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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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或神祇是宗教觀念之一,超自然體中的最高者,一般被認為不具物質軀體,但有其軀體形象。不受自然規律限制,反之卻高於自然規律,主宰物質世界,能對物質世界加以直接或间接影響。幾乎所有的人類社會中,多少存有這種概念,但因文化的不同,人們對神的認知卻又千變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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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理論[编辑]
神啟理論[编辑]
由神主動顯現諭示的事件,由古代「先知」或是受「神靈」啟示者紀錄或傳講而留存至今。以現今人們對宇宙時空、資訊虛擬生命型態以及基因密碼型態的認知,人們(包括部分當代科學家)開始重新思考這些看似無稽的「神話」背後真實性與可能性。
神化過程論[编辑]
認為神的觀念源於原始社會時期,分析「神」是由人對死亡恐懼而建立,對一切人力所不能及的事與物,皆被神化。最初源於物神,隨著社會結構和文化發展,神的形象、神的本體及神的數量皆逐漸變化,由簡單的物神轉為複雜化;由眾神分職,演化成一位至高無上或多層階級的天神體系;也由流傳於氏族,轉為流入部落、民族甚至走向聯合的世界性,由多神轉為一神化。
物質化過程論[编辑]
隨著社會發達,人對神的形象,由恐懼、敬畏、慈愛,再者只是一種精神的形象;現代社會,很多被認為不可能發生的事,人類相繼地都實現了,人再沒有恐懼神,神亦變得不可怕,進而神的存在開始被質疑,部份人開始由信仰主義變成物質主義,部份人對神的認知也被物質化或功能化。從美學、哲學、心理學等領域皆觀察到,這樣的發展,使「人性」變得被「考察」或「定義」後,再度「複雜化」變得更難被考察或定義,進入自我義意的「無限迴圈」現象。人性普遍變得更加焦躁、不安、對未來沒有目標等情狀。
神的形象[编辑]
自然神[编辑]
自然神(Natural God)源於原始社會後期,將不可駕馭的自然體、自然力演化為神,在拜物教初期,直接將自然體,如火、雷、水、太阳等直接加以人格化,認為它們本身是具有意志和具有生命,其後甚至對動物植物也加以神化,隨著人們抽象能力增強,神靈獨立於該自然物體的觀念則逐漸萌生。
社會神[编辑]
社會神(Social God)將社會現象或力量人格化,源於原始社會後期,是自然神的演化,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及社會結構複雜化、階級化,人不再是一個單單的個體,社會力量也被認為是不可理解及不可駕馭的力量,如戰神、愛神、財神、地域守護神、行業神等。
社會神有多種分支,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與自己的先天身份(宗族)有關,可稱為宗族神;第二類則與自己的後天身份(如行業)有關,在此類中最主要的是行業神。
分支[编辑]
- 宗族神,與自己的宗族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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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神(Family God)是家庭的守護神,通常為供奉本家的祖先,信者認為祖先已成神,可守護家庭安穩,在這方面某程度上是部落神的類同,然而家神也有將家族分宗及標立家族獨特性的功用,不同部落神的是家神少有合併歸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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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神(Tribal God)與部落起源或眾部落起源有關。(參見條目:圖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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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神(National God)是數個較大部落的部落神的合併體,或幾位同宗教的主神。民族的消滅也並非令該民族神消失,因為它有可能被其他民族吸收同化。
擬人神[编辑]
擬人神(Anthropomorphic God)的觀念最早由希臘哲學家色諾芬尼(Xenophanes)提出,人類按照自己形象與本性而設想一個神系,這被非泛指一切神靈,而是指由信仰者加以完全擬人化的神。主要有兩種,第一種為古埃及的宗教,是一種半擬人的過渡期,頭部為動物,而身體是人的神不勝枚舉,另外一種全擬人的神最見於古希臘及古羅馬,如宙斯的神系中諸神皆有人的形象,也過著擬人的生活。
抽象神[编辑]
