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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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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
خُوِخُوِ
總人口
約1100~1200萬人(2020年)
分佈地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11,377,914(2020年)
 吉爾吉斯67,000(2016年)
 哈薩克63,000(2016年)
 寮國12,098(2015年)
 烏茲別克10,000(2016年)
 泰國>3,247(2000年)
 俄羅斯1,651(2010年)
 緬甸未知
語言
主要為漢語尤其是官話(包括中亞地區的東干語
宗教信仰
絕大多數為 伊斯蘭教遜尼派[1][2][3]
相關族群
漢族白族蒙古族
東干人潘泰人秦霍人
阿拉伯人波斯人突厥人
回族
漢語回族

回族小兒經خُوِخُوِ‎,回回;漢語拼音huízú),中國民族之一,古籍又稱回回東干,世居於黃河流域西北地帶,由內蒙古至山西、陝西、甘肅,以至於新疆中亞一帶,混有蒙古人波斯人大月氏人、塞種人粟特人阿拉伯人,以至於羌族藏族等不同血統[4][5]蒙古帝國時,以突厥人為主的中亞、西亞色目人,皆統稱為回回,居住在黃河西北地帶的突厥部落也被包括在其中[6]。受中亞與西亞伊斯蘭教傳播的影響,許多回族成為穆斯林,伊斯蘭教故稱為回教。元代之後,由新疆至中國南方的所有穆斯林群體,不分血統,都稱為回族,因此回族遍布全中國[7][6][8]。其中,長期居住於中國本部的族群,除了伊斯蘭教信仰外,血統、語言大部份已漢化,使用漢語,從外貌上與漢族難以區分。

中華民國成立後,政府宣揚「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之理念,其中「回」泛指中國境內包括維吾爾族在內的所有穆斯林群體。[9][10]使用漢語的穆斯林群體被中華民國政府認定為漢族之分支而非獨立民族,該群體在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名單中被稱為「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11]中國回教協會創始人、軍事將領白崇禧亦否認回族為單獨民族,認為其為漢人穆斯林,即漢穆[12]有學者稱該群體為漢族穆斯林(Han Chinese Muslims)[13],也有學者稱其為漢語穆斯林(Chinese-speaking Muslims)、中國穆斯林(Chinese Muslims)、華夏穆斯林(Sino-Muslims)等。[14]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回族成為官方認定的十個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之一,其族群則限縮為通用漢語且主要居住在中國內地各省份的居民,與維吾爾族保安族等分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尚有中亞東干族、緬甸潘泰人、泰國秦和人,皆屬於回族。

族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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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在黃河流域,有多個非漢族的族群居住,如義渠樓煩、白羊王等,後成為分別隸屬漢朝匈奴下的各部落,被統稱為胡人。其後有羯人突厥鮮卑粟特人昭武九姓)、沙陀部等胡人進入居住。在唐朝時,突厥汗國回鶻相繼控制此地,許多粟特人沙陀人突厥人部落在此活動。

回回或回族的名稱起源於回鶻的漢語翻譯,「回回」之名最早見於北宋沈括的《夢溪筆談[15][16],當時北宋與西夏間長期戰爭,回回意指居住在河西的甘州回鶻,被宋朝人用來泛稱居住在中國西方地方的夷狄。據中華民國學者呂思勉考據,在宋代時所稱的回回,主要為突厥中回鶻部的人民,他們的先祖為丁零,分布於今新疆一帶,以至於陝西、甘肅一帶[4][5]

蒙古帝國成立時,將中亞、西亞的部落居民,統稱為色目人。南宋彭大雅的《黑韃事略》已有記錄,以回回來稱呼色目人。在元朝時,色目人在中國普遍被稱為回回[6],元憲宗時,官方已採納「回回」作為色目人的稱呼。

在唐代時,信仰穆斯林的阿拉伯人與波斯人,分別由北方絲路與南方海路進入中國經商並住居。當時生活在中國南方福建、廣東一帶的穆斯林居民被稱為「蠻裔蕃客」、「三世蕃客」、「五世蕃客」,有蔑稱「獠」,尚未被稱為回族[7]。至蒙古帝國時代,西亞色目人中,被稱為「撒兒塔兀勒」(Sartaghul)的穆斯林族群在色目人中的數量增加,成為主流,在元朝中後期,凡是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不分來自中亞、西亞、南亞、東南亞和非洲,皆被統稱為回回[7]。至明朝至清朝時,回回被改稱為回民,或回族。與元朝相同,無論是在西亞、新疆,或是陝西、甘肅,或是在福建、廣東、雲南,只要是穆斯林群體,皆被稱之為回族[6][8]

