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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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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倭国・和国
假名わこく
平文式羅馬字Wa-koku
日語舊字體倭國・和國

倭國,中國古代諸王朝對於當時日本列島上的政治勢力的稱呼。,《說文解字》釋為:順貌。從人委聲,另外可解作遙遠的意思。有說法認爲「倭」是源自日語中的第一人稱詞根我・吾(日語:羅馬化wa)」,但還未得到完全證實。

日文漢字中,「」的音讀為「(wa)」,與「」字同;訓讀為「やまと(Yamato)」與「大和」的熟字訓相同。中國古代有以音譯稱呼和記載外國地理和人物名詞的慣例,因而有中國學者認為「ㄧㄝˊ馬臺・耶馬臺」是「やまと(Yamato)」的音譯。鄭張尚芳《胭脂與焉支》其語原也可能yama源於古漢語「岩」(參日語yama對漢越語「岩」nham,猶如家ya對「庌」nha),而to源於古漢語「止」,yama-to即依山島居止之意,按日語稱「女人」為 wonna (或作wouna,wonago,此據舊時日語詞典,現在的寫法是 onna),正跟「倭奴」古音相合。是中國古代對倭奴的簡稱,但倭奴的漢語古音爲「wana」、並不對應舊時日語詞彙中女人音讀womina」。之時,日本正是女王當政,倭奴國即是倭國中的奴國,並不指女王國

日本列島在早期與中國的交往時還沒有形成統一國家的概念,早期的倭人係以個別或團體進貢。根據中國早期歷史書籍的記載,大約於彌生時代中期就開始不斷有倭人團體與漢王朝漢四郡進行朝貢事宜,如「周時天下太平,越裳獻白稚,倭人貢鬯草」[無關引用][1]。直到7世紀後半葉,倭國對外的國號修正為日本

漢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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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08年,漢武帝衛滿朝鮮後,日本列島上有百多個小部落,其中三十多個通過朝鮮半島與漢朝通使,其中以邪馬台勢力最大,被稱為大倭王。

漢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第一次有明文記載「倭人國家」與中國往來。九州北部(博多灣沿岸)的倭奴國接受漢王朝的策封,後漢王朝光武帝封其為「倭奴國王」,並授予金印。1784年,在日本北九州地區博多灣志賀島,出土一枚刻有「漢委奴國王」五個字的金印。金印為純金鑄成,印體方形,長寬各2.3厘米,高二厘米,蛇紐,陰刻篆體字。這一枚金印作為中日兩國最早交往的證明,成了日本國寶。

有學者認為,根據印章命名規律和日語語音,「委奴」這個名字是日本人用漢字寫出的自稱,而非中國人提出的稱呼[2]

漢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倭國王帥升等獻生口百六十人,願請見。

漢桓帝漢靈帝(146—189年)時期,倭國大亂,互相攻伐,多年沒有一個盟主。巫女卑彌呼以鬼神之道,被共立為女王。她有侍婢千人,卻少有人見到她,只有一個男子為她送飲食,傳遞話語。卑彌呼沒有丈夫,由弟弟輔佐治理國家。

卑彌呼所立的女王國,建都於邪馬台,又稱邪馬台國屬國對馬國、末盧國、伊都國、投馬國、斯馬國,次有已百支國,次有伊邪國,次有都支國,次有彌奴國,次有好古都國,次有不呼國,次有姐奴國,次有對蘇國,次有蘇奴國,次有呼邑國,次有華奴蘇奴國,次有鬼國,次有為吾國,次有鬼奴國,次有邪馬國,次有躬臣國,次有巴利國,次有支惟國,次有烏奴國,次有奴國

三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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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帝景初三年[3](239年),卑彌呼派遣大夫難升米、次使都市牛利到帶方郡與曹魏接觸,而曹魏賜給卑彌呼的詔書中稱她為「親魏倭王」,回送各種布匹、金子、刀、銅鏡、珍珠、鉛丹等物[4]

