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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座部佛教與大乘佛教的基本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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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座部佛教

佛教大綱英語Outline of Buddhism 佛教主題

上座部佛教與大乘佛教的基本共識》(英語:Basic Points Unifying the Theravāda and the Mahāyāna)是一份重要的佛教普世宣言,發表於1967年世界佛教僧伽會(WBSC)的第一次會議。由已故的WBSC創辦者及秘書長 Pandita Pimbure Sorata 長老,邀請化普樂·羅睺羅英語Walpola Rahula尊者擬定一份聯合了所有不同佛教傳統的簡要條文,此文已由世界佛教僧伽會一致通過。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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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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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化普樂·羅睺羅英語Walpola Rahula提供了對上述九條共識的可作為替代的重新闡述與解說[2]

  1. 無論任何佛教派別、教派或系統的佛教徒,我們都認同釋迦牟尼是教導我們的導師;
  2. 我們都皈依三寶佛陀佛法僧團
  3. 無論是上座部佛教還是大乘佛教,我們都不相信這個世界是由和他的意志所創造和管治的;
  4. 佛陀,我們的導師,是大慈悲、大智慧的體現者,以他作為榜樣,我們都認同人生的目標是:對所有眾生培育無差別的慈悲,為眾生的利益、快樂與和平而努力,並培育能導向究竟真理的智慧;
  5. 我們都接受佛陀教導的四諦,即是:
    • ,是生存於世間的事實,眾生皆處於逼迫、無常、不圓滿、不舒適、充滿矛盾的困境之中;
    • 苦因,是苦生起的事實,由於以虛幻不實的自我為中心而自私自利,苦即生起;
    • 苦滅,即由自我為中心而自私自利所造成的困境,是可以完全根除,達到釋放、解脫、自在的事實;
    • 滅苦之道,即解脫可經由實踐稱為中道八聖道分,導向完美的道德行為(尸羅)、經訓練的心(三昧)、智慧解脫();
  6. 我們都接受緣起法則所教導的世間因果律,因此,我們認為每一事物都是相對的、相互依存的、相互關聯的;並且世間無一事物是絕對的、永久的與永恆的;
  7. 根據佛陀的教導,我們都理解:一切有為法無常的,及一切有為法和無為法是無我的,諸三相
  8. 我們都接受三十七菩提分法是佛陀所教導的導向覺悟之道的分別述說,即是:
  9. 達至解脫有三種:阿羅漢辟支佛;我們都認同菩薩行和成就正自覺以拯救眾生是最高、最神聖和最英勇的;但是,這三種覺悟和解脫並無不同,如大乘佛教的《解深密經》所言:「諸聲聞乘種性有情,亦由此道此行跡故,證得無上安隱涅槃;諸獨覺乘種性有情,諸如來乘種性有情,亦由此道此行跡故,說得無上安隱涅槃;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道,皆同此一究竟清淨,更無第二。我依此故,密意說言:唯有一乘。」;
  10. 我們認同,不同的國家有着不同的僧人的生活方式,大眾化的教徒信仰和修習方式,不同的儀式、儀軌和典禮,不同的風俗習慣等,但這些外在的形式和表現不可與佛陀教導的基本教義混為一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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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Walpola Rahula. The Heritage of the Bhikkhu: The Buddhist Tradition of Service. Grove/Atlantic. 2007-12-01: 137–138,100. ISBN 978-0-8021-9811-2. (英文)
  2. ^ Ven. Walpola Sri Rahula. One Vehicle for Peace (PDF): 2–3. 1981 [2020-03-1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9-09) (英語).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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