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伯特蘭·羅素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重新導向自Bertrand Russell
伯特蘭·羅素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Bertrand Russell
出生伯特蘭·亞瑟·威廉·羅素
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

(1872-05-18)1872年5月18日
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 英國蒙茅斯郡特里萊赫英語Trellech
逝世1970年2月2日(1970歲—02—02)(97歲)
 英國卡那封郡彭希登德雷斯英語Penrhyndeudraeth
居住地英國
國籍 英國
母校劍橋大學三一學院文學士,1893屆)
機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倫敦政治經濟學院芝加哥大學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
配偶愛麗絲·皮爾索爾·史密斯英語Alys Pearsall Smith
1894年結婚—1921年結束)

豆拉·勃拉克英語Dora Russell
1921年結婚—1935年結束)

派屈西亞·斯彭斯英語Patricia Russell
1936年結婚—1952年結束)
[1]
伊迪絲·芬奇英語Edith Finch Russell
1952年結婚—1970年夫故)
獎項德摩根獎章(1932年)
西爾維斯特獎章(1934年)
諾貝爾文學獎(1950年)
羯陵伽獎英語Kalinga Prize(1957年)
耶路撒冷獎(1963年)
時代20世紀哲學
地區西方哲學
學派分析哲學
語言學轉向
邏輯主義
主要領域
學術導師詹姆斯·沃德英語James Ward (psychologist)
阿爾弗雷德·諾思·懷特海
博士學生路德維希·維根斯坦
其他知名學生拉斐爾·戴姆斯英語Raphael Demos
簽名

第三代羅素伯爵伯特蘭·亞瑟·威廉·羅素[註 1](英語: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 3rd Earl Russell,1872年5月18日—1970年2月2日)OM FRS,英國哲學家數學家邏輯學家,致力於哲學的大眾化、普及化。[2]曾在三一學院、劍橋大學擔任哲學教授,他寫了許多著作,其中包括經典著作《西方哲學史[3]

在數學哲學上採取弗雷格邏輯主義立場,認為數學可以化約到邏輯,哲學可以像邏輯一樣形式系統化,主張邏輯原子論英語Logical atomism[4]

1920年7月,羅素申請了一年假,前往中國和日本講學,對中國學術界有相當影響。1950年,羅素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以表彰其「西歐思想,言論自由最勇敢的君子,卓越的活力,勇氣,智慧與感受性,代表了諾貝爾獎的原意和精神」。

生平

[編輯]

背景與早年經歷

[編輯]
羅素的父親安伯雷子爵

羅素於1872年出生於英國威爾斯的一個貴族家庭,當時大英帝國正值巔峰,祖父約翰·羅素勳爵在1840年代曾兩次出任英國首相,父親安伯雷子爵英語John Russell, Viscount Amberley是一名無神論者。羅素的母親也出身貴族,她在羅素2歲時便去世了,2年後,羅素的父親也去世。羅素是這個輝格黨家庭的第二個兒子,他的教父是哲學家約翰·斯圖亞特·彌爾

在雙親去世後,羅素和他的哥哥富蘭克·羅素英語Frank Russell, 2nd Earl Russell就由祖父母撫養長大。他祖母最愛的聖經格言是「不可隨眾行惡」(Thou shalt not follow a multitude to do evil) (出埃及記 23:2),這也成了羅素的座右銘。與當時其他上流社會的子女一樣,羅素由家庭教師專門教授。羅素在17歲時認識了美國人愛麗絲·皮爾索爾·史密斯英語Alys Pearsall Smith,很快便愛上了這位姑娘,兩人在1894年結婚。這段婚姻在1911年宣告結束,主要是因為羅素的不專情:他和包括奧特林·莫瑞爾夫人英語Lady Ottoline Morrell在內的多人都曾有過親密的接觸。

1890年羅素進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學習哲學邏輯學數學,1908年成為學院的研究員並獲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

第一次世界大戰

[編輯]

羅素反對英國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因此被罰款並喪失了三一學院的教職。1918年他還因反戰活動而判刑6個月。

戰間期

[編輯]

1920年羅素訪問俄國和中國,並在北京講學一年,與美國人文哲學家杜威同時間在中國講學。羅素在長沙時期,青年毛澤東曾擔任他的記錄員。回到歐洲後著有《中國問題》一書,孫中山因此書而稱其為「唯一真正理解中國的西方人」。

