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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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會(拉丁语:Ecclesia Catholica),即罗马大公教会,是以羅馬主教(教宗)為首的教會,為基督宗教的主要宗派之一,自承其歷史從耶穌基督創立以來一脈相承。在大多數場合,天主教會即等同於天主教。截至2011年,天主教會在全球擁有約1,195,671,000名信徒[1],約佔同時期總人口的六分之一,是基督宗教中信徒人數最為龐大的教會。現時教宗為方濟各,2013年3月13日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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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源由[编辑]
西元5世紀,羅馬帝國分裂為東、西兩部份之後,東羅馬帝國奉君士坦丁堡主教為正宗,並演變成日後的東正教;而原領導教務的羅馬主教,則成為了分裂後西羅馬帝國的正宗,並逐漸獨承教宗的稱號,當時各地方教會普遍承認羅馬主教為宗徒長伯多祿的繼承人,並在教會擁有首席的領導地位。
11世紀發生東西教會大分裂後,當時的教會分裂為以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為首的正教會,和以羅馬教宗為首的公教會,「羅馬天主教會」、「羅馬天主教」、「羅馬公教」等別名由此而來。天主教會自認為自身是普世的教會,而新教徒常加註「羅馬」一詞以否定其普世性,以顯示出其僅是由羅馬教宗領導的教會。
組織與信徒[编辑]
聖職人員[编辑]
天主教的聖職人員按神品等級可分作3類,分別為主教、神父(即司鐸)及執事。主教為十二門徒的繼承人,通常負責管理一教區所有事務。主教是由教宗親自任命,合法繼承人將被授予完滿的神權,有權祝聖新司鐸。主教是由天主制定繼承宗徒位者,藉賜於他們的聖神被立為教會中的牧人,使之成為教義的導師、神聖敬禮的司祭和治理的服務者。
教宗,即宗徒之長聖伯多祿的繼承人,也是羅馬主教,普世教會的首牧,"為世界主教團的首領、基督的代表、普世教會在現世的牧人;因此由於此職務,他在普世教會內享有最高的、完全的、直接的職權,且得經常自由行使之。"[2] "教宗由於其職位,不僅享有對普世教會的權力,而且對所有個別教會及其信眾擁有職權的首位...羅馬教宗在盡其普世教會最高牧人職務時,常與其他主教們,而且與普世教會共融聯合一起;但他有權按照教會的需要,規定執行職務的方式,即由其個人或與主教們集體執行。"[3]教宗可召開,親身或派人主持之,遷移、終止或解散大公會議,也可以批准該會議的法令。[4]現時按教會法,教宗由合資格(即80歲以下)樞機們當中選出,尤如早期教會中聖伯多祿宗徒為十二門徒之首。神父(司鐸)為主教的聖職協助者,可舉行彌撒聖祭,施行聖事(除祝聖司鐸和施放堅振外),協助主教牧養天主的子民(即管理堂區事務與教導教友)。執事又為主教的世俗事務協助者,主要以服務為主,也有宣讀聖言 ,協助分送聖體等。執事通常是過渡性質,是司鐸候選人升為神父的過渡,但也設有可允許已婚者擔任的終身執事,此級神品於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後恢復。
樞機則為教宗的助手和顧問,由教宗直接任命,大部份樞機由主教擔任,少有由神父擔任。樞機的職責主要為輔佐教宗,負責協助教宗管理普世教會的日常事務。例如各聖部部長皆由樞機出任。1983年頒布的天主教法典(參照349條及356條)則稱樞機為特別組成的團體 〔稱為(樞機團)(College of Cardinals)〕,依法享有選舉教宗的權利,並以集體方式協助教宗處理較重要的事項,或個別地協助教宗處理普世教會的日常事務。樞機體制是教會設立的一種職務(教律),並非建基於神律,亦不是神品(聖秩)的一個等級。 樞機的職務,源於羅馬教區的司鐸團(Presbyterate)。[5]
修士及修女並非聖職人員,而是修道者,即願意以其獨特方式(如按不同神恩以服務或祈禱的方式)渡奉獻生活的平信徒。
教會組織[编辑]
與聖職人員相對應的則是教會的組織制度。天主教會的組織團體分為依據聖統制建置的教會科層機構(一般俗稱為「教會當局」)、以及自治團體兩大類型。聖統制內各機構的相對關係,類似國家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只不過是運用至全世界各個有教會的地方。聖公宗等使用主教制的宗派亦有類似的組織架構。