回族這個稱呼到中華民國仍然保持下來,為五大民族之一。但在當時民族認同與宗教認同之間沒有清晰的界限,回民在大範圍內仍然屬於一種宗教身份。除了在新疆的維吾爾族,由於其本身鮮明的民族特性而得以脫離「回民」身份;居住在中國內地的穆斯林群體則被中華民國政府稱之為內地回民內地回教同胞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等,在承認其宗教特性的基礎上、對於其民族屬性猶豫不決。對於回族是否屬於漢族,在當時有許多不同見解,如金吉堂說內地回民不是漢族,黃鎮磐則說「回以名教,非以名族」。[17]

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回族被確立為一種民族, 同樣信仰伊斯蘭教而從屬於不同民族的群體得以在民族成分上區分。中共的劃分和識別事實上符合明代至清末以來的對中國本部回族人口的慣有認知。根據16世紀以來進入中國的西方耶穌會成員和外交人員的觀察,陜甘滇及華北的回回向來被視為具有外國血統的內附族群。雖然在生活方式上不斷涵化,但是在和主體民族的互動中經常處於被歧視的地位並被賦予蠻夷的特徵。[18][19] 在清代,雖然滿洲統治者普遍不對「諸回」區分,但是一旦處在多個穆斯林群體共處的情況,中國本部回回的民族屬性便被明確指出,而非將其視為「漢人」。如「蒙民惶而愚,纏民巽而惰,回民狡而殘」。此處的回民特指陜甘回變後西遷入疆的回族,而「纏民」則指綠洲地帶的突厥語穆斯林。[20]

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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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回族定義為不分宗教的民族,[21] 包括不信奉伊斯蘭教的群體。[22]官方所認定的回族是以通用漢語的穆斯林群體為主體,但少數為不以漢語為母語的穆斯林(例如回輝人)以及擁有西亞等地外國血統的居民(例如色目人後裔)。少數回族人不信仰伊斯蘭教,然而仍保留回族的身份認同及部分習俗。

回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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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爾吉斯卡拉科爾一座清真的宣禮塔
吉爾吉斯卡拉科爾的一座東干族清真寺

回回是明清時期中原穆斯林(白回)、波斯基督徒(黑回)和猶太人(藍回)的通稱。被認為起源於回紇(回鶻),是8世紀和9世紀回鶻國的名稱,雖然古代維吾爾人不是穆斯林。回回這個名稱在元朝明朝來泛指所有外國人(穆斯林、景教基督徒或猶太人)。[23] [24]

東干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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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干族(俄語:Дунгане)是中亞新疆使用的一個名稱,為講漢語的穆斯林。在俄羅斯和中亞國家的人口普查中,回族與漢族不同,稱為東干族。然而,在中國和中亞,東干族人都稱自己為「老回回」或「中原人」,而不是東干。

「東干」這個名字有時指所有來漢地的穆斯林,如東鄉族和撒拉族,除了回族。根據報導,回族不喜歡被稱呼東干這個詞彙,一般稱自己為「回回」或「回子」。

前蘇聯地區,「東干人」(дунгане)一詞成為1870年代和1880年代移居俄羅斯帝國(主要是今天的吉爾吉斯和哈薩克東南部)的講漢語的穆斯林後裔的標準稱呼。[25]

潘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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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泰人是緬甸對居住在緬甸境內的穆斯林及其後裔的稱呼。潘泰人主要是清代因經商或者雲南戰爭的原因遷移到緬甸境內的雲南回族穆斯林。在泰國,來自雲南的回族穆斯林被稱為秦霍人( จีนฮ่อ )。[26][27]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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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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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最初與突厥汗國聯合,後與回鶻聯手。在唐朝時,西域大食(阿拉伯)、波斯多次遣使入唐,不乏兼職商人,其中有留居中國者,稱為「蕃客」。大食還曾派兵協助鎮壓安史之亂,這批士兵也留在了中國。唐天授年間(690-692年),廣州、揚州、泉州的阿拉伯人數以萬計。貞元三年(787年),留居長安的使臣達4000人。乾符六年(879年),黃巢攻入廣州,屠殺伊斯蘭等宗教信眾10-20萬人(據阿拉伯人記載)。足見當時留居中國者甚眾。[7]

唐朝末年,甘州回鶻控制陝西、甘肅一帶,沙陀突厥佔有山西。回鶻與唐滅亡後,北宋及喀喇汗朝建立。兩宋時期,蕃客絡繹不絕。雲南省保存的《咸陽王撫滇功績節略》中稱咸陽王按即賽典赤·贍思丁始祖所非爾於宋神宗(熙寧年間)「加封寧彝慶國公,厚賜金。散來人於山左右淮泗之間墾種,卒贈朝奉王……。」喀喇汗朝則以伊斯蘭教為國教,與北宋修好。遼被擊敗後,耶律大石自立為王,吞併喀喇汗朝,允許伊斯蘭教仍在中亞廣泛傳播。同期伊斯蘭教也在東南亞廣泛傳播。[7]