抽象神(Abstract God)為沒可見形象的神,可指猶太教及伊斯蘭教。伊斯蘭教禁止為神造像及跪拜偶像,又例如中國古代對「天」的觀念相當抽象,近乎無人稱及無位格。
神的本體[编辑]
無神論[编辑]
不可知論[编辑]
不可知論(Agnosticism)者認為神的存在是不可被認識或不可能徹底認識,遭到神學家批判,認為儘管信與不信皆沒有足夠的理由,然而思想上的懷疑還是代表行動上肯定宗教的虛假。
自然神論[编辑]
- 創造神梵天(Brahma),佛教稱為大梵天王,他創造了世界萬物,由於在宗教觀點上他已經完成了創世的任務因此不廣為印度教教徒崇敬,全國4000多座印度教寺廟只有一座是供奉他的。梵天信仰在印度雖未發揮,但在泰國影響力相當大,華人俗稱「四面佛」,泰國人叫他「四面神」。
泛神論[编辑]
泛神論(Pantheism)者認為神即自然界,神秘泛神論認為神包容自然界及人等一切,簡而言之,人是神的一部份,而自然泛神論則認為自然界是神存在的一種方式,某些情況下與無神論通,哲學家史賓諾沙建立最完整的一元泛神論。
泛自然神論[编辑]
泛自然神論(Pandeism)是将自然神論和泛神论合并起来的一种哲學观点。這個观点认为上帝在創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规则之后,将自己化身成宇宙以及世界万物。
內在論[编辑]
內在論(Immanence)者認為神不可離世而獨自生存,與超在論相對,強調神對世界的內在性,強調神的清靜無為,循環、業務(歷史觀),也強調神的神秘性和非人格性質(神性),見於佛教的宇宙秩序論、印度教泛神論、埃及希臘等的多神論、原始宗教的萬物有靈論。
超在論[编辑]
超在論(Transcendentalism)者認為神超越或獨立於世界而存在,與內在論相對,強調神對世界的外在性、超越性,強調神的積極性、是歷史的終極指向(歷史觀),也強調神的理性和人格(神性),存在於猶太教唯一理論、伊斯蘭教至上神論、祆教、諾斯底教派二元論等。
超泛神論[编辑]
超泛神論(Panentheism)者綜合超在論及內在論,認為神是存在的本身,而存在作為一切存在物之根基是超在的,而存在在存在物中表現自身是內在的,神既是超在也是內在,是現代基督教神學的一種傾向。
神的數量[编辑]
多神教[编辑]
多神教(Polytheism)始於原始社會後期,相信眾多神靈之存在,如主行業、主地區,主自然,崇拜者可隨己意在不同情況和需要下選擇不同的神靈加以膜拜。多神教中,神靈者常有階級之別,通常有一最高的主神,其他的各有本領又互有關係。
輪換主神教[编辑]
輪換主神教(Kathenotheism),又稱交替主神教,與多神教類同,然主神的位置尚未固定化,其主神隨地區或時間改變。如印度教中梵天、毗濕奴、濕婆之間,又如希臘宙斯、雅典娜、阿波羅之間。
單一主神教[编辑]
單一主神教(Henotheism),有固定主神的多神教,是多神教走向一神教中的一種過渡形成。單一主神教非一定走向一神教,如日本神道教。
二元神教[编辑]
二元神教(Dualistic Religion)相信存在兩個互相對立的神,而只有善神才會被擇為崇拜對象,包括祆教、諾斯底教、摩尼教等。
一神教[编辑]
一神教(Monotheism)被「神」多次「主動告知」只有一個神,或稱「父神」、「天父」、「梵天」、「老天爺」、「長生天」「造物主」等,單指認知為創造萬有的對象「稱謂」,如同「祖父母」、「父母」等相對稱謂,名字為何對信眾並不是重點,故不同語言地區常有不同名稱,但可確指共同的對象,也常無具像(例如:祖靈)。萬有「靈性存在」中掌權最大(全能)的那一位,可供敬拜,因為祂也是將各種權柄分賜出去的那一位,其它萬有的權柄都來自於祂,並建議應與其他「靈性存在」禮敬重視程度要有所分別,以免僭越神,例如:天子於天壇祭天,蒙古人拜長生天等等。人及萬物,雖不能成神但可求神性進化成聖,藉神能以庇護自身的有限。
主要产生于游牧奴隶制社会(例:遠古猶太人),最典型和著名的是亚伯拉罕诸教。一神教不否定其他精神體,如天使(被考證疑為遠古外星人)、魔鬼等,但它們只是被造而非創造者,故非神,也非崇拜對象。
在《出埃及記》等時期中,猶太人曾多次崇拜偶像而使神離去,如同光離去即落入黑暗中一般,失神的族群即落入苦難之中。
不同宗教中的神[编辑]
中國[编辑]
- 中國傳統中分成神和仙,具大神通,可以自由變化,形神祥和,且不會老死。
佛教[编辑]
佛教認為世人膜拜的神仙或大能者皆屬天界或來自天界之有情,通稱「天人」,具大能、大福報,且壽命很長。
印度教[编辑]
三大主神的第一神:「梵天」又名「婆羅門」,創造宇宙萬有者。與猶太教相同印度境內只有一座供俸梵天的聖殿。
神的特性[编辑]
多神教[编辑]
有些多神教的信仰(如希臘神話)中,神祇可以是英雄或有德性的人在活著的時候或死後變成的。
在希臘神話中,神的性格和人相似。
一神教[编辑]
祖靈崇拜[编辑]
泛神論[编辑]
政教合一[编辑]
政教合一是指把『政治』力量和『宗教』力量整合在一起。例如中国人將帝王稱為天子,是天意的代言人,具有神性;西方也有君權神授的相似概念。
無神論[编辑]
- 无神论者中的一型態,认为神性由自我修練或是吸收其他靈體或能量而成,精神高度聚合的結果。由神學的觀點來看,此為修魔之道(即「走火入魔」),最後成為撒旦(背叛的大天使,神創造宇宙萬有時的自生物種)的附庸。
- 无神论者中的另外的一个极端型態,认为世界由物质组成,如果没有物质,连精神都没办法存在。
参看[编辑]
| 维基语录上的相关摘錄:神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