上了典範。--———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5:31 (UTC)[回覆]
哦我就是想說典範(FA)(不熟悉字母詞縮寫導致的 囧rz……),折毛應該沒有FL。--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6 (UTC)[回覆]
沒事,我剛剛也沒反應過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5:42 (UTC)[回覆]
折毛就是不折不扣的鬼祟破壞。按您的邏輯,您是不是想說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4 (UTC)[回覆]
(~)補充:或者這樣說,折毛看準了中文維基百科在俄羅斯相關領域的內容審查能力很差;但這篇FL是中華民國主題,全部都有據可尋,本身是不是應該質疑關注度就很可議。如果還要用一次很極端的鬼祟破壞來類比恰當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45 (UTC)[回覆]
我就是怕有些人搞不清楚我說的重點是什麼,特意寫了那句這說明存在的時間長短並不能說明任何事,結果你仍然在認為我是在您是不是想說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壞用一次很極端的鬼祟破壞來類比恰當嗎?我對你的語言閱讀能力表示非常的無語。--———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5日 (日) 16:01 (UTC)[回覆]
我第一個回應已經認為指出這個類比和結論都不恰當。不贅。--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03 (UTC)[回覆]
(~)補充:還有,「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條目評上了FL」是自由雨日問的,我的回應當然也是針對那條問題。我相信作為開始討論者,應該不會連自己說過的東西也不記得。「您是不是想說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壞」並不是問您,我甚至有預期自由雨日會拿出理據答「有可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07 (UTC)[回覆]
???我在存廢討論頁盛讚了Ericliu1912「主編的這篇條目內容質量完全不輸一般的學術論文乃至專著/工具書」,您認為「我想說Ericliu1912有可能鬼祟破壞」???--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17 (UTC)[回覆]
不,我只是單就這個討論串的這句言論而發問,沒有打算扯到別的討論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0 (UTC)[回覆]
就算您沒看那個討論串,為何您會預期我「有可能認為Ericliu1912在破壞」?這是荒謬的惡意推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2 (UTC)[回覆]
抱歉,我真的對折毛這個類比非常不滿,這確是我看到您的問題後的第一感覺。認真,可以不要用/認同這麼過激的類比嗎?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9 (UTC)[回覆]
您可能需要重新學習一下中學的議論文相關知識。這裏折毛的例子並非「類比論證」,而是「舉例論證」,不是用來「類比Ericliu1912編輯這篇條目」,而是用來「舉例證明條目優特頭銜存在的時間長短並不能說明任何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3 (UTC)[回覆]
我一開始已經提到,破壞是可以很鬼祟的,折毛就是例子;這次涉及的列表沒有這個問題,用折毛來做「5年(前)沒人認為有問題不能證明甚麼」這個論點的例子我是非常不認同,因為兩件事的背景(至少表面上看)是很不同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0 (UTC)[回覆]
再說一遍,折毛的例子只是用來舉例證明「條目優特頭銜存在的時間長短並不能說明任何事」這個論點,而沒有用折毛來類比Ericliu1912。香港的中學「語文」(中國語文科?)沒有要求掌握區分「舉例論證」「類比論證」「比喻論證」「對比論證」「理論論證」等的議論文基礎知識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7 (UTC)[回覆]
@自由雨日我辯論思維不佳是我的個人問題,跟香港教育制度無關。--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59 (UTC)[回覆]
(~)補充:實在很抱歉,但我看到「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條目評上了FA」這句實在是跳掣了。在我看來,這個場合提出這一點,感覺實在是發言者認為兩者有相似性才會這樣說。我着實是感到恐懼(雖然我也只是路過)。您的本意只是指正我「迷信程序」或者「資訊不足」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7:18 (UTC)[回覆]
沒事,問題不大(另外我不理解「跳掣」的意思)。另外我前面其實完全沒有質疑「香港教育制度」的任何意思(甚至我都沒意識到這點),純粹只是對您的「諷刺」當然我知道您的這句也應該也只是幽默的回應而不是真的認為我在對香港教育制度「開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8:29 (UTC)[回覆]
此列表本身資料來源真實沒大問題,是所述主題可能不滿足收錄標準,顯然這是兩回事,糾結前者那大可不必。回到正題,要說是否撤銷資格,顯然應以存廢討論結果為準。若社群認為列表不足以保留,無論是否直接刪除頁面或移回我自己的使用者子頁面作參考資料,均相當於即時撤銷特色列表資格(因列表本身已不存在),毋庸額外審議;反之,則相關問題之基礎亦將自然消滅。總之,若單就關注度問題而言,本來就不需要浪費社群時間重審,直接等待存廢討論結果對應處置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6 (UTC)[回覆]
贊成Ericliu1912的說法,沒必要撤銷FL。--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9 (UTC)[回覆]

其他

評級系統缺失問題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原始標題為「將{{Classicon}}與{{Class/icon}}同步」配合公告欄調整標題。--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5日 (五) 07:47 (UTC)[回覆]

配合上方#Random_Thought: 跟進英維的WikiProject_banner_shell改版因此需要解決評級系統缺失問題,故提出以下議案--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25日 (一) 09:49 (UTC)[回覆]


主線三條任務完成。--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8月16日 (五) 11:2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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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修正評級值不同步問題

議案1:將{{Classicon}}與{{Class/icon}}同步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認為應將{{Classicon}}與{{Class/icon}}進行同步。{{Class/icon}}提供了比{{Classicon}}更多種級別的圖示,如請求、未來、動態等評級的圖示,{{Classicon}}都沒有。而若{{Classicon}}與{{Class/icon}}合併的話,則等同於{{Classicon}}改成Module模式,需要社群共識,故發起討論。--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25日 (一) 09:49 (UTC)[回覆]

(+)支持合併,後者({{Class/icon}})目前只有在154頁上使用。-- Willy1018留言2023年12月26日 (二) 01:33 (UTC)[回覆]
(?)疑問@Willy1018那要不要{{Classicon}}重定向到{{Class/icon}}?剛才已補充{{Classicon}}所有功能到{{Class/icon}}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26日 (二) 02:33 (UTC)[回覆]
可以,但前者{{Classicon}}被全保護,只有管理員才能進行編輯,需要提{{ep}}。-- Willy1018留言2023年12月26日 (二) 04:56 (UTC)[回覆]
似乎未來之類的評級並未被整個評級系統完全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2月28日 (四) 02:24 (UTC)[回覆]
(:)回應@Shizhao有支持,顯示評級的最後一個調用是{{WPBannerMeta/qualityscale/mask}},而{{WPBannerMeta/qualityscale/mask|future}}→「未來」,但在要送入{{#assessment:}}的{{Class_mask}}需要設|future=yes才有,不然會被濾掉。而要送入{{#assessment:}}的{{Class_mask}}直接寫死無法設定參數,故建議將要送入{{#assessment:}}的mask改用{{WPBannerMeta/qualityscale/mask}},這樣才能正確支援。--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28日 (四) 02:50 (UTC)[回覆]
支持合併。不過純模板實現也不錯。--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2月28日 (四) 21:48 (UTC)[回覆]
@桐生ここ完全不建議模板實現。現時模板實現是使用{{#switch:}},您忘了2020年初{{#switch:}}爆炸事件Special:PermaLink/58036835#A_technical_issue_with_articles_of_French_communes導致中維崩潰的事件了嗎。{{#switch:}}的開銷要高於模組實現,所以建議使用模組實現,安全又有效率。--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29日 (五) 00:06 (UTC)[回覆]
這邊最近在處理基礎條目與{{WikiProject banner shell}}的圖示問題(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引入enwiki近期{{WPBS}}之改版,暨將{{Vital_article}}併入{{WPBS}}),(&)建議直接採用{{Icon}}會更通用。--Kanashimi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9:18 (UTC)[回覆]
但我覺得要有專題專用模板。--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2日 (二) 09:33 (UTC)[回覆]
我想採用不同模板來處理同一件事的問題是較不易維護。--Kanashimi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9:49 (UTC)[回覆]
@Kanashimi問題是目前{{Icon}}並未完整涵蓋Class/icon現有內容。改用{{Icon}}將會導致部分圖是消失,或發生變化。我認為專題圖示應該要統一的Style,但例如{{Icon|image}}文件和{{Class/icon|image}}文件級就不一致,而且{{Icon|image}}文件與以下圖示比較{{Class/icon|image}}文件級、{{Class/icon|A}}甲級、{{Class/icon|B}}乙級、{{Class/icon|C}}丙級明顯Style嚴重變調,故(-)反對。--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2日 (二) 10:13 (UTC)[回覆]
或許我們可以擴展{{Icon}}使之涵蓋我們想要的範疇,例如採用{{Icon|image_class}}?--Kanashimi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10:20 (UTC)[回覆]
@Kanashimi我這個議案只是想先動全保護模板{{Classicon}},至少先同步圖示,但您目前這樣介入會導致共識亂了,連同不都做不到了,會導致花費更多「跑流程」時間,我想先同步,也做好patch了,都準備好了被你弄沒了?我想先動全保護模板{{Classicon}}至少先同步圖示;至於以後怎麼維護可以再討論。而且您的提議「例如採用{{Icon|image_class}}」也還沒有patch,先現實一點吧,不要紙上談兵,我只想趕快同步圖示,並讓Style一致,評級圖示是評級圖示,其他圖示是其他圖示;評級圖示就該有評級圖示自己的Style,(!)抗議亂七八糟的不一致Style圖示。--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2日 (二) 10:29 (UTC)[回覆]
也好。那就等這個討論結束再說吧。--Kanashimi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10:3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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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2:修正評級系統被不當過濾掉的評級值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未來級」等級被正確識別(使用沙盒class mask避免被濾掉而實現的),見此[1]

上方User:Shizhao提到「未來級」等評級級別無法被完整支持問題,是因為送入評級系統的評級值被不當過濾掉了,即使專題上層已啟用該等評級,但最終還是會被「未繼承上層參數的{{class mask}}」過濾掉,這樣的話就算專題啟用了該等評級也沒有用,都被濾掉了,根本裝飾,白啟用了,因此提議將送入評級系統的評級值改為{{WPBannerMeta/qualityscale/mask}}模板,見編輯請求Template_talk:WPBannerMeta/core#編輯請求_2023-12-28,修改前後的比較Special:PermaLink/80307466,可以看到原有的版本評級值大部分都被濾掉了,建議換成提議的Patch,以讓「未來級」等評級級別能真正被支持。同時,我也確認值接送未來級能正確被工具識別,見右圖,連圖示都有,代表評級系統是支援此輸出的,能正確地被讀取並識別。

因此提出本動議。不曉得各位有沒有異議或意見。Ping參與過相關討論的人@桐生ここZ7504ShizhaoWilly1018,上方參與過評級討論的也Ping一下@暁月凛奈LopullinenMilkypineMilkyDefer--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31日 (日) 08:29 (UTC)[回覆]

支持。( π )題外話:台灣之星的標識現在還沒改。--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2月31日 (日) 10:36 (UTC)[回覆]
資慈,我覺得行。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月1日 (一) 14: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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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3:同步各模板/組的評級值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有多個被全保護的評級模板/組的評級值(如有的有漏掉、有的圖案、顏色不一致)並不同步,因此提議同步各評級模板/組的評級值。不曉得各位有沒有異議或意見。--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31日 (日) 10:30 (UTC)[回覆]

(~)補充相應的編輯請求Module_talk:Class/data#編輯請求_2023-12-28Template_talk:Class_mask/core#編輯請求_2023-12-25Template_talk:Class_mask#編輯請求_2024-01-05(和2023-12-25是配套的),顏色的部分:Template_talk:Class/colour#編輯請求_2024-01-05。--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31日 (日) 10:31 (UTC)[回覆]
支持。--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1月1日 (一) 09:03 (UTC)[回覆]
就先改看看,讓其他用戶實際去測試這樣才準,而不是每天一直喊支持。不然只是一直放沙盒而不去實際更改的話,完全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測試。雖然維基百科終於有認知要將其功能「進步」,但也不應每日這樣「無止盡的討論而沒有作為」才是。因此,這個討論就不用再多說什麼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11:52 (UTC)[回覆]
(:)回應@Z7504其實我有私下找User:AT了,但他一直說影響範圍太大要先討論 囧rz…………。我當然也希望能直接改啊,不然WP:7DAYS獲共識再公示7天半個月就過去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1日 (一) 12:05 (UTC)[回覆]
還想說中文維基百科不是長期以來都對專題這個東西愛理不理的,這不就是專題模板在用的相關評級嗎?為什麼不直接修改讓其他人測試呢?建議AT直接幫忙修改吧。因為如果要叫維基百科廢除已經存在多年的專題,顯然是不可能的,更沒有討論是否要廢除專題的必要。--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13:4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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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已通過請求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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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署相關編輯,也就是編輯以下模板:
--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16日 (二) 13: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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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級缺失問題目前辦理狀況

截至2024年1月5日 (五) 17:08 (UTC)已提出三案討論,三案皆在等待初步共識,以便公示。--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5日 (五) 17:08 (UTC)[回覆]

評級缺失案辦理狀況
進度 討論中 初步共識 公示中 部署中 已完成 後續維運
*通用評級設立 已獲共識 已通過 已完成 已完成 廢除,並已整併進《頁面評級指引
*評級繼承機制 初步共識 公示通過 已完成 進行中
評級值同步 初步共識 公示通過 已完成 進行中
修正過度過濾評級值 初步共識 公示通過 已完成 進行中
評級圖示同步 初步共識 公示通過 已完成 進行中
完善評級系統規範 初步共識 公示通過 編輯請求中 已提升為指引
註:標有「*」表示是其他相關提案。
以上為截至2024年2月2日 (五) 09:45 (UTC)的辦理狀況。--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5日 (五) 17:08 (UTC)[回覆]
2024年2月2日 (五) 09:45 (UTC)更新--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2月2日 (五) 09:45 (UTC)[回覆]
2024年8月10日 (六) 03:31 (UTC)更新--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8月10日 (六) 03:31 (UTC)[回覆]

第二階段:依據先前共識將不是條目命名空間的評級分類從「XX級條目」改為「XX級頁面」

已通過:
公示通過。分類改名涉頁面較多,會再進行公告;而Wikipedia:條目質量評級標準移動到Wikipedia:頁面質量評級標準將會立即執行。--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2月13日 (二) 03:18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根據先前共識,需要將不是條目命名空間的評級「XX級條目」的分類改為「XX級頁面」,但因技術限制未能將「XX級條目」的分類改為「XX級頁面」,因此本案已提出新的方案,依據頁面命名空間添加分類,以實現該共識。具體執行方案在Template:WPBannerMeta/qualityscale/sandbox。同時將Wikipedia:條目質量評級標準移動到Wikipedia:頁面質量評級標準,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異議?--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17日 (三) 04:57 (UTC)[回覆]

沒有異議,就是不知道會不會出現突發狀況。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月17日 (三) 11:35 (UTC)[回覆]
已在多面體專題進行測試,詳見Category:分類級多面體頁面Category:模板級多面體頁面,目前測試整個多面體專題尚未出現問題。待本案正式通過之後才會正式(►)移動分類頁面。--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17日 (三) 11:39 (UTC)[回覆]
沒有意見,但在專題頁面(WikiProject)中使用到的{{Articles by Quality and Importance}}模板應一併解決顯示異常之問題(前幾天似乎還有這問題,現在不知道),雖然這模板平常根本沒什麼人在意 囧rz……(所以沒解決可能也沒差吧?因為專題本來就沒什麼人在意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1月18日 (四) 14:26 (UTC)[回覆]
首先,結尾為「XX重要度」的分類不會移動,不在本計劃內,而{{Articles by Quality and Importance}}是讀取結尾為「XX級XX重要度」的分類,故基本上本案不會影響{{Articles by Quality and Importance}}。再來,如果這個真的要處理,要本案通過後,分類全部清理好,分類全數移動完成後才能處理,不然現在處理數字都會變成0。故應是下一個階段要處理的(或者共識是暫不處理),不是此案此階段討論範圍。此外,如果是{{Articles by Quality}}的話,直接更新分類名稱即可。--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18日 (四) 16:02 (UTC)[回覆]
已逾一周無新發言,根據WP:7DAYS七日無進一步發言視為已獲初步共識,如本聲明無人有異議,將準備進行公示。--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26日 (五) 00:3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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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改名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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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Diff/80961277公示通過,但因涉及的頁面眾多,因此宜再進行全站公告。公告完後將進行兩個階段完成:

  • 階段1:全保護頁面編輯請求:Template:WPBannerMeta/qualityscaleTemplate:Class
    由於該等分類都是以上被全保護的模板自動添加的,因此需要執行以上編輯請求。等編輯請求完成後,數萬個頁面緩存自動清理完畢後,分類將自動從「XX級條目」改歸為「XX級頁面」。
  • 階段2:正式(►)移動分類頁面(可能是約階段1完成後再過一周)
    等緩存全部清完,再將「XX級條目」分類,逐個(►)移動到「XX級頁面」分類。
--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2月13日 (二) 03:30 (UTC)[回覆]

公告一周。--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2月13日 (二)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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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最初的初衷就是完成此共識Wikipedia_talk:頁面質量評級標準#WP:QUALITY_升為指引,來完成WP:QUALITY_升為指引一事,來正式解決「評級系統缺失問題」(指引/規範未立也算是本系統的一種「缺失」)。等上方都完成,此處將繼續。聲明:當這些「缺失」都解決後,本人將不再碰評級系統這塊了,這燙手山竽真是消磨人的精神。--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8日 (五) 04:40 (UTC)[回覆]

可能我上面沒說清楚,讓你以為我是反對分類改名的,更不是什麼越給我搞複雜,好啊WP:QUALITY永遠升不了指引都你害的,不能有問題不讓說是不是。總之是以下幾點:
  1. 頁面重新命名為Wikipedia:條目質量評級標準:因為評級針對的是WP:條目,其它模板級、分類級這些評級都是非標準級別WP:QUALITY就是這麼寫的),那麼頁面應當以標準評級針對的對象命名,也就是條目質量評級標準。除非你打算搞什麼甲級模板級,那不是更複雜。此外還存在Wikipedia:條目重要度評級標準,那是否要改成Wikipedia:頁面重要度評級標準,總之得有一個要改
  2. 目前Wikipedia:條目重要度評級標準Wikipedia:頁面質量評級標準正交的,所以有Category:分類級低重要度宗教條目這種東西的存在,那是不是得命名成Category:分類級低重要度宗教頁面。既然分類級不屬於標準評級,因此也不必設置重要度,引入更多複雜性,這類頁面統統扔去Category:不適用重要度條目去(或者說Category:不適用重要度頁面)。
  3. {{Grading scheme}}修改,因為Wikipedia:頁面質量評級標準調用了,這個就是作為WP:指引用詞統一的問題
--Kunjinkao留言2024年3月8日 (五) 05:20 (UTC)[回覆]
  1. 無論是前次討論還是本次討論,都沒有提到重要度,因此認為重要度的那個論述怎麼樣,並不礙於WP:QUALITY升為指引一事。
  2. 此修改技術成本過大,且認為這樣修改與否並不礙於WP:QUALITY升為指引一事。由於目前架構問題,該修改技術上的複雜性,不建議做此修改。除非有人能提出具體的patch ,否則我不支持也不相信此修改能夠被實際執行。(當然,如果有人做patch 就另當別論)--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8日 (五) 06:05 (UTC)[回覆]
  3. 如果沒有人有異議,你可以自行修改。
--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8日 (五) 06:05 (UTC)[回覆]
關於第一點,重要度只是順帶提及,核心是評級針對的是WP:條目,其它模板級、分類級這些評級都是非標準級別,那麼頁面應當以標準評級針對的對象命名,也就是條目質量評級標準。--Kunjinkao留言2024年3月8日 (五) 06:26 (UTC)[回覆]
Wikipedia_talk:頁面質量評級標準#c-Cdip150-2016-03-14T04:31:00.000Z-Liaon98-2016-03-14T02:44:00.000Z。--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8日 (五) 06:47 (UTC)[回覆]