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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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1223年的成吉思汗西征和1256—1260年的旭烈兀西征,把中、西亞納入蒙古帝國版圖,此間被俘虜的奴隸數量達到幾十萬,其中穆斯林稱為「撒兒塔兀勒」,南宋將其翻譯為「回回」。這些穆斯林除了部分工匠、官仕、商人、學者、醫師等外,大部分被編為蒙古國的「西域親軍」、「諸道回回軍」、「阿速回回軍」、「阿兒渾軍」「探馬赤軍」、「哈剌魯軍」等,被分散安置在大蒙古國各地屯聚養牧,上馬備戰,下馬墾牧。

大蒙古國窩闊台汗六年(1234年)實施了「乙未籍戶」制度。來自中亞、西亞一帶的穆斯林有阿拉伯人,波斯人,突厥人。來自阿拉伯的回回被稱為「白帽回回」,來自波斯的被稱謂「黑帽回回」,被大蒙古國正式編入戶籍,名之「回回戶」。在元朝官方文書或詔令中,回回與其他民族也就明顯區分開來,如元代《祥符圖經》對民族描述是:「蒙古畏兀兒、回回、也里可溫、河西(西夏)、契丹女真漢人八類」。

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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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禁止胡語、胡姓、胡服,禁止蒙古、色目人(含回回)內部通婚。此禁令在成祖時期有所鬆弛,在土木堡之變後又得到加強。到嘉靖年間,泉州的回回人多已不通阿拉伯文、波斯文。《大明律》列明:「凡蒙古色目人,聽與中國人為婚姻,要兩相情願,不許本類自相嫁娶,違者杖八十,男女入官為奴。」只有在中國人不願與回回、欽察結婚時,才允許自相嫁娶。[28]

明朝政府、軍隊中仍有許多回回人,例如明軍曾派遣回回部隊鎮壓西南苗族和當地其他原住民族的武裝反抗,後來還有回回部隊定居在湖南常德,其後裔仍然生活在那裏[29]兩代時,回回人陸續開始進入雲南。他們多居壩區,由於人多地少,所以雲南回回人多以經商為業,從事起雲南瀾滄江與緬甸之間的馬幫貿易活動。於是漸漸有回族人開始在緬甸定居。19世紀中葉,雲南爆發了杜文秀領導的回民起義。起義失敗後,有大批回回遷入緬甸。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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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將不食黑肉(豬肉)的一神論者泛稱為回回(回民),除了河南開封的藍帽回回,均是伊斯蘭教徒。日常使用漢語,漢化回回被稱為漢回、熟回。使用蒙古語族語言,並保持蒙古人游牧生活方式的回回,多稱蒙古回回、蒙回,其中甘肅有東鄉回(今東鄉族),以及類似的保安回(今保安族)。使用突厥語族的回回,今青海撒拉族稱為撒拉回。生活在新疆的維吾爾人先民,則被稱為回人、「纏回」、「生回」,在北京又被稱為紅帽回回。還有番回等稱謂。「纏回」、「纏頭回」、「纏頭回回」亦可稱西北地區的回民。中土十回雖然名稱不同,但至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並不強調其區別,在生活上甚至在教門革新上保持高度聯繫和一致性。

清代是回民反抗最頻繁的一個朝代,回民反清暴動從清朝初年持續到清朝滅亡為止。雖然傳統上回民也受到歷代清朝皇帝的相當優遇,例如能參加科舉考試,且許多人也能在文武兩途出仕,儘管其職位通常並不很高。但在1762年,清帝頒發了歧視回民的法律。例如,陝西甘肅的回民犯了盜竊和搶劫罪必須充軍到雲南貴州,有時還處以終生戴枷,比起其他族群在犯同類案件時輕科的笞刑要嚴重。另外,由於十九世紀生活日益困難,漢人愈發將回民看作土地佔有和貿易方面的對手。當漢回兩民訴訟時,漢族官員往往偏袒漢民,而滿族官員又對回民存有偏見,因此裁決很少持平正態度。一些漢族士大夫也對這種情況有所記載:「向來地方官偏袒漢民,凡爭訟鬥毆,無論曲直,皆抑壓回民」,「官吏既袒漢民,又以回之易與也。輒任意出入其法,回眾殺漢者抵死,漢殺回者,令償斂銀二十四兩」,清朝皇帝也記載:「該回民等久隸中華,同受國家覆育之恩,含毛賤士二百餘年,其間登仕版者,亦復不少,豈無天良?何至甘為叛逆?推原其故,始則由地方官辦理不善,遇有互斗等事,未能持平辦妥,以致仇釁日深。」[30][31]

清朝同治年間,官員腐敗,滿清在雲南統治採取高壓手段以達到離間漢族和少數民族的目的。期間發生很多民族起義皆以平等自由為目的。杜文秀清末曾中舉人。目睹滿清之昏聵,聯合雲南18族征討昆明,雲南震動。滿清派兵彈壓。

