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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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又稱城隍爺、城隍爺公、城隍老爺、城隍尊神、城隍菩薩,據說原本是從「城牆」與「壕溝」演變而來的自然神,後來演變為「人格神」,並有陰間行政官、司法官的職責[1][2]。
沿革
「城」為城牆、「隍」指沒有水的護城河,即壕溝[1]。「城」「隍」二字同時出現時同一文章,最早應可追溯到《易經‧泰卦》的「城復于隍,勿用師。」,但此處的「城」與「隍」是用來比喻君王與臣子[1][2]。漢朝班固〈西都賦序〉中的「京都修宮室,浚城隍……」一句,則是單純指城牆與壕溝[1]。
而關於城隍崇拜的起源,有說法認為可追溯到周朝,是除夕要祭祀八個神之一——水庸。據《禮記》所載,古代天子祭祀“八蜡”中的“水庸”,解釋為「水者隍也,庸者城也」,故一般認為此為祭祀城隍之始,但此時的八蜡之祭應僅由天子祭祀,與後世城隍信仰情況不太相同[1]。
由漢代開始,城隍的祭祀活動不斷提升,各地人民更尊封已死功臣名將或英雄豪傑為城隍,其中有紀信與霍光等。
相傳三國時代的吳國曾建城隍廟;另在《北齊書‧慕容儼傳》記述,北齊大將慕容儼就曾於郢城拜城隍神祠而戰勝了南梁敵軍,為正史最早的明確記載[1]。而《隋書‧五行志》記載:「梁武陵王紀祭城隍神,將烹牛,忽有赤蛇繞牛口。」由此可知,在南北朝的城隍普遍為民間信仰。
唐代城隍信仰大盛,各地廣為建廟,並已出現求晴祈雨、招福避禍、禳災諸事的祭城隍文。撰文的不乏著名人士,其中有:韓愈、杜牧和李商隱等,其中最早的是張說所寫於開元五年(717年)的〈祭城隍文〉[1]。
到了宋代,由於祭祀城隍列入國家祀典,故城隍廟普及各府、州和縣。北宋歐陽修所寫的祭城隍文:「雨惟神有靈,可與雨語,吏竭其力,神祐以靈,各供其職,無愧斯民」,顯示了當時官吏們對城隍的敬重和互賴關係。而這時的城隍神也開始世俗、人格化,有些信徒開始將一些歷史名人尊奉為城隍[3][1]。
其後元朝,除在元大都(今北京)建城隍廟外,更封城隍為“佑聖王”。
到明太祖朱元璋時,對城隍特別崇敬,曾親詔劉三吾:「朕設京師城隍,俾統各府州縣之神,以鑒察民之善惡而福禍之,俾幽明舉,不能倖免。」明太祖更册封京師、府、州、縣四级城隍,各级城隍神都有不同爵位和服饰,各地最高官員需定期主祭。明太祖曾下令各级官员赴任时,向城隍宣誓就职[2]。洪武二年(1369年),封京都金陵城隍为「福明灵王」,汴州、濠州、太平府、和州、滁州等府州朱元璋「龍興之地」城隍亦封为正一品王爵[註 1],並加上「承天鑒國司民」的尊號[1][2]。其余城隍各賜爵位:府城隍封為「二品威靈公」、州城隍封為「三品靈祐侯」、縣城隍封为「四品显祐伯」,並加上「鑒察司民」尊號[4][1]。
不過,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即取消城隍之爵位,僅稱為某府、州、縣、城隍之神,且用木主取代神像,廟宇規定要建得如同官署一般[1][2]。但在明代中期以後,許多城隍廟又重新塑像供奉,並賦予姓名稱號,甚至有道士管理,與禮制不同[2]。而隨著民間社會逐漸涉入城隍廟的修繕與管理後,城隍廟也被用來作為發布消息和官民溝通的場所,士民也利用城隍廟進行立誓、慈善、招魂等活動,城隍廟從有嚴格規範的官廟併成官民共享的空間[5][2]。
及至清代,城隍祭祀同樣列入祀典,制度大至依循明朝[1][2]。一年春秋季祭祀兩次,與山川之神、風雲雷雨之神的木主一同祭拜[2]。雖然建有城隍廟,但官方祭祀是在山川壇舉行[2]。此外厲壇祭祀的三天前,會告請城隍[2]。但雖然官方如此規定,但地方官員仍會在初一、十五到城隍廟中參拜,甚至也有地方官員將春秋二祭改到城隍廟進行[註 2][2]。而新官到任前需到城隍廟齋宿,上任日,更需在城隍前完成祭禮才能就任[註 3][1]。
信仰與祭祀
官方禮制
在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改制之後,官方將城隍視為自然神,要求城隍廟撤去神像改立木主,並更改廟制與祭祀形式[註 4][2]。而每年共進行五次與城隍有關的祭祀,分別是春秋在山川壇的兩次(與風雲雷雨山川之神同祭)和厲壇的三次(清明、孟秋望日、孟冬朔日舉行),城隍廟本身反而不進行祭祀活動[註 5][2]。