第二階段正式完成後的第三階段討論

已完成當時的共識Wikipedia_talk:頁面質量評級標準#總結「將不是條目命名空間的評級分類從XX級條目改為XX級頁面」,因此將安排Wikipedia_talk:頁面質量評級標準#WP:QUALITY_升為指引重新公示。重Ping當時參與討論的人:@Liaon98JyunWaanLssrn@Cdip150Temp3600Peacearth。--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19日 (二) 10:49 (UTC)[回覆]
  • 當時的討論是專題各自評級,而現在的情況是多了通用評級(WPBS)。所以時過境遷,WP:QUALITY要重新討論了。我之前沒有參與討論,現在有不少想法:
  1. WPBS評級是專題評級的容器,還是一套自己標準的獨立評級現行做法屬於前者:WPBS評級繼承專題的評級,且受各專題各方面的干涉,因此評級原則看似「隨意」。

    一篇列表WPBS獲評List級而非CL級,是因為它確實沒到CL級。另一篇列表獲評List級而非CL級,只是因為某個參評專題不設CL級。第三篇列表和第二篇品質相似卻成功獲評CL級,原因竟是不設CL級的專題沒有「染指」該列表。

    所以我的看法是,通用評級就該如WPBS模板所言,確實地「依照頁面品質評定標準」來獨立評定,而不是在各專題評級間謀求公約數。可以參考專題評級,但把專題評級當爸爸就不對了😂
  2. 承上,如果我們確定WP:ASSESS本位而非專題評級本位,那就要討論條目的WPBS該設立哪些級別?英維的PIQA是只支持FA、A、GA、B、C、Start、Stub、FL、List、Unassessed幾個經典的「標準級別」。而我們的WPBS是大雜燴:既包括BL、CL這種品質向評級,也包括Future這種非品質向評級。所以WPBS評級所支持的「標準等級」該設哪些?
    • BL、CL等品質向等級有兩條出路。一是如同英維,只收錄廣為人知的傳統評級,不收錄BL、CL這種額外等級;個別專題想啟用就在自己的橫幅上評。二是將BL、CL升格為通用評級,全體專題橫幅亦自動啟用BL和CL;如果個別專題自己討論後堅持不用BL,那可以用掩碼把BL改成List或B。
    • 對於Future級,一篇未來級條目可以很爛(Stub),也可以比較充實(C),那Future這個等級就沒有實現「評價頁面質量」的作用。我能想到的用途是在話題中,用未來級作為寬限條目的標記,暫時不影響認定。但這個等級的確不夠「通用」,或者說和條目所用的品質評級不是一個維度。
    • 對於A級條目。英維的A級在軍事史專題存活(且活得很好),但其他專題都是死的。因此英維多次討論A級的出路,比如從PIQA里開除把A級之類。但你維是真的所有專題都不評A級;所以,把這個只有理論價值的等級從通用評級中滅了挺好。
    • 上面的想法也會影響小工具的設定:包括對標準評級的契合,對各專題自定等級的支援,對非條目評級的簡化(非條目空間一般人手評級無效)。
  3. 下文有提到「消歧義級條目/頁面」。如果按照命名空間來理解,那就有一個問題:重定向在各個空間都有,那到底是叫「重定向級條目」還是「重定向級頁面」?(或者兩個都要,但這徒增煩惱)另一方面從實用性上看,專題統計「條目數」都是排除Disambig級的,那消歧義佔據條目空間就成了bug而非feature。這次從「條目」移到「頁面」更像是正名,但是後綴分家無論是技術實現上還是命名統一性上,帶來的麻煩都不少。考慮將後綴統一為「頁」,比如品質評級這邊的「乙級條目頁」「丙級列表頁」「模板頁」,重要度那邊也可以叫「高重要度頁」「未知重要度頁」,這樣觀後綴就知道是頁面評級體系在整活。
我明白很多內容都不在討論範圍內,但我認為之前討論本身就是系統性不足。比如把非條目品質評級改爲「XX級頁面」,那爲何條目品質評級和非條目重要度分類不動?是改條目和重要度分類真的弊大於利,還是單純沒有討論過而已?作爲這套系統創始者,英文版的非條目還用articles的,個中原因是否值得參考?--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6:05 (UTC)[回覆]

提案問題大致解決,不過變更為《頁面評級》提升為指引--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8月16日 (五) 10:4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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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已消失:
上述爭議因進一步討論已展開,因此可以視為爭議已消失--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6月1日 (六) 10:5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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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老實說我真的不懂你們這些這時候再來提意見是用什麼心態再看事情的,這個提案已經放超過三個月了,又不是放一個星期就說要公示,硬是等提案要準備收尾才來提意見是怎麼回事?!我可以當成你是打算擾亂干擾提案通過嗎?!--SunAfterRain 2024年3月19日 (二) 16:40 (UTC)[回覆]
我幾年前的主業之一就是評級理論。Wikipedia_talk:頁面質量評級標準#WP:QUALITY_升為指引6年前甚至6個月前,我都會像推動MOS:FICT那樣,親自提出修改意見和方案(如WP:QUALITY第二段不符合新形式),讓WP:QUALITY成為更優質的指引。但現在評級方面,我認為和這個裝睡的社群去合作沒有什麼意義。所以我的做法就是不發言,看着這個社群未來到底走向哪裏。出於對當初理想的懷念,我寫下了這些明者自明的意見,但也僅此而已了。通過提案無非就是頁面多個「指引」的標籤;您看我用戶頁,就該知道我對這種「社群眾評標籤」有沒有興趣了。--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6:36 (UTC)[回覆]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我不管你到底對這個議題有沒有興趣,反正你現在的意思是上方內容純粹是發牢騷你沒有要干擾這個提案?!--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0日 (三) 17:12 (UTC)[回覆]
還沒有細看,但我對洛普利寧君遭到這樣的對待感到很悲哀。--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7:43 (UTC)[回覆]
在有用的討論串下面離題吵架實在無奈,但似乎VP環境已經如此。
WP:CON明確指出"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共識在維基百科是持續不斷的過程",對於方針修改,更再次明示"共識最終將根據支持和反對該議題的論點質量所決定"。方針中沒有任何字眼要求討論應"收尾",反而暗示了討論本身是可以無限延長,以不斷修改共識更貼合實況的。所謂擾亂更是莫名其妙。
回到討論本身,如果有足以反駁洛普利寧君的理據,直接提出來就可以。如果反駁不了,甚至根本沒有考慮到這一討論角度,那顯然就說明"之前討論本身就是系統性不足",提案一方存有思考盲點,應該進一步討論下去。
回到這個提案。我與八年前一樣,支持將WP:ASSESS建立為指引。然而,洛普利寧的問題必須先得到回答:維基百科:通用評級維基百科:頁面質量評級標準之間有潛在矛盾。通用評級到底是獨立的評級系統,還是專題評級的平均分?我對這兩者沒有特別的見解,但WP:ASSESS應該清楚指明這一上下級關係。
如果不幸某頁面只有一個專題,而這個專題將頁面評為"未來級"等奇怪級別,通用評級是否跟隨?
請賜教。--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19:45 (UTC)[回覆]
@Temp3600那我倒覺得您來主持好了,包含修改模板模組的部分,反正您看起來很閒可以泡在客棧陪大家一直耗。--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2日 (五) 01:35 (UTC)[回覆]
  • 折騰了三個月,我已經沒有修改評級模組的心力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22日 (五) 01:52 (UTC)[回覆]
  • Special:PermaLink/81985508#第三階段:完善制度這裏有說,一切以維基百科:頁面質量評級標準為主,當專題評完後,維基百科:通用評級再取各專題WP:ASSESS的公約數,不認為有矛盾。--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22日 (五) 02:00 (UTC)[回覆]
    • @A2569875:如果方針是FA級,指引是GA級,那現行WP:QUALITY+維基百科:通用評級大概只有C的水平,還需要很多工作完善:
      • WP:QUALITY說「評級主要由專題進行……」。那WPBS評級人是作為什麼身份評的?社群成員,還是專題成員?現在WPBS開展一段時間了,相信大部分人的評級邏輯是直接對WPBS評級(而不是專門針對各個專題)。這就和「評級主要由專題進行……」矛盾。
      • 有了WPBS後,就有了「社群心目中的評級」,這個評級就是WPBS的評級。這樣,大部分專題出於信任社群/懶得評級,而繼承了通用評級。對於舊頁面,現在的做法很好——假定WPBS評級為各專題評級的公約數。不過這個做法並非必然,我們也可以取各專題的最高值/最低值,只要社群願意信賴專題。例如英維只有WP:MILHIST真正地在評A,而其他專題是評GA或者B,此時一個做法是取A,而非眾數或向下取GA/B。
      • 但是下面的問題理論上和執行上都很成問題。例如維基百科:通用評級第5點要求「例如未啟用乙級的專題,通用級別遇到規則3判為乙級的情況時,則向下填寫為丙級……」。
        • 首先,很難判定專題是否啟用某個級別。機械人運行者好像都說過做不到這個事情,就更不用說人工評級了。
        • 其次,如果B級是標準評級,且多數專題都評B級,那這個條目在社群心目中就是B級。我們不應該遷就特例獨行的專題,否則公認的B級條目評C,那B和C還有什麼可比性?應該是說,不設B級的專題應該自己收拾自己的攤子,例如專題評級繼承B而表示為unassessed,或者用掩碼改成C。
        • 第三,現在的BL是標準評級嗎?如果不是標準評級,那應該呈現在社群通用的WPBS上嗎?如果呈現在WPBS上,多數編者沒見過BL,他們看得懂嗎?如果你認為大家能看懂,且樂見對列表細緻評級,那不如將BL升格為標準評級?如果升格為標準評級,就應該預設對所有專題的class mask啟用BL,否則又回到上一點專題「特立獨行」的老路。
      • 只有一個專題評Future,那WPBS技術上當然可以評Future(且只能評Future)。但上面BL甚至D級都是品質導向級別,那Future和他們並列(而不是attention之類的flag)是什麼用意?還有,如果兩個專題一個是CL,另一個是Future,而且兩者都未設對方的級別,那WPBS到底聽誰的?
      • 上述問題可以不斷打補丁解決(維基百科:通用評級就是打補丁的成果),但這並非良方。大道至簡,最實際的方法是:編者以社群成員的身份,以WP:QUALITY的標準評級中的選項為依據,針對WPBS評級。專題評級理論上和WPBS獨立,但實踐上的評級方式是信任社群評級。然後,我們討論WPBS具體該支援哪些級別——對於條目,我建議支援傳統級別,或傳統級別+BL/CL/(SL?);而Future、Merge不屬於品質評估,而A級又極不活躍常常被人誤解,這兩類可以考慮從通用級別中除去。至於要修改的地方,無非就是修訂WP:QUALITY、WPBS支援代碼、class/mask預設啟用代碼,就像您說的,要改很簡單。
      • 您可能看不懂我的留言,也可能看懂了但沒有觀點。建議您和有實際開設特殊級別的專題聯絡,看看他們的意見。我可以寫出藍本,但我不想干涉這件事情,也不想在這個物是人非的地方留言。
    • @SunAfterRain:我可以當成你是打算擾亂干擾提案通過嗎?!。當然可以!您怎麼想是您的權利。--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16:26 (UTC)[回覆]
      你以為你維的評級模組是Module:Namespace/data這種隨手改一改就好的是吧,改一次的成本有多高您可以自己改看看,不是什麼看起來很簡單改一改就好--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3日 (六) 03:13 (UTC)[回覆]
      我2015年到2016年大幅更改過WPBM相關子模組,比如引入bchecklist。而且如果WPBM不能滿足我的需要,我也有能力手寫模板。我固然不是A2569875那樣的技術專家,但我也知道那些內容屬於微調,哪些內容屬於重煉。(那時候您似乎還沒註冊,如果您問一下八九年前一些關注評級的老用戶,您大概會知道我都幹過什麼)
      上面的問題我早在兩個月前就A2569875君交流過。當時他表示現在只討論技術問題,具體制度問題可以後議。我的意見不是技術問題——等真正的技術修改部署後,對WPBS屏蔽某些等級就OK——所以的確可以後議。A2569875當時態度很激烈,我不想影響他的心情,而且他應該是沒有看懂我的意見,所以我就沒有繼續爭論下去。另一方面如果我做主導人,和議案有關的問題無論在發哪裏討論,我都會接受;而A2569875的思路就是a討論頁不談b問題(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今日你維的討論規矩)。我們倆電波對不上,我也不想在客棧留言,所以就直接走了。現在的論題正是「第三階段(WP:QUALITY_升為指引)討論」,既然是討論(而不是走形式直接通過)那我充分陳述我對WP:QUALITY的看法很合理吧?而且討論3月19日開始,我也沒有拖到26日要結案的時候發。
      就我看來,應該一開始就討論WP:QUALITY評級這個哲學問題,討論好方向之後再開始技術修改。而且有了修改體系背書,A2569875的技術修改也能一路綠燈,不用喊「折騰了三個月,我已經沒有修改評級模組的心力了」。不過中維人少,評級哲學上確實沒幾個人能想到這麼深;就像技術方面沒A2569875,其他人也推不了這個提案。最後我認為本站應該以理服人,而不是靠方針指引或沒討論深度的「共識」堵嘴:能指出問題的內容標上指引也是根基不牢,有道理的論述沒有標籤也應該令人尊敬。--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5:29 (UTC)[回覆]
      別為你不參與討論找藉口,電波對不上不代表就可以事後再來批判,你說以理服人光是你用這個理由我就覺得你服不了人了
      另外你覺得你的意見不是技術問題但事實就是改動不小的技術問題,光是要改動一個分類就要牽涉到多少模板模組了--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3日 (六) 05:49 (UTC)[回覆]
      您的考慮方向我很贊同。不過如果例子舉成「改動一個模板就會牽涉多少分類的移動」,那會更有說服力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6:58 (UTC)[回覆]
      你到底在舉什麼...--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3日 (六) 07:2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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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的重新討論:《頁面評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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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感謝宇凡君的努力,您辛苦了。順便說一點離題得罪人的話:
  • 目前的問題如要解決,通用評級指引勢必重寫。問題只是要怎樣重寫而已。說白了,洛普利寧是反對通用評級的「由下而上」邏輯,再深挖下去,涉及專題組與社群整體之間的互動問題,對應現實生活中的中央-地方政府間,集權-分權的沖突。這樣展開就顯然太複雜了,我只是希望指出為什麼洛普利寧會認為這個指引寫得不好。
    回到維基。儘管從憲法的觀點出發,確立各子組織間的權力分立應是建立規則的第一步,但考慮到中文維基並不怎麼關注這一問題,我就建議維持現狀好了,省得麻煩。反正即使是下而上,要修改專題評級,直接一起修改所有專題的評級就可以(顯然這就一次侵犯了數個專題的自主權,但上面說了,中維人這方面的理解力有限)。下而上的(理論上)優勢當然是「各專題組可以按各自所擅長的領域,共同對跨領域的條目進行評級,會比WPBS只用一個評級員來得準確」。實際上嘛,就是懶得改。
    「WPBS評級人是作為什麼身份評的」:從下而上的觀點而言,沒有專題組的條目評級,算是社群託管了該條目,留待專題組前來接收,等價於聯合國託管理事會。最終還是需要專題組的專家前來正式評級。
    "標準評級":基於減少修改範圍(懶)的因素,建議只容許使用「標準級別」來評級。也就是說,暫時放棄將BL/CL加入WPBS,待更多專題啟用這些評級,更為人所熟悉後,再來討論。future等評級則不容許更新到WPBS上去,機械人應視這些條目為「沒有評級」,由人類前來處理。
    最後,感謝@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前來,指出這些要點供大家討論。說實話我本來也不想發言的,打了這些東西花了我一個多小時。也希望你能與我一起堅持到這項修改完結。
    以上。--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3:33 (UTC)[回覆]
    如果硬要扯開這個話題,我反倒支持廢掉所有專輯的質量評級全部統一處理,因為你維專題參與人數實在少到除了幾個大專題之外沒有辦法給出一個真的符合自己專題的評級標準,而且去查大專題的評級標準實際上也與通用標準沒有差異,那這樣給各專題評質量有什麼意義?--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3日 (六) 05:54 (UTC)[回覆]
    (以上沒有要廢掉重要度評級)--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3日 (六) 05:56 (UTC)[回覆]
    如果完全廢除專題評級,將權力上移給WPBS,那就算不談這種集權行為是否影響了專題組的自治,也需要將目前已經由專題組評級的條目改為WPBS格式,並處理評級不一致的問題。我是不太看好能搞定啦。--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7:10 (UTC)[回覆]
    @Temp3600:感謝您的解釋!雖然討論很不愉快,但至少討論者都能理解我要引出的思考點了。現在我的任務大功告成了--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6:58 (UTC)[回覆]
    喂喂,不准跑掉( --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7:14 (UTC)[回覆]
    所以你知道為甚麼我說他明顯有意擾亂了吧(攤手--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3日 (六) 07:26 (UTC)[回覆]