1921年,羅素與女性主義作家荳拉·勃拉克英語Dora Russell再婚,他們育有兩個孩子。這期間羅素已經因為參與反戰活動而被劍橋大學開除,他通過出版各種有關物理、倫理和教育方面的書籍謀生。1927年夫婦倆人共同建立了一所教育實驗學校「皮肯·希爾學校」(Beacon Hill School)。

1931年羅素的哥哥去世,因他沒有孩子,由羅素繼承爵位,成為第三代羅素伯爵。但是他很少在公開場合這麼稱呼自己,或被別人這樣稱呼。

羅素和荳拉·勃拉克很快因勃拉克部分報復性地暴露與一個美國記者的一段婚外情而告終。[5]1936年羅素再與一名牛津大學學生派屈西亞·斯彭斯英語Patricia Russell (nee Spence)結婚,他們最初是在1930年認識的。兩人也生有1個兒子康拉德英語Conrad Russell, 5th Earl Russell

第二次世界大戰

[編輯]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他曾支持過綏靖政策,但是後來又支持與納粹德國作戰,因為他意識到希特勒必須被消滅,否則將給人類文明帶來災難。羅素始終認為,任何戰爭都是罪惡的,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戰爭是在很多種罪惡中較輕的一種。

1939年羅素搬到美國,到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講學,並很快被任命為紐約城市大學教授。但是當這個消息一曝光,地方法院就取消了他的教授資格,認為他在「道德上」無法勝任教授一職。(其中,法院和地方報紙抨擊羅素1925年的著作《我的信仰》)他在1944年回到英國,並重新執教於三一學院。

晚年

[編輯]

1948年10月2日,搭小飛機墜毀英語Bukken Bruse disaster,機上19人傷亡,羅素竟完好無傷。

1948年11月20日,在對威斯敏斯特學校學生的一篇演說中,羅素驚人地指出,美國應該先發制人,發動預防性戰爭,用核武器徹底摧毀蘇聯,因為這樣的後果要比蘇聯研製出核武器後爆發核戰爭好得多。但是之後羅素改變了看法,認為核武器裁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並從此致力於核裁軍運動。1954年氫彈爆破成功,羅素進一步意識到核武器將可能給人類帶來的災難。1954年4月,羅素發表了著名的《羅素—愛因斯坦宣言》,「號召世界各政府體會並公開宣布它們的目的不能發展成世界大戰,而我們號召它們,因此在解決它們之間的任何爭執應該用和平手段」。除了愛因斯坦在臨終前數天簽了字外,湯川秀樹萊納斯·鮑林等多位科學家也都在宣言上簽字。

1952年羅素再度離婚,和一名美國的英語教授伊迪絲·芬奇英語Edith Finch Russell結婚。1960年代羅素出版了自己的三卷自傳。1961年,89歲高齡的羅素參與一個核裁軍的遊行後被拘禁了7天。在甘迺迪遇刺事件發生後,羅素是最早幾個對官方的事件版本提出異議的人之一,並羅列出了案件的16個疑點。他反對越南戰爭,和讓-保羅·薩特一起於1967年5月成立了一個民間法庭(後來稱為「羅素法庭」),揭露美國的戰爭罪行。

逝世

[編輯]

1970年去世,骨灰被撒在威爾斯的群山之中。他的爵位由其與多拉的兒子約翰·康拉德·羅素繼承,為第四代羅素伯爵。第四代羅素伯爵於1987年去世,爵位由羅素的小兒子康拉德·羅素繼承,為第五代羅素伯爵,這位第五代羅素伯爵是位受尊敬的歷史學家以及英國上議院成員。第五代羅素伯爵於2004年10月去世,爵位由1968年出生的他的兒子,也就是羅素的孫子,尼古拉斯·羅素繼承,為第六代羅素伯爵。

思想與貢獻

[編輯]

數學

[編輯]

羅素起初對數學感興趣,後來逐漸轉向哲學方面,他在數學方面也有很多重要的建樹。在數理邏輯方面,羅素提出了羅素悖論,對20世紀數學基礎產生了重大影響。羅素在1900年便認識到,數學是邏輯學的一部分,他試圖建立邏輯主義數學體系,把整個數學歸納為邏輯學;1910年,他和他的老師阿弗烈·諾夫·懷海德一起發表了三卷本的《數學原理》,在其中對這一概念做了初步的系統整理。

哲學

[編輯]