正始元年(240年),帶方太守弓遵遣建中校尉梯儁等人攜帶詔書印綬前往倭國,封卑彌呼為假倭王,並賜予金、帛、錦罽、刀、鏡、采物,倭王也遣使上表答謝恩詔。

其四年(243年),卑彌呼再次派遣使大夫伊聲耆掖邪狗等八人,向曹魏上貢生口、倭錦、絳青縑、綿衣、帛布、丹木、犭付、短弓矢。掖邪狗等人被曹魏授予率善中郎將印綬。

其六年(245年),曹魏下詔賜倭國的難升米黃幢,付帶方郡假授。

其八年(247年),新的帶方太守王頎到任。卑彌呼女王與南部的狗奴國男王卑彌弓呼素來不和,遣倭載斯、烏越等人到帶方郡陳述兩國互相攻擊的情況。太守王頎派塞曹掾史張政等人攜帶詔書、黃幢,以難升米為嚮導前往倭國勸告兩國和平共處。卑彌呼此時已死,正修建大墓,直徑百餘步,徇葬奴婢百餘人。邪馬台另立男王,國中貴族不服,相互誅殺,死者千餘人。復立卑彌呼十三歲的宗女台與為女王,國中遂定。張政等曹魏的旨意告喻台與,台與派倭國大夫、率善中郎將掖邪狗等二十人送張政等回國,並貢獻男女生口三十人,白珠五千,孔青大句珠二枚,異文雜錦二十匹。

兩晉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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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朝時,倭國數次遣使入貢。

晉安帝時,有倭王贊(或彌)遣使朝貢。宋武帝永初二年(421年),下詔封贊為倭國王,宋文帝元嘉二年(425年),贊又遣司馬曹達奉表貢獻方物。贊死,弟珍立,遣使貢獻,自稱使持節、都督倭、百濟、新羅、任那、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安東大將軍、倭國王,上表請求正式封爵以及下屬倭洧等十三人平西、征虜、冠軍、輔國將軍等稱號,皆被宋朝答允。

元嘉二十年(443年),倭國新王濟遣使朝貢,復被冊封為安東將軍、倭國王。二十八年(451年),加濟使持節、都督倭新羅任那加羅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安東將軍如故;並委任其所上奏二十三人官職。

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年),濟死,世子興遣使貢獻,請求冊封安東將軍、倭國王。

興死,弟武立,自稱使持節、都督倭百濟新羅任那加羅秦韓慕韓七國諸軍事、安東大將軍、倭國王。宋順帝升明二年(478年),遣使上表,表中寫道:「從我祖先禰開始,身穿盔甲,四處征戰,沒有閒暇過安寧的日子。東征毛人五十五國,西服眾夷六十六國,陵平海北九十五國。高句麗無道要吞併百濟,我父親濟想要領兵幫助百濟,但父親和兄長戰死,我想要練兵替父兄報仇,所以暫時為開府儀同三司,授予下屬各種官職,使手下效忠於我。」[5]

齊高帝建元中(479—482年),冊封武持節、都督新羅任那、加羅、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鎮東大將軍。502年,梁武帝即位,進武號征東大將軍。

隋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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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開皇二十年(600年),倭王多利思北孤派人出使隋朝長安。文帝聽說倭王以天為兄,以日為弟,只在晚上處理政事,白天政事則稱交給弟弟太陽處理。認為「太無義理。」讓其改正。原本倭王並無王冠,到多利思北孤時,才以錦彩製作王冠,以金銀鏤花為裝飾。

大業三年(607年),多利思北孤派遣小野妹子為遣隋使,攜帶國書來中國,受到隋煬帝接見。其國書自稱「日出處天子」,而稱楊廣為「日沒處天子」,楊廣大為不悅,對鴻臚卿說:「蠻夷國書有無禮的,就不要給我看了。」第二年(608年),楊廣派文林郎裴世清出使倭國。裴世清回國時,小野妹子再次陪同他來隋朝。

唐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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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認為倭國即是古代的倭奴國。唐太宗貞觀五年(631年),倭國遣使獻方物。太宗以其路途遙遠,下令鴻臚寺讓倭國不要每年來朝貢,又派新州刺史高表仁出使倭國。在倭國,高表仁與倭國王子由於禮儀問題發生爭執,負氣沒有宣讀聖旨就跑回國了。到二十二年(648年)時,倭國又委託新羅上表,請求通使。

唐高宗龍朔三年(663年),百濟扶餘豐向倭國請求援兵以抵抗唐軍,在白江口之戰中,百濟、倭國水師聯軍被唐軍擊敗。

武則天時期,倭人認為倭國稱呼不雅,且倭國近所出,於是改稱日本[6][7]。長安三年(703年),其大臣朝臣日語朝臣 (日本)真人來貢方物。則天在麟德殿設宴招待,授司膳卿張守節史記正義》上「武后改倭國為日本國」的記載。此後兩國交流頻繁,日本人朝臣仲滿改名晁衡,官至唐朝的鎮南都護。留唐學生有橘逸勢、僧人空海等。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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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蘇山火山,曾經噴發,濃煙接天。