隨意的分段

  • 另外回應SAR的是,技術人員與行政官僚本身就是兩項不同的工作,互相批評在我看來並無意義。nerd的下場,可以參考為什麼蘋果公司會趕走喬布斯。--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3:37 (UTC)[回覆]
    • (:)回應@Temp3600最初的提案是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沒有主題的頁面如何評級。起因是我遇到有條目不屬於任何專題,所以如果要評級,會有困難。(所以,我的動機很簡單,我本來就只是在寫條目,遇到了一個問題,我來客棧討論解方,結果折騰了三個月,途中不乏某些維基人精神攻擊,提案看起來快擱淺,精力消磨沒了,寫條目的動力也沒了。在本案開始之前,我一個月寫十幾個條目,本案開始之後,三個月我只寫了兩個條目。)。關於該問題MilkyDefer給出的解決方案是修改{{WPBS}},於是開始討論共識並執行,以及其配套的《評級系統缺失案》甚至還因技術需要跑了幾趟phab(如phab:T360012)。因為最原始的目的《沒有主題的頁面如何評級》,代表其討論頁會放置空{{WPBS}},也就是沒有任何專題的{{WPBS}},所以當然要能支援填寫所有評級級別,包括但不限於非標準級別(為此,我還特地翻過所有專題、所有維基百科上出現過的評級級別,統整出所有專題定義的所有級別,大概40幾個)。而當{{WPBS}}如果開始填入複數個專題,{{WPBS}}如果又要限制能填寫的級別,程式邏輯勢必變得複雜,所以我的解決方案是不改程式(你知道的,改全保護的程式不是那麼簡單),改立WP:通用評級指引制約,如可能也把評級系統的不同步級缺失補齊,其實目的也就只是《沒有主題的頁面如何評級》而已。而只是恰好Kanashimi要跑評級機械人,所以我索性再修改一下程式,跑客棧共識+公示流程,雖中間與Z7504發生爭議(其實消耗了我非常多精神)但最後都通過了,而「去match Kanashimi機械人」這部分其實已經超出我原本想編寫的程式內容了。後續所有技術案都通過了(過程中洛普利寧在客棧中不發一語)所以程式碼當然不會包含他所期望的部分啊。維基百科是志工性質,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既然我已經寫好我想寫的程式,那我為何還要在最後「可能」可以收尾的時候,幫「洛普利寧的理想」寫程式?程式技術不難,但全保護和繁雜的評級系統,加上客棧不時出現精神攻擊,說實在我的精力已經耗盡。我提供的任何一段程式碼都沒有拿到任何薪水,純粹就是最初我想做、我想解決某些問題,但像現在這樣節外生枝是否生得太誇張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23日 (六) 04:13 (UTC)[回覆]
    我想,在洛普利寧的心中,他在最初就已經您解決了你的問題:維基百科有一個萬能專題{{WikiProject Article assessment}},你只要將沒有專題的條目通通添加到這個專題下就可以,問題立刻解決,不需要碰WPBS。我也認為這是最簡單的方法。只需要跑一次機械人,把所有沒有專題的條目全部加入WikiProject Article assessment,就可以了。
    順便一說,我自己也試過幫助條目找專題,但即便有新rater的協助,仍然很難。最大的問題是,我不知道有那些專題存在,又不知道他們的簡寫。如果宇凡你能改良rater,讓程式可以搜尋,甚至推介專題給我來選擇,會很有幫助。比如有一個英國足球隊條目,但還沒有專題,但分類已經寫了這是英國條目,rater能不能夠提示我加入英國專題(或者別的甚麼專題?)。
    如果不行,可以考慮一個簡單一點的修改方案:當條目沒有專題時,rater預設添加WikiProject Article assessment,就可以照常評級了。
    但現在WPBS已經生出來了,總不能走回頭路。但這個也不容易,一會兒再寫。--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4:47 (UTC)[回覆]
    @Temp3600這完全不是什麼兩種不同工作的問題,有意見之前重寫模組時一起納入考量重寫就好,那時候提出我想娜娜奇也會盡可能配合的,但洛普利寧同學是喔我支持改寫,人家寫完都開始運行了再來抱怨。不要跟我說什麼滾動式修正,他提出的意見很顯然不是因為模組上線才出現的。--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3日 (六) 05:38 (UTC)[回覆]
    然後回到「Template_talk:WPBannerMeta#編輯請求_2024-01-08」。洛普利寧的批評是對的:宇帆在這次重構中,只考慮了技術層面上如何實行WPBS的改版,忽略了行政上的架構問題:所謂通用評級,由於每個條目只能有一個,客觀上就有壓倒原來專題評級的意味。於是這就進一步產生了通用評級與專題評級的沖突,新建立的WPBS機關在權責上如何與原來的專題委員會劃分的問題。現在那些WPBS有沒有CL級,未來級的問題,本質上都是沒有完成項目定義就急於進入開發階段,結果現在開發成果不完全符合要求,但是要再更改,工作量又很大,於是卡住了。
    所以現在還是要回到那個編輯請求,解決掉1月時的問題。然後由於技術負債,問題要盡量靠行政程序解決。這就是目前的工作。
    宇凡那時的觀點,也不能說錯,畢竟維基百科也沒有技術可以阻止你發侵權垃圾內容對不對,但是我們有行政手段,有制度可以將侵權內容透過刪除頁面功能處理掉。我估計這邊最後也會採用相同的方向,WPBS模版支持很多參數,但在指引中,會指明只有部分參數才可以合法使用,如果用了其他值,即使能夠正常顯示評級,其他人也可以回退,警告這一套。--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8:43 (UTC)[回覆]
    • @Temp3600問題就出在於,最早MilkyDefer的起草就有未來級、CL級等等,然後我還Ping了洛普利寧問他這樣可不可以,但他完全沒有任何答覆,到頭來還是只有一句「精神上支持」,我怎麼知道問題在哪,直到一月開發完成才開始說這裏不對、那裏不對,這樣我是要怎麼搞。反而User:Willy1018事先指出了具體問題,我得以依照他的問題在開發階段先行解決,並讓User:Willy1018說出了「感謝貢獻,目前已覆核已符合預期。」。完成後才再修改成本比較高,一開始又不講清楚,說完「精神上支持」然後跑掉,然後現在爭議後要叫我扛責任。我這樣消磨掉的精神狀況可能需要去放維基假期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23日 (六) 09:00 (UTC)[回覆]
      A2569875:首先向您道歉,我沒有及時回復您的提醒,在1月份的討論中,我也沒有堅持將意見表達清楚,因為我認為您將來會用掩蔽代碼的方式處理WPBS評級。我也知道了為何SunAfterRain君會將我提報到破壞區。其次感謝您完成了迄今所有的技術工作。我的意見是針對政策層面,亦即評級體系如何開展。我不參與客棧討論,亦不會干涉指引討論的工作;因為很多等級都是我帶起來的,我這次只提出我的想法,希望讓社群自行討論如何評級等級。如果討論結果是敲定啟用或不啟用某些等級而需要修改模組,而您疲於修改模組,我可以參與技術工作嗎?最後就像Temp3600君所言,在下確實有責任。--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9:40 (UTC)[回覆]
    (+)支持User:Temp3600提的:不當使用WPBS參數時,其他人也可以回退,警告這一套。--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23日 (六) 09:11 (UTC)[回覆]
  • 如果能夠masking掉WPBS旳等級,待日後成熟等再開啟,那自然是最好;不行的話,單改指引也算是解決了問題。--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3:25 (UTC)[回覆]
  • 另外拖@MilkyDefer出來,future grade 條目要直接沿用還是怎樣處理(pia!) --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3:33 (UTC)[回覆]
    什麼叫沿用?事實上我連現在future grade的使用情況都不是很清楚,可否說明一下背景信息?--MilkyDefer 2024年3月24日 (日) 03:55 (UTC)[回覆]
    @MilkyDefer例如en:Talk:Texas_State_Highway_32按你的構想,是什麼評級。背景資料....按我很初步的認識,英文WPBS的條目評級系統只容許BCStub等標準評級,但專題組可以按各自需要將條目評為future級等特殊等級。這與目前WP:QUALITY中建議的評級方案並不一致。--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4:05 (UTC)[回覆]
    有什麼……不一致嗎?Future Class列在非標準等級下,並且寫有「部分專題還會啟用附加等級。」看上去挺一致的欸。--MilkyDefer 2024年3月24日 (日) 04:36 (UTC)[回覆]
    咦我寫錯了...en:Talk:Texas_State_Highway_32如果按維基百科:通用評級,它下面只有一個future-class的專題評級,那麼就不能評為stub.在我看來這是問題。--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5:01 (UTC)[回覆]
    en:Template:WikiProject U.S. Roads列在en:Category:WikiProjects using a non-standard quality scale,因此此篇文章的評級沒問題。我覺得WPBS的評級主要是條目整體評價,在zhwiki實施起來基本上也是這個目的。只不過 zhwiki評級似乎比較複雜,所以允許各專題自訂標準,每個專題模板都算non-standard quality scale。這部分實施起來,其精神與enwiki也相同。--Kanashimi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5:12 (UTC)[回覆]
    按英文版的評級方式是沒有問題,但來到中維,維基百科:通用評級並不是英維的對等翻譯。於是就有了"若一條目僅有一個專題,其通用評級應與該專題所評的等級一致。"這樣的條款,影響到WPBS專註在內容評級的工作。順帶一說,這一點也和LP為什麼建議全面轉用英維制度,將內容評級由專題組上提到社群的精神一致。不過這樣就涉及更複雜的改動,恐怕還是免了。--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5:30 (UTC)[回覆]
    我個人覺得這一條僅限於單一專題模板採用標準評級的情況下才有效。但假如所有專題模板都屬於 non-standard quality scale,則不如廢掉。--Kanashimi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5:49 (UTC)[回覆]
    • @Temp3600我覺得像Future、Current(某主題是否是新聞事件或未來事件完全取決於專題領域,例如某主題在A領域可能是一件大新聞,所以評Future,但另一個領域關它屁事所以評甲乙丙丁初之一)Merge、Need(這種通常都是向特定專題請求重定向擴充為條目的標記,無關專題就標通用評級的重定向級 重定向級吧)這些「聚焦於特定專題」的級別就讓相關的專題沿用吧,然後從通用評級的標準評級撤下變成非標準評級,我想問題應該就解決了。修訂的部分,我想等到下面確立哪些要設為標準評級之後,再將通用評級指引加上「只能用標準評級」之類的規範應該就能從行政手段解決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26日 (二) 17:36 (UTC)[回覆]
  • 另另外我約略看了一下英維,看來它們已經將各專題評級整合起來,會個條目只有一個評級。這是你提出由上而下的背曔原因嗎?@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3:38 (UTC)[回覆]
    我也認為WPBS是社群基於標準(WP:QUALITY)對條目做出的評價。當然,社群也允許專題依照自己的標準對條目做出評價,並標記在討論頁上。某種意義上,社群評級和專題評級是「人格獨立」的,這裏的「上」和「下」更像依賴的上下游,而不是官大一級的上下層。然後既然專題評級是獨立的,那專題就可以選擇各種策略:
    • 社群人多力量大,自行評級太繁雜,WPBS填啥我填啥。(看起來就像評級被廢了,但其實是選擇和WPBS的做法一樣)如果對專題成員評級不服,要麼以社群成員身份找社群吵,要麼推動專題退群。這就是英維絕大部分專題的策略
    • 預設繼承社群評級,但也可以自行覆蓋社群評級。這就是我們現在的狀態。
    • 不繼承WPBS的評級,只要自己的class不填就是未評級。英維的退群專題(比如有BL的WP:MILHIST、沒A的WP:VG)都是這個策略。不排除有些專題是想自己搞;但也有專題是只開除掉A級,其他等級想繼承社群,但因為英維技術不支持策略2而被迫退的。
    像SunAfterRain說的,絕大多數專題用策略1就夠,而且理論上標準相同的專題應該評同樣的等級。個別專題有特殊的評級標準,那就採用策略2。真有專題完全不想社群插手,那就上策略3。策略1那就是純粹的自上而下了。此外,對上游的WPBS規定好標準等級後,將非標準等級映射到標準等級(假設規定BL->List、D->Start、Current->Unassessed),也可以讓機械人參考策略2和3的專題填WPBS。
    自下而上主要還是一堆奇葩等級,邏輯上沒法搞。刻度尺測量物體長度,得到的結果應該是穩定的;一次測3 cm、一次測5 cm,就說明測量錯了。但如果兩次測量都操作無誤,那你用的大概不是尺子 WPBS本來評CL,因為來了個不支持CL的專題就改評List,兩次評級都沒有錯,這就說明該制度不適合衡量條目品質。如果將奇葩等級改成WPBS標準評級,或者拒絕參考非標準等級,那這個制度就可行;但這基本就又成了上面的問題。--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16:21 (UTC)[回覆]
    • 我覺得改動WPBS最少的可能是將所有「條目品質性」(甲乙丙丁初等)和「非條目類別性」(Disambig、SIA、Template等)的級別全部設為標準評級(含少數專題另設的Bplus和D、以及很少專題用的A級等[有專題用A級,如颱風之類的專題。]),「性質性」(Future、Current等)的級別全部設為非標準評級。這些「與條目品質無關」的評級就讓專題自己評,不影響WPBS,就不會出現要在CL級或Future級取捨的狀況了。然後各自專題不要的,自己去mask(到時全站公告一下,想接受的專題就接受,不想接受的專題就自行寫mask,這樣寫mask的責任就不會在此次修改上)。技術上成本最小。 只不過以上作法因會將AL、BL、CL、SL也列入標準級別,代表List級別可能會變成沒有任何頁面會被評成List級,看是要廢除List級還是保留List級在代碼裏,不想跟進的專題自己mask。--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25日 (一) 04:43 (UTC)[回覆]
    • 然後主題專題自設的Complete、Substantial、Basic、Incomplete因WPBS預設在非條目命名空間時會因「Namespace優先」而評成「主題級」,所以我想應該也問題不大。如需在WPBS中禁掉,可可以將Module:PJBSClass#L-53的一堆if陳述式註解掉。--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25日 (一) 04:57 (UTC)[回覆]
      您說的也是可行方案。目前啟用BL、CL的專題,List基本都是當和Start對等的級別來理解;如果都接受List級=初級列表,而不用新建等級,那留着List級也OK。唯一擔心的是A級,倒不是有沒有人用的問題。A級是高於GA的,英維也是A級評級比GA評級規格高:GA可以隨便一個外行評,A級專題內部出三個專家評,FA是包括專題專家在內的社群集體評,所以有FA>A>GA的邏輯鏈。但是我們的FAC/GAN和英維評級模式完全是兩碼事,到頭會不會還是社群認GA不認A?--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14:33 (UTC)[回覆]
  • 先多謝各位,意見都很有見地。希望在上方再拆一個小標題。A級與GA的問題是老大難了,我想這次還是先不處理為好。A級雖然很少用,但一直都算是標準評級,現在一下子移除不太好。List級對等於初級列表長遠是好主意,但要標記清楚,因為許多舊列表是list級。所以現在list級代表初級或以上的列表。或許長遠要建立start list?—Temp3600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23:35 (UTC)[回覆]

D級與B+級等標準討論

接上文宇帆君列出的等級。新級別是要寫文檔的,所以下列意見供參考:

  • D級目前看來只有宇帆君活躍的多面體在用,其條目是介於C和Start之間。講真,流行文化領域,因為關注粉絲向這種扣分內容,D級還是很好用的。
    • 比如明星條目,內容上已經有C級該有的內容,但因為很多內容都以粉絲介紹口吻出現,需要大量清理和改寫;這時評Start太可惜,就可以評D級。這基本就像多面體專題說的,「內容上可能達到C級水準,但其他方面有嚴重缺陷」。或者說,寫條目的人擅長事實性內容,但不了解這裏的格式手冊,寫出的東西很隨意不像百科。
    • 另一方面,虛構作品條目也強調要寫反響等現實世界內容。一般來說,編者不寫現實世界內容,就表示他不熟悉格式手冊,所以條目格式、行文等方面也不會太好。這種條目又要清理又要擴充,就可以給Start。但也有從英維FA翻譯一半的,條目序言完整、作品介紹也很規範,但該到製作歷史和評價,他又他不翻譯了。這種只用擴充不用清理的,也可以從Start抬升為D。
    • 可以看到,流行文化領域這個D級主要還是可以彰顯「內容雜亂/格式差」。但科學等領域大概沒有「粉絲內容」,所以這個D級通常會怎麼用?
    • 另外有了D,是不是未來有可能對等增加DL?
  • B+只有英維數學專題有用過,而且現在刪了;本地沒有專題實裝過,只在一些理論研究中提到,所以還是要想想標準怎麼訂。
    • 之前B+的評級標準是「條目高於B級標準」,再把B級標準抄了一遍,這就比較不良定義。GA和B的區別主要在GA還要求中立性穩定性,且文筆和格式的要求高於B。如果要搞B+,那標準大概就是「不要求中立性和穩定性,但其他方面同GA標準」?PS:B6提到的WP:JARGON和地區詞在GA標準里沒有體現,所以B在某些方面還高於GA;不過現在的英維已經把JARGON要求增補到GA標準里了。
    • 之前有提過增設優良列表(GL)。GL和FL的主要區別可以理解為GL不管紅(綠)鏈,且序言不用太優美;這個境界就有點像B+和GA了。不過,FL和GL應該是要有本質差異的——類似WP:GVF的comperhensive和board coverage。例如對於遊戲系列,FA應該像死忠那樣列出小眾改編作品,而GA可以只列出重要作品。(但是很多領域列表是不是沒有這種問題?)
  • 小小作品更像是一個臨時狀態,和未評級一樣是不該長期存在的。而且小小作品只是長度短,問題還沒有廣告、侵權等小作品更嚴重,所以整體統計上把小小作品拆出來的意義是?從維護追蹤角度考慮,WP:PETSCAN或者Shizhao的專題機械人通告應該都很好用了。--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15:50 (UTC)[回覆]
  • (有感而發)除了本子節開始的爭議外,以上討論與研究其實都滿有意義和價值的,如果能提前在去年十二月,也就是我當初Ping了洛普利寧時,他就發表了這些意見,並開展了我們現在所討論的東西,那我覺得WPBS應該會更完美。不過現在說這些都是後話了。另,跟大家說聲抱歉,我當時一心只想着如何把MilkyDefer起草的臨時方案開發成正式方案、如何pass所有testcases 和解決討論頁上各種問題回報(12等),一切考量都以技術為優先(我當時優先級最高的考量是:程式怎麼寫更省效能,於是出現了mw.loadData("Module:PJBSClass/page")用於讓該功能在整個頁面解析的過程只會跑一次,而不會每次調用通用評級時都跑以節省效能),卻忽略了行政上的執行問題,而導致了今次的爭議,我感到十分抱歉。--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27日 (三) 01:30 (UTC)[回覆]

B+我之前寫過論述。鑑於中維的GAN機制(時間短、需求票數多,且評審者普遍社會惰性,B+當GAN預審還是很有生態位的。但是在務實上,等GAN評審素質普遍超過這個乙級評級,B+才會有得玩 聳肩

我想B+(Bplus)的標準可以用WP:WIABCA的大綱來套用WP:WIAGA
這樣B級評審時也順手按GA(B+)提意見。--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14:20 (UTC)[回覆]

WPBS級別列表

目前{{WPBS}}能接受輸入的級別大部分都是phab:T360012向P站登記的級別以級在案《第一階段:修正評級值不同步問題》時所有評級Data模板統一同步更新的評級值列舉如下(共50個。此外由於表格過長,已折疊。請單擊[顯示]以展開表格):