哲學上羅素最大的貢獻是和喬治·愛德華·摩爾弗雷格維根斯坦懷特海一起創立了分析哲學,此外他還在認識論形上學倫理學政治哲學哲學史方面做出過貢獻。在劍橋大學時羅素信奉唯心主義新黑格爾主義,但是在1898年在摩爾的影響下羅素放棄了唯心主義,轉而研究實在主義,並很快成為「新實在主義」的倡導者。羅素此後始終強調現代邏輯學和科學的重要性,批判唯心論

羅素的分析哲學由此誕生:通過將哲學問題轉化為邏輯符號,哲學家們就能夠更容易地推導出結果,而不會被不夠嚴謹的語言所誤導。羅素認為哲學和其他自然科學的不同只是在於其研究的方向(哲學研究更廣泛的內容),但他們的研究方法應該是相同的。哲學和數學一樣,通過應用邏輯學的方法就可以獲得確定的答案,而哲學家的工作就是發現一種能夠解釋世界本質的一種理想的邏輯語言。但是羅素的努力被哥德爾不完備定理證明是徒勞的。

羅素在20世紀初轉向邏輯實證主義,提出邏輯原子論英語Logical atomism,要求從相當於邏輯上原始命題的原始事實出發,以這種事實作基本元素,由此構造出整個世界。羅素認為這種原始事實是主觀的感覺經驗,而且這些元素之間彼此毫無聯繫。羅素認為,人所感覺到的是「事實」或「事實」的集合體,它既不能被認為是物理的,也不能被認為是心理的,而是「中立」的。他把這種說法叫做「中立一元論」。

他相信簡單成分的語言(句子,或是更恰當地說,命題)可以指稱由簡單成分的實在(事實)引起的簡單成分的經驗(感官作用)。在知識理論與邏輯學上,羅素都是個極簡主義者;他試著化約世界的複雜性以及我們對世界的經驗,使其達到最簡單的「原子」成分。根據羅素創立的學派主張,哲學應該以分析為主,分解成分,並且理解這些成分如何結合起來(相反地,英國的黑格爾主義者總是堅持,每件事都連結著其他事。無法掌握全體就無法理解部分)。因此,我們的語言也必須加以澄清、改善與「觀念化」,必須根據邏輯重新理清文法,以便更精確地反映世界的結構。

預防性戰爭

[編輯]

在一戰期間,羅素仍然是堅定的和平主義者,還曾因宣揚反戰而被判刑,甚至失去在劍橋的職位。但二戰後,羅素於1945年,在英國流行雜誌《騎兵隊》建議對蘇聯發動一場預防性戰爭,他曾私下承認非常不喜歡蘇聯,且於1947年,在英國皇家學會發表相關演說。羅素還跟英國軍方討論過這些想法,也寫信給曾提出核子工廠檢查計劃的馬賽耶陳述自己的意見。

但羅素卻於1950年代多次否認他鼓吹預防性戰爭,直至1959年一次的BBC節目中才承認他先前支持預防性戰爭的立場。但他認為自己只是想給蘇聯壓力而非真的鼓吹戰爭。

羅素在1962年的古巴飛彈危機再次成為注目焦點,他譴責美國總統甘迺迪聯合國在這次事件中的做法,並對蘇聯領導人赫魯雪夫表達同情與提出建議,他認為自己在這次事件中扮演了關鍵角色且造成一定的作用。雖然多數評論家與輿論並不認同,但羅素過去對蘇聯的批評反而帶來某種信譽,因為沒人會認為他是克里姆林宮傀儡[6]

和平運動

[編輯]

羅素是一名和平主義者,他大力宣傳反對軍國主義,並協助推動反核運動

政治、社會和宗教

[編輯]

倫理學道德方面,羅素持的是開放態度,認為過多的道德束縛是人類不幸的根源,道德不應限制人類本能的快樂,因此提倡自由戀愛試婚離婚從簡和節育等,認為未婚男女在雙方都願意的情況下發生婚前性行為並非是不道德的行為,這種觀點使他在美國遭到激烈抗議,最終還導致他失去了紐約城市大學的教授職務。

宗教上羅素是一個不可知論者。羅素對所有宗教持反對態度,儘管在《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中羅素主要批判了基督教,但他在另一篇論文《宗教對人類文明起到有益貢獻了嗎?》中同樣使用藏傳佛教作為宗教的反面例子。羅素認為宗教機構在歷史上一如既往地阻止人類社會的進步。[7]

教育方面,羅素主張自由教育,認為學生的言行舉止不應受到約束與限制,認為教育的基本目的應該是培養「活力、勇氣、敏感、智慧」四種品質,更多地發展個人主義。在這一思想影響下他和第二任妻子於1927年一起創立一所試驗學校。