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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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皆黥臂,點面,紋身。每至正月一日,必射戲飲酒,其餘節日,略與中華相同。倭人也好圍棋握槊樗蒱的遊戲。在審案時,叫兩方從沸水中用手取小石子,手爛的即是有罪。或是從甕中捉蛇,被咬的就是理曲。

婚嫁同姓不娶,男女相悅者即為婚。婦入夫家,必先跨火,乃與夫相見。婦人不淫妒。死者斂以棺槨,親戚朋友在屍體旁唱歌跳舞,妻兒兄弟以白布製作喪服。貴族三年入殯,庶人卜日而葬。及葬,置屍船上,陸地牽之,或者放在小輿上。

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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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衣裙襦,其袖微小;鞋子是麻鞋,刷漆後,幫在腳上。百姓多赤足,不得用金銀為飾品。故時,衣橫幅,結束相連而無縫,頭亦無冠,但垂髮於兩耳上。至隋朝時,其王才開始以錦彩製作王冠,以金銀鏤花為裝飾。婦人束髮於後,也是穿裙襦,裳皆有襈。頭上戴着竹梳子。編草為墊子,雜皮為表,四周以文皮裝飾。有弓、矢、刀、槊、弩、斧,漆皮為甲,以骨為箭矢。

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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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有十二等:一曰大德,次小德,次大仁,次小仁,次大義,次小義,次大禮,次小禮,次大智,次小智,次大信,次小信。另有軍尼一百二十人,為各地地方長官。一軍尼下轄十伊尼翼,一伊尼翼有八十戶。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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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文字,起初以刻木結繩記事。後於百濟求得佛經,始有文字佛教開始傳播,但還有信奉卜筮巫覡文化。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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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南齊書·卷58》,出自蕭子顯南齊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南史·卷79》,出自李延壽南史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隋書·卷81》,出自魏徵隋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舊唐書/卷199上》,出自劉昫舊唐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後漢書/卷85》,出自范曄後漢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三國志/卷30》,出自陳壽三國志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晉書·卷097》,出自房玄齡晉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梁書/卷54》,出自姚思廉梁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史·卷094》,出自李延壽北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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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充論衡》卷8<儒增篇>
  2. ^ 黃當時. 古代日语中的南岛语元素:考证金印“汉委奴国王”的读音和意义 (PDF). [2022-06-2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06-27). 
  3. ^ 日本有「景初三年」紀年銘的三角緣神獸鏡出土。見《考古》2006年第04期 《<三國志·魏書·東夷(倭人)傳>中的「景初二年」為「景初三年」之誤》作者:王仲殊。
  4. ^ 詔書報倭女王曰:「制詔親魏倭王卑彌呼:帶方太守劉夏遣使送汝大夫難升米、次使都市牛利奉汝所獻男生口四人,女生口六人、班布二匹二丈,以到。汝所在逾遠,乃遣使貢獻,是汝之忠孝,我甚哀汝。今以汝為親魏倭王,假金印紫綬,裝封付帶方太守假授汝。其綏撫種人,勉為孝順。汝來使難升米、牛利涉遠,道路勤勞,今以難升米為率善中郎將,牛利為率善校尉,假銀印青綬,引見勞賜遣還。今以絳地交龍錦五匹、臣松之以為地應為綈,漢文帝著皁衣謂之弋綈是也。此字不體,非魏朝之失,則傳寫者誤也。絳地縐粟罽十張、蒨絳五十匹、紺青五十匹,答汝所獻貢直。又特賜汝紺地句文錦三匹、細班華罽五張、白絹五十匹、金八兩、五尺刀二口、銅鏡百枚、真珠、鉛丹各五十斤,皆裝封付難升米、牛利還到錄受。悉可以示汝國中人,使知國家哀汝,故鄭重賜汝好物也。」
  5. ^ 「自昔祖禰,躬擐甲冑,跋涉山川,不遑寧處。東征毛人五十五國,西服眾夷六十六國,陵平海北九十五國。王道融泰,廓土遐畿,累葉朝宗,不愆於歲。道徑百濟,裝飾船舫,而句麗無道,圖欲見吞。臣亡考濟方欲大舉,奄喪父兄,使垂成之功,不獲一簣。今欲練兵申父兄之志,竊自假開府儀同三司,其餘咸各假授,以勸忠節」。
  6. ^ 《新唐書》卷220:後稍習夏音,惡倭名,更號日本。使者自言,國近日所出,以爲名。
  7. ^ 《舊唐書》卷199:日本國者,倭國之別種也。以其國在日邊,故以日本爲名。或曰:倭國自惡其名不雅,改爲日本。