陝甘回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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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清朝同治年間,清朝的西北地區和西南地區爆發了長達十餘年的同治陝甘回變及雲南回變,遍及陝西省甘肅省雲南省(清朝的甘肅省包括今天的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部分地區),最後被平定。這場同治陝甘回變陝西省甘肅省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平民傷亡巨大。漢回雙方互相屠殺洩憤伴隨整個事變過程,左宗棠所屬漢軍在陝西省屠城造成200萬回族被殺,致使陝西省僅有西安市還有回族生活痕跡。戰爭長達13年,甘肅省(包括今寧夏)損失約80%人口。之後,很多回民遷徙到哈薩克吉爾吉斯,逐漸發展成為東干人東干族現今散布在吉爾吉斯楚河州哈薩克江布爾州,人口約10萬。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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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族共和中的「回」,乃泛指信仰回教(伊斯蘭教)的民族,包括維吾爾族。國民政府時期,民族主義者試圖將漢地所有族群都納入漢族系統,將回族當作說漢語但信仰回教的普通國民。廣西的白崇禧和寧夏的馬鴻逵等,自我認同是漢人穆斯林。1928年,甘肅發生涼州事變第四次河湟事變,當地回族和漢族發生衝突,造成數十萬人傷亡。

中共立場與國民政府相反。1936年10月中國共產黨成立 「陝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1938年1月,馬本齋在河北省滄州獻縣東辛莊組建抗日武裝——回民支隊。後馬本齋率部參加八路軍。3月,馬本齋部到河間與馬仲三部合編,馬本齋被委任為隊長,馬仲三為副隊長,劉文正為政治主任。回民支隊成立後,先後參加了第二次勝芳保衛戰青滄戰役、子牙河東戰鬥和南減河等戰鬥。1942年6月馬本齋任八路軍冀魯豫軍區第三軍分區兼回民支隊司令,回民支隊為晉察冀邊區司令員呂正操所轄。

潘泰人緬甸對居住在緬甸境內的中國穆斯林及其後裔的稱呼,屬於緬甸華人的一部分。信仰伊斯蘭教哈乃斐派。潘泰人主要是清代因經商、戰亂等原因遷移到緬甸境內的雲南回族人。主要居住在緬甸(曼德勒當陽東枝佤邦班弄)、寮國和泰國北部地區。

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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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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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湖北省漢口,1934-1935年。在回民族買肉店外的店牌有「清真」(حلال ;Halal)兩字,代表伊斯蘭教符合教規食物
雲南昆明一家清真餐廳
上海一家清真麵食館
陝西西安的穆斯林餐廳

回族在飲食上有許多講究和忌諱。這些習俗,蓋源於伊斯蘭教法哈乃斐派沙菲爾教法學派的飲食觀點,並且受到古老的中亞和古波斯傳統影響,即清真食品。傳統上,由於篤信伊斯蘭教,豬肉、酒水等自然是禁忌。這一特點也是與漢族和其他東亞民族飲食區別最為明顯之處。

  • 禽類:吃穀物、有嗉子、似雞嘴的可以吃。如雞、鴨、鵝、鵪鶉、鴿、麻雀、大雁等。似鷹嘴、食肉的則不能吃,如老鷹、梟、騖、禿鷲、烏鴉、喜鵲、啄木鳥等。
  • 獸類:反芻(倒嚼)、有四蹄、蹄分兩半、性情馴善的可食。如牛、羊、駱駝、鹿等。反之則不可以,如豬、狗、貓、虎、豹、狼、獅、鼠、蛇、馬、驢、騾、猴及熊、象等。
  • 水產:回族一般遵循的哈乃斐教法學派涉及的範圍比較詳細。腹下有,身上有,脊上有刺,有頭尾的,如鯉魚鰱魚鯽魚草魚黃花魚帶魚等可以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鯨魚鯊魚青蛙烏龜海豚海豹海狗海獅等,還有「像魚不是魚、叫魚不是魚」的也在禁忌之列,如泥鰍甲魚貝類等。沿海地區居住的部分回民食用這類海鮮。
  • 蓋碗茶:回族還有喝糖茶的嗜好,也許源自阿拉伯人愛吃甜品的習慣。所選茶葉一般以「陝青」、「茉莉」為主。喝蓋碗茶的花樣甚多,如用陝青茶、白糖柿餅紅棗沏泡「白四品」;用磚茶、紅茶紅棗、果幹沏泡的「紅四品」;用花茶冰糖白糖紅糖紅棗核桃仁桂圓肉芝麻葡萄乾柿餅果乾等沏泡的「十二味香茶」。
  • 其他:如果在旅途中或其他困難的條件下,借用漢族的鍋,也必須用大火燒過一陣,方才使用。回民所吃的牛、羊、雞、鴨等可食畜、禽,在內地一般都請阿訇或者伊斯蘭教學識深厚的人宰,在有些情況下也請懂得宰牲戒規的回民宰牲。回民不稱殺,稱宰。