{{WPBS}}能接受的值
標準類別級別 標準品質級別
非頁面級 非頁面級 條目 典範級 典範級 甲級 甲級 優良級 優良級 乙上級 乙上級 乙級 乙級 丙級 丙級 丁級 丁級 初級 初級 小作品級 小作品級 小小作品級 小小作品級 無級別 無級
列表級 列表級 特色列表級 特色列表級 甲級列表級 甲級列表級 優良列表級 優良列表級 N/A 乙級列表級 乙級列表級 丙級列表級 丙級列表級 N/A 小列表級 小列表級 N/A
非條目級 非條目級 文件級 文件級 特色圖片級 特色圖片級 N/A
主題級 主題級 特色圖片 特色主題 N/A 完成級 完成級 充實級 充實級 N/A 簡單級 簡單級 N/A
消歧義級 消歧義級 N/A
同類索引級 同類索引級
重定向級 重定向級
沙盒級 沙盒級
模板級 模板級
模塊級 模塊級
分類級 分類級
草稿級 草稿級
專題級 專題級
用戶級 用戶級
使用說明級 使用說明級
使用說明級 界面級
非標準類別
圖書級 圖書級
音頻級 音頻級
未分類級別 非標準級別
N/A 未來級 未來級 動態級 動態級 合併級 合併級 請求級 請求級 擱置級 擱置級
委員會級 委員會級 N/A
錯誤級
未評級 未評級
未知級 未知級
輸入其他值{{WPBS}}會輸出:錯誤:無效的輸入
能夠由{{WPBS}}程式自動評級的級別(詳情
典範 特色列表 特色圖片 優良 小作品 列表 同類索引
消歧義 重定向 沙盒 模板 模塊 分類 文件
草稿 主題 專題 用戶 使用說明 界面 非條目
以下建議供行政組參考:
  • 標準品質級別(可填寫在WPBS):
    典範級 典範級[FA]、特色列表級 特色列表級[FL]、特色圖片級 特色圖片級[FM]、甲級 甲級[A]、甲級列表級 甲級列表級[AL]、優良級 優良級[GA]、乙上級 乙上級[B+]、乙級 乙級[B]、乙級列表級 乙級列表級[BL]、丙級 丙級[C]、丙級列表級 丙級列表級[CL]、丁級 丁級[D]、初級 初級[Start]、列表級 列表級[List](暫時作為初級 初級列表使用)、小作品級 小作品級[Stub]、小列表級 小列表級[SL]、小小作品級 小小作品級[Substub]、無級別 無級[No]
  • 標準類別級別(可填寫在WPBS):
    消歧義級 消歧義級[Disambig]、同類索引級 同類索引級[SIA]、重定向級 重定向級[Redirect]、沙盒級 沙盒級[Sandbox]、模板級 模板級[Template]、模塊級 模塊級[Module]、分類級 分類級[Category]、文件級 文件級[File]、草稿級 草稿級[Draft]、主題級 主題級[Portal]、專題級 專題級[Project]、用戶級 用戶級[User]、使用說明級 使用說明級[Help]、使用說明級 界面級[interface]、非條目級 非條目級[NA](如TimedText:空間)
  • 非標準類別級別(應該填寫在WPBS):
    圖書級 圖書級[Book](曾有共識引入,但因技術原因部署無限期推遲)、音頻級 音頻級[Audio](只有少數專題將File級做細分,WPBS應都填入File級)、圖像級[Image]((▲)同上)、非頁面級 非頁面級[NAPage](只用於特殊專題)
  • 非標準品質級別(應該填寫在WPBS):
    優良列表級 優良列表級[GL](討論尚無結果)、特色圖片 特色主題[FPO](未通過設立)、完成級 完成級[Complete]、充實級 充實級[Substantial]、簡單級 簡單級[Basic](完成、充實、簡單僅用於PJ:主題
  • 非標準級別(應該填寫在WPBS):
    未來級 未來級[Future]、動態級 動態級[Current]、合併級 合併級[Merge]、請求級 請求級[Needed]、擱置級 擱置級[Deferred]、
  • 技術性級別(應該填寫在WPBS):
    委員會級 委員會級[council](僅做圖示用途,不應手動輸入此級)、 錯誤級[Error](出錯時會自動加入,不應手動輸入此級)、未評級 未評級[Unassessed](無提供時自動產生,不應手動輸入此級)、未知級 未知級[Unknown](無法正確識別的情況,應修正之,而不應手動輸入此級)
--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4月6日 (六) 03:43 (UTC)[回覆]
感謝總結。我有一些疑問:
  • Substub作為標準品質,似乎比較增加維護負擔?會創建小小作品的基本都是新手,他們不懂得在討論頁掛{{WPBS}}填|class=substub。維護人員也都在條目頁標記{{substub}},然後打撈人員再從Category:小小作品追蹤,這就基本就沒人會管討論頁。而且就算有專題模板,如果利用討論頁的分類來維護,就要從討論頁跳轉到主頁面,也是比較低效的。MilkyDeferBot可以根據討論頁橫幅和條目頁{{substub}}自動生成頁面列表,這樣也沒必要用討論頁評級)此外如果substub是被人手填了,那就還要經常盯着條目,看評級是否過時。所以依靠評級模板來維護substub,感覺有種打撈一分鐘,評級三十秒,性價比相當低。所以,WPBS層面統合到stub是否好些?
  • 正規條目都應該有品質評級,尚未評估品質的條目是Unassessed,條目空間的Disambig等特殊頁面也考慮進去了。看英維也沒no這個級別,所以無級別的條目會是怎樣的?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6日 (六) 05:20 (UTC)[回覆]

等級標準小結

洛普利寧在上文提到的「PJBS之PJBSClass.getClassByPage()」自動評級(小勘誤:自動評級實由PJBSClass/main.getClassAuto()和PJBSClass.getAutoClass()共同完成,前者以頁面狀態和掛有模板判斷、後者只看Namespace),這些評級會根據頁面掛的模板、子頁面名稱、頁面狀況和所在命名空間等進行自動評級。這些評級分為兩類:不可被|class=參數複寫的評級以級可被|class=參數複寫的評級。
這些級別有:
  • 不可被|class=參數複寫的評級:重定向級 重定向級特色圖片級 特色圖片級(註:|class=有值時會強制被改為File級)、模板級 模板級模塊級 模塊級分類級 分類級文件級 文件級草稿級 草稿級主題級 主題級專題級 專題級用戶級 用戶級使用說明級 使用說明級使用說明級 界面級非條目級 非條目級
  • 可被|class=參數複寫的評級:典範級 典範級特色列表級 特色列表級優良級 優良級小作品級 小作品級沙盒級 沙盒級列表級 列表級同類索引級 同類索引級消歧義級 消歧義級
上文提到,目前不在WP:QUALITY中的級別都需要補上文檔,因此我起了以下草稿供參考:
(註:如果有需要修改可以直接編輯本表格,無須經過我的同意(不被視為修改他人留言))
(註2:下表只列出目前未出現於WP:QUALITY的級別)
(註3:由於表格過長,已折疊。請單擊[顯示]以展開表格)
預計種類分成三類:標準級別(描述條目品質)、標準類別(描述頁面種類)、非標準級別(專題自定的東西)
等級標準草案
預計種類 級別 代碼 評級方式 標準 詳細標準 讀者感受 編輯建議
標準級別 特色列表級 特色列表級 FL 手動 條目通過正式評審,現為特色列表 (載於WP:特色列表標準 專業水準。它完整覆蓋所屬範圍,通常能提供一個完整的列表,並為每一項提供有用的資訊。 除非列表所列之主題有了項目變動或所屬範圍有新發展,否則不應大量增改內容;可能需要改進文法、列表格式,讓列表整體更加優美。
特色圖片級 特色圖片級 FM 圖片、文件或其他媒體通過正式評審,現為特色圖片 (載於Wikipedia:特色圖片標準 讀者能從該圖像、音頻、視頻或其他媒體以令人信服的方式說明該主題,使觀看者想要了解更多。且這個媒體能很大程度的讓讀者更了解文章的內容或主題。 通常不需要對媒體文件做出任何改動,除非能提升解像度或其他外觀品質。可能可以改進對於該特特圖片的描述文字或對應題目中的文法,讓特色圖片能更好地發揮其價值。
甲級列表級 甲級列表級 AL (WP:QUALITY已有內容)
乙上級 乙上級 Bplus 條目已基本完成,有當選優良條目的潛質,經相關專題、討論頁或其他管道評審,確認符合乙上級條目標準。 無明顯問題,對幾乎所有讀者都實用。基本達到(未必完全符合)專業百科全書水準。 或需相關領域的編者和格式專家修改。可提名WP:同行評審以釐清與優良條目的差距,並進行改善。
乙級列表級 乙級列表級 BL (WP:QUALITY已有內容)
丙級列表級 丙級列表級 CL (WP:QUALITY已有內容)
丁級 丁級 D 條目有所發展,較初級條目更為完整,但仍有重要內容缺失。條目可能在內容方面達丙級水準,但因行文、結構等問題無法獲評丙級。 條目有些不錯的內容,也列出了些許可靠來源,但與丙級條目對比仍有明顯缺陷。例如條目未遵循百科文風,文字條理性不足,大量內容僅面向特定圈子(如愛好者內容、科學專業術語或內容)。 條目有較多百科全書資訊,但可能也伴隨較多難以理解的內容。讀者可收穫一定的資訊,但可能感到條目章法混亂、某些內容不易理解,難以通讀全文。 仍需擴充資訊,且或需大幅清理與重組內容。
列表級 列表級(作初級列表使用) List 符合獨立列表的要求,較小列表更為完整,但未能達到丙級列表的水準。列表中的可靠來源可能引用充分,也可能不充分。尚未細分為甲、乙、丙級的列表也可能暫時歸為此類。 列表有些有用的內容,但是在許多方面仍有不足,通常缺乏參考資料。列表內容可能不適合百科全書,不符合格式手冊的要求。但是列表必須滿足最基本的內容方針和獨立列表的基本要求,諸如關注度生者傳記,並提供足夠符合可供查證要求的來源。初級的列表應無快速刪除之虞。 已經列出了一些有意義的內容,但對於多數讀者仍屬不足。 應當儘快提供可靠來源,並需大幅更動和組織內容。此外也可改善語法、別字、寫作風格、術語的使用。
小列表級 小列表級 SL (WP:QUALITY已有內容)
小小作品級 小小作品級 Substub 對主題非常基本的描述,但正文不足50字。 條目有基本定義,但正文只有一兩句話50字以下)的條目。其可能有資訊框、圖片或參考文獻。如正文不足50字的條目也缺乏資訊框、圖片或參考文獻,則其可能會被提請刪除。 有意義內容極少,可能跟典解釋差不多。 應當儘快將正文擴充至50字以上。
無級別 無級 No 尚未建立或已被刪除的條目。通常用於建立條目清單時標記不存在頁面的級別。 N/A 由於條目不存在,因此讀者無法獲得任何資訊。 如該主題有建立條目的需求,可以視情況建立條目。
標準類別 同類索引級 同類索引級 SIA 由{{WPBS}}程式自動給予級別 任何同類索引條目(SIA)頁面都屬於此類。這些是關於一組具有相同(或相似)名稱的特定類型項目的清單文章。 掛有{{SIA}}模板的頁面 讀者能找到特定類型項目的文章。 請注意,同類索引條目對名稱和主題都有要求,即索引項目必須屬性相同且名稱相似。比如地震列表不是同類索引條目,但以X爲名的地震列表就因滿足同名、同主題兩項條件,屬於同類索引條目。
沙盒級 沙盒級 Sandbox 社群認可用於測試的頁面。 掛有沙盒標示模板的頁面,或模板、模組的/sandbox子頁面 這個頁面的內容可能因為測試原因而頻繁變動,可能對任何讀者都不實用。 無建議。
草稿級 草稿級 Draft 任何草稿都屬於此類。這些通常位於Draft命名空間中,但也可能位於User命名空間中。 N/A 這可能是一個發展中的條目,因此可能有一些有意義內容,但對於多數讀者仍屬不足。 任何編輯或者增加內容都會有幫助。應當儘快增加有意義的內容。並儘快推動完成WP:AFC流程,解決相關問題以便成為正式條目。
專題級 專題級 Project 任何維基專題相關頁面。 N/A 專題頁面主要是面相編者的資訊,對讀者而言可能沒有有用資訊。 編者應確保內容能反映專題或社群共識。
用戶級 用戶級 User 任何屬於User名字空間的頁面 N/A 可能有些有用的資訊,也可能只包含特定編者的立場。 應遵守Wikipedia:用戶頁規範。
使用說明級 使用說明級 Help 任何屬於Help名字空間的頁面 N/A 讀者能找到維基百科相關功能的使用說明。 編者應當確保說明內容不過時。
使用說明級 界面級 Interface 任何屬於MediaWiki名字空間的頁面 N/A 定義介面的顯示方式,可能對任何讀者都不實用。 任何對系統介面的修改都應反映社群共識。有時會因技術需求或其他原因由維基媒體基金會職員進行修改。
非標準級別 擱置級 擱置級 Deferred 只能手動給定 代表本頁面的評級作業轉介給涵蓋該頁面主題的其他專題。 任何編輯都可以在有開放此級別的專題指定此評級,但不能評於通用評級。應謹慎使用此評級,並且僅在其他專題完全覆蓋此專題導致冗餘的情況時使用。 由於對應專題沒有提供級別,因此實際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
@Temp3600您看看這些資訊對行政組作業有沒有幫助?(請單擊[顯示]以展開表格)--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4月5日 (五) 10:48 (UTC)[回覆]
感謝宇帆君的總結。我大膽做了一些調整,說明如下:
  • Bplus之於GA類似A之於FA。A級的標準文檔頁指出要走比較正規評審,類似這種,而不能像評B、C那樣隨手改|class=。所以Bplus的要求中我也提了要做評審;不過這也就是這麼一說,大家肯定還是會隨手改的😂。另外A級開始才算專業,GA只能叫接近專業(我上面說的,英維A級需要專家來評審,而GA不需要),所以調整了一下措辭。
  • D級還是可能有格式問題的,基本上B級才算比較遵循格式手冊,連C級可能都差一點,而且愛好者內容廣義上也算格式問題。其他方面調整了一下語言,大體是說條目內容方面有含量,但其他方面比較差。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5日 (五) 13:54 (UTC)[回覆]

頁面評級與通用評級指引調整

    • 非常感謝娜娜奇。但我因為現實原因(pia!)暫時不能積極參與討論。我預計會於19-21日的週末發言,這段時間麻煩諸位了。--Temp3600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11:29 (UTC)[回覆]
      • 約略看過沒有問題。在格式上有一點想法: 每個類別還是找一個例子,當參考。另外,會否用Template:Guideline section,只將標準評級立為指引會較好?如果專題組日後創立新評級供內部使用,便無須經VP共識修改評級表,而可自行加入。不過倒過來,如果自行加入評級會弄壞模版,那麼還是經VP討論,協調好再修改較好。這方面我不清楚,請給意見。--Temp3600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11:58 (UTC)[回覆]
        • @Temp3600屆時,如果確定該等級都標準化的話,僅需要將{{Class_mask/core}}中,目前還沒標準化的級別做「開放」即可(不必改程式,只要改類似config(設置)的東東),而專題自建級別已有相應功能,無須動到核心模板,範例見{{WikiProject_Example}},因此完全無需更動本次系列模板/模組或任何程式碼的核心,故自行加入評級不至於會弄壞模版。常見的專題非標準評級我覺得可以在WP:QUALITY提,在章節標題標註「本段不是指引」應該就可以了,就不必走VP共識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4月12日 (五) 15:49 (UTC)[回覆]
          • 先抱歉晚了許多上來...生活艱難QQ。
          • 如果如此,那麼標準級別一節立為指引就可以,並在非標準級別一節清楚列明專題可以如何自行加入新評級(好像在模版說明裏已經寫好?那麼就只需要提供連結)。--Temp3600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7:27 (UTC)[回覆]

對於Wikipedia:頁面質量評級標準(以及Wikipedia:通用評級)還有一些邏輯上的考量:

  • 英文版的頁面en:Wikipedia:Content assessment翻譯過來是內容評級。其內涵理論上包括評級流程、評級標準等多個部分。而中文版的標題是「頁面質量評級標準」,一隻介紹標準本身,二又強調品質評級。而當前頁面是從古早期英維版翻譯過來,現在兩邊都改了很多,這就很微妙了。所以頁面是否要改名「Wikipedia:頁面評級」?
  • 如果從標題強調質量評級來看,頁面似乎應該將「標準質量評級」(≈條目)和「標準類別級別」(≈非條目)分設為兩個大節。說約等於是因為特色圖片屬於非條目但又要評估品質,而同類索引(SIA)是自動評級但理論上屬於條目。
    • 對於條目品質評級部分,是否需要流程圖輔助說明?(比如寫入指引頁,或放在論述頁給個連接)
  • 如何表述「通用評級」與「專題評級」的關係?從目前的討論來看,可能還需要一個頁面(可能是Wikipedia:頁面評級)釐清:
    • 社群和專題都可以各自獨立地對頁面評級。評級結果登記於條目討論頁頂部。
    • 通用評級由社群編者評估,對社群負責。本頁刊載的等級標準為通用標準,即適用於WPBS的通用評級。
    • 專題評級由專題自行解釋,但因為專題評級一般直接繼承通用評級,所以也還是這套標準。部分專題可能自選啟用或關閉級別,也可能重新詮釋通用級別,這些內容具體在專題評級頁刊載。

我希望聽聽其他編者的意見,所以暫時不會積極回復。--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15:17 (UTC)[回覆]

  • en:Wikipedia:Content assessment 有較多的內容,我認為這是因為他們是這個制度的來源地,所以有關於制度的歷史流變等可以寫。中維目前只是引入的制度,還沒有社群的經驗,因此沒有這部分的本地經驗可以立為指引,而只能寫一些硬規定。我認為這暫時不是問題,如日後成熟,自然可以再將這些段落引進,指引名字也可以更改。「頁面質量評級標準」就暫時只寫標準,待評級流程成熟後,就可以加入這一部分的指引。
同意將「標準質量評級」與「標準類別級別」分立為兩個三級標題。這是一項不涉及本質的結構修改,不難。
流程圖最好有,但要有人來畫...

「通用評級」與「專題評級」的關係:這是我最早就想改寫的部分。既然「通用評級」只可填標準評級而專題評級可以填其他自訂評級,那麼維基百科:通用評級就需要至少修改"若一條目僅有一個專題,其通用評級應與該專題所評的等級一致。",最好是重新理順這一部分的邏輯。

整理目前的討論,建議"機械人會根據該頁面最多專題評等的評級等級作為通用評級"繼續保留,但機械人應檢查這會否導致WPBS被評為非正式級別,如發生這種情況,那麼機械人則跳過該條目(可以考慮加入"需要手動進行WPBS評級"的分類),留待人類前來。
同意"社群和專題都可以各自獨立地對頁面評級"的基本策略。這樣就解決了list級的問題。即使專題的評級只有list級,WPBS仍可以手動評為更準確的CL/BL等細分級別。由機械人自動評的list級也與這個邏輯沒有沖突。
長遠的最終方向是,WPBS作為條目的內容評級,專題評級則為某一方面提供額外的資訊,類似tag.但這個需要將目前的評級邏輯反過來,我猜一兩年也無法完成,就寫在這而已。--Temp3600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8:10 (UTC)[回覆]

修訂案

維基百科:通用評級
  • 解決「通用評級」與「專題評級」的關係。斷開兩者的上下級關係。
  • 通用評級只限填寫標準評級。
  • 介紹一些其他功能,例如專題可以自行加入評級,不過這些不屬於WPBS的範圍,將它們指示到其他頁面去。
維基百科:頁面質量評級標準
  • 對應通用評級的改動,明確兩者間的關係。即: QUALITY負責規定那些級別屬於標準評級,及提供評級的參考。也提供其他非標準級別的介紹。通用評級指引則負責通用評級的流程,由社群負責,為條目的質量提供評級,而專題級模版級等請不要來找WPBS.
  • 結構調整,將「標準質量評級」與「標準類別級別」分立為兩個三級標題。
T: Grading scheme
  • 為所有標準類別補上例子。
--此條疑似遺漏簽名的留言由Temp3600討論貢獻)於2024年5月6日 (一)加入。

似乎除了這筆移動外沒太大進展,那我就先寫個Draft:頁面評級吧。T:Grading scheme的例子就沒辦法了,甲級估計社群這輩子也評不出來(現在的Talk:家牛也沒找到評審在哪)😂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7月10日 (三) 17:45 (UTC)[回覆]

路過說兩句。條目可以評甲級,前提應該已經是GA,之後再在專題裏要求評審?如果三個專家太難找也惟有懸空,也不用甚麼例子。之後誰來做這個評選再加上例子和過程吧。至於家牛的甲級,也許是FA落選前後的事?如果找不到流程,最快捷的方法是讓它重選GA,通過之後降回GA級?不過從這事引伸,甲級主要是在評FA時能用上?讓大家辨別哪些落選的條目其實「只差一點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30日 (二) 03:53 (UTC)[回覆]
按照原來的評級體系,甲級是專題評的,優良是社群評的,兩者屬於平行關係。而且這套體系是從英維搬過來的,英維GA不上首頁。有的人看不上GA,直接找專題內的專家評甲級也不是不可能😂 當然本地改制後要求甲級需要GA資格也可以。
甲級的理念您說的對,可以當FA的預審。理想中的甲級評審應該長這樣,但中維恐怕連FAC都做不到這點。而隨便看看的話,乙、乙上、優良、甲、典範都長得差不多,根本區分不出來。我在上面也表達過個人想法,直接把甲級(和乙上級)凍結掉。但其他編者認為有保留更合適,所以我就寫上去了。--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2日 (五) 11:35 (UTC)[回覆]