清朝延續明制,官方同樣是在山川壇、厲壇祭祀城隍,而且同樣是一年五次[2]。春秋二祭在仲春與仲秋舉行,於山川壇設木主(神位),中間是「風雲雷雨之神」,左邊是「本府(縣)山川之神」,右邊是「本府(縣)城隍之神」[註 6][註 7][2]。而從木主位置、祭品與獻禮順序[註 8]來看,神明位階依序是風雲雷雨之神、山川之神,最後才是城隍[2]。厲壇祭祀也一樣維持一年三次,並在祭祀前三日告請城隍[註 9][2]。不過關於厲壇祭祀,有學者濱島敦俊認為實際上祭祀的對象是「無祀鬼神」,城隍神是擔任主祭者,地方官員則是與城隍神應對溝通,共同完成祭厲儀式[2]。
民間
民間信仰中城隍爺是由死去的名人或者对民众有功勞者擔任的,多是公正無私的清官廉吏,也有任期制以及其眷屬之說。由於城隍爺是一種官職,並非某人的獨稱,每個信徒認知的城隍爺都可能是不同人,故一個地方的城隍爺不一定只有一人,如上海城隍廟就奉祀了三位城隍爺;有時好幾個地方奉祀同一人為城隍爺,如北京與杭州的民眾都奉祀文天祥,有些則是眾說紛紜:如北京城隍,說文天祥者有之,說楊椒山者更是多數,此外廣州也奉祀楊椒山,也有人說廣州城隍是劉龑或海瑞。有些比縣級還小的行政單位,如鄉鎮、村莊的守護神也稱為城隍,如霞海城隍。城隍的法力無遠弗屆,也不限於原本的轄區,如臺灣人時常奉祀閩南原鄉的霞海城隍、石獅城隍、安溪城隍等。
在陰間司法神的部分,城隍有專司人間善惡之記錄、通報、死者亡靈審判和移送的職務。現被人供奉於廟宇稱為城隍廟。城隍的崇拜盛行於大中華地區、越南、朝鮮半島,也見於其他地區的華人、越人、朝鮮人的移民社群。其聖誕日會因地區或廟宇而有所不同。如霞海城隍是五月十三日聖誕。
封號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官方曾給城隍封號封爵,但是在次年就取消此一制度,僅稱為某府州縣城隍之神,同時還推行以木主取代神像等措施,試圖將城隍從「人格神」改回「自然神」性質[2]。然而在民間仍然將城隍視為人格神,且日後仍有城隍受封之說,學者張傳勇認為從明朝撤封爵之後到清末,朝廷都不再封爵,故此後城隍受封的傳說只是人們對封爵歷史的重溫,是一種解釋性的傳說[6][2]。
官方封號
依明朝官方「城隍階級封號」的說法:
一般情形
民眾一般把城隍歸為下列幾類:
職能
- 守護神:守護城池、國家。
- 司法神:主管生人亡靈、獎善罰惡、生死禍福和增進幸福利益等等。
- 城隍在明清以後,成為一個神的官職,類似於人間的知事,而不是單一的一尊神明。都城隍為省級行政區所奉祀,相當於陰間的巡撫。府城隍相當於陰間的知府,縣城隍相當於陰間的縣令。各地的城隍由不同的人出任,甚至是由當地的老百姓自行選出,選擇的標準大抵是「正直聰明」的歷史人物。
- 有些神明雖不稱城隍,但卻有城隍的性質與職能,如福建省泉州府惠安縣的青山王爺、福州府的五福大帝(五靈公)、馬祖地區的白馬尊王,以及高雄市三民區東寮宮伍福五位大帝(五帝爺),其廟就配奉有判官、陰陽司或范謝將軍等。
城隍諸司
城隍下轄有文武判官、各司司官、范謝將軍、牛馬將軍、甘柳將軍、韓盧將軍、日夜遊神、枷鎖將軍等神。
其中城隍的僚佐為各司的司官,而各司依各廟配置,並不相同,有三司、六司甚至到廿四司或卅六司之說,且各司名號,也不盡相同,如頭城城隍廟則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為司。唯大抵以陰陽司為諸司之首。陰陽司是城隍爺的第一輔吏,協調諸司,監察諸案後,方陳報於城隍。[7] [8]
三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
六司[註 10]: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獎善司、罰惡司、增祿司、註壽司。
八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獎善司、罰惡司、增祿司、註壽司、功過司。
十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賞善司、罰惡司、增祿司、註壽司、功過司、良願司、提刑司。
十二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賞善司、罰惡司、增祿司、註壽司、功過司、良願司、提刑司、地獄司、驅疫司。
十八司:陰陽司、速報司、稽查司、賞善司、罰惡司、註福司、註壽司、功德司、良愿司、提刑司、地獄司、驅疫司、感應司、文書司、檢簿司、掌案司、考功司、保安司。