政治上羅素的立場接近於民主社會主義:他支持政府為窮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反對共產政權極權統治

羅素曾經說:「我絕不會為了我的信仰而獻身,因為我可能是錯的。」這句話體現了費邊社成員的性格:費邊主義者就是懷疑主義者,不僅懷疑權威,而且也懷疑自己原有的看法,他們主張不斷的以現實觀照理論,不斷辯論,不斷修正對社會的認識。

他在漫長人生將盡之時,寫了一部情感濃郁的優雅自傳,總結他的政治信念、對哲學的熱情和對愛情的深沉追求。羅素也宣稱—如同第一次世界大戰所顯示的--「世界是恐怖的」;相較之下,形式哲學雖能提供庇護,但終究是虛擲光陰。

著作

[編輯]
  • 《幾何學基礎》(1897年)
  • 數學原理》(懷特黑德合著,1910, 1912, 1913年)
  • 《哲學論文集》(1910年)
  • 《哲學問題》(1912年)
  • 《社會重建原則》(1916年)
  • 《人類為什麼戰鬥》(1916年)
  • 《自由之路》(1918年)
  • 《中國問題》[8](1922年)
  • 《工業文明的前景》(合著,1923年)
  • 《科學的未來》(1924年)
  • 《相對論入門》(1925年)
  • 《論兒童教育》(1926年)
  • 《物之分析》(The Analysis of Matter,1927年)
  • 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1927年)
  • 《心靈分析》(1927年)
  • 《懷疑論》(1928年)
  • 《婚姻與道德》(1929年),
  • 幸福的贏得》(幸福之路)(1930年)
  • 《哲學與現代世界》(1932年)
  • 《自由與組織》(1934年)
  • 《宗教與科學》(1935年)
  • 《權力:一種新的社會分析》(1938年)
  • 西方哲學史》(1945年)
  • 《權威與個人》(1949年)
  • 《名人的噩夢》(1954年)
  • 《羅素回憶錄》(1956年)
  • 《我的哲學發展》(1959年)
  • 《人類有將來嗎》(1962年)
  • 《文明之路》

作品的中譯

[編輯]
  • 簡體字本:
    • 《中國問題》. 秦悅譯. 學林出版社. 1996年. 
    • 《社會改造原理》. 張師竹譯.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 
    • 《自由之路》(原書名:Roads to Freedom). 不著譯者. 文化藝術出版社. 2005年. 
    • 《羅素自選文集》. 戴玉慶譯. 商務印書館. 2006年. 
    • 《羅素自傳》(共有3卷). 陳啟偉等譯. 商務印書館. 2006年. 
    • 《我的哲學的發展》. 溫錫增譯. 商務印書館. 1982年. 
    • 《邏輯與智識:1901~1905年論文集》. 苑莉均. 商務印書館. 2005年. 
    • 《我們關于外間世界的知識:哲學上科學方法應用的一個領域》. 陳啟偉譯. 上海譯文出版社. 2006年. 
    • 《西方的智慧》. 不著譯者. 中央編譯出版社. 2008年. 
    • 《俗物的道德與幸福》. 不著譯者. 華文出版. 2004年. 
    • 《性愛與婚姻》. 文良文化譯. 中央編譯出版社. 2009年. 
    • 《羅素道德哲學》. 李國山等譯. 九州出版社. 2009年. 
    • 《羅素論教育》. 不著譯者.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9年. 
    • 《西方哲學史:以社會和政治的視角敘述哲學的一般歷史(縮譯彩圖本)》. 錢發平編譯. 重慶出版社. 2006年. 
    • 《西方哲學史》. 程舒偉等編譯. 中國商業出版社. 2009年. 
    • 《西方哲學史》. 錢遜編譯. 重慶出版社. 2010年. 
    • 《羅素論自由》. 不著譯者. 世界知識出版社,2010年. 
    • 《羅素快樂智慧書》. 不著譯者. 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2006年. 
    • 《幸福之路:貝特蘭‧羅素通情達理集》. 不著譯者.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7年. 
    • 《羅素說幸福人生》. 不著譯者. 現代出版社. 2010年. 
    • 《羅素論中西文化》. 不著譯者. 北京出版社. 2010年. 
    • 《哲学问题》. 何兆武譯. 商務印書館. 2007年. 
    • 《罗素谈人的理性》. 石磊譯. 天津社科院. 2011年. 
  • 繁體字本:
    • 《羅素回憶集》. 林衡哲譯. 志文出版社. 1967年. 
    • 《羅素論社會主義與自由主義》. 劉福增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68年. 
    • 《羅素的戰爭倫理學》. 劉福增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68年. 
    • 《羅素論哲學與政治》. 福曾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68年. 
    • 《羅素論世界的新希望》. 劉福增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70年. 
    • 《心之分析》. 蔣年豐譯. 協志工業出版. 1982年. 
    • 《羅素短論集》. 不著譯者. 志文出版. 1984年. 
    • 《羅素論中西文化》. 胡品清譯,劉福增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88年. 
    • 《羅素論現代教育》. 劉福增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88年. 
    • 《羅素論權威與個體》. 劉福增主編. 水牛出版社. 1988年. 
    • 《羅素的回憶:來自記憶裡的肖像》. 吳凱琳譯. 左岸文化. 2002年. 
    • 《西方哲學史》. 何兆武、李約瑟譯. 左岸文化. 2005年. 
    • 《來自記憶裡的肖像:羅素的回憶》. 容士毅譯. 左岸文化. 2006年. 
    • 《西方哲學史》. 何兆武、李約瑟譯. 商務印書館. 2011年. 