公示準備

根據已通過共識修改了下上方的草案,並就當前草案版本展開討論。若在七天內無明顯反對意見或反對意見都已解決,那麽就當前版本進行公示。--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2日 (五) 06:15 (UTC)[回覆]

按照上面的討論,通用評級和專題評級互相獨立。通用評級作為一個獨立的評級,其標準就是,不再直接依賴於其他專題怎麼評。
這份草稿也是照此思路寫的。原先的Wikipedia:通用評級更像是改制初期的供機械人批量填寫等級的臨時措施。如果草稿轉正,就可以考慮去除指引地位了。--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2日 (五) 11:21 (UTC)[回覆]
已刪去草稿的對應章節--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2日 (五) 13:11 (UTC)[回覆]
抱歉現在才發表這樣的意見。其實現在「小作品」和「優良」級之間有「乙」、「丙」、「初」三級已經蠻多。「乙上」因為要容納落選「優良」的條目可以理解,但「丁」級直覺上有點多餘。我個人認為用DYKCDC標準做分界線,達標當「丙」級,不達標而又高於小作品的叫「初」級就算,甚至初級直接改名丁級。當然,大家同意級別寫多幾個我不便置喙,只是執行評級的時候我傾向簡單一點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4日 (日) 17:45 (UTC)[回覆]
關於為何要設立「丁」級,這段討論已經說明的很清楚。至於將DYKC作為丙級與初級分界線鄙人不敢苟同--且不說草稿已言明丙級與初級的評級標準,通過DYK參評的初級條目在維基百科也是案例的--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5日 (一) 14:24 (UTC)[回覆]
@人间百态我就是覺得那段討論只是涵蓋了藝術影視類的作品的丁級,但沒有人談其他領域的丁級……不過我也先旨聲明,這個時候還想翻轉之前的結果是不合理的,所以您當我發個牢騷(或者說一下機制通過後自己會怎樣做評級)就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5日 (一) 17:17 (UTC)[回覆]

公示7日,2024年8月16日 (五) 07:05 (UTC)結束:七天時間已過,就目前草案版本進行公示,公示通過後將目前草案版本設立為指引--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9日 (五) 07:05 (UTC)[回覆]

  • (+)附議。最近因為 為了找工作忙於跑各種行程(目前是有找到一家公司,應該會錄取),所以沒有甚麼時間上維基,感謝各維基人協力完善草案,以便能解決本案《評級系統缺失問題》之主要問題。WP:通用評級取消指引地位沒有意見(畢竟從草案看起來是預計整併進《頁面評級》指引了),畢竟那確實只是要讓機械人能上線而訂立的,如果機械人操作者沒有問題,那我自然也會覺得沒有問題。中途User:Temp3600雖也因生活繁忙原因未能繼續完善法案,但感謝其他維基人的努力不懈。(+)支持目前草案升格為正式指引。(@Temp3600有空也上來說個話吧,不然「喂喂,不准跑掉(」不就一語成讖了嗎😅,雖然我也是因為日常生活繁忙而無法經常發言😅)--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8月10日 (六) 02:56 (UTC)[回覆]

公示已過,Wikipedia:頁面評級正式成為指引。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6日 (五) 07:07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後續討論

關於 rater.js 腳本

前面的討論貌似沒有涉及到老版本的rater.js腳本(User:Chiefwei/rater aka en:User:Kephir/gadgets/rater)。貌似enwiki那邊已經廢棄了老版本的rater.js,並且由Evad37推出了新版的rater.js(en:User:Evad37/rater)。我再考慮將新版本引入並做本地化,不知道目前是否已經有類似的工作了?--Ceba_robot 才不是機械人2024年2月16日 (五) 17:57 (UTC)[回覆]

有見到Ericliu1912YFdyh000兩版。--Cookai餅塊🍪💬留言 2024年2月16日 (五) 18:17 (UTC)[回覆]
妥了,看起來YFdyh000的目前跟上游已經同步,還是不要做重複工作比較好(--Ceba_robot 才不是機械人2024年2月16日 (五) 18:24 (UTC)[回覆]
我也跟進借鑑了,至少現在用哪一個版本都不會落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4日 (一) 11:51 (UTC)[回覆]

Unblock-zh.org

Unblock-zh.org網站的樣子

很久以前討論過的一個項目,也就是unblock-zh的網站版,我最近給他做出來了,如果對測試版軟件感興趣的話,請去 https://unblock-zh.org 這裏去看看。(注意測試版軟件,你的用戶最後很可能被刪掉!)7月7日update:軟件進入試運行階段,此時產生的工單等數據將永久保留。Bluedeck 2024年7月8日 (一) 19:21 (UTC)[回覆]

附帶一個教學視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ImfyNnRB4M

目前站外用戶申請賬戶的方式是Wikipedia:賬號請求發送郵件,其實也沒有太不方便。但是這個途徑我覺得還是更直觀一點,比郵件列表好用一點,尤其是管理員處理的時候。我的想法是網站可以和郵件列表並存,或者以後達成互聯。歡迎提出意見。Bluedeck 2024年4月29日 (一) 04:05 (UTC)[回覆]

PS. 已經收到tigerzeng的意見,允許用戶自定義提供的IP位址字段,以解決部分代理的問題。Bluedeck 2024年4月29日 (一) 04:22 (UTC)[回覆]
超 英 趕 美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9日 (一) 08:09 (UTC)[回覆]
我最期待的畫面出現了。--AT 2024年4月29日 (一) 09:14 (UTC)[回覆]
好吧,終於把這個弄出來了——是藍桌弄的?那就不出奇了。👍 ——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9日 (一) 09:29 (UTC)[回覆]
非常好UX。至於是否方便了用戶,我好奇能否在合理的範圍內收集一些統計數據作對比,這樣最有說服力。--碟之舞📀💿 2024年4月29日 (一) 14:10 (UTC)[回覆]
另外這個工具讓我想到了我很久之前做的維基媒體伺服器連通性面板。--碟之舞📀💿 2024年4月29日 (一) 14:37 (UTC)[回覆]
非常好軟件。
不必要的功能建議:1.通過遍歷封禁日誌的摘要有無對應模板,顯示是否是ip封禁。2.通過接口調用在界面一鍵創建賬戶(和授予ipbe?)
另外問一下數據託管在哪裏?將來投入使用的話需要作為存檔使用,所以數據需要備份好。--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4月29日 (一) 14:42 (UTC)[回覆]
一鍵創建賬戶/授予PIBE的話,有兩種途徑。第一,管理員通過oAuth授權unblock-zh.org,通過管理員賬戶操作,然後從本地日誌看來,操作者是管理員。第二種途徑是,成立一個機械人賬戶,比如名叫 unblock-helper-abot,並且賦予機械人管理權限,然後通過機械人操作,並在摘要里說明是根據哪個管理員的指令操作的。讓我來決定的話,我傾向於使用第二種方式,因為我希望儘量不要向第三方授權我自己的賬戶,但是第一種方式的日誌更加清晰。請問一下其他人的想法。Bluedeck 2024年4月29日 (一) 17:39 (UTC)[回覆]
使用OAuth可以只需要簡單的身份識別獲得權限,用於確認是不是登錄系統的對應是wiki的哪個用戶。然後代理操縱的機械人可以標記操作人員的wiki用戶名(通過前面獲得的信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30日 (二) 02:33 (UTC)[回覆]
如果不改變單管理員授權模式,我傾向於第一種,這樣和原先的工作模式保持一致,便於查詢。
mw:OAuth/For_Developers稱應用做的操作會有標籤。--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4月30日 (二) 11:04 (UTC)[回覆]
在這裏沒有看到可以使用oauth給用戶添加組別的選項,那麼也是說IPBE的授予只能透過abot進行了。Bluedeck 2024年5月1日 (三) 21:41 (UTC)[回覆]
的確只能這樣。——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日 (四) 03:40 (UTC)[回覆]
咱好像記着這種權限似乎不需要特別勾上某個選項就默認擁有,您要不嘗試一下? Stang 2024年5月8日 (三) 01:14 (UTC)[回覆]
真的假的,在授權的時候不聲明卻可以操作改變用戶組這麼重要的操作?如果是真的那也是個bug吧 Bluedeck 2024年5月11日 (六) 08:40 (UTC)[回覆]
用API能查IP有沒本地封或者全域封,好像不是必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30日 (二) 02:26 (UTC)[回覆]
👍 👍 👍 牛逼--Dnaimfz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4:04 (UTC)[回覆]
@Bluedeck話說可給管理員佈告板抄送一份通知連結至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日 (六) 08:43 (UTC)[回覆]
@Bluedeck想好奇請問是否有考慮過部屬在wikitech:Help:Cloud VPS?如果有,為什麼不選擇部屬在該處?--SunAfterRain 2024年6月4日 (二) 09:30 (UTC)[回覆]
管理員通告版:不知道效果會怎麼樣啊。等上線後在ASN通告一下,然後TG呀IRC呀廣播一下應該就行。CloudVPS:他的介紹說自己是標準的VPS,但是又有跡象表明他不是完全標準的環境,導致我不想把時間花在部署,測試,更換環境,以及踩坑上面。對我來說,寫軟件是趣味十足的事情,而調試環境則是讓我胃腸不適的事情。目前我沒有換環境的需求,因為開銷太小。如果有我再考慮cloudvps。cloudvps的另一個問題是只有在virginia有DC,但這不是一個大問題。Bluedeck 2024年6月8日 (六) 04:00 (UTC)[回覆]
以我個人看法,部屬在CloudVPS的私隱疑慮絕對會比一個外部網站好很多,當然你維社群願意接受那我也沒什麼意見就是了。雖然不清楚是筆誤還是什麼的,如果開銷太小的話我自己是會考慮換過去啦。--SunAfterRain 2024年6月10日 (一) 17:54 (UTC)[回覆]
可以理解你所說的。我可以把cloudVPS當作一個長期目標,最終遷移到那上面去。Bluedeck 2024年6月14日 (五) 05:29 (UTC)[回覆]

試運行

在過去的幾周里,我增加了最後的一些的功能,分別是1)按日期搜索排列工單;2)郵件回復模板;3)管理員刪除工單、刪除消息界面;4)用戶改名功能。我想知道大家覺得還缺少哪些網站本身的功能(郵件伺服器、機械人授予IPBE除外)。如果感覺差不多了,那麼可以進行試運行。試運行期間,再對可能發現的新的功能需求進行補充。試運行的提議正在進行公告。如果通過,將會將網站首頁文字改為試運行,並暫時移除一些只具有展示效果的連結,然後在用戶無法註冊的提示頁面加入網站的連結,這些操作大概最多需要一天就能完成。在試運行決議通過前,如果對網站有任何問題,歡迎在此討論。Bluedeck 2024年5月13日 (一) 23:30 (UTC)[回覆]

功能方面,個人認為管理員不應該有刪除工單的能力,這個應該由維護者來做,比如遇到spam/擾亂性工單就打上相應的標籤,若干天后自動刪除;可不可以出個statistics大概寫一下某月某人處理了多少工單之類的;反spam方面怎麼樣,你覺得需要加個recaptcha嗎;模板建議是放到Github或者類似公開的地方,需要改的人發pr;可以考慮加一個link/merge功能麼,比如一個用戶就一個問題發了多個ticket,這個時候可以把它們關聯起來;感覺可以把login改的小一點,或者讓非管理人員意識到不需要登錄就可以發ticket。
另外就是建議放到toolforge或者cloud VPS上。順便問個問題,你覺得這個系統需要承擔unblock-zh最原始的封禁申訴職能嗎 Stang 2024年5月14日 (二) 01:47 (UTC)[回覆]
  • 謝謝提議!簡短回應:
  • 刪除工單就是為了應對擾亂才設計的功能。刪除之後可以恢復或檢視。(UI需要另外添加)工單的永久保留或刪除問題在下面討論。
  • 反spam:UTRS目前是阻止同一個IP位址多次發送工單。但是我的方案不記錄IP位址,無法阻止。我可以考慮一下記錄ip地址的hash,並由此進行rate limit。我個人完全不喜歡captcha,除非不得已,我可能會考慮上captcha。在此之前我會儘量用其他手段處理spam問題。我有一些asymmetric proof of work的方法能防止自動化的spam。如果有人無聊到要手工spam,那麼唯有記錄IP並進行區段查封這一個辦法。(但是這樣一來,不就把本身的目的給擊敗了??)
  • 郵件模板:我不會放在github,畢竟不是每個管理員都會開PR,我簡單的開一個用戶頁面存儲目前的模板,誰想添加,給我留個言即可。郵件模板都是非常簡單的純文字模板。當然,如果你喜歡用gh,那麼在前端的repo里有一個文件,你也可以直接PR這個文件。
  • link/merge:race condition太多,最多做成stack overflow/github issues那樣,「標記為#109的duplicate。關閉」這種解決方案。
  • login改小:我肯定會讓新用戶看到不login就能發工單,這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 statistics:這個我一定會做,因為這會讓處理工單變得很有趣,我的設想是做一個leaderboard,能夠激發人們對於處理工單的無限潛能,哈哈哈哈。
  • Hosting:toolforge不能滿足我的要求,CloudVPS不熟悉。將來打算支持圖片上傳,需要一個能掛載S3的環境,另外多區域host允許你把伺服器託管在東京/首爾/LA。目前,伺服器託管在Vultr的新澤西區上面。
  • 這個網站做成網站的形式,是為了新用戶方便的註冊+IPBE(也就是unblock-zh-ipbe的功能)。處理被長期封禁的用戶在郵件列表中50-100封郵件那麼長的申訴,並不是網站初衷。如果有人就是要在網站上申訴,管理員也選擇在網站上處理,那我不會站出來阻止,但是如果網站上出現了對維基百科歷史有一定意義的討論內容,我覺得有應當抄送一份到郵件列表。
Bluedeck 2024年5月14日 (二) 04:12 (UTC)[回覆]
update: 已經增加了查看和恢復已刪除工單的功能。Bluedeck 2024年5月19日 (日) 06:40 (UTC)[回覆]

另外還有兩個別的需要討論的問題:

  1. 工單是否永久保存?永久保存是目前的默認,而且郵件列表也是永久保存的。但是我覺得比如掛上「處理結束」標記90/180天之後永久刪除相關信息這個是更安全的做法,想徵求一下大家的意見。
  2. 開源:從一開始我就設想開源。這個項目有4個repo,其中3個可以在最近開源。一個需要我檢查一下有沒有API Key之類的物品遺落在代碼中,然後才能開源。請期待。
  3. 共同參與:如果您想共同參與開發,或者參與對伺服器的運維,歡迎在這裏提出來。Bluedeck 2024年5月14日 (二) 04:49 (UTC)[回覆]
感謝貢獻,整體非常完善。如有需要可以協助維護。--Borschts 歡迎外帶一碗羅宋湯 2024年5月14日 (二) 13:32 (UTC)[回覆]
存檔應保留,只是可以限制普通使用者存取。另外,也應考慮先行在站內撰寫說明頁面,或補充現有方針與指引不足,以便利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4日 (二) 15:05 (UTC)[回覆]
注意到兩點可以改善:
  • 無法創建帳號者不應提供「我不想提供郵箱」的選項,創建帳號時需填寫對方電郵地址才能安全發送臨時密碼。如果不想提供郵箱則難以協助創建帳號。
  • 需要添加提示文字,若不提供IP位址則申請有可能不獲受理(始終審批IPBE時需要驗證用戶是否使用proxy)。
--西 2024年5月15日 (三) 07:52 (UTC)[回覆]
我腦海中預想的不提供郵件的處理方式:網站生成一個強的隨機密碼並記錄在工單中,用戶通過隨機密碼登入。優點:用戶不需要郵箱地址。缺點:不提供郵箱的用戶等於需要不斷的刷新頁面查看處理進度,是一個糟糕的體驗。對於管理員,需要複製粘貼網站生成的密碼來創建賬戶,也是多了一個步驟。上面我只是說明了操作的可行性,至於這個功能是否保留,可以繼續討論決定。對於第二點,IPBEG如果有這個要求,那我完全可以添加這個提示文字(甚至可以在維基百科設置一個頁面,比如Template:Unblock-zh/strings/new-ticket-notice,然後網站可以反映這個頁面的任意文字。)Bluedeck 2024年5月19日 (日) 06:22 (UTC)[回覆]
我的想法是只要有任何第三方人員可以接觸到任何密碼的方案都是不安全的,尤其在發送郵件時在此類第三方網站留存臨時密碼亦是相當危險的;即使我信任你會盡力保障網絡安全,但顯然不安全的操作應儘可能完全避免。郵件、代理IP位址等都尚算不太危險的資訊,密碼真的不行。--西 2024年5月21日 (二) 01:25 (UTC)[回覆]
我想了一下覺得你說得很有道理。如果有的用戶收到臨時密碼後不加更改,那麼等於這個用戶的密碼永遠的掛在一個所有管理員都能看到的地方,是不妥的。我已經把界面改成如果請求賬戶,必須提供郵箱,否則無法提交。Bluedeck 2024年5月21日 (二) 01:50 (UTC)[回覆]
一些minor的建議:about一頁,Puzzle Globe似可譯為「拼圖球」,Wikibooks譯名應為「維基教科書」非「維基圖書」。不提供郵件的提示,「一串30幾位的工單」應作「三十幾位」login界面沒有明顯的返回按鈕,側欄也消失了。lookup界面可以考慮加注工單號和郵箱擇一提供即可。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5月21日 (二) 03:01 (UTC)[回覆]
另外我在想讓其選擇點選提交IP的選項是否也應該把UA也提供給審核用戶檢閱(方便反破壞比對)。--西 2024年5月23日 (四) 07:54 (UTC)[回覆]
統一回復。1)login界面有意如此設計。2)必須同時輸入工單號和郵件,否則任意人士可以通過廣泛查詢郵件探知私密工單。3)UA信息只有CU才能訪問,所以顯然不能提供。另外就算用戶主動提供了,那麼IPBE處理者拿什麼進行比對呢?畢竟你又看不到LTA的UA。Bluedeck 2024年5月27日 (一) 06:11 (UTC)[回覆]
2) 啊那就是提前提示創建工單時未提供電子郵件的須放空?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5月27日 (一) 06:29 (UTC)[回覆]
沒有提供電郵的工單號會比較長,所以我可以改一下軟件,讓這種工單號不論是否輸入電郵都能夠正常查詢。這樣可以不破壞界面簡潔易用。Bluedeck 2024年5月29日 (三) 06:45 (UTC)[回覆]
好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5月29日 (三) 07:32 (UTC)[回覆]

將開始試運行。公示已經進行了一個多月,收集到了很多改進意見,並實施了很多更新。今天起,我將正式修改MediaWiki軟件界面,在網站上標註試運行字樣,並在公告欄和ASN中對社區和管理員們進行公告。Bluedeck 2024年7月7日 (日) 16:26 (UTC)[回覆]