廿四司:陰陽司、速報司、稽查司、賞善司、罰惡司、註福司、註壽司、功曹司、良愿司、提刑司、地獄司、驅疫司、感應司、文書司、檢簿司、掌案司、考功司、保安司、查過司、學政司、典籍司、督糧司、巡政司、儀禮司。
廿四司:陰陽司、速報司、巡察司、功曹司、功過司、註福司、瘟疫司、感應司、考功司、記功司、事到司、監獄司、賞法司、刑法司、察過司、見錄司、來錄司、警報司、賞善司、罰惡司、庫官司、改原司、保健司、人丁司。
廿四司[註 11]: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感應司、功過司、任免司、差捕司、訊問司、府庫司、科甲司、農嗇司、匠工司、商賈司、錢銀司、幽冥司、婚娶司、子孫司、醫藥司、壽命司、監獄司、兵戎司、運途司、文書司、土地司、江海司。此組廿四司,司名皆為對偶,相當駢儷,文藝程度較高;且各司之職稱,皆為民眾所求而設定。[9]
廿四司[註 12]:陰陽司、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户部司、度支司、金部司、仓部司、礼部司、祀部司、主客司、膳部司、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库部司、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门司、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此組廿四司,為採用朝廷六部廿四司而來。[10]
各地城隍
- 知名城隍:北京城隍楊椒山、福建省都城隍周苛、福州城隍陳文龍、泉州城隍韓琦、廈門城隍洪朝選、安溪城隍詹敦仁[11]、柳州城隍柳宗元、蘇州城隍春申君、邕州城隍蘇緘、南昌城隍灌嬰、紹興城隍龐玉、曲沃城隍申生、濟南城隍鐵鉉、鄭州城隍紀信、蕪湖城隍周瑜、和縣城隍范增、谷城城隍蕭何、杭州城隍文天祥與周新、台南小南門城隍朱一貴。
- 在臺灣,許多中國大陸原鄉的城隍,得到本省漢族的虔誠香火,立廟奉祀:如安溪城隍、霞海城隍、石獅城隍等。另如閩南泉州惠安人信奉的青山王,亦有城隍職能。
- 台南市有臺灣府城隍廟,臺南亦是明鄭時期的首府承天府,其為鄭氏王朝之官建城隍廟,年代最早,故號稱省城隍等級的「威靈公」,但1891年因醮典由民眾自行升格新竹都城隍廟為省級的城隍,新竹都城隍廟奉祀「都城隍,威靈公」,為北台所認定,總轄北台灣。 而二次大戰後臺北民眾以臺北市為臺灣首都,故建廟奉祀「臺灣省城隍」,自行設立了臺灣省城隍廟,亦為省級城隍。 三廟信徒各以其歷史為榮,自認所奉之城隍爺位階最高,頗見爭議。
- 在台灣有所謂的水鬼變城隍之傳說。在民間信仰中認為枉死者(如水鬼)必須要找人當替身,才能轉世。傳說嘉義紅毛埤(蘭潭)有個水鬼不願意抓人當替身,因此長久痛苦沈淪,此事獲得當地的土地公同情。最後土地公上報給閻王,閻王轉呈玉皇,玉皇獎勵其善心,給了他城隍的職位,使他不但脫離水鬼的苦難,還成為治理一方的大神。
- 新加坡有四間城隍廟,分別是韭菜芭城隍廟、楊桃園城隍廟、雙林城隍廟、丹戎巴葛都城隍廟[12]。
境主
若無城池的街道、行政區欲奉祀守護本地的神祇,則通常不稱城隍,而改稱「境主尊神」、本境大王。
參見
註釋
- ^ 開封府為「顯聖王」、臨濠府為「貞祐王」、太平府為「英烈王」、和州府為「靈護王」,滁州府為「靈祐王」[1]。
- ^ 柯培元《噶瑪蘭志略‧祀典志》:「城隍廟歲以春秋仲月致祭,自嘉慶十七年奉行。」
- ^ 陳文達《臺灣縣志》:「前期一日,宿城隍廟。至期,祀神畢,鼓樂綵仗,吏胥人役引導至衙。」
- ^ 《明史‧禮志三》:「令各廟屏去他神。定廟制,高廣視官署廳堂,造木為主,毀塑像舁置水中,取其泥塗壁,繪以雲山。」
- ^ 明朝隆慶年的《長洲縣志》:「國朝禮制,城隍神位在山川壇,與風雲雷雨山川之神同祭,春秋各一行。又每歲清明日及孟秋望、孟冬朔日從郡厲壇祭無祀鬼神。先期三日主祭官詣廟告請,至日舁神像登壇主祭。是每歲祭城隍神者五,二次行於山川壇,三次行於郡厲壇。廟不復設祭也。」
- ^ 清 陳淑均《噶瑪蘭廳志》:「明洪武初,正山川壇於城西北、風雲雷雨壇於西南。六年以風雲雷雨山川為一壇;十四年更以城隍合祭。設神牌三,中題風雲雷雨之神,左本境內山川之神,右城隍之神。祭以春秋二仲上巳之日。今設壇仍其制焉。」
- ^ 清 高拱乾《臺灣府志》:「山川及風雲雷雨、城隍,以每歲春秋二仲上戊日,共壇致祭。設木主三:一書『風雲雷雨之神』,居中;一書『本府(縣)山川之神』,居左;一書『本府(縣)城隍之神,居右。」