天主教會的自治團體,主要分為由修道者組成的各種男女修會、以及由平信徒組成的各種善會。在教會法上,教會的自治團體需要獲得教會當局的批准,才算是正式的教會團體。
信徒人口統計[编辑]
禮儀與儀式[编辑]
共融禮儀[编辑]
禮儀體系[编辑]
西方禮[编辑]
東方禮[编辑]
教義[编辑]
天主教的教義是以《聖經》為中心,但教會當局的教導(即聖傳)也有一定的地位[6]。天主教的信仰生活的核心是七件聖事,即聖洗聖事、堅振聖事、修和聖事、聖體聖事、婚配聖事、聖秩(神品)聖事、病人傅油(基督新教則仅保留洗禮和聖體作為正式的聖禮)。在這其中,彌撒(聖體聖事為其主題)是最重要的。
日常生活中,诵经也是天主教信徒经常进行的活动。这些经文大都是一些经过编排好的重要经文的连祷,例如《天主經》、《宗徒信經》和《玫瑰经》。
天主教的节日很多,在基督宗教三大派别少于东正教而多于基督新教。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圣诞节、復活节、圣神降临节、圣母升天节、聖體聖血節等。
三位一體[编辑]
聖經內沒有文字上的記錄清楚表明三位一體的信理.但基於一些聖經經文以及根據教會的聖傳, 在於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後, 為駁斥亞流異端, 在《尼西亞信經》中成為基本信條。早期教父特土良是第一位使用「三一」(拉丁文:Trinitas)的神學家。[7]
傳承性[编辑]
天主教會由宗徒時代開始由首任教宗--伯多祿宗徒領導,並由伯多祿的繼承人帶領教會,經歷二千多年,直到現在。是故天主教會顯示出《尼西亞信經》中"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的特性。
聖事[编辑]
天主教相信聖事是由耶穌基督親自建立,透過有形的標記分施無形的恩寵。七件聖事涵蓋基督徒生命中所有階段,及一切重要時刻。在天主教內,聖事有七件,分別為:聖洗聖事、堅振聖事、修和聖事、聖體聖事、婚配聖事、聖秩聖事(神品)、病人傅油。 七件聖事主要分成三類,入門聖事,治療聖事,共融和服務的聖事。
入門聖事 其中聖洗聖事、堅振聖事和聖體聖事乃入門聖事,這些聖事為人準備入教奠定基礎。 藉著基督的恩寵,人類分享天主性體,這與本性生命的肇始、發展和滋養有類似之處。信徒透過聖洗而重生;藉著堅振而堅強,並在聖體聖事中領受永生之糧。如此,藉著入門聖事,他們常能更豐盛地接受天主的生命,並且邁向愛德的成全。[8] 除非已領受聖洗聖事,不能領受其他聖事。
治療的聖事 入門聖事為基督徒只是個開始,在人生的旅途上,難免有一些不足,或有些犯罪之處。在受到痛苦、疾病和死亡,和犯罪之後,教會為信友提供兩件聖事治療心靈與肉身上的疾病或創傷--修和聖事與病人傅油。
為共融服務的聖事 聖秩聖事和婚姻聖事—是為其他人的得救而設立的,通過其為他人服務而達成的。這兩件聖事賦予領受人,在教會內一項特殊使命,並用來建立天主的子民。透過這兩件聖事那些已經領了聖洗和堅振聖事的人,將接受特殊的祝聖。那些接受聖秩聖事者蒙受祝聖而成為牧者,因基督之名,『以天主的聖言和恩寵牧養教會』。另一方面,婚姻聖事使基督徒夫婦蒙受祝聖,為善盡他們夫妻與為人父母的職責。[9]
有些聖事是可以重覆領受, 如:修和聖事、聖體聖事和病人傅油。 亦有些聖事一生人只能領一次,如:聖洗聖事、堅振聖事、婚配聖事、聖秩聖事(神品),因為這些聖事在人身上留下永不磨滅的神印。
死後的審判[编辑]
對聖母的敬禮[编辑]
天主教會強調聖母只是人--受造物之一,並非神明,也不會有與天主有同等地位。《教會憲章》第66條對敬禮聖母有以下的解釋:「瑪利亞,因為是天主的母親,參與了基督的奧蹟,由於天主聖寵的舉拔,她只在聖子以下,高出一切天神世人之上,所以理當受到教會特別的崇敬。從很古老的時代,榮福童貞已被尊為『天主之母』的榮銜。信友們在一切危難急需中,都呼求投奔她的護佑。尤其自厄弗所會議以來,天主的子民對瑪利亞的敬禮,在敬愛、呼求及效法方面,有了驚人的發展,恰如她的預言:『從今以後萬世萬代要稱我有福』(路1:48)。這項在教會內經常存在的敬禮,雖具有絕無僅有的特徵,但對降生的聖言,對聖父及聖神的欽崇禮,仍然有本質上的區別,而且特別能促進這項欽崇禮。原來教會在健全而正統的教義範圍內,根據時代和地區的情況,根據信友們的習尚,批准了對天主之母的若干敬禮形式,其目的是為教人在敬禮聖母之際,也更認識、愛慕、光榮基督,並遵行其誡命,因為一切都是為祂而存在(參閱哥1:15-16)。」 [10]