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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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牛街禮拜寺
甘肅臨夏市馬萊池陵
寧夏銀川台子清真大寺

回族建築風格以各地清真寺為典型代表。回族由於信仰伊斯蘭教,往往在居住地先建有清真寺,而聚居在清真寺附近。回族聚居地通常被稱作坊或回坊。

回族清真寺的建築風格因學派而異。格迪目派英語Gedimu受中華文化影響,建造了看起來像中國廟宇的清真寺;另一派依赫瓦尼派建造的清真寺則以中東阿拉伯風格為主。

因為長期生活在中國內陸各省份,傳統的回族清真寺是帶有伊斯蘭建築風格的中國傳統建築。現存廣州懷聖寺北京牛街禮拜寺西安大清真寺泉州清淨寺等。

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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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賈布蓋頭為回民婦女常見服飾
回回帽為回民男子常見服飾
回族男女服飾
西安的一間清真餐廳,身穿希賈布蓋頭的回族婦女正在販賣糕點

回族民族服裝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和伊斯蘭教特色。主要有坎肩、戴斯達爾(戴斯他勒)、麥賽海襪、准白、禮拜帽、蓋頭等。

回族的服飾,根據性別形成了男子服飾和女子服飾,且男女服飾區別很大;根據年齡形成幼兒服飾、成年服飾和老年服飾,回族女性服飾分未婚服飾、已婚中年服飾和已婚老年服飾;根據地區和季節、宗教職業形成不同的服飾等。

  • 男子服飾

(一)回回帽塔基亞

亦稱「禮拜帽」,為穆斯林出於宗教目的而戴,回族穆斯林在禮拜磕頭時,前額和鼻尖必須著地,戴無沿帽行動更為方便,遂發展成為一種服飾習俗。回回帽有白、灰、藍、綠、紅、黑等顏色,有的是純色,也有很多帶伊斯蘭風格裝飾或圖案、文字的,如星月圖案、阿拉伯文的「真主至大」、「清真言」等,可根據季節和場合的不同選擇戴哪種合適。

(二)戴斯他勒特本

為波斯語音譯,意為清真寺的阿訇或教長頭上纏的布。回族除了戴白帽外,有些也用白、黃色毛巾或布料纏頭,俗有「纏頭回回」之稱。戴斯他勒長度一般為9尺或12尺。纏頭時有許多講究,前面只能纏到前額髮際處,不能把前額纏到裡面,纏巾的一端要留出一肘長吊在背心後,另一端纏完後壓至後腦勺纏巾層里。過去回族頭纏戴斯達爾的較多,多數回族羣眾習慣戴白帽,清真寺裏的阿訇和毛拉則纏頭的比較多。

(三)麥賽海襪

亦稱麥賽襪子,是北方回族老人冬天穿的一種皮製襪子。

(四)坎肩

是回族男子服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表現了回族簡樸、大方的民族特點。男子一般上穿白色對襟褂,外套黑色對襟坎肩,回族根據不同的季節,穿不同的坎肩,有夾的、棉的,還有皮的。既可當外套,又可穿在裡面。回族有尚武習俗,穿上坎肩,挽袖子洗手洗臉、幹活、習武既方便又保暖。

  • 女子服飾

(一)蓋頭希賈布

是回族等穆斯林婦女傳統的頭巾,用於遮蓋頭髮、耳朵、脖子和胸部,露出面孔。伊斯蘭教把婦女頭髮列為「羞體」,《古蘭經》強調指出,穆斯林婦女必須「俯首下視,遮其羞體」,為了遮髮,同時也為了防沙保潔,於是逐步形成了穆斯林婦女穿戴蓋頭的習俗。蓋頭傳統上有綠、青、白三種顏色,有少女、媳婦、老人之分。一般少女戴綠色的,已婚婦女戴黑色的,有了孫子的或上了年紀的老年婦女戴白色的。戴綠蓋頭顯得清俊嬌麗;戴白蓋頭顯得乾淨持重;戴黑色蓋頭顯得素雅端正。[32]

(二) 大襟

回族婦女的傳統衣服一般都是大襟為主,裝飾內容多樣。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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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方面,回族注重男女雙方在民族和生活習慣上的一致,主張族內婚,男女「婚姻無貧富,必擇善良」,不重門第、富貴,而注重雙方品德和才貌。假若對方不信教,需得信教方可。舉辦婚禮時要請阿訇念「尼卡哈」,寫「依扎布」(證婚書),男方還要給女方聘金(根據男方條件而給予女方並由女方單獨擁有支配的一定數量的錢財)。