@Bluedeck:請問IPBEG們可以如何存取工單?--西 2024年7月10日 (三) 03:25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我正在編寫為IPBE權限持有者提供權限的功能。完成後,IPBE將獲得和管理員基本一致的功能。目前編寫的功能是對於下方討論中方案一的實現。編寫完成後,我將會在用戶討論頁面通知IPBEG權限持有者。Bluedeck 2024年7月10日 (三) 18:46 (UTC)[回覆]
@Bluedeck:能更新進度嗎?--西 2024年7月22日 (一) 02:49 (UTC)[回覆]
現在IPBE已經能取得權限使用了,但是目前用戶界面和IPBE權限能做的事情不吻合,比如IPBE無權刪除工單,但是會顯示刪除按鈕,我正在改這些小問題。Bluedeck 2024年7月29日 (一) 07:08 (UTC)[回覆]
@Bluedeck預計試行多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0日 (六) 17:44 (UTC)[回覆]
不知道,但是目前肯定不是一個完善的狀態。比如我就發現了好多好多想要改進的地方,寫在Roadmap中。Bluedeck 2024年7月29日 (一) 07:08 (UTC)[回覆]
IPBEG的權限基本設置完成,測試可用,在此通知IPBEG組成員@user:AINH,@user:ASid,@user:Borschts,@user:LuciferianThomas,@user:SCP-2000,@user:だ*ぜBluedeck 2024年8月1日 (四) 01:43 (UTC)[回覆]
感謝。希望未來能添加罐頭回覆(請求提供更多資訊如封鎖訊息、已授權〔時長〕)等。--西 2024年8月1日 (四) 02:21 (UTC)[回覆]
是的,我自己在處理中,也發現了罐頭回復的重要性。我將會加入這個功能。Bluedeck 2024年8月2日 (五) 20:35 (UTC)[回覆]

繁體支援

這個網站估計主要的受眾是大陸梯子人士。但是,由於很多管理員是繁體使用者,那麼我就增加了一系列的繁體支援,但是都是Google翻譯的。請繁體管理員看看管理界面的翻譯如果有很不和諧的地方,請指出來。如有需要,網站可以支援香港、台灣和澳門繁體的分別翻譯。Bluedeck 2024年5月30日 (四) 08:15 (UTC)[回覆]

感謝藍桌照顧繁體使用者,但我目前檢視似乎有一些介面仍然是簡體中文的,例如新建工單的部分,另查臺灣的教育部字典,work order這個詞在臺灣可以翻譯為「工令」、「工作命令」、「工作通知單」或「工作單」等,就是沒有查到稱之為「工單」之翻譯,惟我日常生活中前開所有詞彙均較為少見,平常類似功能之提交申請平臺反而被稱之為「電子表單」,這部分可能需要更多繁體使用者來指出正確的翻譯。--小過兒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15:30 (UTC)[回覆]
新建工單的繁體化已經完成。關於工單這個用語的翻譯,我參考了一下asus的網站,叫做「請求支援」、「搜尋案件」。不知道這算不算合適的翻譯。如果覺得「案件」聽其來正確,那麼我就把繁體語言的工單改稱案件。Bluedeck 2024年5月30日 (四) 23:49 (UTC)[回覆]
「工單」是對應「ticket」而不是「work order」,比如Zendesk香港也是叫ticket作「工單」[50]。再甚者,直接「搜尋申請」也是得了,不需要特地什麼ticket不ticket的了。--西 2024年6月1日 (六) 08:37 (UTC)[回覆]
@Bluedeck怎麼查閱或更改翻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日 (一) 19:44 (UTC)[回覆]
通過改變瀏覽器的語言設置並刷新頁面,可以查看不同的語言版本。目前要修改,可以直接留言告訴我哪裏需要改。以後,會開放一個repo在github上可以pr。不熟悉sveltekit和github的用戶仍然可以直接聯繫我。Bluedeck 2024年7月2日 (二) 06:00 (UTC)[回覆]
理論上可以開twn(translatewiki.net) project啦,不過要擔心被亂改的問題。--SunAfterRain 2024年7月22日 (一) 07:02 (UTC)[回覆]

工單的永久刪除

目前沒有這個功能。不過,根據歐盟GDPR要求,在用戶請求的情況下,應該提供一種方法永久移除其個人信息。我想讓管理員能夠在工單上添加一個標記,被標記的工單約一個月後真正的刪除。刪除真正執行前可取消。這種刪除只應該在特別的情況下進行(也就是用戶請求)。(也可以單獨只允許行政員執行真正刪除,但是我覺得管理員已經足夠可信,並且還有一個緩衝期間。)Bluedeck 2024年5月31日 (五) 23:04 (UTC)[回覆]

這個功能不錯。( π )題外話:我想知道維基百科不能刪除賬號是否符合GDPR,以及即使OS似乎也不是真刪除,這是否符合GDPR。有人去舉報一下是不是基金會就會實現這個功能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5月31日 (五) 23:25 (UTC)[回覆]
應該是不符合的,而且顯示未登錄用戶ip這個似乎也有一定問題。然而我們要團結一致,不要把基金會舉報給歐盟。Bluedeck 2024年6月1日 (六) 05:34 (UTC)[回覆]

讓 IPBEG 在 Unblock-zh 上獲得和管理員一樣的權限

因為我覺得 IPBE 也是一大痛點,所以我覺得讓 IPBEG 能夠一起幫助處理會大有裨益。現在拋出幾個方案討論:

  1. 讓IPBEG組和管理員同在unblock-zh.org/zhwp下有一樣的(或者接近的)權限。
  2. 像郵件列表一樣,單獨新建 unblock-zh.org/zhwp-ipbe空間。
    1. 網站面向用戶的界面不改變,根據用戶是否需要 IPBE,自動將工單分發至 zhwp 或 zhwp-ipbe
    2. 網站設計改變,入口頁面一分為二,用戶需要自己選擇是投遞給zhwp還是zhwp-ipbe
  3. 不支持 IPBEG。

我覺得,從用戶體驗的角度,不希望入口一分為二。另外,不管選擇 1 還是 2,都需要一段時間來修改網站的代碼,但是 2 所花時間會更久一點,並且會增加日後維護的工作量(主要是會出現兩套表單同步的問題)。關於用戶私隱,由於 IPBEG 是簽署 NDA 的,應該視為可信人員,所以我比較傾向 1。Bluedeck 2024年6月1日 (六) 09:25 (UTC)[回覆]

設立IPBEG的本意就是許可IPBEG處理該類申請郵件,理論上可以說已有社群共識支持選項2,但已有共識未必支持選項1。IPBEG不能處理unblock-zh上非申請IPBE的工單。我是認為,一般而言封鎖申訴本應都是在公開場合發起,申訴內容多數都應該可被所有用戶檢視,實質需要使用郵件申訴封鎖的僅有無法編輯討論頁的情況。如你所言,IPBEG本有簽署NDA,就算了也不應該會造成什麼問題(雖然能避免最好)。如果是最後採用最簡化的選項1,那我覺得您可以最低限度在處理人員的界面中加入標籤工單的功能,讓IPBEG能明確標記跟他們職務無關的申請,從IPBE隊列隱藏,僅能由添加標記的IPBEG(直至工單標籤被管理員確認)及管理員檢視。--西 2024年6月2日 (日) 11:58 (UTC)[回覆]
如果要讓IPBEG不能看到非IPBE工單,那應該執行方式2更優。如果執行方式2,那麼管理員、行政員也應該自動獲得zhwp-ipbe空間權限,並進行工單自動分發。Bluedeck 2024年6月3日 (一) 08:34 (UTC)[回覆]
不是「不能看到」,而是「不再跟IPBE有關的就沒必要繼續顯示在同一隊列,令其他正在處理IPBE申請的用戶不小心點進去」。「看到」大概是不會有什麼大問題的。--西 2024年6月5日 (三) 02:22 (UTC)[回覆]
分成兩列或許方案2實現起來更簡單?--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5日 (三) 09:51 (UTC)[回覆]
不是不行,但必須考量沒簽署NDA的管理人員是否有權限接觸unblock-zh內的工單,一般視乎工單是否涉及IP位址等可辨識資訊。如果要再這樣分就分成三列了。--西 2024年6月6日 (四) 00:04 (UTC)[回覆]
還是那句話,我無法理解WMF要求郵件列表內的IP必須有簽署NDA才能接觸,但允許使用unblock模板直接把IP公開。--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6日 (四) 09:48 (UTC)[回覆]
我一開始聽說IPBEG需要NDA,但管理員不需要NDA的時候,我也覺得很費解。而且你知道嗎,你用的任何JS組件要是對外部資源進行請求,那麼就可能有意無意泄露IP。甚至你收到一封郵件,郵件裏帶個圖,這圖也能泄露IP。雖然說IP在wiki上被當作私隱,其實整個互聯網對IP的保護可以用奇差來形容。Bluedeck 2024年6月8日 (六) 04:05 (UTC)[回覆]
似乎是只有涉及IP等私隱資訊時,纔要求管理員簽署相關協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3日 (日) 02:13 (UTC)[回覆]
@Bluedeck只要不僭越社群賦予之權限,應儘可能以您自身方便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6日 (四) 00:11 (UTC)[回覆]

提供的IP問題

現在有個問題

  • 如果申請者沒有使用代理時使用此網站提交工單,被此網站自動帶入的IP是其真實IP,而非使用代理且受到IP封禁的IP,對於IPBEG應該使用真實IP還是受到封禁的IP判斷?如果有人使用代理訪問此網站,有人不使用代理訪問此網站,也會產生差異。
  • 是否像傳統郵件列表一樣另外要求用戶手動填入封禁界面上顯示的受封禁的IP或封禁ID?這樣也有好處,就是IPBEG可以看到申請者被封禁IP同時也能看到真實IP,確定申請者處於中國大陸等受限地區。但產生另外一個風險,就是如果確實提供的是中國大陸IP位址,一旦泄露可能產生嚴重後果。--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6日 (四) 10:00 (UTC)[回覆]
    • 技術上有很多方法可以儘量避免記錄IP,比如只記錄部分IP、以及對管理員不顯示IP,只顯示IP是否處於封禁列表中。但是這些方法無一例外的會對管理員處理造成問題。我想到的各種方法中,只有一個值得實踐的,是在工單解決之後將IP相關信息從工單中清除,避免永久留存。除此之外,就只有請管理員和IPBEG不要泄露IP位址。對於代理的問題,我可以加一個提示讓用戶記得開代理,再者就是乾脆取消自動偵測IP這個功能,讓用戶自己填寫IP和查封ID,和郵件列表保持一致。Bluedeck 2024年6月7日 (五) 07:43 (UTC)[回覆]
      我有一個方案
      • 申請者不提供IP:不提交IP
      • 申請者選擇提供IP:檢測IP是否中國大陸或其他受限地區
        • 是:不提交IP位址,只自動提交申請者IP地區,並且要求申請者手動填寫受封禁IP
        • 否:自動帶入IP位址
      --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7日 (五) 09:10 (UTC)[回覆]
      補充:IP地區是提交由服務端判斷,而不是在前端處理,所以實際上仍然會提交中國大陸IP,只是不會儲存在伺服器上。--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7日 (五) 09:13 (UTC)[回覆]
      檢測IP是否中國大陸或其他受限地區 這個感覺不是長久之計,GFW未來可能會給Unblock-zh上SNI封鎖,用戶會不得不套代理訪問,這樣Unblock-zh獲取到的就不是真實IP--Yuki Rutygr (留言) 2024年7月9日 (二) 13:15 (UTC)[回覆]
      • 我想過geoip定位這個方案,但是ip定位數據庫需要每個月更新,而且並不完全準確。連維基媒體基金會都放棄了自己的geoip API(否則我就可以利用了)。有一個折衷辦法,那就是查詢封禁數據庫。如果用戶目前的IP不再封禁列表中,大概率說明沒有開代理,此時我彈窗提示開代理。Bluedeck 2024年6月7日 (五) 19:59 (UTC)[回覆]
(-)反對,考慮到Unblock-zh未來極有可能受到GFW封鎖。--mije meli carrot_233 -- 討論 2024年7月25日 (四) 11:33 (UTC)[回覆]
網信辦說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7月25日 (四) 15:07 (UTC)[回覆]
這種網站大概率被牆。--mije meli carrot_233 -- 討論 2024年7月30日 (二) 07:42 (UTC)[回覆]
這反對理由太怪了,你維本來就被GFW刀了,有差嗎?--SunAfterRain 2024年7月27日 (六) 04:23 (UTC)[回覆]
問題在於,如果Unblock-zh被GFW封鎖,則中國大陸無法直連Unblock-zh,故無法獲取真實IP。--mije meli carrot_233 -- 討論 2024年7月30日 (二) 07:41 (UTC)[回覆]
我們本來就不是為了獲取用戶的國內IP,因為目前郵件列表也只是看到你的查封ID和IP位址就對你進行授權,這被查封的IP位址往往都是VPN、代理地址。如果被牆後,還能解決代理不是全局的問題。因為沒有被牆,有的代理會把沒被牆的網站不走代理,導致我們接收到用戶的沒有被查封的IP位址,反而不是我們想要的。Bluedeck 2024年7月30日 (二) 16:50 (UTC)[回覆]

罐頭回復

經由路西法人的建議,增加了『罐頭回復』功能。將常用的語句加入罐頭回複列表,就能快速的一鍵回復工單。詳見WP:Unblock-zh.org#罐頭回復功能 Bluedeck 2024年8月12日 (一) 21:51 (UTC)[回覆]

`ChooseNewName`標籤

這是一個比較新的功能,當請求用戶選擇新的用戶名時,加入`ChooseNewName`標籤,同時摘掉`回復關閉`標籤的情況下,工單用戶界面會多出一個小工具,便於用戶確認自己所選擇的用戶名是否可以註冊。Bluedeck 2024年8月20日 (二) 08:16 (UTC)[回覆]

請求社群判斷已經數據過期的用戶是否為傀儡

相關SPI提報,現時最少有法國飲食文化、如懿傳、冊封體制受到影響(很可能還不止這些),請調查助理、管理員和其TA用戶判斷和徹底清查,謝謝!--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4年7月18日 (四) 05:12 (UTC)[回覆]

  • 外加一些賬號(包括SPA),請檢查是否為冏;
延伸內容

以上。--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4年7月18日 (四) 05:24 (UTC)[回覆]

這難道不應該直接在傀儡調查頁面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0日 (六) 17:39 (UTC)[回覆]
這些Stale了的賬號,即使有可疑,放上SPI也查不了,所以只能放此。--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4年7月21日 (日) 05:32 (UTC)[回覆]
(?)疑問-若數據過期,還能SPI嗎?是否主要以人工來判斷?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8月23日 (五) 01:31 (UTC)[回覆]
不能,遞上去監管員都是說數據過期 數據過期的(基於私隱政策,用戶數據會/已在賬號最後一次動作的90天後被自動刪除),所以當然只能靠人工的了(除非賬號又活動了)。--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4年8月25日 (日) 04:27 (UTC)[回覆]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械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仲裁委員會的選舉

今天看到Wikipedia talk:仲裁委員會#公示RFC結果及仲裁方針草案下早有公示過的仲裁委員會試行方案。在其之後仍有討論關於是否有解任管理員的權力問題,但目前本人認為細節基本商榷的差不多了。目前唯一一個剩下的需要形成共識的事情就是在試行期間仲裁委員會需要多少支持率才能上任。定下這個可以直接開始籌備選舉了。那麼這下面先討論支持率的問題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4:38 (UTC)[回覆]

我個人認為支持率只需要50%就夠了。首先考慮到仲裁委員會是一個需要社群高度信任的職務,在考量一人是否符合成為仲裁委員會的標準明顯要比管理員的標準要高,於是反對的比率肯定會比管理員更高。本人希望中維能夠選舉出來第一屆委員會,於是希望50%,這樣既獲取majority的支持(超過一半的人支持)也能給仲裁委員會給一個好的起點。(註:英維是採取60%以上可以任職委員會兩年的機制,但因為這次試行所有人都是一年,故偏向50%。--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4:44 (UTC)[回覆]
抄錄前一階段討論情況:
  • 基本同意授予仲裁委員會委員「已刪除內容」、「非公開過濾器」、「IP信息」、「啟用雙因素驗證」等權限,
    • 尚未有明確共識決定是否授予「查閱全站未受監視頁面」、「創建短連結」、「查看當前轉碼活動的信息」、「查看標題黑名單日誌」等權限;
  • 尚未有明確共識決定是否限制仲裁委員會委員在委員會既有職能外行使職權;
  • 基本同意仲裁委員會委員(至少第一任期)選舉採相對多數(百分之五十)當選制;
    • 尚未有明確共識決定是否按支持率多寡區分當選任期(如百分之五十以上為一年、百分之六十以上為兩年);
  • 基本同意仲裁委員會處理管理人員解任案件,係經調查確認存在操守違規事實後,方轉交社群決議是否除權;
    • 尚未有明確共識決定如何區別或取捨仲裁委員會與社群既有解任管道;
  • 基本同意仲裁委員會有權拒絕受理案件。
似乎第一屆確實不需要區分任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日 (五) 05:45 (UTC)[回覆]
哎,當時的討論有點久遠,所以應該是不需要討論支持率了?那我覺得可以直接開始籌備選舉事宜。RFC先刪掉,之後寫點時間相關的內容。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6:19 (UTC)[回覆]
但似乎還有若干職權問題必須商榷?要擱置也不是不行(仲裁委員會現有職權不少,也夠行使一整屆了吧?),但似乎想要快速推動仲委會設置提案者,目標都是希望該會介入(調查)管理人員解任,那就又不適合擱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日 (五) 13:23 (UTC)[回覆]
我選擇先擱置管理人員解任問題是因為要是先選出來一批人,這一批人可以幫忙推動共識,也就是說在委員會成立之後再對於管理人員解任的事情幫忙推動共識。既然他們都選上了,他們來推動討論、邀請社群成員來發表意見來形成共識個人覺得更合適--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14:12 (UTC)[回覆]
(!)意見:對於「尚未有明確共識決定如何區別或取捨仲裁委員會與社群既有解任管道」:
1.若用戶未申請仲裁,自然可直接發起罷免解任。
2.若用戶申請仲裁,委員會決議不解任管理員,則社群在一段限制時間內不得以同一事由發起罷免(該段時間可議,比如半年、兩年等);當該段限制時間過後,社群若以同一事由再次發起罷免,須出具自前次仲裁後出現的新事證(也就是新糾紛事件的時間點或所出具的證明實際發生在前一次仲裁後)。
3.若用戶申請仲裁,社群或相關用戶對委員會的決議不滿,可將委員會的決議,在具備可明確、合理、一般人所具智識即可辨識之理據或事證的前提下,向基金會投訴(也就是仲裁極其離譜,而如何為「極其離譜」,或可討論)。
4.若用戶申請仲裁,社群或相關用戶對委員會的決議不滿,可將委員會的決議發起公投,獲特定支持比率的情況下推翻。公投結果須具備數個條件方可具效力,如:不滿意仲裁結果的當事相關用戶須參與聯署(明言自願放棄表態或投票者除外);總有效票須佔當時社群具投票資格用戶總數的相當比例(比如至少四分之一);公投結果出爐起一段限制時間內(該段時間可議,比如半年、兩年等),不得就同一事項再發起公投;有效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諸如此類。
5.若委員會決議遭推翻,社群自可再以同一事由發起罷免。惟為避免仲裁程序遭濫用或社群無謂虛耗空轉,社群在委員會決議正常生效、用戶不得以同一事由發起罷免原限制時段的二分之一期間內不得以同一事由發起罷免(該段時間可議,參見第2點,比如原本是半年或兩年不能再發起罷免,這種情況下須在三個月或一年後才可再發起罷免,但不須額外出具同一罷免事由的新事證)。
6.委員會決議遭推翻後,其仲裁結果之效力即自公投結果確認起解除;委員會決議遭推翻前,其仲裁結果之效力視為有效。
個人路過隨想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21:37 (UTC)[回覆]
鑑於目前的鬧劇,我不認為社群會信任仲裁委員會。--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3日 (六) 05:57 (UTC)[回覆]
同上,強烈反對以此次RFDA為由立即推動仲裁委員會上馬,社群有權就必須商榷的若干職權問題進行更加深入的討論。--🎋🎍 2024年8月3日 (六) 11:50 (UTC)[回覆]
首先,我並沒有「以此次rfda為由」,而只是有人提到「若已有仲裁委員會,則可能此事處理能夠更加妥當」的想法而選擇推動。選擇推動委員會選舉,並不是代表不討論職權問題,但是,早已為仲裁委員會的職權形成共識(其並不包含對於管理人員除權相關的事宜),則說明社群已有仲裁委員會上任的基礎共識,所以我個人覺得你反對的理由無法站住腳的,歡迎你提出另外的理由。--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2:42 (UTC)[回覆]
你可以解釋一下這兩者(目前的鬧劇、社群對於仲裁委員會的信任)之間的關係。順便,若是你自己表達不信任無妨,但請不要代替社群說話。--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2:34 (UTC)[回覆]
一個RFDA案就已經出現某人或某些人(無法確定是不是WMLO)發送拉票(或偽裝成拉票)的郵件,意圖使RFDA通過或不通過。如果為解決RFDA而急於成立的仲裁委員會,難以想像是否會有更多對仲裁委員候選人的拉票(或偽裝成拉票)的郵件試圖讓人當選或不當選。--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3日 (六) 14:07 (UTC)[回覆]
是的,所以我覺得先完善仲裁委員會的選舉流程以杜絕不公平情況,然後再在這群人獲得社群各方信任的情況下推動共識,是比較好的做法。至於急不急的問題,看社群可以擱置多久。我覺得久一點並無太大問題,畢竟一套完善的流程建立起來之後很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碟之舞📀💿 2024年8月3日 (六) 14:17 (UTC)[回覆]
不要稻草人,我在這裏討論籌辦選舉又不是為了解決RFDA而急於成立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4:19 (UTC)[回覆]
不過這裏要澄清一下就是我確實有在主群說過「在選出仲裁委員會再來調查」這一說法,實際上在我後來想過之後不現實,因為成立仲裁委員會之後估計RFDA案沒有什麼可調查的了。因此此次提出完全就是為了流程上繼續推進而已。--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4:21 (UTC)[回覆]
同樣支持50%。至於相關權限等問題,個人認為仍須回歸社群如何看待此權限及信任程度,如果目前的確認程度已經不需釐清所有細節,個人現無意見。--Kriz Ju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13:38 (UTC)[回覆]