相關書籍

[編輯]
  • 簡體字本:
    • 傑克·奧德爾(S JackOdell)著. 《羅素》. 陳啟偉、賈可春譯. 中華書局. 2002年. 
    • 賈可春著. 《羅素意義理論研究》. 商務印書館. 2005年. 
    • 劉燁著. 《羅素的智慧》. 中國電影出版社. 2005年. 
    • 姜繼為編. 《哲學盛宴:羅素在華十大講演》. 安徽出版社. 2007年. 
    • 翟玉章著. 《大家精要:羅素》. 雲南教育出版社. 2009年. 
    • 曹元勇編. 《通往自由之路:羅素在中國》. 江西高校出版社. 2009年. 
    • 菲利普斯著. 《羅素的幸福觀:一天就能讀完的〈幸福之路〉》. 駱京景譯. 中國輕工業出版社. 2010年. 
  • 繁體字本:
    • 劉福增主編. 《大思想家羅素》. 水牛出版社. 1968年. 
    • 凱薩琳·泰. 《我的父親羅素》. 水牛出版社. 1977年. 
    • 高德劭著. 《羅素小傳》. 王若璧、劉福增譯. 水牛出版社. 1988年. 
    • 簡旭裕著. 《羅素哲學概論》. 遠流出版社. 1992年. 
    • 孫乃修著. 《羅素傳》. 明田出版. 1994年. 
    • 白志柔編. 《羅素名言錄》. 智慧大學出版. 1995年. 
    • 徐友漁著. 《羅素》. 中華書局(香港). 1997年. 
    • 胡基峻著. 《羅素及其哲學》. 桂冠圖書公司. 1998年. 
    • 雷·蒙克(Ray Monk); 莊佳珣. 《羅素》. 麥田出版. 2000年. 
    • 劉燁著. 《羅素的智慧:羅素道德哲學解讀》. 正展出版. 2006年.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存档副本. [2007-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6-09). 
  2. ^ 西洋哲學傳統.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006: 240–. ISBN 978-986-00-5422-4. 
  3. ^ 人民日报. www.people.com.cn. [2020-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19). 
  4. ^ 西洋哲學傳統.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006: 240–. ISBN 978-986-00-5422-4. 在數學哲學上採取弗雷格的立場,認為數學可以化約到邏輯,哲學可以像邏輯一樣形式系化。 
  5. ^ Dora Russell. 12 May 2007 [17 February 2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1-19). 
  6. ^ 《囚犯的兩難》,威廉龐士東著,2007年4月,遠足文化發行,ISBN:978-986-5727-96-3。
  7. ^ Russel,Bertrand.Has religion made useful contributions to civilization?.Simon and Schuster.Inc.1957.
  8. ^ 存档副本. [2007-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9-30). 

注釋

[編輯]
  1. ^ 英語人名Russell在現代人名翻譯中譯作「拉塞爾」,但在指該哲學家時約定俗成譯作「羅素」

外部連結

[編輯]

錄音資料

[編輯]

其它

[編輯]

影像資料:羅素告訴我們這代人的做人準則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聯合王國貴族爵位
前任:
法蘭克·羅素,第二代羅素伯爵
羅素伯爵
1931–1970
繼任:
約翰·羅素,第四代羅素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