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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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回族傳統,去世稱「無常」、逝者稱「亡人」。人「無常」後,用寫有《古蘭經》的白布包裹,男子三層白布:大臥單、小臥單、夾夾,女子會多兩層,包括頭巾和裹胸,行伊斯蘭教式的簡單土葬。在回族作家霍達的小說《穆斯林的葬禮》中,對回族的喪葬傳統有詳細的描述。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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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以漢語為交際語言,和很多東亞文化圈中的民族一樣,通常回族姓名與漢族姓名的構成基本上是一致的,由「單字姓」加「單字名」或「雙字名」組成。同時受伊斯蘭教影響,回族人有經名,即伊斯蘭教教名,又叫回回名[33]。經名一般會在孩子出生三天內請阿訇來做取經名的儀式,經名多是伊斯蘭教的先知聖人以及寓意美好的阿拉伯語人名

當代回族人士也會使用名在前姓在後的排列,同時不使用單字或雙字名,如節目主持人李詠的女兒就取名為法圖麥·李。

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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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姓氏漢族姓氏相同,多為單字姓,回族姓氏的形成和由來有主要有五種原因:

  1. 由古波斯和阿拉伯語讀音引申而來的,如採用漢姓的諧音、近音以名改姓等;
  2. 由祖姓演變而來的,如變繁為簡、諧音、近音等;
  3. 由曾得到過的尊號或源來地名變繁為簡、採用諧音等而產生;
  4. 由各代皇帝賜給或御批(改)而產生的(一般會使用國姓或不饒口的姓氏);
  5. 歷史上因戰亂、民族衝突等為避仇躲難而隱姓埋名,或者借用周邊漢人鄰居、朋友姓氏的(此類考證起來比較難)。

常見的回族姓氏有白姓馬姓穆姓木姓(Mohammad)、沙姓 (Sadiq)、丁姓(din),此外,回族人口亦有很多哈姓海姓閃姓納姓黑姓常姓楊姓李姓鐵姓脫姓的人。參見回族十三姓

名字(經名、官名、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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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人名同時受漢族文化和伊斯蘭教的影響,回族人通常為嬰兒取一個經名(阿拉伯人名譯音,字數不定)。在入社會或上學時,再起一個單字或雙字漢文名字,冠以姓氏稱之,回族俗稱官名[34]。也保留原有經名的做法[33]

一般回族只取經名,較少起乳名。近年來,也出現了取乳名的現象。但有乳名的回族,一般都有經名。同時經名可以替代乳名,乳名決不可以替代經名[33]

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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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吉為阿拉伯語「حاج‎」的音譯,是完成朝覲穆斯林尊稱。

例如: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會長陳廣元阿訇,被稱做哈吉·希拉倫丁·陳廣元

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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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於青海西寧東關清真大寺祈禱
寧夏一個回民家庭慶祝開齋節
上海楊浦區江灣清真寺的宰牲節

傳統上,回族信仰伊斯蘭教遜尼派,十七世紀以來,部分回族人接受了伊斯蘭教神秘主義的蘇菲派觀點。本土化的伊斯蘭教對回族族群的形成,共同意識和集體記憶的塑造及生活方式都產生了關鍵影響。因此回族人士的飲食慣、姓名和文化習俗等均與伊斯蘭文化有關。

1949年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回族屬於中國五十五個官方少數民族之一,與維吾爾族裕固族等分開,並且建立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回回民族」經過被識別為一個官方承認的「回族」,固化了之後的「回族」既失去了將已脫離回回伊斯蘭文化的個體排除出這個群體的機會,也失去了外來改宗者加入的可能。文化大革命期間,由於政府的強勢干預,「回族」內部形成了一定的世俗化人口[35]。1976年毛澤東過世後,「中國人民」和「各民族」的說法漸漸回歸「中華民族」的方向。

基因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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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群體的父系單倍群構成情況[36]

  其他(35.16%)
  O-F8(10.89%)
  O-F46(9.91%)
  O-F11(8.34%)
  R-M198(7.12%)
  O-M307(5.70%)
  C-F3895(5.54%)
  Q-M120(2.12%)
  C-F845(2.01%)
  O-F238(1.97%)
  O-F993(1.89%)
  N-M1819(1.65%)
  J-M304(1.65%)
  O-F1252(1.53%)
  R-M269(1.22%)
  J-P58(1.18%)
  O-F837(1.06%)
  N-L666(1.06%)

人類Y染色體DNA單倍群O-M122東鄉族保安族撒拉族等穆斯林少數民族中存在著,約佔24-30%,這些民族基因遺傳和回族差別不大。而Y 染色體單倍群單倍群R1a英語Haplogroup R1a(印歐東支基因)佔17-28%。其他單倍包括D-M174單倍群Q常見於東亞民族和西伯利亞民族。藏緬人、漢人、寧夏回族和遼寧回族共享了相當多的源自東亞本土的父系Y染色體,大多數回族基因都與漢蒙族群和東鄉族相近,小部分有西南亞人和中亞人基因。