- ^ 清 陳文達《臺灣縣志》:「風雲雷雨帛四、山川帛二、城隍帛一(色用白)……獻禮先風雲雷雨,次山川,次城隍。讀祝,在風雲雷雨神前。」
- ^ 清 高拱乾《臺灣府志》:「郡邑厲壇,以每歲清明日及七月十五日、十月朔日致祭,凡三舉。先期,三日前主祭官牒告城隍。至日,用綵仗迎城隍主祀。牲用羊一、豕一。設無祀鬼神之位於壇下,牲用羊二、豕二、炊米三石,具羹飲、香燭。」
- ^ 陰陽司主座,不計入
- ^ 陰陽司主座,不計入廿四司
- ^ 陰陽司主座,不計入廿四司
參考來源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黃伯芸. 《台灣的城隍廟》. 台北縣新店市: 遠足文化. 2006-02: 10-14. ISBN 986-7630-71-8.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謝貴文. 〈清代臺灣官建城隍廟的祭祀、神格與功能─以臺灣府城隍廟為中心的考察〉. 《臺南文獻》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9-12, 第16輯: 36-53. ISSN 2227-8168.
- ^ 《春明夢餘錄》:「趙宋以來,城隍之祀遍天下,或賜廟額,或頒封爵,或遷就附會,各指一人為神之姓名。」
- ^ 《金門迎城隍系列報導》金門傳統慶典四月十二迎城隍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金門縣政府.金門日報社
- ^ 王建. 〈官民共享空間的形成:明清江南的城隍廟與城市社會〉. 《史學月刊》 (河南大學、河南省歷史學會). 2011, 7: 57-66. ISSN 0583-0214.
- ^ 張傳勇. 〈明清城隍封爵考〉. 《史林》 (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2017, 5: 83-95. ISSN 1007-1873.
- ^ 姚鐸《民風考聞.城隍》:「凡有城即有城隍廟,皆有諸司之設,名色繁多,各廟有異,唯皆以陰陽司主其事,俗言該司上奉城隍,揆鼐各官而為首,百僚稟事皆先關白之。」
- ^ 不是日本陰陽師 ,而是台灣「陰陽司」
- ^ 姚鐸《民風考聞.城隍》:「斯廿四司以駢偶名,名色齊整皆為民欲;豈讀書之士所作歟?」
- ^ 姚鐸《民風考聞.城隍》:「斯廿四司即以官省六部各司為名也。」
- ^ 【嘉邑鹿草安溪二隍殿】
- ^ 李焯然. 〈社群流徙與信仰遷移:新加坡的安溪移民與城隍廟的分靈活動〉 (PDF). 《成大歷史學報》 (成功大學歷史學系). 2009-06, 36: 55-76 [2021-01-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1-11).
外部連結
- 赵晓寰:〈元代城隍信仰:以《全元文》为中心的考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滨岛敦俊:〈朱元璋政权城隍改制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滨岛敦俊:〈明初城隍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朱海滨:〈明代浙江城隍周新信仰成立考——兼论省城隍神的诞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滨岛敦俊:〈明清江南城隍考——商品经济的发达与农民信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高万桑:〈清代江南地区的城隍庙、张天师及道教官僚体系〉。
- 羅士傑:〈城隍神與近代溫州地方政治——以1949年黃式蘇當城隍為討論中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城隍香火不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城隍的職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台灣府城隍廟(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