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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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邵(?—225年),字永南广汉郡郪县(今四川省三台县)人。[1]李朝李邈弟,[2][3]与其兄弟李朝及另一早亡者各有才望,时人称李氏三龙[4][5]

生平[编辑]

刘备定蜀后被命为州书佐部从事。

建兴元年(公元223年),李邵被诸葛亮辟为西曹掾

廖立向李邵和蒋琬批评先帝刘备用兵失当,劳动兵众而无收获,甚至令自己身犯险地;又指关羽只有勇名而无军纪,致令荆州被夺;又批判当朝大臣向朗、文恭、郭攸之都是平凡的人,根本不能担任重任;又指王连聚敛钱财,令百姓受害。李邵及蒋琬听后将廖立的话告诉诸葛亮,诸葛亮于是上表廖立“诽谤先帝,疪毁群臣”,废为庶民,流放汶山郡[6]

诸葛亮南征时,留李邵为治中从事,在任内去世。[7]

评价[编辑]

  • 杨戏永南耽思。[8]
  • 诸葛亮:“姜伯约忠勤时事,思虑精密,考其所有,永南、季常诸人不如也。其人,凉州上士也。”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三国志‧蜀书十五》:永南名邵,广汉郪人也。
  2. ^ 《三国志‧蜀书十五》:伟南名朝,永南兄。
  3. ^ 《华阳国志·卷十》:李邈,字汉南,邵兄也
  4. ^ 《益部耆旧杂记》:朝又有一弟,早亡,各有才望,时人号之李氏三龙。
  5. ^ 裴松之《三国志注》:臣松之案耆旧所记,以朝、邵及早亡者为三龙。
  6. ^ 三国志‧廖立传》:后丞相掾(李郃)〔李邵〕、蒋琬至,立计曰:“军当远出,卿诸人好谛其事。昔先(主)不取汉中,走与吴人争南三郡,卒以三郡与吴人,徒劳役吏士,无益而还。既亡汉中,使夏侯渊、张郃深入于巴,几丧一州。后至汉中,使关侯身死无孑遗,上庸覆败,徒失一方。是羽怙恃勇名,作军无法,直以意突耳,故前后数丧师众也。如向朗、文恭,凡俗之人耳。恭作治中无纲纪;朗昔奉马良兄弟,谓为圣人,今作长史,素能合道。中郎郭演长,从人者耳,不足与经大事,而作侍中。今弱世也,欲任此三人,为不然也。王连流俗,苟作掊克,使百姓疲弊,以致今日。”(郃)、琬具白其言于诸葛亮。亮表立曰:“长水校尉廖立,坐自贵大,臧否群士,公言国家不任贤达而任俗吏,又言万人率者皆小子也;诽谤先帝,疵毁众臣。人有言国家兵众简练,部伍分明者,立举头视屋,愤吒作色曰:‘何足言!’凡如是者不可胜数。羊之乱群,犹能为害,况立托在大位,中人以下识真伪邪?”于是废立为民,徙汶山郡。
  7. ^ 《三国志‧蜀书十五》:亮南征,留邵为治中从事,是岁卒。
  8. ^ 《季汉辅臣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