中亞各族群對回回群體的形成貢獻非常明顯。從基因遺傳看出回族主體為古代東亞本土居民和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西亞人(波斯人突厥人及其它西部歐亞大陸民族)通婚的後裔,經過好幾代不斷和漢藏等族群的通婚或通過伊斯蘭化以漢人為主的中原人群,其常染和大多數東亞民族差距不大。[37]

2021 年的一項概覽研究估計,中國西北少數民族基因與西歐亞大陸民族相關的混合比例約為 9.1%,與東歐亞大陸民族相關的基因為90.9%。研究還表明,中國西北少數民族(包括維吾爾族、回族、東鄉族保安族裕固族撒拉族)之間存在密切的遺傳親緣關係,這些民族與其他東亞民族,尤其是突厥語族群密切相再次是蒙古語族群和通古斯民族,表示「阿爾泰語系民族」有共同祖先。[38]

另一份以寧夏回族為主要樣本的實施於2021年5月的研究表明,回族人的起源和基因組多樣性意味著西方和東方歐亞人之間復雜的接觸歷史。根據該結果,與全球其他人群相比,寧夏回族與東亞人群的關系最為密切。此外,寧夏回族雖然與本地其他人口共享大部分的基因構成,但他們在遺傳上是有區別的,這歸因於當地回族的非東亞血統。回族經歷了至少兩波混血事件。第一次可能發生在1025年前,反映了唐朝後期和五代十國時期密集的東西接觸。最近的一次混雜發生在500年前,相當於明朝時期。 [39]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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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主要從事農業,農戶多附帶經營牧業或運輸業、手工業、小商業。回族工匠在制香、製藥、製革、制炮以及礦產的開採上都較。回族以善於經營著稱,傳統行業有珠寶玉石業、運輸業及清真牛羊屠宰和清真食品加工業和餐飲業等。

歷史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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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在歷史上為東西文化、科學交流做出了貢獻。為中國引入了波斯的天文學,並曾將中國的造紙術黑火藥傳播至西亞。

天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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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阿拉伯與波斯科學技術傳入中國。元世祖忽必烈在尚未登基之前,就徵招「回回為星學者」。回族翻譯及帶來諸如托勒密的《天文大集》、伊本·優努斯(又譯作尤尼)的《哈基姆星表》(又譯作《哈基姆曆數書》)等天文學著作。1260年,元朝承金國舊制,設立司天台,1271年正式設立回回司天台,1312年設立回回司天監。後來還任用了一大批以札馬剌丁(又譯作扎馬魯丁、扎馬剌丁)為代表的天文學家管理此類工作。

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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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回藥方》是中國的大型綜合性回回醫藥學典籍,作者不詳,原有36卷,少數殘本現可見於北京圖書館。該書多以漢語書寫,同時夾雜許多阿拉伯語波斯語醫藥術語及漢語音譯。從殘本目錄可以看出,《回回藥方》是一部包括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骨傷和皮膚病等科,具有中西特色的醫學典籍。原書36卷,現存殘卷4卷,殘卷目錄124頁,每頁15行,每行上下各列舉一個藥方。殘卷約有三千餘藥方[40]

中國回族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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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是中國分布最廣泛的少數民族,也是各省級行政區主要少數民族。中國有回族10,586,087人(2010年人口普查),占少數民族人口的9.33%,占總人口的0.79%,列第三大少數民族。省級行政區中,回族人口過百萬的有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省;回族人口最少的為海南省,有8,372人。回族占少數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為寧夏回族自治區,達到98.24%,其次為安徽省(此處嚴重錯誤),達到84.84%;回族在少數民族中所占比例最低的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為0.19%。回族占地區人口比例最高的為寧夏回族自治區,達到33.95%,其次為青海省,達到15.62%;回族占地區人口比例最低的為江西省,為0.02%。在寧夏、甘肅、青海、陝西最多。

回族聚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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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於1958年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於新疆甘肅各設有1個回族自治州青海河北等6省區設有6個回族自治縣、5個回族與其他民族組成的聯合自治縣;另外河南有3個回族區內蒙古呼市有1個回族區(回民區)。另外部分省市區份設有回族鄉回族村

回族少數族群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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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聚居在中國西北的回族群體外,中國其他地區也有一些迥異的回族族群。

海南島的回族,又稱回輝人:古代占婆國遺民的後代,因逃離越南對占婆國的侵占和壓迫而移入海南的,現在幾乎全部居住在三亞羊欄鎮一帶,羊欄回族使用回輝話。據語言學者分析,回輝話與古代占婆國的占語(分佈在現在的越南中南部和柬埔寨東部邊緣)同源。海南島回族長期以來和大陸回族保持著密切的宗教文化交流,以傳統的經堂教育為紐帶,海南回族早在清代就被納入了傳統意義上中國回回民族的文化圈,因此在身份認同上也普遍和中國回族無異。