七日已過,總結一下上方的討論。目前參與討論的用戶基本同意(至少在第一屆)選舉中採取相對多數當選原則,並就選舉結束後繼續推動仲裁委員會相關共識上基本達成共識。就此,我提議在今年9月份展開管理員選舉的同時舉行第一屆仲裁委員會選舉,七日內若無人反對或反對意見已解決的話就進行公示。--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12日 (一) 11:36 (UTC)[回覆]

在確定仲裁委員會權限及仲裁程序以前,選舉仲裁委員會委員沒有意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2日 (一) 14:49 (UTC)[回覆]
贊同。我們應該等到委員之權限得到確定之後再選舉。--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8月12日 (一) 18:25 (UTC)[回覆]
@Ericliu1912: Happy to talk about this off-wiki if you want. 首先在Wikipedia talk:仲裁委員會#公示RFC結果及仲裁方針草案WP:仲裁/方針已經通過公示,於是以下為已確定(有共識,被社群接受的方針)的仲裁委員會的職權:
中文維基百科社群委託委員會處理以下事務:
  1. 在無法通過社群討論管理程序等常規流程解決的嚴重用戶衝突中擔任最高爭議解決機關,作出具約束力的裁決;
  2. 處理管理人員解任請求(自請者除外)及
  3. 處理仲裁裁決有關之封鎖及禁制申訴。
至於仲裁程序也在方針下「流程」的section已經定下,不知道有什麼還需要確定的。而基本權限部分也在Wikipedia talk:仲裁委員會#RfC:2024年2月定好。
目前唯一存在爭議的是仲裁委員是否可以經決定直接解任管理員,而這一小細節不應阻止我們選出委員會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02:51 (UTC)[回覆]
不,管理員仲裁解任權(暫且這麼叫它吧)關乎「處理管理人員解任請求」的實施形式,是先前討論的焦點之一。在下相信社群對於「誰適合當選沒有管理員仲裁解任權的仲裁委員」和「誰適合當選有管理員仲裁解任權的仲裁委員」這兩個問題的看法是有差異的。管理員仲裁解任權問題未解決就舉行選舉,無異於認為這種差異可以忽略。竊以為,這種差異值得得到關注,如果在解決管理員仲裁解任權問題前就選舉,就操之過急了。--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8月13日 (二) 07:13 (UTC)[回覆]
@CopperSulfate我並不覺得屬於操之過急,因為我覺得這是一個循環依賴 (en:circular dependency)。比如說,在討論委員會是否應當有仲裁解任權的時候,便有人以「社群不一定信任委員會而支持其有這樣的權力」來反駁我個人認為應當擁有此權力的觀點。但是呢,如果人已經選出來了,那麼討論委員會到底是否應當有這種權力則可以在以選出的人作為context。比如說如果我個人信任被選出來的人,我個人就會對於委員會有這種權力更放心。如果我個人不信任被選出來的人,我可能就不會希望委員會有這樣的權力。
另外,根據之前的匿名問卷,貌似已有大概共識在「仲裁委員不應有仲裁解任權,而是調查查證報告給社群」這一觀點,所以以「委員會在前期很有可能不會有直接解任管理員的權限」來選舉是合理的。
你覺得這樣的解釋是否合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07:42 (UTC)[回覆]
可以準備公示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2:15 (UTC)[回覆]
公示7日,2024年8月26日 (一) 11:54 (UTC)結束--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1:54 (UTC)[回覆]
想問下不考慮技術原因,你們覺得選舉應該跟管理人員申請錯開還是一起辦?兩者性質畢竟不同,我當初提個「管理人員當然席位」還一直被打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4:11 (UTC)[回覆]
另外連個具體流程都沒有出臺就公示,未免操之過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20:59 (UTC)[回覆]
個人認為試運行為方便放在一起。仲裁系統成熟後應錯開。--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03:07 (UTC)[回覆]
@0xDeadbeef(!)意見鑑於社群在仲裁解任問題上已有模糊的共識雛形,如果不給予新當選的仲裁委員「管理員仲裁解任權」的話,我不反對儘早開始選舉。--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8月19日 (一) 20:04 (UTC)[回覆]
(?)異議:應先就選舉具體流程達成共識。另(?)疑問在「不需要考慮當選人有無權限決定管理員罷免」的情況下選出仲裁委員後,要進一步讓社群「信任他們能夠有權決定管理員罷免」豈不是更難?應先確定和細化「仲裁委員不應有仲裁解任權,而是調查查證報告給社群」的初步共識,這樣豈不更快。--🎋🎍 2024年8月20日 (二) 02:48 (UTC)[回覆]
@Ericliu1912 @Newbamboo,那就與管理員選舉相似,一周預討論(與管理員選舉同時進行),一周提名期(可自己提名也可由他人提名,每個候選人應提供自我介紹),兩周意見期(可提問、討論),兩周投票期如何?--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2:55 (UTC)[回覆]

是否應該移除所有被 WMF 封禁的WMC管理員擔任管理員或群主的群組信息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9#中華北京很多用戶的留言未必中立公正。正試行中華北京重定向到中華台北#「中華台北」與「中華北京」,仍有不服的用戶先編輯戰,再宣稱「章節的中立性有爭議。」故依照Wikipedia:高風險主題#指定高風險主題在此請求秉持公平、公正、中立的觀點、公事公辦、對事不對人的管理員介入:

  1. 中華北京頁面存廢討論第一時間可避免,但就是有用戶小事重大化。請公正結案,至少應保留重定向,以及加入編輯提示,告知是高風險主題。林昶佐提出的「中華北京」是公事公辦而形成的「中華臺北」相反詞,因此重定向到中華台北段落是強調公共事宜,不是單純的私人看法。
  2. Talk:中華台北#關於「中華台北」與「中華北京」一節是延伸中華北京頁面存廢討論的。也請公正應付。
  3. 請對事不對人的集體善意勸告留言用戶維基百科:高風險主題是重要方針。不希望任何用戶遭到編輯限制。
  4. 中國臺北以及中國北京也請加入編輯提示,告知是高風險主題。--Jusjih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12:14 (UTC)[回覆]
(*)提醒@Jusjih你的用戶組是管理員(從2008年起)--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12:24 (UTC)[回覆]
謝謝提醒,但依照Wikipedia:管理員#避嫌,中華北京頁面存廢討論已涉事,才有請其他公正管理員。也祝身體健康,才能更好的參與維基。--Jusjih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12:32 (UTC)[回覆]
是不是WP:CS4D高風險? -Lemonaka 2024年8月15日 (四) 13:03 (UTC)[回覆]
可列入海峽兩岸四地政治高風險主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5日 (四) 14:53 (UTC)[回覆]
通通算WP:CTOP/CSRPS一部分?--Sinsyuan✍️🌏🚀 2024年8月15日 (四) 15:19 (UTC)[回覆]
是的。通通算WP:CS4D高風險以及WP:CTOP/CSRPS一部分。--Jusjih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13:24 (UTC)[回覆]

引進CampaignEvents擴充功能

路過看到這一擴充功能,因本站時常舉行編輯松,似乎可以引進來測試一下看看效果,不知諸位覺得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6日 (五) 02:05 (UTC)[回覆]

(+)支持:順便把擴展主頁翻譯到中文了 ——即請秋安 ZhaoFJx 2024年8月16日 (五) 09:37 (UTC)[回覆]
個人不反對此等引入。不過,現階段如何運用該功能?就個人理解,本站編輯松的註冊大多利用維基上的頁面(如動員令)或 fountain(如亞洲月),似乎它略簡單的註冊功能(缺乏計分功能)未必適用本站?而它的邀請功能雖明顯有利編輯松的參與度,但現在仍測試中。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3:12 (UTC)[回覆]
@SCP-2000所以正應該引進來試試操作,反正不適合就擱著不用,也無大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4:02 (UTC)[回覆]

再議設立編者著作權調查

之前的討論見此

在上次的討論中,討論用戶就設立編者著作權調查一事基本達成一致。根據此共識,鄙人在此提出編者著作權調查的草案。若草案有不足之處還請指出。--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17日 (六) 13:00 (UTC)[回覆]

字句及流程問題:
  1. 「多次撰寫」,很多侵權文字不算撰寫。「多次」的斷句有風險。建議「多次上傳侵犯版權的內容(文字或圖片)的用戶」。
  2. 「長期且大量的侵權行為」的長期是否能去掉呢。
  3. 「五處及以上侵權行為」改成「至少五例侵權行為」。
  4. 「(包括修訂版本和圖片)」的含義模糊,次數計算方式需要摸索和設定常識(如過往已結案案例與承諾;同一條目的多次或連續編輯)。
  5. 「已被封禁則不必通知」的含義,對於近期封禁、申訴中仍可能需要?儘可能通知仍允許?
  6. 「此前未參與該調查申請」的含義,支持提報或提供證據算參與嗎,與「提報人以外」的差別是?
  7. 未見拒絕的時間點,拒絕後如何抗議。
  8. 創建子頁面及填入數據的流程指南。
  9. 「用戶如果批准了一個調查申請,那麼就需」->「批准調查申請的用戶需要」。
  10. 已刪除內容的審閱,可能需要藉助站外工具或管理員,而非以?結案?
總體而言支持試行,具體流程慢慢來定,以討論和共識為基準。--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3:31 (UTC)[回覆]
已微調第一條的建議。--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4:37 (UTC)[回覆]
「沒有證據的調查申請可能會被認定為是擾亂行為」這句中的「擾亂行為」可以考慮連結到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
還有如何判定調查申請的理由是否充足,有沒有相關標準?
另外還有User:YFdyh000提到的兩點:被拒絕申請後如何上訴;建立子頁面及填入數據的流程指南何在。--Benho7599 | Talk 2024年8月17日 (六) 13:57 (UTC)[回覆]
@Hoben7599YFdyh000:在這裏統一回復下兩人的問題
YFdyh000:
  1. 已修改
  2. 已去除
  3. 已修改
  4. 上次討論中對於如何算一次侵權行為,基本認為如果用戶在一個修訂中有上傳侵權內容行為就算一次侵權。不過含義模糊這點也確實存在,所以這處我已經改成了對侵權行為本身的舉例描述。
  5. 已修改
  6. 已修改為提報人以外
  7. 已添加相關內容
  8. 已添加相關內容
  9. 已修改
  10. 已添加相關語句,但?確有存在的必要。例如擱置以等待管理員查閱,或表示該內容不值得審閱。
Hoben7599:
關於如何判定調查申請的理由是否充足,我已經在草案中給出了標準--看調查申請給出的證據是否能夠證明該用戶是否存在至少五處侵權行為。至於如何判斷為侵權行為,這就不是這個草案該解決的問題了。
--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18日 (日) 06:12 (UTC)[回覆]
中文現階段可能不需要個別案件子頁面(我預計此種專門調查不會如傀儡調查頻繁),全部放在同一請求主頁面即可。這樣也可以加快立案流程,減少技術負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0:44 (UTC)[回覆]
設立案件子頁面恰恰是為了分擔主頁面內容。如果將貢獻數據全堆在主頁面的話反而會顯得主頁面有些臃腫,所以在設計時我才沿襲了英維的分頁面處理方案。--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18日 (日) 12:29 (UTC)[回覆]
支持,上次討論就是我發起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2:56 (UTC)[回覆]

距離最後發言已過三日,就該草案 公示7日,2024年8月31日 (六) 06:29 (UTC)結束--人間百態,獨尊變態(討論) 2024年8月24日 (六) 06:29 (UTC)[回覆]

為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員解任投票,甫應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術實務運作尚難稱熟稔;又逢顯著外來干涉及共識形成程序疑慮,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亂象叢生、弊端頻出,社群矛盾對峙趨於激烈,此實無庸置疑。與此同時,定期審視更新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有助於人才新陳代謝,充實本站進階維護量能。時值仲裁委員會組織籌備停滯之際,「遠水難救近火」,故謹以此話題為首,先行就管理人員任免制度若干既存問題略作檢討,望社群踴躍發表意見。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過急,但求氣象有所更新爾。本人謹提出三個大問題,社群可撥冗予以回應,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專門討論之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覆]

安全投票問題

目前,本站之管理人員任免案,均採行安全投票制度。安全投票之匿名,優缺點一體兩面,優點在於得脫離現實外力束縛,保障自由表達意見,有助於完整呈現社群意志;缺點則在於幾無制衡極端之手段,如此次投票之若干附言,或因涉及與當事人之私人恩怨,極盡猥瑣下流之能事,對部分群體及特定個人之攻訐、人身攻擊及無理羞辱等暴言(本人不擬重述各種不堪入耳之文字於此,請自行閱讀相關內容),不僅早已背離解任投票本身形成有效共識之意旨,更遠遠超出社群應容忍之文明底限,而顯難以「可受公評」為藉口。此外,安全投票雖號稱得以防堵大規模公然拉票之威脅,惟迄今其效果不僅有待商榷,而社群因該制度高度封閉之特性,反而難以協助查核投票細節;如此次投票雖有嚴重擾亂之指控,但僅有少數電子郵件等書面證據,社群無法對比既有編輯貢獻,或額外確認許多可疑相關內容。又安全投票長期未能由本地社群完整掌握,須受制於全域社群等客觀限制;投票設定程序繁瑣冗長,更屢生不可抗力之技術問題,若與其他因素疊加,結果甚至可能損及管理人員任免案本身之公信力。安全投票本為預防若干外部勢力之現實威脅而設,此種威脅既已有消退跡象(與本站志趣不合之同志,多已分道揚鑣不復歸),加之以前述安全投票之弊端,雖難謂前述惡意影響蕩然無存(此處須特別強調仍不應低估危險),惟兩相權衡下,認為有酌加商榷該制度應用之必要,至少亦應有些許合理討論。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過往執行安全投票,就可自行控制之部分(不包含須迎合全域動態之技術安排等),有何應從速改善之處(如事前人事選定等籌備作業、事後點票及公告程序等)?
二、社群應是否繼續於管理人員申請及管理員解任投票採行安全投票?或研議若干指標,持續評估是否沿用,乃至於採取行動,制裁投票過程可能出現違反方針與指引之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覆]
就管理員解任而言,我個人覺得非常有必要返回公開討論的機制。
1、安全投票所帶來的「私隱」實際弊大於利,共識應當是一個持有不同意見的人互相嘗試說服對方的過程,而無法回復他人意見導致事實查核無法有效反駁(例:Bluedeck原話說不至於不限期封禁,在解任界面持續被說成第三方管理員不認同可構成查封理由,而Bluedeck實際上會有限期封禁。)另外,安全投票對於外部影響有混淆的負面效果,如果有人平時沒有編輯的突然在解任案上發表意見,則可能是被拉票。公開投票則讓社群更能夠找出可能影響。
2、安全投票程序複雜,給志願者帶來不必要的工作
3、未發現公開討論有哪些弊端,目前的惡意影響有利用信息不透明的嫌疑,因此不認為站內投票會加強惡意影響。--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5 (UTC)[回覆]
1、可自行控制之部分之後基金會可能允許直接在本地維基上舉行安全投票,有關要求可以跟基金會提。
2、安全投票可以保證意見不受干擾,雖然WP:暴力威脅風險降低,但也有公開表達意見者遭受WP:騷擾的問題,因此社群應繼續採行安全投票。
3、對於制裁投票過程可能出現違反CIV、PA等投票內容,應該可以宣告辱罵他人等違反方針的投票無效,相信很多人就不會發出違反方針的內容了。必要情況下也可以請求基金會協助,因為技術上還是能找到這個人的。
4、投票前就可以討論並嘗試達成共識,投票中也仍然可以在站內討論,也可以回復他人意見。另外也建議公開投票人名單即可找出可能的影響。
--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19日 (一) 03:34 (UTC)[回覆]
有公開表達意見者遭受WP:騷擾的問題 - 如何證明安全投票減少騷擾,或公開投票騷擾現象會更多?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1:18 (UTC)[回覆]
使用安全投票,騷擾者不知道你的態度,所以根本不會騷擾你,因為他根本不知道你的意見和他一致還是相反。使用記名投票,騷擾者知道你的選擇和他不同,自然可以騷擾你。你維現在也有郵件騷擾這種事。--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19日 (一) 13:07 (UTC)[回覆]
這個和安全投票防止暴力威脅的原理是差不多的。--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19日 (一) 13:10 (UTC)[回覆]
並不覺得這種未經證實的事情(你只是提供了「公開投票可能有更多騷擾行為」的解釋,你並沒有證明這實際上會發生)可以作為以投票代替討論的理由。共識就應該以討論來產生,安全投票只會導致原本願意溝通的人更加兩級分裂(參考此次解任案)而對於對方的合理觀點不予理會。--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3:17 (UTC)[回覆]
附議。甚至之於管理員選舉等重要議事事項也未嘗不能恢復到公開投票的模式。--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8月20日 (二) 06:31 (UTC)[回覆]
@SheltonMartin:可否澄清一下此附議是指哪一個留言--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2:58 (UTC)[回覆]
您的。--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8月22日 (四) 02:37 (UTC)[回覆]
(!)意見 雖然安全投票可以很好地隱藏發言人,並且在結束前無法得知意見,但這也催生了一些可從本次投票窺見的問題。A. 安全投票能保護投票人,可能會有人抱着找不到我的心態投票,導致一些公開投票不會出現的留言;B. 依WP:投票不能代替討論,隱藏意見對共識的取得是致命的,無疑盲人摸象。就好比辯論雙方只能寫意見到白板上,裁判喊321同時亮牌子並直接打分。縱觀RFA/AFD投票,經常會有人被他人說服後改票。
直接取消安全投票也可,但我也想了兩種不成熟的折中方案,供社群參考,拋磚引玉:
先行投票是否啟用SecurePoll
在依方針舉行SecurePoll前,先請各位維基人對是否啟用安全投票進行投票。投票完畢後,則按照結果正常執行程序。補充:也可考慮僅允許投票選擇投票方式的用戶參加正式投票,此舉一可以避免群發討論頁信息,二可提前篩選用戶。
安全投票之優勢在於避免受他人威脅與保護自我私隱,如果上述二種訴求不強烈,大可採用更便捷的公開投票。缺點則會使過程冗長。
自願隱藏投票者
與舊投票方式無異,但是用戶可自行選擇隱藏投票簽名者。目前能想到的辦法是請求監督隱藏編輯者用戶名?
優點是便於劃無效票,並及時知道他人意見以供參考。缺點則會增加監督工作量。——即請秋安 ZhaoFJx(歡迎簽名) 2024年8月20日 (二) 15:52 (UTC)[回覆]
不覺得兩方案可行,第一方案在原本SecurePool之上更加浪費時間,而不一定就解決投票代替討論這一問題。第二方案,首先技術層面上就很難做到,其次也阻止不了「寫下歪曲事實或誹謗的意見就走人」這種情況(因為如果實際匿名,那監督員不應知道是誰留下意見,而如果監督員知道所謂匿名的意義也就消失了,與其把擾亂用戶揪出來的責任交給監督員不如公開讓社群看到是誰)--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07:19 (UTC)[回覆]
所以直接取消掉安全投票轉公開投票也挺好的,不過還是要看社群共識。對第二個方案我想補充一下,顯然不符合事實的投票質詢回復來來回回,自然可看出誰有理。而且可以考慮允許監督員作為受信任用戶監票並記錄,同時在爭議情況下綜合意見判斷特定投票是否有效。——即請秋安 ZhaoFJx(歡迎簽名) 2024年8月24日 (六) 09:09 (UTC)[回覆]
我有替代方案就是同時進行公開投票和安全投票,擔心有安全風險或遭受暴力威脅騷擾報復的情況下可以登記為安全投票投票人,然後這些人使用安全投票,其他人使用公開投票。--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24日 (六) 17:37 (UTC)[回覆]

