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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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論集論是研究集合(由一堆抽象物件構成的整體)的數學理論,包含集合和元素(或稱為成員)關係等最基本數學概念。在大多數現代數學的公式化中,集合論提供了要如何描述數學物件的語言。集合論和邏輯一階邏輯共同構成了數學的公理化基礎,以未定義的「集合」與「集合成員」等術語來形式化地建構數學物件。

樸素集合論中,集合是被當做一堆物件構成的整體之類的自證概念。

公理化集合論中,集合和集合成員並不直接被定義,而是先規範可以描述其性質的一些公理。在此一想法之下,集合和集合成員是有如在歐式幾何中的,而不被直接定義。

[编辑] 對集合論的異議

一開始,有些數學家拒絕將集合論當做數學的基礎,認為這只是一場含有奇幻元素的遊戲。埃里特·比修普駁斥集合論是「上帝的數學,應該留給上帝」。而且,路德維希·維根斯坦特別對無限的操作有疑問,這也和策梅羅-弗蘭克爾集合論有關。維根斯坦對於數學基礎的觀點曾被保羅·貝奈斯所批評,且被克里斯平·賴特等人密切研究過。

對集合論最常見的反對意見來自結構主義者,他們認為數學是和計算些微相關著的,但樸素集合論卻加入了非計算性的元素。

拓樸斯理論曾被認為是傳統公理化集合論的另一種選擇。拓樸斯理論可以被用來解譯各種集合集的替代方案,如結構主義模糊集合論、有限集合論和可計算集合論等。

[编辑]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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