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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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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烈寺內的董和雕像

董和(?—?),字幼宰荊州南郡枝江人,祖籍巴郡江州东汉末年至三國時期蜀漢官吏。刘璋时官至益州郡太守[1]刘备入蜀后,与诸葛亮共掌左将军、大司马府事务[2][3]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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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和祖先本为巴郡江州人,后迁居荆州南郡枝江。东汉末年率宗族西迁益州。益州牧刘璋任命董和为牛鞞长、江原长、成都令。当时蜀地富实,风俗奢侈,豪强多有逾制。董和以俭朴自率,抑制奢靡,风俗稍有改观。县中豪强惧其执法严厉,请求改任,刘璋乃迁其为巴东属国都尉。董和离任时,吏民数千人相携乞留,遂获留任二年。后迁益州郡太守,仍以清约著称,并以诚心抚绥蛮夷,南中多信服之。[1]

建安十九年(214年),刘备平定益州后,征召董和为掌军中郎将,与军师将军諸葛亮共同处理左將軍大司馬事务,参预军政。[2]董和本为刘璋旧属,刘备特加擢用,使之与诸葛亮共署军府,既尽其才能,亦寓尊旧人、安蜀士之意,具有明显的政治象征意义。在刘备平定益州后的用人布局中,董和与黄权、李严等同属“璋之所授用”之代表人物,对于稳定人心、协调新旧势力具有重要作用。[4][5][6]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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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和为官二十余年,内外任职皆以清廉著称,崇尚俭约,稍革蜀地奢侈之风,去世时家无余财[7],为人所亲信,不独蜀人,南中诸蛮族亦多归心。诸葛亮后来任丞相时,曾称董和在府中参署七年,遇事不周之处,常反复往返告知,认为若群下能效法董和的勤恳与忠诚,自己便可少犯过失[8]。诸葛亮又称自己昔日与崔州平徐庶董和胡济等人共事,虽不能尽纳其言,但始终与他们相处融洽[9]。陈寿在《三国志》中评价董和“蹈羔羊之素”,将其与劉巴馬良陳震、董允等并列为蜀汉良臣。[10]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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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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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蜀書‧董和傳》

  1. ^ 1.0 1.1 陈寿. 《三国志·卷三十九·蜀书九·董刘马陈董吕传》. 董和字幼宰,南郡枝江人也,其先本巴郡江州人。漢末,和率宗族西遷,益州牧劉璋以為牛鞞、江原長、成都令。蜀土富實,時俗奢侈,貨殖之家,侯服玉食,婚姻葬送,傾家竭產。和躬率以儉,惡衣蔬食,防遏逾僭,為之軌制,所在皆移風變善,畏而不犯。然縣界豪強憚和嚴法,說璋轉和為巴東屬國都尉。吏民老弱相攜乞留和者數千人,璋聽留二年,還遷益州太守,其清約如前。與蠻夷從事,務推誠心,南土愛而信之。 
  2. ^ 2.0 2.1 陈寿. 《三国志·卷三十九·蜀书九·董刘马陈董吕传》. 先主定蜀,徵和為掌軍中郎將,與軍師將軍諸葛亮並署左將軍大司馬府事,獻可替否,共為歡交。 
  3. ^ 常璩. 《华阳国志》. 益州太守南郡董和掌軍中郎將,署大司馬府事。……(董)和、(李)嚴、(黄)權本劉璋所授用也;吳懿、費觀,璋之婚親也;彭羕,璋所排擯也;劉巴所宿恨也;皆處之顯位,盡其器能。有志之士,無不競勸。 
  4. ^ 陈寿. 《三国志·蜀书二·先主传》. 及董和、黃權、李嚴等本璋之所授用也,吳壹、費觀等又璋之婚親也,彭羕又璋之所排擯也,劉巴者宿昔之所忌恨也,皆處之顯任,盡其器能。有誌之士,無不競勸。 
  5. ^ 何焯. 《义门读书记·卷二十七》. 董和并署李严并托皆所以慰蜀士大夫之心 
  6. ^ 田余庆. 《秦汉魏晋史探微》. 董和作为刘璋旧属的代表,被物色来与诸葛亮并署军府,这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安排,从政治方面表示对旧人的尊重。 
  7. ^ 陈寿. 《三国志·卷三十九·蜀书九·董刘马陈董吕传》. 自和居官食祿,外牧殊域,內幹機衡,二十馀年,死之日家無儋石之財。 
  8. ^ 陈寿. 《三国志·卷三十九·蜀书九·董刘马陈董吕传》. 亮後為丞相,教與群下曰:「夫參署者,集眾思廣忠益也。若遠小嫌,難相違覆,曠闕損矣。違覆而得中,猶棄弊蹻而獲珠玉。然人心苦不能盡,惟徐元直處茲不惑,又董幼宰參署七年,事有不至,至於十反,來相啟告。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於國,則亮可少過矣。」 
  9. ^ 陈寿. 《三国志·卷三十九·蜀书九·董劉馬陳董呂傳》. 又曰:「昔初交州平,屢聞得失,後交元直,勤見啟誨,前參事於幼宰,每言則盡,後從事於偉度,數有諫止;雖姿性鄙暗,不能悉納,然與此四子終始好合,亦足以明其不疑於直言也。」其追思和如此。 
  10. ^ 陈寿. 《三国志·卷三十九·蜀书九·董刘马陈董吕传》. 評曰:董和蹈羔羊之素,劉巴履清尚之節,馬良貞實,稱為令士,陳震忠恪,老而益篤,董允匡主,義形於色,皆蜀臣之良矣。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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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三國志·卷39》,出自陳壽三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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