回族自治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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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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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村(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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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都司鎮西馬海村
  • 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胡集鎮東馬海村
  • 河南省許昌市襄城縣麥嶺鎮後紀村
  • 河南省許昌市襄城縣麥嶺鎮白廟村
  • 河南省許昌市襄城縣麥嶺鎮黃莊村
  • 河南省焦作市博愛縣二仙廟村
  • 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堽城鎮西台里村
  • 山西省長治市壺關縣五龍山鄉東黃野齊村
  • 遼寧省瀋陽市瀋河區回族小區
  • 河北省保定市定興縣六里舖回民村

中國回族人口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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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中國第五次人口普查各地區回族人口列表(普查時點人口,單位:人)
排序
地區
總人口
回族
占回族
人口比重
(%)
占地區少數民族
人口比重
(%)
占地區
人口比重
(%)
占地區民族
人口的位次
合計 1,245,110,826 9,828,126 100 9.33 0.79 第04位
31省份合計 1,242,612,226 9,816,805 99.88 9.33 0.79 第04位
G1 西北地區 89,258,221 4,779,851 48.63 27.38 5.36
G2 華北地區 145,896,933 1,222,373 12.44 14.02 0.84
G3 中南地區 350,658,477 1,194,849 12.16 4.04 0.34
G4 華東地區 358,849,244 1,164,675 11.85 46.60 0.32
G5 西南地區 193,085,172 941,027 9.57 2.61 0.49
G6 東北地區 104,864,179 514,030 5.23 4.70 0.49
1 寧夏 5,486,393 1,862,474 18.95 98.24 33.95 第02位
2 甘肅 25,124,282 1,184,930 12.06 53.88 4.72 第02位
3 河南 91,236,854 953,531 9.70 83.38 1.05 第02位
4 新疆 18,459,511 839,837 8.55 7.66 4.55 第04位
5 青海 4,822,963 753,378 7.67 33.98 15.62 第03位
6 雲南 42,360,089 643,238 6.54 4.54 1.52 第08位
7 河北 66,684,419 542,639 5.52 18.69 0.81 第03位
8 山東 89,971,789 497,597 5.06 78.64 0.55 第02位
9 安徽 58,999,948 337,521 3.43 84.84 0.57 第02位
10 遼寧 41,824,412 264,407 2.69 3.94 0.63 第04位
11 北京 13,569,194 235,837 2.40 40.28 1.74 第03位
12 內蒙 23,323,347 209,850 2.14 4.32 0.90 第04位
13 天津 9,848,731 172,357 1.75 64.56 1.75 第02位
14 貴州 35,247,695 168,734 1.72 1.27 0.48 第10位
15 陝西 35,365,072 139,232 1.42 78.92 0.39 第02位
16 江蘇 73,043,577 132,582 1.35 51.01 0.18 第02位
17 吉林 26,802,191 125,620 1.28 5.12 0.47 第05位
18 黑龍江 36,237,576 124,003 1.26 7.00 0.34 第05位
19 四川 82,348,296 109,960 1.12 2.67 0.13 第05位
20 福建 34,097,947 109,880 1.12 18.82 0.32 第03位
21 湖南 63,274,173 97,368 0.99 1.52 0.15 第05位
22 湖北 59,508,870 77,759 0.79 2.99 0.13 第04位
23 山西 32,471,242 61,690 0.63 59.80 0.19 第02位
24 上海 16,407,734 57,514 0.59 55.37 0.35 第02位
25 廣西 43,854,538 32,512 0.33 0.19 0.07 第05位
26 廣東 85,225,007 25,307 0.26 1.99 0.03 第08位
27 浙江 45,930,651 19,609 0.20 4.96 0.04 第06位
28 重慶 30,512,763 10,064 0.10 0.51 0.03 第04位
29 江西 40,397,598 9,972 0.10 7.93 0.02 第03位
30 西藏 2,616,329 9,031 0.09 0.37 0.35 第03位
31 海南 7,559,035 8,372 0.09 0.64 0.11 第05位
現役軍人 2,498,600 11,321 0.43 10.13 0.45 第04位

知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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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色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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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內地的中西亞穆斯林漢化群體後代,即回族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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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麻貴(明代軍事將領)
  • 楊應奎(詩人,正德六年進士)
  • 胡登州(明代穆斯林學者,經堂教育創始人)
  • 王岱輿(明代穆斯林學者,以儒釋經先導者之一)
  • 梁檀 (畫家,書法家, 詩人)
  • 米喇印 (南明甘肅地區抗清起義軍領袖)
  • 丁國棟 (南明甘肅地區抗清起義軍領袖)

清(內地穆斯林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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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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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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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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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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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文化・教育屆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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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體育・曲藝屆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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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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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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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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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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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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