天主教會有四個關於聖母的信理,分別為:天主之母, 終身童貞, 無染原罪(無玷始胎)和蒙召升天。
天主之母[编辑]
「天主之母」之名的榮銜也是因耶穌基督而來。耶穌基督作為一個真人,真天主,祂的母親--瑪利亞--理所當然也是天主之母,因為耶穌基督的人性和天主性是不可分開的。在歷史中, 不乏不同異端不承認此項道理。在厄弗所大公會議中(公元431年);教會為駁斥異端對基督降生奧蹟的曲解,隆重宣佈了聖母為「天主之母」,成為教會當信的道理,來表達及維護耶穌的「兩性一位」。當中強調的是耶穌基督是真天主也是真人,由瑪利亞因聖神而降生成人,救贖人類。因此,教會在宣告「天主之母」的時候,其實正是在維護耶穌「兩性一位」的道理--天主性和人性同時結合在耶穌這一「位格」上。[11]
終身童貞[编辑]
「終身童貞」的信理指出聖母是百分之百的母親,而且在產時童貞正表示出聖母是單靠天主的力量將聖子帶到人間,她不是靠人間任何的力量, 甚至不是靠人間愛情的力量來完成她的使命,因此聖母也是個百分之百「信德的母親」,她不僅在領報時對天主說「是」和「願意」,她還「願意」到底,九個月之 後她仍要這樣「願意」,單靠天主的力量、單靠信仰,在生產過程中把耶穌帶來世上,在這裏我們也可看到「終身童貞」不僅是做天主的旨意,它另一個意思就是單靠天主。在「終身童貞」所顯示的信德的力量,對每一個信徒都是很重要、很大的啟發[12]。
圣经版本[编辑]
天主教會使用的《聖經》中文版本,最初是用文言文來書寫,並由拉丁文按照明朝時的官話翻譯各地和人物的名稱。是故,這些名稱和新教由英文所翻譯成的聖經不同;從翻譯原本上說,現在天主教會主流採用的是思高聖經學會由聖經各種原文希伯來文、希臘文等翻譯成的思高本,新教則是採用從希伯来文原文翻譯成的和合本。所以直到現在,中國的天主教會和新教諸派都沒有一本共同的聖經版本(但有四部福音的合譯本,但人名與地名各自保留原有的名稱)。但由於20世紀初建立中華民國的辛亥革命參與者有不少新教徒,所以形成新教譯名在中國比較普遍和流行。以下為一些譯名的比較:
| 英文名 | 天主教譯名 | 基督新教普遍譯名 |
| Abraham | 亞巴郎 | 亞伯拉罕 |
| Eve | 厄娃 | 夏娃 |
| Jeremy (Jeremiah) | 耶肋米亞 | 耶利米 |
| John | 若望 | 約翰 |
| Matthew | 瑪竇 | 馬太 |
| Mark (Marco) | 馬爾谷 | 馬可 |
| Messiah | 默西亞 | 彌賽亞 |
| Moses | 梅瑟 | 摩西 |
| Noah | 諾厄 | 挪亞 |
| Paul | 保祿 | 保羅 |
| Peter | 伯多祿 | 彼得 |
歷史[编辑]
宗徒時期[编辑]
在羅馬帝國的傳播[编辑]
中古時代[编辑]
宗教改革後[编辑]
梵二大公會議[编辑]
新福傳[编辑]
天主教與華人世界[编辑]
与东方世界有关的天主教传教士,最有名的可說是圣方济各·沙勿略,他也被称为“东亚宗徒”。他虽然極想到中國傳教,却也只在臨終前到達今日中國廣東省的上川島,他後來亦成為传教主保。
天主教会在元朝時,曾由方濟會會士孟高維諾來華,任北京總主教。不過未能融入漢人社會,並隨元亡而終。至明朝中葉,開始有天主教传教士到达中國。隶属于耶穌會的利瑪竇成功進入中國傳教并获得明朝皇帝信任,天主教再次在中国传播开来,雖然經歷清雍正「禁教」政策以來的各種影響,但天主教在中國至今已經根深蒂固。
目前在中國大陸的天主教教友人數,預估約有1500萬人[13][14]。華人世界的天主教皆屬於拉丁禮的天主教會。[15]
台灣天主教會[编辑]
天主教傳入台灣,始於西班牙殖民台灣北部,至鄭成功家族統治台灣中斷,十九世紀中葉以後再度傳入台灣。在日治時代,台灣的教會體制逐漸完備。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後,從中國大陸帶來大量的天主教信徒及神職人員,在1952年由傳教區改制為從屬於羅馬教廷的聖統制度。
目前台灣的天主教會分為七個教區,以及教廷直轄的金馬宗座署理區,共14位主教,並設有一主教團(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此外還有神父近七百人,修女一千二百人左右,分布在八百個教堂及其他教會機構。台灣信仰天主教的人口逾30萬人,雖然僅約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一點五,天主教團體在台灣的社會服務、醫療與文化、教育等方面有一定的貢獻。
香港與澳門天主教會[编辑]