涉及管理權限爭議之過渡仲裁措施

此次投票,一大理據涉及管理權限特定爭議。此種複雜之爭議,本應考慮由具公信及專業之第三方維基人組織仲裁,詳加審核相關操作及證據,並經深入思索提出報告供參為宜。「管理員的離任方針」亦明確強調,解任投票屬最終手段,當有十足充分之考量而行之;若能藉由仲裁措施或處分有效釐清雙方權責過失,並藉由溝通有效緩和爭議、化解雙方分歧,最終往往毋須訴諸解任。惟本地現有制度,尚未提供前述第三方仲裁措施之基礎;如管理員佈告板,向來無力處理特別嚴重之爭端,而此次投票縱有若干管理員等社群成員就解任理據獨立從事查證,惟其受時間、人力等客觀限制,亦難稱臻至完善,且未能獲社群正式背書,效力恐有所折扣。近年來本站籌設仲裁委員會,固有就此問題予以釜底抽薪之可能,惟社群現階段仍在討論組織及人事細節,望其短時間內付諸運轉、乃至於樹立適當權威,自是天方夜譚。值此一過渡之際,實有賴社群即時研議臨時仲裁措施,以處理涉及管理權限之爭議。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對於現有個別管理員難以處理龐大管理權限爭議之情況(如管理員佈告板各子佈告板等),有何協助應對之可能方案?
二、社群現階段於嚴重權限爭議及解任投票「決戰」夾縫間,是否可能留有任何緩衝之選擇?如比照相關權限方針,引進停權警惕機制?甚或搭配獨立第三方調查制度,由行政員、管理員或其他有能社群成員聯席組織,以停權當事人之臨時處分,換取些許餘裕,得為有限期而妥當之調查報告,而免於驟然躍進解任投票之地步?
註:有關仲裁委員會之組織細節,請繼續踴躍參與上方相關段落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覆]

「臨時」管理員任期問題

社群晚近引進「臨時」管理員機制,為尚待爭取社群充分信任者提供有限期權限以為鍛鍊。惟「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方針」指出:「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經社群投票確認,才能繼續保留權限。」對於所謂「投票確認」之細節語焉不詳,尤未有聲明此種「臨時」之有限效期是否得以連續申請無條件延長(形同「任期無限」),此於本年新一輪管理人員申請前當有所解決,方得迴避無謂混亂。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是否應保留「臨時」管理員機制?抑或取消之,或再研議其他制度以為替代?
二、社群是否應就「臨時」管理員之任期有所限制?如限定任一期或連任特定次數以後,次輪(下輪)申請累積信任須達到正式通過門檻,否則即應收回「臨時」權限,越次輪(下下輪)始得重行申請?或改為逐步提高次一任期之通過門檻,直至正式通過為止?
註:特副知目前本站唯一「臨時」管理員@ATannedBurger。——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覆]
臨時管理員機制既然是提供給還沒取得社群充分信任的人爭取社群信任,那麼臨時管理員就應該把握時間讓大家認可他,加上臨時管理員權限與一般管理員無異,代表臨時管理員在下一次申請前能充分表現,若是經過一次任期仍無法取得社群足夠的信任,那或許就是暫時還不適任,因此我認為臨時管理員在次輪申請時需至少達到正式通過門檻,若無法達到則應收回臨時權限,下下輪才能再申請。--PC 2024年8月18日 (日) 20:36 (UTC)[回覆]
我認為臨時管理員機制多少還是有些必要性。不論是因為當前社群對永久管理員門檻的下調程度有限,又或者是在實務上能幫助社群多認識和了解新管理員處理事務的方式,貿然取消當前制度的話很可能導致經常被詬病的管理員難產問題再次重現。
第二個問題的話大致上同PC君的觀點。考量到臨時管理員的當選區間(65% ~ 75%)並沒有很大,逐步提高次一任期之通過門檻究竟是需要離上次當選差多少百分比(換句話說,多少的提升才無法用誤差範圍/臨界值來解釋),為了避免此類爭議,我覺得倒不如選擇較為乾脆的處理方式會比較洽當。--)dt 2024年8月18日 (日) 20:52 (UTC)[回覆]
1、若現在取消臨時管理員,那麼這個試驗期太短,無法評判臨時管理員制度效果,因此建議目前保留。
2、大致認同PC意見。--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19日 (一) 03:40 (UTC)[回覆]

停止以投票決定結果

具體意見與前次RFC相同。在維基百科的權限得失上用投票得結果不過是拙劣的cosplay。既然這麼喜歡互煮,建議改成就某人是否能擔任管理員一題不設時間限制辯論至得出共識為止。——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8:36 (UTC)[回覆]

所謂「投票」是有必要的,因為以社群規模永遠不可能純經討論得出共識,最後還是會變成「類似投票」(!vote)。其實管理人員申請及解任投票理論上一直都是「類似投票」;個人反而覺得「解任投票」目前看來很有必要降低純「投票」的成份(儘管社群整體意見仍佔有極高比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2日 (四) 13:53 (UTC)[回覆]
不用投票決定結果,難道以反對罷免的那幾個人決定結果?--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2:15 (UTC)[回覆]

RFA和RFDA是否要求提供理由

最近有些人認為應該廢除RFDA要求提供理由:

  • 要求提供理由如同DYKC要求必須寫廢話
  • 判斷理由是否有效造成點票困擾
  • 要求提供理由引發很多問題

也有人認為:

  • 要求提供理由對共識判斷相當有幫助

提請社群討論,如果要求提供理由沒有意義,而且弊大於利,是否應該廢除。如果要求提供理由利大於弊,對共識判斷相當有幫助,是否應該也要求RFA必須提供理由。--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24日 (六) 18:05 (UTC)[回覆]

其他意見

此處供社群發表雜項意見,若有重要問題提出者,歡迎於上方新置章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覆]

除放置公告欄外,是否亦考慮寄送使用者討論頁通告,俾便廣大社群知悉參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覆]
同意應該寄送。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8月20日 (二) 12:01 (UTC)[回覆]
簡要模仿管治討論做了一份通告模板供參考。——即請秋安 ZhaoFJx(歡迎簽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06:44 (UTC)[回覆]

澄清解任過程中發言的不同解讀

關於0xdeadbeef閣下在討論中提到(例:Bluedeck原話說不至於不限期封禁,在解任界面持續被說成第三方管理員不認同可構成查封理由,而Bluedeck實際上會有限期封禁。),在下認為是不當解讀, 澄清可見於:澄清解任過程中發言的不同解讀。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9:45 (UTC)[回覆]

您好,因與檢討相關制度並無直接關聯,本人將此議題移至其他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8:08 (UTC)[回覆]
謝謝--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05 (UTC)[回覆]

關於管理員錯誤自查表/封禁補充的說明

請移步相關頁面繼續討論,勿於此處別生枝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14:34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Bluedeck 於2017年4月28日創建這個文檔:Wikipedia:管理員錯誤自查表/封禁,感覺目的挺好:「在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踐中,管理員和管理人員有時可能會因為未注意到方針指引的一些細節而出錯。在此總結了一些常見的錯誤,以便管理員在執行封禁時更加符合方針和指引,同時也便於普通用戶根據方針指引與管理員溝通,針對疑似不當封禁的類似情況提出質疑。」

有些管理員需要更加熟悉有關方針和指引, 約束自己的行為,避免長期多年做出大量違反方針和指引的封禁行為, 避免發展到需要社群啟動彈劾程序。為此目的,我系統地閱讀了方針指引,查找了眾多案例,花費了大量時間,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補充。

所增加的問題都是在實際過程中所觀察到的。從目前情況來看,許多有多年經驗的管理員對方針指引仍然不夠熟悉。這些總結不僅有助於管理員自查,也能幫助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用戶找到相關方針和指引,以分析實際遇到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我們希望管理員和用戶都能夠按照方針辦事,這些總結是否能幫助管理員和用戶、是否能幫助維基社群營造一個和諧公平的合作環境是我們需要考慮的重點。 希望大家關注如何幫助社群,如何幫助維基營造一個和平公正的合作環境。

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出,社群可以繼續補充和討論, 有助於建立積極的中維社群環境。社群協作的關鍵在於理解、尊重和包容不同的觀點。即使某些用戶表現不佳,作為管理員,我們應該保持專業和耐心,應該保持客觀、公正和理性,而不是簡單地採取高壓態度。公信力需要建立在合理和公正的行為基礎上。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13 (UTC)[回覆]

其實在Wikipedia talk:管理員錯誤自查表/封禁#有關此頁面新增內容,請大家協助確認及提供意見已有用rfc發起討論,建議在該討論頁討論即可。--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3:28 (UTC)[回覆]
謝謝您的理解, 社群需要一起合作, 進一步改善。這個補充的目的,和本次解任直接相關,涉及範圍大時間長影響大,更應該在客棧的檢討此次檢驗程序的過程中討論,讓一切改動公開透明,廣泛徵求意見, 有助於避免將來再啟動彈劾程序。
目前我的修改已經被全部徹底的回退。請測評用戶看一看在下的補充,發表您的意見, 包括是否應該恢復在下的編輯。--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48 (UTC)[回覆]
(!)意見,此討論內容已經和頁面發起的rfc討論重複,請求未參與其中的其他使用者協助關閉此段討論,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55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新建LTA頁面

如題,本人昨天依據部分經驗以及日文維基百科片段建立了LTA:GNSN頁面,但根據LTA創建指示,只有在破壞易誤會為善意編輯時有需要創建頁面。

然GNSN之破壞行為皆非常明顯,不易誤認,請問各位此頁面是否有存在之必要?--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1日 (三) 07:30 (UTC)[回覆]

我認為沒必要,列入LTA反而讓其目的達成。回退、封禁、不理會即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08:09 (UTC)[回覆]
不過William指出這些破壞者應當提交全域鎖定,不知道這和列入LTA是否有相關性?思考...--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1 (UTC)[回覆]
(~)補充據最新資料顯示,中維的原神破壞者似並非LTA:GNSN(我認為該「聲明」可信度較高)。他列出的那些傀儡賬號或IP,行為確實和疑似真正的LTA:GNSN創建的GoogleRitz 2行為有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08:50 (UTC)[回覆]
(:)回應,如果聲明沒有騙人,那我們其實也沒什麼需要花太多時間討論這個了...不過我想連ja那邊應該也還不知道這個GNSN是假的。--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1日 (三) 09:37 (UTC)[回覆]
ja那邊有關注到我們中維的這個「假GNSN」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10:51 (UTC)[回覆]
看起來還沒,不過這可能就要勞煩較為熟知日語及日語維基的人幫忙了。--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1日 (三) 12:36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日維那邊「是否知道中維最近兩個月出現了這個假GNSN」,而不是「是否已經知道中維的這個GNSN是假的」,如果是「完全沒有注意到中維的這個人」的話,那應該就什麼也不用做?不過看您的回覆,應該是後者,即他們「已經知道了,但還不知道是假的」這種情況……--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1日 (三) 12:42 (UTC)[回覆]
抱歉是我沒表達清楚,但我從日語的破壞者紀錄頁面發現他們也有記錄到這幾個假的GNSN(他們在ja也有破壞被封禁)他們似乎還不知道這些最近才出沒的LTA是假的。--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1日 (三) 12:54 (UTC)[回覆]
同意自由雨日的說法,攻擊太明顯了,大多數情況下長期破壞者並不需要被記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8:31 (UTC)[回覆]
LTA:2077LTA:QCHMLTA:RFLTA:WOW等用戶也是純破壞或攻擊。另WP:RBI不是正式方針。--132.234.228.192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8:58 (UTC)[回覆]
他們是LTA方針修訂前納入的LTA,不一定適用新案例--——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8月23日 (五) 09:38 (UTC)[回覆]
如Matt Zhuang所言,記錄指南這個記錄標準,是2023年2月才通過。很多標準在變,這個不溯及既往的規則,所以舊的不以新標準評判。--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0:06 (UTC)[回覆]
@WilliamSkyWalk如果確認是跟新規定,這個LTA可以快速刪除了,免得助長他人氣焰。--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5:54 (UTC)[回覆]
倒也不必快速刪除,保留佔位頁面亦可,祇需要去掉有關破壞內容之記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7:30 (UTC)[回覆]
可被不熟悉其編輯模式的管理員簡單判斷為純粹破壞者的案例就沒有列入需要LTA:WHICH),按目前規範執行行了,目前沒看到有例外的必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5:27 (UTC)[回覆]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被提報用戶明顯存在不文明行為時拒絕做出相應處理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Special:Diff/83911370
執行者Manchiu (討論 · 貢獻 · 日誌
先前討論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Zhenqinli

如題。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2日 (四) 04:23 (UTC)[回覆]

首先紅渡廚閣下只對這個版本發出了警告,未見雙向留言溝通。個人認為紅渡廚閣下提出的每個版本裏,能看到紅渡廚閣下的文字,非常地很有個人風格,對比Zhenqinli的文字,兩位都很有自己的直率文字格調。將心比心,在假定善意且為初次提報之下,管理員處置並無不妥,若經過溝通無效加上數次警告後,提報才是最後考慮。(另建議,中文字儘量避免使用斜體。)--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4:25 (UTC)[回覆]
斜體是AARV模板附帶的,大家熟悉一下,請各位閱讀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這是本站第一個AARV--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1 (UTC)[回覆]
原來是這樣啊、我的誤解、非常抱歉請見諒。--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4:59 (UTC)[回覆]
我認為您說的是有道理的,我這幾天會找時間與被提報用戶溝通,感謝您的意見。(另外,閣下說的斜體是指的「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2日 (四) 14:42 (UTC)[回覆]
見桐生君解釋後明白是我的誤解,都是模板不好(?),請見諒。--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5:02 (UTC)[回覆]
沒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2日 (四) 15:09 (UTC)[回覆]
一般按照以往案例來說,違反CIV而採取封禁的都是顯而易見帶髒字的辱罵他人。--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22日 (四) 14:35 (UTC)[回覆]
我也認同,雖然言論可能有些許不妥,但離CIV還遠了。--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7 (UTC)[回覆]
懂了,在你維可以隨便陰陽怪氣,隨便惡意揣測他人動機。--———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2日 (四) 14:49 (UTC)[回覆]
非此意,只是依以往案例,比較像AGF而已,並沒有要贊同這種行為。--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2日 (四) 14:55 (UTC)[回覆]
同WilliamSkyWalk。--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8月22日 (四) 14:58 (UTC)[回覆]
你們是不是此意不重要,關鍵是有管理員覺得可以啊,反正像《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Zhenqinli》這樣惡意揣測,只會得到管理員的一句不痛不癢的提醒,那我以後也這麼講話咯。--———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2日 (四) 15:08 (UTC)[回覆]
假定善意之下,個人認為紅渡廚閣下盡量試看看先跟對方溝通,請他避免自我揣測。就像現在,我覺得您直接認為管理員沒有看出對方的「惡意」的發言略帶有「攻擊性結論」。每個人感受到不同,可能也許或者我猜您會說我就是這樣說話,但對方或許也是呢。還是試着聊聊吧。--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5:14 (UTC)[回覆]
我還是希望大家多溝通為宜。--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22:51 (UTC)[回覆]
遇到校園欺凌時,老師對受害人說「如果你不要跟壞孩子接觸,如果你再強壯一點,如果你再聰明一點,如果你成績再好一點,如果你不要激怒他們,如果穿得不是那麽暴露……事情就不會發生。」這是在暗示「你也犯了錯誤」([51])。
當然性質可能不同,但是受害人的感覺與旁觀者是不同的。「好警察」也夠多了,也需要有人做「壞警察」。--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5:39 (UTC)[回覆]
@Nostalgiacn閣下的意思是,紅渡廚閣下確實受到傷害?--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9:23 (UTC)[回覆]
我又不是他,我怎麼知道。當代政治正確,一個稱呼不當,對方也會被感到被歧視,被冒犯,這是很主觀的。退一步硬要我去猜測的話,基於善意推定,紅渡廚在提報後,不服判決走覆核,那就是對某些言語忿忿不平。--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57 (UTC)[回覆]
你維很多人確實有一種愚蠢的文明觀:只要不帶髒字,怎麼罵人,怎麼冒犯,怎麼誹謗都可以。但是。你要說人家是誹謗,也要說清楚為什麼是誹謗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3日 (五) 08:5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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