香港與澳門地區的天主教會,因為曾經歷外國統治,故與中國大陸發展出不同的風貌。香港與澳門各自設有教區,在一國兩制的政治體制下與教宗共融及受其領導,管理,而非愛國會。天主教香港教區現任主教為湯漢樞機,和前任主教陳日君樞機是兩位在世華人樞機主教之一。回歸後,天主教澳門教區和香港教區的情況一樣無變,但在回歸前歸屬葡萄牙的總教區,現任主教為黎鴻昇。
中国大陆天主教会[编辑]
民國建立後,中國天主教會的發展日漸興盛。1922年,教廷派任首任宗座代表剛恆毅駐節於北京,並於1942年與國民政府建立正式外交关系。1926年,六位首批中國籍主教赴羅馬祝聖,象徵中國的本地神職人員培育開花結果。1945年抗戰結束後,教廷擢陞田耕莘為中國第一位、也是亞洲首位樞機主教;至1946年,中國天主教會正式從傳教區體制轉變成聖統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雖然教廷繼續承認撤退至台灣的民國政府,中国的天主教会仍然与罗马教宗保持共融,但不久以后当局指责许多天主教会人士从事反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从而遭到中国政府驱逐出境,中梵關係開始交惡。中国教会普遍开展了三自爱国运动,强调教会自主。在中国政府的影响下,部分主教、神父和教友在1957年成立并加入“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爱国会高層成員多由中國政府任命,由他们领导及管理教会(包括自行選擇、任命及祝聖主教),脱离教宗的直接领导。直到2006年,中国天主教愛國会没有依照教会传统和教会法,“自圣”主教及神父,遭到罗马教宗的反对和谴责。包括祝圣马英林、刘新红和王仁雷等神职人員为主教。但在禮儀及祈禱上仍然是延續公教會的一切儀式。
教宗本篤十六世在2007年6月30日向中國的天主教徒發一封名為《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天主教徒信》的牧函,[16]他在牧函中堅持教廷才有權任命主教,但在提名主教的名單上,教廷和中國內地能夠達成協議;此外,他促請中國政府給予信徒宗教自由,並期望能夠和北京政府重新建立外交關係。教廷隨牧函附有一份聲明,聲明中指出,「教宗本篤十六世表示完全願意同民事當局展開平靜而建設性的對話,最終找到解決有關公教團體的各種問題的辦法;從而實現我們所期盼的聖座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正常化。」[17]
在华殉道圣人[编辑]
在1648年至1930年間,有120位天主教神職人員、修士修女與平信徒在中国殉教而死。
這120位殉道者在1946年由教宗庇護十二世列為真福,後在四十位大陆中国主教(地上、地下都有)、與台灣、港澳及海外的主教的推动下,由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2000年10月1日冊封為聖人[18]。但此舉引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不满与抗议。
参考文献[编辑]
- ^ 《教会统计数据年鉴》(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订本)
- ^ 天主教法典第331條
- ^ 天主教法典第333條
- ^ 天主教法典第338
- ^ 教區禮儀委員會,"暢談「樞機」"[1],公教報,2006年3月5日.
- ^ Catechism of Catholic Church
- ^ 林鴻信:《教理史合訂本(上冊)》(台灣:禮記,2001年2月) ,頁133。
- ^ http://www.chinesecatholic.org/read.htm
- ^ http://www.chinesecatholic.org/read.htm
- ^ 《教會憲章》第66條
- ^ [2]
- ^ [3]
- ^ Homepage of Peter Poon - 中國教會史
- ^ 普世教會 第3241期
- ^ 本笃会与中国天主教徒
- ^ 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天主教徒信。
- ^ 教廷隨牧函附上的聲明
- ^ 中华殉道圣人
外部鏈接[编辑]
参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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